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规范和规范化自己的写作,使作品更具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范文模板,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灵感和借鉴。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在农业经济中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0x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民精神面貌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镇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较好,为我镇下一步实现互联网进村入户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设施条件好,我镇电话入户率已达69%,各村组都已经具备了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的设施条件;二是镇政府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把互联网作为加大对我镇宣传和加快我镇经济发展有利手段,各村也把信息化建设列入发展日程,为我镇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保证;三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镇经济生活中应用较为广泛,有一定的技术应用基础,近几年,镇政府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农业网、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等平台对本镇的洋葱产业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其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双培双带”工程的实施和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并强化了驻村农业技术人员、党员致富带头人、普通农户等组成的帮扶和联系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既为我镇信息化建设向村组深入创造了可靠的人员及技术条件,通过培训和在村级建立信息化中心平台,可以最低成本的实现农业信息向普通农户的传递。五是近年来我镇洋葱产业的发展,使我镇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群众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引导有能力和现实需要的致富带头人在家中接入宽带,实现宽带进村入户的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也应当看到,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仍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xx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xx年-20xx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xx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在体现政府网站严肃性的同时,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05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我镇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较好,为我镇下一步实现互联网进村入户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设施条件好,我镇电话入户率已达69%,各村组都已经具备了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的设施条件;二是镇政府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把互联网作为加大对我镇宣传和加快我镇经济发展有利手段,各村也把信息化建设列入发展日程,为我镇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保证;三是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镇经济生活中应用较为广泛,有一定的技术应用基础,近几年,镇政府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农业网、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等平台对本镇的洋葱产业进行了大力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其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双培双带”工程的实施和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建立并强化了驻村农业技术人员、党员致富带头人、普通农户等组成的帮扶和联系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既为我镇信息化建设向村组深入创造了可靠的人员及技术条件,通过培训和在村级建立信息化中心平台,可以最低成本的实现农业信息向普通农户的传递。五是近年来我镇洋葱产业的发展,使我镇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群众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引导有能力和现实需要的致富带头人在家中接入宽带,实现宽带进村入户的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也应当看到,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仍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二,通信费用偏高,农民不易接受。农村电话用户多是接听电话而不经常打电话,还存在严重的“热装冷用”现象,现有的互联网接入费用过高(包月98元,计时每小时1元-2元),影响了农户接入的积极性,由此造成用户偏少,运营商利益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继续加大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06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07年-2008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06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
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收集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级信息平台建设。
以镇中心网站建设为基础,项目二期为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根据农村现有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条件特点,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本着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原则建设,主要拟完成以下建设项目:
1、村级互联网接入。
为解决农业技术信息入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脑及相关上网设备7套,使各村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并培训、配备操作人2-3名。
2、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村级农业信息发布中心,将利用各种多媒体技术手段,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业信息和进行信息技术演示。建设内容为,购置投影仪、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7套(每村1套),结合各村村务活动中心和农民培训中心建设,建成村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建设(互联网)入村,不断加深农民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认识,为互联网接入农户做准备。同时,村级信息中心建设还将实现以下功能:
1、农产品在线交易。
通过构建交易平台、网站推广和人员培训,使村民利用村信息中心和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站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我镇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技术培训。
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可使农户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农业方面的信息。利用互联网作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手段,成本小,对农户的吸引力强,信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政务公开。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开质量。通过信息反馈系统,还可使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加强群众对村委会及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三)宽带入户。
村级信息化建设和镇中心网站的升级扩展,为农民群众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上网群众进行简单培训,农户即可在家中利用镇中心网站设计的傻瓜式操作页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网知识学习和信息发布、浏览和搜集,并可享受到由镇中心网站提供的各项实用服务,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争取市科技、电信等有关部门对农户接入互联网的支持,在资金和上网费用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镇中心网站建设投资1.73万元;村级信息发布及演示中心投资14.42万元;宽带接入农户投资1.2万元。
来源:申请补助12万元,镇村自筹5.35万元。
项目详细投资核算情况见后附表格。
五、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投资项目,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通过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可大大开阔农民群众的眼界,也更利于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涉农法规在农村的宣传贯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渠道,还有利于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2、有利于提升我镇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的建设,可对我镇农产品进行有效、广泛宣传,同时,使农民群众更加方便的了解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提高农户市场意识,促进我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有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通过宽带接入,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实用的各项农业技术和信息,还将极大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宽带,在线点播、宽带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电话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将不再是城市居民的专利,农户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使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进行咨询都可在网上进行,有利于广大群众对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可同时利用网络引导群众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的蔓延。
六、项目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项目拟采用adsl解调器通过电话线实现宽带接入,并利用公网实现与村级信息中心及市相关单位网站的联接,电信部门对接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政策保障。
由市科技局和镇政府及电信服务部门协商,对接入宽带的农户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农户接入。
3、设备保障。
网站的域名根据政府网站域名命名规则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网站拟定租用北京国政网科技有限公司虚拟主机作为服务器对外发布,并申请该公司政府上网专用域名。
4、网站推广。
镇中心网站建成后,将在通过市上有关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雄关经济信息网、市科技信息网等网站添加链接,以扩大网站访问量。
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目标,2021年-2022年,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其中,洪洞县、霍州市作为省级试点,尧都区、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永和县、蒲县、侯马市等7个县(市、区)作为市级试点于2021年完成建设工作;其余8个县于2022年完成建设工作。2024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最根本、最迫切的需求,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项目实施,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五大领域找准目标,精准服务。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放开市场准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操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社会服务,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资质的机构购买服务,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
(一)硬件设置。社工站应具备能够满足工作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灵活采取乡镇(街道)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社工站开展个案咨询、小组活动等所需的场所应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儿童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志愿服务站(所)等场所和设施灵活设置。
(二)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全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县市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中国社会工作标识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启用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3号)要求严格执行。
聚焦困难群体,面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山西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涉及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基层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为避免驻站社工行政化问题出现,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积极探索其他服务领域。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内容。
(一)市级民政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组织社工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实务培训,对社工站服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所辖县(市、区)的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
计划。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各站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秀的县(市区)和承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每半年向省民政厅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工站项目的落地方,须为社工站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及办公耗材,有条件的地方为社工提供必要的餐宿等后勤支持。有条件的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明确专人支持指导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日常出勤考核、运行情况监管和反馈,在年度末和县(市、区)民政局共同对社工站进行绩效评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各乡镇(街道)未经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严禁将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工站;不得因社工站的建立而减少原民政队伍力量,不得抽调驻站社工从事其他工作。
(四)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主要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承接主体应在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社工站服务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安排、社工站服务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市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组织政府采购。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服务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等事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确定承接主体。
(四)签订合同(协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驻站服务。社工站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按照社工站标准相关要求完成站点设置、工作人员配备等基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六)组织监管评估。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市、县民政部门分别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及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上级民政部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工站项目实施在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中的重要意义,在。
创新。
民政服务模式上蹚出一条新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社会工作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多元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积极统筹社会救助资金、福彩公益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等用于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足额落实项目资金。市民政局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不少于100万元用于优秀社工站项目奖补。在财政资金为主的资金保障基础上,努力开拓多元化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在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专项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三)严格资金使用。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持证比例、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快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五)广泛宣传交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承接主体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
报告。
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
报告。
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
方案。
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
方案。
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
计划。
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原州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7月份开始,12月底前建成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工站。通过社工站建设引领带动、孵化培育一批肯于扎根基层、承接购买民政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辐射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规模化的社会工作站点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的社会工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
(一)服务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的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高龄老人、临时救助对象和其他困境人群的家庭经济情况、居住条件、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困难类型及程度的核查,建立核查档案,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2.养老服务领域。对城乡低保户中6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供养人员(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领取老龄津贴高龄老人,开展社会融入、社会保障与个案救助、康乐活动、居家养老与社区互助服务。
3.儿童福利领域。对孤残儿童、城乡低保户家庭儿童开展家庭随访、危机介入、安全教育与社会保护、心理健康教育与社会融合、隔代教育与社会支持、犯罪预防与社区矫正等服务。
4.社会事务领域。对领取两项补贴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社区治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协助村(居)民自治、应急处置等服务。
6.异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对异地搬迁群众开展需求调查、资源链接、增能培力、社会融入等服务。
7.行业搭建及经验总结。开展督导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总结社工站试点建设项目经验、政策宣传。
(一)社工站功能及配置。
1.功能定位。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依托,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在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搭建政府购买民政领域服务资源对接及链接平台、项目实施及孵化平台、项目监督及评估平台。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原州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站方式。原州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设在原州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阵地(含民生服务中心)、中心社区,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养老、儿童等内设置,项目实施期间由承接项目主体负责驻点运营。社工站标识统一为“原州区xx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布设),同时制定并布设社工站各项制度,配置实施项目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人员配置。由驻站社工和项目社工组成。驻站社工由各乡镇(街道)低保核查员担任,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驻站社工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协调、联络及相关业务工作;项目社工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承接主体根据协议规定的项目任务和规模,足额配备项目专业社会工作者,并设置项目专职督导员(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资质)。在招募项目社工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项目社工应当在两年内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资格证书的由运营机构负责调整岗位或重新招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替换。
(二)社工站建设职责。
1.区民政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督管理者,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统筹实施本区域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承接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自治区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及固原市民政局备案。组织好承接主体和专业社工的相关培训。加强对承接主体资金和服务监管,每半年向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抄送固原市民政局。
2.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和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依托乡镇(街道)现有服务设施,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统筹做好人员选配和项目实施各项工作,精准指导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同时,将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积极协调辖区各社区(村)、驻地相关单位及企业,配合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服务。
3.项目承接主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项目周期内每月向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购买主体及方式。区民政局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主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73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宁财(综)发〔2014〕73号)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服务周期设置为2年,购买方于每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确定新方案。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2.承接主体及资格。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向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当承接过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项目审计评估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评为3a以上和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内部责任分工及承接项目所需的社会工作者数量;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人员、财务、志愿者、文书档案管理、服务承诺、评价监督等制度。
3.购买资金保障。乡镇(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从既有的社会救助专项经费、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出总量的3%(含低保核查员)安排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2021年安排545万元,专项用于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第三方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下一年项目资金将根据当年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总量按比例作适度调整。
4.购买资金拨付。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3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拨付3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一)确定社工站(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一个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站办公室。
(二)落实购买经费(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民政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开展项目经费预算,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民规发〔2018〕2号)要求,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3%比例统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站服务。
(三)实施政府采购(2021年8月底前完成)。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政府采购采取购买项目服务等方式进行。
(四)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启动)。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随即入驻各乡镇(街道)开展驻站服务,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定位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终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项目实施期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购买、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评估督导和绩效考核,并做好定期抽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民政部2020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今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重视程度,从当地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做好工作,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补充基层民政服务力量,以社会工作服务站夯实基层民政工作阵地,以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监督管理。民政局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监管、服务成果的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宣传推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承接主体要利用自媒体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视频等传播载体,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生动讲述社工故事,提高社会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
今年以来,我委围绕“稳增长、扩内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和国家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的重大机遇,密切关注国家支柱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城镇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政策走向,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足政策,寻找国家政策扶持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点,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目前共争取中央、省、市扶持5325余万元,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有关争取资金下达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省发改委、省住建局下达支持徐州煤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资金(苏发改投资发[2012]1516号)。(市分配下达我区3925万元)。
2、政法基础设施方面。
涉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区司法局业务用房2个项目,分获中央预算内资金359万元、180万元。
3、工业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小企业关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徐州捷达纸业有限公司、恒达铁艺铸造厂、龙添香木制品有限公司、盛世化工有限公司)和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淘汰落后粉磨产能60万吨),共5个项目,争取资金394万元。
4、农林水方面。
会同区水利局完成我区土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申报,获得省级以上资金350万元;会同区水利局完成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度统计,并获阶段性补助193万元。
(二)近期已上报项目情况。
1、服务业方面。
上报徐州龙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徐州星海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徐州紫庄蔬菜交易市场、徐州原创型科技园、xx市xx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xx市成功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贾汪店)6家(申请资金约600万元)。
2、节能环保。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一号机组综合提升项目(申请补助资金200-300万元)、省级节能及循环经济资金(争取上报4-5个项目,申请补助金额200万)、市级节能及循环经济资金(争取4-5个项目,申请补助金额100万元左右)。
3、工业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徐州开元世纪重型锻压有限公司智能化重型锻压设备项目(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申请专项资金1200万元)。
首页12尾页。
4、农林水方面。
涉及林业种苗基地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40万元)、柴窝水库扩容工程、饮水工程、标准化养殖项目(申请中央补助资金255万元)、2014年农林项目(上报项目16项,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605万元)。
5、社会事业方面。
已上报xx区中医院(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江庄镇污水处理厂(2012年申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老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53万元)、紫庄镇卫生院(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万元)、xx区疾控中心(2012年申报,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xx区城区排水设施(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项目,预计获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133万元。
6、国家资源枯竭城市专项基金。
2013年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和多元化产业体系专项获得初步批复,2012年申报,预计获中央扶持资金1000万元。
二、有关争取工作举措。
充分发挥我委的职能优势和综合协调能力,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争取项目。
一是委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职能科室归口做好对上协调和左右部门的沟通工作,创造条件,为兄弟部门服务,为争取政策服务。
二是委内建立学政策、用政策,推进项目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政策,策划项目,推进项目,为项目进盘子多做前期工作、促进工作。
三是建立项目报审跟踪工作机制。对上报项目定期不定期的做好跟踪催办工作,抓住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做好必要的推动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积极策划项目。在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省资金的重点投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紧策划一批高质量的、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继续抓好支柱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城镇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2、快速推进申报。加快进度完成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做到可研阶段,第一时间上报省发改委及省对口的相关厅局。
3、加大项目储备。按照“启动实施一批、前期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思路,围绕“十二五”产业专项规划,建立充实项目库,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编排和推荐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扶持的计划盘子。
。
为了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的各项指标任务,镇委镇政府xx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经济为导向,牢固树立项目优先,项目为重点的理念,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服务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全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省、市、镇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儋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落实xx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有序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落实镇政府承诺为民办十件实事好事项目。
三、
领导机构。
为保证项目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那大镇项目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六楼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四、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年活动时间为一年(xx年3月17日至xx年3月17日)。
五、工作步骤。
(一)活动启动阶段(xx年3月17日至12月31日)。
组织召开动员会:xx年3月17日上午9::00召开那大镇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3月22日前交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楼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二)实施内容。
1、成立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解决那大城区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促使项目尽快落地,产生实际效益。启动牙拉河大道、南昌路北段、站前路一带及各村庄留用地征地工作。
2、全市确定重点项目88个,其中落户我镇的项目共61个。为依法有序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制定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项目“六个一”工作方案(即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层层抓落实。
3、策划“十、百、千”企业项目,千方百计解决百姓就业问题。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策划包装项目,打造头潭、前进、茶山农贸市场等十大项目,开通建设北路就地改造商业一条街等百个中项目,及鼓励市民以家庭铺面经营为主的千个小项目。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以全民普法暨法制服务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对建设所、国土所、城监中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规划报建,依法征地拆迁,依法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建设。4月底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依法拆迁。
5、启动全民普及村村通公交车运营服务。该项目3月6日已启动,配合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如道路、扩建、维修等工作。
6、启动前进农场棚户区改造工作,解决王桐村及一批城镇危房改造问题。目前该项目征地、立项、勘探、规划设计、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待招投标后可建设。继续做好跟踪服务。
7、继续落实6319户城中村及xx区市民土地证、房屋证办理工作。与市国土局、住建局协调,出台可控优惠政策,推进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8、实施路网贯通工程。建设开通宏达路北段、国盛西路、建设北路等城区断头路,解决城区交通堵塞问题。宏达路北段、建设北路都是21年来未能开通且影响市民出行老大难问题,现建设资金已到位,正组织实施。
9、加快推进那大中心校油棕校区宿舍楼及饭堂、第二小学学生宿舍楼及饭堂、那大第二、第七、油棕校区、第十小学校门及市第三中学北面校门及围墙、校道、路灯、护栏建设。配合教育部门推进牙拉、茶山校区校园校舍建设,建设所工作人员要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手续,在推进工程进度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把好事做好做实。
10、建设茶山、头潭及前进农场农贸市场。与市国土、住建局沟通,完善留用地使用相关用地及规划报建手续,做好规划设计,协助村委会村小组做好分配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及时解决失地村庄就业问题。
11、继续跟踪落实失地村庄留用地返还工作。牙拉农场、王桐村委会、美扶村委会的留用地返还尚未得到落实,继续与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沟通,及时解决失地村庄留用地返还问题。
12、加强管理,提升力乍美丽乡村旅游形象。建立常态管理机制,改善人居环境,做足产业支撑,完善农家旅馆服务设施,启动黄河旅馆、休闲咖啡吧及竹林多功能会议厅,拓宽力乍洛基粽子销售渠道,提升力乍美丽乡村形象。
13、落实屋基坡千亩玫瑰基地和鹭鸶天堂美丽乡村屋基村示范村建设。配合做好5月份玫瑰节准备工作,做好屋基村南宋古村落立面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4、对城中村及农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与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对接,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院进行规划编制,启动农村宅基地规划报建工作。
15、建设儋州城西体育馆、游泳馆及那大规划馆。
16、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任务,xx年1月-6月制定并完善实施方案,xx年7月起开始落实试点方案,xx年底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海南省和全国范围内交流和推广试点的成功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服务年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项目服务年活动,各包点工作组要深入基层,认真部署,加强管理,促使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履职,提高效力。
此次项目服务年活动时间较长、项目较多,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三套领导班子成员在负责包点各单位工作的同时负责该单位的属地项目活动工作。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项目服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积极推动,责任到位,确保项目服务活动年顺利推进。
(三)优化项目服务环境。
启动督查问责职能,转变作风,切实抓好项目服务年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良的服务保障环境。
(四)加大督查工作力度。
制定“项目建设年”活动专项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工作不作为、任务不落实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追究。
按照《**市新农村建设“321”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农发[2006]2号)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貌、倡树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完善新机制”的目标。为做好我村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指针,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村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努力使我村实现“五通、五化、一池三改”目标。
二、总体目标。
(一)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
充分利用镇“双千”工程对我村的扶持,加大资金投入,根据我村的发展特色,“围绕市场搞加工、围绕加工建市场”,努力提高我村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1、围绕市场搞加工。充分利用鲁西南第一辣椒交易市场的优势,搞辣椒深加工,做大做强辣椒产业。
2、围绕加工建市场。以我村13家棉花加工企业为主,结合周边30多家零散加工户,利用我村沿枣曹线的优势建立皮棉交易市场。
(二)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全面实现“五通”、“五化”目标,力争在三年内使全村100%的户实现“五通”、“五化”,今年底确保实现户户通水。到2007年底,使80%的户完成“一池三改”。
(三)村民科技文化素质有新面貌。
以村图书室、电教室为主,做好村民科技文化知识培养工作,在农忙季节,聘请农业技术专家到村讲解农业生产知识;在农闲季节聘请法律工作者进行公民普法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好党员”、“十星级文明户”、“计划生育模范家庭”等评选活动,以此来带动全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
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和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村干部绩效考核机制。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的时间步骤,结合卜桥村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下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06年6—7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新农村建设动员会议,大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调查摸底,编制规划(2006年7月—12月)。总体规划要围绕五新目标,充分体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力争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任务。
(三)落实任务(2008年8月—12月)。根据编制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制定工作考核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要按照编制的规划内容和质量要求进行严格验收。
四、工作措施。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富民工程。要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发动,形成合力。全村必须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在思想发动、组织动员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与自身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二)严格标准,认真考核。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到每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千秋大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扎扎实实地抓落实,绝不走过场,对每个单项工程都要进行认真考核验收,保证建一项成一项,群众受益一项。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村领导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编制数个,实有人,主体岗位是岗位。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
总数为个,其中七级个,八级个,九级个,十级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为个。专业技术主系列是系列,辅系列为系列、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个。正高级岗位个;副高级岗位个,其中五级个,六级个,七级个。
2.中级岗位个,其中八级个,九级个,十级个。
3.初级岗位个,其中十一级个,十二级个,十三级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为个,其中高级技师个,技师个,高级工个,1。
中级工个,初级工个,普通工个。
三、岗位名称、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延边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与《关于延边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改善工作条件,提供物资条件、资金保证,使推广项目和各项推广工作正常开展。
2、负责领导本站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制定工作计划、规划,并对工作进行检查。
总结。
3、负责主持单位日常工作和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
4、掌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为农经工作服务。
5、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本站工作目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员福利及重大问题。
6、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本站成员的工作。
任职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有优良的学风和锐意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
5.群众威信高,身体健康。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二是督导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规范签订、鉴证、建档等工作;
三是引导和规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五是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征占用补偿安置费的兑付。
(二)负责并承担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指导和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组织收费行为;
8、接待和查处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包括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和转办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
(三)负责并承担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巩固提高已建立的农业专业协会,帮助符合条件的协会转化为专业合作社;
五是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列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争取专项资金。
(五)负责并指导搞好全县农经统计调查工作和各类统计数据调查分析上报工作。
(六)负责并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局交办的有关业务工作。
任职条件:
1、熟悉农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备农业基本常识。
3、熟悉农经业务知识。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经工作2年以上。
四、竞聘的程序和形式。
(按照《延边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二是个人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成员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是组织竞聘,确定拟聘人员;
五是对确定的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是公示无异议人员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七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核准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并兑现工资待遇。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要以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按照业绩考核、竞聘、民主测评、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五、聘后管理与考核办法。
经核准的各类岗位聘用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事业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聘任人员每个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低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本方案解释权归和龙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单位。
“健康快车”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卫生扶贫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根据《市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健康快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健康快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5月。健康快车停靠点设在绵竹市汉旺镇龙蟒集团三分厂校办企业站台。
二、手术对象。
根据市上安排,今年市健康快车项目手术对象为符合手术指针的白内障患者。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镇上成立镇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陈凤甫为组长,副书记陈云秋、副镇长谢嗣兰、周锐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广泛深入宣传。健康快车活动宣传利用现有的广播、标语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大力的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村广播每日播放一次宣传健康快车的广播语。
(三)严格筛查病员。辑庆镇按照卫生部《健康快车白内障手术筛查标准》制定病员筛查方案在辑庆镇中心卫生院集中筛查。3月10日前组织患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制定的筛查单位进行第二次筛查。筛查单位每天组织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医学检查,签署书面意见,对符合手术指针的白内障患者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告知确定的手术患者回家等候通知。
(四)病员的组织和运送。根据筛查结果,由镇健康快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县上的统一安排组织运送病员到县指定地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快车活动是造福广大白内障患者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村(居)委会及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重视做好健康快车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快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人呢元要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参加筛查的医务人员和承担运送人员要认真负责。
1、让宝宝爱上户外活动。
调查结果表明,常坚持户外活动的儿童患感冒的机会显著少于户外活动少的孩子。户外活动是提高呼吸道粘膜抗病能力的最有效手段。即使冬天,在不太恶劣的天气里,在注意保暖的情况下,适当地让宝宝接触室外冷空气,亲近新鲜的空气和阳光,也是非常必要的。
2、让宝宝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用带有病毒或细菌的手去揉鼻子或眼睛,最容易让宝宝患上感冒。
尤其对于上幼儿园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每天都要和许多小朋友接触,如果能保证良好的洗手习惯,他们患感冒的机会将减少50%以上。
洗手是最简单的预防感冒的方式,而且确实有效。但前提是必须用香皂洗手30秒钟以上,然后用水冲干净。用洗手液也可以达到相同效果。
3、家里有人感冒,立即隔离。
家庭成员或照看宝宝的人员中,一旦有人感染感冒病症,应马上停止接触宝宝。如果不能隔离,患病者一定要带上口罩,并要勤洗手,以防传染给宝宝。
4、感冒多发或流行时少外出。
不要带孩子到人多且通风差的公共场所去,也不要在感冒多发季节到别人家串门,以防止传染。
5、宝宝的居室和游戏场所要经常通风,温度和湿度要适宜。
坚持每天开窗15分钟,让家里的空气保持清新。而要调整室内的湿度可能就要借助于加湿器了。
第二道防线:调整饮食ab法。
饮食调理——加固防御之盾。
任何一种病毒侵入人体后,都需要寄生在人体的细胞中,进行复制、繁衍,才能形成气候,使人患病。“干扰素”的作用,就是干扰病毒的复制、繁衍,阻止它成气候,从而达到防病的目的。
“干扰素诱生剂”可以使人体产生“干扰素”,它存在于某些食物中,尤以萝卜所含“干扰素诱生剂”最丰富,其次为蘑菇。
白萝卜、青萝卜、红皮萝卜、心里美萝卜等,生吃细嚼最具“药效”。凉拌。
萝卜丝,既是脆生生的开味小吃菜,又是“平安药”。
如果把引起感冒的病毒比做“矛”,把人体的免疫大军比做“盾”,“抗氧化物”既可削弱“矛”,又可以加固“盾”。具有“抗氧化物”作用的营养素主要有番茄红素、胡萝卜素和维生素c。
番茄聚3种“抗氧化物”为一身:维生素c、胡萝卜素和番茄红素;胡萝卜则富含胡萝卜素。
饮食调理——打造优质内环境。
宝宝的身体内环境是质优还是质劣,同样影响防病能力。
绿叶菜,维护体内环境。
如今,小餐桌上不会缺少肉、鱼、蛋、虾。但是,如果让宝宝光吃“肉肉”就饱了,那可能会逐渐使宝宝的机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稍有“风吹草动”就容易生病。
蔬菜,其作用大于水果。菠菜、油菜、绿花菜、荠菜等,在你家的餐桌上应该轮番上阵,宝宝的饭碗里“不可一日无绿”。
酸奶,清理肠道的“生物扫帚”
酸奶中含有大量的乳酸菌,乳酸菌为益生菌,在肠道中起着“生物扫帚”的作用。肠中常清,机体的内环境更稳定。
妈妈们注意了,不要天气稍凉,就急于给孩子穿厚厚的衣服(注意宝宝的耐寒力锻炼,提高抵抗力是前提)。宝宝天性活泼好动,运动量明显比成人大,如穿得过多,宝宝活动时就会大汗淋漓,汗毛孔张开。一旦安静下来,湿透的内衣、开放的汗毛孔,会使宝宝非常容易受凉感冒。宝宝是否应增加衣服,妈妈摸摸宝宝的手脚是否温暖就能判断了。
给宝宝增减衣物的5个须知:
早晨起来给宝宝穿上的衣服不要随便脱掉,尤其是宝宝感觉到热或者已经出汗时,更不能马上将衣服脱掉,让宝宝安静下来,等待自然消汗。
在冷热不均的环境中,宝宝从冷的房间进入比较热的房间,要提前帮宝宝把衣服脱掉,否则等到出汗再脱就很容易感冒。
每天晚上注意看天气预报,如果气温有明显增高,早晨起床时就不要给宝宝多穿,因为半途给宝宝脱衣服很容易导致宝宝受凉感冒。
如果你无法决定给宝宝穿多少,可以这样做:你穿与宝宝差不多厚薄的衣服,静坐一会儿,倘若既不感觉冷,也不感觉热,说明宝宝穿的衣服厚薄正合适,宝宝可以比你多穿一层单衣,切不可差得很悬殊。宝宝虽然没有成人耐寒,但宝宝始终在运动状态,穿多了自然就会出汗,出汗是导致宝宝感冒的诱因之一。宝宝比你稍晚几天减衣服是比较稳妥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减掉衣服而感到冷,再给宝宝减衣服也不迟。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把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2014年度征兵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胜军。
副组长:王柏玉、王熙华(常务)、陈书琴。
成员:王富贵、马益斌、阮运虎、罗建光、黄民丰。
肖勇池、文晓峰、石有能、刘渡桥、刘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武装部办公室,由罗建光兼办公室主任,张衡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部署。
(一)征集任务。根据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征兵办的通知,我镇送检任务为80名,我镇按村(居)系列分配任务,一系列村(居)3人,二系列村(居)2人,三系列村1人。对分配的送检任务,各单位要坚决服从,高标准完成。
(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时间安排。
7月5日至7月20日,开展征兵宣传发动,镇、村(居)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书写张贴标语20条以上。
7月20日至7月25日,各村(居)按分配任务数上报征兵名单,完成报名工作,填写花名册。
7月24日至7月25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目测、初审、初检等工作。(要求应征青年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并报qq号。)。
7月26日至8月5日制作体检表、准检证等。
8月6日,组织进站体验。
8月7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走访调查,对边沿兵进行复查,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9月5日至9月30日,组织新兵入伍,进行征兵工作总结。
四、责任考核。
各村(居)必须按要求完成送检任务,送检任务每少1人扣1分;弄虚作假随意找人凑数,送检不应征的发现1人扣1分;走访调查不认真,()掌握情况不准确出现思想退兵每例扣3分。
注重送检兵源的质量,新兵入伍奖所在村(居)1分/人,提高高学历青年的入伍率,大学生(含大专,毕业生或在校生均可)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居)1分/人,高中(含在校生)新兵入伍另奖所在村0.5分/人,对片的奖励加分按所属村(居)的一半计算。
附件:征兵宣传标语。
中共三阁司镇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附件:
征兵宣传标语。
1、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踊跃报名参军。
2、广大青年要把祖国利益放在首位,无条件听从祖国的征召和挑选。
3、参军卫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锻炼人、培养人的大学校。
5、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6、少小立志报国,长大踊跃从军。
7、有为青年立志从军固国防,热血男儿精诚报国铸长城。
8、保家卫国守国门,一生从军终不悔。
9、保家卫国终无悔,驰骋疆场献青春。
10、参军光荣,保家卫国。
11、贯彻实施国防法规,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12、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兵于民。
13、老前辈打江山功垂史册,当代人卫祖国继往开来。
14、党管武装建设国防,军民携手共筑长城。
15、增强民族忧患意识,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16、好男儿,去部队,去边疆,去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17、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18、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19、位卑未敢忘忧国。
20、莫忘历史屈辱,铸就现代国防。
21、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22、国防连着你我他,安宁维系千万家。
23、国防关系人人,人人心系国防。
24、国防关系千万家,安全责任重如山。
25、国防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
26、没有国防固金汤,哪能致富奔小康。
27、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28、国防责任重,祖国在心中。
29、家事国事天下事,国防建设是大事。
30、国防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1、改革开放不忘固国防,科学发展不忘兴武装。
32、关心国防就是关心自己,建设国防就是建设家园。
33、全党同心人民江山千秋固,举国合力华夏儿女系国防。
34、党政军民思国防,陆海空天筑长城。
35、军民同心奔小康,举国合力铸国防。
36、筑钢铁长城,保华夏平安。
37、没有强大的国防,便没有民族的尊严。
38、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40、开放不忘固国防,发展不忘兴武装。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为了更加真实地了解“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降消项目”目标的基本实现和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哈尔滨市卫生局组织、市妇幼保健院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组成哈尔滨市“降消”项目监督指导小组,于201x年5月25日—6月1日对我项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已于4月初经过省级督导)。
一、督导目的:
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实施的效果及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供技术指导。
二、督导内容有:
1、项目管理,组织与实施,如项目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项目相关活动,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组开展工作情况;2、项目的经费和设备管理,即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配套经费落实情况,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设备管理及使用等。
3、人员培训:培训、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效果考核。
4、县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及“绿色通道”运转及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建设、技术水平等情况。
5、健康教育:查看健康教育方式、方法,乡村妇联参与健康活动情况,群众对“降消”项目内容知晓率。
6、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孕产妇死亡评审情况等。
1、组织管理。
按照《黑龙江省201x年“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项目县结合实际都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5月中旬都相继召开了由妇联、财政、计生、卫生局、县直医疗保健等单位领导及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卫生院院长、保健医生、产科医生等参加的“降消”项目工作启动会,并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乡镇也相继签订了乡村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实行了目标管理。
2、健教宣传。
各县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以“降消”和母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利用“三、八”、“六、一”节日之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给孕产妇的一封信,各县分别在公路主干线刷写固定性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通过这些形式丰富多彩,内容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既为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又普及了卫生保健知识,有效的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3、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与高危筛查,提高住院分娩。
各县、乡、村均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卡),建立了孕产妇产前检查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登记本,大多数县统一制定了“孕产妇一览表”,“孕产妇管理图示”,“高危孕妇筛查管理一览表”,“乡联系村人员分布名单”等牌子上墙;各县在两个系统管理基础上,坚持对高危孕产妇实行筛查和分级管理,确定分娩地点,对保健人员转诊的高危孕产妇,报销往返路费和20—50元不等的补助。
4、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提高县、乡妇产科及保健人员的业务技能,201x年各项目县结合“降消”项目启动会议,以会代训,相继对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人员,保健医生组织了培训,复训,对产科医生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产科急救能力,高危筛查及难产处理的能力和高危转诊能力;对保健人员重点培训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因素筛查及管理技能,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及乡级资料册的填写,各乡镇也采用多种形式对村级保健员进行了培训。
5、实行贫困救助。
各项目县均制定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方案”,明确了救助目的、对象、范围、标准,并摸清各县救助对象,大部分县严格按照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运转方案,完成了贫困救助任务。
6、加强产科建设,开通绿色通道。
各项目县都成立了以市保健院、市医院120为中心的孕产妇抢救急救中心,对外公布急救电话,专车接送孕产妇。
各项目县降消项目配备的产科设备已分发到各乡镇。
7、业务督导。
按照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组织了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对全县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以上督导检查,各乡镇对村实行包村负责制,摸清孕妇基本情况,指导孕产妇系统管理和高危筛查。
县、乡“降消”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的比较规范。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乡级产科建设不规范,房屋布局和工作流程不合理,设备简陋,有些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业务素质低,产科质量不高。
2、少数县贫困救助面不宽,受惠率不高。
3、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广泛,在走访的部分村中,有些村医或孕产妇及家属对“降消”项目或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救助政策不太了解。
在监督指导“降消”项目的过程中,对各县、乡、村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了现场教育、指导的目的,促进了全市“降消”项目平衡发展。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jihua/71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