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指甲方将特定工程或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并约定了工作内容、工期、报酬等具体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那么家庭农场承包。
合同。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区(县)乡(镇)村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该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粮食种植,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合计\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525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6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松江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乙方: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完善、规范土地二轮承包管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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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沁阳永威学校乙方: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领导、培训、教育、考评。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办公用品等。
3、按时如数发放乙方工资、津贴,每学期末发放奖金;多给乙方关心、尊重、温暖,激发乙方热爱学校、信任学校,忠心耿耿地为学校多做贡献的深厚感情。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图书馆人员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共同提供优质服务。
1、做好防潮、防鼠等工作,确保书刊完好无损。
2、做好学校订阅报刊、师生信件、包裹邮件的收、发工作。
3、每天更换阅报栏的报纸。
4、要求学生佩戴胸卡进图书馆,负责检查、记载学生在阅览室的表现(如记载违纪或乱扔废纸、杂物的班级及学生姓名),每天上报学校办公室,列入对学部的纪律、卫生考核。
5、负责图书室内及周围职责区卫生,每天参加学校卫生检查工作。
三、考核津贴元,考核津贴发放办法如下:
(一)乙方道德、纪律津贴。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元;如旷工一天,少发元,
2、打架、骂人、顶撞领导,对师生的合理要求敷衍塞责、有意刁难,一次少发元,并严肃处理。
3、上班期间擅离职守、从事打游戏等娱乐活动的,一次少发元。
4、工作场所不卫生、物品摆放杂乱,一次少发元。
(二)乙方岗位考核津贴。
1、未按时更换阅报栏报纸,一次少发元。
2、为及时收、发信件、包裹,一次少发元。
3、发现图书损坏,一次少发元。
4、报刊、杂志摆放无序,一次少发元。
(三)以上考核津贴,直至扣完为止。
三、说明。
1、每月主管领导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考核津贴。
2、本责任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月,在责任期内乙方严重失职,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6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松江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乙方: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完善乡域内部土地承包体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辖区土地权属为国有,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其承包面积为亩,(具体位臵: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合法从事农、林、牧、副业经营。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交纳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向甲方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乙方自年起开始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为年至年每亩每年元;年至年每亩每年元;年至年每亩每年元。
3、乙方必须于当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费,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费每天3‰加收滞纳金。如一年不交纳承包费或连续两年弃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终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其承包土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发包。
四、由于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物价及有关指数,甲方有权调整收取乙方缴费标准,由于政策的变动,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必须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负责监督执行,并负责代收本合同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七、甲方在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的实践中,乙方应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由甲方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承包户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并组织实施,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计算承包地面积按实有面积计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积。
3、甲方有权对全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种植业结构、畜牧业发展等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利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雇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如违反宪法、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申请做出相应缓减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其他相邻土地承包户的关系。同时协助乙方解决相邻纠纷。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生产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用水,用电等问题,实行统一管理。
4、甲方应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或指导乙方的农作物种植及产业结构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请相应缓减措施。
3、乙方有权对农业生产等事宜进行建议,甲方在具体实施中应充分考虑其意见。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乙方对不合理现象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的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雇工必须依法生产、合理经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承包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超越土地经营范围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非法开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有关规定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栽种适当比例的防护林,合理保持当地生态平衡。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需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手续无效。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农作物的种植引导或指导工作。甲方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种植的任务调整乙方的种植计划。乙方必须服从。
6、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属和子女有权继承。在无经济实力和能力经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违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所列的款项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本合同不随双方人事变动而随意改变,若遇国家政策、法律、条例等变动造成本合同与之相违背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律、条例规定执行。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书面协议随本合同附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废。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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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
合同。
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及时规范办理好因国家征收、征用、集体占用土地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相关手续,搞好土地档案管理。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5、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6、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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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依据黑龙江省xx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黑龙江省xx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区(县)乡(镇)村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粮食种植,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合计\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525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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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陕农发〔2020〕55号)等,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坚持放宽准入门槛、提升质量效益的发展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制定标准、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认定原则,坚持属地监测、名录管理、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是指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认定并发文公布名单,发展产业优势明显、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家庭农场。
第五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管理规范。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基础信息完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经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涉恶涉乱问题,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未被列入异常状态。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生产档案健全,生产记录完整。设置购销台账、会计账簿或财务收支记录簿等。
2.经营规模适度。从事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连续流转土地3年以上。从事粮油作物耕种面积80亩(含托管)以上。从事食用菌生产,其中香菇3万袋以上,木耳5万袋以上。从事中药材种植30亩以上。从事果业、蔬菜、茶叶、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2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肉禽年出栏4万羽以上,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冷流水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常规池塘养殖面积20亩以上。从事经济林经营,规模100亩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休闲农业等其他未及的特色农业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3.经营效益明显。生产效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有稳定销售渠道。粮油作物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食用菌生产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8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利润6万元以上。养殖业、经济林业等,正常年份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其他特色农业产业,正常年份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
4.示范带动作用强。与一般家庭农场相比,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标准、实用新技术开展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质量安全管理,注重品牌建设,利用电商等信息化手段为生产服务,形成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在科技运用、经营模式、管理水平、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
5.其他条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从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推荐产生。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在实际生产中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且已经达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标准的,可按本办法逐级推荐。
第六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pdf版):
1.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3.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常年雇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证书或批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5.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规范文本)或承包经营权证书;
6.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收支记录簿;
7.其他优秀或先进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认定1次,原则上在当年三季度末完成。认定程序采取自愿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定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按以下程序开展:
1.自愿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均可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社会管理办事处,下同)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两份。
2.初审推荐。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核查,并会同县级财政、水利、林业、供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商洛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文件一并上报。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
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林业发展,繁荣唐河经济,依照《^v^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洛南县祁仪乡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权、乙方所植树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自建附属物的所有权,并在林权证办理登记时注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树种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两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为:
宗地1。
宗地2。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为从事经济林开发生产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山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__年月日至2066年月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以林权证所标的面积,每亩每年元。
2、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于本合同订立后,向甲方预付承包金人民币元整,剩余部分待林权证办理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绿植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办好林权证,如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以针对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甲方(发包方):合同编号:
乙方(承包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耕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土地坐落的位臵(地点)、类别、面积、用途情况。
2、土地类别: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共公顷,其中水田公顷,旱田公顷。
3、甲乙双方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只有土地耕种经营权,仅限用于从事法律允许的种植业。乙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将土地转让、出租、荒芜或用于非农建设,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永久性建筑物或挪作他用。如需更改土地类型,如旱改水、水改旱,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负责将到期后土地上由乙方投入建造的设施拆除,如不拆除全部归甲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无条件按期交还。乙方如要继续承包必须在承包期满三个月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甲方,参加新一轮土地招标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二条承包土地期限。
该土地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该土地每年承包费总额为元(大写元整)。
2、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全部承包费,逾期不交,则合同自动废止,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下两年承包费支付方式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在3月15日前上缴当年承包费。如未按期上缴承包费,则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乙方土地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二)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当种植的农作物发生疫情时,有权要求乙方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为确保土地资产提高地力保值增值,甲方农机作业组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深松整地作业。按不高于当地的深松翻(旋、耙)地作业价格向乙方收取机耕作业费。
(四)指导、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种植面积,有权对乙方承包耕种土地的面积进行普查和测量。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地方土地、农业等有关部门发生的相关事务。
(五)鼓励乙方秸秆还田提高地力,但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棵作物时,乙方应将秸秆粉碎还田。不能粉碎还田时,乙方应负责将秸秆在承包期最后一年时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秸秆清理费用。
(六)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独立自主耕种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二)享有在承包耕种土地上的收益权。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在承包期内,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化肥的包装物等及时焚烧、掩埋,不得对农田造成污染。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实施。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进行整地作业,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收获作物,如因乙方作物收获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进行整地作业,视为乙方违约(特殊天气造成不能收获时除外),甲方将按土地承包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购臵的机械设备、田间水利工程、房屋、临时性建筑物及水利设备等自行负责修建、维护和保管,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回收和拆除,其回收和拆除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拆除,甲方将强行处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加强自身和对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乙方负责对自身以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和工伤保险。在承包期内自身(包括雇用人员和第三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事故等一切安全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由乙方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
(五)乙方不得用在甲方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对外担保或抵偿债务,不能改变土地的用地性质。
(六)乙方在种植土地时应向当地保险公司进行个人自愿种植业保险,如个人不自愿到当地保险公司进行种植业保险,一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时,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上缴年土地承包费,截止到本年度3月26日。对乙方不能按时上缴土地承包费的,投标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不予发包土地,自动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该土地另行对外发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造成荒地、弃地。对承包面积内的农田、设施和林带负有维护的义务,不得破坏和砍伐。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农田进行改旱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对他人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耕种或从事其它经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自甲方发现之日起终止合同。
第七条免责条件。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征用土地或上级政策有重大调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如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主要条款相抵触。
(二)由于土地面积需要再确认,甲方若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进行普查测量时,应按测量后重新确认的实际面积执行。乙方已交的承包费应根据新确定的面积核算出应缴承包费用后多退少补。如乙方不按照重新确定的实际面积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裁决。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 月__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 大山种羊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宋玉民 委托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人所在单位: 第 管理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为规范耕地承包者经营行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所承包耕地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承包期限:2012年1月1日—2012年10月20日 第三条 承包费用明细。
单位:亩、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
2、 对乙方弃耕撂荒地承包土地,有权终止乙方承包行为,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应收费用;
3、 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承包费,对未按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期限缴纳承包费的,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4、 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破坏地面生产设施的行为,在承包期内发生损坏渠道和毁坏闸门等水利设施的,由乙方按现行造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收回土地承包权。
按场制定的《量化管理方案》执行,拒不执行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7、 有权对逾期未完成缓交租金、未按期履行偿还陈欠及新欠义务的承包户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发包。
8、 为加强水稻科技示范带管理,有权对科技示范带制定一切农事活动,对不配合的承包户有权调整地块,情节严重的收回土地承包权。
9、 负责对缴纳水费的承包户供水,供水时间为4月10日—15日开始,8月20日停水。用水者不准跑水、浪费水资源。如有跑水视情节每次罚款50-200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3、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守界生产,不许私自扩大承包面积;
5、 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乙方为非本场职工除外)
6、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凡属自然灾害造成的作
物绝产、减产除农业保险协议条款理赔外,其他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乙方承担10个义务工,两个车工。用于农场公益事业建设。
8、 按照国家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接受甲方在农业生产基本制度及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接受场逐步实现统一供应良种要求,保持原有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完好状态,防止土地污染,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9、 乙方在二月末前缴清土地承包费、量化管理保证金、水费等一切费用,有欠款职工还需签定还款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其原承包的土地,另行发包。
第六条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经协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土地承包、转让、互换等变更行为,都必须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注销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 甲方按承包给乙方实际耕地面积收取各项费用,旱田预改水田
1、 水利工程维护费水田3元/亩
2、 量化管理保证金水田20元/亩,旱田10元/亩
三、 土地收费按《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确定。
四、 上年没有履行陈欠上交义务的'取消下年的土地承包资格,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偿还陈欠: 元,担保人: 。 五、 极特殊情况下交不起承包费的,由其找担保人进行担保。经管理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农场同意可以缓交承包费。到期不交的由担保人负责。
六、 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农田防护林、草原进行依法管理,乙方有义务对农田防护林、草原植被进行保护。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 托 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完善乡域内部土地承包体制,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有关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辖区土地权属为国有,现承包给乙方种植经营,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使用权,其承包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合法从事农、林、牧、副业经营。
二、本合同承包期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其他费用的交纳方式: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向甲方缴纳土地承包费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乙方自 年起开始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为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年至 年每亩每年 元。
3、乙方必须于当年十一月三十日前交清土地承包费,逾期不交者,按所欠承包费每天3‰加收滞纳金。如一年不交纳承包费或连续两年弃荒者,承包合同白行终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其承包土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发包。
四、由于政府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征用土地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五、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物价及有关指数,甲方有权调整收取乙方缴费标准,由于政策的变动,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必须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执行,并负责代收本合同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
七、甲方在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相关项目的实践中,乙方应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由甲方对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承包户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并组织实施,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2、甲方计算承包地面积按实有面积计算,扣除主道路、宅基地面积。
3、甲方有权对全乡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种植业结构、畜牧业发展等进行调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开发利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雇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如违反宪法、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申请做出相应缓减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其他相邻土地承包户的关系。同时协助乙方解决相邻纠纷。
2、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合法生产经营权。
3、甲方应为乙方协调用水,用电等问题,实行统一管理。
4、甲方应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或指导乙方的农作物种植及产业结构调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2、乙方在当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申请相应缓减措施。
3、乙方有权对农业生产等事宜进行建议,甲方在具体实施中应
充分考虑其意见。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管理效能。甲方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中,乙方对不合理现象在尊重事实的情况下,可实事求是的向 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果甲方无故终止或变更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雇工必须依法生产、合理经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承包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超越土地经营范围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非法开荒,防止承包土地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等现象发生,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有关规定在所承包土地范围内栽种适当比例的防护林,合理保持当地生态平衡。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租、抵押,土地。若需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的。需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手续无效。甲方有权按违约责任第3款执行。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农作物的种植引导或指导工作。甲方 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种植的任务调整乙方的种植计划。乙方必须服从。
6、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建房屋、栽植的林木、及其他固定设施归乙方所有,如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意外死亡或病逝,其家属和子女有权继承。在无经济实力和能力经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否则转让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有违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如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九条所列的款项情形之一,甲方可限期乙方l 5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一、本合同不随双方人事变动而随意改变,若遇国家政策、法律、条例等变动造成本合同与之相违背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律、条例规定执行。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达成书面协议随本合同附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以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前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所有土地承包合同作废。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农场土地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乙方从前任承包人 购买取得。
2、承包期限年。于月 年 月 日止。
3、承包费每亩每年元,乙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元。
4、乙方浇地实行“一水一清”的用水原则,乙方预交水费每亩 元。不预交水费的甲方有权不安排浇灌。
5、乙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乙方不得种植国家违禁植物。
6、承包土地上除土地以外的房屋、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属乙方,乙方有绝对处分权。
7、如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土地附着物、青苗等土地以外的所有补偿归乙方。
8、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按同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对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补偿。
9、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能承包则由甲方按同期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后地上所有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归甲方。如第三方承包的由第三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偿。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包方:惠安县辋川镇更新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程忠宗(辋川镇许埭村三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转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块面积和用途 乙方承包地块位于辋川镇更新村信誉加油站后面(具体地块东西四至示意图经双方签章附后)。承包面积共26亩,用于承包经营花卉苗木培植基地。
二、承包年限
承包年限为17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三、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实际面积,每亩每年付村集体管理费伍拾元(与承包地村民的租金已理清)。费用在每年8月1日前一次付清。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交壹万元给甲方作保证金,承包期满后退回保证金。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负责村民承包地的组织集中,与原承包地村民签订流转协议。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限内,甲方原承包地的村民对政府发放种粮补贴的享受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4、承包期限内,如乙方变更农业用途和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间,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
五、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打乱水系,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转包。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5、承包期限内,各级政府扶持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的奖励补助资金由乙方领取。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流转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承包期内,如承包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甲方应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在生产当中如需要用电,甲方应协助解决,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生产当中如与周边农户发生纠纷,甲方应及时协助解决。
七、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八、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上海市区(县)乡(镇)村组(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土地的用途该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具体项目为:粮食种植,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用途或用于非农建设。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转价款。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确定。
1.流转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
2.第一年流转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递增比例为\%,合计\元。
3.每年流转单价按每亩525斤稻谷的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进行计算。
4.其他\。
六、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流转价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分期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转价款。
3.其它\。
七、定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双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6.乙方不得损害农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再一次流转。
8.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9.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土地达到6月的。
4.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双方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松江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乙方: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农场土地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乙方从前任承包人购买取得。
2、承包期限年。
于月年月日止。
3、承包费每亩每年元,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元。
4、乙方浇地实行“一水一清”的用水原则,乙方预交水费每亩元。
不预交水费的甲方有权不安排浇灌。
5、乙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
乙方不得种植国家违禁植物。
6、承包土地上除土地以外的房屋、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属乙方,乙方有绝对处分权。
7、如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土地附着物、青苗等土地以外的所有补偿归乙方。
8、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按同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对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补偿。
9、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能承包则由甲方按同期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后地上所有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归甲方。
如第三方承包的由第三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偿。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依据黑龙江省xx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xx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
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
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xx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转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地块面积和用途乙方承包地块位于辋川镇更新村信誉加油站后面(具体地块东西四至示意图经双方签章附后)。承包面积共26亩,用于承包经营花卉苗木培植基地。
承包年限为20xx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实际面积,每亩每年付村集体管理费伍拾元(与承包地村民的租金已理清)。费用在每年8月1日前一次付清。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交壹万元给甲方作保证金,承包期满后退回保证金。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负责村民承包地的组织集中,与原承包地村民签订流转协议。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限内,甲方原承包地的村民对政府发放种粮补贴的享受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4、承包期限内,如乙方变更农业用途和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间,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
五、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打乱水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5、承包期限内,各级政府扶持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的奖励补助资金由乙方领取。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流转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承包期内,如承包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甲方应于20xx年12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在生产当中如需要用电,甲方应协助解决,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生产当中如与周边农户发生纠纷,甲方应及时协助解决。
七、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八、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大队(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省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省_____农场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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