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用14篇)

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用14篇)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分配资源,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想要制定出一个高效的工作方案,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它们展示了一些制定方案的实用技巧和经验。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切实振兴我市工业实体经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精神和《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和《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六个明显”为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切实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发展潜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主要目标:

1.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涉企政策直接在工业企业落地,确保各项政策都认真执行到位,支持企业发展,使广大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工信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服务企业效率提高。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标先进单位做法,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提升工作效能,对服务企业的工作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3.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加大主动帮扶工作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势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合理诉求,“放管服”改革实现突破,一批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4.工业提质增效明显。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实施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年活动,使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运行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利用2017年一年时间,对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帮扶、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促进政策落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宣讲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振兴工业实体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争取让工业企业全面掌握和运用好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免费发放企业。(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2.强化企业帮扶。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按照局帮扶50强企业和县(市、区)的工作分工方案,认真摸排规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帮扶协调解决,及时报送帮扶进展情况,力争第一时间帮企业解难题。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和“金色阳光”行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牵头处室:运行监测协调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3.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跟踪服务,促进技改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牵头处室:规划发展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4.破解融资难题。深化政银企保合作,定期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活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工业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解决工业企业在运行发展中的短期资金周转困难。设立技改项目引导基金,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带动企业向“高大新专”方向发展。规范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服务我市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处室:资金协调服务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5.拓展企业市场。引导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全力协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展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开拓市场、展示形象增添力量。加强与北京市经信委的沟通和对接,促进两地产业和企业交流对接。积极招商引资,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突破。开展跨区域(省际、市际)、多层次(上下游产业链)、多种类(线上线下)产需对接活动。(牵头处室: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6.减轻企业负担。监督我市降费减负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坚决取消目录以外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透明化执法,杜绝乱执法。完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公开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切实发挥企业负担监督员作用,严格落实企业负担案件督办制,确保企业和群众举报事项得到落实。(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工作组相关成员处室)。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在全局机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处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站在对我市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工业企业负责的高度,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集中研究,对照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结合承担的职能开展讨论,自查自纠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主动开展问题自纠。

2.全面排查。深入排查梳理工业企业在政策落实、企业运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拓展市场、企业减负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

3.广泛征集。通过入企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征集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调查研究,多渠道征集基层和工业企业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

4.梳理汇总。各处室对自身全面排查和广泛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把影响工业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1.解决问题。各处室对梳理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单办理,一项一项解决、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把影响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各县(市、区)和工业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2.重点攻坚。对跨单位、协调有难度、工业企业反映比较集中、对营商环境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协助推进解决。采取领导分包,重点攻关,由局领导牵头,处室分工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攻坚突破,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各处室要认真总结在整治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措施,防止问题反复,努力把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提高执行力的长期行为。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处室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不满意的进行再梳理、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行动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工作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勇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德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牵头处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各处室要明确一名整治行动联络员,负责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开展工作。实行分管局领导每月调度、局长每季听取汇报、半年一小结、年终考核总评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处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整治行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各处室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梳理汇总后报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机制,局营商环境整治行动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处室负责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企业满意度低的处室,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石家庄日报、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宣传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形成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强大舆论声势。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发现和总结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反映局内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成效。曝光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银行X县支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贯彻,同时《x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责任一览表》具体分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x县支行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基层人民银行工作职责。

报送,采取影像系统监督方式,提高银行企业账户审核质量。按照“两个不减、两个加强”的总体原则,全面提升企业开户准备效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保证政策顺利落地。。

(二)加大金融支持。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2021年,我县支行新投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x亿元。截至目前,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沉淀资金x亿元,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同时我县支行通过开展对存量x万元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使用合规性现场检查,确保再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

的形式,组织银行、

企业。

精准对接。定期跟踪督导各商业银行信贷项目摸排和落地情况,推动政府构建项目帮办机制,靶向发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速新项目及时落地。截至x月末,累计开展银企活动累计x场次,银行对接企业x家,推动对接资金实现贷款投放x亿元。二是政银战略对接。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建立政银战略合作平台。x月x日,农发行蚌埠市分行和x县政府签订了《x省x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蚌埠市分行全面合作协议》,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自年初以来,农发行新增信贷投放x亿元,预计三年内授信突破x亿元。三是专项银企对接。组织召开辖区应收账款融资签约仪式,督促银行业机构通过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政策工具,对企业融资合理让利,推进金融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地生效。实现现场签约x笔,达成意向金额x万元。。

(四)落实无还本续贷。我县支行在全面摸排掌握全县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年内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到期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截至目前,全县两家法人机构对符合条件的x笔,金额为x万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进行延期操作。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扩面、增量、降价的。

工作。

目标,今年以来,各银行业机构响应“稳企业、保就业”、“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x月末,全县银行业机构平均加权利率较年初下降x个百分点,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x万元。督促法人机构序时完成“一三八”的转换进度目标,充分运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政策助推企业融资成本下行。截至目前,两家法人机构累计转化率x%,普惠小微贷款融资成本下降x万元。

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二是继续加大金融支持。有效提升法人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的能力,确保各项贷款资金真实有效投放到涉农、普惠小微领域。三是持续推进银企对接线上线下常态化。持续开展“金融助力一对一”融资活动,组织银行、企业精准对接。继续推动政府与银行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战略整合、规模扩张方面开展更深层次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政银合作新格局。四是继续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承诺稳定就业岗位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做到应延尽延,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五是继续做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强化普惠小微领域信贷支持考核,单列普惠领域信贷资金额度,全面下调贷款利率,为市场主体减负降成本。。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集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营造良好政商环境。

(十五)树立科学招商引资理念。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围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城区经济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做到精准招商、务实招商、诚信招商,规范项目对接、项目评审、项目谈判、合同签订、项目落实等程序,着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慎重引进不能提供就业岗位、难以形成税收效益的项目。(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六)规范落实招商引资承诺。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得作出不能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同时将承诺的投资条件以规范的法律文书形式体现。实行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督促落地项目各项政策的及时、全面落实。(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七)抓好招商项目落地服务。提高落地项目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优先保证铁西经济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和提供融资支持。建立政府与重点企业对接沟通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运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形成支撑企业良性发展的稳定用工环境。压缩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国家规定或批准外,不得另设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区外经局、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国土铁西分局配合)。

(十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个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着力加强实现创业孵化园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空间。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创业领域,着力推动下岗职工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实体型技术创新平台,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组建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战略合作,开展产业链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积极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

(十九)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组织,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基层。推进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做好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区司法局牵头)。

(二十)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要求。依法保障各类投资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公开、公正参与投资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提高立案效率。进一步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区人民法院牵头)。

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十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列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驻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公布结果。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应以省内先进地区做法为标杆,积极服务铁西地方建设。(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十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整合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筛选和查处结果反馈机制。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全区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分类整理,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举报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定性。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上报区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并在全区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单位宣传先进典型,对行政机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曝光。(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工作部署和省、州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派出纪检组政治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专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各乡镇、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营商发〔2021〕1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营商发〔2021〕2号,部署要求,部室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提振企业信心、助推企业发展,为推进全县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年6月至12月。

重点检查《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9个。

方面(共29条措施,详见《***纪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一)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动“非禁即入”政策落实、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证照制度改革、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创新人才聚集、优化招投标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二)优化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优化用水用电用气服务、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便捷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纳税服务质效、降低物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降低用水用能成本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三)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安全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立审执”提速增效、强化对涉市场主体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完善督办整改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不划阶段、不分步骤,重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补齐短板。

(一)督促全面自查自纠。各派出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半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本部门任务,逐项进行深入自查自纠,掌握政策落实进度,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纪检监察组适时对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整改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收集问题线索。6月份,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公布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督促驻在部门用好现有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按规定进行办理。纪委监委信访、案管部门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及时分办查办。

(三)开展重点检查。纪委监委各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出纪检监察组,深入问题较多、市场主体反映较为集中的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采取集中座谈、个别访谈、走访调研、暗访体验、电话询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查办。

(四)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惠企政策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对以落实优惠政策之名损害企业利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曝光。

(五)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检查工作成果。

(一)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学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要抓好综合协调,及时汇总、梳理、报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二)专项检查要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专项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各乡镇纪委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委在抓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四)从7月份起,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每月底前将开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包括部门自查情况、线索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查处问责情况、建章立制情况等)分别报优化营商环境专班,12月30日前报专项检查总结。

报告。

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xx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保20xx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乡镇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安康高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1.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国一张清单”的要求,清理清单之外的准入许可,及时清理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2.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优化、简化、细化现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工作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要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等,能简化的尽量简化。

  1.做好省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按照省市权力事项下放的安排部署,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制定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确保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到位、规范运行。

  2.组织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及时集中统一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及时与市及汉滨区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的承接。同时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简化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事项和申请材料,精简道路货运从业驾驶员培训考试。

  (三)认真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实施国家统一的产品认证制度。

  1.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

  2.加快实现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避免重复评价。

  (四)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五)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摸清备案、登记、年检、认定等部门管理措施的底数,并持续清理压减。对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六)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

  (七)再造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1.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快实现开办企业时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

  2.加快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

  (八)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持续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压缩企业注销时间。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九)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

  1.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贯彻落实《安康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在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基础上,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的转变。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在已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一半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

  3.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在已经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基础上,持续压缩办理时限。

  (十)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防止地方非税收入非正常增长、抵消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目标落实到位。

  1.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增速异常和乱收费等情况,坚决纠正违规开征、多征、预征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2.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和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3.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疫情期间中省市和高新区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认真学习研究,争取更多、更大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4.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化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十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安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2.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五大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国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

  3.在已完成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全面梳理论证基础上,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十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十三)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

  1.严格执行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付出高昂成本。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3.按照省市有关部署,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对全部疫苗流通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和公民讲诚信,自主承诺。对违背承诺、搞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1.以高新区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

  2.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3.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抢注和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十五)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快推进与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探索创新风险监管模式,建设风险监管智能化平台,实施信息归集、流程再造,实现资源共享、自动预警,努力实现风险发现更加及时、监管靶向更加精准、监管能力更加高效、监管手段更加智能的目标。

  (十六)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监管中找到新生事物发展规律,该处置的处置,该客观对待的客观对待,不简单封杀,但也决不能放任不管,推动新业态更好更健康发展。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出台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

  2.优化新业态发展环境,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允许使用规范的新兴行业用语。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

  3.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加强与各上级部门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十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率,针对群众办事来回跑、环节多、材料多、政府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对政务服务流程、方式进行系统化改革。

  1.认真落实关于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2.完善并落实“一窗受理”工作方案。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

  3.持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上门服务、无偿帮办代办以及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和延时服务等非工作时间政务服务制度,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运转顺畅、符合实际,满足企业和群众不同时段办事需求。不断创新告知承诺制、审管联动、“秒批”、容缺受理、并联办理、联审联办、协同办理等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效能。

  (十八)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确需到现场办的再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注意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改革。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推行关联事项“一次办”主题式服务模式。申请人办理关联事项时,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套表单,提交一套材料,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一网式”服务,办结后一个窗口出证,完成“一整件事”的审批服务。

  2.按照省市安排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优先纳入共享范围。

  3.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的基础上,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

  (十九)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从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出发,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压减自来水、电力、燃气办理时间,提高相关政策透明度,大力推行掌上app办事、移动支付等。

  1.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大幅压减报装、安装费用,将水电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即可办理。

  2.指导督促商业银行优化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解决银行卡解绑和异地注销难、“睡眠卡”收费不透明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快推动解决继承财产支取难问题。

  (二十)大力发展服务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1.贯彻落实加快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2.推进建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二十一)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营商环境百项诉求处理行动成果,破解一批营商环境痛点难点。

  2.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收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及时研究出台具体解决措施。

  3.学习借鉴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对标京、沪等先进地区,推广借鉴先进经验和改革举措。学习借鉴咸阳市“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宝鸡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莲湖区市民中心自然人和法人生命树等一批先进做法。推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看大厅”活动、紫阳县“五个一窗”审批服务模式等一批先进做法,并抓好落实。

  4.积极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机制,按季度对全区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十二)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和五大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紧盯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关键指标,持续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

  (二十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1.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行梯次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双创平台和载体。

  2.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

  3.进一步优化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高企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四)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加快清理修改。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

  (二十五)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

  1.对中省市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和投诉办理机制,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高效办理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定期对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进行通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入手,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锲而不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二)主动担当作为。清单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梳理分析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办法。

  (三)加强宣传督查。各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和宣传覆盖面。对社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督查工作台账,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银行业优化营商环境报告

服务理念:客户至上始终如一。

风险理念: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

人才理念:德才兼备以德为本尚贤用能绩效为先。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拥有一级分行32个,直属分行5个,总行营业部1个,培训学院3个,并在新加坡、香港设立了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等地设立了代表处。从塞北到江南,从雪域高原到东海之滨,从繁华都市到旖旎乡村,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到处都能感受到农业银行的存在。完备的网点构架,为各项业务,特别是行业性、系统性业务的开展提供了独有的便利条件。它的上市更是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因为这不仅仅是农业银行迈向世界一流商业银行的里程碑,同时也是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收官之作。而随着农行上市的完成,一项新世纪融资规模也被刷新。那么对于这一收官之作到底是完美还是遗憾,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想法。

部分投资者认为农行作为ipo有着五大卖点:

1.农行是最后一家上市的国有大银行,是一个不可错失的机会;

2.农行拥有庞大的营业网点,高于工行、建行和中行县域机构网点数量之和;

3.低廉的资金筹集成本,农行储蓄存款占比高;

4.受国家支持的三农业务,农行未来业务成长空间大;

5.股改红利的释放。

然而另一些投资者却认为农行的上市存在着诸多遗憾:

1.时机选折的遗憾;

2.上市地点的遗憾;

3.上市模式选择的遗憾。

对此我们小组通过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实习,搜索阅读相关新闻,调查中国农业银行的发展状况、上市影响,通过具体分析预测该银行未来前景。

(一)调查方法说明。

本次调查我们主要采用深入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搜罗该银行多方面信息加以整理归纳,抓出重点,通过分析对该企业的总体情况做出评价。

(二)调查目的。

了解农行的具体经营状况以及它上市后的改变、优缺点及影响,预测它未来的发展前景。

(三)调查对象。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主要针对其上市之后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及上市所带来的机遇和危机。

(四)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农业银行的主营业务、中间业务、财务报表、商业模式、经营管理、新闻时事、股价走向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经过我们深入农行内部实习了解到,与其他三大行一样,农行系国务院直属单位。它的主营业务也大致和其他三大银行相似,主要包括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

人民币业务:各种存贷款业务、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结汇、售汇、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信用证、跟单托收、光票托收、咨询见证、居民因私购汇、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和外汇汇款等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实施人才强行战略,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人力资源激励与约束机制。在这一战略的引导下,中国农业银行成为了中国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最齐全的银行。服务业务范围覆盖了全国的城市、乡村,并通达全世界。服务对象囊括了所有行业和各类用户。服务的手段不仅包括柜台服务、上门服务等传统方式,还推广了“95599”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高科技手段。除了常规国内国际金融产品以外,还为客户在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架设了沟通桥梁,并延伸到社会经济领域的各个角落。除此之外,农行还可以利用营业网点到县的优势为行业性、系统性客户提供"一揽子"理财方案。而金穗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目前,发行的金穗卡品种有金穗贷记卡、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借记卡和金穗国际借记卡。“金穗卡”以先进的电子化手段为依托,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走进了百姓的衣食住行,成为不可或缺的支付结算手段和理财工具。20xx年以来银行卡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场份额显著增加,产品功能日趋完善,各项业务指标增势良好,经营效益成倍增长,银行卡发卡量、存款余额、跨行交易量均居同业第一。

通过更进一步查取资料,我们发现农行与其他三大行相比在吸存方面优势较为明显:负债业务规模同业领先;较高的个人存款占比提供稳定增长的存款来源;活期存款占比较高;存款成本在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息差在四大国有银行中仅次于建行;拥有可比同业中最低的贷存比、非政府信用类债券占比、债券投资久期和中长期贷款占比,以及最高的活期存款占比,长期看,息差改善空间高于可比同业。

我们查阅了农行xx年的年报发现:

xx年,农行的个人存款占比达到58.2%,是大型商业银行中最高的。同期,农行的活期存款占比55.5%,也是大型银行中最高,另外还有16.7%的存款也将在3个月内到期。从存款结构上来看,农行存款主要以个人存款为主,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从期限上来看,存款主要以活期存款为主,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

xx年,农业银行全面推进业务经营转型,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力持续提升。农业银行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城乡联动优势。农行总资产88,825.88亿元,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1.3%,其中各项存款74,976.18亿元,各项贷款41,381.87亿元,资本充足率10.07%,不良贷款率2.91%,净利润650.02亿元,较20xx年增长26.3%,净利润增长率居四大行之首。

净利润的高速的增长,这当然与农行的经营模式分不开。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农行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第一,规模、品牌强大。在国内,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为广大客户所信赖,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特别是农业银行与“三农”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与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其品牌与信誉受到广大农民的青睐。在海外,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并在新加坡、香港设立了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等地设立了代表处,近年来多次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第二,网点、网络覆盖面广。农业银行拥有近3万个机构网点,居全国各大银行之首。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业银行都有支行,这是农业银行以外的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不具备的。同时,经过多年努力,依托信息技术,农业银行所有网点基本实现了网络化,把巨大的网点优势进一步提升为网络优势,拥有大型银行中覆盖范围最广泛的销售网路和最高的经济发达地区网点渗透率。依靠网点、网络优势,农业银行能为所有城乡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信息化建设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行自xx年以来连续5年获得“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提名,并连续5年跻身“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前列。这标志着农业银行的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了较强的科技优势和商业价值。

第三,横跨城乡、客户资源丰富。从城市到农村,农业银行有最广大的人脉资源,特别是具有农业产业化客户群体资源优势。且农行是县域金融领域的领导者,这将是它最为核心的中长期优势,因为县域金融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存贷差也好于同行水平,还享受若干政策优惠。同时,农业银行及时、安全、高效的资金汇划系统可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服务,吸引了大批优质客户。

然而,农行的经营模式也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稍逊色于同业。尽管公司资产质量在过去3年中处于逐步改善阶段,但相较同业仍旧稍显逊色。县域贷款、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贷款质量的变化趋势、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房地产贷款质量仍需要农行密切关注,是农行的潜在风险。目前公司拨备覆盖水平尚低于同业,信贷成本短期仍将维持高水平。

第二,历史包袱沉重。农行与其他三大行不同,由于历史原因,承担了相当大部分与历史有关的政策性业务,与农村金融体系紧密的联系。政策性业务严重制约着经营结构的调整,使经营管理更为复杂。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创新创业需要适宜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连锁效应”,能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汇流聚集,形成强大力量,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去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逐步实现协同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和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通过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融合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有力提升政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了做好对该项监督的针对性和连续性,今年,区人大财经委组成专项监督调研组,在张德祺副主任的带领下,开展了深入的监督调研,先后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结合大调研大走访,深入企业了解本区“一网通办”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好该项工作做好准备。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一网通办”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xx年以来,区政府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并于去年全面启动“一网通办”,在推进线下“一窗”和线上“一网”的同时,逐步打造“1+12+x”的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整合资源,打通数据关。

推动政务数据在线上的互联互通,建成全区统一受理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率先完成全区56家单位网站规范整合,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运维、数据共享、安全共建”的集群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务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实现审批服务“三个100%”。全区354项审批事项100%接入“一网通办”平台,284项涉企审批事项全面实施网上预审和快递服务,167项个人服务事项100%“全市通办”。

(二)梳理机制,打造流程关。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线下不断推进“一窗受理”,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建立“不进驻中心负面清单”,避免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的情况。整合受理窗口,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建立了“一窗受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功能升级,探索实施“主题式服务”,由办理一个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升为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首批已上线的有开药店、开餐饮等8个主题套餐,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优化延伸,打响服务关。

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优化调整和拓展延伸。通过跨前一步,提前服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部门内部实施“一审一核”,简化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内部审核时间,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创新探索了免费代办服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项目代办服务。创新制定窗口效能建设正负面清单,规范窗口服务要求。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通过多措并举,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获得感”。

二、推进“一网通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一网通办”工作的全面启动实施,全区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企业和百姓办事更加便利。但是与市场的需求、企业的诉求、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调研中反映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网通办”工作涉及政府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调研中反映,虽然各部门都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一是机构改革以来,由于线上线下各办理环节变化过快、过频,老的办法尚未完全学会,新的又来了。因此,随着工作职能的逐步交接运行,有的还不能迅速适应相关的业务办理。二是办理流程仍需进一步优化。有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到线上时没有相应的优化,相当于是线下流程的复制版,办理效率与线下流程相比没有明显的提高。三是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存在“信息孤岛”、信息共享不足等现象,在跨部门的衔接上有待完善,有些部门之间的系统在线上还不能做到无缝衔接,需要通过线下对接才能完成流转。四是受上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约,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实现审批提速提效的空间有限。

(二)代办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xx年,我区创新探索了免费代办服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代办业务提供了队伍保障。但是由于代办业务的专业性较强,且涉及政策的领域繁多,尤其是建设类项目审批事项,区镇两级117名代办员中绝大多数是由过去的招商员转调而来,这些人员无法快速熟悉掌握不断翻新的工作流程,加上代办员大部分为兼职,精力不够,还有部分代办员电子化应用水平不高,无法辅导相关企业操作应用,“店小二”的`作用发挥有限。

“一网通办”是xx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抓手。从“一网通办”延伸到优化营商环境,调研中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政策多落地难。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出台,新点多、干货多,但真正能落地的占比并不高,有的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有的缺少透明的操作流程,有的是横向部门间步调不一致,从而出现执行政策打折扣现象。二是受相关要素制约,部分办事项目卡在某个环节而无法顺利办理。如在“198区块”内新建改建投资项目,一般都要按“特事特办”才能办成,有的主体项目办成了,配套项目难于着落。三是对承诺制办事企业不守信增加事后监管难度的问题有待破解。政府办事项目放得越多,配套服务就越广,监管难度就越大,当前明文规定实施承诺制和备案制的办事事项,一旦遇到涉事企业不守信,相关部门的事后监管难度会成倍加大,这一矛盾有待破解。

三、意见和建议。

“一网通办”是“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的有效途径。区政府必须常抓不懈,进一步打响“一网通办”品牌,做实“一网通办”内容,真正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营造我区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网通办”不只是某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全区各部门共同参与。区政府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一要加大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市民的知晓率,帮助企业和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流程,使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二要强化绩效考核,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企业群众的感受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三要着力加强工作部门队伍建设,本次机构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部分职能作了新的调整,建议区政府既要配齐配强对应的部门力量,又要无缝衔接工作职责,强化对窗口服务人员,特别是代办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工作机制。

要加快推进部门内部职能整合归并,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为“一网通办”提供线下支撑。要结合新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即将启用的契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不断提升政府窗口的集成度和服务质量。要区分线上线下不同的特点,进一步优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承诺时限,精简审批证明材料,切实推进新增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及新增的100项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在本区域落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要切实推进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充实完善全区政务数据信息库。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努力实现更多政务数据资源的全域共享。要加快电子证照的实际应用,逐步取代纸质证照的使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要根据工作一线反映的问题和需求,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实际,了解倾听群众和企业的真实感受,着力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方便办事上下更大功夫。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店小二”意识,突出服务优势,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做到政府服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形成服务优势。针对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细化政策,结合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优化举措,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把握好项目前置审核的度,加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主动对接企业税务发票升级,为企业危废品和工业废料处置提供便利,优化“一网通办”中的法人认证必须活体、相关证件无法与公安数据对接和每天申报时间较短等问题,推出个性化的专项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协调处置机制,提高诉求处置效率,努力在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上迈出新步伐、在提升办事便捷性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2年,常州新北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品牌引领、科技支撑、系统集成”,在江苏省首推“秒批秒办”“拿地即开工”审批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被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要情》和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刊载推广。在江苏省工商联最新发布的江苏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新北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总体得分位居全市第一,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等全部一级指标以及13个二级指标上均拔得全市头筹。

“拿地即开工”助力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四证五书”齐发,实现“拿地即开工”,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打造最省心、最便捷、最高效的重点项目服务模式,项目审批优化升级。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区住建局、不动产交易中心新北分中心等多部门组团合作,共同推进,创新性地通过“前置”“并联”“容缺”等模式确保项目落地不断加速,机构机制协同有保障。

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上水平。围绕先进制造业强区战略,聚焦全区重点发展的“两特三新一智能”制造业集群,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成为“小巨人”企业,做到政策扶持全覆盖,为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022年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6家,省级48家,市级52家;新增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6家,省“千企升级”在库企业总数突破800家、占全市比重超1/4。

迎接民营企业“智改数转”新时代。围绕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重点布局,建场景、拓模式、强应用,以“智转数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再添新亮色。利用工业互联网+腾云驾数,企业上云跨越发展。依托华为云常州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企业触网上云方兴未艾。2022年新增省五星级上云企业3家,四星级上云企业88家,三星级上云企业78家,新增星级上云企业总数位居全市第一。

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精准了解产业和企业动态,建立产业链企业监测机制,结合全区发展方向,调整建立了“两特三新一智能”重点企业监测库,形成指标异动预警和诉求即时反馈的“双向互动”机制,全区1000余家规上民营企业实现全面监测。全年走访企业超800次,深入摸排企业需求超500项,第一时间发现企业的运行问题,第一时间解决企业的痛点和难点,化解企业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牵头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营中的各类问题300余个,帮助企业发展“上台阶”。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1-。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4-。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5-。

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7-。

县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方案

近两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不懈改善营商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发展电子政务、监督权力运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区以服务便企利民为导向的政务环境已见雏形,政务服务环境有所改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完善营商环境制度和工作措施。区人民政府召开了xx年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对全区作风建设,特别是优化为民服务与营商“两个环境”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以确保“两个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制定了《改进工作优化“两个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针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17个部门,26个窗口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窗口部门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进行通报公示,并与进驻部门审批科长签订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承诺书》,通过制度约束,营造“两个环境”良好氛围。对16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要件、时限的再梳理,同时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制度汇编》手册,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逐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利用“xx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管理平台”,同时建设微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全面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制定出台了《xx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xx区项目招商落地引荐人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xx区招商工作、争取资金、扶持服务企业培植税源收入任务考核办法》,确保优质项目在xx区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与企业主动联系,收集审批过程中需要市直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邀请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召开项目审批推进会,进行审批科长“面对面、一对一”答疑解惑。全力加快铝业园区项目审批异地受理点建设,目前大厅建设、管理制度、事项汇编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拟于近期有关部门入驻铝业园区大厅。

(一)重视程度不够。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看,我区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区人民政府在重视程度、政策帮助、资金支持等方面做的还不到位,例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的落实及时性不强,人社、教育、科技、房管等部门在营商软环境工作上还需发力。

(二)政务服务政策宣传不到位。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及时对当前有关营商建设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研究,也没有对国家及地区的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在企业手续办理、项目引进落地、要素保障协调方面都存在服务不到位、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对我区的百年老店,自治区、市级的名优产品,非遗项目内容,商务、文化等部门没有在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积极广泛宣传,以提高我区传统优秀品牌在全市、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三)政务服务质量不高。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与企业的协调沟通方面做的还不够,企业在审批、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帮助解决,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服务理念及态度还需提高。企业项目落地、产业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所需要的基础配套设施,例如水、电、气等基础保障方面,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细化的不具体、解决的力度不强,服务的方式、水平、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高效、便捷的政务办理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四)简政放权的程度不高。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的不配套、不同步,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仍显繁多,例如规划和国土等部门,每次企业审批不止跑一两趟,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同时,审批和监管流程界限不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造成审批困难,影响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力度不强。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虽然建立了网上和app政务服务平台,但是功能不健全,只能查询办理程序,政务审批系统使用率低,没有真正实现网上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区人民政府要从我区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分析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从清明的政治环境、有序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大气的文化环境等方面,全方位的进行科学规划。要学习和借鉴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的经验,加大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对我区营商环境有关的政策、制度、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适应当前发展的形势要进行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应予以修改或者废除。要在政策宣传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全方面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深入了解国家及地方的优惠政策、服务政策、审批政策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各职能部门间要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加强沟通,推进信息、数据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的'引进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保障能力。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我区企业的现状,在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抓住招商引资新项目与现有企业的需求重点,转变服务理念和态度,积极想办法解决我区企业发展遇到的瓶颈,通过定期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现场办公等措施,有针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引进项目的快速落地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要努力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对接的平台,帮助企业第一时间获取科技信息,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和优秀人才,在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有效融合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不断推动企业成功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要加大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特别是要解决好铝业园区水、电、气、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完善商业综合体、职工公寓、文化体育、学校、医院、交通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营商公共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及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让企业安心落户,让人才踏实创业。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多样化需求,积极协调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让企业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条件,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为企业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四)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管理制度。区人民政府要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拓宽简政放权程度,特别是国土和规划等重要审批环节,要明确审批和监管的界限,要确定先审批后监管的流程制度,主要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难题,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在监管中严格强化管理措施,把事前监管的重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过制度的优化,服务的跟进,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涉企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树立大局服务理念,让企业办事便捷,让企业家办事顺心。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服务综合效能。区人民政府要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大厅等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及职能进行认真梳理,确保把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逐步实现入驻数量最多、办理事项最全、办理效率最高、办理质量最好的服务大厅,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推进网上大厅业务事项延伸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进一步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整合配套功能,让平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逐步形成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网上办理为载体,两者互相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要积极争取与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