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是保障合作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实际案例中的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出让方):。
负责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澧县官亭乡青龙村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龙村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龙村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l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____县官亭乡青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澧县官亭乡青龙村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龙村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龙村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l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作者郑_____明律师20__年9月20日。
甲方(出让方):。
负责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及起止时间。
期限: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在场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甲方(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县____乡(镇)____村____组,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____亩(实际面积以双方人员实测、验收为准)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次流转林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按本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的期限,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3、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约付款。
(二)乙方权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经依法登记取得承包林地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造林基地为规划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态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放牧、薪材、风光、坟墓用地以及农业种植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含国防、军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造林基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d.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提供造林基地的相关法律手续。
3、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保证承包林地具有明晰产权,确认本承包林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债务抵押物。如该承包林地权属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当杜绝并处理该承包林地范围内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权属纠纷及侵权事件。
8、在办理林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林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林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10、将承包林地范围内及范围外的原有设施包括道路、渠网、排灌及其他林业、电力、水利等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交通联网等工作。
1
1、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基地造纸材采伐指标单报单批,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以及运输手续。
1
2、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市确定的造纸林基地的各项林业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义务。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3、负责与甲方共同测量确认造林基地四至范围的.面积。
4、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应服从安排。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补偿。
5、因国家重点建设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获补偿金,其中属补偿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补偿土地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据需要在承包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破坏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甲方对流转林地已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做林权证书变更登记。
2、甲方对流转林地未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有关材料到办证单位办理流转林地的林权证书。
3、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经过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甲方与发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本流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____元,合计____元年;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___元(没有时可填写为零元),合计____元。
付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承包费用,在办妥《林权证》等变更过户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办妥《林权证》等过户手续之日的承包费。其余每年承包费用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转帐支付、。
付款前,甲方应提供与该期应付金额相当的发票或事业性收费收据等予以报销的凭证。在甲方未能提供相应凭证之前,乙方可暂停支付。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损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无法实现本协议订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需诉讼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如甲方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4、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按印)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甲方指定通讯地址:乙方指定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的荒山亩流转给乙方使用。林权证号()。
二、土地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xx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xx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30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及流转用途: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二八"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v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乡级司法机关公关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出让方):。 。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
1、林权证号: 。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乙方:_____________
为硬化_____________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公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硬化_____________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公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电话:
乙方(受让方)电话: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土地位置:
2、林权证号:
3、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4、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5、流转山林总面积:亩。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
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在场人: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林地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的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林地的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2、租赁林地的状况及用途:
3、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获利付款方式。
乙方付款方式:乙方卖成品时,获得总利润的.总和,给予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权的收益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林地的`情况。
3、协助乙方办理水利、电力有关手续及完善基本设施。
4、协助乙方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5、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者。
2、依法享有流转土地和林地的种植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
3、有权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用生产资料和有关政策补贴。
4、流转期间流转土地或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权利。
5、在承租期间对土地和林地的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山林租赁合同到期或未到期而甲方依法收回租赁林地,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_______,其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五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t订立本合同,以资菇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单位:亩、立方米。
二、转让林地使用权期限。
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年。如经营期满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客观因素影响,乙方不能采伐林术归还林地的,须按原标准继续交纳林地使用费。经营期满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林地,双方应续签林地转让合同。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乙方在经营期内按——元/年亩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总计金额——元(大写)。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一年林地使用费——元,从——年起每——年交纳一次林地使用费。
四、林术转让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评估价向甲方交纳林木转让费——元(大写),支付方式为。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卜列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转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经营利用林木、林地。
(2)制l}:乙方损害受让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负责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________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山林年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
买断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买断金额买断费为元,共计元整(小写: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八、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九、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
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5、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6、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________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十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
二、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仍然享有对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使用保护该林地;。
3、制止乙方损害该林地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
5、甲方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十。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甲方(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县____乡(镇)____村____组,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____亩(实际面积以双方人员实测、验收为准)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二、流转期限。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次流转林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按本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的期限,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3、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约付款。
(二)乙方权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经依法登记取得承包林地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 造林基地为规划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态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放牧、薪材、风光、坟墓用地以及农业种植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含国防、军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造林基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 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 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d. 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提供造林基地的相关法律手续。
3、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保证承包林地具有明晰产权,确认本承包林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债务抵押物。如该承包林地权属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当杜绝并处理该承包林地范围内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权属纠纷及侵权事件。
8、在办理林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林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林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10、将承包林地范围内及范围外的原有设施包括道路、渠网、排灌及其他林业、电力、水利等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交通联网等工作。
1
1、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基地造纸材采伐指标单报单批,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以及运输手续。
1
2、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市确定的造纸林基地的各项林业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义务。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3、负责与甲方共同测量确认造林基地四至范围的面积。
4、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应服从安排。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补偿。
5、因国家重点建设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获补偿金,其中属补偿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补偿土地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据需要在承包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破坏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特别约定。
1、甲方对流转林地已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做林权证书变更登记。
2、甲方对流转林地未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有关材料到办证单位办理流转林地的林权证书。
3、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经过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甲方与发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七、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流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____元,合计____元年;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___元(没有时可填写为零元),合计____元。
付款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承包费用,在办妥《林权证》等变更过户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办妥《林权证》等过户手续之日的承包费。其余每年承包费用在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转帐支付、。
付款前,甲方应提供与该期应付金额相当的发票或事业性收费收据等予以报销的凭证。在甲方未能提供相应凭证之前,乙方可暂停支付。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损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无法实现本协议订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九、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十、争议解决。
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需诉讼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如甲方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4、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按印)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甲方指定通讯地址: 乙方指定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30年。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二八”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为。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v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______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年共计金额为_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签字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的荒山亩流转给乙方使用。
林权证号。
二、土地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及流转用途: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 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为。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乡级司法机关公关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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