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一种能够立体展示故事情节和塑造人物形象的文学作品,它能够让读者如临其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欣赏。
我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女孩,但我自认为自己总会有一番出息,就因为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才必有用”激励了我,唱歌我虽然比不上周杰伦;论身高,我虽然比不上姚明,论美貌,我虽然比不上林志玲,但我有我有自己个性。
我喜欢当个“假小子”,像男孩一样,受了委屈不哭,不用当一个乖乖女,不用顾及自己的淑女形象,那种感觉一样爽极了;我不怎么喜欢穿长裙,连衣裙,喜欢穿着短衣短裤,满大街跑,我不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相比之下更喜爱黑色,那种感觉酷酷的。
我喜欢幻想,把自己变成一只小鸟,在天上自己的飞翔;把自己变成月亮,在夜晚照亮人们的的道路,把自己变成一个泡泡,展望这个美丽的世界……故事中,一切都是美好的,但只可惜那些都是骗人的。
就这样我有我的个性不会因为什么刻意改变我就这样!
陈小明是我们班的小男子汉,他长得黑黑胖胖的,可讨人喜欢了!
记得上星期的接种疫苗事却让我看到他的另一面。那天同学们知道马上要打针了,议论纷纷,个个害怕得很,说起针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吓得很多女生都发起抖来。陈小明却一声不响地坐在位置上,他双手抱着手臂,嘴闭得紧紧的,可眼泪却在眼眶里打转!奇怪?这人怎么要哭了?周围的同学急忙上去安慰他,这才让他平静了些。
排队下去打针了!哟—好怕呀!一定会很痛的,我们靠在打针室的墙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了。“哇——”什么声音?“陈小明哭啦”前面的同学喊道。怎么可能?!他可是个小男子汉哟!后面的同学赶紧伸长脖子往前瞧。只见班主任李老师轻轻地抚摩着陈小明的脑袋,他的眼圈通红,紧紧地贴着李老师。嘿!陈小明,怎么在关键时候哭了呢?平时的小男子汉怎么不带个好头啊!嗨!真是的!李老师安慰他好一阵子,他才慢慢地走进卫生事。当针打进他的手臂时,他紧紧闭了闭眼睛,就顶了过去。恩,还算不错!
这个陈小明,平时一幅男子汉样子,可到关键时刻却那么胆小还不如小女生。嗨,这人可真古怪。
我从别人眼里读到的我,是一堆矛盾的集合体。
小时候,总有人说我长得像小男孩。在他们眼里,我头发乱乱的,衣服肥肥的,看哪儿都不像女孩儿。但爸爸妈妈却说我是正宗的国产女孩儿。在他们眼里,我皮肤很白,衣服有个性,头发虽短,却不失清纯。!
我从自己心里读到的'我,也是一堆矛盾的集合体。
我生在陆地心向海洋。我的梦里常常是拍岸的潮水,波光粼粼的海波,海波上荡漾着动人的歌。等真的靠近海洋时,我的梦里又时时幻想着陆地,幽幽麦田的嫩绿,高高垂下的杨柳的鹅黄,乡村的晴朗天空下荡漾着的槐花的香甜气息。
虽然我极其纳闷,为什么我如此矛盾?但不知为何,幸运之神居然瞄准了我,向我射来了“幸运之箭”:我爱笑乐观,因此人缘不错;我对学习很认真,虽说是女流之辈,但也颇有一点儿“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我喜欢钻研,虽谈不上废寝忘食,但也够得上“暝思苦想”;上课时我总是如长颈鹿般伸长脖颈,侧耳细听老师的一字一句;即使有偷懒之处,下课我也会找同学老师弄个究竟。由于我十分努力,我的成绩也让不少人眼热呢!
真是一团矛盾。孙悟空有七十二变我相信自己也能每天一变不断追随潮流秀岀自我!
我叫谢梁瑞,今年九岁,我是一个女孩。个子不高也不矮,眼睛圆圆的,还有一双浓浓的眉毛。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嘴巴,另外还有一双小耳朵。
我是一个吃货。上学在路上要拿一个东西吃,肚子饿了要吃一点零食,只要是吃的、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很喜欢跳舞,走路时要边走边跳,妈妈只让妹妹学,不让我学。送妹妹去跳舞时,我只能看她跳,真希望妈妈也能送我去“美人鱼”跳舞。
我很喜欢小白兔,它长着一身雪白的毛,看上去那么可爱柔软。家里有一只假的小白兔,如果它是真的,那该多好!
怎么样?你想和我交好朋友吗?
咳,我这个人别的都还好,就是爱哭。为什么这么说呢?看了下边你就知道了。
在学校里,遇到不顺心的事或老师批评我几句,我的眼睛里就会流出“金豆儿”。
有一天,上课时,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可是我迟迟没有回答出来,因为这个问题我并不知道答案。老师见我没有回答出来,就叫了几个别的同学来回答。但是他们也没回答上来。见此状况,老是批评了我们几句,就继续让我们站着听课了。下课时,我的眼睛早已湿润,老师走后,我“哇”地一声趴在桌子上大哭。知道班主任老是劝过我后,我才停止了哭泣。
还记得有一次,有个男生在上信息课时跟我开玩笑,而我呢,却当真了。立刻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老师来啦。我才继续上课。
怎么样,通过上面两件事,大家都了解我了吧?不怕你笑话,我是同学们公认的“好哭佬”。我希望你们不要像我这样呦,我也决心把这个弱点克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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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平平但是精灵古怪喜欢做一些惊险刺激的事情那么我来介绍给你听听吧!
这我个人,今年13岁,我叫许潇,在七年级十班中我有个最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个子高,虽说我只有13岁,但是个头高,好多人都以为我说慌了。
那一天,我在给小树浇水,邻居出来了,说我:“你今天挺勤快的,”我说:“是吗”?谢谢夸奖,后来人家又问,你今年上高几啊?我差点晕过去,我说,我才刚上初中,现在才初一,如果我现在就上高中了,我就成天才了,邻居又说:“你才上初一?”是啊,我回答,我以为你十六、七了呢,只是你个头太高了了,我无奈地笑了笑。
还有一次,我和我姐家的孩子一块上街去买菜,我姐家的孩子比我大一岁,但个子比我低一些,我们一起走到菜摊处,我说,买一把韭菜,买菜的人把菜装了起来,递给我,后来我哥准备掏钱时,我说:“别,别,别,我掏”哥说:“没事,没事,我有钱我掏,结果让来让去的”都要自己掏钱,后来,卖菜的人说:“小伙,你不用再让来让去了,让你姐掏”他愣了半天直到我把钱给了菜主之后,他说:“姨姨,我比她大,她还得给我叫哥”怎么我还要给她叫姐呢?这时,卖菜的阿姨说:“原来你比她大啊,我还以为她大呢,人家个子高一些,弄错了,不好意思啊!”
当然,我说我爱惊险刺激的事一点都不假,暑假里,我与家人一同回老家避暑,那时,桃子也熟了,由于低处的都被摘光了,高处的没人够得着,这就到我大显身手了。我鞋一脱抱着树的两旁,哪里好上我从哪上,我像一只猴子似的上到了树上,我这时,看见了几个大桃子,我有些够不到,但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我只有踩在一些细的树枝上开始摘那些桃子,后来我下来时,不是慢慢的,而是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跳下来,随后,开始吃桃子,只是我不是属猴的,有些可惜啊。
爱爬高树一点稳重的样都没有但我仍爱我自己的性格精灵古怪。
瞧,我这个人,天生就是个野小子,野到爆了,以至于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我喜欢穿黑色、蓝色或红色的鞋子,我喜欢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灰色的大衣。我有一双是身高一半以上的腿,一双透着正义感的眼睛和一个嘴巴。
我性格多变,兴趣广泛,学有专长。我也很野,至于我怎样野,我来告诉你们。
上初中了,来到学到必须穿校服,不然会扣分,可我偏不穿,于是扣了好多分。之后我再也没敢不穿校服了。
放星期了,回到家之后,我像剥橘子皮一样地把校服赶快脱了。于是拿上吃的与喝的又“嗖”的一声溜了。因为我有一双飞毛腿,所以爸妈叫我不要去玩的时候,我早就走了,他们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听到。对了,说起我的一双“飞毛腿”,还得过许多奖项,使爸妈很高心呢!
又开学了,这星期举办运动会,我报名了,于是我的这双“飞毛腿”又闪亮登场。先是100米,我与我班的李晨宇,外班的王鑫涛等人跑。“开始”,一声令下,我飞奔而去,大家在两边喊着加油,“嗖”的一声,我只用了16秒,初一第一名,我很高兴,于是这个奖我得了。接下来200米,这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因为弯道太大,而起点又没有分布均匀,我很不喜欢,可不跑不行呀!初一最快纪录是38.92秒,可是在当我跑完之后,我竟然没想到,没想到我只用了35.18秒,于是我又把奖项得了。我还领了许多呢,不过我不一一说了。
我的“野”是被老师扣分,家长批评。我的“野”是被老师表扬,家长欢心。可见“野”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你用在了正确的地方,你将会“野(越)飞野(越)高”。
中午,我正在写数学作业的时候,感到室内很暗。我到外面一看,只见乌云翻滚,天昏地暗,好似夜幕降临。平常清晰可见的树木、楼房变得隐隐约约,这让我产生了时间上的错觉,以为是黄昏到了呢!这时,雷声隆隆,阵阵细雨从天空飘落下来。
午饭以后,我从餐厅出来一看,明显感觉到“天亮了”,雨慢慢地停了,到我写完英语作业的时候,已是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今天的天气真奇怪!在我的记忆中是第一次见过。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爷爷告诉我:“这是一种黑昼现象,夏天常有,春天是很少见的。”
为了弄清楚什么是黑昼,我便请教了我的“常任教师”——百度。“老师”告诉我:我国南方形成黑昼,是因为冷空气南下,遇上暖湿气流,造成强对流天气。天空形成极厚的云层,有数千米甚至上万米厚。致使照射到地面的阳光被云层挡住,所以形成了黑昼现象。
瞧,我这个人,天生就是个野小子,野到爆了,以至于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我喜欢穿黑色、蓝色或红色的鞋子,我喜欢穿蓝色的牛仔裤和灰色的大衣。我有一双是身高一半以上的腿,一双透着正义感的眼睛和一个嘴巴。
我性格多变,兴趣广泛,学有专长。我也很野,至于我怎样野,我来告诉你们。
上初中了,来到学到必须穿校服,不然会扣分,可我偏不穿,于是扣了好多分。之后我再也没敢不穿校服了。
放星期了,回到家之后,我像剥橘子皮一样地把校服赶快脱了。于是拿上吃的与喝的又“嗖”的一声溜了。因为我有一双飞毛腿,所以爸妈叫我不要去玩的时候,我早就走了,他们说的话,我一句都没听到。对了,说起我的一双“飞毛腿”,还得过许多奖项,使爸妈很高心呢!
又开学了,这星期举办运动会,我报名了,于是我的这双“飞毛腿”又闪亮登场。先是100米,我与我班的李晨宇,外班的王鑫涛等人跑。“开始”,一声令下,我飞奔而去,大家在两边喊着加油,“嗖”的一声,我只用了16秒,初一第一名,我很高兴,于是这个奖我得了。接下来200米,这可是我最不喜欢的,因为弯道太大,而起点又没有分布均匀,我很不喜欢,可不跑不行呀!初一最快纪录是38.92秒,可是在当我跑完之后,我竟然没想到,没想到我只用了35.18秒,于是我又把奖项得了。我还领了许多呢,不过我不一一说了。
我的“野”是被老师扣分,家长批评。我的“野”是被老师表扬,家长欢心。可见“野”是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你用在了正确的地方,你将会“野(越)飞野(越)高”。
快来和我相处吧!
我!平平凡凡,相貌一般,学习呀!还是一般,但我,超佩服我自己,佩服的是五体投地,堪称宇宙无敌第一臭屁,自恋!
一天没个正经去这儿跳跳去那儿蹦蹦但别说一但我做起事来那可是“超正经”。
体育课上,大家都去练习长跑了,因为我脚的原故,我只有在一旁观操了,只听“嘟”的一声开跑了,有一位男生把我超好的朋友推倒在地上。她的手被摔的破了一层皮,她告诉我说她的手有点麻,还很疼,我怕她的手流脓了,就主动去找体育老师要求和她一起去擦药,老师批准了。
大冬天,凛冽的寒风呼呼的刮着,她告诉我,手被寒风吻地好疼为了让她可以好受一点,我把自己的手套戴在了她的手上,我们一起冒着寒风回到了教室,到教室后,我用清水将她伤口周围的脏东西擦掉,然后陪着她一起去校医那儿擦了药。
打从那些件事过后,我俩的关系更加密切了,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永远都这么仗义。
记得还有一次,我陪朋友去溜冰,我在旁边坐着,她在里面滑着,我忽然看见不远处的栏杆后面有一团毛绒绒的东西,我出于好奇,就走过去看了一直,原来是一只小狗,它长的特别可爱,爱于是叫来了朋友,她一看,也觉得很可爱,我们商量着一起收留了它。
我先把她抱到了朋友的家里,先给它洗了个澡,把它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又拿出了一个星期的零用钱给它买了一包火腿肠,把它喂的饱以后,我们合伙把它藏起来,但事情没隔几天,它就“露馅”了,于是它便被赶出来家门。
如此平凡,如此一般,但身上却有金子一般的心,我真的超佩服我自己。
瞧,这个在书桌前,一边哼着音乐,一边写作的女孩是谁?再仔细一看,她留着一头清爽的短发,似乎不怕夏日的炎热,一双充满灵感与智慧的黑色眼瞳,优美的旋律从嘴中流露,她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潇洛淋。
"nothingcannotpass,butcouldnotgohome."(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这是我最喜欢的。
格言。
有的时候,在家里好多孤单,家附近根本没有朋友和我玩,我表面上很坚强,但内心好脆弱"stillfellalone."(感觉好孤单)在家里只有电脑和电视作伴,自从住宿后,我有了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温暖记得那是去年的元宵节,我和一些住宿男生并没有回家,和家人团聚在餐桌上,我们闷闷不乐的吃着晚饭,心中尽想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回想着往年和家人的共聚一堂这是沉默已久的范思哲开口了:“大家开心一点嘛!我们不就是家人吗?!”听得出,他也是很想念自己的家人的但他的话深深地震撼了我,我想到:是啊五年的相处下,来每次比赛赢了,大家都很开心;比赛输了,我们也互相打气从不气馁,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风雨同舟的一起走来的啊!
我的理想。
是成为一名音乐家,我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歌后会感觉幸福。我的同桌阿张他唱歌非常好听,平时听他唱歌都会有一种温暖的的感觉,我可不能输给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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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书、爱运动的小姑娘。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都要妈妈给我讲一段故事才睡觉。慢慢地,我长大了,我睡觉时就不要妈妈讲故事了。睡觉前,我随手就会从床上拿起一本书,从第一页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从此,我每天晚上都这样。
我还特别喜欢游泳。比如说今年暑假的游泳班吧。游泳老师特别凶,所以我一开始很讨厌游泳,可是,我发现,等我学会了游泳,我就开始喜欢上游泳了。连在家洗澡的时候还在练闷水呢!
书和运动对来说,是人生中比不可少的。
瞧!
那个戴着黑色镜框,鼻子大大的男孩是谁呀?那就是我!
送作业时奔跑着的男孩是谁呀?那也是我!
考试时奋笔疾书的男孩是谁呀?那还是我!
我是一个十四岁的男生,名叫孙宇航,大概爸爸妈妈希望让我当宇航员吧,所以为我起了一个帅气而响亮的名字!可是事与愿违,在我五年级时,鼻子上就架起了“心灵的玻璃”——眼镜;可别看我胖胖的,但我的“海拔”还不算低——一米七,这在我们班也算是“鹤立鸡群”了。
我十分喜爱读书。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捧上一本书,细细研读一会儿,有时还进行一些思考,得到一些感悟。但是,我的语文成绩却不怎么好,总是在80—85分徘徊,从未超过90分,所以,爸妈经常批评我:“瞧你这个人,光学不用!”
不要盲目认为胖子就没有运动天赋,我就是一个十分热爱运动的人。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时,我飞快奔跑的身影总是出现在田径场上。我矫健的身姿和轻快的步伐常常会令那些瘦子们自愧不如。记得那次秋季运动会,我参加了男子二百米项目,随着一声清脆的“啪”,我如同离弦之箭,飞快地冲了出去,我的双手有节奏地在我身旁摆动着。脚步矫健而轻快。其他选手也不甘示弱,铆足了劲,拼命地追赶。快到终点时,我突然加速,向着鲜艳的红线冲刺,但是终因体力不支而只取得第二名。
严格,容不得我犯半点错误,我也只能在战战兢兢中度日,小心谨慎,最终长时间“占据”课代表的位子。
我还,够了,够了!我的嘴巴也在叫嚷了:咋怎么啰嗦,再讲下去变成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好吧,我就收口停笔吧!再用一句话来评价我自己:“。”
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可以塞进两个大馄饨的嘴巴,加上一对大耳朵,这就是我:张仪佳。
我这个人兴趣爱好广泛。我喜欢跳舞,因为跳舞不仅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还能锻炼身体,更能带来不少快乐。小时候,大家都说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每当电视里音乐响起时,我就会“舞”起来。父母好像看到我是一个学艺的“苗子”,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我的进步很快,同时也在学习中领略到了艺术路上的苦与乐。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家的两个书架都装满了书,有全套的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有《十万个为什么》,有不同版本的四大名着,还有新课标必读书……为了满足我看书的要求,妈妈每个月都定期订一些杂志,可这些书还不够我看。所以每次到书店,我总是缠着妈妈再买几本书。有一次,我走路时还在看这本书,我深深的被它那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前面有一块大石头都没发现,一不小心被绊了个嘴啃泥。妈妈说:“你真是一个小书迷。”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这个人,缺点也不少:做事拖拉,听不得批评。最大的缺点是太粗心。三年级时的一次,我正在做数学课堂作业,忽然发现有一个地方写错了,便去拿橡皮。可我翻开文具盒一看,咦?橡皮呢?我想:可能是滚到地上了吧。于是,我弯下身子在桌子四周的地上找了好一会儿——还没有。我再问我的同桌:“喂,佳佳,看到我的橡皮没,或者借我一块也可以的。”“哎呀,我是用水笔做的,没带铅笔,对不起啦!”他吐了吐舌头,继续埋头写起来了。不一会儿,我看到同学们陆陆续续地交本子了,我那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没办法,我只好看着那错的地方,先把它跳过,把其他题目先做了,但脑子一直在想橡皮在哪里?做题目草草了事。交完本子,我想试试再找找。“妮妮,不是在这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看到橡皮正乖乖地躺在我的桌子上呢!我握着那块橡皮,哭笑不得,这才猛然想起,橡皮被我压在本子底下了。乱扔橡皮的后果就是——订正了两道不该错的题,回家后还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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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镜中的女孩:胖乎乎的脸蛋,黑乎乎的皮肤,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长着一点也不特别的鼻子与嘴巴。这看起来不怎么完美的女孩是谁呢?哈哈,猜不着吧,这就是我!
经常疯疯的。总是喜欢和男孩子玩在一起他们踢球我也跑去与他们一起踢可我踢不咋样可能是因为有点胖吧哈哈总是玩不太好。所以经常被他们排斥不让我加入他们。但我还是不死心直到他们不踢了我还没有死心呢!这时我会突发奇想想变成男生!
时而也挺文静的。妈妈见我小时候那么疯当然不高兴。整天说:“你是个女孩子要做淑女不要成天疯疯颠颠的学学人家小a不是看书就是写书法要么就是弹琴、下棋。人家是琴、棋、书、画样样通我们要不也去学一点好不好?”我半知半解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她真的给我报了古筝还有书法、画画。可是我竟学着学着学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它们也渐渐不与男生一起疯了经常在家无聊时看看书、写写字、画点画儿…….
十分热爱小动物。悄悄告诉你们在我小的时候一条大黑狗竟然用两只爪子搭在我的肩上看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嘻嘻。这可是真的哦!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还养了一只小仓鼠叫小苍。它黄嘟嘟的胖圆圆的很是可爱可它就是有一个缺点和它的主人一—我—样那就是懒在它的笼子中有一个小滑轮就相当于幼儿园小朋友的滑滑梯可以在上面不停的滑可它从来都不看它一眼真是宠如其主啊!
永远都是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年四季都是一样的花样:牛仔裤运动鞋。性格也和男孩子一样爱打篮球爱冒险。是个名副其实的“假小子”。
“yes,完美!”我和队友一一击掌。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我又一次为队伍赢得了比赛。之间我的好哥们被对方队员虎视眈眈的包围住,却没有人发现篮筐下的我,我的好哥们和我配合十分默契。球,到了我手上。我一个转身,手举过头顶,瞄准篮筐,一投。yes!进了!同学们都说我的投篮技术不亚于男生!而且,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可是都有我的身影。
“哎?小弟弟,这是女厕所,你怎么进来了?”对方看着我一头干脆利落的短发,手又叉在牛仔裤口袋里,吃惊极了。“什么啊?”我开了口,传入对方耳朵里的声音是中性的,却尖尖的,仔细听才能知道我是女声,“我可是女生!只不过性格像男生而已。”我用食指指着自己的鼻尖。“这样啊……真是对不起。但你实在太像男生了。”对方干笑了几声,挠挠头。我可不在乎那么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知多少人把我误认成男生了呢!我叹了口气,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12岁已经有1米70的个子、利落的短发、纯色的衬衫、流行的牛仔裤和简单的运动鞋。我努力在我身上寻找我女生的特征,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哎!我轻轻叹了口气,就这样做与众不同的我吧!
就是个有个性的人我就是要与众不同!嘻嘻我可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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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oue.om。
我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不论游泳、赛跑、跳高、跳远……都很拿手。有一次游泳比赛,规定必须在分钟内游完太平洋一圈,结果我不到零点一秒就游完了。
学校举办跳高比赛,老师叫我去参加。轮到我时,我用力一条,结果跳得太高不小心把天上的一架飞机撞了下来,里面的乘客全都跳了降落伞。还有一次上体育课时,,要塞炮,当别人才跑到一米的地方时,我就已经跑完了全程回教室里休息了。
另外,在学校,同学曾要求我跟他们比赛跳远,结果我一跳就跳到美国去了。
长得非常帅,帅到什么程度你知道吗?帅到连女生要和我约会都得排队,而且排到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呢!
不止有以上优点,而且我很会吹牛。
文章来源aoue.om。
有一些缺点。比如我不爱和别人说话怕说出的话惹别人生气。有一阵子我学习成绩下降爸爸妈妈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心里知道这段时间我贪玩了但是我怕说出来父母会生气没有回答。结果父母看我没有回答以为是我没有认真听他们的话不在思考他们的问题反而更生气了。
有缺点也有优点。一天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为什么你要和我交朋友呢?”她回答说:“因为你大方。你记不记得一次我没有带铅笔你把你那只自动铅笔借给了我。可是我一不小心就把零件弄丢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但你说没关系的大不了就用木头铅笔吧。你这种大方不拘小节的精神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我笑了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而且我还有很多铅笔呢。”
让人感觉很内向但是内向的人往往可以成为大人物。因为他们三思而后行做什么事都先在心里想一想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想出最好的办法做出最好的决定。
这就是我,一个不爱说话、大方、内向的人!
我是个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的人。
大方的原因是,别人无论向我借任何东西我都愿意,所以我是一个大方的人。懂礼貌是因为,我看见我认识的人就会说:“你好!”体贴的原因是妈妈上班或出差回来都很累。有一次,妈妈从杭州出差回来,妈妈想睡一会儿,我帮妈妈关上门,一点儿也不吵。还有一点我特爱美。有一次我把家里所有的头箍全部拿出来一个一个的试,看看哪一个最好看,最后我还是选了我最喜欢的公主皇冠头箍。又大方、又懂礼貌、又体贴、又爱美!
总是忽闪着那双小眼睛,头上总是带着蝴蝶结头箍,小小的脸上总挂着美丽迷人的笑容的小女生是谁呀?哈哈哈,这就是我。
呀,在学校里,男生们都叫我“暴烈女”有一次,一群男生一下课就朝我做鬼脸,说老师找我,你被老师罚抄课文之类的谎话,好烦呀!我一下课便去追那些男生,讨个说法,不然别想逃出我的魔爪。果然,他们以后真没再来打扰我,一见我就躲得远远的。可在家里,我可是出了名的乖乖女,家人让我往东,我绝不会往西。
呀,总是好心办坏事。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无意间看到一大顿脏衣作文服,妈妈平时那么辛苦,我便想帮妈妈洗衣服。哎,我竟然把妈妈那条红裤子和爸爸的白衬衫放在一起洗了,结果可想而知,爸爸的衬衫上都是红色的小点点。
呀,爱好不多,唯独喜欢看书,上哪儿都背着个包,塞上一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见缝插针”,读上几页,就连妈妈试衣服的时间都不放过,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大好时光。
呀,绝对不把硬币踩在脚下,因为妈妈说过,“硬币后面是国徽,是祖国妈妈的尊严,把硬币踩在脚下,就是对祖国妈妈的不尊敬。”
呀……。
在生活中我就像个“活电池”,家里和家外做的事是完全不一样的。
家中,“电力”超高。
这个时候,就是我在家里调皮的时间。
家外,“电力”低下。
在外面时,就算只离开了家门,我就像一枚快没有电的锂电池,活力特别低,马上就垂着手,弯着身子,下楼,出小区门,前后需十分钟。接着我就会慢慢地走到广场椅上坐着,两眼望着前面一动不动,呆呆的坐在那里,可以坐上五个小时呢!
这就是我在外面发呆的时候。
嘿,,在家中活力四射,在外面却是“发呆哥”。唉,这个“双面派”的样子使我很苦恼。
我这个人,从外貌上看就是太普通了:中等身材,两眼一鼻,衣着朴素……给人感觉就是过目既忘,套用同学的一句话,如果有人要招聘特工,要求是:过目即忘,那我一定无法当选。因为在我面试完后,招聘人员已经忘了我是谁了。若偏要说些不普通的,那便是学习成绩略显摆的上台面被班上同学说授予“学霸”之名。不过对此称号,我一直不敢认同。
我这个人,平时的爱好便是看书了。闲暇之时,找一个靠窗的位子,手捧一本书,就静静的阅读。看斑点的阳光,透过树梢洒落于书页,或品味《三国》里关羽的义薄云天,或欣赏《水浒》里众好汉的壮志豪情,或品读《岳飞传》中岳飞的报国之志……清风拂过,便让书香盈袖,多么美好的境界。
我这个人,“静若处子,可动也是脱兔的”,这从我在篮球场上的挥洒的汗水便可见一般,每个晴朗的早晨,我总会约几个同学,一起迎着朝阳,向球场奔去。到了场上,我总是第一个拿起球,向篮筐疾驰而去,然后脚下一跃,手上一勾,球进了。再回首看看其他同学,还在抱着球不知在端详什么。在打球中,我更喜欢游走于场中,为队友穿针引线,一会从东跑到西,再从北到南,尽管累得汗流浃背,但也充实。相比于死守篮下抢篮板球的中锋我便不太愿担当。因为我的骨髓里奔腾的血液,那股热情,不愿意让我那么做。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这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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