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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监理合同(专业14篇)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专业14篇)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进行的依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装修合同范文中的条款和要求应当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今天小区人不多,正好公司在我所在的小区谈成了一笔业务,正好今天开工,索性我就去工地转了一圈。

看完房子的平面图施工图和效果图,我又向陈监理询问了关于施工的其他问题,没想到他是那么热情,他先给我介绍了一下工程的施工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如下所示: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中间穿插水电暖的安装布线。其中基础工程主要包括:基坑开挖、垫层模板、垫层砼、底板、基础钢筋、模板、养护、拆模、粉刷防水层、回填土、夯实。

屋面工程:基层处理找平、保温层施工、砂浆找平、防水施工、保护层施工等。

他拿过一张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进度图,在图纸上用不同颜色标注着各个工序的进度时间,及各道工序的介入的衔接时间,听陈总工讲:整个项目的进行都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每过一个月,都要根据工程进度实际情况,与施工组织设计预设时间,进行比对,已保证按工期完工。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今天特高兴,因为今天体会到了做设计师的滋味。由于来公司也有一段时间了,公司决定今天让设计师带带我,让我做几天设计师助理。我的老师是刚升为设计师不久的刘设计师。他先是带我去了工地教我量房,然后叫我绘制平面图。回到公司后他让我把平面图画下来,这个对我来说也不难,毕竟cad还是学的很到位的。绘制完后他就让我画3d效果图,可是这个就难倒我啦,我只学了点皮毛而已,于是他就开始叫我如何入手画效果图,不可否认今天收获很大,心里非常感激刘设计师,也非常佩服他,我会更加努力,以后也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书家庭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室内外装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开工年月日至竣工年月日。

二、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为元,大写人民币。

2、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首付款。

3、装饰合同中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2)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提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监理费元/天作为奖励。

2、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1)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协助甲方完成个别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翻工。

1)施工阶段:

a.协助甲方进行原房屋状况交接;。

b.各种材料进场验收;。

c.拆除工程;。

d.间隔工程;。

e.墙面工程;。

f.门窗工程;。

g.吊顶工程;。

h.钢结构工程。

i.地面工程;。

j.细部工程;。

k.防水工程;。

l.给排水工程;。

m.电气工程;。

2)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负责对总体质量进行评定。

3)保修阶段:乙方在甲方要求时有义务就保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协助签订保修合同。

4)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方面的技术咨询。

5)乙方协调甲方与装饰施工承包方的关系。

3、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和装饰施工承包方商定施工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监理费的5%的违约金,并有权停止监理工作。

2、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3、如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不需要整改或在同情施工方的基础上不需要整改的情况下,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八、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委托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地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

家居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工程预算表、家庭装饰工程图纸及说明)。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单)。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7、负责办理物业手续。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款(加项或减项的费用)随中期款一并结清。

2、原预算内经甲、乙双方签定的项目,如甲方提出减项,若乙方材料未到场,甲方需赔付乙方违约金减项项目造价的10%;若乙方材料已到场未开始做,甲方需赔付乙方违约金减项项目造价的30%;若乙方已开始做,此项目不做减项。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坚持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按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可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可共同验收或由市场质检部门代为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p6016--97)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处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教会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进,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咸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末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款待如下: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室内外装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开工年月日至竣工年月日。

二、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为元,大写人民币。

2、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首付款。

3、装饰合同中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2)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提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监理费元/天作为奖励。

2、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1)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协助甲方完成个别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翻工。

1)施工阶段:

a.协助甲方进行原房屋状况交接;。

b.各种材料进场验收;。

c.拆除工程;。

d.间隔工程;。

e.墙面工程;。

f.门窗工程;。

g.吊顶工程;。

h.钢结构工程。

i.地面工程;。

j.细部工程;。

k.防水工程;。

l.给排水工程;。

m.电气工程;。

2)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负责对总体质量进行评定。

3)保修阶段:乙方在甲方要求时有义务就保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协助签订保修合同。

4)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方面的技术咨询。

5)乙方协调甲方与装饰施工承包方的关系。

3、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和装饰施工承包方商定施工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监理费的5%的违约金,并有权停止监理工作。

2、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3、如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不需要整改或在同情施工方的基础上不需要整改的情况下,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委托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地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业主(甲方):(乙方):

业主:(以下称“业主”)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1、监理的义务:

2、监理的权力: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湖北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主:(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

乙方代表:(签章)。

装修工程监理合同模板

(三)本。

合同。

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进,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咸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末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款待如下:

第九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室内外装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开工年月日至竣工年月日。

二、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为元,大写人民币。

2、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首付款。

3、装饰合同中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2)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提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监理费元/天作为奖励。

2、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1)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协助甲方完成个别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翻工。

1)施工阶段:

a.协助甲方进行原房屋状况交接;。

b.各种材料进场验收;。

c.拆除工程;。

d.间隔工程;。

e.墙面工程;。

f.门窗工程;。

g.吊顶工程;。

h.钢结构工程。

i.地面工程;。

j.细部工程;。

k.防水工程;。

l.给排水工程;。

m.电气工程;。

2)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负责对总体质量进行评定。

3)保修阶段:乙方在甲方要求时有义务就保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协助签订保修合同。

4)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方面的技术咨询。

5)乙方协调甲方与装饰施工承包方的关系。

3、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和装饰施工承包方商定施工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监理费的5%的违约金,并有权停止监理工作。

2、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3、如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不需要整改或在同情施工方的基础上不需要整改的情况下,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八、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委托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地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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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监理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付款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监理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监理合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

一、工程概况。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________份。

工程监理合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签章)

工程监理合同

本协议书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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