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2024年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8篇)

2024年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优质8篇)



营销策划还包括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渠道管理和品牌推广等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游戏策划案例,供大家参考借鉴。看看这些成功的游戏是如何进行策划的,相信对大家的游戏策划工作会有所帮助。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组长:xx

院长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本辖区重点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小组职责:

1、迅速对疫情及预防控制效果作出评估;负责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制定对病人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讨论救治人员的工作指导。

2、门诊部负责对疑似病人的初步临床诊断,紧急处理、隔离观察及转送。

3、对隔离、观察人员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治和医疗观察,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对可能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池物进行严格的卫生处理。

4、建立病人及疑似病人转送制度,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小组进行会诊。

5、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收集、整理收治病例资料,及时向潜江市疾控中心报告。

6、药品、消毒物品、应急器械及物资的准备。

7、指导辖区做好预防控制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何勇同志任疫情处理小组组长,成员主要由公共卫生部人员组成。

1、建立健全重点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时立即向市疾控中心、镇政府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情形,启动应急系统。合理调拔人员,做好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疫情报告,现场处理等工作。

3、及时报请市防控中心派人赶赴现场,针对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进行流行病等调查,及时采取监测,密切观察疫情动态。

4、指导有关科室对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同时做好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1、加强对村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免疫规划工作的能力和认识。

2、加强免疫规划管理。

3、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后勤保障。

4、规范疫情管理,设立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并有专用电脑,保证疫情网络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上报。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支源病防治工作。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春季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不断增加,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手足口病例报告数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20xx年1至4月份我区也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我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策略,做好手足口病等春季主要传染病防控防控工作,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止流感、流腮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的发病。

(二)原则:突出重点、健全制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措施、协调配合、加强监测、注重预警。

xxx区卫生局组织成立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区卫生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本地传染病流行态势,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履行晨检和发热报告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督导与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要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组织做好甲流、流脑、手足口病、麻疹、流腮等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科学指导群众进行疫苗预防接种。

(二)疾控机构:区疾控中心要高度重视甲流、手足口病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及时报告工作;同时要主动开展疫情搜索,掌握疫情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三)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门诊预检分诊,提高门诊质量,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哨点医院要按要求采集标本送检;要认真做好病人消毒、隔离治疗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一)疫情报告

提高发现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的能力,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为尽早和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提供基础和保障。

1、手足口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规范手足口病诊断和报告,手足口病病例网络报告前必须经过院内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会诊。

2、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按照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病例的甄别和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对无法排除人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后根据有关要求逐级报告。

3、流感

各级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流感样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麻疹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监测,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x市麻疹监测方案要求,作好网络直报,并做好疑似病例确诊后的订正报告。同时做好采样送检工作。

5、流脑

各级医疗机构,尤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和儿科等科室在诊疗中发现流脑病例应当按照《x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甄别和诊断,同时采集淤斑、血或脑脊液进行涂片和细菌培养,对确诊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应当及时上网进行订正报告。

(二)疫情监测

做好流感和手足口病监测工作。x市卫生局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各相关医疗单位配合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20xx年起,我区要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要求每月最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全区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所有报告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针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开展及时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预警。对病例集中的集体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x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方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要求,有效实施救治。一旦发现重症病例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时护送转至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延误,暂时不宜转院的要积极开展救治,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

(四)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应迅速反应,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防止和减少因并发症造成的死亡。

1、常态情况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重症病例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小分队,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时掌握并报告病例变化,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警状态下,根据预警等级开展相应的调查处置。

2、严格管理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对重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关闭病例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x省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积极救治病人。同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科、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常用消毒方法》,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

(五)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疾病特点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需要在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数量较大的范围内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应当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方可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观察措施的效果及其他反应发生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

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市学校传染病报告暂行规定》,严格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人和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一)区卫生局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各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加强对机构内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加强质量控制和考核,并对监测结果和防治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托幼机构人群密集,是传染病防控的重点场所。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增强防控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和防控工作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全力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把h7n9流感和诺如病毒感染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健康教育课、家校通及其他多种宣传形式,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包括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住口鼻;避免接触可疑症状患者和禽类(家禽、野禽)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保持居住及学习场所的经常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腮腺肿大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各卫生所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展好健康教育。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强化卫生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要做好宿舍、教室通风换气,坚持湿式清扫。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工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确保煮熟煮透。要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午检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网络直报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呕吐、腹泻、皮疹、腮腺肿大等),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就医,如诊断为传染病,要严格进行隔离治疗,直至完全康复和传染期过后,凭医院康复证明方可回校复课。发现聚集苗头要立即报告区教育局(xx)和区疾控中心(xx)及当地卫生所。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发热预检分诊工作,规范预检分诊流程,落实消毒隔离措施,严防院内交叉感染,传染病病例诊治要与其他病例分开,发现聚集疫情要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所报告。各卫生所发现学校传染病聚集疫情或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填写突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理意见书,指导、协助、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发现可疑诺如病毒感染疫情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做好呕吐物、粪便及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根据疫情评估结果,需采取停课措施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居家指导、健康随访和善后安排工作。

各学校、托幼机构近期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高发的重点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卫生所协助,认真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到位。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将适时开展重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报瞒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医院各科室、辖区村卫生室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辖区医疗资源,实施镇、村联动双向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二)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有效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三)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村卫生室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

(四)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院党支部为核心的新型冠状病毒医院疫情防控院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由院支部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中层干部等为组员。下设医疗救治、感染防控、疑似病例上报、后勤保障4个工作小组,细化工作分工,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二)建立合作机制,强化预防控制。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与区卫生行政部门、镇党委政府建立防治合作机制,实现疫情互通互联;各村卫生室协助村(社区)做实有疫区返乡、有疫区旅行史、其他外来人员的排查、跟踪工作,加强与镇卫生院的协作配合,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合作机制。

(三)加强门诊管理,规范运行防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医院、村卫生室科学按照预检分诊工作流程(附件2、3)规范诊疗流程。卫生院预检分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院、村卫生室预检分诊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对到医疗机构的全部人员(含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为无口罩就诊患者(陪人)提供口罩,详细询问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并做好记录;未佩戴医用口罩的人员不准进入;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流程,完善隔离处置流程;对于发热病人,村卫生室要做好登记,并积极引导到区定点医疗机构(淄博市第一医院、博山区医院、博山中医院、源泉中心卫生院、淄博岜山万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对于有疫区密切接触史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的发热患者,接诊医务人员要及时上报医院疑似病例上报组,由院疑似病例上报组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及时进行流行病调查,必要时对环境进行消杀。

(四)强化住院管理,严格管控陪护探视人员。医院内科、中西医结合科对住院患者进行筛选、分类,避免患者无序流动,减少医院交叉感染;对住院患者及陪人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填写《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人情况登记表》;严格病人陪护和探视管控,实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减少陪护人员,陪护人员要做到一人一卡(证),无卡(证)禁入,原则上患者出院前不更换陪护者,确需更换的应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对其进行全面排查;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安排探视、探望,提倡电话慰问;对陪护人员要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和相关法律责任告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做好登记,一旦出现发热情况,要立即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就诊。

(五)开展督导检查,抓好防控联动。医院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医院院感科、医务科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开展对院各科室、辖区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重点督查预检分诊设置、登记、运行管理及室内消杀等重点防控工作。

(六)开展全员培训,普及防控知识。医院医务科、院感科、中西医结合科要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技能、院感和个人防护等内容,组织医院全体职工和辖区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重点岗位进行防控演练,切实提高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处置能力。

(七)拓展宣传渠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医院宣传科要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主动发布健康提示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控常识人人知晓;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

(一)加强医药物资保障。医院总务科要及时全面掌握医院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多渠道进行物资采购,保障医院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重点岗位值守。预检分诊、发热哨点诊室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医院其他科室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统筹协调,保证正常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做到不缺岗、不空岗。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己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一)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斌

副组长:刘安华、王志海、薛殷莉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办公室组长

副组长:班主任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班主任

2、消毒与检查:班主任

3、班级晨检:各班生活委员

4、联络与上报:王志海

(三)职责:

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在本乡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防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认病例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及时处置。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和防疫科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传达县级专家组,急机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配合上级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配合上级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一)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配合上级医疗单位救治工作。

(二)各村卫生所医生

主要负责对疫情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协助上级执法监督。

(三)设置监测点

根据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按疫情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置。

1、按上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中规定执行

2、疫情报告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我院、各村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3、消毒处理

卫生院门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4、医疗救治

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配合上级医疗单位开展救治工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

1、在对病人隔离的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时,若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合作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物资保障。卫生院、工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治疗等工作所必须的治疗、抢救药品、器械、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按照关于印发《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控工作,准确掌握外省来(返)镇人员情况,有效防止输入性病例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排查2月10日以后外省返岗职工及就诊患者,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行业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杀、环境清洁等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发热病人情况。

3、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处、临时隔离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拨打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xxxxxx,转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4、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开诊时间另行通知,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复诊条件,并严禁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上报并扫码加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群,细化排查管控工作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并积极配合好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的随时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进行细致摸排,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坚持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日排查情况于上午11:00前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三)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卫生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春季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不断增加,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手足口病例报告数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20xx年1至4月份我区也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我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策略,做好手足口病等春季主要传染病防控防控工作,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止流感、流腮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的发病。

(二)原则:突出重点、健全制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措施、协调配合、加强监测、注重预警。

xxx区卫生局组织成立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区卫生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本地传染病流行态势,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履行晨检和发热报告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督导与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要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组织做好甲流、流脑、手足口病、麻疹、流腮等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科学指导群众进行疫苗预防接种。

(二)疾控机构:区疾控中心要高度重视甲流、手足口病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及时报告工作;同时要主动开展疫情搜索,掌握疫情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三)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门诊预检分诊,提高门诊质量,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哨点医院要按要求采集标本送检;要认真做好病人消毒、隔离治疗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一)疫情报告

提高发现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的能力,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为尽早和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提供基础和保障。

1、手足口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规范手足口病诊断和报告,手足口病病例网络报告前必须经过院内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会诊。

2、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按照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病例的甄别和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对无法排除人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后根据有关要求逐级报告。

3、流感

各级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流感样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麻疹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监测,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x市麻疹监测方案要求,作好网络直报,并做好疑似病例确诊后的订正报告。同时做好采样送检工作。

5、流脑

各级医疗机构,尤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和儿科等科室在诊疗中发现流脑病例应当按照《x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甄别和诊断,同时采集淤斑、血或脑脊液进行涂片和细菌培养,对确诊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应当及时上网进行订正报告。

(二)疫情监测

做好流感和手足口病监测工作。x市卫生局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各相关医疗单位配合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20xx年起,我区要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要求每月最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全区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所有报告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针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开展及时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预警。对病例集中的集体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x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方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要求,有效实施救治。一旦发现重症病例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时护送转至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延误,暂时不宜转院的要积极开展救治,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

(四)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应迅速反应,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防止和减少因并发症造成的死亡。

1、常态情况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重症病例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小分队,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时掌握并报告病例变化,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警状态下,根据预警等级开展相应的调查处置。

2、严格管理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对重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关闭病例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x省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积极救治病人。同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科、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常用消毒方法》,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

(五)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疾病特点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需要在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数量较大的范围内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应当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方可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观察措施的效果及其他反应发生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

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市学校传染病报告暂行规定》,严格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人和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一)区卫生局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各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加强对机构内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加强质量控制和考核,并对监测结果和防治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传染病重点防治阶段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将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区卫生行政部。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