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优秀的租赁合同样本,供您参考起草。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x月与我签订《xx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xx年5月1日至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请保留此标记。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甲乙双方于年_月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居住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因_自身原因__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
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14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鉴于甲、乙双方20xx年6月6日就乙方承租甲方散装粉货挂车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合同》终止、车辆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20xx年9月23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20xx年9月23日前将车辆退还给甲方。
三、乙方承担车辆实际退还之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各种设施齐全、配件完整能正常使用,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租赁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交纳车辆租费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元;因乙方尚欠甲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共计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致:
因您未按与(以下简称“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签署的《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约定:
现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以面呈方式提交本通知视为送达;任何以信件、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自信件或特快专递邮寄至租用合同留存地址三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电话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实际发出时视为送达。
若您对本解除合同通知有异议,您可以在收到或该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我公司达成书面处理协议。否则,视为您已放弃异议权,认可该解除合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租用合同之有关约定对处理,并对您进行违约索赔。
特此通知。
解除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___,男,汉族,
住址:___________。
被告___,男,汉族,
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元;。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元;。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年月__年月__年月日止,其中,__年月__年月日为免租期。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不变。
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月份的__年月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__市区小区____号楼____单元室的房屋交接与验收事宜达成以下确认:
1、根据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的规定,甲方已将该房地产房款,原居间协议和该合同所列之附属设备交付乙方,经验收后乙方认为甲方的交付行为完全符合该合同所规定的交付时间、条件及标准,乙方同意接受,权利义务从即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2、二手房买卖双方确认,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等其他费用,自本交接日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本交接日后由乙方承担。
3、双方确认,已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往物业管理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等相关部门进行过户更名。
4、双方确认,已经将房屋钥匙交接完毕。
5、甲方确认,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支付的房屋尾款人民币______圆整。
6、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三方权利,并已结清该房地产在交付前的任何第三方债务。该房地产交付后,若因交付前的原因导致该房地产在交付后被执行、查封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行使该房地产所有权的情况的,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与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7、本房屋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此交接书留于房产经纪公司备案。
8、补充条款(本房屋交接书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x月与我签订《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从xx年5月1日至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村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村,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原告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于1995年8月5日向被告某毛纺厂发出一份传真,询问被告是否有1703人字呢(一种毛呢),如有,希望被告报价,原告欲购买5000米,被告答复:有现货出售,每米价格为15元,如欲购买,需付10%的预付款。原告复函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签订合同书。被告立即寄去该厂拟定的合同文本,原告在收到文本后立即在合同上签字,并将毛呢价格由每米15元改为每米14.50元,同时汇去预付款7250元,但在合同的最后一款中写明“交货时间应以我方确认为准”。被告收到该书面合同后,立即组织货源,于10天后备齐毛呢5000米,于是被告向原告发函要求发货。原告提出因无仓库存放,暂缓供货。被告再次去函,如原告不能立即收货,该批货物将另作处理。原告复函,希望推迟1个月交货。被告认为时间太长,遂将该批货物转售他人,并退回了预付款。原告在1个月后,得知该批货物已转卖他人,而被告又不能很快组织货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提出」。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第二,如何认定“交货时间应以我方确认为准”(以下简称为“确认条款”)这一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经济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
《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二、数量和质量;
三、价款或者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因此,在本案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就成立。至于什么是合同的主要条款,《经济合同法》第12条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二、数量和质量;三、价款或者酬金;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应当指出,此条文规定的条款并不是所有合同都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例如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未作规定,合同仍然成立,违约责任则应适用法定违约金和法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具体合同应当根据其性质确定其所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
具体到本案而言,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买卖合同,由于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财产移归他方所有,他方取得财产权并支付价金的协议,因此,标的与价金是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至于交货期限则不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虽然在合同中没有确定交货期限,但是这并非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不影响双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至于“确认条款”,由于被告在收到含有“确认条款”的合同书时未表示拒绝,并且积极准备履行合同,这些行为表明双方就原告有权就期限条款作出确认的问题达成了协议。在本案中,被告去函要求交货,原告复函表示希望被告推迟1个月交货的行为应当认为原告就交货期限向被告作出了确认,即被告应在复函一个月后向原告交付货物。
综上所述,被告应在履行期到来之际向原告履行合同义务,但其未能即时履行义务,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存在的问题」。
在此案的处理过程中,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尽管合同已经成立,但关于交货时间并未达成协议。虽然原告提出应以原告的确认为准,但这只是原告单方面的意思,关于交货时间应由双方协商。被告两次提出供货实际上是与原告协商交货时间,因原告拒绝被告的提议,这样就交货时间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此情况下,可以将货物另作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本案中交货时间是合同的必要条款,如果就该条款未达成协议,合同就不能成立。在原告提出准确的交货时间以后,由于被告不同意该时间,因此,期限条款并未达成,从而合同并未成立,据此认为,被告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应当承担责任。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只是未能就交货时间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由于原告明确提出应以原告确认的时间为准,这样一旦原告确认了具体的交货时间就是合同的交货时间,由于被告未能在该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根据以上争议,我们认为应值得探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如何确认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确认条款与确认书的区别。
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法》第12条改变了《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而采用了“一般包括”的规定方式。《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但是,由于具体的合同类型不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不尽相同。就典型的合同――买卖合同而言,我国立法没有规定其主要条款。在国际商事法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显然,该公约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确定为三项:即标的、数量、价格。只要就该三项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我国学者大多认为,既然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财产移归他方所有,他方取得财产权并支付价金的协议,因此,标的与价金是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至于确认书,《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确认书与承诺紧密相连,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以后,一方要求以其最后的确认为准,这样,其所发出的确认书实际上是其对要约所作出的最终的、明确的、肯定的承诺。在未发出确认书以前,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过是一个初步协议,对双方并无真正的拘束力。因而,在正式承诺以前的任何阶段,订约当事人均可提出要求签订确认书,而不受初步协议的拘束。当然,双方在达成初步协议以后,一方提出签订确认书是有过错的,并因其过错使订约的另一方遭受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则有过错的一方应负缔约过失责任。至于承诺人在已作出承诺以后,又提出确认书的问题,则实际上将要推翻或否认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此构成违约。
但是对于确认条款而言,并不能适用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此条规范的对象是对整个合同进行确认的确认书,而非对某些合同要素进行确认的确认书。在此案中,确认条款规范的只是期限这一合同要素,因此,不能依据合同法第33条认为合同没有成立。
另外,如果本案中被告去函后,原告一直未就履行期限进行确认,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可以随便确定履行期限,这样将明显将损害被告的利益,法院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态度决定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网。
您好!我是位于××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20xx年x月与我签订《xx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合同范本《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随时通知您解除租赁关系,因我现在需要使用该房屋,现依法通知您:
,请保留此标记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7日内(最迟在20xx年x月xx日前)搬出××区中山中路813号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区中山中路***号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原所签订的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过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为xx。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房屋,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
三、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将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仓库中,用于留置。在解除合同后,缴纳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费用时,再将其在一天内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四、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房屋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xx,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缴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滞纳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办理完退房手续,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用向乙方要求赔偿。
七、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xx天的搬迁及清理时间。如乙方不按时退场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xx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裁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甲方与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车辆运营状况等原因致使原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车辆租赁合同》内的十二辆重型卡车交付给甲方,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原件、营运证原件、完税证等全部手续一并交给甲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车辆租赁合同》内涉及的十二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毕租赁的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如果办理过程中出现延期,与乙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逾期未办理完毕十二辆重型卡车的更名过户手续,则上述车辆产生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车辆过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票据,应归还给公司,完成公司车辆买卖的账务处理及票据整理。
4、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车辆出现的债权债务、违章、交通事故赔偿、税金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绝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_茶楼_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
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北京xxx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 7月17日就甲方所有的 昌平区流星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四、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五、甲方同意如果自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六、如在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___年6月6日就乙方承租甲方散装粉货挂车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合同》终止、车辆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___年9月23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___年9月23日前将车辆退还给甲方。
三、乙方承担车辆实际退还之日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用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各种设施齐全、配件完整能正常使用,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租赁合同》第一条第2款的规定向甲方交纳车辆租费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___元;因乙方尚欠甲方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租金共计___元。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位于号铺,甲、乙双方原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2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租金两倍即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原租赁合同属乙方原因单方违约,甲方没收合同保证金、营运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等所有保证金。
五、乙方必需自行到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房地产租赁合同》正本。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6月21日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贵昆路709号(原阿拉乡阿拉村宝恩储货场)房屋及场地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___年7月1日起至___年7月1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6月30日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___年6月30日提前终止双方于___年6月21日日签订的《租赁协议》。
二、基于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乙方之前在此场地空地上建盖的厂房、仓库,合计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给予乙方补偿,合计补偿款________元,此补偿款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全额补偿款一次性交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属于乙方生产经营用设备设施及其附属品搬迁完毕,将场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条款执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全额补偿款3倍的违约金。四、在《租赁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___年6月21签订的《租赁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_月____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_居住_____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xx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______,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村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鉴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解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4、甲方已向乙方收取水、电、气费用人民币(大写)、、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仍欠。
三、乙方的装修、改造及装修费用应与欠甲方的房租、水电费用相抵消(或抵消后甲方/乙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___元)。
四、本合同终止后,乙方的一切动产归乙方所有;租赁物业内的固定装置和装饰属于甲方,本条规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子、椅子、电脑、家具等物品。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搬出租赁房屋。乙方按合同规定搬出租赁房屋后天内,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乙方账号见合同。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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