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和反思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问题和改进方法。下面是一些优秀团队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7)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21)x号)和《xxx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20)x号)和xx市委教育工作领导hhb小组(2021)x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于2021年秋季开学后启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课后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为其提供的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服务活动,是通过改革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并收取费用。
(二)公益惠民。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非营利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由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提供免费服务。
(三)学校为主。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四)逐步渐进。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和学段差异,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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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本校在读且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有兴趣培养需要的学生、有其它学习要求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待服务群体。
(二)明确服务时间。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在校午休服务。
(三)明确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课后服务主要内容:一是辅导学生做作业。应把“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作为课后服务的基本内容。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展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教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二是开书交流活动。三是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四是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有益活动。五是开展综合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规范服务程序。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
在自愿的前提下,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退出(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六)整合服务队伍。一是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课后服务外聘人员应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双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好课后服务。对课后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指导,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二是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到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三是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七)落实经费保障。一要明确经费来源。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二要规范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本校辅导教师的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校园精细化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各类兴趣班设备添置费、校外活动场地租赁费、购买活动课程及其它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经费公示制度,定期向家长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区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审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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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策,合理安排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促进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学生多元素质教育发展需求。
充分发挥作用,拓展课后服务资源,创新组织形式,探索课后服务融合路径,积极构建课程体系。一是打造灵活化课堂。二是建立常态化体美劳育课堂。三是构建高效基础托管课堂。四是打造多样实践课堂。
丰富课后服务供给,利用特有的资源优势,发挥专业特长,设立符合专业背景、教学特长的项目,同时创设条件和平台,支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要加强收费监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支出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
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服务是支撑实现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家庭负担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教基【2017】70号文),以及**市教体局《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干做好人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干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昌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靖明雷。
成员:董国宇。
刘备。
曹灿。
周祎。
各班主任。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取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干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病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一年级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取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田径等。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晚、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里和效果。
(5)重新组到。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证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街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到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6〕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18〕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使用等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查检查。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独立阅读、体育、艺术和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区和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合儿童的电影等。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根据儿童早退、家长晚退的事实,提出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如下:
(一)以生为本原则。课后服务要树立以生为本思想,从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出发,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三)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五)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因校制宜原则。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需求及办学实际,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以有老师在班在场服务时间为准)。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高中学校可在20点30分后为学生提供校内晚自习环境,学生离校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弹性离校政策。
(三)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组织特色活动。安排学生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组织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学生自主交流。
4、开展社会实践。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学科潜质培养。普通高中课后服务内容可以根据学情及学生意愿确定,可以是看护、辅导、答疑、组织复习、教学检测等,也可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进行学科潜质培养开发等。
(四)服务方式。
1.学校自主开展。学校可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场馆等资源场所,发挥在职教职工、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用,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活动。
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及管理。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要额外给孩子增加作业或练习。
2.引入公益性机构。学校可与公益性机构合作,由学校提供课后闲置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把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并加强教育、公安、卫生、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加强安全管理,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共同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工作。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县(市)、梅里斯区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报县(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和市区(梅里斯区除外)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5元,服务时间超过或不足1小时的按此标准进行折算,当天低于30分钟的不可向学生收取费用。各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10%,下浮不限。收费的课后服务时间必须有老师在场服务。课间休息时间和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向学生计时收费。学校和老师应该设计、安排、指导学生有效用好课后服务时间,科学安排好课后服务内容,保障学生课后服务效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同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要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行政人员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要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并经县区教育局核准,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五)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校联系机制,有效进行家校沟通,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经教师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和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理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与家长要签订服务协议、安全责任与保障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齐教联发〔2020〕9号同时废止。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科。
副组长:王金峰、王传高。
成员:袁春果李云曹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王金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8:30,其它季节到19:0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根据需要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0月13日,《合肥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明确,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均由学生自愿参与。严格规范课后服务工作,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机集体补课,严禁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据介绍,2017至2019年,合肥市教育局在城区开展“课后三点半公益项目”试点;2019年、2020年,“三点半”课后服务列为合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截至2019年底,城区152所小学全部纳入试点,服务学生约12万人,学生参与率达到44%。因疫情影响,2020年春季学期课后服务试点暂停。秋季学期已逐步恢复中小学课后服务。
此次,《方案》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均由学生自愿参与。“普惠托管”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服务。
费用方面,“普惠托管”向自愿参加的学生免费提供安全看护、课外阅读等服务,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据参与人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个性化课程”可引进第三方机构进校开展艺术、体育、科普等活动,由自愿参加的学生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的标准缴纳。
为向学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使小学生能够有卫生保健常识,根据国家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试行)》和《小学生健康教育精神,开展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卫生健康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的卫生与教学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治疗。
2、使学生了解一些卫生保健常识。
3、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与咨询服务。
4、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其健康水平。
5、动员学生家长主动配合学校进行卫生教育。
1.开展好健康教育。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计划、教材、教师、教案、课时,保证每两周一课时。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2.着力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1)在硬件上,校舍、采光、厕所、桌椅配置等均达到国家标准。在软件上,政策落实,制度到位,急救、防灾有预案,卫生服务优良,档案资料齐备,实行依法治理。
(2)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懂得环境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避免在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环境(如大雾、灰尘、噪声等)中进行体育活动等。提升绿色环保理念,理解可持续发展观。
(3)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头发整洁、无异味;指甲勤剪;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教育师生逐步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注意合理的营养和饮食卫生,较为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吸烟、不酗酒、远离毒品。
(4)搞好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利用学校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厕所消毒、垃圾无害处理等工作。
(5)开展环境卫生评优活动。各班划分包干区。每天由专人检查,当日整改。打分结果公布。学生宿舍开展流动红旗竞赛。积极开展“讲卫生、增进健康”的知识竞赛活动。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3.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健全小学生体质健康卡制度,分析体检数据。
(2)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以取得好的效果。
(3)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以“防近”为中心,定期检查学生的用眼卫生,努力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各班进行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积极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和设备,保证教室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4)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抓好传染病监测控制,落实好校园消毒、杀虫、灭鼠和注射相关疫苗等预防措施,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烈性传染病传入我校。如发生疑似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县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4月27日,在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潘寨大公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志愿者带着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游戏、下五子棋、指导小学生观察龙虾的特征。
近年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为解决易地移民搬迁小区小学生下午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设立“四点半课堂”,组织志愿者在下午四点半到六点之间,对小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和组织开展趣味活动等,满足学生课后学习及发展兴趣爱好的需求,深受学生及家长欢迎。杨晓海/摄(新华社发)。
“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会议指出,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三点半”接送难题等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中央深改委这次会议释放出明确的信号,表明对校外培训彻底治理的决心,也为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针对“课后三点半”难题,要求各地要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0月,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了中小学课后服务政策,30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中小学课后服务现状如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状?还有哪些措施急需改进?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在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份进行实地调研,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课题组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一万余名学生。
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在中小学课后服务上,没有参加过课后服务的占比约51%,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占比约49%,即大约一半的学生参加过课后服务。
课题组实地调研发现,中小学课后服务形式多样,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学校主导模式,如广东等地,以学校为主体,利用学校师资和场地优势提供课后服务;二是家委会主导模式,如湖北和山东等地,以家长委员会为组织主体,依托学校的场所开展课后服务;三是校外机构主导模式,如江苏和福建等地,鼓励校外机构和学校密切合作,调动校内外教育资源,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四是社区主导模式,如四川和广西等地,以社区工会和团组织等为主体,借助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资源,为社区内中小学生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家长最关心课后服务的哪些内容呢?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孩子的人身安全(87.5%)、内容安排(82.7%)和课后服务效率(78.2%)是家长最关心的三个方面。可见,大部分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和高质量高效率充满了期待。
是什么原因驱使学生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呢?课题组的调查显示,32%的学生表示“父母上班没时间接送”,22.5%的学生认为“自己学习成绩差”,有26.3%的学生表示“别人都参加”,也有19.1%的学生表示“学校或教师有要求”。从主观愿望来说,81.4%的学生表示“完全自愿”,18.6%的学生认为参加中小学课后服务“并非自己的意愿”。课题组分析,中小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原因多种多样,除了父母工作忙、学生学习需要补习外,也有部分学生是盲目跟风,还有一小部分学生是迫于学校或教师的压力,本是学生按需参加,却变成了“被自愿”同意。
课题组分析,课后服务之所以受到学生的欢迎,一方面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课内教育差距,另一方面能为家庭教育缺位和社会教育失范的学生进行优质替代。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20xx学年度实施校内延后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一年级:4:30——5:40
二年级:4:30——5:50
三年级:4:30——5:55
四、五年级:4:30——6:00
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xx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xx〕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xx〕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xx〕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延时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x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结合安顺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各年级班主任。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由邓增西仁副校长具体负责安排各项课后服务工作,集中学校师资力量,调配各方资源,课后服务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学生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做作业、各学科作文、书写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辅导、体育特长生活动、各种体育类训练辅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根据我校学生的生源结构,大部分学生来至周边县区,区外学生居多,尤其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据一定的比例,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家庭和学生的发展需要,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2、每周从5:30-6:00进行课后服务自习作业辅导,低年级采用年级班主任轮流值班管理方式进行纪律管理,所有辅导老师必须认真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进行检查验收;高年级晚5:30—6:30可安排适当的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内容。
3、每周专门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数学、语文、藏文、综合等辅导课,同时开设创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兴趣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供学生自愿选择参加。
4、把六年级和一年级培优工作纳入课后服务的范畴,根据学生自愿报名,安排每天晚上5:30-6:00作为辅导时间。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所有课后服务一律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是完全自愿参加,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后即可参加以上学校举行的课后服务活动。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出勤情况和作业批改等常规管理的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三、服务原则: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四、服务内容。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五、服务安排。
1、服务时间:20xx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六、服务费用: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七、保障措施。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为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沈阳市中小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法库县关于中小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十间房镇中心小学在县教育局和十间房镇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弹性离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
2.自愿参加。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与“弹性离校”,不搞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
3.免费参加。学生一律免费参加,不向学生和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或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4.不集体教学。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及答疑解惑,对完成作业及没有作业的学生可安排学生自主阅读,适当开展体育、艺术、科普、观看影片等活动。不得利用“弹性离校”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
5.具体工作。关于课后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服务内容要求多样化,以满足学生课后服务的需要。
二、组织实施。
1.实施对象。凡是我校1—6年级在校在籍学生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均可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
2.实施程序。一是学校制定并公示和宣传“弹性离校”方案,二是家长和学生自愿申请(申请表一式两份),对参与学生人数进行摸底;学校与家长签订“弹性离校”协议书;班级、学校审核并上报教育局备案。三是指定课后服务计划。做好编班、教师及内容安排。学校教师是提供课后服务的主体,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后服务任务。鼓励非工具学科任课教师积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任务,积极整合各学科(考试科目外)教学内容,四是建章立制。带班教师做好日出席签到、周统计、月汇总,并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存档;建立安保预案;做好学生交接、提前离校登记工作。五是建档备案。学校建立专项工作档案,课后服务工作全程纪实,特别是申请表、协议书、出勤出席统计表、课后服务计划表、补助资金月发放明细表、安保预案等重点保存。
3.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17年9月18日开始执行,实施具体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15:30—17:30。
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实施“弹性离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按照实际参与学生人数拨付,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各项管理、人员补助等开资,其中百分之九十用于人员补助。
2.结合本校学生人数较少的实际情况,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助标准约为35元/人/时(暂定)。
3.“弹性离校”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并实名登记予以发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王世贵同志为组长,党支部书记赵伟同志、副校长史勇飞同志、工会主席张淑媛同志为副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及所有班主任老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要建立以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和保障机制,指导本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审批流程。我校学生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均可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向县教育局报备后,可以参加学校提供的延时离校服务。
3.落实责任。学校通过实施此次“弹性离校”工作,既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要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强教师备课和上课的质量。学校还要联合相关管理部门,在学校门前、人行横道等处设置标识,加强校门前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私自搭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在“弹性离校”的期间学生和教师的安全。
四、有关要求。
1.不得讲课。学校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弹性离校”的课后服务内容,任何教师在此时间内不得讲授新课或者变相补课。
2.确保安全。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弹性离校”期间内的师生安全。
五、职责划分。
1.家长责任。家长有责任早上将孩子送上校车,并在学生离校后将孩子安全带回家中。
2.班主任职责。班主任有责任在课后服务结束后将本班级的学生有序带到停车场,并组织学生有序上校车。
方案未尽事宜将由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讨研究决定。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实施计划是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性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确有困难的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家长群体和学校教师工作量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1.主动性原则。
本着基于问题、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征求家委会意见和建议,班主任了解家长需求情况,告知家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确有困难的家长和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2.自愿性原则。
学校提供课后服务要以家长意愿为前提,不强行要求学生放学后留校。学校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1.合理安排课程,调整放学时间,尽可能多的解决放学过早问题。
鼓励教师开展中高年级基于兴趣的自选课程,所占课时放至周二、周三下午。每周周一至周三放学时间由4:10调整到4:40左右(为缓解交通压力采取错时放学,三四年级4:40—4:45,五六年级4:45—5:00。因接送困难需要托管的学生和兴趣社团可依实际需要推迟到5:30.)。
2.早读、午写、暮悟解决学生确有接送困难的问题。
学校结合《知书达礼》《墨香至恒》《暮悟手册》校本教材组织早晨早到校的学生开展晨间诵读;中午早到校学生结合《墨香至恒》进行书法练习;放学后,家长不能及时接的孩子结合《暮悟手册》完成阅读和作业任务。
3.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课后兴趣社团促进有需求的学生的个性发展。
(1)学校社团。在下午放学后提供一系列社团,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具备条件的学生依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参加相应社团。现开设乒乓球社团(周二至周五)、足球社团(一二年级周二周四,中高年级周三周五)、舞蹈社团(周五)、合唱社团(周五)、管乐社团(周四周五)。
(2)班级社团。鼓励各班级充分利用家长资源、社会资源积极开展适合本班的社团活动(以低年级为主)。近年来,学校发动各班级家委会,积极组织开设放学后的兴趣社团,以不同的形式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课后服务。本学期开学后,部分班级已经开始了班级社团活动,有一年级7班的街舞社团、拉丁舞社团、跆拳道社团,二年级一班的英语社团、书法社团,二年级二班的书法社团、诵读社团,二年级五班的书法社团,二年级七班的儿童画社团、舞蹈社团、书法社团、英语社团,二年级八班的英语社团、绘画社团。其他班级的社团正在组建中,不久,便开始本学期的社团活动。这些社团活动,都是由家委会组织,向家长发出倡议,家长自愿参与,参与社团的家庭,按照家委会的安排,定期到校参与社团的管理,负责社团的成员上课期间的安全,护导社团成员安全离校。学校提供社团活动的场所和安全指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
各年级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各年级家委会主任。
2.课后托管服务时间:
早晨:7:00—8:00,
3.学生自愿申请。
确有困难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提交本班班主任,由学校课后服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和家长,家长做好到校服务,参与护导、管理的准备。
4.成立服务组。
(1)教师护导组:室外每天14人,干部4人。
室内:每天42人,具体在班内指导学生晨读、午写、暮悟作业。
(2)家长志愿者:组建社团的班级,每班每次不少于2人,轮流参与课后服务及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协议。
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
1.完善管理制度。
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考勤,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师生的安全。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一管理,严格要求。
2.完善评价机制。
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到班级考核评价中,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和绩效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服务时间: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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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x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家长自愿。
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
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
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
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
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
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
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
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信息管理。
鼓励各区、校创建课后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课后服务的项目监督管理,实现校外机构的遴选、管理、服务与绩效评价,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五)加大宣传力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总结课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新亮点,定期对成效好的学校进行案例总结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定期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发挥监督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积极支持、参与并监督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19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为将此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着力破解小学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等社会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同时,利用放学后的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大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全面育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无偿性原则。课后校内服务工作在校园内进行。学校科学、合理利用教室、操场、功能科室、师资等免费为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服务,不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科学性原则。课后服务课程的设置,将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精准化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全面保障服务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安全性原则。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应急预案等措施。明确岗位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百分百实现课前与课后、课上与课下无缝衔接。确保校内课后服务期间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
4、自愿性原则。针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对于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事先征求全员家长的意见,校方明白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在自愿的前提下,凡是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学校下发的服务工作致家长一封信中,进行书面签字提出服务申请。
领导小组成员的岗位职责:
1、深入学习领悟上级文件精神,多方了解实际情况,严密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整体安排、跟进方案推进进程。
2、全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掌握第一手实际情况的相关资讯,及时对服务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服务工作推进过程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师资配比等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深入服务工作当中,做好每天活动的监管与评比。全面保障“弹性离校”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针对评比结果定期召开段某某,进行交流、总结,力争每一个活动小组活动的开展都富有成效。
学校立足于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资源,本着“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培养学习兴趣、发展能力特长、开阔视野、丰厚学识为目的,以校级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开展如下课后服务内容:
1、校级社团活动:充分挖掘现有师资资源,根据师资能力与特长,组织开展合唱、舞蹈、器乐、书法、国画、花篮、足球、轮滑、机器人、航模等系列校级社团活动。
2、班级社团活动:充分拓宽学科的外延,着力培养学生各项学习的兴趣与能力,开展德政、劳动、阅读、写字、手抄报等系列班级社团活动。
1、课后服务时间安排:
四、五年级:4:30——6:00六年级:4:30——5:40。
2、周五没有课后服务,仍按照原作息时间上下学。
3、校车发车时间。
周一至周四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4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5:10。
周五第一趟校车发车时间4:10;第二趟校车发车时间4:40。
1、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家长在原放学时按时接孩子回家。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享有免费服务,不向家长收取直接或间接相关费用。
3、此项活动时间以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4、对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班主任清晰掌握本班各校级社团活动的参与人数。每日校级课后服务活动结束,指导教师与班主任进行手把手学生交接。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1、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课后服务前按时接孩子回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家长,首先请认真阅读《关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厘清课后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然后填写《***课后服务家长申请表》上交待学校审核。
2、课后服务时间以校级社团活动和班级社团活动为主,任何老师不允许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允许给孩子加留学科作业,增加孩子学习负担。
3、对参加校级社团活动学生,实行指导教师与班主任无缝隙衔接管理,确保每一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课后服务时段需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保障通信畅通。对不能按时参加约定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要提前和班主任沟通,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到回家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全权负责。请家长妥善安排好孩子的安全接送问题。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市教育局《关于积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教基【2017】70号文),以及**市教体局《关于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生家长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多元发展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监管、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下午放学至家长接学生回家(不迟于学校下午放学2小时)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若申请人数较多再开辟专用阅览教室),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社团活动打破班级单位,结合学校师资力量、活动场地、整合社会力量等条件,开展球类、舞蹈、音乐、书法、国画、美术、泥塑、思维体操、棋类、心理健康辅导、诗词、主持、英语等社团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兴趣小组为单位,安排活动场地,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1.前期调查。
班主任在开学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调查学生家长是否有服务需求,开展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班级审核后学校复核汇总申请信息。
2.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汇总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内容、活动场所、责任教师、管理措施。责任教师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做到家长满意、社会认可。
3.经费来源。
每人每课时3.5元。
1.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班班主任。
2.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教师工作责任,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3.加大宣传、加强监管。
学校向学生和家长开展课后服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家庭和社会支持,形成教育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后服务行为,对课后服务进行职责明确和界定,严禁变相补课。学校加强过程管理,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人数、时间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晰,有案可查。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设施的育人价值,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照镇安县科教体局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布署,学校照顾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基于学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发实施提供学生自主选择的教育服务,以支持儿童的成长、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具体分工:
xx:负责全面检查督导。
xxx: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xx:负责检查考核,协调落实各项细则。
xxx:负责安排课后服务教师的常规管理。
xxx:负责课程安排及课后服务研究管理。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课后服务相关事宜。
教研组长:负责协调本组课后服务课程落实。
1、坚持自主性: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2、坚持公益性:学校不能以弹性放学为由头,违规收取学生费用。
3、坚持校本性: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生需要、家长需求、学校实际等情况,合理安排这段时间。
4、坚持多元性:以学校为主体,用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等支持,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其中。
1、提供延时托管,辅导老师在教室指导学生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对学生进行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2、开展集体活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我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服务时间:2021年春季开学后,学生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六点前结束。
2、场地安排。
各班教室及各社团教室和学校操场。
3、人员安排。
学校教师为主,社会聘请人员补充。
1、收费标准。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制度,每生每课时2元,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2、费用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校主导、因地制宜、自愿选择、非营利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收费,按学期预收,按课时结算,一期一结,不得结余、结转。
1、学校教导处制定完备的实施方案和预案,设置合理的课程,科学制定课程表,确定课程辅导老师,安排合理的服务时间,制订课后服务的课堂管理以及课后服务费用的考核细则,系统组织规划此项工作。
2、后勤组依据方案合理配置服务设施,确保人员、场地、设备全部到位,为学生提供安全、温馨的留校生活。
3、安全组建立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确保课后服务的学生安全。
4、财务室依据镇科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制定我校课后服务管理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1、背诵课文最后三个自然段,让哈尔威船长的高大形象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脑海里,激励和指导我们的行动。
2、练习写一段对话,来表现一个人的性格、特点。
板书:
英雄——船长。
遇险临危不惧。
自救忠于职守。
牺牲舍己救人。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要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健康意识和疾病预防能力,全面推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20年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根据本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努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健康意识,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师生健康素质为目标,把增强学生健康素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增强健康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高度,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卫生保健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健康知识的教育教学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
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计划,坚持集体备课,充分利用有关文稿、图片、光盘等开展校本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开设好健康教育课,使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要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五个领域。同时,还要开设一定的专题健康教育讲座。结合学段、地域、季节及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确保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性强,针对性突出,教育成效明显。
3、在保证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卫生和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4、着眼于师生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让学生了解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禽流感、手足口病、肺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霍乱、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了解性病、艾滋病等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心理咨询室,为广大留守学生、高考应考学生及存在心理困惑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情绪调控能力、心理障碍预防能力,促进坚强意志品质的磨练和团结协作人际关系的培养。
6、把血吸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知识列入健康教育内容,血防等地方病知识教育每学期安排2-3课时。积极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
7、积极开展预防近视眼的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和《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小学生视力普查和建档工作,普及用眼、爱眼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提高学生视力健康水平。积极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并开展“青春期教育合格学校”的创建工作。
8、强化食品安全教育,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了解和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领证达100%。
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普及健康生活知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4月7日世界卫生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6日全国爱眼日、9月20日全国爱牙日、12月1日世界爱滋病日等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今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实施。
坚持自愿原则。
今年秋季中小学全部返校开学第二周起,南京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全覆盖,确保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课后服务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对此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用好各类资源。
多举措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对于家长最为关心的课后服务质量问题,《实施意见》指出,各区要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学校要在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同时,学校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学校要增加户外运动时间,重视学生体质健康与视力保护,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教师承担为主,也可积极争取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德育示范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体育、文旅、科协、团委、妇联等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学校组织提供课后服务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共同提高课后服务育人吸引力。
完善保障机制。
年生均财政补助不少于500元。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经费分担机制、教师的补助机制等均作出了规定。
市、区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会同编制部门为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适当增加科技、体艺等教师。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对课后服务费和代收费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区财政部门将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为课后服务质量提供经费保障。
根据省有关规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
此外,各区和学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人生安全。
强化督导考评。
《实施意见》提出,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体系,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考核体系,纳入市对区教育资金综合奖补考核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从2021年起,每年认定一批课后服务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育局建立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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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更好地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有温度的济南教育,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济南市燕山学校小学部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向家长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教育性、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课后服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主题,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主线,以学校教师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以及学长作用,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警卫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和中层领导。
组员:全体教师。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六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开展课后服务活动。
1.作业辅导安排:
一、二年级进行语文和数学的作业辅导;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进行作业辅导。
2.以班为单位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三年级:面塑。
四年级:国际象棋。
五年级:书法。
六年级:自主阅读。
3.除了开展班级兴趣小组活动外,学校还将成立各学科社团,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兴趣阅读社团、合唱社团、美术社团、英语课本剧社团、乐器社团、足球社团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课后服务分学校和班级两种活动方式。
1.班级活动:
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2.学校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认真安排好活动内容,及时地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好兴趣小组档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证每次活动质量。教导处将根据学校的课后辅导活动计划表采取定期普查与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成绩将记入年度考核。
活动时间要求:周二、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以及无法有效监管孩子完成作业的难题。办有温度的教育,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五项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无锡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精神,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原因无法有效监管孩子完成作业的难题,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负担。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提优补缺,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自愿参加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初一、初二:周一至周四,晚自习至20:30;
初三:周一至周四,晚自习至20:30,周六托管服务一天。
开学第二周(2月21日)起实施。
晚自习:自主作业+提优+补缺。
初三周六:周周清+阅读+限时训练。
1.制定方案。2月11日前制定好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对课后服务组织机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方式、人员安排、容纳人数、课程设置、报名组织、安全措施、绩效发放等相关内容做出安排.
2.组织报名。2月13日学生报名当天,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的形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按“家长报名、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
3.编排课表。开学第一周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排定课后服务班级课表,落实辅导老师,2月15日前上交普教科审核:课程安排表(具体到班级)、学生报名单、教师安排表,并上传无锡市课后服务管理平台。
4.开展服务。开学第二周起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教师明确自身工作任务,认真按学校要求组织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的实施水平和质量。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严格规范学生课后服务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服务教师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值班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参加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课后服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1.组织保障。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落实教师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家校合力,努力使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2.师资保障。在现有骨干师资基础上,学校将积极争取具备优秀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3.经费保障。按照上级文件收费,财政补贴为主,家长适当收取。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教基一厅〔20xx)xx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x教基〔20xx)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家长自愿。
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托管。
(二)校内实施。
托管服务应该在学校内进行,学校要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
(三)成本分担。
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所需成本由参加托管的学生家长共同分担。
(四)有效监管。
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课后托管的监管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政策精神,让家长全面知晓,充分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完善组织机构。
按照《xx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分学校、年级、班级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委员会认真制定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家校联系、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组织工作。
(三)商定具体事宜。
在校托管服务内容主要是辅导学生作业,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托管服务主要在下午放学后进行,时间原则上在x小时左右。托管服务具体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学校家长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充分征求意见。
家长委员会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家长无托管需求的学校,不得组织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确需参加课后托管的,由学生家长向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填写《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申请名单进行审核登记,与托管学生家长签订托管协议。
(五)聘用服务人员。
托管服务人员由家长委员会聘请,根据托管服务需要,可聘请家长、社会相关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职工参加托管服务。家长委员会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与托管服务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六)开展托管服务。
托管服务过程中,学校协助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的人员,家长委员会可及时予以解聘,确保学生托管服务质量。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认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惠民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一岗双责,确保安全。学校制定教师延时服务值班表,确保延时服务期间有良好的纪律和学生人身安全;落实延时服务教师负责制,服务教师要做好延时服务记录,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带班领导。离校时,服务教师必须亲自与学生家长做好交接,让学生安全离校。
3.规范管理,不越红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按照学校安排内容开展服务活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任何人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健全制度,有章可循。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进行,安全可靠。
5.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参与延时服务工作按照课时数计入工作量和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服务经费按照学校《延时服务经费发放办法》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学生在校课后托管服务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课后托管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课后托管工作指导小组。要本着将好事办好的原则,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复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改善条件,夯实保障。
学校要加强功能室及活动场所的建设与改造,将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功能室等托管服务场所无偿提供使用。要免费提供水、电等,为学生课后托管做好后勤保障。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注重托管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一是规范过程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实施,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每月应定期将收费收支情况向家长公开,每学期结束前将托管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结算,结余部分应及时退还;要规范服务流程。学校要协助家长委员会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学校按照工作流程配合指导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要做好未参加托管学生的综合管理,不得忽视、歧视未参与托管而因特殊原因滞留学校的学生。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督促托管服务教师严格落实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的服务项目及时间。要抓好服务项目的开发和研究,切实提高课后托管服务质量。三是抓好工作评价。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要经常性组织托管学生和家长对聘用教师开展满意度测评,将结果作为续签、解除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管。
家长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定期将经费收支情况向学生家长公开。要认真审核托管服务人员条件,签订聘请协议。学校要认真审核家长委员会制定的托管方案,加强对托管服务的监督和托管安全的监管。教育、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托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并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物价局将不定期组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将进行成本监审,通过“晒成本”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成本结论,合理引导家长委员会制定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收费标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近日,xx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ga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x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课后服务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提供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学生在托管期间配套提供的午餐、晚餐等方面服务。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学校一方面要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场地、资源等优势,合理安排在校托管服务,积极丰富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用好社会资源,吸纳广大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满足需求相结合。课后服务在满足学生刚性需求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目属参加原则,个得强坦或受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教师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完善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指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习惯,增强自我成长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学校进行个别辅导、补短提升,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读且有放学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三)服务程序。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托管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托管主体)同意并公示,确定学生名单。学校(托管主体)与家长签订托管相关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放学后托管。
(四)服务内容。
1.放学后托管服务。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实现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2.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初中要实现晚自修服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3.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完善“市-县-校”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各校加快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上云,共享名师金课,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线上服务,在满足线上需求的同时,做好线上学习时间安排及学生健康上网的教育引导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线上学习服务同步推出。
4.暑期托管服务。教育部门在dw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以看护为主的托管看护服务。托管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根据学生实际,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生涯规划、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答疑等个性化服务。2022年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暑期托管的覆盖面,实现有暑期托管需求的学生群体基本覆盖。
(五)服务模式。
1.以学校服务为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或由学校统筹所在镇、街道(社区)社会资源,与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共同开展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暑期托管还可以跨校区组班。放学后晚托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暑期托管班要以师生比1:10配备(不含试点学校负责人),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主任、1名辅导教师(均为在职教师)、2名志愿服务者(由家委会成员或其他招募人员组成)。
2.以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辅。各地各校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各地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清理出“白名单”,并拉入“黑名单”
(六)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费标准应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及xxx湾新区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xxx湾新区参照椒江区标准执行;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公众号:九月范文)。
(七)服务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前期小学课后托管取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议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八)服务安全。
各地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要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员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要高度重视、统筹做。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主阵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要认真落实课内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要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管理,开展课后作业等专项监测和反馈视导活动,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课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学校要按照“七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托管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撒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校初中部实际就开展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会坚持以下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我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学生家长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或无法看管学习、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午间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会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学生中部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问题,将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一)服务形式:。
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早间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或晨跑;午间以午休为主,午休在教室进行;下午放学后以辅导学生自主学习完成作业、社团活动及课后辅导为主。
(二)实施程序:。
1.成某某工作机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何某某校长。
副组长:申建民副校长。
组员: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2.确定服务项目。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结合学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晨读、午休、作业辅导、强基固本、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初中的影片,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等。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会通过网站、宣传栏、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做法广泛告知家长。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_**学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过后提交学校工作小组。
4.成某某“服务组”,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体,统筹安排师资,合理规划教学场地、设施,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积极吸纳有特长、有余力的的家长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组成服务团队参与课后服务。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理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课后服务行为;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专门管理与考核办法,体现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评价,考评结果记入年度考核。
课后服务工作可谓千头万绪,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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