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同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下面是一些具备标准格式和内容的合同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进行合同的起草提供一些帮助。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分类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简介。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一)可调总价。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调价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价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
可调总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二)可调单价。
合同单价的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值。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总公司关于项目施工队实行工序单价承包的有关要求,甲方将内蒙项目第五合同k26+000~k53+000段内的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并就工序单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作内容:清理现场、路基整形、山皮石垫层、水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培槽。
工程量详见后附清单。
二、工序单价:
本工序单价包括人工费(固定职工和临时工),机械费(包括施工用车、生活用车及驾驶员工资、设备维修费用)、机械耗油费用。具体工序单价费用项目和组成详见后附表。
三、工期要求: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8月31日,且符合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即:20xx年5月1日~20xx年9月1日。
四、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规范、图纸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无质量事故。
五、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期间安检达标,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水准点、导线点、施工图纸、内业表格;若工程有变更应在施工前进行变更图纸或通知的下发,并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负责协调与三办及当地及周边关系,但并不排除乙方对工程施工的应履行的义务。
3、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对施工队完成工程的验收,对乙方月出成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以确保乙方的正常施工生产。
5、甲方协助乙方落实设备和人员的进场工作。
七、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会同甲方对施工段内及交接处的控制点进行接收、保护和定期复测,发现有出入时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准私自对甲方提交的控制点进行更改,若进行更改,则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进行扣除。
2、乙方应按施工图纸或变更的施工图纸或下发的通知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对工程内业的填写,工程的施工放样,自检及会同甲方的质检科对完成工程的抽检及监理的检验,若因乙方的质量原因返工造成的损失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工程虽然检验合格,但因内业资料方面的原因而没有计量,则甲方按乙方实际的计量数对乙方结算。
4、乙方按项目审核的材料应耗量控制材料消耗,材料超耗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分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节余的甲方按节省材料费的10%给予乙方奖励,但此规定不排除由于乙方工程不合格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5、乙方应认真贯彻总公司及项目的月出成本管理,及时填写及上报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直至乙方的工作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6、乙方要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完好,保证施工队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盗失,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无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八、工程结算:
每月20日前,乙方对本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总公司月出成本的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甲方,甲方质检科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资料中提供的段落进行实地复核测量,(路基填筑要求测压实方),对工程量无异议时,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按合同中确定的工序单价由工程科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时甲方代扣首先支付机械费、临时工费、燃油费及各种损失费用后,扣除余下工程款项的30%作为预留款项,待工程全部结束,乙方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后返还乙方。
九、其它规定。
1、本工序单价采用捆绑式,工序单价是指正常工作施工情况下的综合单价,若有超出正常工序的工作(如等工作),双方协商解决。人工费不予调整,机械费和燃油由于市场行情因素浮动较大时,经双方协商,价格予以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机械费和燃油费用的综合增长幅度;由于乙方贻误时机或进度滞后造成费用上涨的除外。
2、因甲方赶工或工程需要而额外投入的机械、人员及其它相应的超出施工队能力范畴的管理费用或租用其它施工队的设备、人员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特定条件下,项目借用本队的人员、设备,或甲方指定乙方完成的合同外工程,乙方不得推诿,发生费用及工期由项目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按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当月完成低于计划的90%以下时(不含90%),未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的90%的结算;当月完成超过计划10%以上,则超额完成部分的按工序价的110%结算。当非甲方及业主方面原因乙方没有按甲方下达的总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时,对于没有完成的部分按工序价90%进行结算,并按项目要求的最后期限内必须完成,否则取消当年在项目的一切评比资格。若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由于甲方的材料供应的原因导计划没有完成或工期滞后,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总公司进行裁定。
4、当甲方有充分的证据认为乙方不能完成工程任务时,有权将部分工程量交给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并视实际情况按对分割出去的工程量按105%—110%的工序价对第三方进行结算,多出工序价部分的费用从乙方的产值中作以补偿。
5、乙方的工程质量须满足技术规范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标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损失,从乙方的当月款项中扣除。
6、乙方按总公司月出成本及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并及时准确的向甲方提供报表,在月出成本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总公司月出成本要求的扣200元。受到在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0元。
7、乙方在施工中搞好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不得违章违规作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上报甲方;当月的安全考核分数低于项目规定的考核分数线以下,罚款500元;发生安全事故、偷盗事件、违法事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8、优质优价:在每月业主优质优价的评比中,由于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方面的原因被评为四等以下,按完成工程量乘以相应等级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处罚的金额;评为四等以上,按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系数的%作为对乙方奖励的金额。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完成 工程的施工,经双方协商,在遵守甲方与业主于 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概况:
第一条 工程范围、内容:
第二条 开、竣工日期: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单价构成:
第二章 工程质量: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总合同工程关于工程质量的合同条款,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第六条 乙方服从甲方质检人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工序质量达不到优质工程标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和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每道工序完工时,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七条 由于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当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若乙方为方便组织施工、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采用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材料供应方式:
1、砌筑砂浆所用的砂、水泥可由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材料用量计划自行采购。甲方按材料用量进行摊销并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控制。
第三章 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第九条 本工程以月为单位或分项工程完成后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项目的计量范围及包含内容按照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图纸及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不作为乙方要求计量的依据。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单价依据是本合同单价,工程结算的工程量是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计量验收且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实体。
第十二条 从每期应支付价款中扣留 5 %作为质量保险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甲方代乙方修复缺陷费用后一次退还乙方。
第四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三条 双方应共同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文件(包括总合同)《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义务,保护业主及双方在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义务、责任不受损害。
2、严格执行监理的指令,服从监理的现场监督和指导。
3、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发生有损于双方利益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 甲方义务:
1、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技术交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驻地监理签订工程数量及文件资料。
3、负责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及测量、试验人员等,负责对乙方所有施工生产活动(包括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指导,但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工程应负的义务。
4、负责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验收结算及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的违章行为做出纠正,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违章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进行修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
2、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联系解决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而影响施行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行、维修和养护,不得将本工程再次转让或分包。
2、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和甲方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施工,接受甲方关于进度、质量的要求。如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将上述情况报告甲方。
4、对本工程施工方法的适应性全面负责,并将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设计中的任何错误、遗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
5、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参加生产会,合理编制施行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后执行。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将不满足施行条件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更换现场负责人需经过甲方同意。若因人员因素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应当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自费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时要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知识的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人员无论因公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伤、残、亡及其他事故或造成他人伤、残、亡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
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书、意见、批示决定等,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当履行,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自行负责协调对外关系,收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9、施工时间要制作相应标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与此有关的费用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
1、依照合同附件的约定收取工程施工款。
2、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遵照执行。发生的赶工索赔费用,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因征地、拆迁、工程款不到位、图纸资料延误及设计变更、业主要求等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时,乙方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甲方,协助甲方向业主索赔、补偿,上述费用经业主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十八条 竣工工程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08/1-20xx)》、业主颁发的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业主要求为依据。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必须具有验收签证等原始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业主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乙方若不亲自进行时,可由甲方代为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5 %迟延履行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七条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本合价款的20%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赔偿的计算标准,按照本合同附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地为。(此项不得删减)
第二十五条 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乙方应当接受。相应增减的费用,甲方依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对本合同单价予以调整,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与乙方的业务往来,应当由乙方负责人或其他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就本合同所完成的工程与甲方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各两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订立,即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概念。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合同是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对劳动者而言,是劳动者参与劳动过程、完成劳动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等权益的保障。
劳动合同一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订立,即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
(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它必须由劳动合同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来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有责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即除了法律和劳动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客观上已不能履行的以外,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即劳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除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按质、按量地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遇到困难时,他方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尽力给予帮助,以便双方尽可能地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编辑。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山东省东营市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此日期必须与签定合同时间一致)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质量标准:按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必须填写标准代号,采购杂品时填写:按双方确认样品执行)。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第二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执行。
(1)交付后个月保质期;。
(2)正常运行个月;。
(3)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4)其他。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1.运输方法:按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4)联合运输;。
(5)其他。
2.费用负担:按执行。
(1)运费及保险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2)运输及保险费用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小时内(验收期),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担保方式:按执行。
1.无担保。
2.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0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日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日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甲乙双方须确保在购销、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乙方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应满足中国石化相关hse内部要求。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按执行。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违反、终止和无效,双方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由其按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方属中石化外部单位选2;对方属中石化内部单位选3)。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五条廉政条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保证人执____份。
4.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中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人员和提供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单价款。
3。1原合同单价款::。由于市场实际价格变更,增加合同单价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工程结算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合同说明。
4。1本协议作为原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向乙方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4)包装方式:乙方应当采取能够保护货物完好无损的最合理包装方式或按照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当期货款的【】%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开户行:户名:账号: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手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手机:【】),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保证本行道树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武安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签字合同的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文件;
1、工程内容:甲方同意乙方承担行道树绿化工程绿化任务,具体工程内容为武安市工业园区曹公泉大街西侧行道树和纬一路两侧行道树。
2、合同工期:20____年4月10日开工至20____年5月10日前全部完成。
本标工程人民币每棵树单价575元,总价以实际棵数为准。
1、合同金额:包含购苗、运输、检疫、管理费、栽植人工费、养护一年、包成活补栽等所有各项间接费用。
2、此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以最终验收数量据实结算。
1、甲方在乙方按规定工期完工后,及时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支付70%工程款。
2、自初验之日起,由乙方管养一年,20____年5月10日前进行终验,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余余30%工程款。
3、在乙方管养期内,承包地段发生树木死亡、丢失、缺损等均由乙方负责补植,交工前一个月为补植时间,终验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
(2)确定现场监管人员。
(3)及时组织验收、支付验收合格的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完全服从甲方管理。
(3)保证树木规格、栽植间距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不合格苗木要条件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会根据实际需要对种植苗木位置、数量做少量调整,乙方必须理解,并按甲方方案执行。
(5)加强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因施工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方向乙方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交付。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项下所有标的物以下统称为“货物”),货物要求及明细以下表的约定为准:
2、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3)货物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如需购买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
(甲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及总价。
货物单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项表格中的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单价固定不变。每期货物总价款为现场实际所用货物合价,即每期货物总价=单价×货物数量(货物数量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材料进场单载明的数量为准),该价款是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约定义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
2、结算条件和付款。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每期货物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向乙方结算每期价款。
(2)每月____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持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办理结算事宜,当月货款在结算日后次月_____日前支付至当期货款的%,当期货款的%留作保修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未在结算日前提交办理结算的相关资料的,当月货款顺延至下个结算日进行结算,以此类推。
3、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为:开户行:户名:账号:
4、发票。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在付款日前完成支付的,则该笔款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于下个付款日前支付。
第三条、验收及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1、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及时进行验收;。
(2)甲方验收通过的,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责任,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瑕疵认可与接受,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风险和所有权转移。
(3)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时起,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第四条、保修。
1、保修期及范围。
货物保修期为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算。保修范围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安装调试问题等。
2、保修义务。
(2)货物因质量原因需要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保修期自更换后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乙方不得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负责更换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延迟。如更换时,相同品牌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或无货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同等质量、规格及效用的替代货物,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对此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供货或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供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货物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超过交付期限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逾期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自身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甲方不承诺最低采购量,乙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4、甲方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手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甲方供货,否则视同未供货,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的,乙方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货物的具体交付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
2、乙方应在货物交付前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作相应准备工作。
3、乙方应于货物交付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的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双方对货物的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可以将货物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预付。经检测,货物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的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办公电话:手机:),负责与甲方联络。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具备的一切必要手续、资格,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合法有效,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乙方保证其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货物向甲方提出权利要求,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货物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及销售的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符合国家以及厂家技术规格要求,享受原厂质保。
第九条、保密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客户信息等),应当负责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2)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其员工及所有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或任何参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人员行为不当使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状态受到侵害的,除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且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交付部分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
3、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按照该批货物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更换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该批货物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有效期内全部货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有权将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无论乙方发生何种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甲方主张权益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检验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本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条约定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3、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应当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面积及位臵:
甲方将本人所有的位于xx乡xx村的亩新建果园共株,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
二、经营方式:
个人承包用于苹果产业开发,果园建设管理经营收益。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共年。
四、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100元,共亩,计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二)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财产的使用权。
(三)乙方在承包果园中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借口进行阻挠和侵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过问乙方对果园的日常生产管理和收益。
(四)乙方对承包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后可转包或转租。
(五)乙方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乙方按时交付甲方承包款。
(七)乙方承包期内,果树行间允许乙方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行间种植收益均为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对老龄果树、病虫害坏死的苗木进行砍伐、更新。
(八)、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无条件提供水、电、路等其他配套设施,使用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和其他未承包果园户主协商共同解决,甲方不得干预。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石油或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占地,占地费归甲方享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受。承包期内,各级政府或部门对承包地投资或救济的各类扶助资金和物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本合同按相关政策或法律允许变更或解除。
(三)承包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臵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干预。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倍于承包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户主继承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户主)签字(盖章)。
承包方(盖章)。
日期: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双方因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内容。
乙方为甲方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a.甲方厂区总平面布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c.甲方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第二条设计期限。
乙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三条设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报酬人民币_________元,分两期支付,具体如下:
a.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各方义务。
a.甲方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所需基础资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报酬。
b.乙方义务。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及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
(2)及时解决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中涉及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五条工程验收。
a.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需经甲方专家委员会审核。
b.甲方专家委员会须于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甲方专家委员会未于前述期限内提出意见,视为甲方接受乙方编制的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
第二期报酬。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xx小区黑白可视对讲系统工程。
2、工程地址:xx小区。
对讲系统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甲方变更后签证确认的设计图纸。
1、乙方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根据甲方的功能需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如需增加设备,经双方确认后,可以做适当的现场调整。
3、工程变更部分经由甲方签证后另行结算,变更部分造价按照附件工程量单价及辅材单价执行。
按甲方的施工进度及具体要求,双方共同确认“施工进度表”。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省优)。
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按444户计算,单价380.00元(含税)。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
金额(小写):168720.00元整。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经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备料款50000.00元,乙方收到此批货款后进场布线、施工。
2、设备合部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3日内甲方将昌茂花园6#楼3单元1、2、3、4号地下室以96048.00元人民币抵工程款给乙方。
3、甲方留质量保证金8720.00元,一年后支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
4、提供发票为产品增值普通发票。
5、门卡每张3.50元。
甲方验收标准依据乙方所提供产品使用书上出具标准进行验收。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电气设计施工图纸一套,管网走向图(白图)一套。
2、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
3、甲方提供乙方住现场施工用暂设房及照明用电。
4、甲方提供各系统中控机房内的接地线。
5、甲方配合乙方协调解决管道预埋堵塞、场地测试等有关事宜。
1、乙方派驻现场1名项目经理及专业工程师。
2、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设计,经甲方确认后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竣工图纸不另收费。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4、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迁期付款协议由此影响施工进行,每逾期一天,扣罚甲方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提供进场设备。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乙方为甲方管理人员进行维护操作的培训。
2、乙方维护人员如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3、合同签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向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本工程各项签证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不同之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日期: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_____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陕西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_____标准及拔款方式。
4.1?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_____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_____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_____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_____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_____(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其他事宜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盖章):?承接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委托监理业务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事项所需要制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约定,都是以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文件。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为监理方所需要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写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监理方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7、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需发包方决策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监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原则、合同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合同目录。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第二条, 工程概要。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标准。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赔偿。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 其他。
第一条 合同目的及依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概念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3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技术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地点:
2.3 工程性质:
2.4 项目规模:
2.4.2项目占地约 亩【暂定】;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暂定】;。
2.5 项目边界条件:
2.5.1项目四至范围: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2周边交通情况:详见附件二:产品落位图(电子版);。
2.5.3:周边自然资源条件:红海滩湿地公园;。
2.7 项目地形红线图:详见附件一:地形红线图(电子版);。
第三条 委托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以下阶段设计及配合工作。
乙方在对地块充分踏勘及解读的基础上,参考甲方给定的项目定位建议和设计任务书,在进行充分的产业研究基础上,完成项目总体概念规划,乙方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甲方及政府要求。设计深度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3.2乙方负责按甲方审定的概念规划对政府汇报,并配合甲方委托的视频动画制作单位提供技术及设计资料支持,对甲方委托的后续报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3.3如果乙方设计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获得政府认可,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委托乙方承担后续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双方将届时另行签订委托合同,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约定的概念规划设计费将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用相应的预付款项并最终抵作后续合同设计费相应部分。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4.1 设计委托时甲方应提供项目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
4.2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设计任务书;。
4.4 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符合本合同规定内容的各阶段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认定,并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或书面确认函。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5.1 乙方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见本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
5.2 乙方设计成果除满足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节选)】外,还应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__年版) 有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 设计标准。
6.1设计文件依据甲方的委托设计任务书和提交的基础资料编制。
6.2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设计法规、规范,其深度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6.3设计文件需表达清晰、准确,充分表现设计意图。
6.4设计文件需满足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七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支付相应设计费。
7.1 乙方设计费:
7.1.1设计费固定总价人民币xx元整,小写xx元(含税),固定包死。
7.1.2上述设计费含税,并已涵盖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并包括乙方人工费用,设计成果制作费用,办公通讯费用和利润等,及不超过4次的正常设计方案汇报以及不超过x次的乙方赴项目现场踏勘的差旅费用,超出次数双方另行协商。因乙方原因超出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2 设计费支付进度。
7.2.1双方合同盖章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xx元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设计工作;。
7.2.2乙方根据前期访谈及调研结果提交两个概念性草案进行首次汇报并供甲方选择,根据草案选择结果,乙方选定一个设计方向继续深化设计,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沟通方案,达到中期成果要求(工作量学习%),面向甲方及政府进行中期成果汇报,中期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并给出书面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xx元作为进度款,乙方继续深化设计;乙方设计方案及图纸未能通过甲方认可,以两次为限,如仍不能得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合同,并依据甲方认可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7.2.3乙方提交概念规划深化方案后,提报甲方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无论政府是否最终同意实施该方案),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成果的所有max模型,max模型经甲方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x%,即人民币xx元作为合同尾款。
7.2.4每次申请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要求的有效发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甲方应陆续提供乙方设计基础资料【详见合同第四条】。
8.1.2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8.1.1款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前后一致性负责。
8.1.3甲方在不违背国家规范、设计方案没有颠覆性调整的前提下,有对方案设计任务书进一步深化、修正和调整的权利。
8.1.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咨询。甲方若通知乙方不依照政府规定进行设计咨询工作,则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对可能引起的乙方重大返工和进度延误负责。
8.1.5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咨询的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及确认乙方的设计咨询成果。所有的问题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答复时间均不计算在乙方设计咨询时间内。如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意见,乙方应提醒甲方尽快确认,如7个工作日后仍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则视为甲方已确认通过乙方的设计成果。如甲方有重大设计咨询修改,应向乙方明确表达意图,并提供有关修改委托的书面要求及原始资料。
8.1.6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的设计咨询进度、设计深度,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安排并取得甲方认可,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8.1.7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暂停合同设计咨询工作并预计暂停时间超过两周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评估暂停工作时乙方已完成工作量,并在暂停设计工作通知下达之日起30日内支付相应的设计咨询进度款。
8.1.8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造成颠覆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重新设计且重新设计工作量超过原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追加费用。
8.1.9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8.1.10甲方委托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负责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如果更换本项目的负责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
8.1.11甲方应协调后续设计单位与乙方紧密配合, 解决方案的相关枝术问题确保满足后续设计。
8.1.1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设计咨询费。
8.1.13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经两次修改后仍不能在最后期限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8.2 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委托工程设计咨询,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满足设计咨询深度和质量合格的设计咨询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工作;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下阶段的工作。
8.2.3乙方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成果擅自作出任何重大修改或增减,如必须修改时,应迅速通知甲方。
8.2.4造成的设计咨询进度和时间节点的滞后应由乙方承担。(见第九条违约责任9.2条)。
8.2.5乙方按合同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6乙方应负责在设计范围内作必要的修改。对于非颠覆性的一般修改,甲方将不另行支付费用。颠覆性的重大修改的约定如下:
(1) 甲方要求改变已经批准或已选定的设计成果导致的设计修改;。
(2) 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建设条件、已向乙方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导致的设计修改。
8.2.7乙方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咨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8.2.8乙方负责向后续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项目后续设计提供顾问服务,详细解释设计意图。
8.2.9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2.10项目各阶段设计汇报会,乙方主创建筑师等至少应有两人参与,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抵达。
8.2.11乙方应配置视频或电话会议系统,保证甲乙双方设计过程中的顺畅沟通。
8.2.12因产品销售或企划等部门对外宣传需要对设计咨询作客观诠释且甲方认为有必要邀请乙方参与时,则乙方有协助之义务,甲方需支付相应的差旅费和开销费。
8.2.13该项目乙方项目设计主创建筑师(见附件二)应对设计进度、提供给甲方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同时,应协助每次的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或向政府部门(与方案设计相关)的重要汇报会。
8.2.14乙方委托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往来。乙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
8.2.15乙方应保证方案设计能满足后续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由于乙方方案深度不够或技术性考虑不周全而影响了后续施工图设计进程,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阶段付款时双方协商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按与甲方商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标准、深度完成提供商定或合同规定内容的图纸;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展或交付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收设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9.2 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且超过约定期限 日仍未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9.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定金(预付资金),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9.4 乙方应控制双方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任何进度调整,应书面征求甲方同意。
9.5 如果甲方与乙方发生与合同有关或合同本身产生的任何形式的争端或分歧,不论在工程设计咨询进展中或完成后,也不论在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或违约前或后,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解决争端或分歧。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9.6 乙方主创建筑师、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二),如果更换,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同时替换人应具备与被替换人同等的能力和资质。否则将视为乙方行为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9.7 乙方承诺的所有项目组设计人员在服务期内如需更换,应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按照每人次1000元标准作为违约金从应付设计费用扣减。
9.8 乙方应独立亲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分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9.9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返还甲方已付的定金(预付资金),并按合同总价的 %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9.10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直接予以扣减,不足以扣减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赔偿。
10.1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10.2 由于乙方设计咨询错误造成该建筑工程的直接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咨询费,且乙方应根据直接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每笔设计费用后,乙方相应阶段的设计文件的全部著作权(不含署名权)即转移至甲方。乙方无权就此提出异议。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
11.2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中,或者用来进行不正当交易。
11.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于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赔偿责任。
11.4如果甲方因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索赔、诉讼或受到其他损害,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设计费时将该部分损失扣除和对超出设计费的部分向乙方继续提出索赔。
11.5双方有权在本项目对外宣传时互相使用对方标识。
11.6方案成果终稿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效果图max模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其他。
12.1 合同的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2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外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份数的,乙方另收工本费(按乙方所在地区图文和模型制作大客户的收费标准计价,以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12.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工作服务的,甲方需另行付费。
12.5 甲方要求乙方陪同出国考察时,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与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书为准。
12.11设计成果的提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2.11. 2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指定邮箱;。
12.11.3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设计成果,委托方应签收设计方的盖有公章的《提交设计成果签收单》。
设计成果以上述方式提交时,应同时电话知会委托方。
12.12委托方接收设计成果:
12.12.1邮寄送达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指定人员签收为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以设计方邮寄邮戳日后的第3天视为已提交。邮件发出,设计方应电话通知项目协调人.
12.12.2通过指定邮箱传送的设计成果,以委托方在线接收时为已提交;。
12.12.3直接送达的,以签收单上注明的送达时间为准。
12.13异议期。
委托方如对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异议的,需在接收后或视为接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已确认。书面异议文件提交送达按12.11条规定的方式提交给对方。
12.14本合同中所列各方地址即为各方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发生变化的,均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地址变更不及时通知对方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未发出通知方承担。双方向对方在本合同列示的送达地址或变更后的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日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12.15本协议附件有:
附件一: 设计任务书(节选)。
附件二:设计人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经营果园的责任心,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麦地角行政村的果园30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甲方,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五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承包费: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为20xx年1月1日(阳历)。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除征地款外,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协调让乙方顺利得到除征地款外的其他补偿款。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除征地款归甲方所有外,其余补偿款都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赔付承包费的十倍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应按每天承包费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满后,乙方还需继续承包此果园,甲方不得承包给他人,只能承包给乙方。如甲方坚持不承包给乙方,参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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