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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提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 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方):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作者署名:(笔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剧本经纪人、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著作权(版权)交易运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授权)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甲方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版权)进行在世界范围内交易运作。
作品名称(可选择多部):电影(含电视电影)剧本《???》及整部作品(电视剧写清集数)。
二、根据本协议进行著作权(版权)交易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所在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所在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危害所在国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泄漏所在国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所在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而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签订协议后,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著作(版权作品)相关材料进行分析、定位、策划、包装、宣传,积极与目标制片单位接洽,力争达成交易,合作。(包括对该剧进行融资等前期洽谈合作事宜)。
五、在交易过程中,乙方为甲方代理及经纪人身份与制片方洽谈交易,乙方剧本经纪人应及时将制片方的反馈意见传达给甲方;乙方将甲方作品与制片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传达甲方;有必要时,乙方将安排甲方与意向制片单位直接沟通交流。
六、甲方在此承诺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凡经乙方勾通协商与制片方取得合作交流的,甲方均以本代理人为先的作家身份与制片方交流剧本事宜,且保证积极配合,协助乙方与制片方将剧本交易成功。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所提供的制片方从事与本合同或本合作无关之事宜,除非经乙方同意方可实行。
七、甲方应将著作(版权作品)定稿交付给乙方,应有作者署名,文责自负,作品(著作)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齐、清、定三要求。
八、著作(版权作品)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对甲方著作(版权作品)进行妥善的管理,同时确保不被盗版、盗印,因乙方因素造成的盗版、盗印,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乙方与第三方(即制片单位)一旦进行交易谈判,形成结果,乙方应及时通报给甲方;对著作权(版权)使用期限、稿酬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应征得甲方同意。
十、根据乙方在运作甲方著作(版权作品)交易过程中的难易程度,乙方可在交易成功后按稿酬交易额的30%的比例提取报酬。稿酬由选购该剧本的出资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收到稿酬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额的70%支付给甲方。
十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应负的责任,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标底数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二、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到时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协议中甲方为(版权)提供人,签订本协议时应附有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六、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担任甲方与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的非诉和诉讼代理人。
本协议委托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权委托书中确定。
第三条、权利变更。
协议签订以后,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项:经乙方电话或者书面催收,债务人付清上诉本金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即与债务人达成放弃或减少权利或利益的承诺。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的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本案的有关材料需要甲方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4、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5、甲方联系人为,电话。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办律师个人。
6、甲方承诺,在委托乙方前,没有与其他律师事务所达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达成的收费金额比本合同收费低。如其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和律师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有关机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对甲方提交的不可再产生原始证据不得收取,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邮箱。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收回的其他费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费用),甲方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万元,此项收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法院、行政、鉴定等有关部门处理的,上述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任何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院的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双方指定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著作权(电子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乙方按甲方电子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
版权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种,也称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产品而享有的专有权利。版权财产权利的实现,通常需要出版、签订许可合同、版权转让来实现。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版权许可转让合同的谈判,版权使用费的计算,催收版税、稿酬,查阅使用人账目,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等繁琐的事务。为了节省著作权人的时间和精力,多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都会求助于擅长从事上述事务的人来代理相关的版权事务,这就是版权代理人。
版权登记手续。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纳税编码: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某_______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证严肃履行。
一、甲方依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_________税规定:
1.代征范围:_________;。
2.征税对象:_________;。
3.代征时限:_________。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账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_________天,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_________个月,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证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证。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_________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_________%的代征手续费。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独立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税收票证损失的,属有价证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属现金管理票证的,如实赔偿。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单位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字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
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
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北京市立闻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路61号519室。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
合同。
签订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___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的图书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欲将企业转让,经与乙方协商,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企业转让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协议如下:
甲方企业(含矿山采矿权)全部资产转让。
1、乙方寻找受让人并与之协商草拟甲方企业转让协议,正式转让合同由甲方签订。
2、甲方将矿山及选厂在内的资产全资转让。
3、转让底价为*元。(不含税)。
企业转让全部税款扣除之后,剩余金额超出转让底价以上款额为委托代理费用。
甲方收到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3日之内将代理费有付给乙方,逾期付款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xx年4月日至20xx年6月日。
1、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可自行处置委托资产,但应提前一星期告知乙方。
2、乙方低于底价转让甲方企业行为无效,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在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间所进行的代理行为、代表甲方行为,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超越委托及委托期间的行为,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就名称为____代理以下业务:
1.代办专利文献检索。(根据需要另定)。
2.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代办专利申请文件提交手续,代交专利局的专利申请费。
3.代办专利(技术)许可证贸易。(根据需要另定)。
4.其它事项:。
为顺利完成以上委托任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应无保留地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全部技术细节,包括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信息资料和口头答询,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2.应当及时满足乙方根据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程序期限,其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3.应向乙方提供申请人、发明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如果甲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延误各项规定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按规定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1)代交的专利申请费____元,实质审查费____元:
(2)撰写和提交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元:____元:
(3)代办请求实质审查代理服务费(不包括)实审答辩费。
(4)文献检索费____元:
(5)其他费用:元。
(6)费用的合计:
公司账号:
公司地址: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代理费后(除协议另有规定者外),即着手进行代理业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在法定期限内,承担委托项目的技术保密义务。
3.除甲方提供资料和费用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原因之外,由于乙方的过失延误法定期限的,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兹委托常德市长城专利代理事务所代为办理软件名称为:的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代理人张启炎办理此项事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常德市长城专利事务所(盖章)。
被委托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20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代理费登记费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名:北京xx公司
开户行:深圳**账户: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签字):电话:地址: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中国**区围堤道**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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