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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______________公顷(合______________亩)。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项目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其中农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含耕地_____________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根据《_______________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____________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元。(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
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
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x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用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_____人(其中应安置____人),由甲方依据____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日内办理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________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_________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 ________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曾于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了一份征地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甲方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付清了全部征地款,且双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以前办理完毕了征地的相关手续。
2、在双方订立主合同征地时,该宗土地上存在部分地面附着物尚未进行补偿。
3、现甲方即校方须于近期开工建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村民在征地范围内种植的各种树木及地面附着物事项订立本合同书(下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补偿原则:
1、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严格按照征地合同中约定的征地面积(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上的附着物种类和数量给予乙方补偿。
2、甲乙双方共同确定___年___月___日为补偿基准日,补偿日前项目地块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的依据。
3、甲方补偿乙方的标准参照征地区域毗邻的开发商mm有限公司的补偿标准(以下简称为“mm标准”)予以支付。
二、甲乙双方确定的补偿赔付标准为:
1、项目地块中每个坟头补偿_____元,共计_____个坟头合计补偿_____元。
2、项目地块中青苗赔偿款每亩小麦____元,共计____亩小麦合计补偿____元。
3、项目地块上仅种植小麦未栽植苗木的每亩奖励____元,共计____亩合计奖励____元。
4、项目地块中新载树木每亩补偿____元,共计____亩树木合计补偿____元(若该地块中同时存在青苗时不再补偿青苗)。
5、项目地块上新老树木混栽的,老树按本条第6款的规定标准补偿,新栽树木按每亩____元,共计____亩新栽树木合计补偿____元。
6、项目地块在征地后栽植多年的树木按mm标准的80%予以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杏树,1―3cm,每株16元;4―7cm,每株56元;8―15cm,每株240元。
(2)桃树,4―7cm,每株40元,8cm以上每株60元。
(3)银杏树每株120元。
(4)木瓜,4cm,每株56元;8cm,每株400元。
(5)柿树,5―7cm,每株40元。
(6)花椒每株16元。
(7)法国梧桐每株40元。
(8)女贞每株40元。
(9)核桃每株56元。
(10)白皮松每株40元。
(11)雪松每株16元。
(12)地柏每株16元。
三、付款方式:
经本合同双方对项目土地上的附属物清单并确认后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含奖励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同时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所约定的所有补偿款后,双方就项目地块上的附属物补偿事宜再无任何纠纷。
2、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排除乙方人员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合理开发建设项目地块。
3、甲方对于基准日后项目地块上新添的附属物有权利无条件铲除并拒绝赔付任何款额。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付款,每迟延付款一日,应当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确保甲方按时开工建设,因乙方原因甲方迟延开工的,乙方每迟延一日,应当按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工作。
二、乙方在进行招标过程中不得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如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因投标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造成的差价由甲方给与相应补偿。
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包装等),表面无损坏,且符合相关的包装标准。
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_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_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有物品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
五、结算条款:
1、甲方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以人民币的形式向乙方结算。
2、结算时间:在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由乙方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货款。
六、违约条款:
1、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补偿款,则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品,则按货品总金额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验收货物,则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共两页,失页或缺页无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西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作最终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元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公章: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树木补偿款总计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 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签订协议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土地挪作他用。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盖章)(盖章)年 月 日
甲方: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
乙方: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武胜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武胜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
甲方:**区**街**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村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
经上级政府批准,**村统一规划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现根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就征收乙方承包土地补偿和被征收土地后的被征地农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等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土地补偿:乙方现承包经营村集体权证土地面积 亩,每亩补偿价为24642元,合计________元;附着物补偿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
二、养老保险: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相关政策,乙方可自愿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保)、社会养老保障(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
三、乙方从土地补偿费中出资________ 元缴纳保费,其计算如下:
乙方缴纳保费后,实际结余(差欠)________元。
四、付款方法: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即时与乙方结清被征地款,并收回土地经营权证,甲、乙双方土地承包合同同时终止。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手续,乙方应按《纱帽街幸福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或养老保障费。
六、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按《纱帽街幸福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予以补贴。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村级补贴,以后不予补办。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纱帽街办事处留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_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
_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市区项目的顺利进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征用的土地位于市区,四至范围:南至,西至,北至,东至,具体位置和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该项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积约为亩,以实际勘测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付乙方征地补偿费万元/亩,具体分配标准包括以下三项:
1、所有土地补偿综合地价每亩万元(土地补偿费万元,安置补偿费万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计每亩万元(含青苗,看护房)。
3、根据相关政策,农民保障、保险万元(详见保障、保险分配方案)。
1、各类林木、葡萄树、小井、大棚、温室、立壕、牛舍、鸡舍、猪舍等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上级规定执行,该补偿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机电井、变压器台按有关政策由甲方另行补偿。
1、征地补偿费的总金额以实际占地面积,最终核定的金额为准。
2、甲方取得国有土地征用手续30天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乙方应在收到本协议以上第五条第2项约定的款项之日起30日内,将被征土地交付甲方。
1、如甲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后未将征地补偿费存储至白塔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帐户,致使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取得征地补偿费,由甲方应按土地补偿费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则应按征地补偿费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1、如国家土地补偿政策调整,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经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书面决议应交甲方一份留存(作为本协议附件)。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二份,市区和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征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第二十条、交地的保证。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以下是关于房地产土地补偿合同,欢迎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
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元。
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
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
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因关口区域敬老院建设的需要,需征用乙方土地,在镇、村干部的主持参与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土地征用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地类。
被征用土地位于关口镇江北村一组,小地名:吕家塘,面积 亩。其中旱平地 亩,旱坡地 亩,用材林 亩,退耕还林地 亩。
二、征用土地四至界畔
东齐:
南齐:
西齐:
北齐:
挂果 元/根,果树苗为元/根,成材树 元/根,未成材木 元/根,挂果经济树 元/根,经济幼树 元/根,宅基地 元/亩,水窖 元/口,砖瓦窖 元/口,干砌 元/立方。共计一次性补偿款: 元(大写) 。具体实物指标数量详见现场丈量原始登记表(附后),凡补偿过的实物指标,所有权一律归甲方所有。被征用土地由甲方负责支配,长期使用。
四、征地补偿款支付时间、方式: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仲证机关盖章五日内,乙方凭协议由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五、责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施工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干涉和阻挠,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侵占、破坏乙方征用地块以外的土地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征地单位(甲方):惠州市南都画家村投资有限公
被征地单位(乙方):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汝湖镇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南都画家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土地面积为 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15]149号)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小写: )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签字: 签 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于石坳村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5年10月日 2015年10月日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因xxxx工业园发展需要,在丙方管辖村乙方境内征用土地 亩,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x政发〔2015〕43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x政办发〔2015〕1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xx政发〔2015〕16号)、《关于印发xx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15〕25号)的规定,在监证方的指导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各方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乙方所在丙作为征拆工作执行主体的条件下,现就征地补偿有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征地位置和范围
1、以被征地村认定征地红线图界线为准。
2、征地红线图由国土、规划部门提供。
二、征地类别、面积补偿标准和金额
注: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付款方式
甲方自协议签订后补偿金额结算完毕之日起15天之内向丙方支付征地补偿款项;丙方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青苗和设施补偿由丙方监督乙方依照xx政
〔2015〕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补偿给所有者。
五、双方责权
1、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有关征地补偿款项,不得擅自拖欠征地补偿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向有关职能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依照协议约定领取有关征地补偿款项后,必须协调好群众关系,及时腾地,不得以各种借口阻挠施工,影响甲方建设,否则,甲方、丙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由法院强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以本次协议约定为准,乙方不再申请举行征地补偿听证。
2、本合同的履行按照职能和分工归口负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内容为:丙方向甲方负责,乙方向丙方负责。丙方对整个征地拆迁实施负责。监证方负责征拆程序到位及补偿款项数据核实。具体事项的办理,乙方应直接和丙方联系,丙方直接和甲方联系,甲方直接和监证方及丙方联系。无特殊情况,未经直接联系单位牵头,不得跨单位联系。
3、乙方土地被征用后,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使用权归甲
方使用,与乙方再无其他关系。
4、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5、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国土资源局及丙方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二〇一二年月 日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______________公顷(合______________亩)。
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其中农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含耕地_____________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_______________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____________元。
(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__元。
(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用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因关口区域敬老院建设的需要,需征用乙方土地,在镇、村干部的主持参与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土地征用补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征用土地的地点、面积、地类。
被征用土地位于关口镇江北村一组,小地名:吕家塘,面积 亩。其中旱平地 亩,旱坡地 亩,用材林 亩,退耕还林地 亩。
二、征用土地四至界畔
东齐:
南齐:
西齐:
北齐:
挂果 元/根,果树苗为元/根,成材树 元/根,未成材木 元/根,挂果经济树 元/根,经济幼树 元/根,宅基地 元/亩,水窖 元/口,砖瓦窖 元/口,干砌 元/立方。共计一次性补偿款: 元(大写) 。具体实物指标数量详见现场丈量原始登记表(附后),凡补偿过的实物指标,所有权一律归甲方所有。被征用土地由甲方负责支配,长期使用。
四、征地补偿款支付时间、方式:本协议双方签字后,仲证机关盖章五日内,乙方凭协议由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五、责任:甲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施工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干涉和阻挠,否则,依法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占用、侵占、破坏乙方征用地块以外的土地 ,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 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17.3万元/亩,共计补偿甲方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五、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2015年10月日 2015年10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大山坡,“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提供给乙方从事工业生产用。
二、补偿标准( )
1、乙方按 号文件中林地标准( 元/亩)对甲方进行补偿。共计人民币: 0.00元( 元整)。甲方未对该地块投资,乙方不对甲方实际投入进行补偿。
2、乙方使用时间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即土地使用证载明的使用时间为准。
三、交付方式
1、补偿金支付方式:乙方采用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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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交付时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0.00元( 元整),第二期即余款和实际丈量多出面积的补偿款待用地手续完善(即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成)后即支付。
2、土地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协议下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四、该地块内建筑物、设备等由乙方投入,所有权属于乙方;该地块被国家征用,建筑物、设备等撤迁补偿费用属于乙方。
五、公共道路由乙方修建,甲方可以使用,但如是生产经营性使用,甲方或甲方要求使用公共道路的使用方分担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该合同下的地块没有权属争议,因权属争议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地块,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2、甲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在许可范围内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方便。
3、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合法生产经营,按时全面履行合同。
2、正常投产后在第二条约定的补偿款外乙方每年另行支付甲方壹万元的补偿费。
3、乙方在土地手续完善后二年内开发利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或与他人合作使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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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但应报甲方备案。
八、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只作为前期办理手续使用,不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诚信全面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五万元整。
2、如违约金不能没补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赔偿金,赔偿金按每天陆仟元计算。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证单位:(盖章)
见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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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 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树木补偿款总计 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 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 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签订协议一年内乙方不得将土地挪作他用。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盖章)(盖章)年 月 日
为了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补偿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八、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补偿款到位之日起执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政府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为加快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羊狮幕景区的开发,推动和促进羊狮幕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及武功山管委会对羊狮幕景区的指示精神,尽快启动羊狮幕的索道建设,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座谈,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让山场修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经过市交通局的测量放线,要征用槽下村___组村民山地____亩。所征用土地除修建公路、路肩、排水沟、护坡等设施外,多余土地仍归还原山主管理使用,征地价格按照万槽公路的标准200元/亩计算,乡政府应付给乙方(山主)征地款________元。征地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自签订之日起,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恐后无凭,特立此据。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
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
二、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
征地费用包括_________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
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被征用土地有关证件_________件,其中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_________。
附件2地理位置图(略)。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征用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_,西起_____________,北起______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__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征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第二十条交地的保证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_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政府规定订立本协议,双方须遵照执行。
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获取乙方所在片区土地流转使用权的申请,待该地相关住户签字确认后方得准许,故经与乙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乙方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共人,其中户籍人口人,常住人口人,姓名。
二、现有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三、房屋结构:。
四、补偿标准:按镇政府、村委会、本公司三方参照某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以货币形式安置:
1、房屋残值补偿:元/平方米,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2、宅基地补偿:元/平方米,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3、人员安置补偿(以户籍证明为准):
元/人,共计金额为元(大写:圆整)。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应当在甲方需办理土地准许手续的相关材料上签字,以及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工作。
3、甲方在施工至距离乙方住房200米时,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30日内与甲方办理拆迁手续,并搬迁完毕。
六、本协议生效条件为:甲方已进场正式施工且正常运作即为生效。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九、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市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户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月__日。
委托代理人:__。
__年__月__日。
因甲方_______施工需要,拟征用乙方在我线路______________地,面积为_______亩(长_______米,平均宽度_______米),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租用金额为:综合费_______元,一次包死。大写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补偿,土地征用,复耕等费用)。
三、土地使用范围:此土地作为甲方钢筋制作存入场地(含钢筋堆放及加工钢筋的机具安制场地),不得堆放砂石料。
四、协议签定时一次付清租用款。
五、使用期满后乙方负责复耕工作,此协议也相应作废。
六、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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