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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石油买卖合同(通用17篇)

版石油买卖合同(通用17篇)



在市场经济中,买卖现象是商品交换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以下是一些买卖中需要避免的陷阱和风险,希望大家能够警醒。

石油油品买卖合同

卖方:签订时间:20xx年 xx 月xx 日 买方: 签订地点:

(a先款后货;b先货后款;c其他)

合同条件

特别提示:以下条款请买方仔细阅读,有不明之处向卖方提出,有异议的双方协商修改。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则表示理解和接受。

(a 国标;b行标;c企标;d协议标准)。

1、采用铁路发运的,买方及时向卖方提供所需产品数量、到站地、收货人,供方根据其提报量代办铁路运输,运杂费由买方承担。

2、采用公路或水运发货的,双方协商选择()(a由买方自行提货;b由卖方代办运输;c由卖方送货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按到岸价结算。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卖方送货;

(2)卖方代运;

(3)买方自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承担:。

5、验收标准:国标或润滑油公司标准。

6、由买方自提的货物,以货物交接给买方为交付时间,买方对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货物交接后48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小时内答复。买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扣除货物合理运输时间后48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日内书面答复。

7、由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运输的货物,买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2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8、买方收货后发现名称、牌号、质量、数量不符或发生破损、溢耗的',48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书面通知卖方协商解决,逾期提出的,视为合格。

1、因国家政策调整、外部环境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2、因铁路计划未批准或请车未承认影响发运的;

3、因卖方生产装置运行故障不能及时供货的;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需经双方共同协商的,应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由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销售代表:           合同编号:

买卖石油合同

一、合同双方:

1、供货方(甲方):_______。

2、购货方(乙方):_______。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油品名称和数量:0柴油吨、—10柴油吨。

(二)油品供货地点:新乡中油油库。

(三)油品供货时间:

(四)油品运输方法:

(五)油品接货地址:供方油库。

(六)油品质、数和验收:按供方出库单、化验单验收。

(七)油品价格和结算:按当时中国石油集团规定的价。

(八)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或双方当时商定的合约。

(九)其他条款:双方应相互真诚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执。

三、注意事项:

1、供货和接收双方,应在供接现场将一切相关手续办理清楚、准确、货出供方油库后,出现的.一切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2、供购双方平时应互通信息,包括供购具体时间、数量、价格等,双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时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满意。

四、双方如有新的补充意见,商定后可作为此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编石油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中国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黄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5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精编石油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x(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20xx年x月x日订合同注意事项:合同模板要结合您实际情况修改,请亲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如果对方是个人的,必须要保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对方是公司的,必须保存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意授权,合同应当由有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3、明确合同价格是否含税。

如果合同价格没有约定是否含税,通常理解是含税价。因此合同价格必须约定是否含税。

4、指定收货人。

如果我方是要送货给对方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对方有权收货的人员。

精编石油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x)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____年__月__日订。

买卖石油合同

石油企业存在着广泛的。

数量多涉及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范围广。签订买卖石油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石油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不可抗力。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品名:。

1.2规格型号:。

1.3产地:。

1.4制造商:。

2数量。

2.1数量:。

2.2供货内容:(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合同价款:。

小写:。

大写:。

4.2合同价款构成:

4.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5交付。

5.1交付方式:。

5.2交付时间和内容:。

5.3交付地点:。

5.4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6包装。

6.1包装标准:。

6.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6.3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7.3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验收。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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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买卖合同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出卖人:中国___________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1.1品名:原油。

1.2型号、规格:

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原油符合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3数量。

3.1数量:万吨。

4价款及支付。

4.1价款构成。

4.1.1油款。

单价:。

总价:

4.1.2运杂费:

包括:

4.2合同总金额(油款+运杂费)(含税价)。

4.3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原油货款、运杂费、铁路代垫运费以同城支票、异地电汇或统一内部划转方式,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月末不欠款。

具体结算办法:

收款人名称:

4.4出卖人按实际交付油量向买受人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

5交付。

5.1原油交付选择以下方式:。

5.1.1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通过输油管道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

5.1.2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代办铁路运输方式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运杂费及代垫运费。

5.1.3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大罐交接方式向买受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相关杂费。

5.2原油交付点:

5.3交割完成后,出卖人即完成交付义务。

5.4出卖人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受人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出卖人应提前向买受人通知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

5.6如买受人在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受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6计量交接。

6.1计量交接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计量交接由出卖人操作,买受人现场监督、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6.2本合同签定后,买受人与签定原油计量交接及安全运行协议。

7合同变更与解除。

7.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7.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7.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2一方违约,致使他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3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

7.2.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7.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8违约责任。

8.1出卖人交付的原油不符合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原油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8.2出卖人未按期交付,应向买受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但非因出卖人责任除外。

8.3买受人未按期接货,应向出卖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8.4买受人未按期付款,出卖人有权随时停供或限供原油。

8.5货物到达后,买受人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不可抗力。

9.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9.3因政府行为、上级部门或铁路运输环节等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可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免除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0.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0.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1效力及其它。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1.3本合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本合同一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

出卖人:中国___________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买卖石油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中国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黄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黄海石油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管道和船运结合。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中国石油公司。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

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

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15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20xx年4月7日订。

石油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3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需要的柴油数量。

2、柴油价格由甲方采购人员与乙方销售人员商议确定。确定价格前可参考中石油、中石化当日挂牌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参见《0#柴油合格证》)。如因乙方柴油质量不合格,引起甲方设备损坏、延误生产、甚至停产等损失,其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对柴油质量鉴定较困难,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柴油质量鉴定单位的信息或帮助甲方进行质量鉴定。

5、甲方有权对每批柴油质量进行抽查。如遇质量疑问可通知业务员前往实地取样鉴定,仍无法解除疑问可要求退货并不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因退货影响生产可责令乙方尽快解决,如造成生产损失其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因乙方无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生产、停产等,其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油品计量以甲方为主,如乙方有异议可另行商议。

8、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结帐。如甲方逾期不能结帐,乙方有权视情况停止供油。

9、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送油时间。

10、甲方须确保卸油区的安全。未达到安全要求乙方驾驶员可拒绝卸油并不视作未及时送油。

11、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可向柴油交接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精编石油买卖合同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1.1品名:原油。

1.2型号、规格:

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原油符合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3数量。

3.1数量:万吨。

4价款及支付。

4.1价款构成。

4.1.1油款。

单价:。

总价:

4.1.2运杂费:

包括:

4.2合同总金额(油款+运杂费)(含税价)。

4.3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原油货款、运杂费、铁路代垫运费以同城支票、异地电汇或统一内部划转方式,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月末不欠款。

具体结算办法:

收款人名称:

4.4出卖人按实际交付油量向买受人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

5交付。

5.1原油交付选择以下方式:。

5.1.1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通过输油管道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

5.1.2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代办铁路运输方式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运杂费及代垫运费。

5.1.3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大罐交接方式向买受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相关杂费。

5.2原油交付点:5.3交割完成后,出卖人即完成交付义务。

5.4出卖人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受人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出卖人应提前向买受人通知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

5.6如买受人在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受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6计量交接。

6.1计量交接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计量交接由出卖人操作,买受人现场监督、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6.2本合同签定后,买受人与签定原油计量交接及安全运行协议。7合同变更与解除。

7.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7.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7.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2一方违约,致使他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3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

7.2.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7.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8违约责任。

8.1出卖人交付的原油不符合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原油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8.2出卖人未按期交付,应向买受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但非因出卖人责任除外。

8.3买受人未按期接货,应向出卖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8.4买受人未按期付款,出卖人有权随时停供或限供原油。

8.5货物到达后,买受人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不可抗力。

9.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9.3因政府行为、上级部门或铁路运输环节等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可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免除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0.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1.3本合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本合同一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月日。

买卖石油合同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标的物(详细描述)。

1.1品名:_______。

1.2规格型号:_______。

1.3产地:_______。

1.4制造商:_______。

2、数量。

2.1数量:_______。

2.2供货内容:_______(见附件)。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_______。

3.2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_______(详见技术附件)。

4、价款和支付。

4.1合同价款:_______。

小写:_______。

大写:_______。

4.2合同价款构成:

4.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

5、交付。

5.1交付方式:_______。

5.2交付时间和内容:_______。

5.3交付地点:_______。

5.4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_______。

6、包装。

6.1包装标准:_______。

6.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_______。

6.3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运输。

7.1运输方式:_______。

发货地点:_______。

到达地点:_______。

收货人:_______。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_______。

7.3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验收与安装调试。

8.1验收。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_______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_______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8.2安装调试。

8.2.1卖方应在验收后_______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_______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

8.4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

9质量保证。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3约定事项之日起_______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卖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技术服务及培训。

12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_______日内仍未交货;

12.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3.1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卖方造成损失。

13.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13.3如发生12.2.3情形,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4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6一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13、7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4不可抗力。

14.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_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5争议解决方式:

15.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5.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可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16效力及其他。

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6.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油买卖合同

[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石油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方: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以现有产品质检标准。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运自提,需方负责费用。

五、验收标准、方法:以供方计量磅单或者流量表为准。

六、包装标准:散装。

七、结算方式:需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量,送货后付款,此合同生效。

八、违约责任:若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在签编印地法院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供方油品自装入车罐,并计量后,视同需方接收。

十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供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石油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x(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20xx年x月x日订合同注意事项:合同模板要结合您实际情况修改,请亲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如果对方是个人的,必须要保存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对方是公司的,必须保存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意授权,合同应当由有授权的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3、明确合同价格是否含税。

如果合同价格没有约定是否含税,通常理解是含税价。因此合同价格必须约定是否含税。

4、指定收货人。

如果我方是要送货给对方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对方有权收货的人员。

石油买卖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号柴油。(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t。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吨。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运。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日订。

石油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购货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号柴油。(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1.产品的数量:t。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吨。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运。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石油买卖合同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15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中国政府(公章)供货单位(乙方):黄海石油公司(公章)。

20xx年4月7日订。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

1.1品名:原油。

1.2型号、规格:

2质量标准。

2.1本合同原油符合sy7513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3数量。

3.1数量:万吨。

4价款及支付。

4.1价款构成。

4.1.1油款。

单价:。

总价:

4.1.2运杂费:

包括:

4.2合同总金额(油款+运杂费)(含税价)。

4.3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原油货款、运杂费、铁路代垫运费以同城支票、异地电汇或统一内部划转方式,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月末不欠款。

具体结算办法:

收款人名称:

4.4出卖人按实际交付油量向买受人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

5交付。

5.1原油交付选择以下方式:。

5.1.1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通过输油管道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

5.1.2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代办铁路运输方式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运杂费及代垫运费。

5.1.3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大罐交接方式向买受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相关杂费。

5.2原油交付点:5.3交割完成后,出卖人即完成交付义务。

5.4出卖人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受人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出卖人应提前向买受人通知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

5.6如买受人在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受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6计量交接。

6.1计量交接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计量交接由出卖人操作,买受人现场监督、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7.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7.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7.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2一方违约,致使他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2.3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合同。

7.2.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7.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8违约责任。

8.1出卖人交付的原油不符合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原油质量或数量不符合约定的除外。

8.2出卖人未按期交付,应向买受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但非因出卖人责任除外。

8.3买受人未按期接货,应向出卖人支付没有履约部分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8.4买受人未按期付款,出卖人有权随时停供或限供原油。

8.5货物到达后,买受人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6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9不可抗力。

9.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9.3因政府行为、上级部门或铁路运输环节等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可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免除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10争议解决方式。

10.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1.3本合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本合同一式份,出卖人执份,买受人执。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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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购货单位:浙江临安环球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浙江临安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xx号柴油。(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10t。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吨。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运。

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____年__月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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