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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劳动合同(优秀17篇)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优秀17篇)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劳动合同样本,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因甲方原因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赔偿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第三十八条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按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20%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约定,应按照第三十八条中预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和第2项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四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6.1甲方提供劳动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执行符合国家职业危害防护标准的要求。

6.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违反,将承担甲方规章制度的相应纪律处分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年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1、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

1、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4、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价为元。

3、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甲方应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

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1、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2、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纪律;

2、培训;

3、商业秘密;

4、竞业限制;

5、其它事项;

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员(签名盖章):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贩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名)年月乙方:日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4、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先行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发布的各类书面通知、双方的书面协议等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全称):

员工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及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户籍。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身份证居住地址。

上海居住地址。

聘用职位(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修正乙方的工作报酬。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也可将乙方派往上海、成都、广州、合肥以及甲方新开发区域任职,乙方应服从安排,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将作辞退处理,甲方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月00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内,乙方如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死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员工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4)计件工作制。

2、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给予乙方调休、轮休或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依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同时按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发放,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除外。

3、甲方根据乙方不同岗位、工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装置。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合同期内,乙方不能从事其它任何第二职业或活动。

4、乙方应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不同的岗位,实行公司规定的以下第(1)工资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4)计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甲方根据经济效益、乙方的工作表现、能力及甲方现行的上海诺岛纸业有限公司岗位薪资标准(含月度绩效考核),确定乙方转正后税前工资0000元(基本工资0000元,岗位工资000元,保密津贴000元,通讯补贴000元,餐费补贴000元)。

鉴于乙方实际需要,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每月交通补贴000元,销售专项拓展补贴费用000元。交通补贴、销售专项拓展补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每月16日凭发票报销,但月度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前项规定。

b、营销人员每月实际收入发放标准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c、其中“绩效奖金”栏:见相关标准的内容。

d、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其工资依据上海诺岛纸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搬运工工资标准执行。

2、甲方在调整企业整体工资水平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资待遇予以调整。

3、甲方确定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如遇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4、由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从乙方每月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企业规定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有薪假期。

2、甲方按规定在乙方工资中每月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4、符合计划生育的乙方(女性)享有国家规定的合法权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疏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有不诚实行为、弄虚作假等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工作时间用公司财物制作私人用品的;。

(5)乙方工作时间违规操作,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

(6)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

(7)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承诺,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其违约行为后三十天内未予纠正的;。

(8)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的;。

(9)不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劳动管理的或消极怠工(或罢工)1小时以上的;。

(10)合同期内记大过二次的;。

(1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12)持假身份证、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如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方经济裁员。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规定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在合同期内,乙方辞职:试用期必须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应承担责任,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者根据违约者责任大小及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酌情确定。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出资(或培训期间照发薪资)的培训,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甲方相应的培训费用,具体事项见甲方的“培训管理制度”及“员工涉外培训协议”。

3、乙方不再续订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则按其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擅自离职,造成甲方生产、营销等工作受影响,甲方可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0—10000元。

5、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在任职期内享有甲方提供的保密义务专项津贴,故甲方要求乙方在任职期内不得将任何公司客户资料、销售资料及公司各类内部资料外泄给同行或竞争对手。

6、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借助或利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及销售资料泄露给同行或竞争对手,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行业。

7、如乙方违反上述“第5、6条”规定,并经查证核实后,则甲方将以每月保密义务专项津贴3倍的金额向乙方主张经济赔偿(即每月人民币元)。若情节严重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以上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将承担因此造成对甲方的一切名誉及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本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则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办理续签手续。

2、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修改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统一简称为《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标准劳动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年月日起至门)失去物业管理权限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维修工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京华城中城客户服务中心。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书面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a工时制(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具体作息时间以所在部门每月制订的工作排班表为准。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按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有在国家规定的节日及假期休息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月;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待岗生活费。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提供可能的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为乙方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3、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承诺遵守;更的有效证据。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当执行法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

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时支付。

九、违约责任。

(一)、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络。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员工工号:

员工姓名: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每周6天,7小时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的工资组成;基础工资元/月,岗位津贴元/月+电话、交通、住房、学历职称+工龄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为元/月。具体工资组成标准详见甲方工资福利制度。试用期员工不参予绩效考核,按全额工资的80%核发。(员工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第二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百。

第四十五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第四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止。月。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

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市县(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第八条因从事教育行业的特殊性,为防止乙方恶意离职,甲方需向乙方收取作为教职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方式为每月从工资中扣取,扣满为止。乙方应提前四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待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才能退回乙方的教职保证金。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应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八、其他。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备注:

1、本合同代签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

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

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2、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且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l、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甲方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台同的解除、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l、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牧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瓷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一)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国家标准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为(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价为元。

3、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甲方应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包括:

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甲方应提前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保证乙方享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2、出现以下情形,甲乙双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3-1、劳动保护:2、劳动条件: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1、劳动纪律;。

2、培训;。

3、商业秘密;。

4、竞业限制;。

5、其它事项;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员(签名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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