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通过精妙的叙述和条理清晰的结构展现了作者的文笔之高超。逆流而上:跌倒了无所谓,重要的是能够带着笑容站起来,继续逆流而上。
叫小明,一双丹凤眼,嘴唇红的像玫瑰花,每当他笑的时候总是会露出两颗大门牙。
平时他体育很差,别人跑一圈走一圈,可他是走半圈跑半圈,大家做引体向上,最起码做两个,可他却只能做一个,我打心眼儿里不喜欢他。
可有一个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一次我在做自由活动时看见,他在练引体向上,我想:“我做的这么好都不愿意做,他怎么会这么练?”于是我对他说“做完一个了吗”?他却满不在乎的说:“我做完8个了”。然后又开始做,只见他两只手臂尽量弯曲,脚也一个劲的向上踢,连肚子也向上提,他的身体始终没上去,可汗珠却一直往下掉。他背心上的汗像是有几公斤重一样拖着他向下,可他却硬是一直坚持着。
有这样的毅力,足以把一切先天的缺点盖过去,有这样的毅力,他还会怕什么体育科目?
我以后再也不会嘲笑他了!
我有一个和我关系非常好的同学,她叫袁新玉,长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似仙女散下的“丝”一样,炯炯有神的眼睛显得黑里透亮,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她可是我们班的'“大美女”,她不仅学习成绩好,而且机智勇敢。
一次体育课解散后,我和黄莹莹、贺子璐去玩了,当我们正玩的开心时忽然见袁新玉、郭佳、吴兆宁等人从前面教学楼走了出来,贺子璐便拉着我俩的手去她们跟前问:“你们干什么去了?”袁新玉说:“我们去校长室盖借书证的章去了。”贺子璐便提高嗓门说:“我也要盖章。”可被郭佳阻止住。她说:“你们还是不要去了吧,那样,季校长会烦的。”我问为什么,她说:“我们去了校长室后,张校长不在,我们又去副校长室,季校长在呢,又去叫总务室的那个老师把校长室的门打开,季校长进去把章我们盖上,我们才来的。”
我硬让她们带我去,她们就不带我去,但在我的再三请求下,袁新玉无可奈何的说:“有借书证的人进大厅,没有借书证的走开,”进了门厅,她对我们说:“你们星期一去校长室也可以呢。”我高兴的活蹦乱跳,但我们准备出门厅的时候,看见门外的台阶上坐着很多男孩子,他们不让我们过,我们几个就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逃过了他们的“手掌心”,唯独袁新玉不走,她上前高声对他们说:“你们想干什么?”他们说:“把借书证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袁新玉没有被他们的气势所吓倒,没有给他们借书证,还千方百计把他们吓跑了,我非常佩服袁新玉。
我以后要象袁新玉那样勇敢,做一名坚强的小学生。
我有一个好兄弟,记得第一次遇到他是我们在新组篮球校队时。那一次我们都到了,就还差一个人,那时就听到一个声音“嘿,我来迟了!”我们转身一看,引入眼帘的是一张痞痞的笑脸,给人带来一种放荡不羁的感觉。两道浓密的眉毛泛起小小的涟漪,仿佛从刚才到现在他的脸上一直都带着丝丝笑意,眉毛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眉毛下是一对清澈透明的带浅咖啡色的眸子,仔细一看,那两只漂亮的眸子带着一些孩子气。光洁无瑕的皮肤衬托着薄厚适中的红唇,俊美突出的五官,把人的眼球完全吸引住了。完美的脸型,穿着球服显得特别的阳光帅气。
他是个很善良的人,有一次我们队里的队员受了伤,那段时间,总是看到他无微不至的照顾那个同学的,每天都会送他回家,并且会笑着鼓舞受伤的那个同学,帮他按摩。他总是很体贴我们篮球队里的队员,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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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茜,她长的并不漂亮,但是她很诚实,乐于助人让我非常感动,下面我就来夸夸她。
有一次,老师过年的时候留了一个很特殊的作业。老师说让我们每一个人在爸爸妈妈帮助剪一个剪纸。寒假过去了,每一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和爸爸妈妈最好的剪纸,老师挑选出来比较好的`作品,其中也有王茜的作品。发完奖品后,王茜把奖品还给了。大家都很惊讶原来王茜的作品是买来的。老师听了,表扬了王茜。
王茜是我们班的班长,在班级中她特别乐于助人。例如:有人忘了带笔记本,她会把自己的笔,本借给别人;在别人生病了不能值日,她就会主动帮助值日。王茜的诚实,乐于助人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是我最想夸得人。
我们班有一位“小作家”。两道眉毛高高耸着,像小山似的,可能是因为他爱思考,总皱眉头的缘故吧﹗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大大的眼镜,眼镜下一双大眼睛总是闪着智慧的光芒。你想知道他是谁吗?接着往下看吧!
听,老师在读谁的文章?优美、流畅,哦,不是别人,是我们班的小作家。有一次他参加学校作文比赛,拿了二等奖,为我班争夺了荣耀。
为什么,他的作文写得那么好呢?原来,他喜欢阅读课外书,积累语言,因此他的知识量,词汇量十分广。我们班还流传着两件这样的趣事:一到周末,他都起得很早,第一件事是:拿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看,越看越着迷,直到他爸爸起床后,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拉进卫生间洗漱;还有一件,他的妈妈出去买东西,让他看着水,他答应了,但由于只顾看书,水都漫出来了,没过多久,他妈妈回来了,但发现水已经烧干了。
说了半天,还没介绍,这位作家是谁呢!他就是我的同桌包凌翼。他是我写作方面的榜样!
眨眼间小学的时光从我身边悄悄的走过,六年的美好回忆中,有许许多多让我永远都忘记不了的同学,在六年中是他们给了我帮助,给我留下了太多的美好回忆。
有一位同学,她跟我是很好的朋友,每一次想起她,眼前总是呈现出一张笑脸,眼睛眯着,显出月牙形,但也能清楚的看见她眼睛里闪闪灼人的光辉,嘴角上翘着,带着些调皮与狡黠,她就是。
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老师每提到她,就会流露出一丝微笑。她和我之间有一段我终生都受益不浅的回忆。
那是一次数学考试,老师把试卷发下来之后,我看了看试卷觉得很简单,便“沙沙”地写起来了。我顺利地答了几题,正暗自庆幸,突然停住了笔——我遇到了一只“拦路虎”。眼看只剩下十分钟时间,检查、验算,怎么赶都来不及,更别提把“拦路虎”赶走了。要是这样的话,我考试就不会考得好,隔壁的李奶奶每次见到我都夸我的学习好,如果这次考试失利了,那我回家以后还怎么见李奶奶呀!情急之下,我一瞅考卷,啊!她做出来了!我顾不得多想,立马把题目写在纸条上,朝她扔了过去。这时我的心里真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没想到她却只看了一眼就把纸条扔到地上去了。我气急败坏,心想:连这个忙都不帮,还算什么好朋友!这时,组长来收卷子了,那个“拦路虎”我始终没有把它赶走。
到了放学的时候,见我还是不理她,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不是不帮你,而是怕你欺骗了自己,考试的目的是检测我们这一阶段学得怎么样,我相信老师要的是我们真实的成绩,而不是虚假的分数。”我听了她的话,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对,抄别人的东西,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等于没做一样。如果养成习惯,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真心的谢谢你是你让我知道了抄袭的危害你给我的启示将有益我的一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这样的好同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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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有点黑,眼睛小小的,扎着马尾辫,经常一副很严肃的表情。
她喜欢编中国结,每次在托管班,只要一有空她就会情不自禁地编起学过的结来,有一次还把编好的金刚结送给我。
我的同桌对我时好时坏,当我写作业时,只要我一讲话,她就会重重地拍我一下,说道:“别说话”。同桌的王怀谷每次也会跟一句“别说话”,然后也拍我一下,继续写起了作业。
我的同桌只对女孩子好,不对男孩子好。有一次,她不会做黄冈最后一题,见我们不告诉她答案,就说:“如果谁教我怎么做,我就送他五根笔芯,不过男孩只有三根”,这句话让我气疯了,她竟然对我这样,我以为她对我一直很好,还是个严格负责任的小组长,可她这句话根本不是一个小队长应有的模样啊!
她从前那么信任我,配合我,还曾经和我一起取得了纸船承重三等奖,直到三年级,她变了,变得严格起来,神情也严肃起来,也不跟我玩踩脚游戏了,我只好找王怀谷玩了。
这就是,一个严格的同桌,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对了,她就是于钤。
要说我们学校谁最淘气,那不用说了,大家肯定都会指向管国青,要知道,管国青国可是全校出名的淘气包。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戴着一副眼镜,长的特别帅,不过他长得胖胖的,就像小肉球似的,十分可爱。在我们班,他可发生过不少事呢,下面我就给你讲讲吧!
管国青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同学。有一次,他在语文课上写数学作业,还不时出点声音:“这题怎么做呀,哈哈!你们这些笨笨,我想到了。”做作业时他还翘着椅子腿,“嘎吱、嘎吱”的影响我们上课,这时我们班的班主任付老师可被他气急了,拿起管国青的数学作业,一下子给撕坏了。管国青哭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可即便哭得这样伤心,还不忘冲同学挤眼睛、吐舌头,逗得全班同学捧腹大笑。
别看管国青淘气,可他却是个热爱班级体的同学。那次,我们学校开运动会,付老师要在全班同学中挑选一个举牌手。管国青一听,就努力练习举牌,课间就到操场上练习,一遍遍纠正动作,还让妈妈为他买了白手套。他戴上白手套,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因此,付老师挑选他为我们班的举牌手。别说,运动会那天,他的姿势最标准、最漂亮,为我们班增加了不少荣誉呢。公布比赛结果时,我们班得了“风采展示奖”的第三名,全班同学高兴的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教室里不时传来同学们那天真可爱的笑声,当然,笑得最大声儿的还是管国青。
你们看,我的同学管国青是不是很可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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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瘦瘦的男生。他的脖子上简直没有肉,只能用“锋棱瘦骨成”来形容。他喜欢把袖子捋起来,露出伶仃的胳膊,然后冲着我们嚷道:“看我的胳膊多细!”好像这也值得他自豪。
额前的头发像道家图符中的黑色阴阳鱼,和眉毛“隔额相望”。细长的眼腔充满狡黠,双眼皮和眼袋仿佛连在一起包围住眼睛,这一切又让人忍俊不禁。薄薄的嘴唇一咧开就露出那不整齐的牙齿,所以他笑的时候也紧闭嘴巴,显得更加滑稽。最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脸上多了一件“装饰品”——一个马蜂大小的疤。为了这块疤,他愁得找我借肉色彩铅,企图遮盖住那块疤,但我没有肉色的,他只好悻悻地离开了。看着他那副怏怏不乐的样子,我感到十分好笑。
他不只长得搞笑,就连在生活中也是一个乐趣十足的人。
每次记英语单词,我不仅要接受记忆力的考验,还要接受来自耳边噪音的磨练——坐在我对面的他不断地发出“魔音”,一会儿是把“swim(游泳)“念成”swimming(游泳)“,一会儿又把”join(参加)“读成”john(约翰)“,有时甚至连上学期的简单单词都记不住,经常跑去问其他同学。记语文字词时耳朵能好受一点,但那画面也是令人”陶醉“——比如当他企图记住”迭起“这个词时,他就将两手放在空中比划出一副向上攀登的模样。虽然我不明白他这样做的逻辑,但他那副认真的神情让我不好意思埋着头吃吃地笑他,便也认真地记起词语来了。
在人际交往,特别是在跟女生交往上,他的方法根本不是一般人能想出来的。记得在一次晚饭后,我回到教室时,正好看见看见他和一个女生谈话。开始的时候还好,后来那个女生好像急着去哪儿或要做什么事,便开始移动站着的位置,想要快点结束对话,但他却还是一副不罢休的样子,跟着那个女生继续说着,声音也越来越大。到了一个空地,他竟然向那个女生跪下了!站在远处看见这一幕的我嘴巴张成了一个大”o“形:不是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吗?这下子怎么连金子也不要了呢?而那女生也被他的举动给吓到了,反应过来后恼羞成怒地骂了两句,就走开了。而他还在原地跪着。我走过去开玩笑的问:”你和他在说些什么?你怎么能对一个女生下跪呢?这太丢脸了!“他摇摇头:”大丈夫能屈能伸,你不懂。“也走开了。我一头雾水地呆在原地。一个同学过来向我解释了缘由:原来是他做了什么事得罪了那个女生,他特地去向人家道歉,于是就跪下了。我若有所思,但还是不能理解他的做法。
他也有认真的一面。这学期第一次月考,他考得很不理想,平均在组内的排名由原来的第三下降成了第五。听到老师念他的各科分数时,他一副的、非常失望的样子,拿到卷子后不是抚着额头死盯着卷子,仿佛要把它们吃了,就是拿着草稿子不停地计算,叹道:”这道题怎么会错呢?“当我向他提出想看看他的卷子的时候,他也不像以前那样死拽着卷子装可怜叫我不要看(结果我每次都从他手中将卷子夺了去),而是有点不耐烦地向我摇头,我见他这个样子便不好强求,只好做罢。但我还是在他没有发现的时候偷偷瞄了一眼他的数学卷子,那上面鲜红的两位数字惨不忍睹(我们的满分是150),我特别惊讶。等他回来之后,我用三分嘲讽三分惊讶三分责备外加一飞关切的语气问道:”你看起来考得不太好,这是为什么呢?……亏还是数学组长!“先开始他只是静静地听着,没有言语,但当我说到最后一句时,他突然激动起来:”谁说数学组长就必须考好?……大不了,我不当这个数学组长不就行了!“我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反应,这的确是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只好埋头继续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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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走廊上那个和一帮男生在疯跑的.小胖墩是谁?哦,原来是我的同学——吴琛。
吴琛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大男孩。他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他的脸嫩嫩的,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去捏一下。他的脸上嵌着一双迷人的小眼睛,一闪一闪的。塌塌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讨巧的樱桃小嘴,别看他的嘴小,但他也是很能吃的。他很喜欢笑,所以常常会露出两颗小白牙。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大企鹅,可爱极了!
提起吴琛,大家都知道他小时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鬼”,只要一放学,吴琛就会冲到妈妈怀里,撒娇的说:“好妈妈,你带我去‘喜得美’炸鸡店吃东西好吃的好不好?"看到吴琛这样的请求,阿姨只好答应,吴琛高兴极了,他二话没说,拉着妈妈飞奔到“喜得美”炸鸡店前,对着妈妈说:“我要吃汉堡、鸡翅、可乐、薯条······我都要。”这些好吃都上齐了,他盯着桌上美味的食物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便迫不及待地把鸡块送到嘴里,三下五除二就把所有的炸鸡都“干掉了”,可他还不满意,就连汉堡纸上的小碎渣也不放过,也要把它舔干净。怪不得他现在这么胖!
他虽然胖,但他这么胖可不是没有用,他可是我们班有名的大力士。下课时看见一些自不量力的男生在和吴琛比力气,他们比扳手腕,吴琛用一个手和他两个手扳,可我还是觉得吴琛毫不费力的把他们一个个打败,他们都向吴琛竖起了大拇指,说吴琛了不起,我猜吴琛心里肯定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们班上又贪吃,但力气又大的可爱的吴琛!
今天我想夸夸,她高高的个子,胖嘟嘟的小脸,白白的皮肤,头上扎着一条马尾辫,走起路来马尾辫一甩一甩的。平时说起话来嗓门特别大,还是我们班的数学班长呢!你们猜猜她是谁?没错她就是乐于助人的宫闰瑶。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正准备写作业。可是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数学试卷。我很着急,赶紧给宫闰瑶打电话对她说:“我的数学试卷找不到了,该怎么办呢?”我的话还没说完,宫闰瑶就说:“快,快到我家来,我把我的试卷给你,你去复印一份吧。”我把电话放下,就往宫闰瑶家里跑。到了她家里,我看见宫闰瑶正在用橡皮擦着自己已经做完的试卷,擦完后把试卷交给我,并对我说:“给你,拿去复印吧。等你复印好了还给我,我再重做。”我接过试卷十分感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还记得有一次,在上学前班的时候,老师说:“明天要考试,有连线题,请同学们不要忘记带尺子了。”到了考试那天,老师把试卷发了下来,宫闰瑶的同桌没有带尺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宫闰瑶看见了这一切,问她你怎么了?她的同桌说:“我的尺子忘记带了。宫闰瑶听了二话不说就把自己心爱的尺子掰成了两半。把长的一半给了她的同桌。让她的同桌顺利地通过了考试。
她,就是这样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我们都要向她学习!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那么同学之间就会变得更加美好!同学们,你们身边有没有这样的同学呀?如果有,也来夸夸他(她)吧!
他,个子有点矮,短短的黑头发,弯弯的眉毛,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带着一副黑色的大眼镜,高高的鼻梁,大大的嘴巴,一笑,嘴的两旁就有一个深深的小酒窝,有点儿胆小,但很善良,有东西没带来,他都会借给我们。他是谁?对了!他就是我的同桌——×!
记得几个星期前,我要拿出语文试卷来改,我翻遍了桌子底下也没找到它,得出一个结论:我忘记带来了!天哪!怎么办?没办法我只能跟×一起看了。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先是吃惊的望着我,然后,他把试卷拿出来跟我一起来看,我找出×写错的字,让他订正起来,这一堂课就这么混过去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们要上美术课了,而我的调色盘却不见了!这么大的调色盘怎么会不翼而飞了呢?而且调色盘的反面还写了我的名字,现在班级小偷多得很,一定是某一个人偷了我的调色盘!那怎么办?我们这次要上水粉画呀!
×说:“算了!我的调色盘接你吧!”“哦!谢谢!”我结果调色盘开始画了。如果没有×,我肯定会被潘老师骂的。
怎么样,你认识×了吗?
王晨颖是个性格开朗,喜欢笑的女孩子。圆圆的脸蛋,白白的肤色,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脸稚气。两道弯弯的黑眉下面,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天真纯洁的光芒。高高的鼻梁下边长着一张小巧的嘴,平时喜欢笑的她,一笑起来,就露出那两个小酒窝。
王晨颖爱好古筝、跳舞。她学古筝已经好几年了,会弹许多优美动听的曲子。我最欣赏的是她的舞蹈。以前,我跟她在一个舞蹈班,也学了好几年。那时侯,她练舞时侯,她练舞蹈特别能吃苦。有一次,钱老师要我们练弯腰,有的同学弯到一半就疼的哭了起来,而王晨颖却咬紧牙关,弯了下去,只见她豆大般得汗珠滴了下来。你看,她现在一走起路来,都是挺胸抬头,像一棵挺拔有力的松树,这就是舞蹈带给她的益处。
王晨颖不光舞蹈跳得好,她也喜欢看一些文化类的书,被我称作“小书迷”。记得有一天,我在上新华书店的路上,碰见了王晨颖,她手里拿着几本书,我走上去,问她:“你拿着什么书呀?”她笑着告诉我:“我喜欢看一些文化类的书,所以就到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
这就是——王晨颖,她活泼开朗,我们都喜欢和她交朋友。
他,胖墩墩的。胖得像一座小山,胖得发软,全身一团肥肉,任你怎样使劲捏也捏不到骨头,捏到的只是一把肥肉。张沈曦已经是我们班的重量级人物了,重达60公斤。可是和“他”相比,那就是“一个拳王泰森,一个瘦骨嶙峋”了。他还喜欢穿桔黄色的衣服,配上一副500度的眼镜,手里捧着一本《皮皮鲁传》往那儿一坐,俨然一位围着桔红色围裙的“厨师大娘”。因此,他就得了个外号——胖‘婶’。他的斜对角有位“酸秀才”。如果俩人并排往那儿一站,一个胖极,一个瘦极,一副傻乎乎的样子,着实令人发笑。
记得五年级有一次上体育课,太阳像发了疯似地狂烤大地,我们只得到体育馆里去上课。体育馆里铺满了垫子。于是,这里便成了同学们的天地。瞧,“胖婶”和蒋家辉跃跃欲试,摩拳擦掌,欲要施展一番拳脚——小蒋用“铁头功”向“胖婶”撞去,谁知“胖婶”凝神屏气,纹丝不动一挺肚子,反倒把小蒋给撞倒了。这回,小蒋可要吃些苦头喽!“胖婶”二话不说,把小蒋“放”到垫子上,接着后退几步,直接来了个“泰山压顶”。只听“嘭”的一声,小蒋已经压于“胖婶”之下了。小蒋惨叫一声,早就吃不消了。
为什么“胖婶”会这么胖?我也说不清楚。只是有一次他在。
作文。
中说道“我天天吃红烧肉,因为我最爱吃红烧肉。每次都吃很多,吃完了也不活动。”也许他的深度近视也是因此得来的吧。
总之,他很胖,胖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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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我的老师。
他姓王,长得不帅,个头很高。他平时言语不多,这样也好,不象一些人说话口若悬河,“声情并茂”却不知所云。他很沉稳,比较呆板,却也十分亲切。
作为班的同学和朋友,我们即便是在不上课的时候,也会时常一起学习。他知道的东西很多,博古通今。他在奥术和作文方面十分优秀,至于英语,更是不在话下。所以,和他做朋友,我还是十分荣幸的。
他比我好学,某天,我们一起学习,目标是完成当天各自的学校作业。我们的任务差不多,但我一会儿就写完了,而他在我已经完成作业的时候,还有一篇作文没写完。于是,我去玩,他继续闷头写。
我一边玩一边等他写完,心想,半小时总写完了吧?可是,我等啊等,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一下午过去了,他依然写完改,改完接着改。我不耐烦了——一篇作文600字,至于花这么长时间吗?不会在磨时间吧?真是装认真,摆样子。
等到我实在不耐烦的时候,他的作文终于完工了。出于好奇,我拿起他四个多小时成就的作文漫不经心、不服气地看。可是我惊呆了---几页稿纸盖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和改动符号,修改后的作文字字句句恰到好处,层次感极强,语言绝对细腻,实乃超一流的天工之笔。再翻看他之前的作文,无一例外全部经过精雕细琢。下意识地,我拿起了自己刚刚写完的所谓作文,那是何等地羞愧,我立刻埋头苦干起来。
这就是我的同学,他说话不多,但是肯干,不是不会表达,而是把知识化作底蕴,很少外露,真所谓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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