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规章制度可以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工作态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本,供大家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参考和借鉴。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1、负责总经理及其他四位副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走廊、楼梯及扶手、各会议室、各卫生间、接待室、会客室、文印室、茶水间三楼敞开式办公区域地毯的清扫保洁。
4、负责中央控制室防静电地板的清扫保洁。
5、负责新、旧职工宿舍楼梯及扶手、走廊及大厅的清扫保洁。
6、负责其他车间或部门共七个公共卫生间的清洁打扫。
7、负责康体楼一、二、三楼走廊、大厅、楼梯及扶手、各功能室、以及各套娱乐康体设备的清洁打扫。
8、负责康体楼、新旧宿舍楼、办公楼周围十米的清洁打扫。
9、负责办公楼及康体楼花卉的浇灌及日常养护。
10、负责办公楼、康体楼、宿舍楼墙壁挂件(企业文化宣传海报、挂画、公告栏等)的定期擦洗工作。
11、负责办公楼各卫生间卫生纸、洗手液的更换填补工作。
12、负责各卫生责任区域垃圾桶及手纸桶的清理工作。
13、每月对办公楼走廊、卫生间、宿舍楼走廊用来酸水进行消毒两次。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总经理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办公楼地毯的清扫标准:
5、待地毯干后再用吸尘机把地毯细致地吸尘。
6、所有工作完成后把吸水机内的脏水倒掉再用清水清洗吸水机并擦干机,把洗地机下的地毯刷进行清洗,清洗后把所有的工具收回工作间。
(三)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公共区域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中央控制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周至少擦拭3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茶具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件、茶水间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文印室、茶水间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六)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2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周至少擦拭2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3、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5、在不会使用机器或设备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7、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8、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1、上班前完成个人内务,如换工作服、化妆等。
2、更换完公司制服后将个人物品在衣柜里摆放整齐,佩戴好工牌;私人物品不要在卖场出现(如:衣物、鞋、水杯等),做营业准备工作。
3、按规定的班次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办妥手续。
1、不可迟到,不可早退;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超过20分钟罚款30元,如有虚报瞒报,处于2倍罚款;如发现代打卡现象,扣相关人员每人50元。(按打卡机时间为准,每月底核对)。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杂志、玩手机等;保持工作场所安静,手机调为震动档;不得趴桌卧椅。
3、无论多么忙碌都应以顾客为第一,没有任何工作比接待顾客更重要。
4、必须接待好顾客,不得有不耐烦的语言、表情、举动;下班时应交待清楚有关事项。
5、有导购员带顾客时,其他导购员要注意配合接待;对吃零食的顾客进店,为防止手触摸商品时弄脏商品,主动递一张面巾纸。顾客走后要及时做清理和整理商品。
7、对离店顾客表示感激,热情送客。
8、每带一位意向顾客都要做记录明细,备案。
9、店内采取责任区分担制,责任到个人。每位导购员上岗后都要打扫分担区的卫生、整理商品、加湿器的清理及加水(不许往加湿器中倒有颜色有杂物的水,加湿器周围有积水要及时擦拭)。
10、去卫生间时间10分钟之内;午饭时间40分钟之内。
早班人员如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不得随意离岗,在主管安排好接岗人员后才能下班。
1、闭店曲响起时,对尚未离去的顾客要有耐心,不可无视顾客而收拾商品,要尽心尽责服务到最后一位顾客满意离去。
2、切断电源,检查无误后撤离卖场。
每月盘点一次,全体导购员参加。
盘点实行责任区分担制。导购员对自己的分担区认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卫生包干区域进行彻底清扫整理,主管认真检查。
一、具体负责全校卫生保洁区、草坪包管区以及厕所的卫生。
二、厕所,特别是教师办公室,每日要保洁两次,要做到无积便、无污垢,夏季无蚊蝇。
三、每天清理设置在教学区的垃圾篮,不定期清除大道两旁垃圾箱内的垃圾。
四、每天巡视校园,清除卫生包干区的废纸、污物,保持校园的整洁。
五、负责做好指定办公室卫生保洁、内务整洁。不定期地做好活动课教室的卫生工作。
六、卫生负责人参与组织全校的卫生大扫除,并把检查的轻快汇总,及时出好卫生简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七、完成总务主任临时交办的任务。
1、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制度。熟悉本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要求,明确服务宗旨,端正劳动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清扫楼层面每日一次,揩擦楼楼梯扶手每日一次,拖擦楼层面每日一次日,擦洗门窗及楼道附属物每周至少一次,清扫墙壁每月至少一次,全日保洁。
3、学生下课后及时清洁教室内地面和课桌、椅,窗帘每教季度清洗一次。
5、卫生间随时清扫做到地面清洁,卫生器具无异味。
6、负责做好责任楼门公共设施的损坏记录,及时上报主管。
7、听取住户、教工、学生对保洁管管理工作的反映与需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管及—理—员汇报。
8、向居民、教工和学生宣传"讲卫生,重环保"的思想,传积极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有关环境卫生的公约。
9、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最大限度管节约资源。
10、关注自身和他他人安全,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与标准进行工作。
11、不断学习环卫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积极努力地树立和维护环境绿化物业中心的信誉和形象。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的业绩;
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其一:从事电力机械或与机械有关的相关专业,在电厂从事过设备管理或机械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其二:从事电力系统自动化或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有在电厂从事过电气运行或电气检修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工资面议。
任职要求:
查看全文。
收藏。
立即投递。
经验:不限。
学历:本科。
类型:全职。
电气方向。
1、负责电厂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及技术工作;
2、熟悉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对各种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4、按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小修及倒闸操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司炉、汽机、工艺方向。
1、熟悉发电厂工艺流程及有关技术要求;
2、了解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电站集控设备还有全厂的烟风汽水流程图;
4、根据工艺要求,进行热力计算和技术管理;
5、做好效益分析和精细化管理。
基本要求。
1、20xx届及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习成绩在级部前2/3名次内,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英语水平四级及以上优先。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及刑事等处分处罚。
专业要求。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面试通知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您简历中的邮箱里,请确保邮箱的有效性并及时查收,谢谢您对太阳纸业的关注!我们诚邀您的加入!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第一条为努力实现学院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院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会计管理,是指对会计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内部稽核、会计分析、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管理等会计事务的操作和控制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稽核,是指对学院日常会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的内部稽查与审核活动。
第四条学院财务人员按办学协议由各家股东方委派,根据学院会计业务需要,财务处岗位分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稽核、会计电算化)、主办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总账报表、财务成果核算)、出纳、工资核算、消费卡管理岗位(负责工资核算、学生事务支出核算、发卡中心管理、档案管理)。财务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岗位设置,但须取得主管院领导的批准,并且符合内部稽核之规定。
第五条财务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会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结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进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换岗、轮岗。
第六条校办产业会计人员由学院委派,委派人员列入会计人员轮换范畴,其工资由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单位的人员待遇。
第七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八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负责人交接,由院长监交,必要时董事会可派人监交。
第九条会计人员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收据发票、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各种密码和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清册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姓名、职务、清册目录及意见;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是否附合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有无填制单位的公章、有无超过该收据发票限额、更正处有无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过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会计凭证的所有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第十三条为保证整齐装订单据,自制凭证的尽可能参照装订凭证的大小设计,以便查阅和保存。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票证的购买、印刷,由财务处统一安排。对。
有价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对印刷、购买、领用的各种有价票证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教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和符合学院报销程序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分为银行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七条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填制日期、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付款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电算化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印章或签字。
除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张记账凭证的,不附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注明所附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十八条记账凭证的业务摘要要简单扼要;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划线注销。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将记账凭证连同附件按类别和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种类、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附”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第二十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收取人员签名。
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财务负责人和院长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财务负责人、院长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二十二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时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为保持会计记录连续性,会计人员交接时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第二十三条各种账簿按页次连续、认真、正确地逐笔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四条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合计数(本页、本月或本年)及余额,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并将合计数与余额结转次页。
第二十五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红数注销,但原有字迹必须仍可辨认,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数字应当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的数字。
由于记账凭证引起账簿记录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账。
第二十六条实行电算化后,总账、明细账视核算业务量大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定期打樱。
第二十七条月末应及时结账,在“本月合计(本年累计)”栏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终结账后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报告,是指学院对内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学院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或文件。
第二十九条财务处不得随意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会计报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三十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名称、地址、所属期间、送出日期、并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对外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董事长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院财务报告按月份、年度进行编制。月度财务报告简称月报,指月度计算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简称年报,指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三部分: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学院应就学期、年度的财务资料及有关的计划统计等资料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和分析,即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分析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另外还要就学院经营过程中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降低费用支出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济活动分析各项指标分别由归口管理处室进行分析,财务处负责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综合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通过经济活动分析来寻找、改进和检查问题。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的报出时间为:月报为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为次年元月20日前报出。月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顺延二个工作日,学期、年度经济活动分析顺延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和赔偿制度》等要求,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核实工作。
第三十七条学院今后的校办产业如系独立法人且归属学院直接管理的,应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报表。本院合并会计报表有关制度待有必要时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条实行电算化报表的,应设专人负责软件的操作、运用,并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门对内提供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合作办学协议》的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学院财务处应设兼职稽核人员,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内部稽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内部稽核,分为会计凭证稽核、会计账簿稽核、会计报表稽核三类。
第四十二条会计凭证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记账凭证的正确性。
第四十三条会计账簿的稽核,是按上述规定要求来审查、复核账户设置的合理性和账簿登记的正确性。
第四十四条会计报表的稽核,主要审查、复核应编报的报表是否齐全;格式、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指标是否与有关账簿记录资料相符;各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衔接;定额、指标的完成情况;财务活动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等。
第四十五条内部稽核可采用复核、调查、审阅、分析、抽样等办。
法。为相互制约,防止弊端,除各类报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稽核外,其他稽核应由财务负责人委托熟悉财务业务的会计人员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
第四十六条稽核人员对凭证、账簿、报表的稽核不得拖延。原始。
凭证、记账凭证每天复核,各类报表每月复核,各类账簿不少于每季审查一次。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凭证、报表要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七条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标准、
规定及时纠正,并经常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所称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十九条根据学院具体情况,会计档案分为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收据存根,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备查账簿及其他账簿。
3、会计报告类:月会计报表、年会计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年度预算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学院财务制度、支票领用登记本、财产清查底册、磁盘备份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五十条凡列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资料,应及时立卷、归档。会计档案一般应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归档。
第五十一条会计凭证要按月按序装订成册。会计账簿在会计年度。
终了,编报年度决算后,按规定划好双红线封账,抽出空页,按实际使用账页编写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其他会计资料按时序分类立卷。
第五十二条对土地征用及重大固定资产的买卖单据、工资名册、
债权债务单据、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的处理、涉外会计材料及有关必要延长保管期的其他会计资料,要另行组卷。会计档案分类、编号、采用年流水法及分类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条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规定,财务处保存一年后,要移交给档案部门管理。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须会同财务处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装订,须经双方加盖印章。在不具备移交的情况下,财务处要加强管理,要有专柜存放,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毁损、散失。
第五十四条要建立《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附表1),详细记录。
查阅会计档案的时间、内容、单位、查阅人员姓名、介绍信号码、领导审批意见等内容。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外单位和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时,要经学院分管领导同志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十五条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附表2)。会计档案的保管时间,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会计原始、记账、汇总凭证15年;
3、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4、月、季财务报告3年;
5、会计年度决算、涉外会计凭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6、学院财务制度、资产清查底册、经济活动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会计资料在不少于3年视情而定。
7、磁盘备份资料由备份资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长的资料而定。
第五十六条会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会计档案在保管期内,因管理人员调动,应按保管清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单位合并或撤销,应向并入单位或主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五十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事先应提出销毁意。
见,进行清点、编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附表3),报董事会或原主管单位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派员监销,销毁后,有关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未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会计管理事宜,均按国家对高等院校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并负责予以修订或另行补充规定。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照施工监理规范的`巡视记录表格填写巡视记录。
二、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报帐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认真切实做好后勤的内当家。为此特订出其工作制度如下:
1、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及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如实地全面反映本校资金活动情况。
2、协助总务主任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对资金来龙去脉应清楚,心中有数。要严格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档案材料,及时整理、装订、保存,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
4、做好各种经费收支做账工作。
5、定期检查,分析费用开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校长、总务主任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6、做好教职工奖励、加班等计算、审查和编报工作。
7、负责全校的财产账,及时准确做好有关财产报表。
8、完成总务主任委办的其他工作。
为及时了解学校教学的动态信息,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实现教学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在校生中选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5.学生信息员的选聘由教务处具体实施,一般每个教学班产生1名教学信息员。
1.教师教学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的情况;教师为人师表及是否有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等方面的情况。
2.学生学习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信息。
3.教学管理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包括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及本专业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1.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是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举措,各学院(部、中心)及教师和学生应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职责。
2.教学信息员管理由教务处及各学院(部、中心)共同负责。
3.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由教务处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教学信息员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可享受校级学生干部的待遇。
四、本意见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为全面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大力加强xx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结合当前猴特殊的区位优势,xx正处于大开放、大发展时期,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维护“云南走向南亚第一镇”的良好形象,实现平安和谐,因此拟组建一支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方案如下:
集镇治安巡防专职队伍名称为“xx镇治安巡防队”。办公地点设在下街村警务室,同时履行“xx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职责,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xx镇治安巡防队”设队长一名,由政法书记担任,设副队长二名,由综治专干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长担任,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队员6名。
“xx镇治安巡防队”统一着装,每名队员配备春秋装2套、冬装2套、大衣1件、巡逻头盔1个、腰带1条、强光电筒1盏、胶木棍1条、值勤袖章1个,配备巡逻专用摩托车2辆。
巡防队实行集中统一食宿制度。
“xx镇治安巡防队”主要职责是在下街集镇范围内开展治安巡逻,同时协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辖区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行业场所,规范集镇秩序。
xx镇治安巡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队长具体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轮流带队适时开展集镇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xx边防派出所负责组织巡防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学习,新招聘的巡防队员必须经派出所集中培训一周后方可上岗。
“xx镇治安巡逻队”队员月工资700元,实发500元,剩余2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
建立巡防队员奖惩制度,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巡防队员给予奖励,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违反巡防工作规章制度或治安防范不力的巡防队员给予处罚。对违反巡防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巡防队员给予警告;对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协查员的作用,规范协查员巡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队为单位,设置协查员巡查小组,每一组原则上安排2人;按照辖区划分协查员巡查责任片区,与中队签订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巡查责任制。巡查小组编排、责任片区划分和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二、中队、执法小组、协查员巡查小组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倒查责任,形成统一高效的巡查机制。
三、协查员要根据中队行使的职权和履行的职责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巡查内容由中队结合辖区执法对象的特点、常见违法违章情况、区域位置、重点盯防目标予以明确,制定月巡查工作计划表,统一安排巡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巡查,使巡查具有针对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计划表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四、协查员由中队副中队长分管,必须按照中队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计划表上路巡查,即使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民举报或上级任务部署,也要开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采用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等方式,巡查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巡查责任片区。日常巡查即按照中队划定的巡查责任片区进行例行巡查,每周至少两次以上;重点巡查即按照中队明确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区域定时或不定时跟踪巡查,每周至少三次以上;专项巡查即对辖区内具有时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盯防,原则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协查员巡查时,驾驶执法摩托车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证件,做到亮证依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教育劝导,现场纠正、制止,并做好违法违章现状的拍照、勘验等取证工作。
七、协查员开展巡查必须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如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值勤结束后,当日必须将《巡查工作日记》交副中队长(节假日、下班等特殊时段巡查,可以于次日上交),副中队长审阅后签名确认存档,建立执法巡查台帐。
八、协查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用语;不得侵犯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执法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巡查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欺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
九、协查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
十、协查员应自觉接受中队、责任网格执法小组和监督检查科的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队长说明原因;中队原则上每周要召开一次协查员开展巡查工作小结会,讲评部署协查员巡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查员巡查阶段性工作会,认真总结月巡查情况,并书面报监督检查科。
十一、协查员巡查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按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协查员巡查考核,每月一考,年度综合考评,对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报告巡查情况,无漏情、错情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巡查责任片区内出现新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依据《执法协查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惩处。
为切实加强集团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提高内勤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分管区域内的工作。
4、保持责任区域内的卫生,制定办公楼、董事长办、招待所及单身公寓卫生计划并实施。
5、负责责任区域内用品供应及日常管理。
6、负责领导办公室花草及鱼的日常管理,制定花草浇水、施肥计划和鱼喂养、换水计划并实施。
7、会议室管理,保证会议室正常使用及会议正常进行。
8、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卫生清理工作。
二、工作范围及标准。
(一)办公楼。
1、负责办公楼大厅、楼道、楼梯扶手、走廊、挂件、卫生间、门窗及五位副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一楼大厅地面每日至少扫拖一次,正门玻璃每月至少清理二次。遇雨、雪天气及重要接待、节日、集会等活动,适当增加次数或按公司要求执行,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各楼层的走廊地面每周至少扫清理3次,保持清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挂件、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公共区域内窗户玻璃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
7、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8、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9、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10、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二)董事长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内卫生及办公用品、电器、家具、花木、鱼的管理。
2、办公桌、书柜、沙发、茶几、座椅、博古架、鱼缸、挂件、摆件等用品、器具,一天一擦拭,做到无手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地毯需每周进行一次吸尘工作。垃圾筒保持干净无污,垃圾日清,垃圾袋及时更换。
3、注意开窗通风,保证领导办公室空气畅通,无异味。
4、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摆件等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改变摆放位臵。
5、办公室内物品要经常查看,保证办公用品、纯净水、纸杯、茶叶、招待香烟等随缺随补,及时更换。
6、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定期浇水,并保持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要钻研学习有关知识,熟悉其生长习性,勤观察、勤管理。
7、洗手间内洗脸池、毛巾架、地面、墙砖等保持干净整洁,每月10日进行一次大清洗。毛巾用后及时替换、清洗。
8、鱼的管理:按照制定的喂养和换水计划进行管理,保持鱼缸内水质干净、透明、无可见杂质,氧气充足。如遇停电、放假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保证氧气和食物供应。
(三)招待所。
1、负责招待所内大厅、走廊、楼道的卫生,负责房间内卫生及床铺、床上用品、桌椅、电视、电水壶、水杯,卫生间洗刷用品、卫生间洗手池、面镜、坐便器、沐浴器、纸篓等物品的管理与供应,确保正常使用。
2、按照制定的卫生计划对招待所进行清洁、整理。地面、墙面、窗台及卫生间各部位要清理干净,做到不留死角,随时能用。
3、保证客房内用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客房的床上用品,客人走后要及时清洗,并晾晒干燥。水杯用后要消毒。对于用过或缺失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并补充齐全,以备使用。
4、花木定期浇水、施肥、换气。根据花木的习性,掌握好浇水、施肥的量,确保花木健康生长。
(四)单身公寓。
1、负责单身公寓内走廊、门窗、楼道、楼梯扶手的卫生以及未住人房间的卫生。
2、按照卫生工作计划做好分管区域内的卫生保持。
三、餐厅服务工作标准。
1、餐厅卫生。保证餐厅桌、椅、酒柜、空调、冰箱、地面、窗台等卫生整洁,每次餐后及时整理,同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2、餐具卫生。每次餐后及时对餐具、酒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杜绝乱拿乱用现象。
3、酒类供应。经常查点各种酒类及饮料的储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如遇喜庆节日及来客,要配合厨师根据情况改善伙食。领导晚上加班,要配合厨师及时准备夜餐。
5、接到来客通知,立即检查卫生,准备茶水、水果等,做好招待准备。客人就餐时要在房间内全程陪同,礼貌待人,服务细致、周到,眼、手、腿勤快。
6、凡领导对饭菜提出意见的,要配合厨师及时改正,提高餐品质量,让领导满意。
7、做好小餐厅物品管理,杜绝私拿乱用现象。
2、会中查看用水和照明情况,在保证正常会议秩序的情况下,确保茶水供应和照明。
3、会后及时配合会议室负责人员整理卫生,保证会议室能够随时使用。
五、有关注意事项。
1、领导办公室茶杯、烟灰缸、痰盂、垃圾筒等每日清理,防止细菌滋生。
2、要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私自动用领导物品,不准将闲杂人员带进公司,不准随意外出,如需外出办事,必须向主管人员说明,并保持通讯畅通。
3、如遇问题无法解决时,应及时汇报处理。
六、监督考核。
内勤人员归口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发展新党员要坚持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追求数量,忽视质量。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开始,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塑造合格党员。要严把入口关,要把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入党全过程。
3、坚持党员标准。正确、全面、科学的把握党员标准,切忌简单化、单一化和片面化,不准降低标准和脱离党章规定另立标准。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按照党员标准逐个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出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5、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条件的,无论声望多高,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能强迫他们入党,不允许把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
1、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自愿入党者中挑选。必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查通过,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积极要求进步,在思想、工作、学习上表现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培养人应担负起下列责任: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定期汇报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4、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交给他们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的责任。要采取各种方法,对其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行专业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方面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其提高素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写实。党委和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要按照党员标准,在找本人谈话、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德、工作学习情况及社会活动表现的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评议,由培养人将评议结果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上。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写实一次,一般培养对象每半年写实一次。写实要突出个人特点,既有概括内容,又有具体事例,既写优点,又要写明缺点。
7、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历史经历、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解和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在档案中已有说明的,可不再查证,无说明的,要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取得政审材料。
8、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
申请书。
思想汇报。
自传等相关材料,列入积极分子档案。
9、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党委、总支和支部每年年末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整顿,把符合条件的同志补充进来,把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出去,并将名单报上级党组织。
政治历史清白,基本符合党员入党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党总支对支部提出的发展计划和档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审议后,提出发展计划和发展时间安排,连同拟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一同上报校党委工作部。校党委组织部本着“十六字方针”,根据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发展指标。
3、各支部在每季度首月初,将本季度发展对象的档案材料(。
入党志愿书。
思想汇报自传《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政审材料培训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支委会酝酿讨论记录支部综合审查报告党委组织员考核意见材料等)上报校党委工作部,经组织员审查通过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4、发展党员首先由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记录,然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党委批准。
5、发展新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对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支部不得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1)未经党组织一年以上时间系统培养考察,并按规定写实的;。
(2)没有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
(3)没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或群众中无威信的;。
(4)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中培训的;。
(5)对发展对象的问题尚未查清的;。
(6)现实表现不突出,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7、严肃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入党介绍人要认真指导入党者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两名介绍人要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然后由党支部审阅。
1、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2、申请入党人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大会。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介绍人有一人不能出席,应在大会前向党支部认真负责的介绍情况,支部大会可以召开。
3、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党员都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对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支部、介绍人和申请入党人应予以解答。
4、表决在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5、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决议要写清入党人的基本情况、党支部大会对其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然后报上级党委审议批准。
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在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前,由党总支组织员对其进行谈话。
1、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所在党支部,继续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及时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努力方向。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对其进行季度考察写实。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宣誓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一般未经宣誓的预备党员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出现问题或发现其入党前有重要问题对组织隐瞒,支部应及时向党委进行汇报,以便进行妥善处理。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并将其做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预备期满的党员,党组织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还需进一步教育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一、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旷职。
二、严格执行准假制度,病、事假等要先请示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班内时间不准闲谈,不准无事窜办公室打搅他人工作,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在参加校内外会议、学习活动时,不准接打电话;班内时间也不准接打电话、唠家常,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在班内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发现按违纪处理。
六、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干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七、要正确的使用和科学的管理好职权范围内的财和物。不得窃为私有,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因使用、操作和管理不当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追究责任。
八、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职责和安全制度。因渎职酿成事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九、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不得推托、拆台。
十、要发扬主人翁的吃苦耐劳、不怕脏和累、无私奉献精神。
出纳工作制度,是日常经济生活中,要求出纳人员必须遵循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出纳工作应该由指定的专职或兼职人中担当。根据钱、账分设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不能由一人兼任,以便分清责任。在比较小的单位里,单位负责人也不宜兼任出纳人员。出纳人员除了登记现金日记账之外,不得监管总账或支出明细账,但可以监管其他同现金没有直接联系的账簿,如固定资产账等。不是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收付现金。
(二)出纳人员应该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办事银行、现金收付,审核工作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其他指定的会计人员来担当。有些开支项目是按预算计划执行,并有明确开支标准的,出纳人员可以先付款、后交他人审核。银行或现金属于收入性质的,还应同时开给发票或收据。
(三)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业务结束后,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并核对相符。
(四)认真复核原始凭证,加强对现金收付的监督。根据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可设立“小金库”、不发生个人借支公款、不相互借用现金、不假借用途套取现金、不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五)确保现金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顶替库存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盈余或短缺情况,应先记入往来中作待处理,然后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zongjie/329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