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总结是医院管理的必备工具,通过总结过去工作的优点和不足,实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的卫生工作有所启发和指导。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13〕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03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持续打击“两非”行动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
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
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我院领导对这项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每年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下面将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归纳如下。
4月9日,湖南省桑植县召开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卫生计生工作,安排部署20卫生计生工作,动员全县上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新的`举措,全力抓好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推动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县领导杨绍武、王军、韦先娥、王茂蓉、阙玉英参加会议。
20,桑植县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求,机构改革平稳过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计生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实现了科学发展,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桑植县将突出深化医疗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两大重点,紧扣推进健康桑植这条主线,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和措施,努力提升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卫生计生工作,杨绍武强调要增强“四种意识”抓好工作。要强化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紧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不变,明确责任,全力抓好落实,着力推动卫生计生工作上新台阶;强化热点难点问题的导向意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管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尽快推进卫生计生职能转变;强化推进重点工作的效率意识,瞄准精准扶贫,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意识,让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强化为民务实的廉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讲纪律守规矩,坚守职业操守,弘扬优良医德医风,持续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为民服务、务实廉政的良好形象。
会上,宣读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卫生计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决定。先进典型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计划生育警示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并签订了相关责任状。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施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少两提高”(少负担、少生病、少跑腿,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就医满意度),确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推动“健康扶贫”向“健康脱贫”转变。
2、具体举措。
(1)实施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行动。强化宣传培训,特别是加大对《。
xx。
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35项》的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2)实施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核准行动。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做实做细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确保患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治尽治。
(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动。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光明行”行动,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癌”筛查和国贫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4)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行动。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慢性病防治责任共同体,加强慢性病筛查和鉴定,组织乡村医生签约团队入户开展随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诊、服药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推行村医代取慢病患者药品制度,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近取药。
(5)实施大病集中救治行动。用好财政兜底保障资金,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35种大病集中免费救治精准到人到病。
(6)实施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行动。精准推进健康扶贫管理体系建设,进行分类指导,满足不同层面贫困人口的健康需求。
”建设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全市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公立医院实行部分按病种收(付)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109个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五是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初步形成。自2020年11月起,在各县市区卫计局和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了双向转诊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诊疗组织体系。举办了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培训班,市、县、乡三级380名医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分级诊疗就诊流程。六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做实。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下拨专项资金635万元,创新开展政府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岗位,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家庭医生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签约居民可实时在线查看健康档案,打通了签约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42.2%,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7.5%。七是对辅助性用药、营养性等药品加强重点监控。经对比筛选,将44种辅助性用药、营养性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二级以上医院对使用金额和使用量前20位的药品、前10位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并进行专项处方点评,纠正超常规用药行为。健康扶贫保健箱”,保健箱中放置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健康处方、1+1+1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联系卡、疾病筛查体检表等物品。。
(三)着力固本强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质扩面。一是医疗联合体建设扎实有效。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三级医院医联体8个,县乡医联体70个,院社(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42个,实现了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截止目前,我市8所三级医院借助“近医通”服务平台,已全部开通预约诊疗服务。从11月10日起,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设了便民门诊,每次诊疗活动服务费1元,用于患者提供单纯购药、开具检查申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诊。三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村级服务阵地明显改善,按照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四室分开”标准,全市3454个行政村达标3110个,达标率90%,2020年全市创建了26个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个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机构,改善了广大居民的就医环境。2020-2020年市卫校共免试录取了190名“村来村去”农村免费医学学生。村医待遇明显提高,对符合退养条件的乡村医生,在全省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对60岁以上村医按工作年限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在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中提取10%用于提高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费标准。四是中医药健康服务特色明显。评审通过了1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了17个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成了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沁县)建设任务。城区、潞城市创建全国中医药基层先进单位分别通过专家组复审和验收。五是临床合理用药整治深入推进。我市率先在全省成立精麻药品管理质控部,11月份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临床合理用药、精麻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规范了医疗机构药事制度建设、辅助类药物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精麻药品的管理。
(四)着力融合发展,计生妇幼健康服务融合发展。一是机构融合带动计生妇幼工作整体上水平。目前市县乡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现深度融合。省政府六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城乡怀孕妇女免费提供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完成率82.7%,圆满完成任务。2020年,全市创建了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13个规范化基层妇女儿童保健门诊、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我市是全省唯一一家产前诊断费用高危孕妇只需承担200元的市,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充分肯定。二是医养结合工作在全省推广。全力打造了“企业医院+养老服务”“公立医院+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医疗服务”“村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四种医养结合路径。7个三级综合医院中有5个开设老年病科,30个二级综合医院中有12个开设老年病科,建立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试点24个,237个医疗机构中有132个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三是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力度加大。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对全市计生失独家庭254户377人、计生伤残家庭132户217人、“四术”并发症71人开展了送温暖、送健康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全市无一例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四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有效开展。确定城区、郊区、屯留等六个县区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重点县,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20年全市二孩出生占比49.48%,比2020年增加9.29个百分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9.23%,达到95%的指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首次降到10/10万以下(9.92/10万),婴儿死亡率4.96‰,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xx。
县东掌村等9个村为省级健康试点村。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组建了由141名专家组成的健康科普团队,全市创建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场所43个。。
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做表率、出成绩。。
(1)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
十九大。
精神内涵,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围绕“三基建设”,着力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素质提高上下功夫,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挺纪在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思想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确保党员干部知底线、不越界。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行风教育培训和行风评测,树立行业形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打击药品回扣、商业贿赂和收受红包等违反“九不准”问题力度。
精神和。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光荣使命,不负时代重托,勇于责任担当,不断改革创新,凝魂聚力、砥砺前行,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
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
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落实医疗卫生领域改革任务为核心,服务民生,扎实推进卫生各项工作,我区卫生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围绕提升医院生存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工作主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xx区医疗组团联网运营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探索一条实现多方共赢的医疗改革道路:
1.创新医院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成立了由区镇两级职能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医务人员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医疗理事会、监事会,分别负责医疗集团的决策和监督;设立区禅康医院发展中心,作为医疗集团的运营机构、责任主体,实施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疗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基本构建起所有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运营权之间相互分离和制衡的关系。
2.理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镇(街)办镇(街)管”、各公立医院实行“区办区管,镇(街)参与”,不断加大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偿经费的投入,加强基层医疗网络建设和站点升级改造,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就医环境,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运行机制。为我区顺利推进上级部署的医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3.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创新。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模式,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创新。各镇(街)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等管理岗位实行聘用任命,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通过向基层医院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工作职能,调整后的管理体制运行顺畅,在完成国家医改任务的同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事不养人”,激发工作绩效和队伍活力。继我区祖庙街道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被评定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祖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我市唯一一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卫生亮点频现。
4.积极推进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特色建设。通过祖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以“老、幼、孕、慢”等重点人群为服务重点,启动建立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社区家庭医生服务,为居民主动、连续地提供精细化的健康责任制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定期服务,目前已与2000多户社区居民建立稳固的医疗卫生服务合作关系,是深化创新基层卫生服务的内涵和效果的良好尝试。
5.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在我市率先完成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等建设和验收,lis项目、pacs项目的测评和验收也已经完成,实现区属医院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学影像等信息的共享互通。统筹完成了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独立医保定点机构所需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建设改造,今年7月起,居民在各社区中心就医的费用可与社保系统直接结算,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
6.优化集团内医疗资源,探索发挥市级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延伸作用。制定《xx区医疗集团医疗资源整合优化及发展方案(试行)》,通过试点,在区医疗集团内探索横向联合,向阳医院与张槎医院的口腔医疗结成技术协作,共同发展口腔专科;有序推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相互协作、双向转诊,构建“首诊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病人就医新秩序。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区公立医院与市直三级医院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方案(试行)》,为下一步探索开展我区医疗机构与市级医院的协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对我区辐射带动和技术帮扶奠定基础。
7.推动医保政策调整。就提高我区居民门诊医保费和居民门诊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等问题,深入与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区社保局进行研究,提出“适当提高我区居民门诊医保费、调整居民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完善居民门诊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等意见和建议,通过密切部门沟通和前期充分准备,为下阶段正式着手推动我区医疗机构居民医保缴费报销比例等社保政策的调整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可望改变多年来居民门诊医保政策滞后导致的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收支亏损不断扩大的迫切问题。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8.完成上级部署的医改工作任务。今年第四季度,省医改办开展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现场考核。对照考核指标体系的工作测评项目,我局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大力推进平价医疗服务;全面开展辖区公共卫生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医改工作任务。
(二)深化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上级医改文件,我局牵头落实区镇两级财政对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和保障,从20起从往年人均30元提升至人均35元的标准,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并不断加强。
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加强对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与民政、残联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建档、随访管理、健康体检和康复训练,今年纳入管理的患者人数稳步增加,人群检出率和管理规范率不断提升;重点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档案的质量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开展病例建档和随访干预,及时剔除“重档”和“死档”,开展健康知识宣传,逐步提高患者的卫生保健意识。(2)卫生监督协管。制定了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规范(试行)及考核方案等并开展协管员的岗前培训班。
2.扩大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开展两癌筛查工作。针对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高发且早期发现率不高的现状,我区为4000名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项目;(2)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今年将非我区户籍的孕产妇一并纳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免费检测治疗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大预防母婴传播覆盖面,最大程度地减少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1、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力争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市走在全省医改第一方阵。
2、具体举措。
(1)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医疗联合体建设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2)健全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完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员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3)健全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医疗资源下沉、医疗联合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
(4)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围绕降药价、保供应、控使用目标,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完善药物供应保障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5)健全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进一步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规范医管委履职尽责,完善医疗集团班子建设,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医疗集团经营自主权,完善医疗集团财务管理、绩效工资和自主分配等制度。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规范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集团整体服务能力。
4月7日,我县召开全县卫生计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万昌主持会议,政府副县长张静、政协副主席李凤宁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卫计系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县卫计局负责人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17年卫计工作将以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子洲建设为主线,以“大健康”为中心,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深化对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健康产业“五大健康”理念的认识,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己病”向“治未病”转变。
张静指出,2016年全县卫计工作成绩显著,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但仍存在机构改革滞后、综合医改工作步伐缓慢、疾病防控形势严峻等问题。
就如何做好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张静要求,肯定成绩,正视问题,牢牢抓住深化卫生计生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紧抓中省市重视卫计工作的发展机遇,攻克改革难题,打破发展瓶颈,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高标准落实,努力实现全县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紧扣目标统筹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强力推动追赶超越行动步伐,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深度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落实,齐抓共管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卫生计生工作事关民生大计,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就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李万昌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卫计工作;强化效率意识,围绕精准脱贫、追赶超越主旋律,全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创新意识,探索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着力破解瓶颈制约,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廉洁意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赢得口碑。会议表彰了卫计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卫计局相关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卫计局与相关单位签订党建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同时给下属单位下达了卫生计生工作目标任务书。
1、工作目标:通过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成5万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任务,增补叶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健苗工程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13个省级规范化基层妇儿保健门诊和1个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2、具体举措。
(1)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的系列配套政策。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计生家庭扶助保障体系,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启动0-3岁婴幼儿托育管理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康儿童、妇女健康四大行动,按照规范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全程优质服务体系。加强高危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集中诊治和专案管理,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加强母婴安全数据监测,实时、动态分析和干预,努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3)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变“治病救人”为“康养结合”,加强公立医院全科门诊和全科病房建设,全市90%的三级综合医院、4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满足老年病诊疗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总结惠丰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区安康社区等一批有指导意义、可学习、可复制的医养结合典型,大胆探索医养合作、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一体、居家签约服务、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村卫生室与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等多形式的医养结合模式,引领全市医养结合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好20__年的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街道和宁波市二卫生街道创建成果,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继续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辖区单位、社区等部门作用,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在辖区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整治环境,有效的切断病媒生物疾病传染途径,消除“四害”,着力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洁净、优美的宜居环境。
一、加强组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健全爱卫组织机构及工作网络,及时调整街道、社区、辖区单位爱卫会组成人员,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开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动手”的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落实社区和辖区单位爱卫会工作职责,切实保障爱卫工作经费,坚持把各项爱卫活动落到实处;规范爱国卫生日常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巩固创卫成果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在四月份第二十七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广泛发到群众,有针对地开展薄弱环节的整治,各行政村、社区、物业公司对本单位的内外环节进行清理。充分利用爱卫月契机,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另订)。
二、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依托社区教育阵地和资源,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定期刊出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全面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知识宣传,结合爱卫月、世界无烟日、预防艾滋病日等专项活动,寓教于乐,形成人人关心、广泛参与的良好教育局面,达到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协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健康促进工作,健全健康档案,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注重心理健康。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使辖区青少年及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
三、积极开展各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搞好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创卫中建立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各项制度,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省级、宁波市卫生街道的创建成果。指导好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单位创建省级、宁波市级、奉化市级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工作,使爱国卫生工作争先创优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做好各级卫生村、各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复评工作,使我街道爱国卫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今年上林社区、绿都社区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龙潭村创建省级卫生村、圣墩村创建宁波市级卫生村。
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积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针对本街道爱国卫生、市容环境的状况,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社区内外环境的整治力度,使街坊弄口、主要道路、农贸集市周边等无乱设摊、违章占路经营等状况进一步提高村级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净化市容、疏通道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街道爱卫办还将不定期对小区的楼内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努力使楼内环境整洁舒适、居住舒心。狠抓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五、继续加强食品药品管理工作。
巩固药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成果,配合市药监局加强对村、社区卫生室、小药店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做好一年二次的摸底式检查工作,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六、加大除四害监督力度,逐步消除四害。
继续加强对各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环境整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在春、秋两季大力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美化环境,使“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控制。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提高灭鼠、灭蟑、灭蝇、灭蚊达标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消杀公司消杀工作的监督力度,全面提高有害生物虫害的防制质量。
今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康__”建设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使命担当,努力展现卫生健康工作新气象新作为,全力做好服务人民群众健康这篇大文章。
(一)抓好“三项建设”。一是抓好党的建设。严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规范新时期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生活,继续加大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好新闻宣传。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具体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行业氛围。二是抓好“五型机关”建设。要切实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敢闯敢试,实干立身,刀刃向内,苦练内功,全面建成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机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建设要起到引领作用,着力构建“五型”领导班子。三是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好“三名”战略,加大“育名医”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实施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____”和省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稳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规定完成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评聘、注册等工作。
(二)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深化推进卫生健康机构改革。全面落实上级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把握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以高度的行动自觉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二是深化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医看病。医疗方面,以县域综合医改为抓手,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的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让群众就医更便捷;医保方面,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保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出院患者;医药方面,大力整顿药品、耗材购销秩序,全面规范临床药品、临床耗材使用管理,合理节省医药费用。三是深化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按时间节点完成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发挥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晓康诊所”中医角硬件优势,让中医馆、中医角成为中医药文化宣传“窗口”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基地”。四是深化推进“放管服”四项改革。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部门权责清单,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真正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三)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以医共体为主要管理模式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格局。实施与北京301医院远程会诊二期工程,实现乡镇所在地的卫生院均设立远程会诊室,以远程医疗网络为基础的远程会诊医联体。乡镇所在地的卫生院与县人民医院影像中心建立影像联盟,开展“远程会诊”服务。二是公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5%左右,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5%左右,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强化疾病防控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快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提升县域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三是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完善健康扶贫“五道保障线”,扎实开展健康扶贫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重点提高村级医疗卫生和健康扶贫能力。四是生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大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母婴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免费婚检率。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19〕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帮扶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办将计生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办领导杨东胜同志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帮扶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二是将帮扶工作纳入201x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帮扶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办公经费的投入,专门筹备计生经费2万元,用作大坑村计生专项资金,有力保证了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一是人员管理更加规范,严把证件关,凡育龄人员都能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未发生任何无婚育证明、计划外怀孕等违法案件,婚育证明持证率达100%;二是与上级计生部门实行了信息共享,情况沟通及时,相互配合密切,基本上做到人流手术、结扎手术及验证、查证、补证同步进行。今年大坑村结扎、上环人数6人。三是双向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实行计生措施,即保证了计生对象的查验率,又为群众提供了政策宣传、扶持激励等服务,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并举,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帮扶大坑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确保挂钩帮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国务院决定,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二)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九)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十五)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六)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医院:。
为了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我市广大民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全面普及急救常识,我委定于20**年9月4日至9月9日围绕“世界急救日”活动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同市卫生计生委“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xx。
副组长:张xx。
成员:王xx。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年9月4日至9月9日。
(二)活动主题。
“急救与日常及灾难中的`危险”
(三)活动地点。
1各急救站站点。
2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机场、车站等地。
(四)活动内容。
1、9月9日前,“120”各急救站在站点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急救知识宣传活动。
2、9月9日举办急救知识讲座。讲座内容:如何正确拨打“120”,心跳呼吸骤停的紧急处理,生活中常见意外情况的处理(包括: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中暑、动物性伤害等),灾难中的避险和自救(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突发事以及社会安全事)。
现场急救知识趣味竞答。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在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组织。各县(区)、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实效。
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次活动将作为急救站质控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各县(区)卫计局和市级各医院要及时总结本次“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将总结、活动照片、视频等资料于20**年9月1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对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
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省内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省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条对用工期限短、流动性大等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工伤预防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支出范围:
(一)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二)工伤预防的调查、统计和分析;
(三)减少、防范工伤事故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工伤认定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工伤认定不收取费用。
第十条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3日内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中止情形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3日内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市、州人民政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作出鉴定结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并作出最终鉴定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由市、州人民政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并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择优选择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期满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职业康复价值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提供职业康复服务。
第十七条职业康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康复范围、职业康复介入标准、职业康复治疗标准,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服务。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职业康复机构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帮助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的,应当在急救医疗机构出具伤情稳定证明后5日内转往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第二十条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时的次月起享受。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按照再次鉴定结论享受相应待遇,待遇的起始时间为作出原鉴定结论时间的次月。
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自复查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照复查鉴定结论享受有关待遇,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用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工伤待遇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职工工作时间不足1个月的,其工伤待遇按照其1个月的工资计算。
第二十五条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二十六条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和学校缴纳工伤保险费;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登记注册、纳税、征信等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回。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偿。
第二十九条国家机关、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伤保险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依法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国家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部署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确定的活动主题、宣传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现代传媒,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本次活动主题,宣传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革命传统。
2请委机关各处室组织公务员积极参加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并将参加人数情况于11月0日前反馈至委政策法规处。
请市卫生监督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执法部门法制宣传优势,通过“法律六进”形式,积极开展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4积极参加12月4日上午的广场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人参加活动。其中委基层指导处1人、市卫生监督所安排1人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服务,其余10人在仪式结束后参加普法徒步宣传活动。
请委基层指导处、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处根据各自职能准备人口计生相关宣传资料,请市卫生监督所准备卫生相关宣传资料,有宣传展板的也一并带至活动现场宣传展示;请市药具站提供免费计生药具带至活动现场发放。
请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于11月28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委法规处,并于活动当天8时4分前带好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自行前往活动现场。
请各单位、各处室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以及相关活动信息、图片资料的留存,以备核查。
20**年11月2日。
县卫生局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随即于当晚召开院委会,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同时成立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由院长成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分院、本部等为成员,同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六月五日早会时间院长向全院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特别要求大家对照周局长、张局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为真正提升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水平而努力奋斗。主要做法是: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有关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我院将以这次会议为警戒,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排查整改力度,在细微处上下功夫,在薄弱点上求突破,在容易疏忽的地方找缺口,开展全方位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周局长、张局长要求,做到查处要手硬、措施要扎实、整改要到位;如发现执行相关政策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院长作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首先明确自己肩上所负的职责,并层层加压、压力传递,坚决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如果工作抓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院长本身和相关人员甘愿接受卫生局追究责任。
当前卫生系统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深入解放思想、加快跨越发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自我加压,攻坚克难,力使我院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运行态势良好。全区共出生2479人,政策内出生247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7%;人口出生率4.52‰;预计全年出生3953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21‰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统计准确率99.9%;避孕措施落实率98%;避孕及时率90%;独生子女领证率36.5%;农村独生子女领证率16%;流动人口管理率99.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能够圆满完成市定全年工作目标。
(二)长效机制得以健全。一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视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新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到任为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极大地推动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前进。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纳入了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区直38个相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三是及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根据考评结果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极大地调动了全区上下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投入保障稳定增长。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今年计生事业经费预算1041万元。
(三)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一是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开展优化生育环境,整顿生育秩序活动。已清查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30起,现正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区计生委被评为河南省信息化建设甲级单位;计生信息化甲级镇、办事处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市信息化建设评估在14个县(市、区)中位居第一。
(四)创建省优实现突破。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强化“四条线”目标责任制。二是学习标准,明确目标。对照创优标准,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将创优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层层有目标,级级抓落实,并严格实行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确保创建省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创。区直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齐抓共管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通有无、紧密配合,真正形成了齐心协力创省优的整体合力,形成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四是保障经费,创造条件。按照“四纳入一保障”的要求,我们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连年增幅均大于财政收入增幅。今年计生事业经费预算1041万元,增长45.8%,人均达到17.95元。五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检查监督“三大机制”。六是开展十二项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计生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开展“假如我是一名育龄群众”换位思考活动,增强广大计生干部优质服务的理念;开展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群众满意度100%;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宣传活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口舆论环境;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示范镇(街道)”活动,有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开展“药具工作先进镇、办”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全区药具工作的平衡发展;开展村(居)民自治创建工作,大幅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展无“两黑”(镇)、办事处创建活动,彻底净化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外部环境;开展示范化乡所、村室、文化大院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服务阵地建设;开展示范化社区(都市村庄)、市场、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城区服务阵地建设。七是狠抓三个建设。抓服务阵地建设。先后利用国债资金、区级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共278万元,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抓系统自身建设。开展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等争创活动。区人口计生委连年被评为文明单位、中原区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抓服务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八是打造三个特色品牌。强化双基,打造信息化共享品牌。实现了镇(街道)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信息化管理。投资190余万元在全区实现了计划生育信息联网。被评为国家级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评为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打造生育文化特色宣传品牌。各社区均设有新型生育文化长廊,每村一个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在农业乡(镇)建起了婚育新风人口文化大院。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了98%以上,育龄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权力及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打造“医育结合”城区资源共享品牌。全力推行“医育结合”,与二砂医院建立友好合作单位,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常见妇女病诊断、五期保健和提出常见疾病建议治疗方案等各项服务。九是实现五大突破。在贯彻落实部门联动机制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凝聚了整体合力;在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了政策引力;在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上实现突破,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能;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上实现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平衡;实现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突破,进一步调动了计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宣教先导得到强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深入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等宣传活动,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潜移默化植入人心。一是把人口理论、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等知识列入全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利用各种媒介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表各种宣传报道416篇,其中国家级8篇,省级161篇,市级133篇,区级114篇。三是积极打造基本国策亮丽户外环境。共制作了8000平米的大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宣传广告牌。四是夯实基本国策宣传教育阵地。发挥区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大院作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人口学校组织新婚夫妇培训54期,培训学员5690人。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品50余万份,接待咨询服务2万余人次,群众应知应会率达95%以上。
(六)城区及流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一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四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八项服务措施,加强同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教育、房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定期开展清理清查。二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工作。在各县(市)区应用河南省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评估中,我区排名第一。三是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工作做实做细。组织开展“送爱心、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帮助104名流动人口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四是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继续开展“五个示范化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为77867人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31.87万元。对6户退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各发给奖励金元。二是做好计生家庭保险。免费为全区505名农村领证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办理养老保险;为427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办理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对579户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内双女家庭父母年满50—59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给予40元生活补贴。三是须水镇一直实行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的集体福利。今年,航海西路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也出台了多分一人份集体福利的政策,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四是认真调查摸底。为确保奖励优惠政策准确无误,我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在全区开展了对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准了奖励优惠政策对象,确保奖励优惠政策全部准确落实。五是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双节”期间,中原区25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辖区31个行政村、11个镇(街道)的206户贫困计生家庭、11名计生干部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八)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治理清查活动。二是全面推行监管服务责任制。加强对持二孩生育证对象的监管服务,对持二孩生育证对象的全程管理和服务。三是开展无“两黑”(镇)、办事处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对辖区内所有药店、医院及个体诊所进行了10次拉网式大清查,取缔21家无医疗许可证及行医资格证的个体诊所。四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加强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
(九)协会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协会组织达到了227个,其中,流动人口协会10个,共有协会会员5万余名。146个行政村(社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服务队。党的群众路线在计生工作中得以具体体现。
(十)信访稳定工作成绩斐然。今年受理各类政策咨询和遗留案件180起。其中计生委转交案件24起,现已结案24起,结案率100%;区计生委受理案件16起,现已结案15起,现余1起案件正在调查之中,结案率93.6%;政策咨询140余起,群众满意率100%。无越级上访、重访等事件发生。
(十一)示范化创建工作全面加速。今年,我们全面启动示范化区站、乡中心、村室,流动人口“五个一”,信息化建设,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创建活动。一是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须水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须水镇在利用国债资金2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79万元,新建总面积为994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是示范化村室建设,全区27个村室中19个达到示范化标准,8个达到标准化标准。对乡所、村服务室经区验收达到示范化标准的,将给予5000元资金奖补。三是流动人口“五个一”:全区计划创建示范化社区39个,示范化单位90个。对完成市、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创建任务且全部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合格的社区(都市村庄)、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将分别奖补10000元和3000元。四是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建设。7个行政村建成三星级文化大院、12个行政村建成二星级文化大院、100%的行政村建成农村文化大院。对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合格的三星级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将给予30000元奖补。五是信息化甲级镇办创建活动。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11月中旬全部完工。
(十二)计生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一是深化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计生委全员实行中层竞争上岗、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机制。对487名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全区计生系统30多人参加了执法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聘任了政风行风监察员,开展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征求意见人数达3400人,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提供“五大保障”,抓住理论素养、强化队伍素质、紧盯目标责任、提高专业技能、规范后勤保障。
(一)抓住理论素养把握方向。将世界人口发展趋势、概况,中国人口理论、计生工作《决定》、《意见》等方针政策作为党组(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固定下来;把省、市出台的计生政策作为经常对全区计生工作者培训学习的主要依据,为总体把握我国、我省、我市、我区的人口计生形势、开展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保障。
(二)强化组织职能统领全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性质、不同专业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成立因工作重点发生转变必须成立的各类工作领导小组,为具体指导、开展计生工件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三)执行群众纪律改进作风。对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在全面学习的过程中自觉贯彻、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自觉遵守;立足我区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评、责任追纠、政务公开等机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甘为公仆、为民谋利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
(四)提高专业技能优化服务。流管、法制、科技、药具、性别比等专业职能部门,根据任务特点,采取定期不定期地集中授课、个别教练、现场解答、随机走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五)规范后勤管理保障能力。全面运行监督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科学整合调配资源,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二、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一是计生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基层单位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计划生育执法难,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三、计生工作思路与打算。
我们将继续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创新思路,提升标准,规范程序,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网络,依托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好、维护好、使用好我区流动人口数据库,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标准,扩大覆盖面,力争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一举通过市人口计生委的检查验收。三是积极开展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出生人口实名制管理制度,与卫生、公安、民政部门加强协作,每月沟通和通报有关出生人口信息,尽快在我区全面开展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四是全面启动免费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服务。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预防的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预防意识。
(二)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依托,大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浓厚氛围。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推广、基层落实、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的形式,全力推进婚育新风“五项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幸福家庭行动示范镇、村、户和星级人口文化大院的评选活动,推动“五进农户”措施落实,努力让村人口文化大院成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吸引群众的学习场所。
(三)以服务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服务阵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识化。以开展信息化建设水平评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网络,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搞准人口基础数据,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村(居)民自治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村规民约的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要切实体现倾斜、照顾,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不吃亏。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和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和信访集中服务,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案件的跟踪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稳定。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监督管理机制,维护人口计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以贯彻市委、市政府利益导向机制为抓手,大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
在全面落实各项法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制定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奖励优惠措施,用利益导向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保障和生活照顾,救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维护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群体的利益。扎实开展“生育五关怀行动”,认真做好关怀对象的就医、就学、就业、参保、养老、救助、帮扶等工作。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依法行政、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监督监察、技术优质服务、人口信息共享等8个方面的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实施和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以“三项治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生育秩序整顿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到位,进一步净化生育环境。二是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究。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线调研,针对基层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尤其是对有可能完不成人口计划的镇办,要实行人口计划动态监管,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后进面转化。
(六)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指针,大力促进人口计生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转变,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做好生殖健康咨询师这一新职业的宣传。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管理员积极准备迎考,80%的村级管理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
建议市人口计生委多组织外出学习和交流。借鉴外单位、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方法与能力;多到基层指导工作,不断激发计生工作者对做好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口计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中将还会面临很多困难和诸多问题,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计生委的具体帮助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团结一致、奋勇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为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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