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一种艺术作品,它能够引发读者的共鸣并留下深刻印象。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通过这些作品的欣赏和分析,可以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古今中外,有多少传说太阳与月亮的故事,什么“天狗吃月”,“夸父逐日”。
而今天,就在我们伟大祖国年满60周季。大自然也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它绝少稀贵,三五百年才形成一次,它就是大自然的奇特景观——日全食。
日全食的到来正在慢慢来临。清早,我背上书包,咦!怎么包里多了一样东西,哦,原来是父亲为了让我看见日全食形成的整个过程,特意买了个护目镜。当然!父母也不例外了。
来到学校,同学们个个全副武装,什么都准备齐了。都戴着护目镜得意洋洋,仿佛自己变成了大老板一般。
上课时,有的同学只关心着窗户外面,注意力都分散,无心向学。老师见了见此情形,无赖的说:“现在认真听讲,等会儿有时间看!把你们看个够!”我们一听,顿时一片欢呼,说实话,这句话比钻石,黄金,时间无数珍宝都吸引我们。就这样,同学们看的不看了,想的不想了。教室里只有老师的讲话声,学生的回答声。一节课就这样有趣的过去了。我这才知道时间是这样的快!
这些小天文爱好者个个心凉了一大截。我突发奇想,为什么不去学校的制高点去看一下?说干就干,我约了几个好友一同爬上了楼顶,坐在梯口,戴上眼镜,品味般的欣赏起了太阳来!
太阳慢慢浓缩,慢慢变小。一点点的消失着。只剩下一小团时,我们几个激动的数着倒计时:5~~4~~3~~2~~1~~0!
啊!美丽的太阳!你终于被月亮所遮盖了,百年的奇观终于呈现在了我们面前。下面操场上的同学们不由得欢呼、雀跃、鼓掌、歌唱!真美,太阳。天空刹时间暗了下来,如同黑夜一般。星星看着热闹也露了出来,黑茫茫的一片中,除了几点星辰外,只剩下一个十分显眼的光环,它,就是太阳的余光;它,就是日月星辰的结合体。
我沉迷在这“夜色”之中,突然,眼前一片光亮。我再次戴上眼镜!什么!太阳与月亮开始分离了。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我有幸看见了先人们未见过的景象。随着日全食的结束,我也该上课了。
在回教室的路上,我心中的余情还在,不舍的心还在回荡,激动的心还在燃烧!相信吧!我们还会再一次重逢的!
听说有种缘分,能把两个不同地方的不同两个人相遇。感谢这种缘分,也让我遇见了你。或者也应该说感谢你的存在,让我在已过去炎热暴躁的夏天有了你的凉爽,在这个稍许寒冷的冬天有了你的'温度。即使,现在已经放了假,不能见面。
我来淡淡地说一说……。
刚到宿舍。第一次见到的宿友,同班同学,便是你。人生第一个见面的宿友。你看起来很温柔。对,第一感觉就是你很温柔。
起初,我与你类似有点小尴尬,很少交流,毕竟我们两个人都不是那种没事就自来熟的人。时间过去两三个星期,我渐渐与你一起上学放学吃饭。只是就差一点了,就是我坐在第二排,而你坐在第六排。不能一下课和你讲话,上课无聊时和你递小纸条,不能和你一起去上厕所呢。这也让我们也有过一点小争执,你不知道我偶尔会因一些事情只好再拖好几分钟,让你等得不耐烦呢。好吧,你并没有不耐烦过。是我生气你的动作有时会有点慢……每次看见你在等我的时候,你总会傻傻地发呆。我喜欢发呆,你也喜欢发呆。有时候,我们就一起什么都没说,发着呆,坐着。
一个学期过去了,彼此都老熟了。发现彼此有一样的爱好。喜欢看动漫,我就拉着你一起讨论动漫,就如我们之前在宿舍里讨论过《大鱼海棠》,为什么女主椿会喜欢只是救过她一命的人而不喜欢那个默默在她后面帮助她爱着她的湫呢?我们也一起讨论过《你的名字》《声之形》《兄帧返取…我们也喜欢看漫画,你喜欢看《怦然心动》,我喜欢看《贫穷父女》……我和你都喜欢一起追剧,都是佛系,有着懒癌的人。
时间着急着,冲刷着,让人猝不及防。你选择了理科,而我选择了文科。下个学期即将到来的分班。好像,再也不能和你一起上下学了。
就在前几天,和你手牵手,看着手机app“百度地图,”左走右走,走到脚酸,终于走到想到的目的地。有时候,就这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多好,最好是能和你一起。
刚刚好,能和你相遇。把你带来的那份温暖,带给我的点滴回忆放在我岁月的章节里,等待着未来有一天,它将成为我永远的怀恋。
明媚春天的阳光下,照在你发梢的点点闪光,让你变成那神圣与优美的女神,我愿抛弃所有世俗,跟随你的步伐,寻求爱与幸福的彼岸。
既然相识,为何不能相恋,在这短暂的生命里,呵护与爱护你的使者,我希望会是我,让你在这繁杂的世俗间,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鸟儿的鸣唱,为这美丽的相遇奏出欢快的乐章,温柔的风,伴随着你的影像,吹进内心的最深处,因为那里充满柔情与温暖,只有在那里才不会让你这坠落凡间的天使感到孤独与寂寞,享受这充满柔情的温暖。
我,一个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并且成绩一般,人品一般,相貌一般,身材一般的普普通通的大三女生。他,一个对什么事情都特别专注认真,并且成绩优等,人品优等,相貌优等,身材优等的注定不平凡的大学校草。一个注定要将这两人牵扯到一起的昏暗黄昏中,我迈着小小的步伐,轻快地抱着一本小说书,准备回家中。
就在这个时候,和那些恶俗小说里的'情节一样的事情出现了,也无法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几个虎头虎脑的小混混围着我转,我暗道一声:不好!今天自己不会出门没看黄历吧,真糟糕!!就在他们离我越来越近,眼神越来越不堪的时候,对于我来说,一个天使出现了!如刀的短发,冷冷的侧脸,笑起来却如同三月阳光般绚丽耀眼!我略微思考了下,这才想起来这是和自己同一届却不同命的若颖影院大学的掌门人(也就是将来一定会做明星的),而且一定还是校草aaaa……问问为什么知道他?那是因为,校庆会的时候,他发过言嘛!也真是把我那几个宿舍的小闺蜜们,迷的不要不要的!唔,虽然自己也有一点小心动,但是,还是要有点理智滴,这样一个男生怎么会喜欢我这个什么都一般的女生嘛!
正当我微微走神的时候,颜值爆表的他便已经快速地把那几个想轻薄我的小混混给撂倒了。我立马狗腿似得凑到他身边,微微挪动了唇,脸上浮现出几多红云:“那个……谢谢。不过,你还会跆拳道。?”他微微弯了弯唇角:“会一点,下次晚上不要自己出来了,嗯?”听到他最后轻轻地闷哼声,心瞬间化成了一滩软水,眉眼微弯:“知道了……”
一首歌曲会想到你,一些字眼会想到你,一篇文字会想到你,一部电影会想到你。
犹记得第一次看见你,在《history》的mv中,只一眼,便万年。然后开始了解你,了解exo这个组合,我喜欢喊你的名字,鹿晗,尾音轻轻上挑,如此舒服。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语形容你的模样,似乎除了完美之外再无其他,你的眼睛圆圆的,在看向镜头的时候总是会发出细碎的薄亮,灿若繁星;你说话很温柔,语速慢吞吞的,总是喜欢用“完了以后呢“作为每句话的开头,然后迅速终结话题。
现在的你是舞台上的小王子,在灯光的照射下放出无与伦比的光芒,一举一动,都紧紧连着我的心,可我知道,你外表的光鲜亮丽决不是这样简单就获得的。
在韩国sm公司做练习生往往一做就是几年甚至更久,坚持的了就留下继续练习,坚持不住就离开,很多人耗费了大把青春和努力,却因为太过辛苦而放弃,在别人看来,你被星探发现是幸运,但我知道你是为了梦想在努力,为了未来在拼搏,汗水洒过,泪水流过,受过伤,吃过苦,想过家,可这对你来说什么都不是,因为是梦想,所以一直在坚持,打拼,多少次想放弃的时候你一定会对自己说:“呐,鹿晗,你既然来了,又放弃算什么?这不是梦想么?别人都可以练习那么多年,你来了几个月就放弃和别人比起来又是什么?“暗暗想过以后的你,又会重新抬起头,一日复一日的练习。
终于有一天,你出道了,站在舞台上的你,带着些许紧张些许兴奋,更多的是自信和对未来的憧憬,你为支持你的粉丝们唱完一首又一首歌,跳完一支又一支舞,精疲力竭,大汗淋漓也无所谓,因为这是你的梦想,终于实现的梦想你会对粉丝温柔的笑,哪怕拥挤哪怕受伤,也一样勾着嘴角,笑出世间最美的风景。
就是这样的一个你,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沦。鹿晗,我不知道哪一年会不会是世界末日,可我会一直陪着你。
鹿晗,我不知道你会在中国呆多久就去另一个国家,可我的心会随着你。鹿晗,我不知道这世界有多少喜欢你的人,可我是真心在爱着你。
鹿晗,在看得见的地方,我们的眼睛和你在一起;在看不见的地方,我们的心跳和你在一起。未来是个不可预知的东西,它形同虚设,它难以琢磨,但我想说,不管未来怎样,我都会喜欢你,支持你,不许诺,不发誓,只要是你,只要你在,我便不会放弃。
鹿晗阿,请一直坚持的走下去,用自信和微笑,过好每一天,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始终坚信,总有一天,你会褪却如今的青涩,和exo的其他成员一起,站在最高的舞台上。在这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你,你教会我努力,教会我坚持,也教会了我爱……我不怕未来有多可怕,因为只是想着你,我便战无不胜,你给了我力量,给了我希望。
相遇是一首诗,诗中有欢声笑语,也有悲情愁绪;相遇是一首歌,歌中有高昂激越,也有轻柔含蓄。正是相遇,让人生色彩斑斓。请以“那一天,我与____相遇”为题写一篇记叙性文章。
要求:
(1)在文体的横线上填入恰当的词语,并将题目写在答题纸上。
(2)文章不少于600字。
(3)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
那一天,我与美丽相遇。
这是我第二次回到老家。第一次似乎是很小的时候,几乎没有了印象。我跟着父母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这个坎坷而秀丽的山村,漫山遍野地都是青的树、红的花,耳边响起的啼翠声清脆悦耳,将我一路上的不满与抱怨尽皆散去。我决定找机会好好探寻它。
忙碌了几天后,我终于有了独自冒险的时机。我带着草帽、水壶、一个袋子以及一根长长的木棍上路了。来到山林间,只见被村民们踩出的道路两旁都是红的、黄的花,灌木丛丛,偶尔会看到一只谨慎的野鸡一边叫着一边快速地飞奔而过。我从未见过跑得这么快的鸡!真有趣!越深入山林,道路就越窄,可能是村民们甚少往来的缘故。但最偏僻的地方风景就越美丽。我循着先前听到的水流声渐渐远离了那条道路,没多久便看到了一个低矮的小瀑布和一汪清凉的潭。一条安静流动的小溪从潭的一侧伸了出去,目光望去,溪流蜿蜒,溪水清澈,凉爽了这个热滚滚的夏季。
其实这也许还不能称之为瀑布,水流顶多是从几块高耸的石头往下落,汇到一潭中。但我爱她珍珠般白玉的水,爱她那经阳光照射而现的小彩虹,爱她那静静默默的孤芳自赏。她的美未经人工雕琢,美得自由,让水边的花草、水中的游鱼都悄然沉醉。它们是如此眷恋她,而她又是如此的仁慈——那围成半个弧形的花草生机盎然,似乎比别处更多了一份润泽和欢畅。
那个下午我就在这里的安谧下洗涤自身,仿佛天地间只有那入目的美丽。这美丽让我看到自己,并将陪伴我共度今生。
那一天,我与夕阳相遇。
考试接二连三的失利,已让我无法承受。迎着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如有阴影1。
罩遍全身,独自回家。
本来已对这次考试胜券在握,却不料又被命运女神嘲弄。
说好的,回到家就给爸妈打电话报喜讯,却迟迟不肯在电话上按下那串熟悉的数字号码。
怪谁?似乎只有自己。
我再次拿起电话,按下十一位阿拉伯数字。
“嘟”电话只响了一声,便被接了起来,可以想象,电话另一头激动的脸庞与期待的心。
虽然妈妈掩饰得很好,但我还是听出了她安慰的话语中,带着失望。这让我再次感到:我失败了。
要出去走走吗?我问自己时,手已经推开沉重的防盗门,让我的身体迅速暴露在光下,突然感到一阵强光,我感到了瞳孔剧烈收缩时的痛。
再次恢复视觉时,光线柔和了不少,和煦的、橙色夕阳照得我的身体好像突然透明。
橙色夕阳穿过身体。
这一切让我再次清醒过来,重新思考。
是的,想考好的心态与紧张的复习使我麻木,感不到温暖,使我错过了许多美好的东西。但,我和橙色和煦的夕阳相遇了。
青春的我不应为了一个小小的挫折,放弃快乐的日子。
橙色暖光填满身体,如烟霾的烦恼在夕阳的暖光中融化,消释在橙色的暖风中。
2
那天,那早晨天气灰灰。
如此的天气压得我透不过气。
沉闷的心情流星踏步走进办公室。
绿色沙发,一男一女。
红色的外表,净白的脸蛋,我轻微一愣。
你抬头那刹那,我深深被你犹豫的眼神给沦陷。
我无法表达那时的心情,如若我低沉的世界被你净化光彩。
如仙如梦,温馨灿烂,我心跳快速。
短暂的对眼,我叹息华丽转身。
很久很久,我没有如此的感觉。
那不是一见钟情,那是一种感觉,一种喜欢在发芽。
香烟麻醉不了我的思念,像雨轻轻地来,温柔地闯进我已经封闭的.世界。
因为相遇,我伪装感情,假装冷酷避开你视线。
因为喜欢,你转身消失,我却再次寻找你视线。
因为失落,我脆弱悲伤,无法承受你拒绝表情。
也许加可能,埋葬了我对你喜欢。
一句要考虑,断灭了我热情的心。
冰冷的婉拒,淹没了我失落眼泪。
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告白。
换回我伤不起的感情。
彻夜相思竟思念,独恋月月得拒绝。
无法证明,心儿就快破碎。
断桥流水,相思藕断丝连。
一厢情愿,悲情失落黯然。
我和你相遇,是不是老天再开玩笑。
我和你相遇,是不是注定是个缘分。
我和你相遇,能否延续爱情的约定。
莫忘相思,秋风相识,月下温心,携她之手,林见恨晚,青闯未来,恕情一世。
老来相伴,携手一生,不知可否,是否徒劳,一未知数,单面情愿,柯南一梦。
痴情绝情,凄美悲情,失落幻灭,相约无情,空梦一场,点烟化悲,空空欢喜。
灰色灰掉痴情,却挥不掉喜欢。
灰色葬送爱情,却葬不去思念。
我和你相遇在灰色,终究成就一场灰色恋爱……。
流水过往,一去不返,可为什么总是在悲伤惆怅的时候,会无法抑制地怀念从前。曾经对天发誓,分手了就不会回首,更不会留恋。可是为什么?在这闃静的夜晚,依然无法忍受相思的煎熬,忧伤的敲打着泣血的文字。
你好吗?紫宸……。
现在的我们已经很久不在联系,可,爱你的心从未离分。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为啥,心痛的心依然不肯把你忘记。回首曾经的朝朝暮暮,就像海水把我淹埋。听着忧伤的音乐,受伤的心为何依然无法得以释然。
爱的越真,痛的越深。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所有的付出最后换取的却是泪痕。你曾经,说,我是你今生最爱的宝贝,你曾经,说,我是你今生定要娶的人。可,为啥,你我,最终放弃了我们的爱情。
为什么?曾经柔情似水的你,却变的这般残忍,曾经渡口撒下的唯美过往,依然荡漾在我的脑海,久久无法从记忆中抹去。
秋风萧萧却充满了丝丝凉意,在这个风和日丽的秋天里,紫烟,却像那随风飘落的枫叶,离开了树的身躯。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而我,却带着满身的疲惫要远离。秋天,有了金色的点缀显得异常的华丽,而夏天呢?却褪去了赤色的火焰,带着秋天的祝福,漠然的消失在灰色的世界里。
回忆,总是无时不刻的冲击着我的脑海,让心伤在一次燃起。夏天的闷热总是会给人平添一种郁闷的压抑。炎热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热度,而传递到紫烟的冰凉世界里。
紫烟喜欢灰色的世界,因为那里才可以找到自己的安宁。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也许,只有在那暗淡无光的世界里,才可以让自己安心的睡去。是,那个午后吗?是,你吗?带着春风的暖意,让即将哀朽的枯木注入了春的气息。
那天,雨后的那个下午。紫烟屹立在窗前,手握红酒细数流年芳华。突然有一只雄鹰,像一个白色的天使降临到她的窗台,带着他那赤诚的热情,诉说着莲的心声。
你向往自由,所以一心向善,努力让自己脱掉尘世的阴霾,变成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
你说,如果我们是两只小鸟,你定会带着紫烟远离这个钢筋水泥的都市,去那幽静的森林里,尽情的高歌,尽情的舞蹈。你说,如果我们是一对鱼尾鱼,永远离开喧闹的红尘,嬉笑在长河。
莲的心声包含着彼此的深情,诗行里有我们心灵的感动。咖啡里飘散着未流失的香甜,芙蕖晶莹的项链,也因为你的离去而变成了泪水涟涟。苦涩的回忆总是能够勾勒起紫烟的心事,赤色的回忆里,为什么?依然保留着你的足迹。
二
秋雨再一次,无情的袭击着整个小城,灯火不兴,死寂一片,心情的低落总是牵引着紫烟的心伤。走到窗前拉开白色的窗幔,看着冷雨敲打着寂寞的窗台,心情也因此消沉到了极点。
在这个秋雨绵绵的夜晚,有谁会在意北国的冰川,有一颗炽热的心,在牵挂着江南的风光。北国的风啊!是否,愿意带着我的思念与牵挂,去那烟雨蒙蒙的江南,去那,美丽如画的西子湖畔,见见我的心上人。
在这寂寞如风的夜晚,微弱的灯光拉长了我凄凉的背影。聆听冷雨的声音,心绪却随风而飘荡。带着缕缕忧伤,化作一只相思鸟,飞向那江南的梧桐树上。没有歌声,没有心灵的对唱,只有默默的守护与无私的瞭望。
走在慢慢的爱情长廊,不知何时已经爱上了自己的寂寞,你是否也爱上了我的忧伤。初夏的脚步已经远去,秋的来临是否代表你即将又一次要把我遗忘。看着美丽如画的香山,红红的山头却衬托着我的悲凉。
灵感全然尽失,因为你离开了我的身旁。唯美的诗句,何时才会把你的心灵点亮,我不是水手,所以不会荡漾在海洋。我也不是那迷途的羔羊,所以不会离开你的家乡。
如果,我是那座灯塔,我愿意用孤独,换取你的心伤。如果我是那颗明星,我愿意用自己的光亮,为你指引方向。如果,你看到了我眼中的泪光,那是因为我的心在为你荡漾。
听着,忧伤的旋律,不知道何时已经爱上了自己的忧伤。明明是曾经发誓,不会再回首,不再留恋。那,为何却又滴濹成伤续写伤痛,难道真的是,自己爱上了自己的寂寞与忧伤。
十月的季节总是荒凉的,微凉的风吹在疲惫的身上,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伤痛。看着枯萎的叶片凌乱的飘零,像极了找不到归家的幼童。有人说:“叶子离开了树,是树的无情,还是风的残忍。”其实或者都不是,是叶子太累了,是树太乏了,是十月的秋天太寒冷了。
与你若只如初见,何须感伤离别……。
第一次和你相遇,我的内心激动不已,涌荡不停。今天小编就来分享第一次和你相遇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你是春天,第一朵花开。
——题记。
你是春天,第一朵花开。当树上、花园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你会感受到“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的繁密的花。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春天的花是多么美,就好像一块花花绿绿的毛毯。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春天的花是多么令人陶醉,在花海里,你会像迷路的小孩,失去方向。到那时候,你才会第一次遇见,春天的花开。
你是夏天,第一株草绿。微风中轻轻摇着的鲜嫩可爱的小草,在强烈的夏日下,散着那专属于青草的清香。它们肩并着肩,自豪又骄傲地抬头,面朝蓝天,面朝那不太温柔的阳光。它们比着、赛着,一个比一个窜的高。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夏天不再炎热了,绿草带来了清凉。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绿草变长了,比掌还长。到那时候,你才会第一次遇见,夏天的草绿。
你是秋天,第一场金雨。沥沥的雨,密密的雨,像一层烟,像一层雾。雨中,红色的、金色的叶子,在有节奏地合奏“吧嗒、吧嗒……”“滴答、滴答……”那是大自然的乐章。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秋天的雨,就像一个音乐家,谱写生命的乐章。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秋天的雨景,简直就是一幅泼墨画。到那时候,你才会第一次遇见,秋天的雨落。
你是冬天,第一缕寒风。当街上,都没有任何杂音,当街上,都沉默寂静,当人们,都行色匆匆,当人们,都裹紧大衣。冬天的第一缕寒风,吹开了腊梅。冬风,百无聊赖地奔跑,漫无目的地巡视着。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冬风,才是真正的孩子。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冬风,其实很亲切。到那时候,你才会第一次遇见,冬天的风飘。
微蓝的天,缕缕的雾,地上坑坑洼洼的小水沟,映出我的面孔,望着,望着,我笑了,面对着:
第一次遇见生命的我,我笑了……。
我想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相遇,偶尔乍喜,交流,再擦肩,又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于是就在六年前的这里,我遇见了你们,我亲爱的同学和敬爱的老师。在六年的朝夕相处中,我们在一起碰撞出多彩的颜色,每一件与你们一起欢笑过的事都令我难以忘怀。让我记忆幽深的是每当下课后同学们说说笑笑的身影,我总坐在座位上环视着教室里的每一个身影:high歌张一豪在展示着自己的歌喉;匡威和王卓海在掰手腕;张嘉璇在黑板前写数学作业;书迷郭思维还在看着书;李心语在跟同学说笑;张茗淇和曾俊植正在吵吵嚷嚷…就像一曲快乐的交响乐。我还记得赵老师对我的循循善诱,小时候,我不爱发言甚至自卑,赵老师总会叫我去办公室谈心,并鼓励我要积极发言。到上课手却沉重地举不起来,可赵老师从未怪过我,总报以一个微笑,那微笑像一股清泉滋润了我自卑的心田。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语文,爱上了写作文,更爱上了这位语文老师。
我,一个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并且成绩一般,人品一般,相貌一般,身材一般的普普通通的大三女生。他,一个对什么事情都特别专注认真,并且成绩优等,人品优等,相貌优等,身材优等的注定不平凡的大学校草。一个注定要将这两人牵扯到一起的昏暗黄昏中,我迈着小小的步伐,轻快地抱着一本小说书,准备回家中。
就在这个时候,和那些恶俗小说里的'情节一样的事情出现了,也无法相信这件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几个虎头虎脑的小混混围着我转,我暗道一声:不好!今天自己不会出门没看黄历吧,真糟糕!!就在他们离我越来越近,眼神越来越不堪的时候,对于我来说,一个天使出现了!如刀的短发,冷冷的侧脸,笑起来却如同三月阳光般绚丽耀眼!我略微思考了下,这才想起来这是和自己同一届却不同命的若颖影院大学的掌门人(也就是将来一定会做明星的),而且一定还是校草aaaa……问问为什么知道他?那是因为,校庆会的时候,他发过言嘛!也真是把我那几个宿舍的小闺蜜们,迷的不要不要的!唔,虽然自己也有一点小心动,但是,还是要有点理智滴,这样一个男生怎么会喜欢我这个什么都一般的女生嘛!
正当我微微走神的时候,颜值爆表的他便已经快速地把那几个想轻薄我的小混混给撂倒了。我立马狗腿似得凑到他身边,微微挪动了唇,脸上浮现出几多红云:“那个……谢谢。不过,你还会跆拳道。?”他微微弯了弯唇角:“会一点,下次晚上不要自己出来了,嗯?”听到他最后轻轻地闷哼声,心瞬间化成了一滩软水,眉眼微弯:“知道了……”
请以“相遇”为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此题宜写成回忆性散文,深情回忆曾经发生过的难忘的“相遇”,通过具体的动作、对话等描写,表达内心的深刻感受。
【构思导引】。
角度一:写自己与现实生活中选材的某个人相遇。这个人可以是你的亲人,也可以是你的老师、同学或陌生人。要选取相遇后心与心发生了碰撞,产生了美好情感的事,这样的材料才符合”相遇“的内涵。比如你只身在外,身处困境,遇上了一位好心人,他热心地帮助了你,你感激万分。这样的相遇确实值得回味。
角度二:写自己与某种物相遇。这种物可以是动物、植物或其他事物,只要你与它相遇时产生了难忘的感情就行。例如你在忧伤时独自来到野外,发现了一种很不起眼的小草,它虽小得可怜,却乐观地随风摆动。它给了你启发,让你从忧伤中振作起来。这种相遇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角度三:写自己与文学作品中的人物相遇。在阅读中认识了某个人物,被他的精神所感染,被他的遭遇所震撼,为他的行为所折服那么就可以写与这个人物的相遇。例如阅读《鲁宾逊漂流记》,被鲁宾逊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感动,经久难忘。
【素材拉练】。
名言警句。
1.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孔子(选材角度:不要排斥有意义的相遇)。
2.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杜甫(选材角度:与久盼的事物相遇最快乐)。
3.疾风知劲草。——《后汉书》(选材角度:草与风相遇,方显刚劲)。
4.近水知鱼性,近山知鸟音。——《增广贤文》(选材角度:与什么相遇,就有什么教益)。
5.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韩愈(选材角度:相遇需要机遇)。
6.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选材角度:与贤者相遇能自觉改变自己)。
7.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遇——《旧约全书》(选材角度:美好的事物总能相遇)。
实例。
1.钟子期与俞伯牙相遇,因一曲《高山流水》而相知,并成为知音。
2.鲁班上山采药,与芒草不期而遇,被其划破手指,受其启发,发明了锯。
3.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曾一度消沉,冒昧向大作家托尔斯泰倾诉。托尔斯泰回了一封长达38页的信,倾尽关爱。罗曼·罗兰读信时感动得泪流满面,终于走出低谷,后来成为世界著名作家。
4.数学家华罗庚读到陈景润的数学论文,惊喜地发现了他的才华,于是将他调到自己身边,使他成功地摘取了数学皇冠上的明珠。
【例文1】相遇。
问题:相遇是什么?
思考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当一个男子第一次与一个女子相遇时,他对她有了异样的好感,对她一见钟情。虽然互不相识,可这种不经意的擦肩而过,凝聚成一种难忘的情感,这便是相遇。可见,真正的相遇是一种缘分。
思考二:在一个寒冷的早晨,公共汽车上挤满了人。一位军人穿着单薄的军装,坐在靠车门的座位上。这时,车停在一个小站,车门开了,上来一位老人,外面立刻吹进一阵刺骨的寒风。这个军人竟然没有给老人让座,车上有人小声议论起来。而这位军人好像什么都没听见。车又停在一站,车门开了,又一阵寒风吹进来,军人打了一下冷战,下车了,空出了座位。而那位老人实在经不住寒风的吹袭,远远离开了那个座位。此时人们才知道,那位军人不让座,是在为后面的人挡风。可见,真正的相遇是一种理解。
思考三:小女孩在街上玩,不小心被迎面而来的车撞了。一位陌生人路过,抱起小女孩就往医院跑。对小女孩而言,这是一个陌生的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而正是这个与她无关的人救助了她,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可见,真正的相遇是一种无私的关爱。
结论:真正的相遇是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的,不管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相遇带给你的都是美好的记忆。
【点评】本文以“问题——思考——结论”为框架,形式新颖,也便于直接表达思想感情。开头由“相遇是什么”领起下文,引人思考。然后引出三种对“相遇”的理解,从不同角度阐明了“相遇”的内涵,启人深思。最后以结论的形式收束全文,突出中心。
【例文2】。
与青春相遇。
眼看着衣服一件件变小变短,被叠放在箱子底层,成为寂寞的过客。听着嗓音一天天变粗变沉,我猛然醒悟:在不经意间我已与青春悄然相遇。
十三岁的我,笑脸盈盈,阳光灿烂,但更多的时候是装着深沉,沉默是金。原以为自己已拥有的纯真不会失去,现在却越来越觉得我不再拥有单纯。成长的岁月将我打磨,使我不再浑然天成。不算太健全的大脑已经变得太复杂,总有想不完的问题,总有剪不断的情绪。和青春相遇的我,似乎封锁了心灵之门。
我在长高,父母却在变老。可长高的我,总喜欢用“伶牙俐齿”来让事情有个不一样的结局,从而把无奈的双亲晾在一边,自己却不管不顾地走开。一次又一次地与父母对峙,才发觉自己已经有了叛逆心理。其实我也不想把太多的伤心留给父母,让无奈染白他们的双鬓。和青春相遇的我,总想通过战胜父母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用父母的伤痛来满足自己的虚荣。数学试卷上老师的表扬,被我视为至理明言,好想欣喜若狂地大叫一声:“我是天才!”却被理智压制住了这疯狂的举动。总是在内心隐痛时,表现在脸上的却是洒脱。满口的不在乎其实都是在乎。所谓无所谓的我,其实一丁点都输不起,因此,独自一人时,晶莹的泪滴变成了青春豆旁的常客。在别人面前总是把笑容摆得那么巧妙,却把落寞孤寂藏在心底。和青春相遇的我爱在别人面前带着华丽的面具,把成长的孤独和痛苦留给自己。
在知识的海洋中,我乘着自己的小船,和着波涛的旋律,披着青春的光芒,乘风破浪。我立下了誓言:我要上清华,我要读北大!得意洋洋的豪言壮语刚说完,却发现,小舟已被狂风恶浪卷出了轨道。一度曾想要放弃,让小舟随波逐流,任意飘荡,但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促使我抓牢双桨,为了那个誓言,为了那个愿望,我要奋力向前,冲向梦里的远方。和青春相遇的我,不再总被困难吓到。已经知道为自己的梦想,努力拼搏,自立自强。或许十三岁的我,已经变得太多,可是,我相信,我的青春火炬才刚刚点亮。
【例文3】。
相遇。
人生不是一场雨吗?虽然你曾在其间尽情地跳跃,你曾无拘无束地驰骋,但更多的时候你却忍受这雨后的潮湿,饱尝着人生的寂寥,辉煌时段过后,你就要避退隐之,默默地奉献着,是的,这是幼稚的我曾经的想法,直到有一天,我与“它”相遇,我的想法动摇了。那是一个慵懒的午后,我徒步在一条小道上。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一切都是毫无生机。突然,我眼睛一亮,发现了一抹绿,是的,在一丛灰褐色的枝叶间发现了一抹绿,那是怎样的绿啊,谈谈的,嫩嫩的,有呼之欲出的灵动。我仔细一看,其实是硕大的两片叶儿,两叶儿紧挨着,仿佛在说着悄悄话,好不生气,而我与这叶儿的意外相遇,真合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午后与叶儿的相遇,不觉滋润了那近几干涸的心灵。似乎它的出现,让我的生活也充满了生机,于是,我每天都会驻足于这两片叶儿间,伫立端详着,不时凑上身子,弯下腰,小心翼翼地观察一番,可是,那叶子似乎并没有生长,我开始担心,开始牵挂,它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太阳太猛缺水了,还是那一刻,两叶儿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于我的血液一起奔腾着。
过了几天,当我再次去看那两片叶子时,它长势喜人。叶儿已完全伸展,支撑着。而渐渐地,叶儿那昔日的嫩绿已消然,枯黄取而代之,我也意外地发现在原来两叶下面已冒出了新叶。嫩嫩的,绿绿的,还是那样的灵动。而老叶为了给新叶有足够大的生长空间,它毅然选择了离去。它把自己的身子撕成了两半,殷红的鲜血从上方缓慢流淌下来,一滴,两滴我分明清晰地听到那撕心的裂痛,而老叶却无悔地做出了选择。
生命的价值不在长度,而在宽度;
什么的意义不在获取,而在付出;
生命的辉煌不在瞬间,而在永恒;
而在一切的感知,都归功于我与它―――叶儿的相遇。
我想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相遇,偶尔乍喜,交流,再擦肩,又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于是就在六年前的这里,我遇见了你们,我亲爱的同学和敬爱的老师。在六年的朝夕相处中,我们在一起碰撞出多彩的颜色,每一件与你们一起欢笑过的事都令我难以忘怀。让我记忆幽深的是每当下课后同学们说说笑笑的身影,我总坐在座位上环视着教室里的每一个身影:high歌张一豪在展示着自己的歌喉;匡威和王卓海在掰手腕;张嘉璇在黑板前写数学作业;书迷郭思维还在看着书;李心语在跟同学说笑;张茗淇和曾俊植正在吵吵嚷嚷…就像一曲快乐的交响乐。我还记得赵老师对我的循循善诱,小时候,我不爱发言甚至自卑,赵老师总会叫我去办公室谈心,并鼓励我要积极发言。到上课手却沉重地举不起来,可赵老师从未怪过我,总报以一个微笑,那微笑像一股清泉滋润了我自卑的心田。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语文,爱上了写作文,更爱上了这位语文老师。
今天,我一进门,就发现教室里与往常不同了,同学们的桌子上都放着许多玩具、饰品、书。我心想:今天是怎么了?带这么多东西干什么?(为什么别人知道而你却不知道?)。
不一会儿,老师来了,她宣布了一下拍卖会的活动规则,便让我们进行买卖了。我心想:拍卖会?我怎么一点儿也不知道呀。我问了问旁边的同学,才知道老师上节课就通知了。我一拍脑袋:谁让我上节课没来呀!(与第一段呼应,解释了自己不知道的原因)。
可等了大半天,同学们没有一个动的,更别提买卖了,偶尔才有一些同学向靠近自己的同学买卖一些东西。我不耐烦了:这算什么拍卖会嘛!老师这时发话了:“同学们,你们得想办法得到更多的顾客呀。”同学们这才离开座位,开始推销自己的商品。我也站起身,想看看同学都会卖些什么。
我旁边的王梦奕从一个黑包里拿出了四个香囊,我拿来一闻,一股扑鼻的香味扑鼻而来,我连忙放了下来,心想:这也太难闻了吧!(香味也难闻吗)可没想到邓淑娴转过头来,闻了闻,,竟一下子买了两个,还一个劲儿说好闻。我又到别处看了看,只见姚琰琰下和别人做交易,姚琰琰说:“10块钱3本,你买不买?”“好吧。”她生意怎么这么好?我拿起一本书一看,哇,真好看,可惜我没带钱,要不一定会买下几本。
这次拍卖会,同学们不仅锻炼了自己的胆量,还使许多在自己眼里已经没用的东西,重新找到自己的主人,继续发挥作用。
每个人都会有第一次,第一次说话,第一次上学,第一次考试……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第一次自己走夜路。
那是一个冬天,天都黑的早,上完辅导班后得知妈妈因为有事不能来接我,没办法只能自己一个人回家了,以前总是坐在妈妈的电动车后座上走在那条黑洞洞的胡同里时就和妈妈互相聊着天一点都不会感到害怕和寂寞,而今天却要自己一个人回家,自己一个人走那条黑暗的胡同,走在大街上,人已经不是很多了,虽然才七点多但天空已经很黑了,道路两旁的路灯也射出几束淡淡的亮光,走到路口拐个弯就看到了那条胡同口,里面一片死寂,没有人,也没有光,只是一片死寂的黑,没办法,豁出去了,我在心里默默为自己打着气。
悄悄走进胡同口,里面黑的吓人,像是一张黑暗的大口,想要把我吞噬,我咽咽唾沫,鼓起勇气走了进去,我借助旁边几户人家屋子里的灯光往前一步一步迈着,我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踩到什么,终于马上要到了,我心中的石头放下不少,这时一只猫咪从我眼前跑过,我吓得往前飞奔起来,心跳也不觉加快了,终于跑到了门口,我累得气喘吁吁,其实仔细想想没什么可怕的,都是自己吓自己。
经过这次走夜路,我更加勇敢了,我以后要多锻炼自己的胆量,争取做更棒的自己!
说我胆大,我可是天不怕地不怕,要不然怎么叫“马一鸣”呢,一鸣惊人嘛?但我偏偏怕黑夜,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不敢进黑洞洞的小屋。要问我到底怕什么,我也说不清,也许是怕“鬼”吧。
今天放学后,我和妈妈一起去逛街,天不知不觉就黑了,这时,我三姨给我妈妈打来一个电话,说有急事让我妈妈马上过来一趟,妈妈嘱咐了我俩句,就匆匆的走了。
一路上,去逛街的人已经走了,路上行人特别稀少。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生怕有什么坏人从后面追上来,我不禁向后一看,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出现在我面前。“鬼头”妈呀,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孩子,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妈妈的话似乎从我耳边响起,我鼓起勇气,来到怪物面前,仔细一看,什么鬼头,原来是一个大油漆桶。
为了壮胆,我唱起了日文歌:《神奇宝贝超世代版》和《迪加奥特曼》,不知不觉中,就回到了家中。
“你爱我吗?”
“爱你?不是吧!我完全对你没感觉喔.”忍着心里刀割般的痛我说了,的确说了且说得很干脆.但同时有谁知道我也默默将那一滴陌名的泪埋在心里.瞬间它仿佛淹没了一切.
她的爱是我想得到的,但同时还是我害怕的.在初中分道扬镳更是紧张火热之际她却向我投来了爱的大石,险些把我压垮.对于那份可望而不可即而又惊讶的爱,或许我们俩早已察觉,互相的目光流露尽是爱慕的火花由是越发激烈.因此我总算稳稳地接住了,可去去留难以取舍.突然耳边又响起了那唠叨声“一切以学业为重...”我厌烦了,可在权威面前只能被动地接受了.这使我立刻镇定,清醒,谨慎.慢慢地总算可以呼吸可氧气还是不足我想是爱占据了一切!在爱的面前,我是个白痴.一个第一次恋爱的人能怎样?长痛不如短痛吧!所以我选择了以这样愚蠢的方式彻底地伤害她.
“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知道的,我是那么爱你.曾经无数个夜里我为你哭干了眼泪,无数个情景我一直默默地支持你,无数次劝自己原谅你...那么多的无数却换来的还是那份只有一个人的爱情”她哭着问我.
“是啊!!!我不会喜欢你的,你走吧.”我控制了属于我的一切无情地扼杀了她给,并且我所希望的.我不敢相信这是我说的.我的心更酸了!其实这一切都是在煎熬,还能挺得住“攻击”吗?这连我自己也不清楚.多希望冲上去将她拥入怀抱里,让那份爱放飞,更让她不再为我流泪.
“算了!既然这只是一个人的爱情那就让它随风飘去,不必挽留.那你不会介意我和阿封一起啦,就当我们不曾相识吧?”她擦着那流不尽的眼泪,鄙视.憎恨而又无奈的目光夺去了周围一切的光芒.我的心酸极了,可是她还是那样的诱人!望着她我不知所措,再也不能掩饰那份爱了,再也不忍心伤害那深爱自己和自己深爱的人.爱一个人或许一辈子,放弃或许伤心一辈子!
因为爱一个人是自私的.我悔恨,我自责,我伤心...封印被解除了.我的阵地还是被攻克了.在她转身离开之即,我情不自禁冲了上去,紧紧地牵着她的手.一番解释后终于还是得到了“豁免”,我也成功地展现了那鲜为人知的爱!当然这也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爱一个人容易,但放弃一个你爱的人好难).衬在黄昏,人际散乱.在离别之即,我还是铁下心来无情地说了:"爱我就等我,或许一年,或许三年...
其实我知道有人会笑:心中的执着真的那么重要吗?她的温柔大方难道你不心动?她的善良难道你忍心伤害?她家的权势难道你不倾倒?...
因为我有一份永恒的梦想迫使我放弃那份永恒的爱,还是那句话:爱我就等我!
与她相恋,我始终是个失败者!
世界其实充满爱,需要我们用明亮的眼睛去发现。
——题记。
“大热天的,送什么拐?”
我带着拐来到车站……咦!10号车刚走!真倒霉!
你们可能会问,我带着拐杖干什么?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爸爸的同事在出警时不小心扭伤了腿,所以——我这个跑趟的就奉皇上爸爸之命,给那位叔叔送拐杖去。
我左等右等,头上都冒烟儿了,都没等到车来。这时,一位阿姨拿着椅子走过来,对我说:“小伙子,坐下吧。”
“噢,我没事儿。”我感激地望着阿姨。
“别不好意思,这是我们车站专门为行动不便的人提供的。”
“额,阿姨,您误会了,我真的不用。”说完,我踢了踢腿给她看。
这时,汽车进站了,早已等得不耐烦的乘客挤了满满一车,我手中的拐有点儿碍事,我就把拐杖抱着靠在栏杆上。这么大热天的送拐,爸爸可真有心呐。
突然,有个小女孩扯了扯我的衣角。
“大哥哥,你坐这儿吧。”
“不用了,我靠这儿挺舒服的。”
“可是你是残疾人呐。”
“不,我不是……”
这拐又让人误会了。
“没买票的乘客请买票。”
“阿姨,我买票。”说着,我把钱递给了她。
她看了我一眼,说:“小朋友,残疾人可以免费乘车的。”
看,这拐一次又一次地让人误会。这三次误会把我深深地打动了。我哼着歌给叔叔送了祝福。
爱,满人间,需要我们去发现。
这首歌唱得好,“。
作者:向虹名。
公众号:张守刚阅读写作。
第一次走夜路每个人都有第一次,而我的第一次却令人难忘。那是一年夏天,因为天气太热我不得不跟着家人去马路上散步,漆黑的夜空把我吓得紧紧跟在父母的身后。走着走着,我忽然发现路旁有一群小孩在玩“躲猫猫”,好奇心使我加入了他们,到我躲的时候,他们好久都没来找我,天色越来越沉,他们难道回家了?我不禁咽了一口唾沫。我慢慢站起身,看了看四周,只能看清10米之内的事物,路灯昏昏沉沉,使得夜色变得更加恐怖。
漆黑的夜晚好像一张罪恶的大嘴向我扑来,我渐渐发觉我越陷越深。我挪动着已经发麻的双脚,似乎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我好像出现了幻觉,老是感觉身后有人跟着我似的。天越来越黑,路变得十分漫长。时间催起了我的睡意,睡意压住了我的记忆和恐惧。我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回家!我在四处寻觅着我所熟悉的建筑物,可,可这些似乎都从我的记忆中抹去了。我晕晕乎乎的走到了一个花园前,我坐在一个台阶是,我尽量让自己清醒起来。
瞧!一只小猫从“黑幕”里跑出来觅食,动作是那么伶俐!那么可爱!我渐渐发现夜晚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知了在树上演奏;草虫在树丛中歌唱......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正沉醉的我却没发现一直在我背后赞叹的父母,爸爸便用手机记录了这难忘的第一次......其实黑夜并不可怕,不是吗?什么事都要敢于尝试,只有去尝试才能知道事情的结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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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大伯不相见算起来有一年多了,但记的最多的仍是他的醉相。
大伯的样子让人看起来感觉好凶,尤其是那膨胀的双眸,但他慈祥的一面也是从他那膨胀的双眸中发出的。正因为他那肥大的猪八戒似的大肚子,所以他好像和酒天生有不解之缘。他爱喝酒,每喝必醉。因此成了家里的担心。大伯在县城上班,每次同事喝酒自然少不了他。晚上还要回家,路上很容易发生危险。伯母最是担心。
一次伯父又是一身酒气地回家,伯母又是担心,又是心烦的样子,就一直在不停地骂这骂那,伯父也好像没喝醉听到了许多,不耐烦地回应了伯母几句。一场家庭战争就由此爆发了,伯父把家里能打碎的东西几乎都打碎了。惟独我们上学用的学习用具他没动。记得伯父喝醉酒之后对我更是疼爱,可能是我从小失去父母,一直和伯父生活在一起的缘故。清醒时伯父反到更多的是叮嘱我好好上学,鼓励我之类的话。那时的'我年龄还小,倒是喜欢疼爱。
并不是所有喝醉时,伯父对我都是疼爱,也有例外初中,记得有一次伯父回来后对我好凶、我感到好可怕。原来伯父是从一位同事家里喝的酒。伯父这位同事的儿子考上了名牌大学。可能是由于责任心,伯父觉得自己没有教育好我,很是自责。对我们说“你们每天都在干什么,不好好学习,这样对得起谁呀”?他的声音好严肃、好撕心、令我们都很吃惊!这次的表情怎么和平时不一样!今天回想起来才知道,伯父看到我们的成绩表现一般,觉得是自己没有尽到责任。放纵了我们的学习。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后来我被姑姑接来苍山上学,离开伯父有过二年的时间了,最常在我脑海里浮现的还是大伯的醉相。都说人喝醉了说话身不由己,会把真心话说出来。大伯的醉话让我体会到了一个父母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子女好好上学,将来能有出息。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大家都知道家长赚钱非常的不容易,而我小的时候却一无所知,吃了睡,睡了吃,所以爸爸就让我也来赚一次钱,感受一次苦。
爸爸开了一家窗帘店,生意还可以,而我的任务呢,掰孔和按胶片。爸爸教我先找到厂家提前扳的一个大口子,然后用我的八个指头用力地将它掰开,然后再找到胶圈把它按在一个有两个大圆棱柱中间的中间,再将胶片找到合适的位置和孔,将它按压进去直到最里面。后来我问了一下要拆几包,我爸爸说了一句“十包”。当我本以为一包只有几个,十包也就几十个,一下就能完的时候,爸爸先提了一包进来,我顿时心神不宁。那一包是我想象中的几十包,然后我又问了一下“工钱”,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下一跳啊!一包几十个才五毛钱,恐怕还拆不完,但是不拆完就没有一分工钱,我只好不情愿地拆了起来。
当我好不容易拆完两包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我的手,指甲竟然开始流血了。爸爸看到此时此景,拿了一个绷带似的的东西缠在了我的手上。我爸还边缠边说:“你咋这么不让人省心,我让你用指头掰,你却用指甲掰。”后来我终于拆完了十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五块钱。
经历这一件事之后,我体会到了父母赚钱来之不易,所以以后要好好学习,多帮帮父母,让他们少受点苦。
秋天。想念轰轰烈烈的夏季。想念你。
想念你单纯地微笑的样子。想念你常青藤般郁郁葱葱的面容,想念你勾起的嘴角。想念你的一切。我倚栏眺望,仿佛看见你阳光般温暖的笑容;我仰望夜空,似乎在注视你寒星般的眼睛。一阵风吹来,我就要回过头,疑心那是你的笑语。
年少的青涩心情,就这样无声无息却又飞速地生长,仿若蛹中的蝴蝶般,期待着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想起来都颇为惊叹,这是怎样一场突如其来却又跌宕回旋的爱恋啊。春日的`欣喜,夏天的灼热,秋季的微苦和严冬的萧瑟,我在片刻之内仿佛经历了千年轮回。
从没有过这么细腻的心思,也未曾经历过这样的大喜大悲。在梦境一样的迷幻中,自己像被施了一道神奇的魔咒,骤然之间,你变幻莫测的深褐色眼眸,迅速地在我的心底扎根,发芽。罂粟花一样妖惑的香气,静悄悄地弥漫。
似在一夜之间,我心底的另一个自己苏醒了。那是一个我未曾了解,未曾谋面的自己,为着你的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面颊通红,又因为遇不见你而黯然神伤。这样的女孩,是我么?从来不甘寂寞,却会静谧地独坐,只因内心满满的全是你颀长的背影,这样的女孩,是我么?真的是我么?不敢相信自己真的会这样关心一个人,事无巨细细致入微的关心。
只想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你跑、跳,看着你肆意地快乐,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你这些粉红色的心思。因为,我那么害怕会扰乱你的平静安好的世界。还有,就是因为少女独特的骄傲与矜持吧。我无法否认你给我带来的忧伤,正如我也无法否认你给我带来那么多的快乐。就像飞翔给鸟儿带来的也不仅仅是恐惧,而更多的是驰骋天空的快感吧。
让我快乐让我痛苦,那是青春的初恋。十四岁那年爱着的棕褐色头发少年,静静地凝固在了记忆中,石板画一样,是永恒的玫瑰。
永远,都不会后悔喜欢上你。
人生的第一次有很多很多,就像蓝天中的云彩,看也看不尽,就像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更像夜空中的星星,数也数不清。可是你们知道吗?人生的第一次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也会有绊脚石阻挡在前进的道路上。
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做完作业突发奇想:“做盘土豆丝吧”想到了这里我说干就干,系上了妈妈的围裙,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又大又脏的土豆。首先我把土豆身上的泥巴洗干净,在学着妈妈的样子左手拿着土豆放在菜板上,右手拿着刀,想把土豆除去“外衣”。可是那土豆像长了“脚”一样地“跑了”。无奈下我只有上网查查怎样可以把土豆的“外衣”除去。原来只要用削皮器轻松一削就可以把“外衣脱去了”。哦,我高兴的叫出声来。于是我马上开始了削皮行动。果真一削,土豆的‘外衣“纷纷的脱了下来。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我削的太用力,把自己手皮给削破了,但我学着妈妈的样子用清水洗了洗,又开始工作了。我用刀把土豆切成一丝一丝的装在盘子里,然后打开煤气炉把炒菜锅放在煤气炉上并在锅里倒上一点油,等油热了把盘子里装的土豆丝倒进了锅里,锅里的油就像顽皮的孩子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虽然这样的场景吓倒了我,但是这时的我只想一心烧好一个菜,不想半途而废,我咬了咬牙,盖上了锅盖,可是不一会儿,一股焦味从锅里飘了出来,我打开盖子一看,啊呀!土豆丝都糊了。
看着这锅糊了的土豆我心里很难受。眼泪从眼眶里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通过这次做土豆丝,我感受了一个深深地道理,只要用心去做,才会有一份收获。希望大家能成为一个细心的人。只有这样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就算没有成功,也是好样的。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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