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最新煤炭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案例21篇)

最新煤炭销售合同管理办法(案例21篇)



销售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以下是一些销售合同的实际案例,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创作灵感和写作技巧。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矿上销售和收款环节的内部控制,规范结算作业程序,保障矿上资金回笼和财产安全,提高资金运转效率,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矿上结算流程分为:煤炭成本的计价管理和货款结算的管理两个具体子流程,针对每个业务子流程提出具体管理制度,以规避煤炭销售收入管理中涉及的重要风险。

第三条矿上计划经营科接收到公司开具的结算单,根据结算单和统计员核对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即可开相应的结算单据然后经过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就交给财务。

第四条在需发生商品煤赊销时应遵循安全性、可控性、效益性、规范性的原则。

1、安全性:即经营中必须确保能按时收回赊销的款项,避免发生坏账损失;

2、可控性:必须严格控制赊销规模和比例,一般情况下赊销比例不能超过销售量的20%,未经批准的不准赊销,力争在经营中把赊销降到最低限度。

3、效益性:即通过赊销要能真正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准确测算因赊销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财务费用。严禁发生无效益的赊销行为。

4、规范性:凡临时性客户和月用量在一吨以下的客户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凡须发生赊销的业务必须做到,按本制度规范操作。

第五条赊销必须签订合法有效的煤炭购销合同/协议,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合同应详细载明煤炭的指标、数量、金额、付款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并经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六条规范赊销手续。对客户的赊销在调查了解、领导审批、签订合同、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开展煤炭销售工作。给客户的发票须有交接记录。凡涉及到赊销的有效赁证需交由财务资产部保管。

第七条建立赊销客户跟踪、分析、对帐制度。对赊销客户要定期走访,了解客户生产经营,资金回笼状况是否正常,建立煤炭赊销台账。

第八条从确定赊销对象到跟踪了解直至收回货款的全过程均由经办人负责具体操作,经济责任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和职责分工,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

第九条建立煤炭销售应收账款台账,明确责任人,实现对煤矿应收账款的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

第十条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所有过磅票据一律机打,统一格式,不允许手写折损乱涂乱划等。

第十一条各类台账、日报、月报、调拨单及合同要做到口径一致,真实准确,严禁虚报、补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二条制定应收款项清理措施,防止利用应收款项弄虚作假。并及时督促清缴账款,防止呆、坏账发生。

第十三条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矿上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经过审批确认后的'购货合同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第十四条预付货款后,矿上要设专人监督预付货款使用情况,财务部要及时监控到货情况,并督促财务科及时办理相关入库及预付货款的抵顶手续。一般情况预付货款及定金最长应在三个月内抵顶完毕。

第十五条财务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和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结算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第十六条每月末矿上财务科与公司财务部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相关部室。

煤炭销售合同

乙方:

山西煤炭销售网为甲方所有,乙方就使用甲方提供的普通级会员信息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享受本网每月赠送的期刊《山西煤炭销售》;

享受本网随时邮件发送的热点新闻,重要数据;

享受本网每日发送的短信服务;

免费在本网发布企业供求信息,人才招聘信息,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等企业信息;

优惠为会员企业提供网站建设与规划等企业信息化工程的服务;

定期以贵宾身份参加网站举办的会员活动;

赠送网站首页三个月广告位。

乙方申请注册内容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料,在缴纳会员费10000元/年后,既得到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恶意传播本网站的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保守用户名和密码,如用户名和密码被盗用,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对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合法授权不对外公开,透露乙方的注册山西煤炭销售网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无法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甲方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72号地址。

金泽大厦17层1716室。

电话0351—4115822电话。

传真0351—4115376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汇款方式:

户名山西中太煤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亲贤支行。

帐号7534xxxxxxxxxxxx3738。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__________________电厂,赚取差价。

二、合作时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2、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_________吨以上。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_________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__________________电厂签订每月供煤_________吨以上的供货合同。(计划已报_________)贸易流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东宁xx公司账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账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四、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__________________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人员聘用。

2、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_________%)。

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3、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_________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4、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_________%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六、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_________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____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八、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煤炭销售合同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

三煤炭运输时间:_________。

四质量要求(以_________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价格及金额。

1.煤炭检验数据以_________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据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限公司煤炭统计管理工作,保证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上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本矿的煤炭销售、合同管理等主要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本矿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统计员根据公司的规定和实际工作要求,汇总日报表、旬报表、月报表和年度报表,并且定期的和公司和对各项报表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

第五条对销售合同应该按照时间顺序及时登记管理,做好合同归档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不得随意复制、丢弃或泄露。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日签订于。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东易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矿)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本矿煤炭销售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各部门在煤炭销售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内容包括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发运管理、统计结、算管理等。

第三条计划管理:

一、根据公司对煤炭的销售计划,矿上计划经营科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煤炭销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和日计划。

二、计划经营科是矿上煤炭销售的专职部门,主要负责煤炭销售计划的实施和调整,煤场根据日计划,组织煤炭装车、计量、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

一、矿上根据公司市场营销部签订的书面合同,结合矿上的销售计划,销售科要做好销售合同的登记和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五条发运管理:

一、计划经营科根据客户提供的煤炭销售合同和提货单,确认发货时间、单位、煤种、数量、金额。

二、计划经营科负责人和财务核对煤款的情况,然后审批称重管理系统中的客户信息,最后组织客户拉煤。

三、煤场工作人员要合理安排车辆的运煤路线,空车、重车进出路线要明确分开,要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开票员和司磅员要认真核对客户信息,开出过磅单后要与客户和司机核对票据,如果误差要及时修改,避免客户混淆。

五、进入煤厂的驾驶员必须遵守煤场管理制度,不得扰乱煤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否则煤场管理员根据情节轻重做相应惩罚。

六、煤场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统计、结算管理:

一、统计员根据当日的销售情况制作日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公司。

二、统计员要及时和财务、公司核对数据,结合实际销售情况填报销售台账。

三、矿上接收到由公司销售部开具的结算单时,根据销售合同和客户的运煤情况,核对结算单数据,确认无误后开具相应的.结算单,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尽快移交到财务。

四、对于未履行完合同量的客户,经过客户和公司相关部门的协商,有公司销售部开具相应的单据,然后销售科再办理相应的手续。

山西省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逐月发放煤炭销售票。同一县(市、区)、同一煤炭生产企业全年使用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票据所开具的煤炭销售总量之和不得超过其年核定生产能力。

第九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年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台账。

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应当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明细表。

第十条洗煤、储煤等煤炭加工中转企业销售煤炭或者加工转化产品时应当将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的煤炭销售票加盖本企业印记并注明日期后转交给购煤企业或者煤炭用户。

第十一条受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煤炭销售办公室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所属的煤炭出省口管理站(含出省口营业站)(以下简称煤炭出省口管理站)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县级以上煤炭纠察机构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煤炭出省口管理站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及汇总表按月上报所在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纠察机构)。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煤炭纠察机构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及汇总表应当逐级按月向省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十二条煤炭经营企业在提报铁路运输计划时应当逐月向省煤炭销售办公室按实际发运量上缴《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必须向煤炭出省口管理站按实际运量上缴《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省内煤炭用户必须将购买煤炭时取得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按实际采购量逐月上缴所在地煤炭纠察机构。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非法违法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运输企业及煤炭用户发放煤炭销售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及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纠察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执行情况(含煤炭出省口管理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煤炭用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不使用煤炭销售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执行本办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煤炭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煤炭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炭或者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的;。

(二)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用户购买、运输、销售、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非法票据,并对个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精神,做好煤炭销售票的使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有效治理超能力生产,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是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印制,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印制。

第五条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印刷厂,必须是具有保密措施的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承印票据,要有专人监制。

第六条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的票面内容包括:票头,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矿四级标志,生产许可证号,防伪标志,区域编号,数量,单位,并套印“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监制”字样印章。

第七条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编号按设区的市、县(市、区)区域进行编号:

票的种类编号:铁路—t公路出省—c公路内销—n;。

省管集团公司编号:s;。

县(市、区)编号和煤矿编号分别由设区的市、县逐级确定。

第八条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和核发煤炭销售票,设区的市和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科(室),配备专人负责煤炭销售票的管理。

第九条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向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发放煤炭销售票,不得向煤炭用户、经营企业和运输企业发放。向煤炭生产企业发放票据时要注明煤炭生产企业的全称和生产许可证号码。

第十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设区的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煤集团、阳泉煤业、山西焦煤、潞安能源、晋城煤业、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公司以及省监狱管理局所属的煤炭生产企业发放煤炭销售票;设区的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营煤炭企业发放;其他煤炭生产企业一律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能力(生产许可证载明能力)、企业的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逐月发放煤炭销售票。月度核发的煤炭销售票应当满足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周转,但全年发放使用的煤炭销售票的总量不得超过同一县市、同一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能力。

第十二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月5日前,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月8日前,设区的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月12日前逐级汇总上报本企业、本行政区域内上月使用的煤炭销售票存根和汇总明细表。

第十三条煤炭生产企业、县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按月持本企业、本区域下月生产计划和煤炭销售票申请单(申领的种类、数量以及结余情况)逐级申领煤炭销售票,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及时申领,保证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票据流转。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煤炭销售票:

(1)关闭矿井以及非法开采矿点;。

(2)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六证不全的生产矿井;。

(3)合法矿井停产整顿期间。

第十五条对于建设矿井的工程煤销售由煤炭企业提出申请,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按第十条分级管理的范围严格审核发放煤炭销售票。

第十六条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建立票据的领、用、存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入库、发放、使用、结存、回收、上缴等事项,均要设立专用台账,如实进行记录和统计,逐月书面向上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第十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年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台账。

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应当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明细表。

第十九条洗煤、储煤等煤炭加工中转企业销售煤炭或者加工转化产品(包括中煤、煤泥等附产品)时应当用取得的煤炭销售票到当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换开票。换票时,需上缴购买原煤时回收的煤炭销售票、本企业销售煤炭时开具的煤炭销售票存根联和使用回收明细表。

第二十条对于外省通过公路进入我省销售或经过我省过境的煤炭,由入境口(出省口管理站)发放煤炭销售票(公路入境),按煤炭销售票的回收渠道核查回收。入境口所用票据直接向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公路公司领取。

第二十一条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驻矿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煤炭生产企业煤炭销售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注明“审核”标志。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第二十三条各煤炭铁路经销企业必须在每月8日前向省销办按上月铁路实际发运量上缴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省销办审核无误后,方可提报下月铁路运输计划。对于没有上缴或没有足额上缴的,不得提报下月月度铁路运输计划。各煤炭铁路经销企业同时向其铁路立户所在区域的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煤炭销售票使用汇总明细表。

第二十四条煤炭经营企业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必须向出省口管理站按实际载重量上缴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出省口管理站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回收的公路出省煤炭销售票和汇总明细表上报所在地的煤炭运销公司,县、设区的市煤炭运销公司每月10日前要将回收的公路出省煤炭销售票和汇总明细表逐级上报省煤运总公司。县、设区的市煤运公司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将汇总明细表报送同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省内煤炭用户(主要指山西省境内所有生产用煤企业)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购买原煤时取得的公路内销煤炭销售票按实际采购量上交所在地的煤炭纠察机构,县、设区的市煤炭纠察机构每月10日前要将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和汇总明细表(公路内销和公路出省)逐级上报省煤炭纠察机构,同时上报所在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管理的机构要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回收的煤炭销售票进行认真清点、汇总和核查,做到票、表准确无误,并于每月15日前将核收的煤炭销售票和汇总表上报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煤炭运销公司所属的神朔黄铁路山西境内沿线的上站煤管理站,履行出省口管理站职能,负责神朔黄铁路山西境内沿线上站煤销售票的核查和回收。

第二十八条对因填写原因造成作废的票据,作废各联必须齐全,编号一致,各联均加盖作废章后按发票渠道上缴,并在明细表中注明“作废”。

第二十九条对于煤炭生产企业因更换票据、停产整顿、歇业、破产等原因造成未使用的票据,要按煤炭销售票的领取渠道逐级如数上缴。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煤炭销售票的保管、发放、使用、查验、回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的煤炭纠察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管理站点煤炭销售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有管理和使用票据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煤炭纠察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煤炭纠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煤炭用户的购煤情况进行核查。查阅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煤炭用户的购煤。

合同。

和煤炭使用台账;。

(二)企业的产品产量及其耗煤量;。

(三)煤炭用户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鼓励煤炭用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不使用煤炭销售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举报奖励制度(试行)》(晋政发20xx29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煤炭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煤炭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炭或者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的;。

(二)煤炭经营企业、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用户购买、运输、销售、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的。

第三十五条对于印制、伪造、买卖、转让、涂改以及套开煤炭销售票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其非法票据,并对个人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可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煤炭纠察机构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其罚没收入要进入财政专户,要与银行签订代收代缴行政罚没款协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细则从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煤炭销售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炭销售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ib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地址:

四、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rmb: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rmb: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为乙方办理书面委托书,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山西煤炭销售网归甲方所有,乙方就使用甲方提供的普通级会员信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享受本网站赠送的《山西煤炭销售》月刊;

在本网站随时享受邮件发送的热点新闻和重要数据;

享受这个网站每天发的短信服务;

在本网站免费发布供求信息、人才招聘信息、招商项目信息等企业信息;

为会员企业提供网站建设、规划等企业信息工程的优惠服务;

定期以vip身份参加网站组织的会员活动;

给网站首页三个月的广告空间。

二、规则的运用。

乙方在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缴纳1万元/年的会员费后,将同时获得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请勿以营利为目的或恶意传播本网站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保留用户名和密码。如果用户名和密码被盗,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新的用户名和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甲方有影响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日期)至(日期)。

第四,用户隐私保护。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合法授权,不披露乙方注册的'山西煤炭销售网的非公开内容,除非出现以下情况:。

(1)提前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四)维护公众利益;

五、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证有能力合法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本协议无效或不可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双方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义务,任何一方可在履行其通知义务后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xx年8月17日至xx年2月16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参照ibm公司的相关产品技术标准。

三、接货单位(人)。

卖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接货单位为:

地址:

四、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五、交货的时间及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六、合同总金额:rmb:____。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

七、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交货当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即:rmb:___。

八、货物的验收;。

自产品交货后三日内,买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即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在提出书面异议后三日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卖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在产品交付后三日内,卖方未收到异议或虽收到异议但未在指定期限内收到检测报告的,视为产品通过验收。

九、接收与异议:

如买方指定由接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买方同意对接货单位提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采用送货上门和自提方式交货的,在交付产品时,接货单位(人)应对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接货单位(人)应当签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方可以拒收,并书面说明拒收的理由。对于以送货上门方式交货,买方依照约定拒收的产品,需要由买方保管的,买方应负责保管。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买方对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有异议的,应自产品运到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

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上述拒收或异议属于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更换或补齐。

十、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作,互利双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煤炭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2质量标准及分析检验。

2.1质量标准:按双方约定执行。

2.2分析检验。

煤质分析检验以甲方的化验结果为准,乙方有权对化验过程进行监督。货物出场前乙方对煤质如有异议可以经甲方允许自行取样化验,货物出场后甲方不再对煤炭质量指标负责。

3计量:煤炭数量以甲方料场磅单为准,乙方可对计量方式及结果进行监督核对。

4付款方式:乙方按合同金额预付货款,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5交(提)货方式。

5.1交(提)货地点:策克口岸甲方海关监管场。

5.2运输(装卸)及费用:运输车辆由乙方负责联系,运费由乙方承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6其它约定事项。

6.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3个工作日内未支付预付款,合同自行终止。

6.2本合同项下,乙方未支付货款的煤炭价格将随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价格调整前3个工作日,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6.3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约,双方不视为违约,但受到不可抗拒影响时,应及时提供证据给合同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7附则。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__________日结算,结算后由供方开具__________元/吨的增值税发票和__________元/吨的`运输发票给对方。

六、其他约定:

1、灰份每减__________元。

2、供方按合同发货,如遇资源或运力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协商供货量。

3、供方不得在原煤中加水掺入矸石。

4、在需方打入合同约定款项后,供需双方必须按此合同执行。

5、质量以双方共同取样化验为准,如一方持有异议,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化验为准。

6、本合同在需方资金到位后开始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__________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xx年8月17日至xx年2月16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甲方:法定代理人:

地址: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公平与效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为了使可能变成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遂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为甲方办理煤炭销售中介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为乙方办理书面。

委托书。

授权乙方有权代为接受货物或款项。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5年,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乙方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可以一次性支付费用 万圆,包干使用.

五、煤炭中介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销售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1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第四的费用承担部分.应在销售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乙方通过努力将煤炭销售在 元/吨的基础上提高了,煤炭销售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销售合同签订就视为中介成功,如因质量等发生退货等等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中介行为,所收费不予退回;

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定期向乙方通报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与社会资源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知识对煤炭市场的分析意见,对相关业务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十、甲方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帐务如拒绝乙方核查导致中介合同的数量无法核实可以推定为甲方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00万元人民币.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每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情节的违约金为20万圆人民币.

本站合同范文。

·

·

·

·

·

·

·

·

·

家具专卖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十一、双方特殊约定事项(本条事项与其他条款有矛盾时,依本条约定为准。)。

十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中介行为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关于有关业务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十三、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选择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乙方所在地地法院起诉。

2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以按约定提起仲裁或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十五、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2分,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xx年5月 日签订于。

煤炭销售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原煤,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煤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原煤、数量不限。

二、原煤的质量:灰份:30%以内,水份7%。硫0。5%以内。

三、原煤的价格基价:每吨按元,随行就市。

四、供应原煤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甲方采购原煤。

2、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乙方按实际收到的数量验收,按化验结果结算货款。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方开具增值税票给乙方。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

七、其他约定:_____。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乙方签名: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名称、数量、金额。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三、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由供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1、先款后货。

2、二票结算,以需方磅单作为结算依据。

3、供需双方每月xx年8月17日至xx年2月16日,到期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需约权。

7、需方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供方每月供应需方不低于10000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出现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提交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方式: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盖章)。

居间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明确双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煤炭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向经营有限公司供货煤炭万吨,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策略联盟,优势互补,促成了甲方每月供货给秦皇岛市庆宝煤炭经营有限公司煤炭万吨。

以上要素以双方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编号为:________,以下称之为主合同)要素为准。交货时间:以供、需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为准。

12、乙方促成甲方与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

1、劳务报酬数额:甲方同意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向有限公司供货煤炭,数量为万吨,且甲方同意在乙方居间活动达到供需双方签定合同后,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劳务费用按人民币元/吨(税后)计付,劳务费用总额为每月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整](税后)。2、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供需双方指定装货港口(秦皇岛港)乙方促成甲方与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小条约定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之该批煤炭交易的劳务费用。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甲方须将应支付的劳务费用汇入以下乙方或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合同期间每月甲方分别汇入乙方帐号,金额共计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整](税后)。

1、在乙方居间服务达到甲方与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后,即。

视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甲方应按协议支付乙方劳务费用。甲方与有限公司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的一切纠纷或终止合同的行为,由甲方与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乙方无责任。2、甲方作为支付人,以全部法人责任,在伪证处罚条例下,合法地代表公司,保证根据以下条款,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按本居间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居间劳务费。3、支付劳务费的所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受益人的账户后,甲方将不会再负任何责任。甲方使用电汇方式分别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账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4、本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5、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6、本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即主合同)的甲方(买方)客户。7、本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8、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本协议的有效文件。9、本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1、若甲方与有限公司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守约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可向违约方追偿,乙方无责任。

2、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付款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以每天支付与本居间合同之劳务费用总额百分之五标准的违约责任金。

3、本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劳务费用。有限公司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劳务费用。

4、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5、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甲方在此同意和保证不可撤消地以人民币支付规定的劳务费给上述受益人。本劳务费保护协议将视为主合同的一部分。

6、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其它方,否则仍以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在付邮日后第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