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中的条文要具备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以便实施和执行。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编写要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规章制度设计提供一些指导。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办公室、采购科、人事部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3.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4、具体内容及要求。
4.1福利范围。
4.1.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训,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人事部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2工龄补助。
公司为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放工龄补助,具体执行标准为满一年200元,满两年300元,满三年500元,满四年600元,满五年800元,五年以上1000元。
4.1.3节日礼品。
公司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为公司员工发放节日礼品,以示慰问,具体由办公室、采购科执行。
4.1.4就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就餐补助,每周三为免费工作餐。
4.1.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办公室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660元结婚礼金,以示祝福。
4.1.6公费旅游。
公司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外出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每年由办公室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1.7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优秀员工和特殊岗位员工每年一次,其他员工每两年一次,具体由办公室落实。
4.1.8夏季防暑。
夏季公司为员工发放夏季防暑用品,根据实际岗位情况发放防暑补助。
4.1.9生日礼物。
公司为入公司满3月的员工发放生日礼物以示生日祝福,具体由人事部负责落实。
4.1.10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以示抚慰。
4.2福利范围、数量的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附则。
5.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相关文件及表格及记录表单。
6.2《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
1.1.请将证件、文件、手机、充电器等必备物品备齐。
1.2.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随身携带的现金可分几处保存。
1.3.避免将手机、钱包和现金放在裤子和上衣外侧口袋。
1.4.严禁随身携带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危险物品。
2.1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应了解安全须知,熟悉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2加强时间观念。一般应于火车开动前30分钟提前进站。
2.3乘车时一定要核对车次。
2.4注意旅途安全。到茶炉间打开水,站稳扶牢。睡在上、中层卧铺,防止睡觉时掉下。
2.5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2.6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
2.7不要将玻璃瓶、罐头盒等物品扔出车外,以免伤人。
2.8提高警惕,全程留意您的贵重物品的去向,防止被盗被抢被骗。
3.1选择正规的宾馆,优先选择较低楼层或在安全通道的房间居住。
3.2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3.3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离开房间时要把贵重物品带走,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
4.1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就餐场所吃饭。
4.2吃东西之前一定要洗手。
4.3忌吃生冷食品。
5.工作安全一般原则。
5.1到相关方应了解相关方的安全须知,熟悉相关方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5.2遵守相关单位的安全规定。
外场是指在公司外部的进行安装、装配、调试、测试、试验等临时性工作场所。
外场试验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试验、调试、测试、联试等科研生产活动。外场施工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安装、装配、架设等科研生产活动。
外场试验(施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合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应遵守“外场试验(施工)谁组织,安全生产谁负责”的逐级负责的原则。多个单位参加的外场试验(施工)项目,应全面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管理。
3.1(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由项目的负责人委托该项目组的成员担任,其对外场试验(施工)的人员、设备仪器、作业环境等安全负责,兼职安全员应佩戴“安全员”标识。
3.2外场试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大小自己担任或指定兼职安全员(原则上在本项目组成员中选择),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2.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
3.3外场试验(施工)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的岗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操作规定、管理制度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4.1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
4.2在外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公司和家人保持联系。
4.3发生状况时,应派一人打电话求救,说明状况、发生地点所在,扼要且迅速的叙述发生状况及原委。
4.4注意环境安全,脱离危险区域才施救;住宿或在外场工作,记住急救用具放置的场所。(如安全出口、消防栓、防毒面具等)。
4.5尽量使伤者有适当之舒适姿势,解开衣领使呼吸顺畅。
4.6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不能用手直接开金属门把手;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4.7伤者若有窒息现象,应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8检查伤者身体各受伤部位,并设法止血。
4.9伤者腹部受创或神智不清时,绝对不可饮食。给予伤者适当保暖,送急救中心再做进一步治疗。
4.10应急救援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救援指挥长,一旦发生事故,由指挥长统一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实施。
4.11在外场试验(施工)时,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如手机、对讲机等,确保通讯畅通。
4.12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报告单位外场试验(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将其情况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小组,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若是火灾、爆炸、交通或其它伤人事故应立即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
4.1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1质量安全部每周一对出差员工及外场试验(施工)通过电话、内网、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对外场试验(施工)进行管理登记,各部门也可与质量安全部联系,以确保本部门员工的安全。
5.2外场试验(施工)的准备,质量安全部根据每周的提醒内容,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外场试验(施工)安全责任书》,在实施外场试验(施工)应召开安全会议,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明确外场试验(施工)的兼职安全员、各员工的安全职责及注意事项。
5.3在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员进行每日的安全检查且要保持安全检查记录,外场完成后将记录交予质量安全部保存,质量安全部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对外场的兼职安全员进行每周的安全提醒,确保试验(施工)的顺利进行。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
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况及项目组成员名单。
外场试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共应急电话:报警求助:110。
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医疗救护:120。
公司应急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制表:单位负责人: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1.员工外出开会或参加各类公务活动须经部门主管同意,部门主管外出或员工远途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
2.员工远途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凭核准后的“出差申请单”预借相应数额和差旅费。
3.出差途中,除意外或工作需要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旅差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4.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按加班处理。
5.远途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的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
(1)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搭乘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客机普通舱。
(2)其他员工可以搭乘火车硬卧、软座、轮船三等舱。
(3)各级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准带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4)乘坐火车硬座在6小时以上的按票价40%予以补贴。
6.公司对出差住宿费实行包干制(凭正式发票报销),节余归已,超支自负。
7.公司对出差市内交通费、膳食补助、通讯费等实行包干制,节余归已,超支自负,具体标准如下:出差当日往返的.,不报销出差住宿费。
8.出差期间所发生的邮寄费、行李寄存费等,应凭相关票据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带车出差的,出差补助减少30%。
9.出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开支交际应酬费(包括餐费、娱乐等费用)的,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支。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10.特殊情况下差旅费超支时,经总经理签订后,可据实报销。
11.出差人员应取得合法的差旅费凭证,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12.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归还借款;一周内没有报销的,以本人当月工资归还借款。
13.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严格自律,并注意人身安全和钱物安全。
14.出差人员有家庭困难时,应与部门领导联系,由公司视情况帮助解决。
1.1. 请将证件、文件、手机、充电器等必备物品备齐。
1.2. 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随身携带的现金可分几处保存。
1.3. 避免将手机、钱包和现金放在裤子和上衣外侧口袋。
1.4. 严禁随身携带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危险物品。
2.1 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应了解安全须知,熟悉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2.2 加强时间观念。一般应于火车开动前30分钟提前进站。
2.3 乘车时一定要核对车次。
2.4 注意旅途安全。到茶炉间打开水,站稳扶牢。睡在上、中层卧铺,防止睡觉时掉下。
2.5 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2.6 汽车行驶当中,最好不要吃东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类的食品。
2.7 不要将玻璃瓶、罐头盒等物品扔出车外,以免伤人。
2.8 提高警惕,全程留意您的贵重物品的去向,防止被盗被抢被骗。
3.1 选择正规的宾馆,优先选择较低楼层或在安全通道的房间居住。
3.2 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3.3 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离开房间时要把贵重物品带走,睡觉前注意门窗是否关好。
4.1 选择卫生状况良好的就餐场所吃饭。
4.2 吃东西之前一定要洗手。
4.3 忌吃生冷食品。
5. 工作安全一般原则
5.1 到相关方应了解相关方的安全须知,熟悉相关方的安全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安全转移的路线。
5.2 遵守相关单位的安全规定。
外场是指在公司外部的进行安装、装配、调试、测试、试验等临时性工作场所。
外场试验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试验、调试、测试、联试等科研生产活动。 外场施工是指公司在外场进行的安装、装配、架设等科研生产活动。
外场试验(施工)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和合作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应遵守“外场试验(施工)谁组织,安全生产谁负责”的逐级负责的原则。多个单位参加的外场试验(施工)项目,应全面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管理。
3.1 (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由项目的负责人委托该项目组的成员担任,其对外场试验(施工)的人员、设备仪器、作业环境等安全负责,兼职安全员应佩戴“安全员”标识。
3.2 外场试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大小自己担任或指定兼职安全员(原则上在本项目组成员中选择),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2.5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应立即制止。
3.3外场试验(施工)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的岗位,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操作规定、管理制度等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4.1 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
4.2 在外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公司和家人保持联系。
4.3 发生状况时,应派一人打电话求救,说明状况、发生地点所在,扼要且迅速的叙述发生状况及原委。
4.4注意环境安全,脱离危险区域才施救;住宿或在外场工作,记住急救用具放置的场所。(如安全出口、消防栓、防毒面具等)。
4.5 尽量使伤者有适当之舒适姿势,解开衣领使呼吸顺畅。
4.6 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地实行自救。不能用手直接开金属门把手;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地、顺墙爬走;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4.7伤者若有窒息现象,应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8检查伤者身体各受伤部位,并设法止血。
4.9伤者腹部受创或神智不清时,绝对不可饮食。给予伤者适当保暖,送急救中心再做进一步治疗。
4.10 应急救援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救援指挥长,一旦发生事故,由指挥长统一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实施。
4.11 在外场试验(施工)时,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如手机、对讲机等,确保通讯畅通。
4.12 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通讯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报告单位外场试验(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再由项目负责人将其情况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应急小组,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若是火灾、爆炸、交通或其它伤人事故应立即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
4.13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1 质量安全部每周一对出差员工及外场试验(施工)通过电话、内网、短信平台进行提醒,且对外场试验(施工)进行管理登记,各部门也可与质量安全部联系,以确保本部门员工的安全。
5.2 外场试验(施工)的准备,质量安全部根据每周的提醒内容,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外场试验(施工)安全责任书》,在实施外场试验(施工)应召开安全会议,对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技术交底,明确外场试验(施工)的兼职安全员、各员工的安全职责及注意事项。
5.3 在外场试验(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员进行每日的安全检查且要保持安全检查记录,外场完成后将记录交予质量安全部保存,质量安全部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对外场的兼职安全员进行每周的安全提醒,确保试验(施工)的顺利进行。
外场试验(施工)安全管理登记表
项目安全负责人简况及项目组成员名单
外场试验(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共应急电话: 报警求助:110
火 警:119
交通事故:122
医疗救护:120
公司应急小组人员联系电话:
制表:单位负责人: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财务部:
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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