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一种用文字表达思想和情感的艺术,它不仅仅是一个文字堆砌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这些优秀作文涉及各种主题,包括人生感悟、社会问题、科技创新等等,展现了作者的深思熟虑和独特的见解。大家一起来欣赏吧!
当我有许多爱好,比如跳舞、画画、唱歌我竟然忘了我最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当一名优秀的老师。
当我看见林老师站在讲台上威风的样子后,我就开始当布娃娃的老师了。
那一天,我把布娃娃摆成了一排,然后穿了奶奶的高跟鞋,涂上口红,“咔!咔”的声音响着,我慢慢的走上了我的讲台,我把头抬得高高的,我兴致勃勃的对“同学们说:“同学们好。”可同学们都没有回答我,可对我一点儿也不难过,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真正的老师,然后,我带着同学们朗读课文,我拿着教棒东走走,西走走,突然,我指着我的一个小猫的毛绒玩具说:“小猫,你上课怎么不认真听讲啊?”可小猫没有回答我。从此,我看到布娃娃,就自豪地仰起了头,我如同真的看见了我的学生。
我每天都会感觉自己生活在这美好的世界里,虽然我被爸爸骂了一顿,但我的爱好就是当一名老师。
我的爱好有很多,但是,自从三年级开始写作文,一切爱好统统靠后,现在我最爱写作文。我爱写作文,主要是我很爱看课外书,看完后就想写。有时候写读后感,有时候仿照书上的写诗,有时候对别人的作文写写评论等等。老师布置的写作,我更是认真对待。先想好主要的素材,写个简单的提纲。然后进入正题。记得三年级第一学期,我们学校举行第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我是个{爱读书、爱笑、勤劳、勇敢}的孩子》,我选择了题目《我是个勇敢的孩子》。就写了我参加运动会时的一个真实、典型的事情。其中,我运用了好多的好词,把我内心想表达的全写了出来。真正表达了我的感情。想不到,得了一等奖。这项奖给了我极大地鼓励,我更爱写作了。郊区举办小学生第二届作文比赛,我的参赛题目《小鸟、小象和蚂蚁》,取得三年级组一等奖。这是我第一次写童话,而且非常成功。此后,我就多了个爱好:写童话故事。我的《狗兔赛跑》,已经在上发表。每天打开电脑,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我的作文的点击数。这个月我发表了十五篇作文。其中《母爱》、《我的奶奶》两篇的点击数已经达到643和543。我真高兴,能让这么多的朋友们分享我的作品。这就是我的爱好,最爱写作。而且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我要更加努力,些更好、更多的作文让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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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二年级开始练习书法的.,那时的我对书法并没有多深的理解,因为老师说我的字写得很好,但不是班级最好的。于是,我就发誓:一定要练好字。
刚开始练字时非常辛苦。老师教我执笔时要“指实、掌虚、掌竖、肘起、身正”,我站在那里写,不到半小时就感到不仅手及手臂酸痛,而且还腰酸背痛。有几次我差点放弃了,但是,在老师和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了下来。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这四年的练习,我的字越来越漂亮,曾经在两次书法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书法考级也过了七级。
我爱书法。在这四年的练习中,我不仅学会了写楷书、行书、草书、隶属四种字体,认识了颜真卿、柳公权、王羲之、孙过庭等书法家,同时也明白了许多道理。练习书法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坚持勤学苦练,持之以恒,才能练好书法。我明白了写好书法还能体现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假如一个字的某个笔划不到位,那整个字的结构就会受到影响。一个字写不好,那么就会影响到整幅作品。
我爱书法,从最初的甲骨文,慢慢地变成石鼓文,发展到篆书,然后再到草书、行书、楷书、隶书……书法是中国特有的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株久盛不衰的奇葩。俗话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一定要写好书法,发扬祖国的传统文化。
书,其实有着很大的魅力。只是,它需要我们去发现。
以前我是不喜欢看书的。可是,一次偶然,使我爱上了看书。
那是一个暑假。我在家无聊得慌,再加上酷暑的逼迫,我的心情更是烦躁了。正巧一个朋友也没事做,便约我一起去新华书店看书。
那儿的书十分多,看得我眼花缭乱。我本对书没兴趣,可有书看总比无聊好。于是,我便随手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一本小说。
“喂喂!都快到晚饭时间了,我们该回去了!”我隐隐听见了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响。“哎,听见没啊?”……直到一只手重重地拍在我的肩上……“啊?什么?”我这才从书中“拔”了出来。
我的朋友一愣,然后“扑哧”地笑了:“你小子看书还能看得这么入迷啊!i服了you!”
我一笑:“那是!我是谁啊!”……。
于是,我们说笑着,一起回家了。
看书真让我着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也不例外。我的爱好有很多:看书,唱歌,绘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绘画。
一有空,我就会拿起笔在纸上画。画猫,画狗,画人,画植物,几分钟后一只栩栩如生的动物或植物就出现在了纸上。即使是考试的时候,我也会忍不住拿起笔在草稿本上画一画。
因为我喜欢画画,所以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美术班,让我学会素描,水粉,国画,油画……。
刚开始,我连素描最简单的排线都不会,后来,在老师悉心指导之下,终于打好了基础。
我喜欢画画!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画家,我希望自己能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我有许多爱好,弹琴,画画,写作,踢足球,打篮球……但我最喜欢看书,人人都管我叫“小书迷”。我之所以爱看书是有原因的,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粮食,是终身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到表哥家玩,不料表哥去学习了,我便坐在表哥的床上,忽然看见表哥的床上放着一本《西游记》,便南站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过了一会,爸爸要带我回去了,我刚好看到孙悟空大闹天宫被二郎真君捉住,要被炼丹炉烧了,正为孙悟空担心,怎么会放手。为了啃“完”这本书,我这个啃书虫只好把这本书给借了回来,回家“啃”完。
记得还有一次,我到表哥家玩,这回表哥在家呢。我跟他玩起了捉迷藏,他来捉,我来躲,我躲在门后,忽然发现表哥的家里放了一本《三国演义》,便拿着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刚好看到空城计,后面突然来了一声,“哈哈!原来你在这里!”“你是吃错药了,还是发高烧了,哪里不躲,偏偏躲在这里。”“什么发高烧啊?”接着我才知道,我为了看书,竟然忘了捉迷藏。
你,亲爱的朋友—书,谢谢你伴我度过成长的每一天,陪我哭泣,陪我忧愁,陪我微笑……谢谢带给我许多快乐。当不开心的时候,总要翻翻书,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会抛在脑后,烟消云散了。
我的爱好“咪咪咪”这是谁的琴声,那当然是我―张??本人了,要说起弹琴呢,我还有一个很长的学琴故事呢!那是一个暑假的上午,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电子琴班,上电子琴班的大姐姐们弹到的都很好听,可我对电子琴一窍不通,连几个音符都弹不成。我从那以后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比她们弹得好,上课的第一天我就学了一首曲子,回到家我趁热打铁,反复练习,妈妈叫我吃饭,我总说马上就来,可每一次都会拖一大会,妈妈来拉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我心爱的电子琴,每一次一有时间我就练电子琴,就这样见缝插针。我不停的练,早上练。有一次我有点不厌其烦,爸爸开导我说:“不要半途而废,没有付出就不会有美好的未来”就这样我又开始了练琴了。我的小指头也因此受过伤,有一天,我正弹得好好的,手指头一不小心夹在里面了,爸爸妈妈费了好大一会才帮我弄出来去医院,包扎完回来医生说不让我练琴了。我不心甘情愿,趁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就偷偷练习。每一次都没有被发现。听妈妈说我睡觉还弹呢!我每天练习,家长都听烦了,我不那么认为,我还津津有味的弹着。我终于弹回会那么多曲子了,每当班里开联欢会的时候,我的钢琴演奏成了必不可少的节目。弹琴不仅让我有了一技之长,还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付出就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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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一个普普通通的我诞生了,我长着圆圆的脸,一双小而有神的眼睛,总是在眼眶里滴溜溜的转。不高的鼻梁给我白白的脸上增加了棱角,但不幸的是我戴了一副眼镜。有许多人说我带眼睛像一个学者,但我却一点也不喜欢戴眼镜。我性格十分外向,特别喜欢交朋友。我的爱好很广泛,例如:弹琴,下棋,画画,样样喜欢,但都不怎么精通。只有看书我最喜欢,每当妈妈给我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要看个痛快,看书时,我好像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在童话的世界里遨游。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带回来几本好书,我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由于没看完,所以吃完饭后,把作业胡乱一通,便又津津有味看起书来。我正沉浸在书的世界时爸爸对我说:“你作业写完了吗?”我说写完了。爸爸又温和的问检查了吗?我不耐烦的说:“检查了。”便又进入了童话的世界。看着看着,不知过了多久,我被爸爸的怒吼声惊醒,一看原来我做的作业只有百分之十是对了。从不对我们发火的爸爸真的生气了。于是我把事情给爸爸说了一遍,说完后用胆怯的'目光看了看爸爸。爸爸的语气平和下来,严厉的对我说:“宁宁,爱看书是好事,但不能为了看书把学习耽误了,你说是吗?”我看着爸爸严厉的目光点了点头。这就是爱看书的我,一个活泼的女孩,和我交个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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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的时候就对战国英雄曹操,张飞,关羽,花木兰等有着无限的羡慕。父亲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便要教我纸上谈兵――象棋。父亲说:“双方都要保护自己的老将军,自己的棋子不能自相残杀,这是楚和于汉界的大战。”随后又告诉我棋子的走法,我听得入了迷,竟然一时没有回过神来,父亲叫我一声我我才回过神来,此后,我便对象棋产生了浓烈的兴趣。这不我在刚刚懂得一点技巧后就拉着父亲要“切磋”一次。刚开始摆好“阵势”,我表面很镇静,其实心里却非常激动。父亲则更为镇静,毕竟他是一名。
“久经沙场”的优秀“战士”,面对我一个“无名小卒”,有何所畏惧呢?激烈的“战争”开始了,我刚开始就架起了“当头炮”,想炸他个“片甲不留”,给父亲一个“下马威”,谁知父亲不慌不忙的“把马跳”,我认为父亲是挡不住我“炮火猛攻”,有“令则手段”。父亲又愁眉苦脸的叹了口气,我开始以为他是因为将要失去一个“小卒”而悲叹,便开心的手舞足蹈,将他的“小卒”打入了18层地狱,父亲笑了笑说:“正合吾意。”
我不懂其意,谁知父亲的“马”将我的“炮”吃掉了,父亲又说到:“‘马蹄子底下’的‘小卒’也敢吃?你这是因小失大啊!”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十分泄气,但我没有放弃与父亲继续下棋,就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与父亲积攒不到20回合,我就将打败了,姜还是老的辣,我的棋子只剩一个孤零零的老将,而父亲的棋子几乎别来无恙。这时,父亲看着我垂头丧气的样子,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人生就如这盘棋,这一次你虽然输了,但胜败乃兵家常事,你要不断努力,争取做下一次的‘大赢家’。”父亲的这番话,使我非常感动,在我每次下棋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这句话,我的心里会泛起一阵微微的激动,这不仅成了我最喜欢的兴趣爱好,也使我受益匪浅,终身受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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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课余爱好有很多,比如说:跳绳、唱歌,但最喜欢的是看书,一旦一本新书到手,吃饭看;睡觉时躲在被窝里看,直到看完才算有个小结。
爸爸妈妈说我是一条书虫,我也不介意,因为我知道这是爸爸妈妈在夸奖我。话又说回来,我看漫画书,因为它可以轻松大脑;看作文书,那是因为它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看一些课外书,那是因为它能增强我的课外知识。当我看到能提高我的学习的书,我会不顾一切地恳求爸爸妈妈,让他们给我买。我还经常让爸爸带我到书城去看书,因为书城里有很多我需要的`书,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记得有一次,妈妈上街去买菜,叫我把饭煮一下,我正如饥似渴地看着《日记周记大全》,便漫不经心地答应了。等妈妈回来后,看到的却是空空一片,大家一定觉得很可笑吧!我便是一个这样爱看书的人,爱书中令人深思的寓意,看书中曲折离奇的故事。
说到这儿,我便想起了本涅特的名言——不全神贯注是读不好书的。如果读书之后不觉得疲惫,那就说明读者没有用心。
爸爸也经常给我买书,如《五百字新作业》、《阅读与作文指导》、《记事作文》、《日记周记大全》……这些书我一有时间就这儿翻翻,那儿翻翻。吸取了书中的精华,写作文时,就把它们积累在一起。
其实书才是我们真正的精神粮食啊!书中才能感受到真正的乐趣。我爱看书!
人的爱好多种多样,有新奇绝妙的,有平淡无奇的,我的爱好虽不新奇,却广泛的连父母也时常感叹。而在这众多的爱好中。我还是对读书情有独钟。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小时侯,爸爸给我买的书籍不计其数,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沉醉于那优美的语句,丰富的想象中。
书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带我徜徉知识的海洋,教给我用之不竭的知识。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格林童话》,正当我读地看得入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口口声声地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还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梦一般地沉浸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又喊了一声,可这回我却爱理不理的。妈妈推开门,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杀死几只蚊子,我“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地说:“白雪公主终于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冲我大吼,像一只发怒的豹子,红着眼睛,呲牙咧嘴,说:“够了,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准备跟你的书宝贝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面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们认为有理的时候。我一声不吭地洗手吃饭:我可不想她把我的书从楼上扔下去。
书,就像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我们的童年,点亮了我们的人生,让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小心行走,并且从哪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读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给人带来快乐和知识,多读书能为我们的未来打下坚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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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的我沉迷于小提琴,甚至将自己所有账号的头像都更换成了小提琴。可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没有办法去学习小提琴,于是它成了我心中的一片高地。我一直在奔跑,却毫无目的。
后来,我又爱上了钢琴。其实也不是非钢琴不可,我只是喜欢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飞舞的感觉。一种难以言表的快乐,随着我年龄的增加自己对钢琴的憧憬而发自内心。我知道我是无法拥有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的.,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或许也不会有。
去年,我去了表哥家。在衣柜旁有一把原木色的吉他。趁家里没人,我偷偷地抱起那把吉他,坐在床上,手指偷偷地拨动着琴弦。我不会弹吉他,也并不知道弹吉他的指法,只是拨动着已经生锈的琴弦。当时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抱出那把吉他的呢?忘记了。单单记着心中的声音:“我想学吉他。”
我知道,无论是什么乐器我都不会拥有的。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不一样,他们想要的,张张嘴,大部分人就可以拥有,但我不行,我是那少部分人。
我想要钱,只要有钱,我就可以拥有一把吉他了。
“有钱”这两个字余音绕梁般地在我脑海中盘旋不去。
从今以后,省吃俭用,那么,估计一年半以后,我就可以拥有一把中等吉他,三四千左右就可以了,毕竟是初学者。
要对自己的爱好付出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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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吧,我也有自己的爱好那就是看课外书。
有一次星期天的时候,我刚写完作业,想看一会儿课外书,妈妈又叫了起来:“作业写完了吗?帮我买包鸡精回来。”我只能放下我的书去买包鸡精回来给妈妈,走在路上,路过一家书店,发现里面有我最爱的书籍,就跟着迷似的,走了进去开始看起来了。看了不久,我才猛然想起来,我要买鸡精。我撒开腿就去买了包鸡精,回家给妈妈但还是被妈妈臭骂了一顿,当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结果之后,妈妈无奈的摇摇头,说我走火入魔了!
还有一次,中午的时候,爸爸妈妈应该有事出去了,临走前让我把饭煮好。可我光顾着看书,急急忙忙把米和水放进电饭煲里就插上插头开始煮饭,结果米饭没煮熟,我就想起有一本书里说过,把米饭放了点水,然后拿筷子把米饭给插了几个孔,在插上插头煮饭,才把这件事情完结。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书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带我走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我决定让“书”这个朋友伴我一生!
我同桌管我叫“书呆子”,为什么呢?因为我酷爱看书。
我爱书。每当看到喜欢的书就要妈妈买:“妈妈,买秦文君阿姨的《小香咕全传》吧。”“徐然阿姨的《大泽蛙国》也不错……嗯,还是不要了,要魔幻小说《魔法树》系列吧。”“哟……实在太喜欢了,能买全套吗?”如此这般磨着妈妈给我买书,简直是要妈妈“破产”的节奏。上个月,妈妈应我要求给我买了杨红樱阿姨的新书——《云朵上的学校》和《淘气包马小跳—小英雄和芭蕾公主》两本爱书。我拿到日思夜想的爱书,心儿简直要飞起来了,高兴得像只猴子一样上窜下跳。也许是太兴奋了,当天晚上,我竟然失眠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痴迷的地步。有一次,妈妈在厨房里大声叫我到饭厅里的冰箱面上,撕一个保鲜袋给她,我当时正沉迷在书中的'世界,便一边随口答应,“哦,哦,哦。”一边拿上书看着去拿保鲜袋,大半个脑袋还埋在书里,压根没看清楚路。突然,“啪”的一声,我的脚撞到了饭桌旁边的椅子腿,痛得我“嘶哈嘶哈”地哼唧起来,可我的脑袋依然没从书海里移开。
都说不撞南墙不回头,可我呢,撞了南墙也不知回头。这不,直到我的头“咚”地一声和冰箱来了个“亲密”碰撞,才终于把脑袋从书本里“拔”了出来,嘴里发出了哀号:“痛死我了!”
这就是我,一个酷爱看书的孩子。
人人都有爱好,唱歌、跳舞、画画……周国平先生说过:“每个人生活中最要的部分是自己爱好的那项工作,他的生活就有了一个核心,他的全部生活围绕这个核心组成了一个整体。”此话不假。
我的爱好是看书。我的家里有好多书,桌子上、抽屉里、沙发上,甚至床边上,都放着书,所以不管在哪里,我都能翻出一本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本新书,我爱不释手,撕开包装纸,迫不及待在车上就开始看了起来。我看着看着,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是什么东西?”啊!我居然把书上的话读了出来。我们应该要去吴江看望太太的,可我看书看得把这件事都忘了。到了目的地,妈妈停车叫我下来,我才如梦初醒。进了病房,见到了太太,我又靠在窗台边专心致志地看了下去。回家的路程要一小时多,可我却好像过了6分钟那样短暂。
一个人有自己的爱好是非常重要的,看书是我最喜欢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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