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构建互信,促进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你需要参考一些合同协议的写作方法和结构,可以看看下面的范文。
按照^v^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安装消防烟感、喷淋系统(进口材料费另算)。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按提供消防施工图纸要求及消防安装规范.
1.*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保修期:________年。
开工前两天,向乙方提供以确认的施工图至少一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配合乙方做好一切现场协调处理工作,如工作门的开启.已密封查线口的拆封(并承担相应费用).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提供施工人员的各种证件复印件.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程.环境保护规定.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公司施工部分,保证验收。
如果因甲方的违章建筑,造成消防验收不过关,本公司概不负责。由甲方公司全权负责消防验收的后续问题。
合同签订后进场甲方先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0%。计________。
当消防工程完工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5%。计________。
当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5%。计________。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应符合^v^消防条例a;a;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a;a;.^v^消防条例a;a;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提供安全机具的情况下强制乙方工人施工的,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而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所致后果由甲方承担.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执,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
若当事人不愿通过以上方式解决或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鉴字后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
*方:(以下简称*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
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元/平方米,工程量平方米,总造价约元。
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方付工程款;门窗框安装完*方付工程价款的;工程完工*方付工程款。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
九、*方权利、义务:
1、*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方承担。
3、因*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双方各持一份。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二、开工审批。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江北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三、质量控制。
第三条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四、工程进度。
第四条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10月29日,被告四通公司与业主上饶乐江公路建设管理处就修建乐江线弋阳段公路工程项目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生效后,四通公司将该工程交给无工程施工资质的德兴分局实施、运作,约定德兴分局将工程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上交给四通公司。
月10日,德兴分局组建了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又将工程发包给无工程施工资质原告周国华、周克荣施工。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部拖欠原告周国华、周克荣工程款项未付,双方产生纠纷,周国华、周克荣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延期付款利息。
【分歧】。
本案的焦点主要有二:一是谁是合格的被告?二是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后,谁是最后责任的承担者?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对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又将工程发包给无工程施工资质原告周国华、周克荣施工的行为,只能由德兴分局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四通公司是被告,德兴分局不是被告。乐江线弋阳段公路工程项目是由四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承建的。合同生效后,四通公司将该工程交给无工程施工资质的德兴分局实施、运作,而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是德兴分局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又将工程发包给无工程施工资质原告周国华、周克荣施工的行为,是德兴分局借用四通公司资质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证书是一个建筑企业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体现之一,任何出借和借用行为都是违法的,所以,应该由四通公司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从案件事实来看,德兴分局确实将工程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上交给四通公司,四通公司是实际利益的获得者,理应由其承担责任。
【评析】。
笔者不赞同上述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本案中的四通公司和德兴公司是共同被告,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如下:
第一,对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与德兴分局之间关系的分析。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德兴分局为修建乐江线弋阳段公路工程项目组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新余四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又将工程发包给无工程施工资质原告周国华、周克荣施工的行为,应由德兴分局承担责任。
甲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乙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一、费用。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开始制作,安装完成验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尾款,完工后日内甲方若无异议,将视为质量合格。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天。
四、乙方负责为甲方安装。
五、保修大字、支架保修。
六、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赔偿。
2、甲方无不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如有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乙方:电话:代表签字:时间: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设备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收货。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日,是设备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本着共同发展和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为双方介绍客户和业务,作为长期合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喀左龙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设备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收货。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本合同签订日,是设备验收通过日。
本合同签订,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
本着共同发展和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为双方介绍客户和业务,作为长期合作。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做物
第二条:定做物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定做物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原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
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提供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照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两天内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现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出具修改意见。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投入使作或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担违约金。
6.乙方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
2.合同预付款为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货并顺延付款时间。
3.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款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地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
4.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提供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票给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协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90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
3.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担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方已发生损失并支付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__年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电工程科学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2、咨询要求:符合电力行业及国家安全评价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委托方要求。
第二条安全验收评价具体内容。
2、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3、对建设项目安全运行提出必要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及建议。
4、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现场查评工作,编写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第二阶段: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3)第三阶段:通过政府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的专家评审。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现场查评的陪检人员;。
2、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工作:
3、通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验收、压力容器检验等工作;。
4、其他:无。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咨询报酬总金额: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250000元整)。
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安全验收评价专家进入现场查评前支付乙方50%费用;报告交付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开据发票后支付乙方剩余50%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呼市工行石东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石羊桥东路。
账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评价报告不得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将甲方技术文件转借第三方。
2、涉密人员范围:现场评价人员。
3、保密期限:两年。
4、泄密责任: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术报告形式。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验收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公司。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停止技术咨询工作。(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现场审核。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辛力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无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无。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乙方提供封存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的依据。
1.定做物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具体原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以双方确认的附件内容为准。
2.甲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要求对乙方在加工过程中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调换或补充,乙方应当在15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或补充完毕,否则甲方拒绝付款。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更换,。
1.甲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提供定做物相关的洞口尺寸、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当在收到定作物等相关资料后遵照甲方要求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定作物的风格设计图纸及加工尺寸表、门窗加工用料优化单、生产下料单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需在两天内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无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甲方在定作物加工期间,发现乙方的门窗风格设计图纸、加工尺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2日内回复,出具修改意见。如甲方在2日内未得到答复,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图纸设计、下料,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图纸、下料单、优化单。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乙方必须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一经查实,乙方留存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无论是否投入使作或是否创造经济价值,乙方均承担违约金。
6.乙方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元,总价款包括由乙方包工、包原材料、包税金(17%增值税)、包制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售后服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如在价格增长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按合同暂定总价的20%给付甲方违约金。
2.合同预付款为元。进度付款按批次进行。甲方每次提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批次对应价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先行提货并顺延付款时间。
3.付款均以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款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地址及账号汇出,甲方不得对工程现场现金结算。
4.甲方每次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应当提供金额相同的正式商业发票给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甲方指派专人驻乙方厂内,协助乙方进行定做产品的加工、检验、提货相关工作。如乙方在定作产品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或其它质量问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重新更换或重新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造成合同延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90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并以其检验结果为确定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1.提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所需要的订货批次、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制作通知,乙方应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按时向甲方供货。
2.交货地点为乙方加工工厂,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每次提货甲方应以书面盖章或签字为准。
3.原材料到加工厂内卸货和定作物在加工厂内装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1.包装要求:型材贴膜不破坏,整体缠绕保护。由于包装不合格导致定作物损坏或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赔偿被拒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两倍。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原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定作物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5天不能交付,视为乙方不能完成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数额为不能交货部分定作物总价值的30%,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需将甲方未加工制作部分的原材料全部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在办理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有任何阻挠。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使乙方设计的更符合甲方的生产要求。如乙方所交定作物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承担补正之责任,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部分所涉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甲方补偿乙方已发生损失并支付乙方解除部分10%违约金。
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每按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__年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60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是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也不得空置。
第八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和搭配建设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建设的项目应当在交通便捷、生活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安排。
新建、改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方可进行建设。其中,搭配建设的,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和项目批准等文件应当标明在建规模、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应当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比例搭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
*及其他投资主体新建的面向社会保障对象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方米以内,套型以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小户型为主。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方米为主,套型以集体宿舍、一居室公寓为主。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主要包括:
(一)*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
(二)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
(三)其他社会组织投资新建、改建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
(四)退出或者闲置的廉租住房以及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五)闲置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公有住房;。
(六)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社会存量住房;。
(七)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房源。
第十二条在产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批准,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闲置土地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按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职工租住。有剩余房源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调剂安置本地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保障对象租住。
甲方:
乙方:
按照《________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凯办公楼。
工程地点:贞____县永丰大道。
承包范围:消防栓系统及管道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开、竣工日期:本合同签订的3天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为进场施工后的15天内(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干包制,共计人民币:玖万肆仟元(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文件使用语言和选用标准及法律。合同语言:汉语选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行业标准和消防工程施工规范。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甲方工作。
甲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水、电给乙方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1)严禁材料乱堆乱放;。
(2)严禁在工地上大小便;。
(3)严禁垃圾乱倒;。
(4)严禁违章操作;。
(5)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违反或经教育不改的人员进行处罚或开除。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要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设施,不准在施工中乱打洞和开槽,必须先作出可行的保护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检查和返工。
若因材质、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不合格,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质量评定部门名称:以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材料进场当天甲方支付乙方伍万元整,剩余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合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不含税金)。
第八条: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违约的处理: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须共同遵守,若出现违约,受损方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实际受损程度向违约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和追讨违约金,若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直至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全格止和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时,本合同终止。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即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首先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未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进行改造的行为损害了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进行改造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进行改造,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定位于合同,看承租人是否有义务进行消防验收,如果承租人有义务进行消防验收,出租人应该配合;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改造之后应该由谁进行消防验收,实习律师小龙认为承租人在未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房屋改造的,即房屋改造的决定权在出租人手里,同时出租人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理应由出租人配合承租人进行消防验收,即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造之后应该申请进行消防验收,但是出租人应当配合,或者说出租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尽到提醒承租人进行消防验收的义务。
附:消防验收相关问题:(参考法律快车)。
一、消防验收。
《^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v^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商品房消防验收:新建商品房必须通过消防验收。
法律依据:
《^v^消防法》。
第十一条^v^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v^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1):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消防验收需要资料、流程。
^v^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流程:
1、工程的概况与自检状况由建设单位介绍,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情况由检测单位自行介绍。
2、验收过程是由工作人员检查、测试,并且填写记录单。
3、验收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对验收情况做出详细汇报并且记录在案。会对不符合规范的事项提出整改的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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