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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安排通知(专业16篇)

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安排通知(专业16篇)



在现代社会中,通知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通知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你的通知写作有所启发。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广大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关系密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2017年定期注册工作平稳顺利。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结论使用、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省属中专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要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信息更正和证书补发换发工作;在注册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资处、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需要进行定期注册历史数据变更的,注册机构填写《安徽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历史数据更正备案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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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

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说课安排通知

申请资格种类学科时间地点地址乘车路线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语文月21日8:30―11:3013:30―16:00西北中学(初中部)人民西路107号(天府广场旁)到天府广场的车均可。(4路、58路、81路等)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音乐年11月21日14:00-17:00成都三中成都市红星路二段布后街一号3路等美术体育与健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美术设计除申请“美术设计”学科外的其他所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2009年11月21日9:00―11:3013:30―16:00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成都市金盾路57号(四川省公安厅旁)57路、109路。

注意事项: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盖有“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章的《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进入考场。

2、请考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达指定考场,按到场的先后顺序领取考号进行说课。

3、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美术设计”学科的人员在成都三中说课!其余学科的人员在教育分中心说课。(如上表)。

秋季安徽蚌山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1、申请人员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体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同志需携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版的小二寸照片用于贴体检表,并自带黑水笔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前三日宜正常清淡饮食,少吃或不吃高脂类、不易消化的食物,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如服减肥药者体检前应停药三天,体检要检测矫正视力,近视的携带眼镜。

3、检查前一天晚上八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包括不进饮料、零食、水果),于上午7:30前到达第五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中心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体检表交医院收回。

4、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体检人员将体检费缴医院。

点击下载。

2016年11月1日。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01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2016年度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申请注册,未符合条件者暂缓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方可重新申请注册。

呼伦贝尔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对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

3.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需取得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过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年秋季安徽淮北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处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上无“任教学科”信息项。

1996—1997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栏选择“无”。

(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无对应选项。

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任教学科”栏目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名称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1)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教师资格指导中心办理添加。

(三)无普通话测试等级。

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普通话水平等级”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等级证书,则据实填写。

(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

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为一代身份证号码的,须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

(五)证书号码是15位。

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是规范的15位号码的,而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信息项无错误的,须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15位证书号码。

(六)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任教岗位不相应。

申请人拟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申请人现任教学段所对应的资格种类或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时,“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如实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不得填写申请人现任教学段所对应的资格种类或现任教学科)。

年秋季莆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精神执行,以往的相关体检标准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表应由体检组织单位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二)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受理方式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属地办理。对于户口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县区受理。

(三)现场确认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申请表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4.材料整理要求:各现场确认点应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我局将在官网上同步发布《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具体事项详见通告内容。

做好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在认定范围、申请条件、认定程序和办法等政策方面,仍按《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辽教发[2003]89号),《辽宁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73号)和《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通知》(辽教发[2008]74号)等文件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二、工作总体安排。

全省各认定机构全部使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和认定。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开放时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间段:

4月1日―7月18日。

具体时间安排:

4月1日―5月18日网上报名阶段。

5月16日―6月6日现场确认阶段。

6月7日―7月18日实际操作考试、认定、数据导出。

7月20日信息系统关闭。

第二时间段:

9月11日―12月8日。

具体时间安排:

9月11日―10月10日网上报名阶段。

10月8日―10月30日现场确认阶段。

11月1日―12月8日实际操作考试、认定、数据导出。

12月10日信息系统关闭。

认定工作开展之前,各地操作员要做好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的设置及参数文件生成。系统关闭前,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的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和打印数据,确保批量打印无误。

各认定机构要按上述两个时间段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宣传并保证完成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的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要求请参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0]2号)。

2.高校接收并审查材料:时间4月16日―25日。报名结束后,各高校人事部门审查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拟上报的个人相关材料。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6日―5月10日。各高校携本校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集中到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需上报和确认的材料与往年相同。

4.实际操作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5月下旬―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批组织各高校申报人员进行说课、答辩及面试。

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广西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网上申报。

1.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复印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时,3.5x4.5cm);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年秋季安徽太湖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请于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8:00-17:00到太湖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9)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1张。

年吉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订成册。

年秋季新疆青河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日—10月20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青河县教育局三楼人教办。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两份)。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民族汉考(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年吉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2.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通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7)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呼伦贝尔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一)信息发布:10月20日以前。各地要充分做好资格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向社会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发布通知中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同时,要明确网上申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

1.10月30日—11月8日,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不同分类参加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申报人要关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上通知,按照各地通知要求报名、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各认定机构网上公布,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后果自负。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呼伦贝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470-8110237),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同时确认非师范类申请人,并发放“非师范类申请人参加素质能力测试的通知”,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在11月29-30日期间组织,具体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地教育局网站)。每个认定机构设置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院校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或学生处等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3)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印证材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持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的申请人还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确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必须为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一年,即2017年11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学府路19号,呼伦贝尔学院对面,联系电话:0470-3566772)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3天左右出体检结果),11月8日-11月16日之间体检。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格式。

各旗县教育(教体)局必须保存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上述复印件材料,且保存时间不得低于5年。

3.证书制作发放时间:

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各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工作结束后,需在10日内网上公示认定结果,4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领取。

年秋季江苏昆山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1.体检隔日晚饮食以清淡为主,晚10:00以后请勿进食,保持空腹至参加体检。体检期间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引导,体检大厅内保持安静。

2.体检当日请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请注意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号”栏填上现场确认报名号,并在体检表上贴好与网报相同的小二寸证件照。

3.妊娠期申请人可暂缓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孕期结束后,应补全所缓检的项目。

4.体检报告由昆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取,我们将确保个人隐私的保密性,请勿以个人名义向医院体检中心索取报告。

5.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7537497;昆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57514822。

附件: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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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资格网:

青海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青海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青海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师范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师范类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再次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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