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是培养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能力的重要途径,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掌握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我们特地整理了一些学习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相信会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近期,在科室内部的组织下,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现我谈谈几点体会。
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提出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这与提出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相辅相成。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生命,人也就失去了一切。国人常说“人命关天”。而对煤矿管理者而言,更要保护所有人的生命。牺牲了人的生命换来的发展,是吃人的gdp。新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像近期发生的一些煤矿事故,这里面也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有的企业装备水平高、技术人员多,觉得不会出问题。正是这种思想助涨了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懈怠情绪,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思想上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在现场管理中查找存在的隐患。对查找到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坚决不让隐患过夜,用实际行动来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
生命是珍贵的,每个生命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完整和幸福。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必须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做好每项安全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
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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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虽然企业在落实责任方面主流是好的,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面上的工作有很大改观,但仍有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逃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减少安全投入,压低生产成本,致使作业场所条件恶劣,设备和工艺陈旧落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下;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不硬,培训教育跟不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6篇《2022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总结》,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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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校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小结:
(一)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了江村中学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政教主任任副组长,各中层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12月10日,我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会上,韩校长就如何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我校按上级要求,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食堂卫生管理等制度。同时要求各教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我校建立了安全档案,建立信息联系电话网,一旦有事,一呼百应。并建立学生在校与在外安全各类体系,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管理,形成了全体师生共同安全防范的良好局面。
为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校认真对照安全检查提纲,逐一排查,并列出安全隐患,对于能自己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如果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
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班刊及《安全预防》手册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学校对全校实行每周一次排查,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
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20xx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后,省、厅、处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组织多次相关学习会议及学习活动。东湾收费站也积极响应,根据收费站实际情况组织展开了专项学习活动。作为一名一线工作人员,我结合自身工作环境及特征,积极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几点:
首先,该法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仍旧是企业,对本企业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落实到收费运营单位就意味着,管理处、收费站成为了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这对单位是个新的考验,需要从预防,治理各方面入手,积极整改,建立起齐全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员工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另外,就收费站工作的特殊性,安全事故处理能力要延伸到服务对象,为广大司乘人员负责。收费站区如发生紧急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并积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其次,该法对责任事故的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旦追究到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将比以往给出更严厉和更高金额的处罚。这就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规,将是对安全的更加重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思想。全体职工要高度注意,严格防范,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用电、用火等发面要严格注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疏导员在岗亭外作业要严格注意,积极排除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横穿车道要注意过往车辆,确保安全后方可穿越。
最后,该法明确要求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其他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这是国家对应急管理方面提出的新的要求。道路运输单位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应当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方面做出相关的应急救援错。这就意味着原来的便民措施要做出更大的延伸,建立起更加完全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除了便民服务以外,还要增加安全应急服务,对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及己所能及的救援服务。
总之,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对我国各生产领域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因为它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更加符合安全管理的本质特点。通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法》,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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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正确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在全面修改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为调整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依法审理食品纠纷案件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一千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确保首负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又要区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不同归责原则;既要让消费者尽早实现权利,又要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惩罚。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正确把握新法和现行法律适用的界限。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因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引起的民事纠纷,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的食品交易行为和事件起诉的案件,适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成立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后果发生在新法施行后的,可以适用新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的总和。
广义: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法律、法规、规章。
狭义:立法机关正式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特点:立法角度税法是制定法,不是习惯法(国家认可);性质角度税法是义务法(非授权法);内容上税法具有综合性。
税法基本原则:法律主义、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实质课税原则。
法律效力:空间、时间、对人。
失效方式:新法替代、直接宣布、自身规定;我国是属地与属人相结合原则。
税法解释:
1、概念是有权机关在授权范围内对有关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2、性质具有专属性、权威性、普遍性、一般性。
3、原则坚持文义解释原则、立法目的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经济实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4、层次类别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司法原则:中立、独立实质课税。
法定、明确、依法稽征;
税法法律关系:税法主体的双方一方必须是国家;体现国家单方意志;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性质(无偿性、单向性、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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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正确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在全面修改的基础上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为调整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等民事主体的关系,依法审理食品纠纷案件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一千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过程中,既要确保首负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又要区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不同归责原则;既要让消费者尽早实现权利,又要让真正的违法者受到惩罚。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既往为例外,正确把握新法和现行法律适用的界限。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因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引起的民事纠纷,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对其施行前的食品交易行为和事件起诉的案件,适用现行的食品安全法;食品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成立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后果发生在新法施行后的,可以适用新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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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xx:
***同志,现任中铁**局**标三项目部生产副经理。1982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从事铁路、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先后参建和组织施工过冷水江东车站工程、衡阳火车站改造工程、洛湛线益娄段工程、河南濮阳至安阳地方铁路改造、浙赣线五标、广深一标等工程项目,先后担任施工员、领工员、生产副经理等职务。其所参建的项目均以优质的工程质量在业主中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其本人也在施工中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0年3月,该同志遵照上级安排,任中铁**局**标三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整个三项目部的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苦干拼搏、勇于创新,凭借多年施工管理经验和一股敢打善拼的韧劲,带领三项目部全体员工克服了邻近武广客运专线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等难题。
一、工作上思路清晰、苦干拼搏。
三项目部管段所有工点均处于丘坡、丘间谷地,地势起伏相当大,他带领施工员、技术员翻山越岭,开山劈路,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原则,最终开辟出一条既方便施工又不破坏当地环境的施工便道,为工程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行联络线跨东外环特大桥是我项目部重难点工程,上跨武广客运专线。邻近武广客运专线施工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着领导的一个难题,他亲自带领施工,技术,测量,现场办公确定安全距离,指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安全以及武广客运专线的行车安全。
二、管理上不循私情、精益求精。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同志的严是在标段出了名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一开工***同志就参加工程施工规范的学习,对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熟记于心,同时要求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也要学习规范,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在施工中大到钢材构件,小到一块片石,他都严格按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去规范、定期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材质入手抓好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成优。一次他发现厂家发到现场用于路基附属工程的片石质量不行,夹杂有大量的泥质,立即责令退回。厂家央求他通融一下他断然拒绝。他说:“工程质量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给你开了绿灯,就给我的良心和企业的信誉开了红灯。”最后这批片石被退回,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同志在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上更是精益求精。他以现场管理为龙头,抓现场施工员的业务培训,现场料具堆码整齐,场地平整,注意环保水保等管理工作,并杜绝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在地质条件差、经常小坍塌,邻近武广客运专线的复杂情况下,项目部无一起安全事故,实现了零伤亡。
三、生活中平易近人、为人师表。
***同志在生活中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大家和他在一起时,就充满了欢声笑语。他不太注意自己的身体,但同事若有点小病小灾,他都催着别人去医院,自己来承担起全部的工作。
***同志对于项目部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培养工作十分重视,常说:“你们是企业的未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经常去工地走走,现场才是学真东西的地方,要虚心向别人学习”。施工方面的经验只要有人问到都毫无保留地倾囊而授。他以一名老员工对企业的挚爱之情,细心浇灌培养企业的未来和希望。
标准化工地建设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延伸阅读——事迹材料写作注意事项。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2)观点和提法要分寸恰当。在叙述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时,要注意摆正先进典型和其他群众、集体的关系。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事迹,都不是单枪匹马干成的,是与周围群众和其他集体、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讲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讲那些脱离群众、脱离整体观念的过头话。否则,就不能起到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3)文字要朴实、简明。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事实说话。这就要求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一定要善于选择那些实在、贴切的词语。不要过多选用做修饰成分或言过其实的形容词。不要讲空话、套话,硬拉架子做文章。话要说得简洁明了,凡是能用较少的话把事情说清楚的,就不要把话拉长男,汉族,**年**月出生,**省**市人,毕业于(毕业学校),(文化程度),(职称),历任(职务或工作经历),现任市建工股股长;年被评为等光荣称号。(自我简介,突出特色)。自从担任市建工股股长以来,***同志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不断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全面深入地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多项措施并举,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质量安全措施,真正让各项工作职责有效落实,有效地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平稳发展。
一.立足本职工作、真抓实干,积极开展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
***同志从分管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本部门加强了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取得实效,***同志切实负责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的领导,把建筑设计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全面建立建筑设计节能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审查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的节能标准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和水平,促进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全面开展;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审查各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图,以保证节能设计效果和审查质量;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活动,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方针政策,技术措施是否真正达到节能技术标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建筑设计节能工作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确保节能设计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二.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全力解决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同志十分重视市民的住房质量投诉工作,认真抓好工程质量投诉信访工作,设身处地为市民着想,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大了对既有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力度。集中抓好矛盾排查调解和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部署信访工作任务并亲自接访批次、接待上访群众近人次。把信访隐患较好地解决在属地,多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实行信访受理、咨询便民服务保障,为公休日的群众信访增设“便民诉求信箱”,制作““信访咨询服务直通车”(请结合实例补充)等民心工程举措。同时推行电子信箱、网上信访、公开电话、公众服务热线的便民措施,深化拓宽受理服务渠道,提升接待人员热忱服务亲情服务氛围,搭建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地群众关于住房质量问题的电话(或信件)投诉,反映外墙开列渗水,***同志立即实地考察了产生渗漏的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部位,找到施工单位,对照原有的设计图纸进行比对,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和赔偿,同时要求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节日不休息,继续跟踪,发现动向及时上报,直至问题的彻底解决,确保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努力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四、配合领导,抓好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工作。
在分管建工管理工作方面,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主动搞好优质服务,服务好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各建设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本市辖区内建筑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敢抓敢管,不折不扣地履行质量安全法定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等行为。坚持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真正做到落实宗旨、服务第一,任劳任怨、勇于吃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xxx。
xx年x月x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促使执法人员全面准确熟练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不断提高食品监管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夏津县食药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提前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就《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宣传进行了部署安排,制定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宣传活动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安排和相关要求,落实了责任科室。
二是逐级举办学法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及讲求实效原则,在全局开展专题培训。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中层以上干部轮流授课。同时采用分层次、分业态、分级培训方式,开展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自觉依法生产经营。
三是广泛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设置宣传广告标语、开辟电视广播专栏、印发宣传手册宣传资料、转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针对管理相对人开展宣传。通过宣传使管理相对人明确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是以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为重点,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明确何种行为已触犯法律,何种行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介入调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针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激发社会共治的巨大潜能与活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督查。由局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队所配合,分阶段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干部职工是否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内容熟悉掌握情况等,抽查群众知晓情况。
从小我便对文字的书写有种特殊的痴迷,说出来或许会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现在的字写的很草,很多人见到我的字的第一感觉就是看不懂在写些什么,不过他们统一的感觉都是虽然我的字写的很草,但是很有感觉,只要不去辨认字,还是很漂亮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我面前说的恭维话,但是我自己还是很喜欢我写的字的,从那些字字上面就可以看出我的特点:不拘小节。我最讨厌的就是磨磨唧唧的去做事,我喜欢豪放的东西。随便翻开我的任何一本书,都会在其中发现我写的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我喜欢将我喜爱的文字用我的笔去写出来,写在我所接触的任何纸上,因为我时不时的就会有想写字的冲动。
以前接触的都是硬笔字,其中我最喜欢写钢笔字了,那种力度感会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我就喜欢笔尖在纸上的沙沙沙的触碰。现在因为专业的关系,我有幸接触到毛笔字,首先真的很高兴有这样的一个机会。虽然以前小学的时候也有写过一些,但那时老师都是随便教教的,不做任何要求,我们也是随便玩玩的。现在我们是在正儿八经地学习书法,规范自己的字体很重要,既然选择了一种字体,那么就要做到无论硬笔还是软笔字都要采用同一种形式,这样才会写好字,做到始终如一,都说每个人的笔迹都是不同的,看字就可以看出出自哪个人。再者我们选对了字帖,就得好好的研究它的特点,无论是它的形还是它的神我们都不能放过。汉字是我们历代先祖智慧的结晶,它的伟大用语言是无法阐述的。汉字的发明也是生活的所需,它与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不像英文字母那样一板一眼,毫无生机。汉字的每一个笔画都有它独特的含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给它赋予新的生命,也正是因为这样,书法的魅力才能经久不衰。
前些天看到一个在我看来比较新奇的说法:请写规范字。对于这句话我是着实不太明白也不会去随便认同的。什么叫规范字呢?字有规范之说吗?怎样才算规范呢?一笔一划工整地写算吗?依样画葫芦的笔画拾缀算吗?每个字在我看来都是活生生,它有它的思想,它也有它的性格。东晋王羲之笔法的飘逸流美,其中怀素的情况尤其可以拿出来进行分析,他草书的洒脱不拘我们有目共睹,要按照现在写规范字的标准来评判,哪个人可以忍受啊?还不啐一口说写的什么东西啊!当然我不是说要庇护那些把字写的龙飞凤舞的人,以此给他们可以不把字写认真的借口,但明显像怀素那样的大师级人物肯定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很明显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写版刷字的趋势了,很少见到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千篇一律的“电脑体”,别说懂的人对着这些写字的人发出无限感慨与惋惜,一代人的书写就这样被毁了,就是身在其中的我们看多了这些看似漂亮整洁的字都会感到单调乏味,缺少人气。
所以说可以写出一手好字真的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然而要想写好也并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我们很多时候不能把字写好,归根结底都是缺少了一种素养,当然写字本身也是一种素养。这是需要我们用心慢慢地去培养的,你看那最简单的笔画横和竖,不都是需要经过细细的揣摩和反复的练习才能写得出它的韵味,向来横都是左高右低的,但是粗细长短都是有所考究的,长横有时两端粗中间细,有时又是左细右粗的,这都要看字的整体结构来决定。如若不然,那么写出来的字必然是失败的,不是会显得无力就是会看上去有种累赘感。笔画竖亦是如此,有很多不同种类的竖。想当初我们的书法大家王羲之写笔画横的毛笔可是洗黑了一池塘呢!可不要小看了这些基本笔画它们可是构成字的必要元素啊,只有写好了这些你才能把一个完整的字写像样,像是工程师在一座大桥时,他必须要把下面撑着桥面的台柱子给造结实了。虽然我们现在都是在练习写成字,但每当我写不好一个字时,我常常采用的方法就是将其解构了,专门练习写其中的笔画,还别说这招真的很管用。
要想达到书法的巅峰何其不易,要想达到过得去的水平也不易啊,所以在往后的日子里必须勤加苦练方可成。
近日,为认真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法,神南中能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学习方案,此次方案的制定及时、迅速,文件要求下属各部门、各单位及生产托管和建设单位认真抓好宣贯工作,宣贯工作做到全覆盖。
新法的宣传学习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宣传学习阶段,该阶段要求对新法旧法的对照表在办公oa上进行公告,以便职工学习;并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公司领导进行解读;其次公司安全部对新法的资料和释义等进行征订;最后要求公司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及时的新法普及。
第二阶段为的贯彻落实阶段,一是对新法系统的培训和学习,要求将该项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同时邀请专家对新法进行讲解,积极参加各类新法培训工作;二是对照新法,查找安全基础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积极整改;三是结合公司实际,对照新法增加和修改的67条,积极修订公司相关配套制度。
方案最后要求将新法的宣贯纳入全年的检查和考核之中,每半年对安全法规进行一次考试,全体管理人员要撰写新法学习心得,并纳入评优标准。对新法的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举办培训班、安全知识竞赛等途径,使职工充分领会新法的实质,并建立长效的安全法规意识。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教育法。
感谢您的阅读!
学习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作为乡镇中学的我们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其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再次,,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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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部《禁毒法》全面、科学、系统的阐述了我国禁毒工作的目的、方针、责任、措施等一系列的问题,《禁毒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的禁毒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我国的禁毒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禁毒法》的第二章详细地介绍了禁毒宣传教育的内容,对于一名从事禁毒宣传的工作者来说,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重点。通过学习《禁毒法》自己也有了一些初步的总结:。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现有禁毒教育展、北京禁毒在线网站、多媒体等3个主要的禁毒宣传平台,放眼全国可以说目前基地的无论是从基地的硬件条件还是禁毒宣传的专业度上都是全国最高水平,在充分的利用这些资源的同时,我们还应该与时俱进,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体开展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毒品预防教育贴近大众提高教育的效果。目前,多媒体教育部正在制作的毒品预防教育公益广告,北京禁毒在线网站开展的线下培训,陈列接待部的模块讲座与增设的游戏互动参观环节等活动都是对于毒品预防教育方式、方法的探索与扩展,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与反响。
《禁毒法》中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与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决定了他们是吸毒、染毒的高危群体,另外由于吸毒的不可逆性造成青少年吸毒的危害巨大,这些都决定了青少年成为我国禁毒宣传教育的主要群体。从参观禁毒教育展与北京禁毒在线网站线下培训的反馈的信息来看,学校对于禁毒宣传教育的需求也非常的大而且通常希望我们能够向学生在宣传一下吸烟与网络成瘾的一些内容,这些需求的成为我们日后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广阔天地,如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与特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也成为日后我们工作的一个课题。
《禁毒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媒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人企业等各种团体都有禁毒宣传教育的责任,这就使禁毒宣传教育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的责任。目前我国的禁毒宣传教育的力量还不够强大,需要各种各样的力量参与进来,大家共同的来营造无毒社会、和谐社会。作为专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单位,要主动的帮助和配合社会各种团体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同时还要不失时机的联合社会各种力量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把禁毒人民战争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自20xx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正式施行了。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禁毒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在着力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上下功夫、见实效,开展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抓好试点工作,全力推动禁毒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20xx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指导我国禁毒工作的根本大法,对于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禁毒法》是适应当前禁毒斗争实际需要,在全面总结禁毒工作经验,合理吸收已有法律法规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反复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的颁布,是我国禁毒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立法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毒法》在总结多年来戒毒工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戒毒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禁毒法》的实施,对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对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全面推进我国禁毒事业,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禁毒法》共7章71条,明确了禁毒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法律责任,规范了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国际合作等业务工作。其中有五大亮点,是我们学习领会《禁毒法》的重点、贯彻落实《禁毒法》的关键。
第一大亮点:明确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第二大亮点:第一次将禁毒委员会写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禁毒委员会的职责,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领导体制。第三大亮点:依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第四大亮点:明确规定了禁毒保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吸毒者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属性,对戒毒工作作出重大改革,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一要在加强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推动《禁毒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大力宣传《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党和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显著成效、当前禁毒斗争形势、毒品基本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禁毒法》的内容,遵守《禁毒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禁毒法》的工作,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禁毒法》的热潮。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基层工作者、易涉毒行业和场所从业人员、戒毒人员,认真学习《禁毒法》,为禁毒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从事禁毒服务工作,娱乐场所等从业人员参与禁毒工作,戒毒人员接受治疗康复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保障和思想基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司法、卫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机关相关警种,把《禁毒法》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培训计划,确保所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正确运用《禁毒法》,切实把《禁毒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
二要在加强禁毒执法上下功夫,推动禁毒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贯彻《禁毒法》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禁毒工作成效上,体现在推进各项禁毒工作,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主线,依法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依法改革和加强禁吸戒毒工作,依法加强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明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以及学校、父母和监护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法律义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全面完善和加强各项戒毒康复工作,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多部门、多警种参与的缉毒侦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禁毒人民战争人民打”的良好局面。
三要在加强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禁毒法》贯彻实施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抓住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有利契机,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一是依法明确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要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禁毒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依法调整、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禁毒职责,进一步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禁毒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是依法加强禁毒机构经费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是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导考评。进一步完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和考评评估机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考核领导干部任职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进禁毒工作责任制的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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