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货物能够按照约定的方式安全、准时地送达目的地。接下来是一些常见纠纷案例的分析,希望对大家理清运输合同的相关问题。
甲方(托运方):上海顺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广灵4路21号甲12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钢材提供钢材销售的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迄地点和数量: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钢材;按吨数或件数计价。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货物的起运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到达地点:按照甲方每次业务的《运输委托单》确认。
甲方的《运输委托单》及要求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乙方每次派员到甲方领取提货单和签收《运输委托单》时需凭乙方公司的业务介绍信和身份证签收。
第二条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运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拥有的能正常营运车辆的证明。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业务询单(书面或电话等)后十五分钟内回复甲方是否接受业务。
货物运达签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中:上海地区需在2个工作日之内华东地区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货物签收单送达甲方。其它地方按《运输委托单》临时约定。
乙方实际装货应与《运输委托单》清单应当完全一致(包括货物的完好程度),在装运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装货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应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乙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负责验证收货人的身份和协助收货人的验收,并要求收货人签字盖章,如收货人的收货清单与《运输委托单》清单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乙方应按照托运方委托运输货物的原始包装进行装卸运输,不得出现货物因污染,损坏等导致货物的情况。否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运输委托单》规定的“到货时间”将货物运达。实际签收时间晚于《运输委托单》规定时间的延迟送达货物。
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华东地区主要启迄地的运输价格表,如有必要,每周一次。
第三条甲方责任:
甲方提前6小时,将未来18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上海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甲方提前12小时,将未来36个小时之内需要送达的,华东地区范围的业务信息提供乙方。
委托业务完成,甲方审核所有乙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和符合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运输专用发票核对单据数量评估服务质量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所有运输款项。
甲方在相同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向服务优良的乙方提供业务需求,并在行业内优先推荐。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上述所指货损的金额指该批货物的销售价格乘所承运货物货损量所得价款。。
延迟送达货物的业务按《运输委托单》规定的运价自动下调50元/吨结算运费,以此作为违约处罚。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结算的,甲方按延期时间运费和同期银行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仓库管理制度。
自管仓库管理制度:
定义:自管仓库是指本公司租赁合适的仓储场地、并由本公司仓管人员对在该场地堆放的货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经营管理的库存管理方式。
自管仓库的入库管理:
所有货物入库前需得到采购主管的书面入库通知书,并整理仓位和库位。
货物入库时应当核对入库通知并检查货物质量,将收货情况填写收货通知清单后立即交付采购经理,同时报告和备案变形货物的数量。
入库时的安全生产:
货物入库后协助采购经理复合入库数量、核对差异,核对无误后及时编制卡号由erp库存帐录入账面存货数量。
自管仓库出库管理:出库时必须严格核对出库单明细,按出库单明细发货。发货时坚持“先进先出,锈货先出”的原则,并可凭此原则在客户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动调整发货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自管仓库盘存管理:由于理论计重和过磅计重的原因,难免有账面盈亏的出现为此:
每次发货应当记录计重差异,每月将合计的计重差异报财务和仓库主管,经财务和仓库主管审核批准,调整erp系统的库存。随时保持存货的帐、卡、物“三相符”。
所有保管货物不得出现件数差异。件数差异以工作质量事故论,按照公司相应的处罚条例处理。
托管仓库管理制度:
定义:托管仓库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托合适的仓储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资的仓储管理方式。
托管仓库入库管理。
货物入库后本公司仓管人员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的业务部门收取符合合同规定格式的入库明细表,交给公司,并由erp系统人员录入。
托管仓库出库管理:
货物出库后应当及时向托管仓库收取发货清单并核对库存,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提醒托管仓库纠正。
督促托管仓库按先进先出和锈货先出的原则出货,并对必要的情况通知托管仓库调整出库卡号,使公司货物保持良好状态。
托管仓库盘存管理:出现计重差异按条处理;出现件数差按仓库协议规定处理。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长期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零星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要铁路局;。
(3)货物名称;。
(4)货物包装及标志;。
(5)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6)承运日期;
(7)运到期限;。
(8)运输费用;。
(9)货车类型和车号;。
(10)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11)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铁路货物运输中,属于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可以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合法手续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以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该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运单,由当事人双方填写,托运人必须在运单上签名,托运人是社会组织的,还应当在运单上加盖单位的印章。托运人对自己在运单上所填记事项,必须负完全责任。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记后,合同即告成立。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v^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月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货物名称:
二、数量:吨。
三、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过%/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kg,水份含量不超过/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kg.
五、价款:总单价/吨,总价款:万元。
六、货物的检验:装车前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
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货物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八、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九、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一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二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三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五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六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一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二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三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四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二、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三、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四、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五、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不按照约定期限对货物进行检验或者提出异议,视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十二、免责。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在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的原因。
2、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将货物吨从港交给乙方承运到码头,运价每吨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元,剩余运费待承运货物卸剩,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天,卸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v^《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______运输业务。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认可发车。
3、乙方装车。
4、双方验收签收。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险物品进行装卸及做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需要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并确保车辆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提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找承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包装标准的规定进行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库单四联(三联做回单,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要求甲方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知乙方,并告知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告知方式为电话或传真。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提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担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及出门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承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填写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的运输任务单为准,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保留一份作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到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卸货,协同收货人做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要求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签收并加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货单据丢失,客户收货后没有签字盖章或所盖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接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进行保险。因为投保导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有乙方进行赔偿。乙方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货物受损。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遭雨淋损坏、被冻坏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造成货物短缺、送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承担。但对上述的赔偿,乙方承担的方式为先予赔偿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有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认可,乙方不得擅自从甲方客户处带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结算为月结,每月5日开始结算上月运费,结算前乙方必须履行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提交运输业务发生明细(具体列明:承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出门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付款方式一栏注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办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执行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正式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算,省内当天到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浙*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建筑工程队,历经四十余年的风雨兼程和顽强拼搏,已发展壮大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868万元,净资产达3、7亿多元。下辖上海蔚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九家分公司。集团公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施工等专业承包资质,是一家集建筑、房地产开发、建材经营等为一体的大型建筑企业,可承揽工业、民用等大体量、高层次、大跨度、高标准、精装饰的建筑施工业务。
集团公司现有员工5000人,拥有各类专业和经济技术职称人员500多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165人,大中专毕业生360多人,一二级建造师50多人,大型建筑机械设备1000多台套,年完成产值20亿元,承接业务和完成产值荣居浙江省进沪施工企业前20强。集团公司正在运行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历年来持续有效。
集团公司依靠科技提高、强化管理,坚持走质量兴业之路。历年来上海^v^上海市*局金山110指挥中心^v^等工程分别创上海^v^白玉兰^v^杯和浙江省^v^钱江杯^v^、浙江省进沪企业施工质量优胜杯等200多项省市级及各类优秀建筑工程奖。集团公司并多次荣获浙江省省外驻苏企业《重质量、守信誉、诚信施工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管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历年来还荣获*优秀企业、*信誉企业示范单位、浙江省重质量守诚信示范企业等各类荣誉。
为打造^v^百年xx^v^,集团公司在稳定建筑业的同时,正进取稳健地开拓房地产业。公司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银行、*、企业等各类资源进行整合,构成^v^政企合作^v^,^v^银企合作^v^、^v^企业战略合作^v^等各种形式的^v^多赢模式^v^。集团公司正在进取实施中的《2008年——2012年发展规划纲要》又为集团公司今后五年的整体发展目标确立了方向。随着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集团公司将实现向土地及房地产开发转型,立足国内市场,逐步开发国内外土地及建筑市场,加大物业收购及第三产业的投入,最终实现以建筑、房产为主线,文化产业、三产为辅线。
^v^管理创造价值,服务提升优势,品质至上,服务至优^v^是集团公司的发展理念。团结、创新、务实、奋进是公司矢志不渝的追求。公司倍加珍惜每一分荣誉,坚持^v^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以质兴业、以优取胜^v^的经营宗旨,不断将优秀建筑产品贡献社会,与社会各界优势互补、同创辉煌!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
第一部分特定条款。
一、运输任务及货物描述。
1、运输任务:
2、货物名称:
3、货物包装:
4、运输方式:
5、起运地及目的地:
6、其他事项:
二、运输费用。
1、运费:
2、报关、报检:
3、卸货、倒短、仓储费用:
4、保险费:
5、其他费用:
6、费用共计:
三、运输时间。
1、装车通知时间:
2、到达最终目的地时间:
四、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时,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装运、发车,当本合同的货物运出中国国境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先支付本批次货物运费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货物按时安全运抵最终目的地后,甲方验收货物完好,数量无误,甲方应在收到验货单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国际货运发票,经中国税务部门认定合格后及确认所有报关单、核销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后15日内付清乙方本批次运费的余款。若甲方确有资金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推迟,但最多不能超过60天。
五、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1条根据《^v^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v^^v^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第11条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v^、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25条本细则由^v^负责解释。
甲方:(经理部名称)。
乙方:(运输单位名称)。
根据《^v^合同法》和货物运输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重量:
二、乙方承运的货物应在年月日从起运,途经于安全运抵甲方卸货。
三、货物运输包干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括:运费、装卸费、吊车费、过路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四、甲方货物总价值险,保险率为%,货物保险费为元,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地方公安、^v^门有关规定。乙方驾驶员要十分爱惜甲方货物,谨慎驾驶,文明行车,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六、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捆绑、紧固、防护。货物装卸和运输途中的保护和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保证将甲方货物(设备)完好无损地运抵甲方施工现场。如发生货物破损、缺少、丢失和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因乙方人为原因,致货物不能按时运到甲方施工现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验收:乙方将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卸货后,经甲方设备专业人员验收核对所运货物无破损、缺少、灭失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此收货单是双方结算支付运费的唯一依据,涂改无效。
九、结算支付方式:乙方装好货物(设备)起运前,甲方可预付货款元;货物(设备)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接货后日内付清运费余款。
十、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禁物品的运输管理规定。否则,谁违反,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将货物(设备)运抵甲方施工现场,甲方不能按时验收接货和结算支付运费,均不属违约。
十二、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
十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xxxx年毕业于包头铁路工程学校,同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天津蓟县项目部、太原铁建一公司、北京窦店项目部、山东竹曲高速项目部、北同蒲二线项目部和长晋高速项目部从事技术工作,期间自学大专(太原理工大学,xx年毕业)、大本(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xx年毕业)。
(一)xx年度始,在山东胶济指挥部从事技术工作,担任桥涵主管。主要工作内容有:
1、复核桥涵主要工程量。
(4)将比较结果交于总工程师,由其负责与设计院联系解决量差问题。
2、配合编制总体施工组织。
根据总体工期安排,按照结构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对于特大桥、大桥以及既有线接长交通框架涵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
编制主要工序的施工工艺,配套机械设备及人力数量。
3、向作业队下发主要工序、工艺的作业指导书。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工艺、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如:大体积砼作业指导书、钻孔桩作业指导书及钢筋作业指导书等。
4、审核桥涵专项施工组织及开工报告。
(1)由作业队根据总体施工组织,编制标段内各桥、涵的施工组织及开工报告;
(2)对施工组织及开工报告进行审核,确定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后,进行签认手续。
5、现场检查。
(2)对作业队提出的现场有关工程与设计图纸不吻合或是相矛盾的,及时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和设计院分别上报工作联系单,并督促其回复。
6、工程变更。
(2)根据会议纪要,做出变更设计。办理各单位的审批手续。
(二)具体完成工作。
1、三座特大桥、一座大桥和四座中桥以及四十七座框涵的工程量复核工作;
3、工程现场出现的变更,办理各项及签认共完成三十三项;
6、解决现场桥涵方面出现的技术问题,必要时和设计院及甲方进行沟通,适当进行变更调整,以形成对施工有利的条件。
经过一年的工作,就个人而言,在管理及统筹计划方面收获不少。
(一)首先,指挥部的技术工作属于管理为主,实作为辅,对外为主、对内为辅的。
1、这里的“主”和“辅”并非是重要与不重要之分,而是工作的侧重点。虽然有些工作是辅助性的,可是较以往的项目部而言工作量却是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多。比如说工程量的复核,作为主管工程师是在接到设计图纸后,复核无误后开始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工作重点在于将数量相差较大的与设计院进行再次核对,确实属于设计误差后,督促设计院下发专业通知单或直接将数量差值进入总施工概算中,辅助部分是需要将工程量快速准确的计算出,而这个工作看似简单,实际确是任务量极大又需要速度的,对于只有几人的指挥部技术科,作为桥涵主管也只能“单兵作战”。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详细资料,包括: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海关编码、数量、重量、发运日期、运输期限等.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甲方应将有关部门审批、检验的文件一并提供乙方.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与实际货物相符,若包装没有破损,发货人对货物的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经济后果由甲方承担。单证及随车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3.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货物需要变更时,应在装车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三.乙方义务。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根据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乙方只有在完成转关手续,将有关单据和货物转交到收货人手中才算完成乙方的义务。
2.及时向甲方报告货运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交付有关单据.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对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资料要及时和准确的告之甲方。在甲方发货前提供的所有单据,乙方应仔细核查是否正确和有遗漏情况。
4.因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项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站,乙方保证把货物交运到甲方的收货人指定站点。甲方货物如属于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过程中过失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甲方有权进行索赔。
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双方同意根据委托的代理事项,按人民币结算运杂费等费用。
2.结算日期和方式.甲方于发货前5日将上述费用交付乙方.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4.货物保险运输或保价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交纳或由甲方联同运杂费一并交乙方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有关资料和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含因甲方责任造成口岸转关时的滞留费)。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全面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铁路停限装国家政策调整等);。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甲方的过失;。
六.合同生效时间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甲乙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双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结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所属法院诉讼.(仲裁、诉讼只能选择一项,否则无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托运人于____月____日起需用____型飞机__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____月____日自____至____,停留____日;
……。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余吨位。
第四条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决。
甲方:
乙方:
一、签订时间:交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包头。
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
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
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
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
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
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九、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hetongfanben/340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