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能够有效管理和解决合作关系中的各种问题。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样本,提供给大家作为参考和借鉴。
为了使考试与工程实际结合更加紧密,将原有的单一选择题改为以案例为背景,在统一背景下设置多个相互关联的选择题,这样的命题方式使得考试的阅读量增加,考试难度增加。要求考生应该具有的现场实践经验。为了准备新题型的考试,考生应该注重看书时的系统性。由于考试用书编写时受到一些限制,所以在看书时应该理清知识点的线路,同时注意技术与管理和法规的结合。
这种命题方式,考点的设置往往是在同一个背景下的有关联的多个知识点,所以更加要求知识的全面和系统性。所以建议看书应该将相关联的知识点联系起来看。例如:路基的施工技术、路基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点、路基的质量检验、路基的质量通病等。同时注意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的结合。
二、选择题的答题技巧。
一般需要读两遍背景材料,第一遍先通读,有基本印象,第二遍须要结合选择题来看,重点阅读相关内容。
2.选题答题技巧。
1)一般不会出现多个(3、4个)连续的相同位置的正确答案,
2)答案的分布一般是a、b、c、d总量上比较均衡。
2.选题答题技巧。
1)一个题目一点都不知道时,最好只猜一个。
2)对某个选项没有把握时,宁愿少选。
三、案例题答题技巧。
1)注意背景材料的描述,抓住要点;
2)注意有问必答,答要所问,因为每一个带疑问的地方都要回答,都是采分点;
3)字体要端正,易得印象分;
4)回答条理要清楚,易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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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关于319国道下寨河及团结岩坳水毁塌方路段修筑挡土墙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期: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二、工程项目:砌筑挡土墙。
三、工程数量: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点,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
四、单价:按照甲乙双方商定以260元/m计算工程款(含税金),基础开挖补挖机台班费6000元(两处),清除土方及搬运35元/m。
(一)砌体。
1、按照双方议定的尺寸标准施工;。
2、沙浆质量及片石规格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墙体必须灌满浆,墙面缝子必须抹平、美观;。
3、必须搞好砌体的保养;。
4、保质期为两年。
四、施工安全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要求施工。
1、按照标准距离摆放规范的施工标志牌和圆锥筒。
2、施工人员必须穿标志服(红色反光背心)。
(二)维持车辆安全通行。
1、安排交通施工安全员按照标准动作指挥过往车辆靠边停放或通行。
2、不得造成长时间堵车,最多不得超过30分钟。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
2、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3、工程竣工后,及时给乙方验收结算。
(二)甲方权利。
1、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扣拨工程款。
2、乙方如不服从安排或无履行合同能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请施工队伍。
(三)乙方义务。
1、必须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
2、确保施工安全,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否则,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有权拒绝合同规定外的其它不合理要求。
六、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达到50%,甲方给乙方预付适当的材料及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20天内结清全部尾款。
七、廉政协定。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请吃请玩,不得索拿卡要。
(二)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及请吃请玩。违者,交由相关部门按党纪政纪及相关政策法律严肃处理。
八、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施工招标划分合同工作范围时,应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
a.有利于本地区的承包商
b.有利于本系统的承包商
c.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
d.避免施上现场的交叉干扰
e.对项目建设总投资的影响
2.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文件包括()。
a.临时支付证书
b.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c.最终报表
d.最终支付证书
e.结清单
9.代理人接受委托与第三方签定经济合同过程中,应()。
a.以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b.与第三方商签过程中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志
c.在授权范围内单独与第三方谈判合同
d.在与第三方签定的合同内规定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e.在合同内约定委托人和第三方的权利义务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工作包括()。
a.批准招标申请
b.审核招标文件
c.负责编制标底
d.参加开标会议
e.监督评标过程
5.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在()期限内承包商都有权提出索赔。
a.合同签字日到发布开工令日
b.开工令日到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日
c.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日到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日
d.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日到结清单生效日
e.结清单生效日之后到提出合同争议日
6.下列合同中,属于主合同的.是()。
a.施工承包合同
b.施工分包合同
c.担保合同
d.监理合同
e.工程保险合同
7.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中,()属业主的风险。
a.战争、动乱等
b.工伤事故
c.正常的恶劣天气
d.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e.业主提前使用永久工程一部分造成的损失利破坏
f.有经验承包商无法预测和防范的自然力的作用
8.仲裁协议包括如下()内容。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不向法院起诉的承诺
c.仲裁事项
d.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
e.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f.争议调解人
9.监理招标评审投标书中的实施监理工作计划时,主要比较()等方面内容。
a.监理上作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b.项目监理班子组织机构的完备性
c.工作计划的可行性
d.承诺保证提前竣工时间的长短
e.提交的方案是否有创新性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a.招标的目标
b.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c.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d.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e.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_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日?即历法日。
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解释。
1.2.l?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2?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监理单位的义务。
2.1?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职责。
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4?监理人员。
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业主财产。
2.6?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业主的义务。
3.1?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资料。
3.3?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设施和物品。
3.7?辅助工作人员。
4?责任和保障。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赔偿责任的期限。
4.4?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保障。
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_____。
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_____。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5?监理会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中止。
5.l?监理合同的生效。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3?监理合同的终止。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转让和分包。
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6.1?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其它。
7.1?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版权。
7.6?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_____或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测量工作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基础性工作,它贯穿整个公路建设的全过程,这项工作若有闪失,给整个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著的,重则工程报废,少则部分返工,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测量理论知识,丰富的测量实践工作经验对于-一个测量工程师来说是必须具备的。然而,对于测量监理工程师来说,仅有这些是不够的,他必须同时具备监理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测量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的主要之一,它为监理工程师提供一系列可靠的各项工程检测数据,用以判断工程质量好坏,从而对工方法程施工进行有效的监控。本人在长常高速公路第三监理处担任测量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理处所辖33km主线和三个互通立交的测量监理工作。下面分三个阶段谈一谈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测量监理工作。
第一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在施工准备阶段,测量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之一是接受业主和设计单位导线和水准点的现场交班桩。设计单位提供的这些导线和水准点是今后整个工程施工放样和检测的依据,因此测量监理工程师接桩后应按交通部相应规范要求对其进行复测,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映,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则提交成果报告。
任务之二是向施工单位现场交桩,对加密导线和水准提出具体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加密导线和水准点成果报告进行内业审查和外业检测。内业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是否送检标定,标定证书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人员、仪器精度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对外业观测手簿和内业计算过程进行仔细审阅,各项精度指标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内业审查合格后,对其进行外业检测,也就是测量监理工程师自己亲自动手观测,将所测结果和施工单位的成果进行比较,若二者较差小于相应规范的允许值,则认为是合格的,否则应查找原因。
任务之三,是将相邻两合同段(或相邻两施工单位)的导线和水准进行联测,用各自成果,对交界桩进行现场放样。联测的精度和交界桩的放样误差均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若联测精度和交界桩的放样误差均超限,则应积极地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工作对测量监理工程师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对于整条线路的贯通极为重要。
经过上述各项检测,各项指标均合格的话,测量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对施工单位的成果报告进行签认,并作为今后整个工程施工放样和检测的依据。未经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成果不得在施工放样和检测中使用。
任务之四,对可能出现的工程量异议和施工红线用地异议进行实地测量,对异议进行界定,
第二阶段路基和结构物施工阶段。
进入路基和结构物施工阶段后,测量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
一、对桥梁、通涵等结构物的检测。首先应对开工报告中的放样坐标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计算,把错误杜绝在放样之前;然后采用已签认的导线和水准点成果对其实地位置进行检测。以确定放样是否正确。特别要指出的是,桥梁放样坐标计算复杂,施工工序多,须要控制的点和线多,必须认真对待,经常检测。
二、对路线中桩,坡口、坡脚桩进行检测。高填深堑地段是检测的重点,每施工到一定标高后,应检测其线路中边桩,和路基宽度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这一工作应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经常性地进行。
三、对隐蔽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进行复核。复核时,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采用合理严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如实地向监理工程师提高可靠的工程量数据。
第三阶段中间交工验收阶段。
经过较长时期的施工,原有加密导线和水准点难免被破坏或使用不方便。因此,中间交工验收之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对各自的加密导线和水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测和补测,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和施工准备阶段一样,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其成果报告进行认真仔细的内外业审核和实地检测,两相邻施工单位之间必须进行联测,上述各项检测和联测精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后,对成果报告进行签认,作为今后路面施工放样和中间交工验收的依据。
各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均有相应验收标准执行,对土方路基来说,中线偏位,路基横断面上各点标高(一般一个横断面设6个高程控制点)及左、右宽度是检测的重点,各点标高是否控制得好,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关系到路面各结构层层厚是否得到保证。标高的检测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凡误差超过规范要求的,应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这里必须指出的是,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并提交相应自检资料。
进入路面施工后,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路面各结构层标高的检测力度,确保各结构层的设计厚度,同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好横断面上各点标高和左、右宽度。路面的验收方法和形式同路基,仅是标准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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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1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日:即历法日。
1.1.10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解释。
1.2.1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1.2.1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1.3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1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职责。
2.3.1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2.3.2.1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监理服务;
2.3.2.3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可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业主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2.4监理人员。
2.4.1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质应在项目建议书中详细描述并得到业主的认可。
2.4.2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2.4.3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2.4.4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2.4.5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2.4.6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2.5业主财产。
所有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均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时应予以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监理单位应将上述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单提交业主。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由监理单位负责移交上述设施、设备和物品,此项工作可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2.6保密。
在监理合同有效期间或监理合同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与本项目、本工程、本监理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1监理工作条件。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明确。
3.2资料。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3.3决定。
业主应在监理合同附件b规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答复的重大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3.4代表。
业主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日通知监理单位。
3.5授权通知。
业主必须将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及业主授予监理单位的权力,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设施和物品。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规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与监理单位后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设施、设备、物品及其相应服务。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规定,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放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3.7辅助工作人员。
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应服从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或并入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台同的规定并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应向业主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业主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监理单位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本合同条件第4.4条的规定办理。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监理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4.3赔偿责任的期限。
业主或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单位均有权对上述索赔不予受理。
4.4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件第4.1条和第4.2条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件其它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4.5保障。
4.5.1在监理单位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的提下,业主应保障监理单位免受因履行本监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4.5.2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由监理单位按照业主认可的形式向业生递交履约担保书或履约保证金。如果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监理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
4.6保险。
4.6.1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单位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4.6.2业主可在专用条件中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业生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此项工作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
监理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有关期限履行和完成监理服务。如果非监理单位的原因,致使监理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双方应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监理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监理合同失效后,双方均不再受本监理合同的约束。
5.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监理合同进行变更。
5.4.2业主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第给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a拟定的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增加或减少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其有关的监理费用和服务时间亦应做相应的调整。
5.4.3因业主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监地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业主,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上述情况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监理单位完成相应服务的时间亦应予以延长。
5.4.4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变化,其调整办法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5.4.5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业主应据实向监理事垃给予补偿。
5.5监理合同的暂停与中止。
5.5.1出现根据本监理合同的规定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监理单位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时,监理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并且:
5.5.1.2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单位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监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
5.6.2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监理服务或中止本监理会同时,必须在56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该部分监理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3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业主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业主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国约担保金。
5.5.4业主拖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并已超过专用条件规定期限的28日,或根据本合同条件和5.5.1.1条或第5.5.2条的规定,暂停监理服务已超过6个月,监理单位可书面更求业主予以解释。若业主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监理单位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中止本监理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服务。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附加的服务,业主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金。
5.5.5监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转让和分包。
5.6.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力予以转让。
5.6.2没有业主的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监理单位因监理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6.1监理服务费用。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1.1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支付正常服务的费用。
6.1.2业主应按照监理合同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向监理单位支付附加服务的费用。如果该费率和价格明显不适用,双方可根据本合同条件第5.4.1条和第5.4.2条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商定新的费率和价格。
6.2支付。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规定。
6.2.1业主在专用条件规定的期限内,未向监理单位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则应按照专用条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给监理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补偿不影响本合同条件第5.5.5条规定的监理单位的权力。
6.2.2业主对监理单位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监理单位其它应得款项的支付。本合同条件第6.2.1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单位的一切曾经有过争议的款项。
6.3货币。
业主支付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其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等事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1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监理合同。业主和监理单垃均应按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7.2语言和法律。
本监理合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7.3奖励。
业主欲就工程质量优良、工期提前、投资节约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予以奖励,则应在专用条件中写明奖励的办法。
7.4利益矛盾。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监理单位不得获取本监理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监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5版权。
7.5.1对监理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监理服务中的所有文件,业主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监理单位的同意,业主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它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7.6通知。
本监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方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专用条件的规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为保证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合同的行政监管应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到合同的终止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行政监管的方式,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验收三种方式。事前审查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进行审查,查看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事中监督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当事人的检查督促,包括检查当事人是否有利用合同变更进行不法性活动等。所谓事后验收,是指行政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验收,发现无效合同,及时处理,对有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建筑工程投资额巨大,合同的不良履行会直接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难以弥补。因此,必须加大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力度。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加强合同主体资格认证工作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合同能否得到公正合理地履行。因此,必须建立建筑许可制度,加强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单位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严禁无证、越级和超范围承接工程任务。同时,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一起,加强对建设单位主体的确认工作,如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建设资金是否已经落实等。
3)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
(1)检查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否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行为。
(2)大力推广示范合同文本,提倡或者鼓励当事人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这对于规范当事人订约行为,简化签约手续,公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3)做好合同的登记、备案和鉴证工作,将合同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及合同的主要内容记录在案,对合同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实质性审查,一方面可以对合同当事人产生公信力,另一方面为以后行政监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供资料信息来源。在立法上,可以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登记、鉴证等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生效的要件。事实上,有些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要求进行鉴证。这样,可以建立预防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合格主体排除在外,把合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合同行政监管部门依据登记、备案和鉴证所提供的资料,对合同的履行(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不法性行为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如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应当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工程隐患,避免或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5)加强合同履行后的审查即行政主管部门对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审查,察看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当然,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权范围行使监管职责,不得随意扩大职权甚至践踏法律。同时,如果合同当事人对行政监管执法持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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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一致补充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监理补充合同。
1、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规范》进行工程监理。
2、乙方须对隐蔽工程及现场施工进度拍摄照片存档,工程竣工后提交甲方工程照片电子光盘一张。
3、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在岗,并拍摄照片记录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情况,夜间施工时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场,关键部位工序必经旁站。
4、每周一向甲方上报监理周报和周例会纪要,每月25日之前上报监理月报,报表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要求,漏报一次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
5、乙方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工序检查并签字,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行抽查,发现一处(一次)漏检或补签,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
6、乙方要加强对现场的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并迅速抄报甲方。如甲方现场工程师发现质量问题,而乙方没有对该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发现一项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如果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相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因监理监督不力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或问题一处(一次),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500(伍佰)元—1000(壹仟)元。
7、乙方监理工程师应对图纸达到熟知程度,甲方将不定期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图纸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伍佰)元。
8、乙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人定岗,若需更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应书面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换人。
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完成调整,并且在乙方调整人员期间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10、乙方应按照优良工程的标准对工程进行管理。 11、监理范围: 工程规划图中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包括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变更、延长工期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12、监理期限:自原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且甲方与承包人之间约定的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13、经双方协商确认:监理费按照施工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及暂列金税金后的1%计取,取费为 元(大写: )。 14、付款方式:
不全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形成事实质量隐患或后期质量事故,并经权威部门认证,确实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执行。
16.1.4乙方不得擅自将监理业务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原合同及协议,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6.1.5在监理期间,若乙方监理水平低劣,未达到或完成监理目标及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原合同及本协议,合同范本《监理补充合同》。
16.1.6乙方负责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工程并组织三方验收。
16.1.7乙方负责对施工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向甲方提交。
16.1.8乙方负责将施工方提交的工程周报,质量评定及乙方的复检报告每周五向甲方提报,同时乙方负责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月报,质量评定及乙方的复检报告每月23日向甲方提报。
16.1.9乙方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协助甲方进行现场管理,协助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变更进行审定。及时提供材料质量样式、对进场关键材料样式、型号封样。
16.1.10乙方必须组织安排投标文件内列明的监理组织机构内的监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乙方对拟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到位。
16.1.11乙方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要求进行编制资料,同时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备案工作。
16.1.12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本协议总价款中扣原合同及本协议的违约金及各种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16.1.13乙方需对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并承担资料不全的连带责任。
16.1.14乙方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监理责任。 16.2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6.2.1如涉及设计变更时,甲方应按原合同及本协议有关要求,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交设计变更。
16.2.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的监理内 业及外业工作,督促施工计划的实施。
16.2.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人员召开日、周、月的工程协调会议。
16.2.4甲方全力支持乙方对施工单位的合理处罚。 16.2.5乙方对施工方提报的工作量签证与技术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再确认,必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生效。
16.2.6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为优秀、90-95分之间为优良、80-90分之间为合格、70-8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考核分值优秀当月奖励10000元、优良当月奖励3000-5000元、合格不奖励不扣除、基本合格每月扣除5000-10000元,不合格除按要求整改外,扣除10000-15000元/月。
1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18、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19、乙方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以及乙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作为本补充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共6页,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为保证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质量,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业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____市公路试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试验室对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进行工程检测,用真实科学的质量数据反映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为工程施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工作内容检测内容及频率:以现行规范为依据,进行抽检工作(中心抽检和监理抽检),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检测依据。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其它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程。
3、甲方职责。
(1)按合同规定支付试验检测费用。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3)提供现场试验条件,如:协助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检测工作等。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合同签定后,5天内进场进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时间为整个工程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在检测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负责试验检测人员及设备安全。
(5)检测报告应客观反映施工水平。
(6)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负责。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试验检测费用。
(1)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2)检测费用包干价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此费用不包含桥梁荷载检测费用。
(3)支付方式:此费用分三次进行支付。
第三次,本项目进入沥青路面顶层施工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6、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违反本合同第3条约定,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4条约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8、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报告交付验收,结清试验检测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失效。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由(下称“业主”)为一方,与下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以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a)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b)中标通知书;。
(d)合同专用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e)合同通用条款;。
(f)监理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g)技术建议书(不含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部分)和财务建议书;。
(h)投标书副表;。
(i)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j)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白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优先者为准。
4、本监理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5、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6、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7、本协议书在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监理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监理费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8、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_____(盖章)。
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日期:______
例: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及监理工作的隶属关系等方面的要求。
2、组织机构。
例: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的安排、主要人员的.资质等方面的要求。
1、服务范围。
例: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
2、服务目标。
例: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标。
例:本条所列的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应主要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的内容予以归纳,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补充。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支柱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已发布开(复)工今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发布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0、签发工程缺陷责枉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例:业主在此明确: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随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本工程的特点授予监理单位的其它权力。
2、业生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6、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7、其它。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本附件的内容予以变更。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建设单位(全称): 委 托 人(全称): 监 理 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三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1、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2、计费办法:
(1)、公开招标监理项目计费办法以预算清单编制依据为准,
(2)、县工程监理机构库内抽取监理项目计费方式根据〔xxxx〕xx号的规定,参照〔xxxx〕xx号文件《xxxxxxxxxxxxxxxxx》的规定执行。
3、结算方式:结算时,根据实际监理范围的工程造价,按预算编制(招标项目)或监理机构库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同取费标准及系数,并按投标优惠率(招标项目)计算监理费,最终以xxxxxxxxxxx审核为准。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延期不增加费用)。
1. 监理人向建设单位及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建设单位及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和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柒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 贰 份,委托人 贰 份,监理人 叁 份。
建设单位:(盖章)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邮编: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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