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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份抵押合同(热门21篇)

个人股份抵押合同(热门21篇)



合同协议的解除需要按照协议本身的规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保障各方在解除合同时的权益和义务。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可以参考下面的案例来了解合同的常见条款和格式。

股份抵押合同

质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履行其与甲方于【】年【】月【】日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下称主合同),保障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押股权。

1.乙方以其所持有的公司(下称标的公司)的【】元出资额(注:若标的公司为股份公司,此处应改为:【】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向甲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及于质押股权的孳息、从权利以及代位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赔偿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变卖之价款。

第二条质押股权价值。

1.甲乙双方确认上述质押股权在【】年【】月【】日的价值为【】。

2.质押股权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对质押股权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质押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担保范围。

1.乙方质押担保范围为甲方依据主合同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股权所产生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及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

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质押事项。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乙方就质押事宜征得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并将股权凭证(或出资证明)及作了质押记录的股东名册交一份给甲方存档。甲方未取得本条所约定股东(大)会同意文件及股东名册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及质押权的成立与效力。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股权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债务人承担。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或由乙方授权甲方在登记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质押期间自完成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被不可撤销地完全清偿时止。

4.甲方给予债务人的任何宽限或甲方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等情形,若未加重乙方责任的,或虽加重但未实际履行的,无需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权益将不受该等变更的影响,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减免。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乙方对质押股权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质押股权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除本合同外,乙方没有订立任何协议,以出售、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押股权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质押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监管,不存在争议、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乙方拥有质押股权的合法的、唯一的及无争议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不受任何除本合同以外的担保权益的制约和影响。

6.质押股权价值减少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新的等值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提前行使质押权后仍有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因质押股权价值减少获得赔偿,乙方应当在所获赔偿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担保。质押股权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质押股权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债务人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押股权的评估、登记、公证等费用。

3.质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有关措施。

4.乙方在股权出质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赠与、出质、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质押股权。

5.乙方不得通过各种途径变相处置标的公司资产。

6.甲方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乙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7.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

(2)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

(3)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质押股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8.在债务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9.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等其他形式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立即履行担保责任,而无需先行行使其他担保物权或要求债务人和其他保证人先行清偿;在甲方放弃其他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其他担保物权或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他保证人清偿的权利时,乙方仍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0.乙方应积极行使其在标的公司的股东权利以维持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放弃其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11.甲方依本合同处分出质权利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1.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甲乙双方依据当时标的公司的资产状况将质押股权作价,甲方可以依据该股权作价折抵债权,成为标的公司股东。

2.甲方也可依法变卖股权优先受偿。

3.股权作价或变卖清偿甲方债权后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归乙方所有,如股权作价或变卖后仍不足以清偿甲方债权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债务人追偿。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尚未到期,甲方仍有权提前实现质权:

(4)出现本合同约定需另行提供担保情形时,乙方未按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5)乙方有致使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7)乙方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8)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

(9)严重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未能提供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所要求的质押登记材料或不予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导致股权质押登记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办理完毕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配合直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甲方亦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保证条款。

股权质押不成立或未生效或虽生效但未能执行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补充本合同的,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征得相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造成相对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3)一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书面催告后【】日内仍不纠正或未能整改到位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其他因素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

(5)乙方在合同签订、履行期间有欺诈等行为的。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保密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保密。

1.本合同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相对方任何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包括商业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均视为保密内容,信息接收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信息接收方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之内。

2.本条款不因合同的未生效、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无效。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要求以及往来文件等,均可采用直接送达、特快专递邮寄、传真、信函等书面方式发出。如果是信函,除非有证据证明,否则在信函投递后第三日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是特快专递邮寄、传真等方式送达,则发送成功时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是直接送达,则在相对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收之日视为通知已到达相对方;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则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签章页载明为准。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在另一方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根据变更前的地址所做出的送达应视为有效,由此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变更方承担。

3.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依据程序及时告知相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文书等无法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文件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发出之日作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海啸或战争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相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不应视为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事件范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质押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守约方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附件《质押物清单》《廉政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抵押合同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证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___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如到期后_______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_______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个人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房地产及抵押责任。

1.1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房地产)为借款人与乙方签署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1.2抵押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范围内对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3抵押物价值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议定为人民币(币种)元,按抵押率(百分之)折后可暂作抵押价值人民币(币种)。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进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1.4甲方所提供的抵押为独立的抵押。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合同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在达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6合同期内,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本息和费用后,抵押权即自动消灭,乙方将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登记与保险。

2.1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保管有关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依法注销抵押登记。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唯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

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5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未还清前,甲方须按2.2条的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6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都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2.6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3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房地产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4抵押房地产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并在抵押给乙方期间亦不再设定任何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抵押。

3.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迁、出售、交易、互易、清偿、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3.6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抵押房地产租赁状况,如已出租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租赁合同,并将设定抵押情况书面通知承租人,期满后续租或者再次出租应经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7甲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

3.8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行检查。

3.9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已明显下降,不足以作为主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

(1)抵押房地产损坏的;。

(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

(3)发生保险事故的;。

(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

(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

(8)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抵押权行使的情形。

3.11甲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甲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张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3.12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3.13甲方承诺:乙方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及其项下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除增加借款金额外,其他变更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

4.1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立即行使抵押权: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主合同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

(2)甲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或甲方宣布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5)债务人有其他违反主合同约定的情形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

4.2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3甲方同意自债务人或甲方违约之日起的第二个月,乙方有权直接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费)以清偿债务,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

4.4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

4.5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和借款人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4.6甲方确认:如债务人另行提供了抵押房地产,乙方有权选择先行执行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房地产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及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6.3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6.4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同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5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6.6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6.7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6.8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9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6.1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

甲方:乙方: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年月日。

股份抵押合同

为确保_、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_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抵押标的为_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抵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抵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抵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_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抵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_。

第三条_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抵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_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抵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抵押合同,使其与股权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_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_方不按本抵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_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_、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_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_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_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抵押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时间: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时间: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时间:

个人抵押合同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__________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2、借款日期由__________起,到__________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__________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签约时间: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个人抵押合同

抵押。

合同。

虽被规定在担保法之中,但这并不妨碍统一合同法对它的适用性。个人抵押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抵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为确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

第五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住址: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营业地址: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实;。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6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7.8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争议解决。

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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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6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7.8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争议解决。

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月日年月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个人股份抵押合同

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第四条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订立合同地点:________。

股份抵押合同

贷款人:(下称_方)。

借款人:(下称乙方)。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_方借款____________元整;。

2、为保_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_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抵押给_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__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_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_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_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_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_方要求向_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_、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_方提出书面申请,经_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_、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_、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_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_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_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_方应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_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_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_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_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_方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给_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_方为保护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_乙双方因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协调解决。

10.2、双方约定:乙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_方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由_方向公_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_文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_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券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股股权,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申请执行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_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其它规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_和有效_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未经_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经公_处公_,公_费借款人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_、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以备呈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_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

个人股份抵押合同

2。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押人陈述与保证。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质押股份。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质押股份的记载。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第五条股份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转让禁止。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第八条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

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第十四条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附件:

出质人:质权人:

抵押合同个人财产抵押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字第。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签订合同地点: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

债权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万______元(大写)。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 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______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______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乙方: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质押方:

借款质押权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估价额度,并授予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乙方拥有质押物的所有权,并存放入乙方质押物仓库,实时监控,在甲方未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甲方质押物的一切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动。

4.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质押物明细。

质押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上交的质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清还借款本息后,将质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上规定时间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保证在质押期间质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质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应在借款期间,对质押物的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负责。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隐瞒质押物状况,如违反此条例的情节,甲方应对衍生后果负全部责任。

5.准时向乙方提供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现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有权可以按照质押物性质,对质押物进行变现处理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质押物详情,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质押物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相关费用均有甲方负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附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39;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以归还该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罚息。

第十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付本息之整数倍,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二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从归还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五条发生本合同项下。

第十四条第。

(一)、

(二)、

(三)、

(四)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六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

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争议未获得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一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

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编码: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个人财产抵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传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个人股份抵押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处)。

介绍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

见证人(丁方):___________(本科生的辅导员、研究生的导师)为了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费数额超过国家助学贷款限额的资金来源问题,学校集中代理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然后部分贴息转贷给学生。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理申请商业助学贷款,经丙方审核介绍、丁方证明,乙方同意为甲方代理并发放商业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借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借款金额仅限于甲方向乙方缴纳学费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借款期限共______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算贷款利息期限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为准,《____________大学代办商业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借款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本合同签订时银行商业贷款年利率为______%,在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内的利息,由乙方贴息______%,甲方支付______%,实际结算年利率为______%。

3.借款偿还。

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最迟不得超过毕业(含退学、转学)离校时间。甲方必须将贷款本息还清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4.违约责任。

甲方如果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将按实际贷款时间的利率档次作相应调整,并全额由甲方承担。

乙方若未能按本合同及时办妥贷款,应通知有关部门准予甲方办理注册等手续。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丙方和丁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催还,并配合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5.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股份抵押借款合同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五、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____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____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____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分红抵押借款合同

员工分红激励股份方案就在下面哦,股权管理办法目的是给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带上金手铐,我们看看下面吧!

一、员工持股方案。

xxx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的股权。其中,公司1-3名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该有效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需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并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出约定:

1、授予方式和金额;

2、合伙企业所分得的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利将按照员工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员工减持xxx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的规则。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明。

(一)有效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

根据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任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1、有限合伙企业只需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上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如果采用设立公司制企业,则股东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

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公示经营所得缴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按35%的税率征收)。上海市现有政策走向,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实行20%税率纳税。

2、员工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持股对xxx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来ipo不造成障碍。

由于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有限合伙企业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时能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开立证券账户存在一定争议。从证监会高层领导咨询得知,已经意识到合伙企业身份的特殊性,正在寻求解决办法,合伙企业可以具备开立上市公司股东账户的资格。事实上国内已有案例。

3、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实施员工持股更有利于公司对核心管理层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40-50位员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的股权,其中公司少数持股数量较多的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仅以其出资认购的股权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则非核心高层员工通过合伙企业所间接持有xxx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表决权将全部归普通合伙人xxx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核心高管拥有,同时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股权结构的设计一方面使公司高管以部分出资比例控制了xxx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表决权,大大增加了核心高管实际所拥有表决权,另一方面又建立了约束机制,使核心高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关于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和其他持股方式的对比。

公司类别。

优点。

缺点。

有限合伙企业。

1、税率较低,并且税率有进一步的下降趋势。

2、更有利于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股东人数受到50人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简单。

1、股东人数受到50人限制。

2、税率较高。

个人独资企业。

税率较低,按5-35%超额累进纳税。

2、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目前的税率一样,但前者没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二、关于公司经营团队的业绩目标考核与奖励。

为使公司经营风险与公司骨干人员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稳定,董事会股票授予的方案基于责任、权利和业务相结合的原则。

表1。

年份。

净利润。

新增净利润。

新开店数。

(每个店规模在3万平米以上)。

20xx年。

5000万。

5000万。

2个开始营运,3个准备营运。

新增店1500万。

8400万。

3400万。

3个开始营运,4个准备营运。

新增店3000万。

20xx年。

13000万。

4600万元。

4个开始营运,5个准备营运。

宜山店8000万,其中收入按1.55亿增长15%计算,房东租金4000万。

新增店5000万。

(上市)。

19000万元。

6000万元。

5个开始营运,6个准备营运。

按照上述经营目标,公司经营团队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持股价格参照(表2)。

表2。

20xx年度。

20xx年度。

净利润。

奖励比率。

净利润。

奖励比率。

净利润。

奖励比率。

3000万以下。

2.5%。

5000万以下。

2.5%。

8400万以下。

2.5%。

5%。

5%。

5%。

10%。

10%。

10%。

15%。

15%。

15%。

20%。

20%。

20%。

25%。

25%。

25%。

30%。

30%。

30%。

35%。

35%。

35%。

5000万以上。

40%。

8400万以上。

40%。

13000万以上。

40%。

本年度完成5000万净利可获奖励460万。

本年度完成8400万净利可获奖励790万。

本年度完成13000万净利可获奖励1120万。

按每股净资产2元转为230万股。

按每股净资产3.68元转为215万股。

按每股净资产6.28元转为178万股。

(上述表中的奖励比率建议在对经营团队的经营目标责任书中体现,本方案表述在20xx-20xx年度如按时按量完成目标,董事会将授予经营团队的持股激励额度)。

1、按(表2)所示,经营管理公司在20xx-20xx财务年度如期完成经营目标,管理团队可提取奖励2370万,按上市主体注册资金为5000万,转股后股份授予额度为623万股,奖励所获股份占总股份的13%。

2、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在股权激励期间维持注册资本不变(上市主体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保证有限合伙公司所占比例为20%)。

3、董事会授予公司经营团队的所获奖励的股权为有限合伙公司的股权,其来源于大股东无偿赠予,参与授予股权员工无须出资认购。

4、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在股权激励期间维持注册资本不变(上市主体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保证有限合伙公司所占比例为20%)。

三、员工股票的授予。

按照激励对象在公司岗位的重要性进行测算,将员工持股对象分成经营管理公司ceo及其他几位高级副总裁/部门中层管理人员/下属门店总经理、副总经理三类岗位进行授予。

1、持股授予比例。

经营管理公司ceo及其他几位高级副总裁50%;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20%;门店总经理/副总经理30%;不在上述范围内人员,根据经营管理公司ceo提名,报董事会后确定。

经营公司ceo及其他几位副总裁(包括执行董事)的持股比例定为1:0.5;

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定为1:0.2;

门店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持股比例定为1:0.3;

然后按职务级别进一步划分持股配额。

2、持股授予对象人数。

20xx-20xx年度合计授予人数为50人;20xx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5人,20授予人数不超过40人,20xx年授予人数不超过50人。

3、持股对象授予时间。

20xx年度股权的授予日为年的2月28日;20股权的授予日为20xx年的2月28日;20xx年度股权的授予日为20的2月28日。有效期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关于员工持股的股权管理办法。

1、转让与退出。

员工持股后将有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员工有权按照《股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行使处置权,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转让权益,情况包括:

员工在任职期间的正常退出;

员工因退休或正常离职退出;

员工正常退出,其所持股票全部由大股东回购,按退出时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回购依据。

2、奖励与处罚。

员工因晋升或做出突出贡献时,公司将按照《股权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奖励;

在老员工转让退出股权时,公司有权按照《股权管理办法》接纳符合要求的新员工入股。

员工非正常退出,将视对公司形成的影响和损失,按1-50%的价格由大股东回购。

3、员工将所持股票或实股换成现金时,应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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