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要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能够给读者带来新的见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阅读和写作的乐趣。
我有个朋友,她时而仰天长笑,时而忧郁低沉;时而像孩童般天真无邪,时而又像老者般慈祥睿智;时而像少女般亭亭玉立,时而象青年般朝气蓬勃。她将万千的美汇聚到我身边,她可能在别人眼里有些枯燥,却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她就是书籍!
书籍是大千世界的浓缩,既有“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春天,又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冬天,既有“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壮,又有“人比黄花瘦”的婉约。谁能说这不是美呢?国学的美就在我们身边!
书中记录了从古至今多少事:大到战国七雄争霸,诸子百家争鸣,唇枪舌剑,群雄并起;小到东篱把酒,好友相诤,程门立雪,凿壁偷光……这些都能被记录。这是历史人文之美,它就在我们身边。
有时候书籍里的内容天马行空,有骑着白马的王子,拿着魔法棒的女巫,御剑飞行的道士,九条尾巴的白狐……引起人们无限的遐想,启发孩子们的灵智,一个又一个的发明,一篇又一篇文章呈现在我们眼前。这是想象的美,看吧!美还在我们身边。
景色的美更不在话下了:晨钟暮鼓,桂林山水,九寨天堂,西藏天路,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其实,书籍里收集了无数的美,只要你有时间有兴趣去翻开它们,你一定会沉浸其中,流连忘返。我想你一定会由衷的感叹:其实,美就在身边!
普法教育伴我行,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知法、守法的好品德。作为一名中小学生,我们更是应该遵守法律,从日常中的小事做起,比如不闯红绿灯,这就是遵纪守法的一种表现。
父母辛苦的把我们养大,为了报答他们,我们不能浪费这美好时光。我们应该把这些美好的时光用来学习,长大了以后报答父母。而不是用这些美好的时光来犯罪,触及法律,就要坐牢,做一次牢,美好的时光全部没了。
作为一个中小学生,我有义务去遵纪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幸福是不离不弃的永恒陪伴,幸福是寒冷冬夜中的雪中送炭,幸福是同学间无拘无束的欢声笑语,幸福是考试失利时老师的谆谆教导,幸福是遇到困难时父母的无私奉献。
记得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夜晚,静静的房间里只剩下秒针转动的滴答声,我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累了,就放下手中的笔歇歇,望望窗外的大雪纷飞,望望那已经变得白皑皑的世界,脑海中却突然闪过老师上课时的叮嘱,要买一本辅导资料,还在上面布置了有关的习题作业。我迅速望向房间墙上的钟表:九点半了,书店应该已经关门了,怎样办?我一下子慌了,六神无主,便推开了椅子,伫立在窗前。雪,还是那样,安静的却又那么汹涌的下着。
思索片刻,我小心地推开了爸爸的房门,爸爸正在认真修改着明天开会用的报告,我当时满脸羞红而又极其迫窘的对爸爸说:“爸,我辅导资料还没买呢,那上面还有今晚要做的作业……”我说的语无伦次。但爸爸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急忙询问了我书名、以及大致的封面,看了看表,便抓起椅子上的大衣,冲了出去。
透过窗户,我好像看见父亲紧裹着单薄的大衣在鹅毛大雪中疾走,却无暇顾及纷纷向他脸上砸去的冰冷的雪花。我真的无法想象,我的父亲,在那样一个飘雪的冬夜,为了买到我要的书,一家一家的寻找着,失望,继续,再失望,再继续。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我坐立不安,再也无法安心作业。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父亲带着一身的雪花进了家门,脸冻的冰紫,鬓发凌乱,从怀里掏出一本书,用颤抖的声音问我:“是这本吗?”我接过还带着爸爸体温的书,低着头,“嗯。”迎面扑来的是一阵刺骨的寒冷,我却感到一股暖流从心房穿过,热泪盈眶。那一刻,我蓦然发觉,原来幸福就在我的身边,那一刻,我也终于懂得了,什么是父爱如山。
或是因为生活的忙碌,或是因为学业的匆忙,或是因为日复一日的习惯,让我们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点滴幸福,但一场大雪让父爱无懈可击,原来,幸福就在我心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xx开学季,近期犯罪分子活动频繁,部分高发性电信诈骗的犯罪手段又开始抬头,据广州警方统计,在20xx年12月份的警情中,全市受理诈骗警情同比略有上升,其中,非接触型诈骗(如冒充公检法涉“安全账户”电话诈骗、冒充朋友电话诈骗等)占比达75。6%。冒充银行客服套取事主资料诈骗尤其多发。
诈骗分子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xx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xxxxxxx,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时已后悔莫及。此种诈骗嫌疑人往往是误打误撞,恰巧事主正准备办理汇款事项,因粗心大意而把钱款“给”错了对象。
所以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一直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是法律。而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地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
妈妈常常教育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规矩。记得我刚学会走路时,妈妈就告诉我,“过马路靠右边行走。如果迎面有车来,不要慌张,就站在原地不动,千万不能乱跑。”当时路人经过,看到妈妈这样教我有疑惑,小孩能听懂吗?可是,当时1岁多的我,还真的听懂了,并且按妈妈教的规矩过马路。我慢慢地长大了,妈妈又教我,“红灯停,绿灯行。”妈妈和我,不管经过哪个十字路口,都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来不会为了赶时间而闯红灯。现在,我把妈妈教我的规矩教给了我2岁多的妹妹。我严以律己,以身示范,我希望我能把这些规矩传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
记得,今年5月份的一个周日,我们全家开着车回乡下看爷爷奶奶。在回乡的路上,在洋湖湿地一带,巧遇交警叔叔正在查证查酒驾。我和妹妹在车上亲眼目睹警察叔叔,拦下一辆又一辆车,爸爸嘀咕着,幸亏中午没喝酒。可话音刚落,只见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叔叔,已经走到我们车前,示意爸爸摇下窗户。爸爸摇下窗户,交警叔叔说:“请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请系好安全带!”爸爸只携带了驾驶证,行驶证却忘记带了。随即,交警叔叔把爸爸叫下车去,不远处,看到几个交警叔叔,跟爸爸说了一会。爸爸手上拿了一张白色的纸条回到车上。妈妈问到:“是不是开罚单了,没系好安全带,又没有带行驶证。”爸爸的脸刷得一下红了:“交警说当做警示,只开了一条没有系好安全带的罚单,一周内去交罚款。”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千万不能触犯法律,如果有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那么法律肯定会给予相应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
夏日的午后,静静坐在阳台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手里捧着书,沐浴在书的海洋中。阳光洒在书上,暖暖的,散发着只属于知识的清香。
——题记。
书,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几张印有字的纸张,书,是知识的来源,是属于生命的一部分。书,教会我们执着,教会我们坚强,勇敢,奋进;书,给我们力量,懂得生命的精彩;书,宛如酷热中一阵清新舒适的凉风,给我们心灵的慰藉,让我们心旷神怡;书,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朵奇葩。
书,在我的生活中成了不可切割的一部分。伤心的时候,失败的时候,受伤的时候,有书这个挚友,我就不会孤单,就能尽快回复状态,重新投入到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去。
书,让读者和作者之间建起了一座心灵沟通的桥梁,让读者感受到了作者的情绪、心情和感受,是自己的心情得到了释然,压力得到了缓解,重新看到了希望。书,也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我一直牢记着一句出自于赵恒的《励学篇》的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你去读,去认认真真地读,不管你读的是什么书,你都会从中学到很多知识。这些知识也许你现在没有用,但是以后当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庆幸自己曾经读到过,记住过,不要“书到用时方恨少”。书一直滋润着我的人生,支持着我的精神世界,不管远方是一片黑暗还是一片光明,书将是我永远最好的朋友,让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我的成熟。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的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们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而且还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的方便。荡漾在法律之路上,我的感受颇多。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孩子手中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把钱当做一回事了。铺张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把钱当成了玩具。记得上学期的一个早自习课上,陈明来到学校后,放下书包,拿出一叠崭新的面值一元钱的人民币,高高兴兴地叠起来。一会儿工夫,他就用这些人民币叠出了一只精巧的小船。正当他玩得高兴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亲切地说;“小船叠得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的做法不对,这是一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损害人民币?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只陈明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也是疑惑不解。看到我们这个样子,老师严肃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人民币是货币,只能用来正常的流通,像你这样把人民币叠制成工艺品就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同学们都茅塞顿开。知道爱护人民币了。谁也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了,也不用人民币叠纸船了。而且还知道了节约用钱,不在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宝贝,父母对我们过分溺爱,言听计从,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就行,根本不为别人着想。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别人说一句,我会骂十句,别人骂一句,我便大打出手,更有甚者,会动刀子、动棍子,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针对这种情况,上学期,我们学校领导组织我们学习了法制教育讲座。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的。有的孩子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饭店、网吧吃喝玩乐,乐而忘返。成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交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做尽了坏事,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的断送了。聆听讲座后,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朋友,打架斗殴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以后,校园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小朋友摔倒了,大朋友会主动把他扶起来。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再有打架事件的发生。更没有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陈军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淘气,今年刚刚十岁,放寒假时,他学会了骑自行车,这几天上学,他都骑上自行车在马路上晃来晃去,他的妈妈担心他会出事,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可是陈军就是不听,妈妈急得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把陈军叫到了身边,对陈军说:“陈军,你学会骑自行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接着,老师告诉我们,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是不能在街上骑自行车的,这是国家的法令,也是对少年儿童的关怀。你们这个年纪,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骑自行车上学的。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知道了现在不能骑自行车上学,而且还知道了不能坐超员车,司机不能酒后驾车等等,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生命的安全。
总之,自从法律进入我们校园后,校园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们都知法懂法了,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会在法律的陪伴下一路前行,让自己的明天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病。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是什么呢?“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行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这是我在字典上翻出来的。
这就叫法,但法又在哪里呢?
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校园,社会,家庭。
就是父母不能看孩子的日记,尊重孩子的私权。遭小偷偷了自己珍贵的财物,就可以用法来捉小偷,挽回自己的损失……可以说哪都有法,是无处不在。
一个高中同学在学校成绩也是很好的,但家境不好,被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没钱,又不感向家里要。一直没有给,被打了很多次。快考试了,又有人收保护费,他实在是忍不住了,拿刀砍人。最终还是要等到制裁。
这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我门身边的,都是由于不懂法,走上了不归的路……。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是邓小平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
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改正以前的过错,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假如你去遵守它,并且学会使用它,它就会保护你;假如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
通过在安全教育平台上的学习,我了解了许许多多有关法律的知识,比如:我们小学生要知法、守法、遵法;以及各种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教育。而且法律并不是离我们远远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这不,暑假里我就上演了一场与坏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象更新的日子,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家里就剩下我和表妹米多两个人。我俩一会儿看电视、一会儿吃零食、一会儿躲猫猫……玩得不亦乐乎,真是快乐似神仙啊!
就在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身穿黑衣服的男子闯入我们家,我和米多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呆呆的看着他,我心里害怕极了。可是我又转念一想:我是姐姐,我要保护好小米多,妈妈也说过,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想出办法去解决问题。
于是我紧紧地拉着表妹的手,悄悄地对她说:“米多,不要害怕,姐姐保护你。”小米多的表情便放松了许多。这时,那名黑衣男子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笑眯眯地说:“小朋友,我是广告公司的,有些资料上的问题想问你们一下,问好了就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米多被诱惑住了,刚要答应,我察觉到这个人嘴角露出一种猎物上钩的奸笑,我使劲地捏了捏米多的手,米多立刻明白了我的用意,对坏人说:“我们不吃东西,也不会回答你的问题,你找别人去吧!”坏人看到我们没有上当,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就想拉我们走。我十分紧张,一想:我们俩个人肯定斗不过他,我得想个办法才行。
突然,我灵光一闪,电视上不都说坏人怕大人吗?我就大声朝楼上喊:“爸爸妈妈,你们快下来,有个人在我们家。”那个坏人一听,吓得丢下资料赶紧跑了。
爸爸妈妈回来后,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了他们。妈妈说:“孩子,你太勇敢了!都怪妈妈出去时忘记把门反锁了,幸好有你保护好妹妹!”听了妈妈的夸奖,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法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守护,遇到危险时一定要好好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我们身边的法律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许多青少年犯法的故事,前几天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说一个姓陈的男孩旷课到网吧去打游戏,没有一赢过一次他旁边的一个男孩嘲笑他,气得那个姓陈的男孩拿出刀子来把另一个男孩给捅死了。当警察来问他时他,他还在说:阿!什么!一个青少年的无知却丧失了一个祖国的花朵,至今那个男孩也不知为什么要杀他。
还有一件是:有一天,三人又相约逃课聚集到甲家中。乙说:“今天甲生日,为了给他庆祝,咱们去网吧玩吧。”甲和丙说好。他们把钱凑起来一共才8块。甲灵机一动,他对乙和丙说:“早市快撤了,我们干脆去抢那一些菜农的钱。好吗?”乙丙随即答应说:“好”之后他们看到一个菜农在数钱,甲趁菜农没注意,就一把抢了他的钱,三人撒腿就跑。最后被警察抓住了。例如,有些同学拿别人的东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足够的证据乱污蔑别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偷看别人的日记、作文,撕毁他人的信件,还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有的同学在黑板上画上别人的肖像,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我们学校的某个班级就有2个人偷了人家2个铅笔盒。事情是这样的:
在一个星期五,他们先去的四年级偷了一盒彩笔,他们俩又到中学楼翻窗户进去偷了人家两个铅笔盒,正好被他们的同学看见了当场抓获。老师知道后,让他们回去反思两个星期。这证实了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不论你做的天衣无缝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吧!
法律与我们同行,法律与我们作伴。我们生活在这个法律的世界里,是否真正理解法律了呢?对法律的无知,就是在伤害自己。对于林肯说过的“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我深有感触。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根线,在你剪断法律线是时,道德线也同时收到牵连。要知道,心中牢记法律,道德也逐渐形成了。
法律与道德是支撑这个社会的柱子。破坏这根柱子同时,也在破坏你自己的未来。或许你觉得你自己在遵守法律,但是,在你殴打同学时,已经触犯法律了。虽不满十六周岁不用服刑事责任,但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时,你不仅为你所做的事而受到处罚,还牵连到你的家人。为你的未来添上了阴影,让人们为你的道德而感到鄙视。后悔已成了触犯法律者的代名词。要想让你的世界充满色彩,就要加强自己的“柱子”
法律是人定的,它说不可拆除他人信件阅读,那么你就安静的看自己的信件。它说不可带匕首等利器到公共场所,那么你就带上你的`书去公园看。它说不可进入舞厅等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那么就到操场上活动身体。在你遵守的同时,你的道德也在提升。道德能使一个人的未来显得跟美好,要知道“无才有德,可以培养;有才无德,坚决不用。”而那道德的源头也就是法律。
法律的世界时美好的,他总能保护每个人不受伤害。他在支撑整个世界。不要为了一时的快乐而得到一世的痛苦。或许你可以去触犯那些法律。非要去阅读他人的信件,非要携带利器到校园,非要去舞厅消费,非要去殴打别人。若真到了那个地步,我想,那可不是偷阅信件、带利器到校园、殴打他人那么简单了。那可是在危害社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你大可去找个律师,凭他们的三寸不烂之舌,找法律的缝隙,钻进去,就能脱离责任了。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在美好,到处都有人喊冤,开始报复社会。确实,也发生过这类事。
没有法律的世界是充满黑暗的。当道德受到伤害时,法律可以来治疗道德,也在修补漏洞。可想而知,法律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更要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与进入法律的世界。
理想的社会是由法律组成的。法律约束人们,是人们的道德离不开自身。我相信法律能使我们能勇敢地面对未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曾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从中提出“青少年学生要在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并且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的要求,我们的身边也仿佛多了一点点东西——法制。可见,在将来的法治社会中,拥有法律素质很重要;不仅如此,而且法律能为人们的生活护航,因为法律是由国家指定的,以规定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同时也发挥着许多作用:它可以清楚地告诉我们在社会生活中可以做什么,有权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这就使我们做事情有了方向,发挥了它指引的作用。而用法律评价某种行为是否正确,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起到为生活护航的作用,此为它的评价作用。它还可以使人们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从而决定自己行为的取舍和方向,这就是法律通过规定人们行为的法律后果,起到的预测作用。另外法律发挥了教育作用,就是通过其规范体现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从而使人们受到法制和正义的教育。最重要的,它发挥了强制作用,法律通过其强制力保护人们的合法权利,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为公民的生活护航。
首先,我们中学生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必须了解和掌握。现在我们正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一个法盲是很难在一个飞速发展、日益复杂的社会中生存,更不必说取得大的成就了。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是法治社会对我们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我们守法、用法的前提。
其次,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既是对他人权益的尊重也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我们中学生要理解遵纪守法与保护自身权益的一致性,更要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把遵纪守法视为自己的基本义务,视为尊重社会公德的具体表现;另外,法律包含了人类的道德要求,要成为高尚的人也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因此,我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修身立德,做一个有尊严、有美德、品行高的人。
再次,我们应该善于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的各项权利都是由法律赋予的,因此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我们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而且不能用一般的方法获得补偿时,诉诸法律将是我们最明智、最有效的选择。反之,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不仅让人觉得你软弱可欺,同时也纵容了违法和犯罪。而那些以牙还牙、逞血气之勇,自行报复的则会触犯法律,使自己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结果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喝下自己酿造的苦酒,追悔莫及。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公民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喔!
【例文2】。
一个个骇人听闻的案例,禁令我们毛骨悚然,触目惊心。一个个无法抵御的事实真像在我们身边出现。经调查表明,青少年犯罪事件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且一次比一次行为惨裂。由于构成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心理因素等因素极多,导致青少年犯罪率不断升高。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二十犯罪学中及现实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可以定义为年满14岁至25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了法律依法受到制裁的行为,称作青少年犯罪。现阶段,我国贯彻法制教育史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法的制定最初是为了给予人们自由而制定的,而现在法成为限制青少年的自由实现安全的一道防火墙。
贯彻法制教育,可以让当代青少年明辨社会的是非曲直;认清法治社会的实质,知法而不为。换一句话说,给青少年的成长道路上洒满阳光,让灰暗和影阴远去,用力青少年的成长路径。
调查显示,大多数孩子在违法之后,对于自己所犯何事还云里雾里,待相关人员调查后追悔莫及。案例一中该同学只是一不小心犯下大错,失手伤了同学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懂法,不知守法,出于猎奇心理加入反罪团伙,想要抽身已骑虎难下,最终一条道走到黑,也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和年华。也有多少人是为了一时的利益酿成不可挽回的灾祸,在他们执刀杀人,偷盗抢劫时,尚未成熟的心智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使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发生扭曲,一步步走向黑暗,最终给自己清白的人生洒上了污点,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幸。
作为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和祖国的花朵,为了不让这一切演变成悲剧,我们应该学好法制教育,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系极大。法律教育与文化教育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我们从小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没有后顾之忧的接好社会主义的班,担当建设祖国,重振中华的光辉使命。当我们看到身边的人正受到不良诱惑时,用法去洗涤他们的头脑,拨开头上惨淡的浓云,让阳光洒满成长的大道。自觉地接受法律的洗礼,日日克己复法,遵守法律,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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