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便利委托人,节省委托人的时间和精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代理商选材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方:(代理人)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装运、仓储、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出运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如果美国航线则需提供真正的收(发)货人的相关数据。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填写错误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据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单、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单据后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若因乙方不慎丢失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单据私自换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单证代别人出货),若发现此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通过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果不能如期配出,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前的有效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及时将甲方的报关单、核销单的报告单据按期退交(航班日后的一个月内)。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或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额度一共为10000元(人民币),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额一旦达次极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须及时付清所超出欠款额度的款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托承运的每票货物后:
a:乙方应及时的将该票的对账单发送给甲方,待甲方日内确认无误后即可开具发票,并将该票业务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及相关清单和相应的运单复印件交于甲方。
b:如甲方对个别乙方所出具的发票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后的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要求给予以澄清或更正。对经核对无误之乙方费用,甲方应及时于上述信用期限内支付。就有疑议之费用发票,甲方应在发票更正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将有关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误汇款的,乙方将按常规扣押甲方提单。
d: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费用,汇率按甲方付款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和人民币牌价计算。
本合同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v^民法典》和《^v^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
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 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 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 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1.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1. 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 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 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 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1、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办理向乙方委托办理之业务的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维持该证书的有效。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可能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
3、乙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甲方洽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及有关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配船,装箱,进栈,报关,装船,签发提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具体委托范围以委托单证列明为准。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费用结算等的规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立即滞留其相关单证,直至终止接收甲方的货运代理委托,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损失,责任和费用。
第二条:单证要求。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的托运单证(托运单证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甲方预先在乙方备案的订舱专用章(业务章),若业务过程中有诸如装箱,报关,进栈,装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在委托单上特别列明或另行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协商确定相关费用,若无特别书面委托列明,则乙方仅负责订舱,甲方口头委托产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负责任。
2、甲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委托更改的时间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单而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必须全额支付因甲方失误而产生的返空等费用。
3、开船前甲方应对提单内容进行核对,并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甲方业务经办人的签字乙方视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对后,根据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单。
4、若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则甲方在订舱时须在委托单上注明正确的协议编码,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甲方应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则支付运费,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确认费用,乙方关于运费确认的要求另见乙方指定的《订舱注意事项》。
5、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并对专人给予书面授权权利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各方未及时通知多导致的一切风险由未通知方承担。
第三条:风险责任。
1、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盖甲方印章,乙方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甲方的委托单应在乙方规定的受载日前送达乙方处,对超过受载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在货物,但若甲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特别是甲方隐瞒其货物危险品性质,货物实际重量,数量,尺寸的,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费用的收取与结算。
1、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的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要求承运人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可要求承运人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项0.5%/天的违约金,甲方应在支付欠款的同时支付违约金。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所列选择第d种方式结算全部相关运杂及代垫费用:
a、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危险品货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须先付清运费,乙方方可给予签发提单,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b、乙方同意现行签发提单,甲方保证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付清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拖回甲方报关单据。
c、乙方同意先承运,甲方保证电放货物前付清全部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d、考虑到双方长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货物装运后20天内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币壹万元内的信用额度,甲方保证在这个时间前,在业务发生费用不超过信用额度时即付清全部运杂费用。在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在甲方报关单据到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其退还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发生的运杂费之前,乙方有权扣留操作项下的货物与提单。
e、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证明,账款付讫以乙方银行的到账通知为准,甲方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影响费用之结算,本协议下之费用不可扣减,乙方对于因其他纠纷发生拖欠费用情况进行商谈,并不影响乙方基于本协议主张任何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
3、在甲方要求发货人等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情形,甲方就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直接向发货人等相关方收取或书面指示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在相关方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单,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相关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则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其它。
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提单,乙方可要求承运人滞留或者留置该票货物直至乙方可滞留甲方其它托运货物提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联合终止接受甲方的订舱托运业务;协议执行期间,如承运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类附加费或提高运价,乙方有权作出调整并按新费率与甲方进行结算。
1、运费金额以甲乙双方具体出货时的约定为准,逐次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托运单上注明,或者另纸书面确认。
2、甲方保证在业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保函应为原件,如为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证承担保函中承诺的所有责任。
3、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录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续修改的任何附加条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条款将自动的优先执行,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法律和惯例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运代理人”一词来源于英文“freightforwarder”或“forwardingagent”。国际货运代理人安排运输,赚取佣金,担当国际贸易与国际运输间的纽带,提高了国际货物运输效率。
《^v^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003修订)》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运代理这一角色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国际货运代理本质上是属于贸易和运输的辅助者,具有服务行业的性质。其一端面对出口商、进口商,另一端连接海上运输另一当事方——承运人。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对这四者的身份和角色均有明确定义。我们将依次介绍托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以及收货人各自在海上运输中的角色定义,以及整理罗列法律所赋予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各位读者朋友能更为直观地了解。
1.托运人。
《海商法》第四十二条有关托运人的规定,“托运人”是指[3]: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因此,实际上托运人可以分成契约托运人和实际托运人两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对这两者作了进一步明确的释义,其第八条规定[4]:
(1)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契约托运人的委托办理订舱事务,同时接受实际托运人的委托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实际托运人请求货运代理企业交付其取得的提单、海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实际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
基于以上规定,选择fob作为贸易术语时,一般由国外进口商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作为契约托运人;中国出口商作为交货方享有实际托运人的法律地位。
2.承运人。
《海商法》第四十二条有关承运人的规定,承运人又分成两种,具体是指[5]:
(2)“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
由此可以看出,若货代企业将其业务延伸和发展至能以自己名义签发提单(其他运输单证)的,为无船承运人,承担契约承运人责任。
3.货运代理人。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一条对货运代理事务纠纷范围的定义,货运代理人所从事的代理事务涉及以下几类[6]:
(1)提供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保险服务;
(2)提供货物的包装、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服务;
(3)提供缮制、交付有关单证、费用结算服务;
(4)提供仓储、陆路运输服务;
(5)处理其他海上货运代理事务。
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人以被委托方的身份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
4.收货人。
依《海商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收货人”即为有权提取货物的人。一般情况下,“收货人”即为国外进口商。
5.法律所赋予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fob贸易术语因出口商履行义务较简单而被我国出口企业普遍采用,随之而来的便是fob下的各种贸易纠纷和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国出口商作为实际托运人,因在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与货运代理人之间频发纠纷而引发中国出口商的担忧。我们一起来解析以下两起fob贸易项下中国出口商作为实际托运人与货代就海上国际货物代理法律关系而引起纠纷的案件,希望能启发各位读者朋友。
案例一:
锦程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华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2015)民提字第19号)。
1.审理程序及结果。
2.案情简介。
本案中,中国出口商和国外进口商分别各自委托货代替各自处理相关的货运代理业务,实际托运人(即本案原告)中国出口商的身份没有及时被国外进口商的货代(即本案被告)识别。在实际承运人向国外进口商的货代签发了托运人为国外进口商的海运提单后,该货代随即将提单交给国外进口商,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即被提货,造成中国出口商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并遭受货款损失。
中国出口商据此提起诉讼主张判令该货代赔偿货损及利息。
3.最高院认定的本案各主体间的法律地位:
4.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有二,分别为:
(1)锦程公司是否曾接受华裕公司委托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与其成立货运代理合同关系?
最高院认为不能仅因锦程公司办理了涉案运输的订舱业务,就认为其与实际托运人华裕公司之间也同时成立了货运代理合同。华裕公司自行委托佰度公司办理内陆运输和货物出口报关等货代业务,然而却主张其与锦程公司之间成立货运代理合同关系,锦程公司是其货运代理人,应举证证明二者之间签订了货运代理合同书或其委托锦程公司实际从事了货运代理业务。然而华裕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2)锦程公司是否应对华裕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华裕公司是涉案运输的实际托运人,但其在涉案运输中委托佰度公司直接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华裕公司曾委托锦程公司代为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因此本案不存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故锦程公司将提单交给委托其订舱的homestar,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中国出口商应该积极向国外进口商委托的货代亮明身份,及时向承运人行使提单签发请求权,避免权利受损。同时,要求主张货运关系成立的一方负证明成立货运关系的举证责任,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必须积极做好相关“留痕”工作。
案例二:
1.审理程序及结果。
2.案情简介。
本案中,贸易术语为fob青岛,中国出口商(即本案被告)应国外买方所托,替其寻找货代安排货运事宜。该出口商遂基于该委托授权而委托原告货代订舱从天津港出运一个货柜,双方并签未署货运代理合同,该出口商向原告货代披露国外买方truk公司的存在,还支付了陆上运输与装运费用。同时,原告货代为出运此票货物向实际承运人垫付海运费用。该货代(即本案原告)以出具给被告出口商的《费用确认通知书》及未有被告出口商签字的《国际海运出口货运委托书》为由,认为中国出口商与其之间构成货运代理关系,向该中国出口商追索之前为出运此票货物垫付的海运费用及利息。
3.山东高院认定的本案各主体间的法律地位:
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摘要:
原告货代在一审中提交《费用确认通知书》一份,该通知书写明“致truk公司”,该货代并非要求被告中国出口商确认海运费,而是要求国外进口商truk公司予以确认海运费,且该货代向truk公司开具了海运费发票。中国出口商向该货代支付了港杂费等货物装船前的人民币费用,依据上述事实仅可以认定中国出口商就货物装船前的陆上运输和装运事宜委托了该货代,也不能认定中国出口商就货物运输中的海上运输部分委托该货代办理。综上,原告货代公司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中国出口商委托其代为办理海上货运事宜,中国出口商关于其与该货代之间不存在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的上诉理由成立。
综上所述,由于fob贸易项下买方需要负责运输,但有时买方因身处境外,需要国内出口商替其寻找合适的代理,此时中国出口商一定需要向货代作出澄清,明确自己在该次委托事宜中的具体角色,以避免和货代之间产生误解而导致诉讼,费时费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址: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2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_____基隆海运费:usd230/20’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2)备用金(3)转帐(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4.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签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_____________。
1.费用结算单:____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____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关,报验,单据传递。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指示,为甲方办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业务:进出口报关,报验;送货;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3.单据的传递。
(1)报关单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甲方负责在货物到达当天或前1天将流转单及报关,报验所需的单据交至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报关,报验手续。
(2)送货单据:甲方委托乙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运输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提供于乙方,由乙方负责派车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更改单据:对于任何更改,甲方须在报验,报关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费用结算乙方会根据甲方需要给甲方垫付税款,垫付税款限额为_________元,超过垫付限额,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款垫付见证性材料等必须的资料并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垫付税款。运费及报关费用(具体收费比率或标准将在本协议附件中予以约定)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帐单明细用电子文档交给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帐单明细及相应见证性材料后,审核期限为_________天,甲方应在费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书面催告____日后仍不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作为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未付款项的1%。甲方除按本条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
三、报关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专人、专车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限时服务,其中包括通关速度限时,结汇报关单和送货通知单的返回限时。异地的限时通关速度为5天,青岛限时通关速度为3天,限时通关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应当准确无误,若因单据本身有误而造成的报关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若因报关单据问题而影响通关速度,乙方概不负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报关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会在货物正式通关完毕到海关签发结汇报关单的_________天内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送货通知单应在送货完毕,仓库保管员在送货通知单上全部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返回(异地的返回时间为_________天),不签,送货通知单打印有误或先送货后补单的情况除外。但乙方应当将此种情形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送货时货物包装异常,数量出现短缺,或者送货通知单的签收出现异常,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若乙方未第一时间反馈甲方,出现货损化差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抵甲方并经甲方接受前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承运货物的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送货服务,乙方会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时送货上门,甲方负责安排留人接货,卸货。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天,按货物运费的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代理安排运输的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抵消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____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七、保密。
1.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情报,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复制,留存。
2.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中止,本条款均有效,乙方若违反本条之规定应当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对本协议条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甲乙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十。
返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甲方,乙方协议签xx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结算。
甲方选择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_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_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四条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甲方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数量、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
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
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
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
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
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办理配载等手续。
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
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船舶在开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订舱的,参照《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
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在船舶开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
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10、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1、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费用之前,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3、乙方在办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4、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天。
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
合同签约地:
日期:20xx年xx日
合同生效日:20xx年x月x日。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就委托代理采购业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乙方)代理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以下称供货方)采购钢材,由乙方代理甲方并以乙方名义与供货商签订《》(合同编号:)。双方就代理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委托代理采购范围:
甲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上述合同中的钢材采购,有关代理采购的货物详情由上述合同确定,且最终以供应商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二、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法:
3、款到发货,现款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之前付清货款并提清货物,如果甲方以银行承兑支付货款提货,甲方必须按支付承兑当日的市场利率支付给乙方银行承兑贴现利息。
4、相关费用:本合同中所称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等为履行本合同及上述由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或相关第三方支付。
三、支付要求和结算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采购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乙方以现款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收到保证金后按产品购销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行采购。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前述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向供货方支付货款和拒绝履行代理采购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乙方在采购合同项下被供货方追责或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发货、货物在途、在港及仓储期间)出现钢材市场价格下跌,为防范风险和止损,乙方有权依照市场行情(行业网站我的'钢铁网)确定下降幅度,若市场价格跌幅达到5%以上(含),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追加相应的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告知后2个工作日内,立即以现款支付,甲方不追加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自行处置该批货物。
2、甲方付清货款并提清货物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超过乙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到期日,甲方未支付货款及按规定计算的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乙方无需通知甲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上述代理采购货物并没收保证金。
3、代理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一次性支付,并在第二个月的月底之前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4、履约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代理费、贴现利息及相关费用。
5、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乙方开具发票不视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所有权转移证明。双方所有权转移证明以双方开具的提货单及经签字确认的仓储公司发货单为准。
四、运输、装卸及仓储。
1、费用承担:货物的所有运输、装卸、仓储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方。
2、甲方承担所有阶段中有关运输、装卸及仓储中的风险,包括出现保险不能覆盖的风险,并应为承运和仓储单位对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货物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由乙方垫付款项代理采购的货物应存放在乙方指定的仓储单位,仓储费用由甲方跟仓储单位商讨确定。
五、提货及货权转移。
在甲方付清全部垫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货物入库后,乙方对仓储的货物进行特定化管理。在甲方提货时,应先支付相应金额的货款,货款支付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提货手续,提货手续由乙方根据乙方的提货流程办理。甲方货款支付后,甲方怠于办理提货、货权变更或转存等前述手续产生的风险、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
1、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接受货物并以乙方自己名义进行仓储,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甲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后,乙方应及时给予甲方办理提货。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置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乙方协助甲方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但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支付乙方垫付货款、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预付费用划至乙方帐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而由乙方先行支付的,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甲方。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或直接支付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乙方有权直接对本合同所涉及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向乙方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立即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货款及代理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6、如遇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质量瑕疵及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正常的情况,为防范风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要求提前支付该部分货物货款及相关费用,乙方也有权选择自行终止或解除产品购销合同,乙方向供货方主张退还货款并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对供货方的退款和赔偿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日内应立即无条件付清相应款项,否则即为甲方违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货款和费用将视为代供货方支付的退款和赔偿部分。在本合同下,无论采购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如何,一旦乙方根据采购合同对外支付了货款,则甲方负有按照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7、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甲方必须通过自己的账户向乙方支付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垫付货款之日起180天内未收齐全部货款、代理费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将支付乙方逾期金额10%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约及时追加保证金或到期未支付应付款项的,除已支付的所有保证金由乙方没收外,为防范风险或止损,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有权自行定价处置代理采购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处置货物所得价款和所有来款优先偿付甲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欠款及乙方其他损失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若不足以补偿的,乙方仍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3、若甲方没有按乙方的提货流程而擅自提货或抵押、质押、出租、出借、转让及具有其他损害乙方权益行为的,甲方除应立即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款、代理费及仓储等相关费用外,应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货值的20%违约金,并且乙方选择将剩余货物转移仓储仓库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移库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
保证人愿意以其全部财产对甲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证人愿意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九、联系和送达方式:
1、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乙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3、保证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4、甲、乙、保证人三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均按上述通讯方法进行联系,若通过上述方式发送的往来的合同、函件等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的书面形式,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则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对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签约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仅适用于甲、乙、保证人三方,甲方不得基于本合同要求供货商向其供货或接受供货商向其供货,以及不得要求或接受供货商直接向其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执一份,保证人一份,经三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保证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款项直接抵扣或处置或暂停交付本合同下货物,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如甲方要求增加供货商,甲方、乙方、保证人应签订协议,书面明确该供货商的采购合同及相关合同适用于本合同。
5、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乙方承若:在内如果甲方委托代理采购,乙方垫付的银行承兑总额超过5000万元(含前次合同及后续签订的合同),代理费将按95折收取。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住所地:住所地:
保证人:
保证人身份证号: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hetongfanben/105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