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制度的核心,对于推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看看下面的劳动合同范文,你会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一、12月16号,我到北京无线电元件二厂上班,我们单位的工资制度是下发薪,压一个月工资的。5月份厂里没什么活,所以厂里安排我倒休了5天,到6月底发5月工资的时候,厂里没有按照730元发给我北京是最低工资,实际发给我570余元。厂里的解释是我的工资不够730元,厂里给我补到最低工资730,但是要扣除保险150左右,而且又以工作中错误扣了20。所以我的实际工资就是用730-150所以才得出来的。
我的问题就是:
2,我是否要通过劳动仲裁?有没有一个期限,例如几个月以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详细的解释一下,谢谢。
这是现在很急,详细的说明以后我会再适当加分,谢谢了。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同时,年北京还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北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除了20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40元之外,北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伤残津贴每月都有所增加,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
自2016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三、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北京市自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6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同时,年北京还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2014北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除了2014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40元之外,北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伤残津贴每月都有所增加,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北京将集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这7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涨幅均在10%左右。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增至1720元r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各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300余万人。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9元/小时提高到18.7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0.8元/小时提高到45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自4月1日起执行。
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会上表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
上半年,我国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天津、湖北、云南等地将专业性调解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启动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京人社劳发〔2024〕2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91元、每月不低于24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6.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62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最低工资的概念包含以下三个涵义:
1、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能直接带来工资增长,主要通过提升一线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基数的方式促进劳动者的工资增长。如果不调整最低工资,企业一般很少会主动普调一线员工的工资。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人社部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为19元。此外,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
这也是上海连续第七年上调最低工资,但涨幅创七年新低,增加170元,上调幅度为8.4%,过去六年年均涨幅为13%。
中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3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多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历经了较大幅度上涨。现阶段,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效益增长也面临困难。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
广东2月底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提出,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此前广东为每年发布调整方案。目前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
随着北京10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全国最高。
北京市人社局10日宣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自2016年7月1日起,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河北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710元;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
自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元调整到219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辽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70元。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21元。
7.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计算方法。
9.2016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8月1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公布了其他五项社保待遇调整情况。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从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月增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49.9元。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北京将集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这7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涨幅均在10%左右。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增至1720元r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各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300余万人。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9.89元、每月不低于172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9元/小时提高到18.7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0.8元/小时提高到45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七、自4月1日起执行。
【调整内容】这次将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涨1.8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涨4.2元。
【执行时间】2015年4月1日。
解读。
市人社部门介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本次的调整旨在落实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
2014年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当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每小时16.9元,涨1.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每小时40.8元,涨4.2元。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包含三个部分,一是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二是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三是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北京将集中调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其中,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集中调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
企退人员养老金月均达3573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北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惠及234万企业退休人员。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6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2016年继续倾斜于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对在2015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例如王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5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3660元/月。王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28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3945元/月。
例如张大爷是某企业退休工人,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5年12月年满8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4200元/月。张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31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4515元/月。
四、特定人员的调整方式。
北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此次调整仍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此外,要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北京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075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2016年,北京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现行的每月平均3712元增至40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现行的每月平均1856元增至2036元,生活护理费由现行的每月平均2328元增至2552元。
目前,北京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9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此项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121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为123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126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为1293元,满20年以上的为1321元。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昆明的打工者,若发现老板下发的当月工资低于1420元,就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反映企业违规,因为这低于昆明市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自5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月30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工资将由1265、1130、955元上调到1420、1270、1070元,平均上调幅度达12%。此次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别上调为12元、11元、10元。
据了解,此次上调工资是自1995年云南省首次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的第10次上调。上调后,较前初设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约7.7倍。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同时,《通知》提出此次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云南省人社厅提出,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海南省7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较以前增加80元。然而,记者这两天调查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并不知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连旧的标准也没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少有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有的用人单位负责人甚至自己也不知情。记者走访海口15家用人单位后发现,没有一家用人单位贴出有关公示。有5家用人单位竟不知道海口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到580元。
更有甚者,有的单位不但不准备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连7月1日实施的旧标准都没有执行。海口市金盘路某湘菜馆的服务员小吴昨天刚领到上个月的工资――350元。餐馆老板对记者实话实说,附近的餐馆给服务员发的工资都差不多。如果每月要发给服务员580元,他们很难做到。
省人劳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最低工资标准经政府发布后,是强制执行的。违反规定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单位给员工提供了吃住,也应该折算到工资里。还有的把福利、津贴也算入工资。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按照上述规定,社会保险中用人单位应该缴纳的部分,也不能算在应付的最低工资里。但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与单位应付工资无关。
该负责人还指出,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如发现单位违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45元调整到580元。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今起调整今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定期待遇5项标准,均将提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45元、每小时不低于3.2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每小时不低于3.47元,分别增加35元和0.21元。
单位应另行支付的几项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的,这几项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聘用的农民工。此外,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8元/小时提高到7.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从15.5元/小时提高到16.5元/小时。此标准包括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10元。
今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290元提高到300元。此次调整不涉及农村居民。
300元的低保标准是按照“城市居民基本食品支出标准/恩格尔系数+-调整数”公式计算出来的,“调整数”包括社会保障状况、物价水平、人均收入、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这一公式是国际通用的计算最低生活保障的数学模型,此次采用这一公式在全国也属首次。
失业保险金最低每月382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的347元―446元提高到382元―491元,平均每人每月增长40元。
第一年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的时间,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分5个档,最高491元,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为382元。
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月生活补助费为由198元提高到218元。
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120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进行调整。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人员,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低于底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决算水平(966元/月),按以上调整方法调整后低于统筹范围调整后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86元/月)的退休人员,再按其他办法调整。即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0元;满不满30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20元;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
这些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1086元。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规定在“普调”的基础上,享受适当倾斜政策。享受100%退休待遇的老工人,按参加革命时间长短,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额度分220、240、260元3个标准。
伤残津贴达1500元的不作调整。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150元、二级伤残140元、三级伤残130元、四级伤残120元。增加后,伤残津贴低于730元的,调整到730元;增加后伤残津贴不得超过1500元。伤残津贴已达1500元的,此次不作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低于570元的,调整到570元;其他供养亲属低于520元的,调整到520元。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864元的,调整到864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691元的,调整到69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20元的,调整到520元。
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所需费用,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统筹的,由企业支付,按原渠道列支。企业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以上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支付,按原渠道列支。(李华良)。
来源:新京报。
7月1日,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正式执行最新的`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省201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的4档调整为3档,最高档为每月1400元;江西省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较去年提高160元;贵州省一类区上调为每月1250元;内蒙古一类地区由每月1350元上调为每月1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四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从9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涨幅约为9.9%。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而北京小时工资标准仍居全国首位。
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均月增40元。
自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调整从20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增218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与20每月3355元相比,增加218元,惠及234万企业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8月底前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四、伤残津贴月增363元。
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继续调整。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具体调整标准:
五、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90元。
2016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此项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具体调整标准:
7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2022年相关社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考虑到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沿用202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每月不低于23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59元/小时。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城乡居民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月增40元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075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具体调整见右表)。
失业保险金从下月起每档上调90元。
从9月1日起,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90元。
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1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6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9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321元。
3、最低工资只确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向本单位劳动者支付工资或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时,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的月薪针对全日制职工,而时薪针对非全日制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非全日制工作指一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小时,因此不能按照全日制工作的工时进行折算。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
同时,2016年北京还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北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除了20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40元之外,北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伤残津贴每月都有所增加,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2.5元。
自2016年起,北京市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三、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6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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