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避免敷衍了事的描述,而应该注重细节,突出亮点。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它们能够给大家的写作带来一些灵感。
我的同桌小张同学是一个非常不讲卫生的邋遢男生。他因不讲卫生而发生的趣事经常会让人哭笑不得。
365天,他的每件衣服上总是有着多多少少的污迹,手上有些许墨水,本该系在衣领上的红领巾却高高扬起,一半塞在衣服里,一半飘在脖子上。头顶上的头发竖了起来,而后脑勺上的头发因为有了脏污,已经油腻成了螺旋般的形状,头发中往往还夹着零零星星的头皮屑。
有一次在下课后,同学们站队去食堂吃饭的路上,忽然小张同学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与此同时,有个同学却倒了大霉:一大团亮晶晶的、乳白色的、掺杂着一小块鼻屎的鼻涕径直“飞”向前面倒霉的小彭同学的后背。不偏不倚,正好落到后背中央,小彭同学原本整洁的校服后背真像贴上了一块宝石!我们大家都望向小彭同学,大笑起来。“肇事者”小张则不慌不忙地一手拿纸,擦着剩余的鼻涕,另一只手尴尬地挠着头。这时小彭听到动静后转过身来,看到大家都指着自己大笑,皱着眉头,嘴巴微微张开,困惑地询问怎么回事。同学笑着告诉了小彭真相。小彭不敢相信地扭头去看自己的后背,一下就看到了那团鼻涕“宝石”,大叫:“啊,鼻涕!是谁干的?”我们大家又捧腹大笑。小张指着小彭的后背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哈哈哈,看我制造的宝石!小彭,你的后背上的宝石让人更加‘高贵’了,你还得谢谢我呢!”大家又哄堂大笑,原本整齐的队伍乱成一团,过了好久才平息下来。
下午上课,小张在记完笔记闲来无事时,手指情不自禁地伸向嘴巴,用手剔着牙齿,不一会儿,便剔出了一条翠绿的、长长的菜条。我看后感到一阵恶心。他把菜条随手一扔,把小拇指伸进了鼻孔里,慢慢转着圈,忽然手指一勾,往外一拉,一块土黄色的鼻屎便出现在了指甲盖上,然后把大拇指放到小拇指指肚上,使劲一弹,那块鼻屎便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直接落到了我的手上!我恶心得想吐,小心翼翼地用笔把那块鼻屎给弄走了,用纸擦总觉得不不干净。下课铃一响,我便赶紧冲到厕所洗了手。
虽然我的同桌小张很邋遢,但他非常乐于助人,我还是很喜欢他。不过我也希望他在今后能改掉不讲卫生、邋遢的坏习惯!
付琳博,我可爱的同桌,和他一起总有快乐,下课时嘻嘻哈哈,感情越培养越好。上课,我们相互帮助,和他一起,时光很快就过去了。
刺刺的头发中上了糊浆,机关似的嘴永远关不上,脸上经常绽放一朵花,即使老师有时批评他,他也涨红了脸,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依然笑,笑得开怀,笑得天真,这挺让我“佩服”,他戴着一个扫描眼睛,整天机灵的转着,古灵精怪。
一次,我看见他总是往后看,经常!我便问:“付琳博,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不是!啥呀”他回答。“那你为什么总往后看?”我接着问。他说:“算了,不瞒你了,其实我。”我全身贯注的听着。“我,我在看老师有没有来!”我听了呵呵的笑,我心里说:这个淘气鬼。
每次吃饭去寝室,我们总在一起,热热闹闹,形影不离。但是现在,我们俩不是同桌了,但我们的'心还是不变的,还是同桌。
哎,也不知道啥时候在于付琳博做同桌,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在五年级的成长历程中,我遇到了一个同桌,他是我有生以来最讨厌的同桌。现在终于读六年级了,一定也解脱了吧!换个新同桌,换种新思想,可令我目瞪口呆的是,他竟然是我一年级是的同桌柳旭。
刚和他同桌的时候只是觉得他很小气,总是找一些无聊的借口替自己开脱,还很气人,总是大喊大叫,所以我门之间总产生一些矛盾。
就拿前天来说吧!我正和兰路路谈话,他上来就插了一句,搞的我心情很差,我就揪了一下他那几根“毛”。他反过来就对我叫唤了一句“真能得瑟”,我生气到快要爆炸,用暴力解决了一切问题。
我觉得他的智商很低,所以昨天我和路路他们打了个赌“我如果说,读初一不想和柳旭一班,柳旭一定会说“以为谁爱和你一班呢”。”。于是我做了这个实验,结果真的我和柳旭异口同声的说出了那句话,搞的他无话可说,我实在太有才了。
近期,柳旭和他们学的越来越坏,我这个做同桌的也只能劝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佛法无边,回头是岸’,我祝你长寿。
看见没有,那个正在物理课上看小说,还让我帮他肯定盯着点老师的人就是我同桌。说起他,我用一个词可以概括,那就是“逗宝”,你可千万别被他那外表所迷惑了,别看他带着眼镜,身材高挺,喜欢穿白外套,有一点文质彬彬的样子,就把他称为你的男神啊。为什么?且听我慢慢为你道来。
他每天都来的特早,每次我吃过早餐来到教室总能看见他,他来那么早可不是为了看书,而是为了与他的那些朋友们出去“闯荡江湖”,到了快上课时,他便从外面蹦达着回到教室,脸上还带着笑容真不知道他哪天,在为什么而开心。上课时,开始吧,他还能坐得住,在认真听讲,可他到了后20分钟就完全变了样。不信?你看,那个正在玩外套拉链的不正是我那个“多动症”同桌吗!就在说话之间他又变了,现在他又在那琢磨手表了,不时发出惊奇的声音,真不知道他有什么好惊讶的每次他不都在玩吗,在那悦耳的下课铃声响起之前,他一直这样。
不知是谁曾说过一句“帅哥是全世界的共享资源”。他的帅气,那还是先从外貌说起吧,一张瓜子脸,上面配上高挺的鼻梁,加上一个小嘴巴,最后,重点来了,那双小眼睛配上一个方框眼镜,有一种说不出的…无辜感,你可能会觉得我是不是打错字了,但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样啊!这好像为他的帅气减了几分吧,但没关系,那对带有剑气的眉毛绝对可以加分,就因为他那对眉毛,让我有时怀疑,他上辈子是不是一个剑客啊,总的来说,还是看得过去的吧。
他看书的速度还是值得一提的。有时,我与他同看一本书,当我看完一页翻下一页时,发现他已经翻了两页了!!每次看书时,他总喜欢用他的手敲击着桌子,口中哼着不知名的调调,看到精彩处,欢快处,调调自然就变成欢乐的了,到了悲伤处,调调好似也笼上了一层悲哀,有时他的眉头也会随之皱成“川”字,到美好情节时,才会慢慢舒展开。每次看他这样,我都会觉得特别搞笑,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而他就会停下手、嘴的动作,用那无辜的眼睛望着我,好像我欺负了他似的。如果你在他看书时去打扰他,那他绝对会与你“势不两立”,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这天中午我正在边看书边听同桌聊天,同桌亦如此。当听到一位朋友说他大年初一在电视上看了《捉妖记2》时,同桌转头就来一句“你吹牛也不打草稿”,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待我们反应过来时便发出一阵笑声,没办法,同桌实在太搞笑了(当时同桌一直是只听不说的,就因为听到那位朋友的一句就转过他的头激动的说),可能是他当时的表情太逗了吧,我们笑了好久;那天早晨,同桌一如既往的比我早来学校,不同的是:他没有去和朋友出去玩,而是…在睡觉,这自然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用手推了推他,让他从睡梦中醒来,当他开始睁开他那朦胧的双眼时,我便迫不及待的向他抛出一系列问题,他…回答道,你打扰我睡觉了,就继续睡觉了,呃…我只能用这个字来化解尴尬,事后回想起来,就觉得他那时好逗,好想笑啊。
怎样现在你了解我那同桌吗?你愿意和他做同桌吗?
推开门,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一个平凡的教室,因为来了新人变得无限精彩。
环顾教室一周,我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教室里闹哄哄的,仔细一听才听出大家在讨论今天要换桌的事,看得出来同学们都很兴奋,我也很期待。我和大家一样都怀着好奇心焦急地等待着:我们的新同桌是谁?会发生什么?但一想起要离开刚刚熟悉了的旧同桌又难免有些伤心。不一会,老师进来了,还真说到了换桌的事,只听老师说:“谁最近表现优秀谁就有优先选择权。”老师还在说着,我的思绪早就飞到了刚开学的那几天。
我的思绪被桌椅声打断了,我像是穿越了又回到现实一样,我们已经换好桌了,我和史金宝同学一桌,史金宝不是太高有点微胖,有着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感觉胖嘟嘟的很可爱,他学习不错,不像以前的同桌的那么大胆子,我们相处的很融洽,不会的题也能互相问,不过他下课时有点小淘气,偶尔也会开玩笑逗得我们呵呵笑个不停。
性格多变的同桌让我猜不透,不过还是希望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学习越来越好。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
七年前的夏天,当新生报到时,我静静地坐在窗前,看着外面安静的操场。突然,我听到一个轻柔的声音,“同学,你能坐在这里吗?”你指着我旁边的空位置。我笑着点点头。这样,我们已经同桌三年了,三年后,我们成了好朋友。
你非常喜欢雪。你说过喜欢学习的孩子是快乐的孩子。你让我也喜欢雪,但我不喜欢雪,一点也不喜欢。你说我不懂雪的美丽,所以你带我去雪地里玩,看着你幸福的笑脸。我没有勇气告诉你我不喜欢雪,并强迫我微笑着说我喜欢雪。那时我身体不好,如果我不小心的话,我会发烧的。我一从雪地里回来,就发高烧。我依稀记得你哭着说,“对不起,我不该带你去玩雪。”接下来的几天,你会每天照顾我。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一周内康复。
在课堂上,你递给我一张纸条,“姐姐,我非常爱你,做我的姐姐。”我微笑着写下“是的”。你又拿起一支笔,“我们在学术生涯中一直在一起”,“嗯”。我第一次缺课。
我们之间充满了深厚的友谊,但没有持续多久。我在四年级转到了另一所学校。那年夏天我丢下你一个人。我隐约记得我是来交学费的。我在办公室看见你,想转身离开。你抓住我,递给我一张纸,这是你的qq号码。“我知道,你会来的。”你轻描淡写地说。从那以后,我们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qq。你告诉我要爱雪。你没有责怪我离开,你说你会支持我。
在六年级的时候,你告诉我你要回你的家乡去上学,家里没有电脑,也就是说,我们以后绝对没有联系。你说过你仍然会爱我。你说过我永远是比你大的妹妹。面对着屏幕,清澈的液体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我没有放弃,保留,并感到悲伤。复杂的情感充满了我的心。当我离开的时候,你和我一样吗?第一次,你先下线,看着昏暗的头像。我只是说,“姐姐,我爱你。”我第一次打电话给你姐姐,第一次说我爱你,但你不知道这一切!
两年半过去了,我独自看了三年的雪。每当我看到雪,我就会在脑海中看到你的样子。从那时起,我把我对你的思念和爱放在雪地上。“喜欢雪的女孩非常开心!”这句话在我耳边轻轻响起。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惹人注目的处所,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便是我的同桌――李艳。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教员让我和她坐同桌。起头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人汉。
早读课,我鹄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入迷。这时,同桌似乎发了然什么,伸来友情之手,眷注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人汉,难看!不说吧?又闷在内心。算啦!她是年夜队委员,就当陈述请问思惟:“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疑的神气。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踌躇了一下子,将书递给我:“书给你。往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信托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吐其辞地挤出几个字。”“没相关,我有步伐。”“那本日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当真地起头早读。
上完末了一节课,我将书暗暗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乖巧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潮湿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册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差别意。
中正午,我发明她在桌上抄些什么。稀罕,上午没功课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已往,呀!她正在那里抄两篇失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册页年夜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呈此刻我面前的是一行行划一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目不睛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抉择拿去复印,但她婉言回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当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凶猛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砚的挚爱之情打动,迸出幸福而又自得的.泪花。
曾经为你们,我哭过,喜过忧过,恨过,也累过,但我从未后悔过,甚至为能与你们做同桌而感到自豪。
我明白老师的心思,我知道老师为何安排你们做我同桌,又为何一次次地把你们调走,老师是希望你们能够得到帮助,希望你们进步,希望你们学会独立自主。
你们起初的成绩并不理想,大都背负着“后进生”这个名号,这也是你们成为我同桌的原因之一,可无论你们的学习怎么样,却都留给我深深的印象。
史杰锐,他是一个比较乐观开朗的男孩,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做事慢慢悠悠,说话总是吞吞吐吐,不善表达。起初,这样的他使一向做事雷厉风行惯了的我有一种快要疯掉的感觉,是可气又可笑。后来,我惭惭地发现他虽然有些缺点,可是他却十分谦虚好学,骨子里还透着些幽默,是一个阳光向上的男孩,即使每次问我问题时说得有多么费力,即使我听得多么不耐烦,他说完以后,都会给我回以一个灿烂的笑容,一瞬间融化掉我内心所有的不满。他在一点点地进步,我也变得有了耐性。后来,他被换走了,他还发表了自己的笫一篇文章,这也着实让我激动了好一阵子呢!
路乐欢,他同样是个男孩,可是他性格孤僻,说起话更是能少则少。我知道,他的父母不经常陪伴在他身边,使他从小就养成了一意孤行的习惯。以前,他常常不写作业,但他很诚实,从来不撒谎,在他眼里,一就是一。他还很勤劳,每到他值日的时候,总是及时到岗。他作文也写得很认真,内容真实,并且还在班里被范读过呢。他现在能比较认真地完成作业了,性格也开朗了我真的希望他的学习更进一步,更加阳光自信。
蔺建强,他身体有些残疾,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内心也极为脆弱,需要多多鼓励。他其实很聪明,学知识也学得很快。真希望他能勤奋学习,改掉不写作业的毛病。
方文臣,本班头号捣蛋大王,活脱脱奇葩一个,永远都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当然,在当了我同桌以后也没消停过,我只好每天板着脸对他,他也总是问我:“你干嘛老对我这么凶,板着张脸,跟我欠你500块大洋似的。”气得我火冒三丈,好在这家伙也知道收敛是什么意思,后来也规矩了一些。他很聪明,只不过没用在学习上罢了,若他专心学习,一定会是个好学生。
魏子轩,她是一个骨子里透着倔强与坚强的女孩,她总是默默无闻,学习很努力,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她做事干净利落,桌面上永远找不到一点的垃圾,虽然做同桌的时间不长,却留给我很深的印象。
有些人常会说:“老师给你安排的同桌为什么都很“特别”呀?”我呢,只是笑笑,心里早已有了答案,我喜欢老师的安排,这些同桌,他们带给我喜怒哀乐,他们可爱,善良,勤劳,跟他们同桌是我莫大的自豪!
我有一个同桌,你是他那个同桌是谁吗?让我来讲讲她吧!
我的同桌的睫毛很长,她长得有点矮,不过她长得特别漂亮!而且字也特别好看,我都被她深深的迷上了。
我的同桌的性格特别温柔,她从来不会对我们男生女生发火,除了会对男生李俊希发火。
她的特长是唱歌,我喜欢和她一起唱歌,因为她唱的声音很好听,我们老是会在下课唱:《晚安喵》、《青春修炼手册》、《灯塔》等歌曲。
我的同桌的特长是学新课,只要老师上新课,她会比平常的课都认真。
你们猜出来是谁了吗?她就是陈晓艳,她是不是一个很棒的`同桌?
我有一个同桌,她叫刘淼,长着一头长头发,鹅长脸,眼睛小得好看极了,不过看上去也很可爱。她有许多特点:如有爱心、爱乐于助人…等等。有一次,上一节体育课,老师让全班跑步,有一个同学跑倒了老师没看见。她在后面看到了,连忙把同学拉起来。
还有一次,星期五下午三点,去树国围棋总校学棋,赶不上抄记事,是关力辅帮我抄记事,关力辅同学辛苦一年多了,我非常感谢他。
刘淼的身体很健壮,两腿的暴发力很强,跑赛的速度特别快。每年的运动会上,在短跑项目中,他都能获奖,为班级争得荣誉。
现在,刘淼虽不和我同桌了,但他仍然坚持为我抄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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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姓舒名进,我一听这名字就觉得不舒服,不知道还以为是像大人们打麻将一样输尽,一个籽都不剩。他与我搭讪,我总是爱理不理的。
他上课时老是举手问这问那,真烦人,还装模作样地记什么笔记,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我想,他脑子笨,不记笔记怎么记得住呢?我就抓住这一点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笨牛”。
可这笨牛却不笨。中期考试成绩下来了,他语文考了96分,数学考了100分,名列全班第二名。可我呢,语文78分,数学86分,名列39名。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从此,我对他的看法有了180度的转变。
有一天下课休息时,趁他与我搭讪时我问他怎么考得这么好,他说:“我们在乡下时条件没这么好。现在有条件不好好学多划不来。我爸爸说了,如不好好读书,将来就把我送回乡下。”顿时,我的脸火辣辣的。我明白了:我们这些城市小孩,为什么好多都不专心读书,原来我们没有他过去的经历,也没有他将来那样的压力。
从那以后,我不再看不起舒进了,也不再暗地里叫他“笨牛”了,我也像他那样认真学习,并常常主动与他交谈,学习上也互相帮助,成了一对很要好的`朋友。在后来的几次考试中,我俩总是稳拿班上的前两名。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让我猛醒的人。
文文在学习上很刻苦,每篇课文他都要一遍一遍地读通顺,一直到满意为止。上课时,他总是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老师的问题总是难不住他,他真是一个“小学问家”
他不仅学习好也很乐于助人,记得一次,我在地上不小心滑倒了,周围有几个同学都哈哈大笑,只有他没有笑,把我扶起来问:“疼不疼?用不用去校医室看一看?”那关切的眼神,让我心里暖暖的。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既刻苦学习也乐于助人的同桌。
读三年级时,我有过一个学习很好的同桌,只是她不会批改。她披着一头长长的披肩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她既是英语组长,又是语文和数学组长,她的桌子上总是有很多书本和卷子,上课时,她总是越线,而更可气的是每次她还理直气壮地说:你看我桌子上的东西这么多,你的桌子那么空,难道不可以越线吗?真是让人无语。
升到四年级后,我换了一个新同桌,他经常在上课时偷看漫画书,老师批评了他好多次他都不听,后来,老师也很无奈,说他不服管教,让我们不要向他学习。我也认为他这样做不是不对的,所以很少跟他来往。
我还有一个同桌,他是和我从小玩到大的人,他叫高**,虽然他的成绩比我差一点,但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我们互相帮助,一起学习,下课时一起玩游戏,放学了,我还去他家写作业。虽然现在我们不在一个班,但我们每次碰见的.话还是像兄弟一样亲切。
这就是让我印象深刻的三个同桌,一个是不讲理的女学霸,一个是不服管教的漫画迷,还有一个是我的好哥们,他们都给我带来了影响,帮助我成长。
一个学期过去了,另一个学期又来了。回到学校看见我那个同桌就想掉头走人,他这个人就是让人受不了。
记得那是在数学课上,老师给我们讲题。老师讲到某一道题的时候,突然我的同桌像是发了疯,把铅笔盒关上,用手使劲的拍打自己的脑袋,接着还发出一阵怪声,弄的教室不得安宁。这声音很快的就传到教室里每个人的耳朵里,马上班里的人开始议论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欺负她了,弄得我非常的尴尬。老师走过来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嘟着嘴说:“我这道题的答案跟你讲的都不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错了。”
“不懂就问,下课过来找我。”老师说。
“哎,就这点小事也要弄得惊天动地,我的`天啊,那再大点的事那就不得了了。”我说。
你说这是不是受不了,接下来还有更精彩的。
我这个同桌是在学校午托的。
这是我在学校午托的时候发生的。那一天我们吃饱饭,去午休房。当我们所有人都在睡觉的时候,这个同桌发了疯哭起来,弄得整栋楼的人都被吵醒。午休老师走过去问:“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他回答说:“我没有被子和枕头。”
“枕头和被子就放在那边,没有就走过去弄咯,哭干嘛,哭了枕头和被子就会飞过来吗。”
“这个同桌每天都不给我过安宁的日子。”
让我记得最深刻的是,他把早餐剩下来的鸡蛋忘在书桌了。一个星期过去了,鸡蛋开始发臭。慢慢这臭味开始散发,弄得我上课都要捂住鼻子。又过了一天,书桌里开始爬出小虫子来,被人发现了。然后我们在从虫子爬出来的地方开始摸索,看是什么东西爬出来的小虫。
结果,让我难以接受,这居然是我同桌书桌里爬出来的。
等他人来了,我们就叫他赶紧把书桌清理一下。他把书桌的饭盒打开,我们还发现他的饭盒吃了油油的东西后没有洗干净。慢慢的那发臭的鸡蛋被发现了,鸡蛋居然腐烂了只剩下蛋壳。
“哎,经过这件事后,我对他更加无语了。”
我能跟他做同桌那肯定是我上辈子欠他的。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他叫查启恒,和我一样个子都很高,所以我俩经常同桌,简直是最后一排座位的好朋友。
特别爱看书,只要一下课就拿起一本厚厚的书聚精会神的看着,不管看什么书都身临其境,查启恒有这样的好习惯很是让我羡慕也同时是我学习的目标,他上课时喜欢积极回答问题,每次回答都游刃有余,井井有条,也许这就是读书给他带来的无限能量,也让我想到了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籍是人类的阶梯。”
也特别爱劳动,每次一下课他就帮我们擦黑板。
有优点,也有缺点,我真希望他能改掉缺点,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好学生。
赵奕凯是,我是赵奕凯的同桌。这就是缘分,刚刚进入榆次一中,我们就在初中八班“比邻而居”。有着相似的经历,有着相仿的爱好,我们学在一起,我们玩儿在一起。我很快发现,原来他那么有趣,还不时透出一点点神奇。这么说吧,我把他叫作怪才,绝对是名副其实。
我很喜欢操作电脑,从前学过一段时间编程,一向觉得自己这方面还挺不错。第一次上电脑课时,我就想适当秀一下这个本事,前几轮老师提问,我都积极地举手回答,很有点睥睨群雄的小小骄傲。不料想,老师很快扩展了知识点,接连抛出二进制数、十六进制数、二维码以及条形码等等新的概念。在大伙儿集体噤声里,只有赵奕凯能跟老师侃侃而谈,成了一枝独秀。我颇不服气,下课后想用自己的一些知识难一难他,不想却了解到,原来他获得过两次省级机器人一等奖,一次全国机器人二等奖,出国参赛也有不俗的表现,我不禁瞪大了眼,老半天合不拢嘴。
甭看他电脑课上那么出彩,在另一些场合,他却很受老师另类照顾。比如数学课上,常常是大家都答题完成了,他才写完一半,老师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要快,但他写字速度实在不能恭维,看着他卖力的样子,我也难免五十步笑百步一下,呵呵。虽然如此,大家的笑总也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因为他答题有极高的正确率,唉,果然是笑到最后才是真的好啊!我后来得知,他这类很多成绩也真的`是来源于勤奋,前段时间为了学好音标,他能连续几天练习到凌晨2点,我自愧不如啊。
赵奕凯喜欢读书,读了很多书。都说读书多了人会安静下来,可他不是,一有空就跟大家嘻嘻哈哈,什么笑话,什么趣闻,或者是一些脑筋急转弯,每每都是信手拈来,令人捧腹。我有时忍不住会想,该让他说相声去。这当然是玩笑,他读的书种类很多,可以说是个小博士,不只是会逗乐子。我俩在一起,有一件乐事就是互相拆台,尤其是体育课上长跑,两个胖子经常结伴而行,我笑他圆圆滚滚,他笑我步履蹒跚,虽然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但嘴上都不认输。不过,每次我们都是一起相伴着到达终点,斗嘴其实是互相的鼓励。
我庆幸有个这样的同桌。他奇特的本领很多,是我学习的楷模;他总是帮助我克服困难,是我共苦的好伙伴。
他,个子不高不低,体形不胖不瘦,长着一张圆圆的脸,乐于助人。他就是我的同桌——李志。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的同桌也有一些小毛病,其中喜欢偷看别人就是最大的缺点,有一次默写词语,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盯着我,我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我便用手去盖,结果,我也养成了许多的坏习惯,比如说弯着腰写字。下课了,我告诉我的同桌:“有不会的题我可以教你,但是你不可以抄别人的呀!”渐渐的,他也改了这个坏毛病。现在,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说到这里,你们也想和李志交朋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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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她是属于比较特殊的女孩子,为什么说她特殊呢?我们班男女同学闹得很僵,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但她和少数女生一样和男孩子玩得很好,这一点也同样表示了一点:她很外向。
现在就说她的外向。讲到外向,还是得算在和我们男孩子玩的时候。记得那次午托结束我们回到课室的时候,我开玩笑地说:“奶奶,来得这么早啊?”“谁是奶奶”她回了一句,就开始死追我不放,到底是没追上,但被她给堵住了路,被她推回班里,“天啊,我这么变成囚犯了!”
她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她绝对不会抄别人的试卷,我以前一考试,有不懂的就抄,这样只就算考了个好成绩,但这个好成绩也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她总是上课默默努力学习,作业完成质量相信也不错。
我觉得她最好的地方就是上课不讲话而且很认真,记得我刚刚调过来的时候,一次科学课,她在写作业,而我却在讲话,我问她一个问题的时候,她不耐烦得把我推开了,我开始还不知道是这么回事,很生气,到后面我才知道我错了,我不该打扰她学习。
我的描写可能不太详细,但她的确有很多我可以学习的地方。其实每个人都人值得学习的地方,包括你自己!
我的同桌是一个眉清目秀,大大咧咧的女孩,每天和她在一起,我就会感到无比快乐。因为她的幽默感让身边的人都有一份好心情。
记得那一天,老师叫我们做《政治课堂作业》。我打天作业,咦,夹在书中的政治家答案哪里去了?我东找西瞧,就是不见它的影子。这时的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你怎么了?”亲切地问道。“我……我的……政治答案不见了。”我支支吾吾地说,“老师说下课之前要交,怎么办?”听后沉思了一会儿,她突然拍拍我的肩膀说:“我把答案放在中间,我们俩就可以抄了!”我点了点头。不知在什么时候,已把答案慢慢地移向我这边了。看了这一幕,一种钦佩之情在我的心底油然而生。因为我被她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所折服了。
昨天,上数学课时,我没有带铅笔,不能绘图。同桌看我坐在那一动也不动,好像明白了什么,她把手中那支崭新的铅笔塞到我手中,亲昵地对我说:“快画吧!”我激动地点了点头,开始认真画起来。不知不觉中,我向她的笔记本瞟了一眼,天呐!她竟然用水性笔绘图,难道她不怕老师批评她吗?我记得老师曾经说过不允许用水性笔画图的。我顿时明白了她原来把铅笔借给了我,所以才用水性笔画图的。那时,我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激,感觉一股暖流涌遍了全身。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个人。希望我们俩的友谊地久天长,永不枯竭。因为她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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