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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居间合同(优质14篇)

贸易居间合同(优质14篇)



居间合同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发挥调节作用的一种合同,可以解决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居间合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判例,希望对大家的合同撰写有所帮助。

贸易居间合同

乙方:__________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_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____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____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____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国际贸易居间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关于甲乙双方于20_年月日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合同号:),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货物转口贸易及运输事宜达成补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4.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最终目的港清关所需要的产地证、发票、装箱单等相关贸易单据。

5、乙方承诺,尽管由乙方在中转港的代理委托中转港工厂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但中转港工厂不会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现在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海关清关文件上。

二、甲方责任:

3.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或者由转口贸易引起的任何贸易纠纷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三、乙方责任:

7、因乙方在中转港当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托的第三方在中转港为甲方提供提货、倒柜、包装、转运、清关等相关货物增值服务过程中的瑕疵而致使甲方与其客户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转口贸易纠纷,与承运人发生运输纠纷,或与海关、港口管理部门等发生进出口管制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货款结算

1.甲方自行负责与目的港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和其他相关事务,与乙方无关;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国目的港客户的货款经过乙方中转港的代理收取后转汇给甲方,乙方无条件地保证其中转港的代理能将货款转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权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货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货款后一周左右将款项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如果在一个月内甲方未能收到款项将视为汇款出现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建议甲方通过中转港工厂收取货款,甲方应通过海关清关文件上显示的出口方收取货款。中转港工厂在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货物增值服务后该批货物再出口至第三国的,由乙方委托其在中转港的代理作为该批货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户坚持要将货款通过中转港的工厂代收代付,那么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经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证货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担任何收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收汇风险和责任。

五、费用支付

1.甲方应在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出运时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费用确认单原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委托;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甲方应按实支付。

2.甲方应按以下第种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款项:

1)在中转港装船出运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货物;

2)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单前付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提单及货物;

3)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章

不在同日,则以最后一方的签章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居间贸易合同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间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海外客商推销空气清新机产品。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该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担保,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国际贸易术语中的“fob、cif”等条款与海外客商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间活动费用及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对于客户第一个订单按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3)给付方式与时间:在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并拿到海外客商开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证后,甲方应该支付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执行完后在15天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义务。

(1)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身份证明。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客户,并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海外客商的`。

买卖合同。

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5)收取佣金时,应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据。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海外客商与甲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且未开出符合约定的信用证,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与海外客商签订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海外客商为非法经营或未满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还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2)项执行,逾期应该支付乙方滞纳金:总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清新机业务,甲方从第二单起之后的订单,将按合同金额的2%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海外客商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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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贸易居间合同

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_______元至_______元时,乙方的报酬以_______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委托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办理煤炭采购中介事务,引荐甲方和煤炭供应商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煤炭供应商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煤炭供应商达成煤炭购销合同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煤炭供应商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五、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购销合同未成功签约则自然失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具有保密义务,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贸易居间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预计每年约______万美金。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贸易居间合同

甲方:

乙方: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居间贸易合同

购买方(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甲方按约定分批向乙方提供煤炭,乙方按约定付款。

二、品名、数量、价格及交易时间:

三、计量。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实际交易量以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的衡称量以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确定。

四、交货期限。

1、因运输方式的特殊性,故本合同对交货日期不作具体约定,凡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已将煤炭交承运人运输在途,则均视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货。

2、乙方单批次的订购量大于500吨时,应给予甲方不少于____日的备货时间。

五、标准规格及拒收范围。

本合同下每批次煤炭的低位发热量应a;ge;5500如甲方所提供煤炭的低位发热量5500g,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次煤炭。

六、运输。

本合同下煤炭的.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运输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

目的地:_____省____市大郑镇__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为目的地,甲方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视为交付,交付后该批货物的风险及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于____日内卸货。

八、验收、数量、质量的确定。

1、煤炭在装运地计量时,甲、乙双方应同时到场,对承运方计量交接工作实施监督;煤炭到达目的地的计量验收由双方共同在交接地点检测计算实载重量。

2、当验收实载数量与装运地计量之差额处于装运地计量5%范围时,装运地计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3、当上款之差额超出装运地计量5%范围时,验收实载重量即为结算货款标准数量。

九、价格。

基本结算价格__800_元吨,本价格为完税价格且包括运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运输困难,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运输方式的,按照甲方与承运公司协商确定的运价作为结算价格的构成部分。

十、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以每一列货运火车运输的煤炭为一个批次进行结算。

2、双方协商采用下列第。

(2)方式进行付款:

(1)、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的全部价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双方就预付款进行最终结算。

(2)、乙方提前预付其每批次订购煤炭量价款70%的购煤款,甲方收到该款后发运煤炭,交货并经验收、结算后5____日内乙方支付余款。

3、乙方应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办理_事宜所需的全部手续,证件。

一、定金。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45万元_的定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到期后____日内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二、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该批次不能交货部分煤炭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偿付按该批次乙方已预付煤款日5%计算的违约金。

3、甲方所发煤炭规格、质量、计量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偿付按该批次未付煤款总值日5%计算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测、接收货物,按合同法处理。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双方未就本合同之变更、解除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书面协议前,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其代理人行使其合同权利和完成其合同项下义务,但应向对方提供完整的书面授权委托手续、文件。

四、免责条款。

1、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内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政策变动、铁路管理部门对铁路运营状况调整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3、如因在运输过程中遭遇的或交货地的天气、湿度、温度导致甲方所发运的煤炭品质、规格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4、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

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详情,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煤炭品种为煤矿生产的煤,数量以实际供应并验收的为准,长期供应,但每月保证供应__________________吨以上煤炭,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左右,挥发6_15个之间,水10个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过50mm。

价格:发热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_________元结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________元/吨。(若煤炭掉价,乙方将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条煤炭质量。

注:_________________,煤质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煤炭质量要求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要求为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厂。

运输方式:火车运输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货到夏邑火车站后转汽车运输,汽车车辆由乙方负责,但运费每吨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煤从火车站拉出以火车站的过磅为准。甲方应给乙方到电厂的合理消耗(按国家标准),数量以电厂过磅为准。如出现数量短少由乙方按价赔偿。煤炭到火车站后,乙方保证三天运完3000吨,如不能运完,在站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火车到站卸车费、装车费,站台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油价变动,运费按市场价调整)。

第四条煤炭验收。

煤炭交货后,由上去裕东发电有限公司于三日内完成验收。

质量确认:_____双方同意以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检验结果为准。(附数量单据)检验结束后,各种税收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厂的交货验收单据,票据齐全后以银行国内信用证方式付清单据记载的全部煤炭款。

信用证支付的条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电厂煤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过磅数量单据,双方对上述单据验证可盖章后三日内(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这批煤的`总额,多余的资金等下批甲方到货后,符合上述条款可划付。信用凭证到期不能履约有乙方收回信用凭证。

第六条保证方式。

______元的保证金,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字才能取款。时间为天。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约定的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银行国内信用凭证使用期限为准)供应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银行的保证金()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归乙方所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但必须有省级政府的证明)。

第八条。

各种税收由甲方负担,甲方每吨付给乙方纯佣金__________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商定可另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

需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期限:_______。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数量_______。

3、质量标准:

4、装运港及到达港:

装运港:_________。

到达港:_________。

5、交货地点、收货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煤码头。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

手续,并确保船舶到港96小时内完成装船。若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装港滞期费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装船时间以船舶航海日志为准,但如因气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业时间除外。

若因煤源不齐,导致船舶到港至装船完毕超过96小时,超出时间根据煤源组织影响装船情况,由供方支付装港滞期费2元/吨.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计算。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煤质验收:

以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_________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_________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距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距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距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

9、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煤炭卸货验收完毕后,需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若在装运港发生亏载或移泊,亏载费、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锚泊及拖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此类费用已由需方支付给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时予以扣除。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因供方质量标准违约,按本合同有关减价和拒收条款执行。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及煤质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误,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延误损失费(包括:船舶延滞、材料、人工费用等),延误时间以电厂卸煤现场厩录为准:如因上述杂物造成卸煤机械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发电,则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不可抗力。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之供货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

一.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货方式:秦皇岛港港口平仓交货。

2.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以双方共同委托秦皇岛监督抽样,以秦皇岛船采化验为准。

2.数量以秦皇岛港方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奖惩

1.煤炭价格均按甲方向乙方开具下水作业单当天的秦皇岛低位挂牌价下浮20元/吨为装船平仓价,增值税一票结算。

2.以低位发热量______大卡/为基础,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大卡/,单价也相应增加或减少______元/吨;高于______大卡/不再加价。低于_____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挥发分小于24%或大于32%时拒收。含硫超过1%时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则超过部分每高于1%重量减1%。若煤炭质量属于拒收标准,而买方同意接受,双方重新议价。原煤中不可有机械杂质,如石块,木块或铁块,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

五.结算方法:仅能接收中国银行、中信银行______天信用证。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可议付______天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万元信用证交给卖方银行,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由卖方银行开出信用证总金额度2%的履约保函给买方,卖方在此信用证生效之日起20日内必须交付第一船货物,______日内再交付_____万吨。如需调整每批的结算数量,则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买方凭卖方出示装船下水单后,买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单数量支付80%的货款给卖方,待平舱后,卖方凭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检验报告单和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或装船水尺报告单为依据开出增值税发票一票买方结算20%余款,多退少补,一船一结清货款。买方有权进行单船配载。

3.银行议付:卖方凭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卖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议付货款。

4.卖方需在备足一船五万吨货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买方。

5.在秦皇岛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内贸煤炭合同

六.结算票据;

1.卖方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全额增值税专有发票一份。

2.质量以秦皇岛港商检检验报告单正本一份;

3.数量以秦皇岛港商检装船水尺报告单一份。

七.违约责任:

1.如买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有效工作日内开不出信用证,本合同作废。

2.卖方在收到信用证30天内无法供货,则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销信用证,并收取信用证金额2%的保函金额。

3.按《_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属违约。4.信用证开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未从卖方收到信用证额度2%履约保函,买方有权向银行申请撤消信用证并终止本合同,卖方赔偿信用证额度5%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诉诸法律。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并以_最高人民法院为最终裁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本合同后双方互换五证,卖方提供铁路大票,如卖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废。

4.本合同面签有效。

卖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_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时,每超过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除和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和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质量验收:_______。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华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贸易合同

乙方:(居间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2.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受益人姓名开户行银行账号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4.责任条款:

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_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间贸易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货运代理、进口报关。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______万美金。

三、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户名:______。

四、代理方服务事项:

负责办理对外收付、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五、委托方需支付的费用:

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2、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海关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

3、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

4、进口杂费:

1)进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左右。

(结算时以报关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为准)。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

5、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0.08%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6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款的,按上述比例收费。(或按照报价)。

6、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六、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四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七、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八、效力: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双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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