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指在合法的条件下将特定的权利或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文件。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转让合同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甲方:
乙方:
乙方为搞活经济、发家致富,有意要求承包甲方位于大塘埠镇和丰村老屋里组板尾的亩自有果园,乙方承包期间,享有果园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并每年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承包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对象:亩果园及园内生产基础设施。
二、承包时间:自农历20年9月11起至20年9月10止。承包期间甲方对外转让该果园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费用: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每年交付承包费贰万元整,其中每年农历六月底付壹万元,剩余壹万元于农历十月底付清。逾期交付,每超过一天支付滞纳金500元整。逾期一个月仍不交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果园经营权,乙方仍须交付相应时间的承包费和滞纳金,并向甲方给付违约金拾万元整。为保护果树,乙方每年施壮果肥及冬肥时,有义务通知甲方到现场监督施肥,株平施花生麸不少于10斤。乙方每年须育新苗50株以上,一有黄化树、病虫严重的树及不挂果树要及时补种,不能浪费土地。
四、违约责任:乙方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故收回承包权,须赔偿乙方损失拾万元整。乙方无故毁约的,必须赔偿甲方损失拾万元整,并支付约定的承包费及滞纳金。除遇到当地普遍性的、非人力所能避免的,如台风、大冻害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性风险外(不包括干旱),其他风险概由乙方承担。不可抗拒的灾害性气候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旦发生且造成巨大损失,即比上年产量减少60%以上时,甲方只能向乙方收取约定承包费的50%。
五、乙方必须善意履行合同,精心管理果树,如因管理经营不善造成30%以上果树老化、黄化、减产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按当时当地盛果树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
六、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双方约定,无约定依当地果园承包惯例,无惯例的依公平、诚信原则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x年x月x日202x年x月x日。
发包方(出租)方:门头沟区____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出租)方代表:职务:身份证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承包方代表:职务:身份证号: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权益,根据《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和社员(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承包方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面积及位置:甲方将集体所有的________亩果园发包(出租)给乙方承包经营。
果园的四至界限为东至_南至_西至_北至_。
二、经营方式(集体、合伙、个人承包或租赁):。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大写)年。
四、承包费(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办法:。
(一)承包费(租金)计算标准:(二)承包费(租金)交付办法:。
五、资产的处置:。
(一)经评估(清查),承包果园中现有果树等资产总价值________元。
其中归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资产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归乙方所有的资产______元(详见《现有资产价值及相权属明细表》)。
双方对以上资产评估(清查)结果予以认可。
(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要负责保值增值。
承包期满后,对实有资产要进行评估作价。
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资形成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资形成的,归乙方所有,其中经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动产部分由甲方出资购买。
如资产减值,乙方负责补足差价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承包的果园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体财产拥有所有权。
(二)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
(三)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费用由_______负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承包果园和甲方提供其他资产的使用权。
(二)享有承包经营果园的用工权和经营果园收益的分配权。
(三)对承包经营的果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出租。
(四)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对甲方提供的其他资产负责保养和维修。
(五)按时向甲方交付承包款(租金),及时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
(六)承包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承包期内,果树行间允许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
对老龄果树更新、砍伐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八、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租金),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租金)的0。
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九、灾害处理: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完成上交承包费(税金)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后,适当减免承包费(税金)。
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国家机关公证机关对受灾程度进行勘验,保全证据公证。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如遇《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所列的情况,合同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应给予书面答复。
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鉴证机关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直接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镇人民政府审批,经管站鉴证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一份。
发包(出租)方(章)代表(签字):承包方(章)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地点:鉴证机关:(章)经办人:
出让方(甲方):xx男xxx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xx女xxx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果园及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甲方李文荣现已高龄,体弱多病没有精力再经营自己的果园和土地,自愿将自己的土地三亩、石榴300棵转让给乙方,(土地证编号:)。
二、果园四至边界为:
东面以为界;西面以为界;南面以为界;北央以为界;果园转让价,每亩伍万元,叁亩计壹拾伍万元。石榴树每棵壹佰元,300棵计叁万元,共计壹拾捌万元整。
三、钱款:办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声明:该宗土地共有人及现所有继承人已无权再享有该果园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完成后生效。
村两委(盖章):合作社(盖章):
出让方(签字盖章):受让方(签字盖章):
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依照《^v^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位于_______果园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就转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的果园,总面积为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
1、甲乙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_______年一次交纳。
2、承包金按每亩_______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_______亩,共_______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协议;。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协议期限内,承包金按每_____年一次交纳。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协议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协议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协议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5、按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协议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转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____________的果园转让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果园名称:____________。
果园地点: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_亩的土地转转让给乙方。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_年。
1、双方商定,土地转让金按____________年一次交纳。
2、转让金按每亩____________元,乙方转让的土地亩数是____________亩,共____________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转让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转让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转让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转让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转让金按每____________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转让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转让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转让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转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转让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转让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转让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转让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转让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转让费。
1、乙方对转让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转让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转让费、转让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转让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所转让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转让土地的转让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转让金总额的10%。
2、转让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转让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x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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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县_________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______至_________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_________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______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转让协议,在这里由小编整理分享给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土地。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查干花镇查干花村垧(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种植(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元,或者次元。
支付时间: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果园及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甲方李文荣现已高龄,体弱多病没有精力再经营自己的果园和土地,自愿将自己的土地三亩、石榴300棵转让给乙方,(土地证编号:_______)。
二、果园四至边界为:东面_______;西面_____;南面______;北央____;果园转让价,每亩伍万元,叁亩计壹拾伍万元。石榴树每棵壹佰元,300棵计叁万元,共计壹拾捌万元整。
三、钱款:办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声明:该宗土地共有人及现所有继承人已无权再享有该果园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完成后生效。
村两委(盖章):
合作社(盖章):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旁证人:
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荒山土地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乡(镇)村组亩荒山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硬质合金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所有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所有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中的任一方鉴证)。
六、所有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荒山土地所有权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
2、甲方交付的转让荒山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经上经政府批准本购买荒山依据合同获得本土地所有权,甲方无条件要给买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任何时候不得以土地加价,卡扣,聚众阻止建设,聚众阻止不准生产,设置各种障碍制造矛盾使乙方造成损失,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依据合同须办理有关手续最终获得国土出让所有权证。
4、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所有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甲方负责该土地的三通由乙方负责土地平整,由甲方出面申报农电2条250千瓦线路,乙方负责承担农电相关费用。如申请农电不成功需要申请城市工业用电,则超出申请农电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工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所有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兴园________司(法人代表:刘________潭)。
乙方:英松予________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________喜)。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_____县____________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________至____________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____________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________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________司和________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鉴证单位(签章):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
协议书。
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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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甲方):李xx男 德昌县德州镇大坪村八社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徐xx 女 德昌县德州镇大坪三社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果园及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甲方李文荣现已高龄,体弱多病没有精力再经营自己的果园和土地,自愿将自己的土地三亩、石榴300棵转让给乙方,(土地证编号: )。
二、果园四至边界为:东面 以为界; 西面 以为界; 南面 以为界; 北央 以为界; 果园转让价,每亩伍万元,叁亩计壹拾伍万元。石榴树每棵壹佰元,300棵计叁万元,共计壹拾捌万元整。
三、钱款:办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声明:该宗土地共有人及现所有继承人已无权再享有该果园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完成后生效。
村两委(盖章):
合作社(盖章):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统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
为了改变以往农民一家一户的散户种植、标准不统一、品种不良、品质不高、效益难以保障的局面,政府鼓励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集中农民手中的闲散土地和资金,让农民集约化经营占领市场,全力提升林果业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力的促进林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乙方自愿加入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遵守合作社章程,并保证履行社员义务,执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承包土地进行标准化经营的管理权,范围包括: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对土地经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如提供栽培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耕作浇灌技术,林间管理等劳动技术指导。
2、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应优先优价收购,使乙方的经济利益得到有效合理的保障。
3、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入社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乙方各类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
2、乙方有权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并可享受合作社的社员按海棠果交易量进行年度盈余分红。
3、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4、乙方因林间管理不善导致其果品未达到甲方收购标准的,甲方将不予收购。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果品销售给第三方。
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社务公开的权利,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7、乙方在入社期间对果树拥有管理和收益权。
8、乙方入社期满后,合作社将退还社员入社股金。
四、果树入社细则。
1、入社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乙方自愿退社,如乙方要求继续入社,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2、乙方以海棠果树入社亩,每亩缴纳元为合作社股金,共缴纳元入社股金。海棠果树挂果后,甲方负责收购乙方海棠果,乙方在海棠果收购合同价的基础上,根据海棠果收购等级并可享受收购价以外的补贴(一等0.5元/kg,二等0.3元/kg,三等0.2元/kg),三等以下不予补贴。
以上入社方式入社的土地必须是每年按轮次至少配有4轮以上用水土地,并且土质要符合栽种海棠果树要求。
五、入社要求。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都应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入社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是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三是入社的土地、林地必须出示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林权证复印件,合同地必须提供有效的长期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四是入社土地未作抵押或第三方土地转包。
2、乙方入社后,入社林地符合办理林权证的由合作社协助社员办理林权证,林权证的所有权归社员所有,林权证统一归合作社管理。已办有林权证的,需将林权证交合作社管理。
3、乙方以果树方式入社的,该树的苗木所有权全部归社员所有。社员必须严格按照合作社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果树管理,以确保海棠果的品质要求。入社期间的海棠果果实收益归社员所有。
六、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将严格按照农村合作社财务章程安全合理运用各项资金,积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社务公开制度,接受全体社员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章程》、拒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服从合作社管理,合作社可将其除名。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合作社理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社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被除名的.社员自理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的社员自行退股。被除名的社员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理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自愿退社或被除名的,不再享有甲方的各项优惠政策。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有需要补充的内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成立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兴园公司(法人代表:刘宏潭)
乙方:英松予制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来喜)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二、承包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责任田 亩发包给乙方栽植并经营苹果园。
三、共同条款
1、承包年限:承包期限20年,即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承包标准:乙方从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无偿耕种、栽植所承包的果园,自 年 月 日起,每年每亩兑现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
3、承包费兑现方式:甲方自 年 月 日起,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现当年承包费。
4、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及果树经营权即归甲方所有,如需续约则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当年土地租价另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甲方按期兑付承包费的义务。
(2)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果树经营管理权,以及今后有关果园的优惠政策权。
(3)为了便于果园管理,乙方有权在承包园内建看护房、建围墙、建果窑及农用车可行路,同样可被视为果园经营。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按期索要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拒绝乙方将果园变成其他(如建厂、复耕)所用的权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没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停止任何活动。
(4)甲方有权在承包地内葬坟,但损坏果树不得超过3株。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负相应责任。
(1)不按期兑付承包费。
(2)把果园地复耕或变成其他用途。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按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在乙方承包期限内,擅自耕种以及采摘果实的。
(2)有意破坏承包地或有意阻挠承包人实施果园经营的。
(3)有意损坏果树,造成损失的,经果业技术人员评估后,按十年产量核算后进行赔偿。
(4)有意在乙方果园的出入道路上设置障碍物,造成乙方无法作业,果实不能按时采收或不能如期出售的。
3、若乙方违约,想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20年承包费;若甲方违约,想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总投资60000元(投资核算:每亩每年投资3000元,按20年计算)。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和解除合同:
1、合同范围内的果园被国家依法征用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使得合同不能履行的。
4、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签字盖章后,上报县、乡镇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鉴证机关(盖章) 公证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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