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双方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内容。通过查看合同协议的范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合同编写的技巧。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 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第五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元;
专用工具:___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 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十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甲、乙双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个,由________方推荐;副经理_______人,由___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___方推荐,_______方推荐_____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____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____________天仍未提交,除累计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____________。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盖章)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隐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出名营业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xx名称:
地址:
乙方(隐名合伙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隐名合伙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专营事业,共计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其余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元整后,即为隐名合伙人而被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可到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充作其出资的增加额。
第七条关于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如发生亏损,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第十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提出,但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乙方应得的利益金;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剩余部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所出资本如不幸亏损殆尽,本合同终止,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三条甲方如中途欲将出让于他人,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五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位于武汉市,注册号,经营者aa,注册成立日期为日。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元,各占ccdd全部财产的%。
现由于经营遇到实际困难,甲乙双方愿意终止合伙,现就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止到日的的财产情况:
1、现有存货(具体品种、数量见清单);。
2、现金,共有人民币元。存放于aa私人名义开户的银行的卡号为的银行账户内。
3、员工工资。ccdd尚有元员工工资未付。分别是aa的工资元和欧阳丽的工资元。
4、ccdd的经营场所武汉市号,系乙方以个人名义办理租赁手续,费用由ccdd承担,共缴纳保证金万元整,租金缴至20__年5月20日。
5、挂账货款元和店的未收货款元。
6、其他债权债务。
二、甲乙双方保证除上述条款列明的财产外,再无以ccdd名义发生的其他债务,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如甲乙一方因没有如实陈述债权债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向有责任的一方要求损失额10倍的赔偿。
三、ccdd的财产的处理及分配。
2、员工未付工资由乙方支付;。
3、ccdd的经营场所武汉市号由乙方处分,甲方不干涉其用途;。
4、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即除aa私人名义开户的银行的卡号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整。
四、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后,甲方及将押金收据,房东的资料和店里的钥匙交给乙方,并保证在当日办理电话、宽带的过户手续,3日内办理ccdd的工商及税务的注销手续。
乙方如继续经营,须另行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不得再以使用ccdd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五、乙方另行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需在网上发帖声明重新注册后的ff与aa无关,发帖内容要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六、协议履行后,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场合发布有损于另一方名誉和其他利益的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另一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为合作终止协商的最后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时间:
时间:
见证人:
(签字)见证人:
(签字)时间:
时间: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部分条款,应由有权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的一方向对方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否则因此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应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解释。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生效,一式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交易与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
1.房屋租赁指集团公司应股份公司所需,将办公及其他用途的房屋租赁给股份公司使用。
2.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供符合使用用途一般条件的房屋给股份公司,并负责维修。
3.集团公司应保证提供房屋的水电供应。
4.股份公司应保证按房屋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对非正常的损坏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是指集团公司的水电供应单位向股份公司提供工作、生产和生活的用水用电。
2.集团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水电,以保证股份公司的正常工作和生产需要以及股份公司职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3.股份公司的用水用电应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地使用水电。
4.集团公司应对与此项供水供电有关的水电设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电话通讯服务。
1.电话通讯服务指集团公司通讯工程公司向股份公司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提供的电话、传真、电传、电讯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等服务及时、准确,态度热情周到。
3.股份公司保证在接受服务和使用电讯设施时,主动配合,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汽车、船舶和其他运输工具和股份公司提供服务,以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要。
2.集团公司保证服务热情、周到,优先安排并按时、按量提供有关运输工具和司机人员。
3.股份公司保证将用车和运输计划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但临时用车和特殊情况可随时要求集团公司提供服务。
4.股份公司保证合理使用车辆等运输工具,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医疗后勤服务。
1.医疗服务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医院、诊所等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以及幼儿园、食堂向股份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集团公司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集团公司保证根据股份公司要求,提供条件对股份公司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第十八条科研服务。
1.施工科研服务指股份公司以其拥有的施工科研设备、科研成果和科技人员,向集团公司的有关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集团公司工作和生产的需要。
2.股份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并保证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集团公司保证对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信息和科研成果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和转让给第三方,但已由股份公司获得代价而转让给集团公司者除外,集团公司保证合理使用且不转让股份公司提供的科研设备,对不合理的损坏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生效。
本协议经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投资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逸阳女装专卖店,总投资为元,甲方出资元,各占总额的。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双方家属不参与经济。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人经营期限为叁年,如需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资金,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做账,每天经营费用按时打甲方账户,由甲方保管,统一分配。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对每个月营业所获得的纯利润经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部份利润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开支以及税收、装修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当月纯利润。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协议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本协议附件。
1、合作区域: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此品牌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拾万元。
2、合作场所:白马转盘谭医师药店隔壁,原丽人名店(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限于本地点,可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合伙双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给对方。
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土坪宏发木材加工厂,总投资为_______元,甲出资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甲方占六分之五,乙方占六分之一,加工厂合作合同。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本次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__________负责,其他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加工厂合作协议书加工厂合作协议书。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现合伙人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合同范本《加工厂合作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厂内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提供养殖资金;乙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__________元,用作启动资金,乙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甲方。
三、运行后,乙方每晚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甲方。股东合作协议书。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废,其先期投入作废,不予退还;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赔偿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资金。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或由甲方派一人来场协助乙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议同意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册亨县鑫民家禽养殖场(项目名称),总投资为750万元,甲方出资600万元,乙方出资150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80%和20%。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和注册工作,并由甲方担任企业法人。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二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延期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具体利润分配和债务分担情况如下: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新增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合伙补充协议。合伙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如果出现下列任一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企业名称:_省_市_酒店。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___。
1、餐馆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2、娱乐业经营场地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餐饮业、娱乐业。
姓名陈_兵,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姓名李_君,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施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3、合伙终止后,若李_君和施_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_兵自愿返还李_君、施_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盈余分配:___。
1、合伙企业盈余按陈_兵占50%、李_君占25%、施_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___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年__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合伙人甲方占()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来做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伙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合伙负责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诉诸法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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