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稳定性的提升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运营体系。从以下实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行业的经营策略和方法。
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你知道委托经营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4、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继续实行委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购房合同号: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
》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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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
合同。
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对于委托经营合同书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经营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场地位于()场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其他费用()。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4、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_____,面积|: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3.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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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______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______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小学占地___m2,建筑面积为____m2,可办班___个,可容生___名。于__年__月__日开学,现有___个班___名学生、___位教职员工。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代表:_______
代表: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乙方受托经营的设备为投币式冷热自动售饮机,数量_____台,设备编号为: _____ ,用于由乙方开发的_____市内的各商业网点的经营。
1.乙方按每个自然月保底人民币_____元整(实际收益上不封顶)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
2.如果每月实际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托经营的全部售饮机产生的纯利润(即扣除所有成本,税费后的收入) _____%,平均到每台受委托设备的纯利润作为委托经营收益按月支付给甲方。
3.乙方应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帐单核对,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
4.本条第2项所指的纯利润包括将来有可能在售饮机上开展的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带来的收益。
5.甲,乙双方作为各自的纳税主体,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税收。
1.本合同项下的运营费包括原材料,场地租赁开支,设备维护及人工费用等一切与经营管理售饮机有关的(包括衍生业务)费用。
2.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上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为争取最大的收益,并保证在市场上投放的售饮机整体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其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及开展其他业务,但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在性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进。
在委托经期限内,无论甲方或乙方如需发生变更,均需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在履行必备的手续后,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承担或享受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权利。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否则,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违约金。
1.合同期_____年后如果双方愿意,乙方可按年折旧率_____%的标准折旧后的残值购回设备,另加_____%的手续费;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收回售饮机,也可续约继续委托乙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方可收回售饮机,所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对方后,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一方对因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号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经营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本合同自20__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1、 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员工食堂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餐厅及操作所用之设备、水电及燃料费用。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食堂由乙方委派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驻甲方公司进行现场操作,为甲方员工提供用餐服务。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设备、用具等,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购买。未经甲方同意添置的设备,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员工每人每天的用餐标准为中餐______元(___________),晚餐______元(___________),用餐伙食见菜谱;汤、米饭自助。
五、甲方在过年过节如需用餐,乙方都要提供甲方的用餐服务;如需组织会餐,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予以安排操作。
六、由乙方预垫甲方的用餐餐费,定期结算;结算时凭乙方提供每天的总金额核对表并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及时付清。
七、承包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依合同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履行合同和各种行政管理职能。
2、甲方对乙方所配送的食品,调料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3、乙方在其他方面违约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纠正,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有关用餐规定,筛选实际的员工反馈问题,以便乙方及时改善操作,提高更好的服务质量。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循安全消防、卫生检疫、治安管理和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海市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食堂的采购工作,严把进厂食品质量,杜绝变质食品进入操作现场。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必须按时、保温、保质、保量供应饭菜,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均匀。开餐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
5、甲方厨房的设备,乙方应正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作价赔偿;同时应节约水、电、燃料。
6、经营期间,乙方员工严禁进入甲方的生产区。
7、若因操作或采购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以有关卫生部门出具的鉴定书为准,由乙方负责赔偿医疗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十五年( 年起至 年止)
三、 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公证当日起至 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优势互补,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经营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线,每日_________班,始发站暂定_________发车时间_________暂定为上午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确切发车时间由两地始发站安排,甲方保留变更发车时间和变更站点的权力。
2、本协议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合作愉快,无经济纠纷,乙方可优先向甲方协商续营协议。如协议不成,甲方收回线路经营权、牌照及有关证件,车辆残值归乙方处置,甲方予以提供有关手续。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车的厂牌型号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自编号为_________,额定座位数为_________座,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购车资金合计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额一次性付清。
1、甲方负责办理业务的相关手续(进站证、通行证、线路牌)、站点安排,安全行车事故的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及票务结算、财务结算。
2、甲方负责乙方应向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交纳各种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春运检验和有关换证、年审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1、在委托经营中,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伍万元,用于意外事故及严重违章处罚之用,不足部分应在次月补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满后,归还乙方。
2、乙方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应于每月上旬按实缴金额向甲方交纳营业税、养路费、陆管费、车船税等国家代征代收费用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乙方在运营前交甲方管理费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购车及有关手续办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时运行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政策,如实申报营收情况。营运中发生的一切业务费包括纳税、养路费、保险费等由乙方承担。_________方面费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辆车暂扣缴营业税__________元,代办服务费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时补交。如有违反,一切责任,包括停止营运和取消营运资格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营运中,应严格遵守客运规定和交通法规。由于乙方违法、违规等原因而出现被管理部门取消经营或注销线路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_________万元整。发生行车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迅速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案并和甲方联系,及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事故费用险保险公司理赔外,差额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担,停班期间的管理费、代征代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委托经营期间内乙方每月30日前将结帐票款单交给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结算票款,如逾期结算票款,结帐单将作废。
6、在营运期内,车辆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的例行保养,维护甲方的'声誉。要服从甲方对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春运等检查安排。如脱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营运中,严禁携带危险品、禁运品;车未停妥,严禁上下客;对旅客要热情服务,合理收费。如发生骗客、甩客、途中卖客行为或带有黑恶势力欺行霸市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经营期间内,根据行业规范标准和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着装统一,标志明显,语言规范,热情服务,安全营运”。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造成新闻媒介公开批评及管理部门通报、处罚、记分,乙方将全部承担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经营期内,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担亏损的责任。如经营不当或客运市场原因,确实无法经营,车辆可寻找过户单位,由甲方协助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并支付甲方违约___________万元,将所有线路经营证件交还甲方。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通过中介部门(旧车交易市场)转向第三方,原车牌更新权利归甲方所有。如私自转让,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让前后的一切经济问题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涉。
10、甲方在营运中,发生营运车辆由于脱班、缺班造成乘客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经营期内营运车辆保险由甲方代办。为切实保护好乘客安全,意外伤害得到有效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甲方强制投保_________万元。车上责任险及其他险种按规定投保。乙方车辆如需更换发动机及车架,应按规定事先到甲方车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作罚款处理。
12、乙方聘用驾驶员委托甲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材料,甲方协助办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伪造证件的人员,如发现类似情况,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聘用驾驶员的一切福利待遇、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驾驶员伤亡致残且因此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4、经营期内,甲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乙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教育、管理的责任。乙方必须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安全行车责任协议书》。乙方作为安全生产签约责任人,必须服从并协助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时按规定组织聘用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行车、规范服务、业务学习等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委托经营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班线无法营运或国家政策及有关部门对所经营的客运班线作统一规划调整时(以有关部门文件为准),合同期限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以本协议为依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文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016年3月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编号:人保(备案)[2016]n号)。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经国家船舶设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船舶工程设计单位,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在^v^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完成设计的船舶工程,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等差错而引发的船舶建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在本保险期限内,由该委托人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船舶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包括修改、修理、更换损失;
(二)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保险合同约定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但每次事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赔偿总额与船舶工程本身的损失赔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以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为限,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别计算。保险合同约定累计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六)火灾、爆炸。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委托人提供的帐册、文件或其他资料的损毁、灭失、盗窃、抢劫、丢失;
(二)他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名义设计的船舶工程;
(四)被保险人承接超越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船舶工程设计业务;
(五)被保险人的注册人员承担超越其本人资质的船舶工程设计业务;
(六)未按国家规定的船舶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业务。
(七)委托人提供的船舶工程设计资料存等在的错误。
第六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停产、减产等间接经济损失;
(三)因被保险人延误交付设计文件所致的任何后果损失;
(五)未由被保险人授权的有资质人员签名出具的船舶设计图纸引起的任何索赔;
(六)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对委托人的精神损害;
(八)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或违约金;
(十一)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十二)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索赔免赔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八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九条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三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一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能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形商议合理期间,保险人在商定的期间内作出核定结果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船舶工程设计人员名单、资质,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填写投保单。被保险人新增设计人员的,应予该设计人员参与业务活动起3个月内书面报保险人备案。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四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船舶工程设计事故和船舶工程设计差错的发生。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应该: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收到委托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委托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处理有关诉讼或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故证明或鉴定书、损失清单、裁决书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履行赔偿义务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相应扣减赔偿金额。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委托人赔偿的,保险人不负责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船舶工程发生损失后,应由政府船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船舶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作出鉴定结果。第二十五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索赔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本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一)和第(二)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合同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第二十六条保险人根据本保险条款第三条的规定,对每次索赔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委托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多次索赔的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船舶修理合同方(委托方):方(承修方):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场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其他费用()。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二、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四、由乙方印制,甲方教职工凭就餐。由甲方销售。
五、乙方将回收的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十、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十。
一、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十。
四、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十。
五、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元整。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止。
2、双方约定:在年月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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