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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傻子有感(优秀19篇)

三个傻子有感(优秀19篇)



优秀作文要具备独到的观点和深厚的内涵,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和共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经典范文,建议大家多读多思考,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读三个和尚有感

今天,我翻看着已经看过的`书,许多故事已忘,但《三个和尚》的故事我却还记得清清楚楚。

一天,一个小和尚来到一间破庙里,由于口渴了,就下山打水。第二个高个和尚来到庙里,两人都口渴了,就一起下山打水喝。可是当第三个胖和尚来到庙里的时候,不仅把水喝光了,还不愿意下山打水。两个和尚生怕自己吃亏,也不愿意打水,直到一只小老鼠推倒烛台,造成大火,破庙将被烧成灰烬,三人才一起下山打水,团结一致,分工明细,破庙才没有烧成灰。

古人曾说过:人心齐,泰山移,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生活中也需要大家团结;做手抄报,一个人画画,一个人写字;拔河比赛中,如果有人放弃坚持,松了手,那么就会输掉比赛,反过来队员们团结起来,就会战胜对手。由此可见,团结力量大。

我们应该学会团结,只要我们有团结精神,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

读《傻子》有感

“傻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一生下来就被束手无策的父母给遗弃在了一个大抽屉里。幸运的是,第二天被育婴堂的人给收养了。从此,“傻子”就这样吃着这种没有甜味的.奶长大了。

“傻子”长到了两岁,“傻子”却又瘦又小。“傻子”不会说话,不会叫人,也不会笑。有一天,乳娘把一颗粽子糖含在嘴里,让“傻子”用小嘴去接,可是乳娘的嘴唇却被“傻子”才出来的锋利的门牙给咬破了,血渗了出来,乳娘生气的打了“傻子”两下。从这以后,正因为“傻子”无名无姓,“傻子”这名字就这样开始用了。

“傻子”六岁上出了育婴堂,被一个木匠领去做了徒弟。却因为过于瘦小,惨招欺辱。

做学徒期间,“傻子”任劳任怨,做了一件件好事,却是那样的不近人情,没有得到人们的接受,反而更加让人们认为傻子这个称号对“傻子”是那样的恰如其分——直到“傻子”做了第四件好事时,人们才改变了对“傻子”的看法。

这一天,国王因为头一回被邻国打败了,气急败坏的要在广场上演说,老百姓都得去听,所以纷纷都停了业——“傻子”也不例外。

国王生气得恨不得有一个敌人站在这里,让国王砍下他的脑袋,以解心头之恨。“傻子”听了,奋不顾身的要让国王砍下他的脑袋来解气。人们听了,纷纷喊了起来。可是国王听了却笑容满面,高兴着要请“傻子”去喝酒,听说“傻子”是木匠,就请傻子雕了一座高大的牌楼,因为是傻子让他懂得了和平。

牌楼完工了,国王亲手把一个大花圈挂在牌楼正中。全国的百姓都来庆祝——这是“傻子”的业绩。“傻子”不再是傻子,因为他有一颗纯洁的心。

每一篇文章都有灵魂,和它所想要抒发的思想感情,而《傻子》这篇文章,所要抒发的思想感情便是:没有人生来就是傻子,最重要的是你的心。

读《傻子》有感

傻子是一个被父母送到育婴堂的孩子,长大后被木匠领取做徒弟,见他斧头举不动,锯子也拉不动,大家就都叫他“傻子”。

傻子真的很傻吗?不,他不傻。又一夜天冷,傻子和师兄要开夜车。傻子间师兄累了,便叫他去睡觉,自己帮他干活儿,还让师兄把他的破棉絮拿去盖。师兄睡着了,傻子不但没有喊累,而且心里十分满足,想着师兄能好好休息,傻子就十分高兴。夜深了,傻子的手快冻僵了,灯光微弱,但他什么也不管。第二天早上,师傅见只有傻子在干活儿,正要去打师兄,傻子连忙解释,师傅更气了,狠狠地打了傻子一顿。即便如此,我依然很佩服傻子的精神。傻子很替他人着想,勇于为他人承担责任,在师傅的错怪师兄时能挺身而出,为师兄付出受罚的代价,还有什么比傻子的精神更可贵的呢?生活中许多人既不为他人着想,又不承担责任,更何况主动为自己的过错而付出代价,他们还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总是推卸责任,这一点应该向傻子学习。

傻子真的很傻吗?不,他不傻。一次,天色已晚,傻子见到了一袋子银元。傻子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知道师傅可喜欢这东西了,于是傻子想:丢失它的人一定非常着急,反正他拿着又没用,不如等失主来找吧。就这洋,傻子等到深夜,一个老太太才来领银元。师傅知道了这件事,骂他真是个傻子。师傅这样说他,令我心中有些愤愤不平,傻子如此纯洁,不贪污别人的东西,拾金不昧,是值得赞扬的,怎么反倒批评人家呢?这又让我想到了那些捡到东西不还的人,他们难道就不能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如果你是失主,那该多着急呀!

傻子真的很傻吗?不,他不傻。那回傻子分得了两个糕和馒头,路上遇见难民,十分同情他们,就把糕和馒头都分给了他们,傻子心里很高兴。回去后,邻居们都找他要糕和馒头,傻子只好两手一摊,把事情说了出来。大家都说他是个傻子。我不这么认为。傻子是多么善良啊,那些糕和馒头对于难民们来说可是雪中送炭,傻子帮助了难民,是多么令我感动;那些邻居真是自私,自己明明有家,有工作,生活又不成困难,还和那些难民争糕和馒头,我真想说他们几句。

傻子真的很傻吗?不,他不傻。国王头一回打仗被邻国打败,十分恼怒,在广场上演说,大家都得去听。国王气得说,他恨不得这时有一个敌人站在这里,他就砍下他的脑袋。傻子见国王气成这样,心里很不好受,于是主动站出来让国王砍他的头。国王见了,觉得自己很不如傻子,他决定再也不打仗,还请傻子雕牌楼。傻子的心灵是那样的美好,为了给国王解气,他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他的精神打动了国王,更打动了我!

傻子其实一点也不傻,他的心灵是纯洁美好的,难爬他举不动斧头,拉不动锯子,但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一颗美丽的心!

读《三个和尚》有感

“不好了,庙里着火了。”胖和尚大喊,他们三个慌忙下山挑水灭火。没一会,火灭了,他们三个坐在地上,开始自责起来。原来,这座庙里只有一个小和尚,天天挑水吃,后来又来了两个和尚,一胖一瘦,瘦和尚愿意和小和尚抬水,可胖和尚不愿意,这样,庙里无水就引起了这场灾难。

读完这篇寓言故事,使我想起了一些往事。去年,我回姥姥家,我堂弟也在那,我俩在那看电视。因为马上就要吃饭了,弟弟想看《铠甲勇士》,我想看《魔道祖师》。我就说:“看二十分钟《魔道祖师》,然后看十分钟《铠甲勇士》。”弟弟听见了,说:“为什么你看得时间比我长,不干。”我霸道地讲:“不干也得干!”弟弟听我这么说,委屈地说:“我要告诉姑姑去。”我一听大事不妙,好声好气地对弟弟说:“好弟弟,那我看20分钟,你看15分钟,好不好?”这时,妈妈突然出现,生气地说:“你都这么大了,还跟你弟斤斤计较!”说完,就把节目换成了《铠甲勇士》,把我叫到了另一间屋子狠狠得训了一顿。那时,我才从斤斤计较的迷雾中醒过来:在家里与亲人计较的结果——既看不成电视,又被狠狠地训斥!真是悲催!

不过,还有比我更悲催的人。陈老师的一个朋友,其实是学生家长。她特爱斤斤计较,不仅一个朋友都没有,甚至连家人都离她远远的。有一次,她生病了。陈老师去看她,她又激动又委屈地哭诉:“谢谢您,陈老师!您是第一个来看我的人,我好感动!”陈老师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做人不能总是斤斤计较,要学会包容。不能因为几个辣椒一把大蒜与邻居不睦,不能因为替同事代个班非要人家对你千恩万谢,不能因为三十二十与家人挣得面红耳赤……你还年轻,以后的很多事还需要与很多人携手面对。所以,你要自我反思,自我修改,自我调整心态和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才能把今后的日子过好!”

陈老师的话既教育了她朋友,也教育了我们决不能像三个和尚那样因为太斤斤计较,而酿成大错!

读《傻子》有感

傻子闯祸!呵呵,真够搞笑,哪来的笨傻子?还闯祸?别提了,他就是叶圣陶《少年文学童话卷》中《傻子》里的男主角。

傻子,顾名思义,是呆头呆脑之人。而叶先生笔下的这个傻子却傻得与众不同,傻得能让人肃然起敬。其实“傻子”并不傻,只是他刚出生就没爹疼没娘爱,更没人管教,两三岁还不会说话,只能“唔呀唔哇”地乱叫,便有了“傻子”这称呼,长大后学了木匠,还经常受人欺凌。不过,他的品德却很高尚,为人也很善良,他虽然闯下了不少“祸”,只要你细细品味,就会从中获益不少。

例如,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傻子”和师兄两人还在做夜工,师傅吩咐他们要在夜里把木板锯好,明天一早就要用。可“傻子”心疼师兄挨冻,就劝他早点休息,自己干活。可忙碌了一整夜的“傻子”还是没能完成师傅下达的任务,第二天一早,师傅发现有徒弟偷懒,上去就想打。可“傻子”忙说是自己让这样干的,结果只有“傻子”被师傅狠狠地惩罚了一顿。事后大伙儿都议论说他太傻,自作主张,吃力不讨好。可“傻子”自己却不后悔,心想虽然自己被罚了,但师兄却毫发无损,还好好睡了一觉,心里觉得还是美滋滋的。

我想这真是一位为人憨厚老实、心地善良的`好人。可现在这样的好人又有多少呢?为什么现在骗子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卑劣?为什么志愿者越来越少,为什么更多的人为了钱财而良心泯灭?为什么?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道德简直是一无所用,良心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钱使,等于是废品。就拿学生来举例,有多少富二代手握钱币向同学购买作业答案,又有多少人能真心帮助小伙伴们而不是整天讨好“大小姐”们。情谊也能被金钱交易所替代,又谁能像“傻子”一样心灵纯洁?理智和良心似乎都能被金钱控制,所以说“傻子”所做的种种好事在别人的眼里,都是在闯祸,在做傻事。

人间有真情,世间要真爱,希望身边这样的“傻子”越来越多,所做的“傻事”也越来越多,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会越来越美好,因为“傻子”闯的祸,都是人间情。

读《傻子》有感

故事中的所谓正常人都被风沙湮没了,然而,杀害他们的真正凶手不是大自然的风沙,却恰恰是他们自己。

文中的傻子表面上看上去很“傻”,可是“傻”的`背后又蕴藏了怎样的哲理呢?我想,傻子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他的信念。傻子与其他聪明人的区别在于他从不泄气,尽管一次次地被海市蜃楼愚弄,但仍不改初衷,相信水源的存在。于是,上天给了他存活下来的机会,以此来作为对他坚定信念的奖赏。

我们不能对生活绝望,就像星星不能对夜空失望一样。因为再美丽的流星,也不如恒星那样动人。如果说绝望好比茫茫黑夜,那么信念则该是隐没在这黑暗里的一道通向光明世界的大门。

记得我曾在书中看到过这样一句话: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但很多人却过早地迷茫在夜色里了,他们黑色的眼睛只能看见比夜更可怕的黑。他们抛弃了信念,放弃了寻找光明的希望……于是,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漫漫的人生旅途,有光明,也有黑暗。在极度艰难的情况下,能让我们活下来的,是心中不灭的信念。

观《三个傻瓜》有感

《三个傻瓜》中的主角兰彻令我印象尤其深刻。他常说的一句话:“一切安好”是本片中一个重要的伏笔。兰彻这一形象十分的动人,他虽然在片中展现的是一个阳光、调皮的孩子,可是他当初努力的身影与汗水又从哪儿而知?他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可其中的奋斗与艰辛却又不为人知。引用冰心奶奶的一句话:“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出现时的明艳,而当初她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泪雨。”

是啊,兰彻那积极开朗的心态是多少人不曾拥有的,他的笑脸就犹如黑暗中的一缕阳光。他从不放弃任何人,对他的两位“白痴”好有,不仅去开导他们,并引领他们去走向成功之路。他不会在别人面前自矜,更不会自骄,而是默默的去努力,他并没有显赫的身世,在他读完大学时,他就没有了任何依靠,他一点一点的进取,最终成为了科学家,他就像风一样自由。这片电影最值得看的不是他那搞笑的剧情,而是他能激励更多的人去奋发向上。喃喃的春语,也便成了风中的一首歌。

读《三个儿子》有感

《三个儿子》这篇课文讲的是,三个妈妈在井边打水,她们一边打水,一边夸自己的儿子。当妈妈们拎着水桶往家走的时候,来了三个儿子,最后,只有一个儿子接过妈妈手里沉甸甸的木桶,提着走了。

我和文中老爷爷的想法一样,只有孝顺父母、关心父母、懂事的儿子才是真正的好儿子。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从点点滴滴做起,即使是一杯热茶,一句问候,都能表达你对父母的孝心。

记得有一次,外公外婆买来了我最爱吃的烤鸡,当我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想到,不能自己独享,要和长辈们一起分享。想到这儿,我夹了两个鸡翅递给外公外婆。妈妈夸我是个懂事、孝顺的好孩子,外公外婆也喜笑颜开。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小朋友们要从小培养自己的孝心和爱心,才能成长为对社会有用、善良的人。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

读《傻子》有感

故事讲的是傻子一出生,父母养不起他,就偷偷把他放到育婴堂墙上的大抽屉里。他长大后被木匠领去当徒弟。有一夜,傻子和师兄在做夜工。傻子让师兄去睡觉,自己一个人来锯木头。师兄去睡觉了,傻子锯了一整夜。等师傅醒来后一看,只有傻子一个人在锯,另一个徒弟却在睡觉,气极了,要打师兄。傻子说是他让师兄睡的。师傅就气的一边打他,一边骂他傻子。有一天,傻子捡到了一小口袋银元,他傻傻的一直等人来找,等到大半夜才等到了遗失银元的老奶奶,把银元还给了老奶奶。他的傻换来了老奶奶开心的笑。又一天,傻子领到了两块糕、两个馒头。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群难民,他就把所有吃的都给了难民。还有一回,国王打了败仗,在广场上发怒,傻子对国王说:“国王,你要杀一个人解气就把我杀了吧!”没想到,这句话换来了国王的慈爱。国王对傻子说:“谢谢你教训了我!”傻子最终获得了大家的认同。傻子不是真的傻!善良的人,即使“傻”,也是可爱的。

傻子善良、乐于帮助别人、不怕自己吃亏的精神值得学习,我们都要做一个善良的、乐于帮助他人的人。

读《傻子》有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让青少年成就一生的(励志)故事全集的书,这本书中,最令我有所感悟的就是一篇叫《活下来的是傻子》的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一架客机在大沙漠里失事,仅有11人还活着。沙漠的白天气温高达五六十摄氏度,如果不能及时找到水源,人很快就会渴死。这11人中,有大学教授,家庭主妇,政府官员,公司经理,部队军官......此外,还有一个叫彼得的傻子。他们出发去找水源。大家都冲向水草丰茂的绿洲,可那绿洲却无情地消失了。是海市蜃楼!第二天中午,当他们又一次被海市蜃楼愚弄后,所有人都倒下了,除了傻子彼得。彼得不知道什么叫海市蜃楼,他只是渴得厉害,他只是想要喝水。他突然高兴得手舞足蹈兴奋地嚷着:“水塘,一个水塘!”彼得什么也顾不上,他拔腿朝沙丘上爬,翻过了沙丘,吼叫着消失在沙丘的另一边。二十多分钟后,当彼得刚冲到水塘旁,忽然狂风骤起,飞沙走石。彼得一跃跳进了水塘中......大风一连刮了一天一夜。那10个人已经全死了,有的尸首已被沙土掩埋。挚友水塘边的傻子彼得安然无恙,除了瘦了些。

杀死那十个人的不是外面的'自然灾害,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像彼得一样的求生信念。要知道,只要保持那种坚持不懈的傻劲,就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正是因为这样,彼得才存活了下来。一边是放弃后的一无所有,而另一边却是坚持后的一丝希望,就看你自己选择哪一边?!

三个傻子有感作文

忙碌的学习了一周,努力生活着,本着放松心情的目的,挑了一款比较知名的,听说了很久的但是一直没什么时间玩的游戏。为什么隔了这么长的时间,又想到了这款游戏呢,因为最近又出了续作,热度起来了,所以趁着有点时间吧,赶紧下了下来,准备游玩。

其实前期还是做了特别多的准备工作,因为早早的听说了这款游戏比较难,操作复杂,剧情有点难懂,怪物比较厉害,所以提早到看了相关的介绍,给自己的心理准备了一点保护值。一进游戏,就被精彩的画面和全新的世界所吸引了,开始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介绍,介绍了大的游戏背景和简单的人物介绍,然后就开始了。

不像传统的那些游戏,有比较清晰的介绍和指引,对新手比较的友好,前期有大量的新手教程以保证玩家可以完全掌握基本信息和简单操作。然而这个就大有不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点一点的基本操作介绍,剩下什么都没了需要玩家自己慢慢的探索研究发现。好在前期的战斗相对的简单一点,并没有重生太多次,幼小的心灵还没有收到太强烈的冲击,但是,很快啊就到了第一个首领的面前,庞大的身躯,黑暗的面庞给了我巨大的压迫感,花里胡哨的技能很高额的伤害,打的我一个措手不及,不断重生了很多次,很是受伤和难受。

经历了太多次的重生,发现了敌我双方巨大的实力悬殊,于是还是选择了智取,首领的头上有一个高高的台子,可以出发从上而下的攻击,伤害值十分的客观,仔细操作了一番,发现好像真的可行,心里的斗志又一次被激起,一次又一次的`重生你见证着我的努力与蜕变。终于,金光一闪,拿下了这个首领,我笑了,久违的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巨大的成就感充斥着我的内心,舒服极了。

这次的游玩中,体会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努力一定会有回报,不断尝试的同时,不要放弃希望,哪怕经历了许许多多多的挫折,一次次一次的被打败,但是只要思想不嗨破,办法总比困难多,再一次的昂扬斗志,胜利一定会属于我的。

读《三个旅行者》有感

三个旅行者早上出门时,一个旅行者带了一把伞,另一个旅行者拿了一根拐杖,第三个旅行者什么也没有拿。

第三个旅行者听后笑笑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们拿伞的淋湿了,拿拐杖的跌伤了,而我却安然无恙的原因。当大雨来时我躲着走,当路不好时我细心地走,所以我没有淋湿也没有跌伤。

观《三个傻瓜》有感

法罕、拉加和兰彻是同寝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在印度的著名学府帝国工业大学就读。法罕其实并不想学工业设计,他想成为一名野外摄影师;拉加的家庭十分贫困,他的家人希望莱吉毕业后能找个好工作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而兰彻的身世一直是一个谜。这个谜要到他们毕业十年之后才能揭晓。

大学里的生活总是和学习、考试、爱情相伴。兰彻成绩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而且他对机械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热爱和天赋。而另外两个室友法罕和拉加则没有这么好的脑子,虽然学习很努力,但他们总是倒数的学生。法罕每天惦记着摄影,拉加每天畏首畏尾,早晚都要求神告佛以期自己考试通过。除了成绩出众之外,兰彻还是一个喜欢开导别人的人,他似乎是“先知”、又似乎是上天派来的神明,每每当他人在无助、错误或者是生活即将步入歧途的时候,他总是会恰当地出现,恰当地给予指点。因为他的这种高强的“本领”,他得罪了学校的院长、整蛊了只会死记硬背的同学、最终获得了爱情。

毕业前夕,院长把象征着荣誉的“太空笔”送给了兰彻,并告诉兰彻,他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学生。毕业的时候,法罕得到了一个匈牙利摄影师的工作邀请,拉加得到了公司的聘用,而兰彻则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学校。他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十年之后,当年被兰彻整蛊的“消音器”找了回来,他要带着拉加和法罕找到兰彻。在他被整蛊的那个夜晚,他和兰彻打了一个赌,要在十年之后的今天一比“事业的成功”。如今他拿着高薪、开着沃尔沃,自诩为“成功人士”。于是他便带着“两个白痴”按照一个模糊的地址便走上了寻找兰彻的旅程。也许这更像是一次朝圣之旅。

旅程渐次展开,他们也在屡屡回忆着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而兰彻那离奇的身世和经历也将一点一点被揭露开来。结果总是出乎意料的,在一个硕大的学校里,在笑眯眯的兰彻面前,那个“成功人士”也不得不低下了自己高傲的脑袋。而当年和兰彻坠入爱河的姑娘最终也找回了自己的心上人。

我对男一号兰彻很是佩服,他内心强大,追求卓越,对人的潜能发挥,对教育有着独到的理解,不随波逐流,面对压力,一直合道而行,合道程度相当高,把自己的人生经营得风生水起。

虽然他整体合道程度已经很高了,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导致他大学时期的一些不顺。比如,他刚进学校那段时间,校长本来在炫耀他的太空笔,并用这个笔来激励学生们认真学习,因他的独立思考,问了一个让校长下不了台的问题,从而造成他与校长之间的不和谐,以至于到后来校长要开除他。

他第一次上机械课时,教授问他什么叫“机器”,他也是通过自己的理解回答了教授的问题,但是明显教授并不喜欢他的这种不符合标准的答案,而对另一位死记硬背的学生查图尔的完美答案倍感欣赏,兰彻对这点不以为然,没有看清楚教授的喜好,还继续争辩,激怒了教授,教授不允许他再上他的课。

这两点都体现了兰彻不注意场域,有点自我中心了,虽然他是对的,但当下别人接受不了,说出来就是自己招祸了。故而,自己的意见再正确,别人不想听,或者理解、接受不了这样的观念时,可以先闭嘴不言,待到时机成熟时,再发表自己的观点。

第三,兰彻为了帮助拉加认识到填鸭式教育的弊端,完全没有考虑到查图尔的感受,把他的演讲稿串改了,使得查图尔当众出丑,也使得校长、资方、还有图书管理员尴尬万分,这也是为他自己埋下了祸根。

中和思维讲究处事圆融,不与人对立,不与人较劲,否则就是耗能,自己为自己招来灾祸。以他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用另外的办法帮助拉加,这样既积了拉加的德,又不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从而失德。

为什么兰彻最终还是事业、爱情、健康都大丰收呢?主要还是因为他离“道”较近,积德远大于失德,故而成其才。但若不改他禀性中的漏,很难说他的整个人生都能比较顺。

年《三个火枪手》有感

在古希腊人看,品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一直不渝的爱,对付仇人有不行消逝的恨。

剑术轶群的乡间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亲。

时期,没有一小我私家喊苦,没有一小我私家叫屈,每一小我私家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磨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交情。”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外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一面之交,存亡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各人花,遇到事情也一起举措。不论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小我私家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自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缺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担当。在各人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不由得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年《三个火枪手》有感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作品之一,大仲马的小说绝大多数都是以真实的历史为背景,情节环环相扣,十分吸引人,而且语言生动形象,在他的描述之下,手中的人物都彰显出自己的个性特点,每个形象都很丰富,因此大仲马也获得“通俗小说之王”的美称,《三个火枪手》更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这部小说是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教会尼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三个忠于国王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以及他们的朋友达尔大尼夹,为保护王后和国王,他们英勇地反击红衣教会尼塞留,解决各种障碍到达英国,成功破坏尼塞留的阴谋。

这本书除火枪手外,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米莱迪和尼塞留这两个反派人物。米莱迪,她风情万种,美丽动人的外表下却是一个犹如蝎子般恶毒的心。她协助尼塞留阻碍火枪手们,当红衣教会的阴谋被识破后,她的命运便是被送上断头台,也印证那句古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还有尼塞留,身为法国宰相的他权倾朝野,而且还是国王信任的大臣,但他仍不满足他所拥有的,想要得到更大的权力。为独揽大权,他甚至设计陷害王后与他人有私情,从而挑拨王后和国王的关系,让自己渔翁得利。但是在火枪手们的对抗之下,他的阴谋最终才没有得逞。

在大仲马富有感染力的描述下,反派人物就再我们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正是因为这些反派阴险毒辣的形象衬托下,才会让火枪手们的形象更加英勇正义,有血有肉。而且推动故事情节发展,让火枪手们的旅途变得十分坎坷,故事更加有趣。

读《三个火枪手》有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三个火枪手》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

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另外,为了营救他心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年《三个火枪手》有感

亚历山大・仲马(1802~1870年),又称大仲马,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各种著作达300卷之多,以小说和剧作为主。代表作有:《亨利第三及其宫廷》(剧本)、《基督山伯爵》(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长篇小说)等。大仲马信守共和政见,反对君主专政。先后参加了1830年“七月革命”、1848年推翻七月王朝革命、加里波第对那不勒斯王国的征战等活动。由于他的黑白混血人身份,其一生都受种族主义的困扰。,大仲马去世132年后遗骸移入了法国先贤祠。大仲马小说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情节曲折生动,往往出人意料,有历史惊险小说之称。结构清晰明朗,语言生动有力,对话灵活机智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大仲马也因而被后人美誉为“通俗小说之王”。

内容简介。

没落贵族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米斯这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西班牙公主安娜・奥地利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读后感:

有着性格鲜明的人物和精彩而又吸引读者的剧情,这是《三个火枪手》给我的印象。大仲马把历史中出现的事件和人物加以升华,演化成了一部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文学巨著。这也是大仲马一贯的写作风格,他热爱历史,却不拘泥于历史。

生动的情节,充满趣味的对话,每段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大仲马把许多既有密切联系而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编织在一起,如白金汉和王后的爱情、阿多斯的不幸婚姻、费尔顿的受骗上当、达达尼昂和米拉迪的纠葛……使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惊心动魄的事件。《三个火枪手》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达达尼昂的机智勇敢、重朋友之情,阿托斯的处事老练、嫉恶如仇,波托斯的粗鲁莽撞、爱慕虚荣,阿拉米斯的举止文雅、灵活善变,米拉迪的年轻美貌、心狠手辣,红衣主教的深不可测、阴险奸诈,都表现得恰到好处,淋漓尽致。

《三个火枪手》在一段段经历中向人们表达着人们应该懂得的道理。“生活是由一连串小烦恼串成的念珠,心胸开阔的人是一边笑着一边数这串念珠的。”对于生活,本就该以宽广的胸怀来面对种种事情。

对于文中的四个主角,肝胆相照,从钱财到性命都不计较彼此始终相互支持,从不退缩,共同做出的决定,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大家一道,都能坚决执行,四双手不论是四处出击还是集中攻击一点,不论是秘密地还是公开地,不论是从地道里还是从壕沟里,不论是用计谋还是凭实力,都必定能开辟一条道路,达到他们想要的目标,不管这目标有多么遥远,有多少艰难险阻。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四个性格不一的人在不断磨合中成为好朋友。达达尼昂,野心与侠义,现实与浪漫,这几个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他年轻的、充满生机的头脑,以及极强的行动力和决断力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角。阿多斯,他英勇沉着,优雅高贵,遵循古老的贵族道德准则,几乎代表着最完美最纯粹的骑士风度。阿拉米斯,“表面上的贵族”。四人当中他心机最深,也最为表里不一。他外貌斯文秀气,像女人一样注重仪表,大谈诗和玄学,一副冷漠矫情的厌世模样,暗地里却是情圣、复仇者、阴谋家。波尔多斯则完全相反,单就出身而言,波尔朵斯与达达尼昂相似,都是地主小贵族阶层。但大力士性格中虚荣、贪财的那一面和达达尼昂年轻浪漫,爱好幻想的心不尽相同,而论起对世事的天真程度,波尔多斯在四人中最单纯。他的梦想也最简单:大地主,大庄园,可以在邻人面前吹吹牛,显摆自己的大老爷身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他们的箴言。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在刀光剑影中,大仲马的火枪手传奇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他们四人靠着接力的方式拿回白金项链,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最后终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写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人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人,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终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最后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所谓朋友,就是真正患难与共的。

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是一样,有始必有终。好时光一定会到来的。对于我们来说,更要对过去不后悔,对现在有信心,对未来满是希望。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有人敬,有人怕,有人爱,人生幸运,莫过于此。

读《三个铜板豆腐》有感

一个故事,把我带回到过去的岁月,现在的丰衣足食和过去的苦难生活比起来,有那么强烈的反差。这些都是《三个铜板豆腐》这个故事带给我的感受。

豆腐,是我们现代人餐桌上最常见的一种食物,但在过去,能吃上一碗豆腐是很不容易的。“直到那年夏天,我跟妈妈到一百里路外面的蜜湖桥外婆家里去憩夏,做起了外婆心爱的小娇客,这才第一次吃上了豆腐”,《三个铜板豆腐》的作者用这样的开头,带我走进他艰苦而又快乐的童年。

在外婆家憩夏的日子里,每天餐桌上的八大碗,吃得“我”和“我”的弟弟小毛都鼻掀嘴歪,我们平生第一次吃上了豆腐,还因此发生了一场豆腐争夺赛。临走的那天中午,咸芥菜蒸豆板的底下多了些白生生的东西,外婆说:“你们娘舅买不到咸鲞鱼,特意买了三个铜板豆腐,就请两个小外甥吃豆腐吧”。啊,原来这白生生、软绵绵的东西就是豆腐啊!当我还在犹豫的时候,小毛却已经把豆腐吃进了嘴里,瞪着两只眼睛辨起味来,突然他不再作声了,而是急急忙忙、有滋有味地吞咽起来。这下我可看出名堂来了,一口把豆腐吃了进去。好鲜啊!外婆看见了我们俩狼吞虎咽的样子,把咸菜蒸豆腐推到了我和小毛面前,不一会,咸菜蒸豆腐就被我们抢了个底朝天。忽然,小毛扑倒身子猛地钻到了桌子底下,等他上来,嘴里吃着豆腐,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我们俩在争夺中不留意掉了一块不大不小的豆腐,这本来已经是老母鸡的食物了,结果被眼尖手快的小毛从老母鸡的尖喙边抢了回来。这种情况,恐怕在现在的农村都难得一见了。

《三个铜板豆腐》让我看到了过去生活的艰难,也让我体会到了今天生活的幸福,我会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努力学习,我相信明天会比今天更美好!

读三个火枪手有感

《三个火枪手》这部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著作,大仲马的小说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情节曲折惊险、结构清晰明朗、人物形象鲜明、语言生动有力,对话灵活机智。下面是本站小编向各位推荐的读三个火枪手有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这本书主要讲了外省的达尔大尼央来到巴黎后加入了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队,并与另外三个火枪手结成了莫逆之交,王后安娜与英国首相白金汉有私情,安娜送了一串钻石坠子给白金汉,而与王后为敌的首相黎塞留却派人去英国偷得坠子上的两颗钻石,想使王后在舞会上出丑。达尔大尼央自告奋勇与三位朋友一起去英国,几经周折终于取回坠子,保住了王后的名节。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达尔大尼央与他朋友们的友谊。在去英国的途中,波尔朵斯被一个外国人刺伤,阿多斯套上了一个造假币的罪名,阿拉密斯受了枪伤。他们是因达尔大尼央能够平安无事地到达英国而伤的,他们实在是太伟大了。

对照达尔大尼央与他的朋友,想想自己,脸上一阵阵烘热。在这学期,我和最好的朋友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好我们的友谊破裂了。晚上,我随手拿起这本书,再次翻阅,达尔大尼央与他的朋友的友谊又出现在我的眼前。第二天,我立即向她道了歉。

是啊,现在一定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我希望大家能够读读这本书,明白其中的道理。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它生动有趣、惊险刺激。那富有创意的流畅语句,大胆新奇的想象,活灵活现的战斗场面使我难以忘怀。故事发生在17世纪20xx年代的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统治期间。当时,法国的政务、军务大权主要掌握在红衣教黎塞留首相手中,他与国王、王后之间明争暗斗构成了错综的宫廷矛盾。国王的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与刚从外省来到巴黎的达达尼昂是形影不离的莫逆之交。

他们忠于国王和王后,凭借勇敢机智和高超的剑术,与红衣教主及心腹密探米拉迪等人展开了动人心魄的斗争,最后使作恶多端的米拉迪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虽然利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的利益,但她终究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将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有时也会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可以不断进步,从中也可以积累经验。但如果我们一味地去报复,去算计别人,即使得到了好处也会使你整天焦虑不安、提心吊胆。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就是这样一个典范,他家境贫寒,爸爸又是一个酒徒,家里光靠妈妈为别人做苦活赚来的钱养活全家。可不幸的是,他妈妈在他6岁时就去世了,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他发奋学习音律,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经济上、精神上的重重障碍,最终成了一位举世闻名的音乐家。

读书笔记。

是的,只有不怕困难的人,才能创造奇迹,编织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己的力量击败它,为自己赢得胜利。

总之,这是部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和人与人之间的伪善关系,也让我懂得了人要敢作敢为,敢于承担并勇敢。这个假期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很多好书,其中最打动我、故事情节最扣我心弦的就是《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这部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著作,大仲马的小说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情节曲折惊险、结构清晰明朗、人物形象鲜明、语言生动有力,对话灵活机智。本书正是这种特色的最好体现。本书以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的历险经历为主线。

讲述的是达达尼安这个外省的贵族子弟,无意冒犯了三位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他们分别提出和达达尼安决斗,达达尼安只得接受了。谁料正在决斗中来了红衣主教黎塞留的卫兵,他们倚仗人多势众,向三位火枪手挑战。

于是达达尼安加入了火枪手这一方,机智勇敢地战胜了红衣主教的卫兵,得到了三个火枪手的赞赏,与三个火枪手结成了莫逆之交。他们又一起破坏了红衣主教黎塞留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暧昧关系的把柄的阴谋,历经风雨、团结同心,冲破了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解救了王后,保全了王后的名誉。达达尼安也如愿以偿的当了一名火枪手,其他人也都圆了心愿。

阿拉密斯举止文雅、灵活善变;米莱狄(一个主教密探)年轻美貌、心狠手辣;黎塞留深不可测、阴险奸诈……一个个形象鲜明、栩栩如生。本书另一特色就是语言优美,作者以生动而又风趣的语言,把曲折的故事情节娓娓道来,让我们在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场景里,感受到一丝轻松幽默露出会心一笑。总之,这是部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当时的社会现象和人与人之间的伪善关系,也让我懂得了人要敢作敢为,敢于承担并勇敢。

但不能太狠,否则会像米莱狄一样,落得个死的下场,并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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