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于20xx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10多万字。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民法典生效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耐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动、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魔、修成正果。
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坚持问题导向。而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自然是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文档为doc格式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而婚姻编作为民法典的第一编,对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在学习和反复阅读婚姻编的过程中,有了以下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婚姻的自由和平等
民法典婚姻编强调了婚姻主体的自由和平等。一方面,任何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结婚;另一方面,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得被强制或者以任何形式进行婚姻交易。这种标志着时代进步的理念,更加注重了个人的婚姻自由和尊严,对于保障个人权益、促进家庭和睦,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三段:婚姻过程的规范和保障
民法典婚姻编明确阐述了婚姻的成立和解除的程序和规定,保护了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在婚姻过程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共同财产制度、共同赡养父母制度等等。同时,婚姻过程中也明确了维护双方利益的措施,如婚前协议、婚姻财产公证、对配偶是否恶意拖欠债务的责任限制等等。
第四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婚姻编还认识到婚姻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明确了法律对夫妻双方的义务。法院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要求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和家庭调解,尽可能地保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同时,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对于婚姻关系中存在暴力、虐待等情形的,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了对于家庭暴力的制止和打击。
第五段:对于婚姻的思考
婚姻编的实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重要的考验和警醒。我们需要对于婚姻关系有一个清醒、理性的认知,不仅要考虑到自己的需求,还要顾及到伴侣的感受和社会的意义。恋爱关系到可以分手,而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律双方协商并且由法律制约的,是一种高度自律和责任的体现。只有我们把握好自由和规范的关系,才能尽可能地保障婚姻的和睦、幸福和长久。
结语
以上就是我对于民法典婚姻编的感悟和反思。婚姻生活是人生中的重大事件,而婚姻编对于规范和保护婚姻关系、强调人权尊严、促进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时刻保持一颗宽容、理性并且有爱的心态,相信我们的家庭和社会都将变得更加美好。
2021年1月1日,我国新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民法典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为我国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新民法典实施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触到了民法典弘扬人民立法精神的特征,同时我也深入理解了民法典在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段:理解新民法典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的意义
新民法典的实施,将为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民法提供了更加统一和完善的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人民的民事权益。其中,个人信息保护、婚姻家庭、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规定更是加强了对公民的保护,降低了社会风险,助力于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第三段:领悟新民法典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
新民法典所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婚姻家庭、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牵涉的领域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从婚姻家庭方面来说,新民法典的实施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提高了社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让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而在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方面,新民法典的保障力度也更趋完善,特别是涉及到产权的争端,新民法典更是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保证了其相应权利的得到维护,从而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四段:解读新民法典在不同领域的特点
新民法典在不同领域的规定也体现出了其特点。就以婚姻法为例,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程序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同时加强了夫妻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在人身权利方面,新民法典认真保障的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实际情况,就如宣扬了规定中对于人身保护的特殊规定,这对于在生活中需要特殊照顾或保护的人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五段:总结
新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加强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推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对于新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为新民法典的实施和执行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新民法典一定会在维护公民权益、推进社会进步和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上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制丰碑。
关于民法典故事会护苗民法典心得作文2020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
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
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
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推荐民法典100道试题文章,欢迎你的参阅。
民法典知识点参考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_负担的义务。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所有)。
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不得;出租 b.可以;出租
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对抗抵押权人。
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是(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3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但使用了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影响他人名誉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4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4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4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知识点参考二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生产者、销售者)负担。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6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6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6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6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6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6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7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人格权益。
7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名称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荣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命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7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受损害方(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8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在承担其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8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8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8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8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9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9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96、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9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9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9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作者的确很有才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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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工作总结
民法典知识及练习题
近日,我国新一代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财务领域也受到了民法典的深刻影响。在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名从事财务工作的从业者,我深刻感受到民法典对财务方面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通过长期实践和思考,我总结出了一些财务心得,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明确合同法在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民法典的编纂中,合同法占据了重要地位,而合同法与财务活动密切相关。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的合作是常态,这就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具体的经济业务往往需要经过合同的约定和执行才能进行,合同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和依托,因此,准确地理解合同法的规范和应用,对于财务管理和维护企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段:强调法律合规在财务工作中的必要性
财务工作是一个高度法规约束的领域,合法合规是财务部门的首要任务。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财务工作也必须更加注重法律的合规性。尤其在合同签订、账务处理、税务申报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只有坚持法律合规原则,财务才能为企业构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第四段:强调财务风险管理在民法典下的重要性
财务活动之中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而财务风险管理则是保证企业健康运转的基础。在《民法典》的指导下,财务部门需要更加重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例如,对于资金运用的风险,财务部门需要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投资方式和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账务处理的风险,需要建立科学的账务处理体系和内控机制;对于税务风险,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法典和税收法律的规定,避免因纳税问题导致的损失。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财务工作面临的新机遇
总体而言,民法典的实施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同时也为财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财务部门要更加注重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加强法律环境下的财务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新的发展理念将对财务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民法典的实施为财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因此,财务部门需要在适应《民法典》改革的同时,不断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素养与能力,为企业的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在新时代下,民法典对财务工作的影响将逐渐显现。作为从事财务工作的从业者,要深入学习和理解《民法典》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的精髓,并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推进财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通过继续努力和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要求,为企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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