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合作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用于明确双方在特定事务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协议的范文可以为起草合同提供参考和借鉴,节省时间和精力。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附件。
(一):该车位平面图(略)。
甲方:(出租人)。
乙方:丽____居____座_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东田丽园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停车场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____x物业管理处。
____年x月x日。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债权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债权的担保。
1、乙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下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号至___________________号,每个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合计折价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出售给甲方的方式作为甲方债权的担保,担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出售上述车位,所得价款只能用于清偿第一条所指乙方债务;乙方将担保车位出售给第三人之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该车位担保、同意出售的书面通知。
3、担保期满乙方不能清偿第一条所列债务的,或在担保期满前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同意以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价格折价抵偿(第一条所指乙方债务)。
三、排他性效力。
本协议具有排他性效力,其他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乙方提供的车位草图作为本协议的车位说明。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xx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xx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xx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5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则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则,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将本租赁车位的使用权出让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对本租赁车位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__________________车。
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有一车库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号码______号。现甲方将车库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_____,乙方每交一次出租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十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租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租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_______________,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租车位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租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租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___________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汇景新城上城__________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二、租赁期共12个月,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
三、双方商定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租金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__元整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车位保证金650元和个人车辆出入磁卡押金300元,甲方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在其他相关费用结清后,退回保证金和磁卡押金给乙方。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继续承租车位,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车位,而乙方逾期不交出车位的,甲方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200%收取违约金。车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本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地下车位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2、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五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小区号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位于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为米×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该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保证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二、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该车位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确保该车位无任何其他权属争议(含:如属共有财产,则甲方已经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产权纠纷、经济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权属争议、产权及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确认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该车位转让款人民币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将关于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原件及相关材料(如该车位上一次买卖协议)交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条。如今后乙方进行车库的产权变更办理,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该车位转让款后,甲方相关于该车位的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六、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办理移交手续。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交付的该车库权属凭证原件,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八、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位的原始收据及相关材料。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_)。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车位所在楼栋【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位预售依据。
该车位已由____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地下______层____号,该车位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车位所在楼层【层高】【净高】为: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车位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车位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3、该车位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2和3可以同时选择)
抵押权人同意该车位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车位价款。
1、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车位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车位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出卖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十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车位四至已划线;。
第十一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一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车位质量的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该车位所在楼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六条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车位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二)转移登记。
1、车位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该车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车位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第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
出卖人依法选聘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的备案手续。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年】。
【半年】______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地下停车管理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六。地下停车管理服务的内容应与前期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一致。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六的内容,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申请办理该车位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车位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花苑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自行车车库平方米。
地下车位只。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金额。
第三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由__甲__方承担。
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由。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金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方产权人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_____,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每月:_____元,总计: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办。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日期:电话:日期: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________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
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0.1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0.1 %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甲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整(即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 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 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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