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月工作总结时,要求真务实,不拐弯抹角,真实、准确地反映自己的工作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事项落实到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年初,及时向市委、市府上报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12月6日,xx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召开,xx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市场监管局职工代表共22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xx市市场监管工作纪实专题片,局党委书记、局长杜敏作了工作汇报,全面总结回顾了xx市场监管三年工作,获得了各级领导肯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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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乡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一是乡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每年将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石径实际和全乡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健全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执法。二是乡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查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我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4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网格化管理已经全覆盖,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目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0%以上。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点推动防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乡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3、推进行政决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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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乡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共享机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六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乡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乡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乡人民政府及乡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乡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二是乡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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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们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印发了《xx市农业局2020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对2020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二)落实学法制度。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纪、党规纳入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让领导干部时时、处处受教育;将《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局机关进行授课。上半年,局党组中心组先后学法5次,其中,邀请了市司法局宣传科长胡刚同志和市纪委常委周志华同志分别就《新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专题辅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业系统成为常态。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市执法支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三是健全了学法考核制度。严格学法考勤制度,实行集中学习签到考勤,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进行法规学习,将平时考勤与年终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年度法治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市农业局聘请了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十余次。
(四)实行农业案件案审制度。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市执法支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市农业局批准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上半年,市执法支队办理的两起(肥料、饲料)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中共xx市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钦发〔2020〕4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钦法府发〔2020〕1号),确定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二)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局党组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加“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xx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构改革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对水利部门优化职能的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机构设置实际情况,理顺权责关系,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前的前期调研工作,按要求起草和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干部人事纪律的要求。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配合国税部门做好水资源费费改税调研工作,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立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xx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查研究工作。2020年8月制定了调研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按时报送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评审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负责起草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涉及产权保护相关内容。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六)按照市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水利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水利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决策事项,我局都严格执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水利发展规划为依据,并经过仔细调查、研究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邀请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在局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相关执法文书等内容,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公示。
(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参加水利部开展的宪法网络知识竞赛。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推动领导干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派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1条。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始终坚持“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的原则,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台账管理、限时销号等方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易注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模式,市场准入便利程度大幅提升。针对企业开办和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我局明确要求,只要知道情况,必须及时对接,全程跟踪服务,建立办理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办理完毕,按月通报进度、分季督查督导。一年来,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870份。独到思维,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全年新注册个体工商户3563户,各类企业78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2户。先后赴省、市工商局协调解决了“xx水城”“坤银文化产业”“xx机场建设”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问题,为推动项目落地促进xx经济发展助一臂之力。通过“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走访企业1500余户次,为四川阆州水务有限公司、四川自耕农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解决企业名称涉及驰名商标、因法定代表人死亡办理继承转让股权等30多个难题。充分体现助推器作用。
3.积极培育地方品牌。采取“选苗”、“定根”、“浇灌”、“护林”等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年初,我局制定出品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对象,即“选苗”;一经确定发展对象,及时对接企业,实行双向互动,即“定根”;在打造品牌的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品牌创建进行指导和规范,即“浇灌”;针对市场上出现假冒和仿冒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即“护林”。先后开展了靶向培育、上门宣讲、专题培训、跟踪指导和打击侵权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查办侵害“保宁”、“张飞”等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8件。一年来,新注册商标496件、地理商标1件。
4.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年全局各股、室、队、会切实抓好各业务条线、各区域的普法工作,开展了新法宣讲、旧法普及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普法活动,举办集中培训63次,其中参会人次达百人以上的大型培训会议15次。二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强化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营造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
5.扎实抓好环境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好“河长制”联系单位责任,制定了大洄溪河污染治理整改方案。全年开展巡河10余次,督促指导水观镇清除河面水葫芦2次,捡拾河中垃圾1次,清除河段杂草、荆棘1次。二是建立沿河散乱和排污企业档案,定期不定期检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共计158家,规范集贸市场活禽宰杀点40余个。三是及时受理市民反映,对收集的情况逐一梳理和排查,做到件件有着落和回复。认真核查上级转办的事项,力求快查快结。一年来,先后办结中央环保督察后头看配合办1件,市环保委转办主办件5件,协办件4件,办结率达100%。
6.切实做好消费维权。为倾力打造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及时畅通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开展古城错时巡查、假日值班、网格化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舆情管控,收到良好效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2件,成功处理消费投诉纠纷440件,办结率百分之九十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万元。
7.开展合同精准脱贫。随着精准扶贫过程中大量产业园区的建立和大量农副产品面临市场的现状,我局通过走访农户和了解民意,从中发现农村两委班子和大量农户疏于对《合同法》的了解。为此,我局大胆探索,先后在3个贫困村建立合同帮农指导站3个,指导涉农企业与4500余农户签订订单合同5000余份,涉及金额1.2亿多元。
审计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一)加强普法宣传。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审计法》,以全国法制日、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通过摆放展板、分发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向群众解答等形式进行《审计法》宣传活动。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宣传和讲解《审计法》。
(二)加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滕秀祥同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2020年城区审计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审计署提出的要求,联系审计人员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全员集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南宁市城区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学法用法水平。
(三)提高履职能力。根据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求,一是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切实抓好复核审理工作,强化责任界定,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点内容。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20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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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全面贯彻******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把法治建设与其他全局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精心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把《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中。先后成立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x”专项督查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等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从领导到审计执法人员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其他局领导在分管领域内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依法审计落到实处;明确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任务与责任,对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压力传导至末梢。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结合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将法治学习、依法决策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报告中。认真执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审计干部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关于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及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按规定及时将权责清单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编印《漳州市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手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细表》,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漳州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漳州市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等文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把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和追究过错责任,作为推进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制定《******漳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漳州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完善《漳州市审计局工作规则》《漳州市审计局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持续有效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漳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按审计业务类、综合管理类两个类别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有效达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业绩考核干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完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解释审计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完善重大突发性审计事件应急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审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完善审计信访举报、咨询投诉件办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信访工作程序,接到举报事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并书面函告实名举报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依法文明审计。
一是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坚持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是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围绕******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扎实履职。加强对全市统一组织的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精准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战略审计。加大“两统筹”力度,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逐步扫除监督盲区,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派出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政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审计组执行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等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审前调查阶段、审计现场实施阶段、审计整改检查阶段(后续审计)等审计执法全过程,实行审计记录,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严格执行审计项目法制审理制度,依据《漳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要求全部审计项目都必须经过法制科审理,再报送总审计师审核;重大审计项目或重大审计事项,召开大型审计业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再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需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的事项,按规定召开专题审计业务会议审议。
三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促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目标,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机制。通过审计,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规范履职的责任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四是加强审计效能管理。制定《漳州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组从进点实施现场审计至提交审计结果文书期间的公务活动做出明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由派驻纪检组、办公室、机关党委派员组成督查组,通过现场巡查、重点核查、跟踪督查、个案调查的方式,对审计组对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要求审计组长(或主审)如实填报《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审计事项报备表》和《“一线”审计督查情况表》。
(四)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构建防腐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信息共享平台规范有效运行。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从律师事务所专业机构中选聘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围绕审计监督法定职责范围,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通过举办培训班、下基层调研指导等方式,答疑解惑,加大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审计工作综合检查(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通报,学习先进、改进不足,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四是正确履行救济途径告知义务。在作出审计决定时,严格按规定告知被审计对象享有的救济途径,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被审计对象救济权。
(五)深化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思维。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的主体性。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制定《漳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实施方案》及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工作,把学法列入局党组学习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水平。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引导中青年审计干部实名登记注册“漳州市属普法志愿服务队”,利用专业优势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法治宣传的全面性。加强对全体审计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典、审计法规规定的学习力度。开展审前培训,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社会保障、政府投资、环保资源、国有企业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审计处理意见。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的多样性。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审计机关的门户网站、办公楼门厅led显示屏,主动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的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综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审计宣讲”活动,在审计项目进点会等场合开展审计政策和案例宣讲,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预防履责风险。
(六)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全面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对每一位新招录(转隶)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必考制度,确保审计执法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截至2020年12月,持有省行政执法证人员共56人。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将大学习、大培训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通过视频培训、专题培训、网络在线学习,以及集中学习辅导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财经法规,提高审计人员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组织专题培训,促进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审计法律知识和审计技能。
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不断强化干部遵纪守规意识,严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在履行审计职责使命中、在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中彰显政治本色和责任担当。
二、存在的困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能力、大数据审计能力、宏观分析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202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本部门本系统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我市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扎实推进审计工作上新台阶,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
(二)2021年审计监督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按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紧扣“六稳”“六保”等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促进政令畅通,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二是突出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或调查、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和环境审计、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等审计重点,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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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一)围绕中心,实行审计全覆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着力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20年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注重审计权力制约,强化权力清单管理。按要求制定审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清晰界定了权力运行的内容、程序、责任等,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有效规范了审计权力的运行。
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养老和社会救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二是推进社会自治。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紧推进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预计我市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今年底前可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民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8小项中的35小项已纳入一次办好范围,“一次办好”率达到了87%,力争9月底之前达到100%。及时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民政“一窗受理”试点。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了机关发文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超过时限的文件及时申请失效或废止。二是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对发文进行全面清理,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保留《xx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xx市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获誉立功现役军人喜报送达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一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设备,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试点。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民政系统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制度。二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具有民政执法职能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民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民政执法证后才能进行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救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了《xx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xx市民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从预警、调解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机制,对信访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形成严密的社会救助网络,从制度上完善社会矛盾救济救助体系,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有效救助,积极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根据xx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各科室根据职能,在今年上半年积极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开展了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殡葬管理、自然灾害救助、未成年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单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指导基层组织加强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局党组集中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完善机关信访接待制度,引导、支持服务对象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xx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xxxx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xxxx年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坚持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做到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办公室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请示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制度。每年按规定做好年度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将年度报告在x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制定了《x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分工。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增强风险意识,聚焦特殊群体,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我局为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时间压缩到法定时限的xx%;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在审批大厅窗口对应制作设置便民模板,开展了优质便民服务。
我局全面实施推广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编制了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从轻处罚事项等三个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x类,减轻处罚事项x类,从轻处罚事项x类。“三张清单”制度提出了包容审慎执法的适用范围。今年以来,开展养老机构检查x次、殡葬行业检查x次、公墓守法检查x次,社会组织检查x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规范了行政权力清单xx项,完善了权力清单的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监督电话、服务态度,规范了服务行为,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标准,促进了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发展。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制度,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一是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救助对象、高龄老年人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婚姻登记服务等,逐一建立规范操作规程,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程序。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对本行政机关执法无接过投诉,也未出现过错案。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
(三)全面提升网络理政效能。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理政工作,及时、高效、快捷办理来电来信,督促相关科室办理,确保了网络理政工作全面实现回复办理,办结率达xxx%;诉求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xx%以上。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程序,落实备案制度、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每月清理,及时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清理结果。今年以来,共制发规范性文件x个。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x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以及《x县民政局集体审批制度》,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合法性审查队伍,规范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流程,做到应审必审。
聘请智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世铭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中,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化政务公开。落实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截至目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本局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xxx条。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自治自律和诚信建设工作。一是完善法人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开展法人资格培训,增强法人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社会组织成立时要在银行建立基本对公账户,进一步清理协会和行政单位的混管现象。三是规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严禁摊派和强拉赞助现象。
(一)完善并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程序,积极推进“互联网+信访”,搭建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等于一体的信访平台。
(三)强化宣传培训。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机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积极组织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巩固依法行政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根据年初制定的法制讲课计划表安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四是利用重大节假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婚姻法、慈善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我县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五是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培训xx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发展壮大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以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将继续发扬“为民、务实、进取、奉献”的民政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为x打造“川藏铁路第一港、国际生态公园城”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实际,制订了《审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业务规范》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
(二)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计执法程序。坚持审计全过程记录,将法律规定的审计程序具体化,形成覆盖审计管理、组织实施、调查取证、底稿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全过程的严密制约程序,着力构建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
(四)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审计执法责任制。认真遵守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各层级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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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
(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
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
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0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
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
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
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
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0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
(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0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
(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
回顾2020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0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0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0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17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0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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