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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签约合同(精选16篇)

服装签约合同(精选16篇)



服装的选择和搭配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穿衣需求,更是一种表达个人风格和品味的方式。下面是一些时下热门的服装搭配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服装合同

一、委托加工项目: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并根据《合同法》,现就广州比来贸易有限公司赞助练习场员工工服(高尔夫t恤衫)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练习场员工工服。

2、赞助内容:高尔夫t恤衫。

3、赞助时间: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06月15日。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乙方赞助:

(1)赞助练习场员工工服40件,帽子60顶。

(2)甲方会员活动乙方提供相应奖品支持,:球包、衣物包,枪包,小礼品等。

2、乙方享有权利:

(1)与甲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双方有何需求,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合作.

(2)甲方练习场员工(服务员)上班时间工装为乙方提供高尔夫t恤衫。

(3)甲方员工离职时甲方需将乙方赞助工服收回留下一员工使用。

(4)宣传方案:

1、乙方在甲方练习场营业区12号打位立柱,14号打位立柱做宣传板2块(40×70厘米)。

2、在甲方咖啡厅摆放乙方宣传彩页及1幅易拉宝(宣传品由乙方提供)。

3、20xx年内乙方可在甲方练习场做2次球具试打会(每次试打会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

(三)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约之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由双方协商解决。(例如:甲方员工在本协议赞助期内(t恤衫属季节性服装仅限4月至10月穿即可)乙方练习场员工未着赞助的工装上岗,或甲方临时决定更换工装)甲方有权在举办商业比赛或特殊活动时更换其他服装,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若一方未履行合同,则立即终止合同。

5、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装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剧《戴流苏耳环的少女》(以下简称该剧)演员服装制作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作内容。

乙方按照已通过甲方审核并签字的演员造型设计图纸进行相关物品制作工作(具体制作。

内容参照‘附件一’)。

第二条工作进度。

1.乙方应于_2015_年_5_月_4_日将制作样品交付甲方审核;

2.乙方应于_2015_年_5_月_18_日前将所有制作物品交付甲方。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900元(大写:玖佰元整)/套,(物品清单及报价参照附件二),支付方式安排如下:

b.甲方每周按照乙方已做衣服数量付款,即按照900元(大写:玖佰元整)/套支付。

c.乙方收到款项后2日内提供甲方相应发票。

d.酬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

如选择银行转账,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号: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设计产品最终成果应符合设计方案以及效果图等,达到令甲方满意的效果;

3.乙方交付的制作成品应保证在艺术和工艺上都能完美地体现设计意图和该剧要求,该剧中所有演员能够正常穿戴和表现角色。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如约履行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时,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应认真与导演及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合作;

8.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收取酬金。

第七条知识产权。

1.所有制作物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该剧、该剧的衍生产品、平面广告、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该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10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甲方所在地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5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1_年,自签订日起计算。

本合同正本一式_2_份,双方各执_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服装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发展法妮思品牌服饰产品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合约细则:

1、甲方授予乙方经营区域为______省代理经营法妮思品牌女装,时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壹年。

1、合同签订时,乙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乙方如有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视乙方违约程度有权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为更好掌握市场,乙方需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向甲方提供当地市场信息反馈表,一周销售报表。

1、乙方所销售的货品必须是甲方提供的合法货品,卖场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假冒伪劣货品及其它品牌货品。

2、甲方以统一零售价法妮思()折售予乙方,乙方必须在提货前将货款付清。

3、乙方订购______时装,为保证______时装系列的完整性,甲方规定首次每款时装订货必须齐码齐色。

4、为更好的展示法妮思之形象,乙方应提供不低於40平方米的店面供法妮思服饰销售。

1、加盟商自选的款一个月内同款同色未销售的款式可达()%调换。

2、发给客户的新款样衣可享受公司统一()%的换货率。

3、补订的货品不得调换。

4、乙方所要更换的货品,需在取货后一个月内提出。(只限於换同一季的产品)。

5、如有质量问题,乙方须於收到货品后7天内退回,甲方负责更换。(运费由乙方自理)。

6、甲方具备随时调换乙方各种货品的权利。

7、乙方退回的货品必须清洁、完好无损及吊牌完整乾净,否则甲方有权予以退回。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将货品发出,发货方式一般采用空运,中铁快运及汽运(运费由乙方自理)。

2、货到乙方,首先应确认重量件数是否与发货单完全相符,如有问题当场应开箱及时解决,并出示相关证明,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处理。三天内无反映,甲方视产品无误到达。

3、原则上根据运输要求,所有货品要求保价,如不参加保险,可向甲方承诺所发生一切损失自理。

1、合同期满。

2、如乙方违约,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未能纠正并未采取补救措施,此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由於自身原因连续一个月以上中断进货和未销售甲方产品。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跨区域销售法妮思品牌服饰。

5、抄袭法妮思服饰款式或自行设计生产进行销售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地点为广州。

地址:

签字代表:

电话:

乙方:

地址:

签字代表:

电话:

服装合同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质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规格的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大写:)。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运费(含卸货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符合甲方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____日至当月____日货款,并提供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支付%,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____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通过转账或汇付至xx银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x(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应同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工程结束,并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

甲方单位名称(盖x):乙方单位名称(盖x):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电话:电话:

____日期:____日期:

服装合同

甲方:

乙方: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元)共计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元获得年终%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元获得年终%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身份证号:

时间: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服装合同

乙方:

甲乙双方就xx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各产品款式说明、色彩、面料、水洗要求等信息以“赢在中国”的网站项目园论坛《红缨连锁幼儿园夏季园服、书包订购通知》为准。

各款园服尺寸请严格按合同附件《红缨夏季各款园服尺寸对照填写表》中的量体要求进行测量,合同正式下单生产后,不得再作更换。

三、质量条款:

(1)产品款式、面料、工艺:完全按照国家服装行业的标准。

(2)产品包装:每套产品单独用塑料袋包装,外包装为纸箱。

(3)产品标签:每套园服产品配制合格证、水洗标、尺码标、领标。

四、交货方式及费用:

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或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

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运输方式:邮政编码:传真:。

签收人: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五、付款方式:

(1)银行支付: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邮局支付:

地址:邮编:

请选上面方式汇款并写明汇款用途(购服装),将汇款底单传真甲方,并告知开发票内容。汇款底单传真号:

六、供货周期:

因总部集中采购,服装厂统一加工周期需要40天。甲方收到乙方总款项45天内交货。为保证六一节前收到,请各连锁项目园在截至日期前定购,如有特殊要求请提早告知。

七、产品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当天,应按此《供货合同》立即验收。

(2)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包装箱已开封、破损或货物数量不符等,导致影响使用,应立即在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需要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单证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面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没有及时提供单证的,甲方认为乙方为全部签收合格。

八、产品退换:

产品交付7天内,如发现产品有瑕疵,影响产品使用或美观,乙方可以在产品没有使用的前提下向甲方进行产品更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无包装、洗涤和使用过的产品,一律不予退换。

十、合同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服装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欲购甲方生产的服装。

1、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付款方式:甲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前给乙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到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90天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帐号上。

3、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____乙方: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年x月x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服装合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为___________(来料加工/包工包料).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面料及号色_______________。

款式说明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

所订数量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供货计划mlxllls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一、供方对所订产品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供方企业有关标准(相应产品执行相应的企业标准)需方应该按照供方提供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所订产品(比如,一般西服外套马甲以及纯毛和含毛高的新产品需要干洗),在此条件,供方须对其新产品提供质量保证。

二、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供方需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尤其是售后服务工作。如果由供方所提供服务因为某种原因需要返修,但需方必须在收到服装一周之内(或双方共同指定的期限之内)一次性将需要返修服装的数量和人员名单通知对方,供方收到此通知后,保证在两周内(或双方共同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修工作。

六、供方违约按总合同的___%计,需方违约按总合同的____%计。

七、供方提供合法的支票,汇款,转帐,现金帐号。

八、传真件,附件合同签字有效。

九、供方开具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十、允许样衣与批量生产服装有色差(在国标范围内)。

签约合同

魏鸿山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签约合同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 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 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办公住址:

公司电话: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第一条 合约范围: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歌手,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2、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第二条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约终止。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

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 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 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 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并以月为单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歌手,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 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 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 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 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c. 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第五条 利益分配原则:

1、 本合约范围内,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每次演出劳务(等于或多于一场演出),少于或等于500元人民币时甲方不予提成。本合约范围内,由乙方所产生的全部直接收益超过500元人民币时,甲乙双方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上述收入的5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

2、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3、 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约处罚。

2、 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 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 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

3、 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 此合约一式贰份(共5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学校服装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类别、种类、每人配备数量、单价、人数、金额等:

类别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

面料说明_____________。

挂牌价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元)。

人数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元)。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

四、加工材料:加工服装所需款式、面料、辅料(实样)全部由乙方提供:以符合甲方要求的服装成品的质量标准,所提供材料和成品必须和封存的样品一致。

五、产品包装采用:__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责:交货方式:乙方送至甲方学校;交货时间为:___________双方确认尺码__________天内,运输方式:见《运输确认函》。

六、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应按服装标准工艺要求进行加工生产,甲方可按此标准验收(补充具体标准)。

2、产品规格若是量体裁衣,以乙方制衣单为准。误差为衣长2厘米,袖长1厘米。如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负责修改或退换。甲方被量体人员对规格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制衣单上标明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解决。(成品服装修改率超过两次,仍不合格,在无法修改的情况下,乙方无条件重新制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规格若是按乙方提供的版号样衣,由甲方按乙方规格表报号,以甲方确定后的规格数据为准。如成衣规格不符,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否则出现的规格问题,乙方不予以承担解决。

4、成品服装出现严重退色、起球、缩水等现象,乙方负责退换。

七、支付货款方式。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以支票(电汇)形式支付乙方全部货款的60%,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预付金;乙方将服装送至甲方学校,验收、派发到位后7天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全部货款的35%,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尾款即全部货款的5%,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金,在甲方收货之日起三个月后支付,在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提供质量保证服务。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水灾、战争、动乱、台风、泥石流、塌方等人力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事件发生,均构成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洗涤事项。

1、按乙方服装吊牌、内标上的洗涤要求执行:

2、因不正当洗涤造成的褪色、变形、破损不在质保范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可补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服装合同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品名:货号:面料:颜色:尺码:

1、计量单位:2、数量: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单价:总金额: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验收期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章):

乙方(章):

签约合同

乙方: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既与甲方建立起了合同约束关系。

在合同期内: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的通话服务,保证乙方的正常通话服务。

2.在通话服务出现故障时,如果是乙方硬件及网络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是甲方的通讯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合理解释。

3.甲方负责乙方网络电话硬件设备的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的维修三包规定)。由于客户人为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损坏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即包括以下情况:

(1)产品有明显的摔/碰、破损或断裂,机壳有明显拆卸痕迹的。

(2)电路有焊接痕迹或水侵、霉变造成设备损坏的。

(3)电源连接错误(包括使用非原装电源)的'。

(4)供电电压不正常造成的供电电源损坏的。

4.如因任何软硬件故障或网络设置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时,甲方均应在48小时之内上门维护(限_________地区)。如因乙方电脑或系统原因,双方协商另行酌情收费。

5.如因第三方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使用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宽带网络电话产品,实行7天保换(人为故障、外观损坏除外);一年免费维修;三年有限保修的原则。

7.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详细话费清单或网上即时查询服务。

8.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向乙方通报乙方预存话费的使用情况及督促乙方及时预存话费。避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9.乙方须按规定向甲方指定的帐户内预存通话费,用于支付乙方端口月租费及通话产生的费用。

10.乙方的预存话费如果不足以支付乙方使用网络电话所产生的端口月租及通话费用时,甲方将终止通话服务。并及时通知乙方预存话费。

11.当乙方预存话费到帐后24小时内甲方将为乙方重新开通服务。

12.如因乙方原因中断服务的,自中断服务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为乙方保留网络电话号码及端口的期限为2个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客户填写客户资料(请详细填写)用户名称(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详细安装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名称(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持证人姓名(个人用户)法人代表(公司用户)用户支付费用的方式银行卡支付()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电汇()银行托收()用户开具发票资料发票填写名称(单位/个人)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预存话费选择种类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受理单位填写甲方收款资料银行卡支付。

签约合同

****影视有限公司和中国公民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影视有限公司为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1.2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住宅电话,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它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得收益br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港币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6.4乙方收取的演艺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乙方应当依照各地政府税务规定,就超出年薪酬的演出收入自行缴纳由甲方根据本合同安排的演出收入的税费,乙方超出年薪酬部分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立约时间为公元年月日。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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