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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会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织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4、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需要决议的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
4、党小组会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专人做好记录。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党支部成员或聘请人员讲课。内容根据上级党委、局党组部署和形势发展确定。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状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资料: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透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务必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务必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构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状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资料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资料: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状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资料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一年来,_朝小党支部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支部周围,有效地增强了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坚持落实支委会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
_朝小党支部坚持支委会每月例会制度,对学校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党建工作进行集中研究讨论,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一年来,党支部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事项召开支委会4次,部署全年4项重点工作,研究讨论4项重大事项,党支部做为学校的领导核心,带领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挥支部的组织作用。
_朝小党支部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支部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党支部活动。一年来,动力朝小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在党员教育、评议党员、征求意见、主题活动等方面发挥了党小组的组织前沿作用。
三、坚持党员大会制度,发挥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_朝小党支部在组织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党员进行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一年来召开党员大会4次,确保党中央的政策法规、政令文件以及学校的工作要求传达到位,使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促进党员全面参与到支部改选、民主评议等重大组织生活中来,充分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发挥党员的教育作用。
_朝小党支部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坚持普通党员讲党课制度,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参与到讲党课活动中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多名普通党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使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成为党员自己学习、主动学习的活动,学习的效果更加突出。
需要改进的问题:。
本学期书记因身体情况请假没有上班,再加上宣传委员也怀孕请病假,所以支委会每月一次的例会没能够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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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围绕政策理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等内容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自学。通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2、拓展“三会一课”等传统组织生活的内涵,使“三会一课”成为集决策协商、思路拓展、党性分析、业务交流,心得交流于一体的党内互动平台。
3、党支部对学习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结对共建帮扶制度。
1、每名支委会成员联系一名党员发展对象,每名党员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困难职工,定期开展“牵手解难题、携手促振兴”活动,为帮扶对象解疑答难,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多关心、多照顾。
1、企业党组织要求入党人员应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并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要符合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规定。
2、企业发展党员,要把企业出资人和一线生产技术骨干作为发展重点。
1、党支部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设立相关岗位,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认领适合自己的岗位,依托岗位作出承诺,并积极践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成产企业党员志愿服务队,把服务企业谋发展、服务员工聚人心、服务社会促和-谐为工作宗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并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
2、根据志愿者的专长、特长、将志愿者分为若干支服务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平时服务活动要突出“小、散、灵”的活动特点。
1、企业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三有三评三定”活动要求,围绕党性观念、党员意识、学习情况、企业发展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对党员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篇3]“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并认真做好记录,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至两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员、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针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年终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进行通报。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篇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篇5]“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支部党员大会: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资料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5、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主要资料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文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和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主要资料是: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2、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状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研究用心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状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状况;4、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5、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四、党课。
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资料是:对党员和入党用心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精选阅读(三):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就应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委支部结合本委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不断促进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县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安排: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支部书记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党课教育内容可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每半年活动一次。
三、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体现经信工作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联系的县领导和委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每位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委党组加强对“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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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资料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用心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资料。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理解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构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xx局长。
记录人:xx。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第一,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理顺全体党员、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会与书记的关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党代表常任制,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真正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第二,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政府、政协职能作用的关系;按照政治功能分化的原则来合理划分党与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职责权限,科学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
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方面,党必须善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把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另一方面,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第四,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利益整合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的不同方面利益,尤其要关注并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要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决策智囊网络,形成决策的支持系统、咨询系统、评价系统、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形成严格的决策制度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的正确度。要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保证党的工作取向,并实现从一元纵向型的监督到多元立体型的监督转变。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出现了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胡锦涛同志指出:“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主要表现为:“四个多样化”趋势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这一方面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们的精神风貌、思想观念、道德风尚朝着更加民主、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和管理监督等尚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的情况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抬头,导致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生扭曲。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到经济社会生活中,就会产生各种社会矛盾。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也是一种利益调整。
改革越是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就越是凸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经济组织因竞争能力的差异、劳动贡献和要素投入的不等,形成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这在总体上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效率。但是,在利益关系调整中出现分配不公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包括:因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安置、各种工程建设用地等补偿标准不一,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
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1)要把利益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视为决定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存在、发展、激化的主导性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不是以一种利益去取代、剥夺另一种利益,而是对各种矛盾着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由于利益矛盾具有刚性,还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去加以解决。
(2)干群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通过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也要考虑使干部与群众这一矛盾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干部和群众在同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内行动。
(3)工农矛盾、城乡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表现得同样非常突出。如果不在工农群众、城乡居民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一致和工农、城乡矛盾的解决就是一句空话。
(4)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公与私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表现,对这一矛盾的正确解决,同样离不开权利义务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确立和实施。只有国家的政策规章合乎大多数人的意志,它们就不再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矛盾的东西,而是人民群众自己意志的集中体现。
(5)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也要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应该像郑重对待公有产权一样郑重对待私有产权。只有给予同等的法律监督和同等的法律保护,才能在公产和私产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6)收入差别的扩大,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对这种利益差别的调节也必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要通过各种税收制度、收入再分配制度等,有效地调节不同阶层的利益差别,从而在一部分人率先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新时期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前进中的矛盾,应从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根本性质出发,在工作中把握好四个处理原则。
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一定要突出一个“减”字,通过减少引发矛盾、激化矛盾的诱因,控制矛盾的发展,这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和“不过夜”、“不出门”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突出重点,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单位、环节,要反复“扫描”,认真分析和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减少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强解决问题的物质基础。现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经济利益问题,只有靠改革发展才能解决。因此,不能讲稳定就在改革发展上缩手缩脚,那样做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一定要从第一要务这个大局来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增强改革的坚定性、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更加努力地抓好发展,为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按政策和法律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又需要的,要抓紧研究完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的问题,一定要引导群众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如果继续沿用以前单纯靠行政手段协调工作的老方法,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司法公正,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产生社会矛盾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思想上不理解,二是实际问题没得到解决。因此,一方面,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细心听取群众的诉求,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宣传政策,理顺群众情绪,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另一方面,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极大的热情和全部的智慧,认真协调解决,把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尽量让群众满意。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不相适应。这既有体制转轨的影响,又有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因素。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因此,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这块“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应坚持的根本原则。坚持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调处矛盾的方案只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内部矛盾也才能因此得到有效化解。
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实质上是保护和实现公民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矛盾调处好了,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争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落实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依法、依政策办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调处机制。
从实际需要看,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这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
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是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
四是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不能只通过一个渠道,更不能让矛盾滞留在一个渠道。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行政复议的走行政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厂矿、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应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组织应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运用综合措施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首先,建立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其次,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
依靠群众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
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充分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利益,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就业和后期扶持;对项目涉及的无生产能力和就业能力者,应促使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总的原则是,在发展中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应付出合理的调处成本,建立矛盾调处的利益分担机制,即对引发矛盾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当地政府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调处成本。通过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实现,保证矛盾的有效调处。
督查督办是确保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二是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已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结果的,对未按规定程序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诿、敷衍、拖延的,对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已经形成的调处意见的,都要通过督查督办,使之得到妥善处置。
信访机构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罚的建议。三是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办事项可以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
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二是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一方面是从法律的角度落实对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时,只有坚持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合理解决。
民间纠纷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要把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调解范围从单一的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拓展,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正派、一心为民的高素质调解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与发扬。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决策、推进重点改革、建设重大项目,一定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注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自觉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档案,实行件件、事事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要把督办的内容、要求、目标、时限、效果逐一落实到人头;对重大和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要坚持依法办事,逐步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党委、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决策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相关部门对一些“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要主动发布消息,正确引导舆论。新闻舆论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自觉遵守新闻纪律,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新闻媒体的管理,严格新闻纪律,当好新闻舆论防线的“守护者”。
六是构筑群体性事件处置防线。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激烈表现形式。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人、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期限”的要求,建立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把处置工作具体化。要坚持预防在先,工作靠前,处置抓快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从组织指挥、群众工作、处置程序、处置举措等方面细化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妥善地缓解化解矛盾,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做到临危不乱,依法有序。需要注意的是,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即使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更多的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方向,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课题。从根本上讲,党的执政能力是党通过执政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实现执政兴国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历史新阶段,随着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社会结构急剧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积压起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社会矛盾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和高发期,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
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矛盾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矛盾主体日益多元化,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矛盾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大规模、有组织、持续性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政治化倾向初露端倪,大量社会矛盾特别是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制造社会动乱的突破口。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调整矛盾处理方式,认真改进工作方法。所谓调整矛盾处理方式,就是不能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单靠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处理矛盾的老办法。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成因既有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有民主法治的诉求,还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文化等手段,分类处理,结合解决。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区直机关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
工作报告。
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5)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参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1、上课时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
2、上课人员:全体党员。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
先进性教育。
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建立考勤制度,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2)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3)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测验,作为支部党建百分考核的内容。
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讲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并通过计划和步骤。
2、听取支部委员会或行政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行政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3、讨论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彰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4、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上级党委布置的工作和需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有:
1、讨论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和本级贯彻执行的措施。
2、讨论研究党员教育计划和党员联系群众的措施,定期考核党员作用发挥的情况。
3、讨论研究党支部保证监督完成生产经营目标,落实党风。
责任制,加强党风建设等措施。
4、讨论研究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5、讨论研究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的评选和对违纪党员、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意见。
6、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请示报告,以及其他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
7、听取讨论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讨论研究工会、工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上级党委规定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议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内容有: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并认真作好记录。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2、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讨论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侯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侯选人,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发展新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和评议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4、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形式,每季度一课。党课教育的内容是按照共-产-党员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要求来安排。党课要突出思想性、实践性和趣味性,提高吸引力合有效性。
地点:支部活动室。
主持:书记。
记录:xxx。
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意义。
二、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抓好“五个重点”,建强基层组织。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持党的纯洁。
(三)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服务职能。
四、分类实施,强化指导,促进全县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五、活动的组织领导。
六、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精心制定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和细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有序有效开展活动;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制定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专栏、板报等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广途径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
(三)加强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实效。局机关九个联系组要对联系学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指导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会”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基层党组织务必要落实好这一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不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不断多元化,而降低了基层党组织对“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视度。
要依据当前国家的新政策、新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不断为“三会一课”注入新内容、新活力,保持“三会一课”原有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约束力,防止“三会一课”枯燥乏味且流于形式。
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的素质决定着“三会一课”质量,要把增强基层党务干部素质作为重点工程来抓。一要建队伍,着力把素质高、党性强、业务精、懂管理的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的岗位上来;二要抓培训,落实支部书记上岗资格培训制度,通过上岗资格培训、业务轮训提高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各方面的能力;三要抓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凭制度管事,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完善体制机制,以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使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两月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
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三、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四、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臵(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五、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
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4、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7、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8、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到会人数。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二、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三、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总支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做好会前准备,讲求会议效果。
1、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党小组会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力求统一思想。党小组长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会议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3、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决定内容。
4、做好记录,向总支汇报。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一、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时间。
二、党课内容有: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三、全体党员及非党积极分子必须按时参加,因事不能参加者事后补课。
四、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消化党课内容,按时参加测验。党课记录及党课讲稿要及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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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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