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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优秀19篇)

厨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优秀19篇)



规章制度是对组织目标的一种明确和具体化,可以引导成员朝着共同的方向努力。规章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不言而喻,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参考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后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提高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后勤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石坞教育后勤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强化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规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后勤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发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合作育人、身教育人的职能,努力创设具有石坞特色的学校后勤管理模式。

二、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及总务主任。

三、考核内容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主要工作及成效两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牢固树立一心一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勤于钻研,精益求精。

2.严于律已,廉正为生。要严于律己,办事公开公道,清清白白,一切为教师、为学生着想。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增收节支,杜绝浪费。做到人尽其能、物尽其用、财尽其利。

4.遵纪守法,规范办事。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讲原则,讲正气,敢于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5.团结一致,精诚合作。经常与师生沟通交流信息,主动征求意见,受到委屈时应以大为重,暂时不被人理解时也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学校后勤设备设施与人员配备

2.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3.岗位考核制度与实施

4.师生满意度

四、考核办法

(一)学校后勤工作年度考核

学校相关职能科室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考核。每年一月底前,对学校上一年度后勤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采取考核小组考核与学校自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细则见附件《石坞小学后勤工作年度考核表》,考核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师生座谈、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结合平时学校完成市布置相关工作的记载,确定考核得分(满分100分)。

1.有下列情形者,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1至20分:

学校后勤管理混乱,引起师生强烈不满的。

2.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考核扣30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考核扣50分,并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按市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得分的70%计入后勤管理人员个人得分,其余30分根据学校考核小组对后勤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学校考核小组对后勤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侧重于职业道德和学校师生员工对后勤管理人员的评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后勤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分:

1.学校后勤管理成效明显,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2.在各类检查中,学校后勤工作受到表扬;

3.学校后勤工作有创新,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4.后勤管理方面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报刊杂志上发表。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后勤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对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校后勤工作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学校不得评为综合先进单位。

后勤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发放后勤管理人员秋学期和春学期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后勤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进行戒勉谈话,次年仍低于60分的,不得继续从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后勤管理人员绩效考核80分以上,方可参加学校的评优、评先。

一、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绩效,从而提升公司员工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二、本办法与“《**年薪酬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临时人员管理规定及薪资发放标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员工激励体系。

三、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所有分、子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的非试用期员工考核、员工调岗或晋升后考核期内的考核、新任销售部门店长、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期内的考核。试用期员工按照试用期考核制度执行,瓷砖中心员工、洁具中心员工、工程中心员工按照各中心年初制定的绩效方案执行。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正确使用保洁用品及机械,以保护保洁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三、作业规程。

(一)安全保护。

1、保洁员工作中使用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须佩戴橡胶手套;

2、为了保护员工安全,清洁工作超过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必须两人相互保护作业;

3、夏季室外作业员工在工作中配发遮阳帽;

4、冬季外围保洁员在工作中配发防寒服、棉手套、棉鞋等防寒用品;

5、外包高空作业时需及时的提醒和跟进安全工作要求。

(二)使用洗地机。

1、操作前应先放置好警示牌;

2、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漏电;

3、把机器横向倒放,装上毛刷(毡盘/针盘)再把机器扶正;

5、根据机器出水管的方向使用机器,以免出水管留有水印。一般从左向右洗;

6、操作机器应成横向一字形操作并一行压一行,操作人员往后退洗;

7、靠近墙壁或玻璃时可以掉转方向工作;

8、操作当中避免电线缠入毛刷中;

10、机器水箱盖不宜盖的过紧,应留有一定间隙,使其留有的.清洁剂异味及时散发;

11、不定期检查机器,使其能随时正常工作。

(三)使用吸尘器。

1、首先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有无裂痕、漏电处,过滤部分有无破洞或堵塞等情况。

2、吸公共区域地面尘土时,应及时提醒往来客户注意安全;

3、不同的区域换上适当的吸嘴;

4、不要让吸嘴碰到墙壁或家具上,不要让电线缠绕在家具腿上以免损坏家具;

5、吸尘时不要吸入过大的异物(如纸团、砖块、针头、木片等);

6、不要吸水也不要湿手操作,以防触电;

7、发现有异味,及时换尘袋,必要时检修;

8、定期清洁机器及时清除积存的垃圾灰尘。

(四)为了保护行人安全,用水清洗路面时,要摆放警示标志牌,以免行人摔倒;

(五)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清洁工作时,要熟悉机械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同没有结束、接线板和机械设备有无漏电现象,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六)保洁人员不得在休息区域使用明火,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不安全取暖物品,以免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

(七)保洁区域的垃圾及时回收,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造成火灾等严重后果。

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旅游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3、各景点旅游管理组织负责执行本制度。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指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认真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景点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制度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情况。

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4、督促、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保险制度。

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4)接受旅游局对旅游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9)对接待游客的餐厅、宾馆等应严格遵循卫生、服务等方面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12)各旅游基层安全单位,负责为各责任范围内的游客投保;

(13)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三、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在防范旅游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般性事故的。

2、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求助,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

3、在旅游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四、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旅游局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1、热爱旅游安全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求助游客或保护游客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在旅游安全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五、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局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处罚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待。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六、本制度具体事项由循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一、摩围山景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时工作制。除法定节日外,每月正常休假6天。

二、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安排执行。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到人事部签到(前厅部、餐饮部除外)。因工作原因未签到者,应填写《考勤记录补报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原因未签到时,需报人事部经理审批。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时,每月有两次补签机会,第三次起将扣款10元/次。无考勤记录且未填报《考勤记录补报单》者,按旷工处理。

四、严禁代人签到,若有违反,对签到违规双方,第一次各扣款50元,第二次各扣款100元,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罚;屡教不改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到岗者为迟到;工作期间无故离岗者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扣款5元; 5—10分钟,扣款10元; 11—30分钟,扣款30元;30—60分钟,扣款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罚。

六、各部门应根据景区经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月28日前,各部门应将下月《休假安排表》交人事部审核,人事部经理应于2日内审核完毕,报总经理书面审批。休假安排若需变动,应提前一天报批《休假申请单》。未经同意,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所有员工不得存假,若因工作需要,当月不能休完假时,需提前报总经理批准。当年余假只能在当年安排补休,跨年不予补休。

九、因经营需要在晚上值班、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将《值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同时,值班、加班申请仅限于旺季期间(6月15日至9月15日)执行。

十、人事部还应于每月1日将当月《休假安排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查,每周一将上周《休假情况统计表》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

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工作人员保持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严禁吸烟。

2 、餐厅内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无虫害,地面无油垢、无积水。

3 、调味品、辅料必须存放在有盖容器内,做到无虫、无霉变。

4 、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

5 、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每周六交综合部办理签字手续。

6 、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7 、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8 、每天清理,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9 、餐厅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必须确认关闭燃气灶,并关掉电源总阀。

10 、如就餐人员数量变动在 3 人以上,由综合部当日早上十点之前通知餐厅。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 、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进餐时间为: 12 ﹕ 00 — 13 ﹕ 00 。

2 、员工打饭 / 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

3 、力行节约,吃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4 、员工就餐时保持良好的姿态,禁止大声喧哗,做到文明就餐。

5 、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

6 、公司员工自备餐盒,客户可使用公司备用餐盒。

7 、餐厅内禁止吸烟。

8 、公司相关客户可带至员工餐厅就餐,由综合部做好登记。

9 、需临时到公司餐厅用餐的员工,于当日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10 、周六需加班的员工,于周六早上十点之前联系综合部。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 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 ,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 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 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一、扣分制度: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 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 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 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 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 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1分

27、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分

28、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分

29、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3分

30、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2分

二、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

1、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酗酒、赌博、打架者。

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6、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8、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三、奖励制度: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 20分

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 40分

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 5-10分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 5分

公园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房屋外观(包括层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墙面及楼梯间墙面,地面不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内,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3)共用设施设备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

(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

(5)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路灯、公共楼道、景观灯完好率98%。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层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每日一次巡视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无渗漏;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并有记录。(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窨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每日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并有记录。

循环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并有记录。

循环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并有记录。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检查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跟踪、通报督办、反馈等方式,使应急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与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区的协调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上级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社区居委会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xxxxx、xxx,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

水旱、洪涝、地质灾害、动物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邻里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联集体上访、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

社区通过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监测和预测

社区居委会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

(1)社区每一个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委会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向上报送。

(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当迅速向社区居委会值班室、信息接报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

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在接报后立即上报街应急办。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五)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发布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上级应急委和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应急办公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些本辖区比较频繁发生的事件作为应急预案的处置内容,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社区书记、主任及志愿者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上级应急办或“110”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厨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 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 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 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 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内容

1、 素质。 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 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 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 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1、 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 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 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在一个空间里有着高强度手工操作的制作区域里,必须要有“行”与“不行”的硬性制度制约每一个人的行为,有着良好的“安全生产,规范操作”指南,能大大的减少或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

1. 每天上班前必须刮胡须;严禁留长指甲;头发长度不得盖住衣领和耳根。

2. 每天上班前必须更换工装,工作中保持工装整洁;进入厨房及客人区域之前必须检查着装,保证工装整洁干净。

3. 进入厨房必须着防滑黑色皮鞋,黑袜子,而且皮鞋必须擦亮。

4. 厨师 帽必须在内沿标注自己的姓名,严禁随意丢弃。

5. 厨房员工在未着工装的情况下,严禁进入厨房操作间。

6. 严禁酒后上班,以及工作中饮酒。

7. 严禁将与工作无关以及危及食品安全的私人物品带入厨房。如香烟,零食和其它自带食品。

8. 工作中严禁拨打私人电话,使用手机只能用于工作联系。

9. 严禁使用手机上网,发送短信及玩游戏。

10. 严禁在工作中接待私人来访客。

11. 严禁带领外来者参观厨房。

12. 无论发生任何事情,严禁在厨房内奔跑。

13. 厨房地面不准有水、油、果皮以及食品杂物。一旦发现,立即通知管事部人员清理。

14. 严禁在工作中聊天,打闹以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15. 严禁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以及与厨房工作无关的书籍。

16. 工作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工间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工间休息总和不得超过30分钟(不包括工作餐时间)。

17. 工作中如需离开厨房(包括工作餐、去卫生间、工间小憩),必须将手中工作交接给同事,而且确保没有疏漏方可离开。如无故离岗,且无工作交接,如论是否影响工作,都将按擅自离岗处理。

18. 严禁坐在工作台以及工作间任何设施上面。

19. 严禁穿工装离开酒店,除酒店外卖活动或其它因公外出必须穿工装。

20. 严禁开小灶。如需品尝菜品,须经上级主管 同意,且有三名员工同时在场情况下,方可品尝,并且对品尝结果与同事分享。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信江教育中心竭诚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好服务工作,相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为此我们按照制订的服务质量标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值班人员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午间活动、晚间活动、午间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务值班人员与生活老师要提前上岗,做好准备。值班人员必须在安顿好学生后方可离开中心。

3、学生未到未请假,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4、学生如身体不适,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及时送医院诊治。

5、家长来访,所有老师必须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语言文明。多与家长沟通,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6、经常听取家长建议,了解家长需求。

7、科任老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任何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认真管理好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活动。

9、所有老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耐心,不歧视、讽刺、斥责和体罚学生。

11、凡是学生经过的地方不乱堆放杂物,保持走道畅通。

12、中心老师要经常检查宿舍、桌椅、电源等,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师必须认真贯彻卫生系统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要进行相应体检。所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厨房严禁学生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烧煤时注意空气流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为保证信江教育中心学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学生必须服从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尊敬老师,听从老师安排,团结同学,不说粗话、脏话。

三、不乱拿乱放,爱护中心的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禁止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四、注意安全,禁止在放学路上、活动场所及教室里打闹。不在路边或其它地方逗留、玩耍。不爬高。不在室内外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拿危险物品对人指手画脚,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去室外活动必须主动请示老师。

五、爱护中心的环境卫生,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大小便后及时冲水。

六、饭前洗手,不挑食,注意合理饮食,保持桌面地面清洁。

八、不要带贵重物品到中心玩以免丢失。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及管制器械进入中心,以免引起意外。

九、每个学生都应把学习当成首要任务,作业不懂要问,写完主动交老师检查。

每人每天十分制,违反一条扣1分,月底进行总评,对表现好的同学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屡教不改者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并劝其退出。

学生托管协议书。

广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维护本广场各项工作,经公共资源部研究决定特定员工工作制度如下:

1、  员工必须保持诚实、自爱品质,不准偷盗或协偷行为,一经发现将辞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由机关部门依法处理。

2、  员工面对顾客要遵守服务原则:热情、亲切、关爱,不得歧视老、弱、病残群体,一视同仁对待;任何场合不准同顾客发生争执,遇到无法解决问题,急时请示管理层协助;讲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以顾客至上为宗旨。

3、  员工要有商品销售概念、职业道德观:为顾客着想,导购理想、需求商品及商场对顾客回馈信息(商品特价、促销)讲解;重视顾客的建议及谈到现有商场内无顾客需要的用品;当一名合格的导购员,立良好的口碑,显理家人的魅力。

4、  员工要学会从自身岗位做起,控制开销,防止损耗,要有经营意识,如节约资源、能源、水源等;提倡员工之间的信息分享、经验分享等,实际表况是相互培训的一种方式。

5、  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服从主管部门调配,按排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擅自离岗、串岗,以广场为核心;调班者须经本部门主管同意,人事部进行备案;请假应事先提前向主管申请,批复准假备案方可离岗,擅自离岗将按考勤规章制度处理,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6、  员工应有时间、形象观念:应有按时提前5分钟到位签到及开市销售前,检查各区域是否正常工作;同时检查自身工服,工牌,仪表仪容,是否整洁得体;不穿拖鞋、不匹配着装、不随意、不马虎、不粗暴、不喧哗,保持职业人形象。

7、  员工在广场内任何时间、地点不准吸烟、饮食,但允许在指定区域、时间内间接性调整放松,维护好工作秩序, 树立良好工作形象,是每个员工应有的职责。

8、员工不做有损本广场形象与利益的事,不说有损本广场形象与利益的言语;同事之间不得言语中伤,侵犯他人隐私,应有相互尊重,相互体谅,相互包容,共同进步,团队协作精神。

9、员工要有较强的卫生意识,随时维持爱护整个卖场干净舒适的环境视为己任;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发现任何有可能不安全的`因素,要进行处理汇报,工作中安全操作,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10、员工要保守公司机密,泄露商机为违规行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则犯罪行为,公司将严惩不待。

以上规章制度本公司依着严格是种爱原则执行,望各位主管及全体员工互相监督遵守,以遵守者为荣。谢谢合作!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3、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及接送牌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到学校寻找。20分钟内没有下落的学生必须通知到家长。

4、 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以排队的方式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马路上追赶打闹。接时要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要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5、午餐时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快速找到就餐位。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6、工作人员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的现象。

7、 室内经常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新鲜畅通。每天值日人员打扫地面和擦拭桌面。确保桌面无尘,地下无脏物。(一消毒两打扫)学生每天的餐桌,餐具等必要物品要做到用后消毒,时刻保持卫生干净。

8、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9、 自学生进入中心后,工作人员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

10、学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中心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

11 、工作人员及辅导教师工作期间因失误而产生的不良后果依过失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广场守则

1、不乱丢乱吐 

2、不乱摆乱卖 

3、不准车辆进入广场 

4、不损坏公物、绿化

5、不乱搭乱盖 

6、不乱涂乱画 

7、不随地大小便

8、不在水池嬉戏。 

(二)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步调一致,维护集体荣誉。 

5、服装标志、证件。执勤器械、装备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他人。 

6、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 

(三)广场管理制度 

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敬业爱岗,同心合力,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四)广场管理队伍队容风纪 

1、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保持制服整洁,制服、便服不混穿,不穿拖鞋上班,工作时不穿背心、不赤背。

2、注重仪容,不蓄留胡须和长发。 

3、执勤时,举止文明礼貌,带头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广场吸烟、吃零食或嬉笑打闹。

4、上班时不饮酒,任何时候不酗酒。 

5、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办公用物品摆放整齐,营造一个良好的办以环境。

6、遵守纪律,有事请假,不擅离岗位。 

(五)交接-班制度 

2、值班记录应当日交主管审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六)广场管理队伍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番禺广场配电房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设施的技术规程操作。 

2、配电房未经准许,不准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工作时,配带证件,着装整洁。 

4、不准在配电房内吸烟、追逐、玩耍、嬉戏。

5、未经准许不得将配电房的物品带出配电房。 

6、保持配电房室内和设备的清洁,按要求定期对有关设备检测、保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8、妥善保管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八)番禺广场电工工作职责 

2、每天做好各种电器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日常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做好电器设备和维修工具的保管工作。

5、搞好电器设备用房的环境清洁卫生。 

6、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九)番禺广场喷泉、音响操作规程 1、喷泉操作规程 

(2) 开启喷泉控制电源开关,并检查排除故障。 

(3) 启动电脑电源开关,开启电脑密码,选择水型及灯光,控制喷泉。

(4) 关机按逆程序操作,工作结束,清洁设备。

2、音响操作规程 

(2) 放入音源,将音量调整到合适的位置。 

(3) 随时监视音响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处理。

酒店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7.前厅部对员工培训的管理

一、前厅部员工的素质培养

1.仪容仪表 的规范

a.上班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工服干净整洁;

b.站、立、行资势要端正、得体;

c.头发符合酒店规定

d.员工不得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涂不色指甲,不带饰物

e.不得使用过浓的香水

2.礼节礼貌的规范

a.称呼客人时恰当的使用称呼

b.热情、主动问候客人,按先女后男宾的原则

c.注意应答礼节

d.与客人保持应有的距离,不过分随意

3.言谈规范

a与客人交谈时,语言要清楚、简洁、准确;

b.语速适中,语调轻柔,表情自然

c.回答问题时不可说“不知道”

d.不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扎堆聊天

e.不与同事议论客人是非

f.注意接电话的规范

g.不得与客争辩,不做有损酒店形象的事情

h.上班不带有/表露个人情绪,甚至影响工作

4.举止规范

a.举止落落大方,自然诚恳

b.精神状态良好。情绪饱满

c.双手不插腰,或玩弄其它东西

d.双腿站直,身体不东倒西歪,不得把双脚露出鞋外

f.手势规范,双手递接

g.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山厌烦、冷淡、僵硬的表情

5.综合素质的规范

a.热情好客、交际能力强

b.精明能干、有巧妙的推销技巧

c.机智灵活、有较强的应便能力

d.能说会道、有过硬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前厅部的环境与设施的维护

1.酒店大门与大厅的维护

a.要求行李生岗位职责 之一就是驻守大门,送往迎来每一个客人

b.要求各位员工尤为行李员关注大厅的秩序,包括大厅沙发休息区,大厅卫生等

c.要求下班员工不得无故在酒店大厅内逗留;

2.前厅灯光与是否通风良好的维护

a.由行李生控制大厅灯光的开与关,注意厅内与厅外的灯光比较

b.关注大厅的通风效果,随时与工程部 门反映

3.大厅装饰物/植物的定期维护

4.前台设备,内部资料 /资料架的维护

a.要求前台员工自觉维护,爱惜

b.部门领导定期进行检查

5.不私拿或使用酒店的客用设施及一次性用品;

三、前厅部各部门的管理与衔接配合工作的管理

1.包括接待,收银,礼宾部,总机房等小部门的管理

a.未经上级主管 批准不得私自换班、调班

b.不得迟到早退

c.当班时间不得在休息区睡觉

d.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顶撞上级,态度端正

e.当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f.不在岗位上与同事或亲戚闲聊,应懂得注意场合

g.不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

i.无故乘坐客用电梯

j.在规定时间内用完餐

k.不可泄露客人隐私或泄露酒店机秘

l.当班时间不得饮酒

m.杜绝偷盗客人或同事财务等恶劣行为

n.杜绝重房事件的发生

o.对客使用标准的普通话

p.当班时间不可玩电脑游戏

q.当天工作情况、交待的重要事项仔细体现于交-班本上

r.禁止私自开房

2.部门之间配合工作的管理

a.对部门之间沟通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必要时进行交谈会

b.开展有利于增进部门之间和-谐的娱乐活动

3.部门工作流程的熟悉

a.熟悉酒店的`应知应会,对客人一般的询问能妥善处理

b.熟悉本值岗位职责

c.会灵活处理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d.熟悉电话礼仪

员工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r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 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 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 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 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工作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作中正式员工、试工人员、临时行政安排人员。

2、经领导或行政办公室批准,在本企业做工的临时人员。

二、就餐地点划分

1、东、西、维修厂三店的员工在本工作场所安排点吃饭,博世站与行政人事部、总经办一起在公司食堂就餐。

2、副总经理、总经理须与行政经理随时抽检员工就餐,但每周须在员工餐厅至少二次了解员工餐菜品。

三、就餐次数限定

1、员工工作期间由公司提供免费中午工作餐。

2、由行政人事部批准人员可由公司提供免费晚餐。

3、临时加班、开会、临时外来事务接待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四、就餐时间安排

上午餐:12时00分――13时00分

下午餐:18时00分――19时00分(冬季提前至17时30分)

五、就餐手续办理

1、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免费中餐手续。

2、办理了新员工包食宿手续的员工,由公司提供免费晚餐。

3、如有未参照(五、2)条款的员工,一律不予提供晚餐。

4、晚餐需在公司就餐者,必须经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方可就餐。

六、就餐管理制度

1、患有传染病人员在发病期间,禁止在员工餐厅就餐。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餐厅就餐,不能提前。

3、必须遵守就餐秩序,排队依次打饭,不得插队、拥挤。

4、员工应在员工餐厅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出餐厅。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来餐厅用餐,经行政经理同意方可由他人代其打饭。

5、就餐人员应按自己的饭量打饭,不得倒掉饭菜,杜绝浪费。

6、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吵闹。

7、卫生用餐,使用公用盘和公用筷,不得用手乱摸;菜中挑出的辣椒及调料等物应放在盘里,就餐后须及时收集倒入垃圾桶中,不得弃在餐桌面上。

七、违规处罚

1、凡未经批准私自在食堂就餐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违反以上条款中任意一条者,第一次批评,第二次处罚5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八、就餐管理方式

1、行政办公室是企业员工餐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员工餐管理工作事项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行政经理对员工餐管理事项负全责,就餐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并支持工作。

2、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规定的解释。

第一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用餐。

第二条:公司就餐时间为

3.1公司食堂分为17栋员工食堂和职员食堂,21栋员工食堂和职员食堂。

3.2电池事业部、精密模具部和公共事业部部分人员在17栋就餐,塑胶事业部和公共事业部在21栋就餐。

3.3员工就餐采用刷卡和登记两种方式,没有正式厂牌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正式厂牌的员工,就餐时要向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严禁员工盗用他人餐卡刷卡,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并处以50-200元罚款。

3.4 员工就餐时杜绝恶意不刷卡或者少刷卡,如有发现记大过处理。

4、食堂菜价规定

4.1堂菜价分为:3元(全荤菜)、2元(主荤菜1.5(半荤半素)、1元(半荤半素)、0.5元(全素菜)

4.2

第六条:员工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厨房,尤其是打餐场所。

第七条:在食堂用餐的员工,应在规定的地点自觉、文明排队,打餐刷卡,杜绝插队等不文明现象发生,就餐时服从食堂人员和稽查人员的管理,用餐时禁止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罚款30元)。

第八条:讲究卫生,不得随意把剩菜,剩饭倒在餐桌上,离开时应该把剩菜剩饭倒在指定桶内,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第九条:爱惜每粒粮食,尊重农民的`劳动成果,吃多少打多少。

第十条:员工应当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正当渠道投诉,不可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第十一条:爱护公物,维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第十二条:员工要培养健康饮食的观念,养成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拒吃垃圾食品的好习惯,确保自己有一个健康身体。

第十三条:不随意挪用他人餐具,严防病菌传染,确保个人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员工有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发现食堂工作人员工作粗鲁、损公肥私、打餐不公正的情形可向行政人事部举报或投入意见箱。

第十五条:员工有对食堂工作进行建议的权利。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管理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2、学校食堂招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外,还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能录用。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限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统一按规范要求着装,并配备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6、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食堂的设备,尽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同事间团结互助,安心于本职工作,以确保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药房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药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一) 进货环节 

1. 店员应随时记录以下品种 

(1)已销完品种。 

(2)常用药品(销售量排名100位内)存货量少于7天(如康泰克等)。 

(3)顾客预定品种。 

(5)医药代表上门推销、介绍的药品。 

(6)其他认为应购进药品。 

(7)预定每周二、五进货,周一、四晚必须把缺货品种列出。急品种随时进货。 

代销单据背面加盖本店公章。 

5.新品种上柜当天,应提出对该品种销售价格的核定。(不在时暂以最高零售价销售,优惠幅度见销售环节)。

6. 上柜位置应在三天内提出,待确定。 

7.进货单据录帐后,应验收的交药师做验收记录。(对不适合验收的,应提出拒收)。 

(二) 销售环节 

1. 基本原则遵照公示的“友情提醒”。 

2. 店员应全面了解药品的以下性质: 

(1)成分名、曾用名、商品名。 

(2)规格 

(3)适应症 

(4)用法、用量。 

(5)特殊禁忌 

(6)相关类似品种(价差较大者) 

3. 店员礼仪 

(4)必须对顾客的言辞有回复(如顾客说谢谢,应答以不用谢等)。 

4. 销售方式 

(1) 以满足顾客的要求为前提。 

(3) 顾客询问时应立即上前接待,应正面应对顾客。 

(7) 出示药品时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瞬间不得再有滑动(就是不能抛掷)。 

(9) 销售完毕时应立即记录,以谁收钱谁记录为原则。 

(11) 以下为特殊顾客,特殊处理 

a. 带公文包,进门不看药,看店堂和店员的------医药代表 

b. 背着双手一个一个柜台看药的------吃饱了撑的,散步消食的 

c. 仔细看每个药品价格,偷眼看是否有店员注意他的---------可能同行 

e. 和d一样,又要退药的(高价药),----------窜药的。 

f. 进来直奔电脑的--------------我啊 

5. 销售价格 

(1) 个别品种外(如消渴丸),一般可自主在9折范围内优惠。 

(4) 以下情况最大优惠幅度:去掉零头或5% 

(三)对帐环节 

1. 尽量当天录入所有单据。销售单据最迟于第2天中午前录完。 

4. 已录入电脑单据做标记。并分类保存。 

5. 录单据时注意库存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及价格变动有无异常。 

6. 销售单据尽量区分不同顾客。 

7. 过帐后核对电脑显示金额与柜内现金是否相符。 

8. 帐货不符应立即提出,并查找原因。 

药房"自拟制度(二)

营业员培训……《顾客的分类》

顾客的分类 

一.最高层次(重要):企业主,部门经理,政府科处级以上专业人员等家境优越者。 

需求:针对病症的药品;对价格不敏感;对疗效要求高。 

对营业员素质要求高。容易接受新品种或代替品种。 

对策:1.以专业水准的介绍,获得对方信赖。 

2.以礼貌、规范的言谈获得对方好感。 

3.介绍高价品牌药以说明疗效,说明替代品种与品牌药功效相同以获得认可。 

4.一般不需让利。所购药品总价自动去掉零头即可。 

5.代购药品的主要顾客群,留电话即可。 

需求:指明的品牌药,对价格很敏感,不容易接受新品种和替代药品。牢骚废话较多。 

对策:1.提供所需药品即可,略加说明有替代品种。 

2.更多精力用于讨价还价。 

3.必要时可以礼貌的拒绝不合理的价格。 

4.代购药品需提供押金。 

三.一般层次(最重要):朴实的市民,有正当职业的外来人员。企业退休工人。 

特征:穿着普通,说话客气但不太讲究细节;有时较小心谨慎。 

需求:1.对症或不对症的药品。(极端的是药就行) 

2.对价格敏感,较易接受替代品种,不易接受新品种。 

3.对营业员的礼貌要求高 

对策:1.说话应相当礼貌,客气。有时需主动询问。 

2.尽量推荐与其曾服用(或了解)药品类似替代品。 

3.视其对药品价格的了解,判断让利幅度。 

4.强调其他店价格或原价,让其获得占到便宜了的满足感。 

需求:价廉的药品。对疗效要求较高。愿意接受推荐品种。 

对策:1.不触怒对方即可,有时可采取让对方自惭形秽的方式否决其要求。 

2.以较高价药品说明推荐药品的价格优势。 

3.过分挑剔的以沉默和怠慢表示拒绝。 

4.品牌药不提供。提供价差较大,零售价也不高的品种。 

五.特殊顾客(视情况采取对应方式)

外事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中国11 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

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

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

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

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同以及劳务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

(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审。

(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

(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

(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总公司外事办公室。

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

(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查表。

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 .试用期或实习期未满人员;

2 .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

3 .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 .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的人员;

5 .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

(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

(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5 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30 天内将护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出国(境)签证:

(一)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

(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

(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中国11 发展总公司”印章;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

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

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

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

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

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11 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以补充。

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第四条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各单位不得随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与出国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上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六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旅行,应率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财务部门批准。出国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第七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代表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率领的代表团,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按实际开支住宿费实报实销;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安排,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据实予以报销。

(二)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可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收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可(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第十一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各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十二条 出国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在欧元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出国团组可按欧元标准相应领取以固定折算率计算的当地货币或直接领取美元;比价以领取经费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欧元与美元比价确定。

第十三条 出国人员在有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属于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出国人员的个人自费购汇;按照《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分第7号)中的购汇手续,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其他出国人员的自费购汇,按照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 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人员,其出国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特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5.12.12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3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1 、为规范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并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特种作业范围 :

( 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 3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

( 5 )登高架设作业:含 2 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 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 7 )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 8 )危险物品作业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 9 )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年龄满 18 周岁;

(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取证和复审。

6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7 、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日期复审。

8 、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9 、经公司批准需办理新证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经部室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转综合办予以组织办理,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0 、年审证件人员自行到培训机构办理也需提供个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个人先行垫付考试相关费用,通过培训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后持正式发票个人报销,未通过相应考试人员不予报销。

11 、公司出资办-理-证-件的人员离开公司(不含去集团公司其它子公司)时扣还公司出资部分报销款项。

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以及进出境物品进行的统计工作,以及涉及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的其他相关统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海关统计工作应当坚持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的原则。

第四条 海关应当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全面收集、审核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始报关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五条 海关应当依法对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外贸易运行特点、趋势和规律。

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以及国内外有关宏观经济统计数据开展进出口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工作。

第六条 海关应当利用海关统计数据依法开展统计监督,对企业进出口行为和过程进行监督,对海关执法活动进行分析评估,并检查、纠正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对于海关统计部门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

第七条 海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统计咨询服务。

除依法公布以及无偿提供的综合统计资料以外,海关提供进出口贸易统计的数据资料实行有偿咨询服务。

第八条 海关统计的范围包括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以及依法应当列入统计的物品。

第九条 没有实际进出境或者虽然实际进出境但是没有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物品,不列入海关统计。

第十条 下列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

(一)过境货物、转运货物和通运货物;

(二)暂时进出口货物;

(三)用于国际收支手段的流通中的货币以及货币用黄金;

(四)租赁期在1年以下的租赁货物;

(六)退运货物;

(七)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货物;

(八)中国籍船舶在公海捕获的水产品;

(十)无商业价值的货样或者广告品;

(十二)其它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

第十一条 下列物品不列入海关统计:

(一)修理物品;

(二)打捞物品;

(三)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

(四)我国驻外国和外国驻我国使领馆进出境的公务物品以及使领馆人员的自用物品;

(五)我国驻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军队进出境的公务物品以及军队人员的自用物品;

(六)其它不列入海关统计的物品。

第十二条 对于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海关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实施单项统计。

单项统计的数量和金额不计入海关统计的数量和总值。

第十三条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海关监管需要,海关可以调整进出口货物以及进出境物品的统计项目;对进出口货物以及进出境物品的部分统计项目进行长期或者阶段性统计。

调整统计项目的,由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第十四条 海关统计项目的商品名称以及编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列的商品名称以及编码进行归类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由海关总署公布。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统计数(重)量。

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列有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当同时按照第二计量单位统计其第二数(重)量。

第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础进行统计。

进口货物的价格按照成本、桂花树苗价格 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价格)进行统计,出口货物的价格按照船上交货价格(fob价格)进行统计。

第十七条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分别按照美元和人民币统计。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以及海关征税适用的中国银行折算价,折算成美元值和人民币值进行统计。

第十八条 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进行统计。

进口货物原产国(地区)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别不详”进行统计。

第十九条 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按照出口货物已知的消费、使用或者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进行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直接运输货物,以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出口货物,以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出口货物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的,按照出口时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进行统计。

第二十条 进口货物的启运国(地区)按照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抵我国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运抵我国的国家(地区)进行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为启运国(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未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以进口货物的始发国(地区)为启运国(地区);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国(地区)。

第二十一条 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按照出口货物从我国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进行统计。

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出口货物的指运港所在国(地区)为运抵国(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未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以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为运抵国(地区);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交易的,以中转国(地区)作为运抵国(地区)。

第二十二条 进口货物的境内目的地按照进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者最终运抵地进行统计,其中最终运抵地为最终使用单位所在的地区。

最终使用单位难以确定的,按照货物进口时预知的最终收货单位所在地进行统计。

第二十三条 出口货物的境内货源地按照出口货物在我国境内的产地或者原始发货地进行统计。

出口货物在境内多次转换运输工具、难以确定其生产地的,按照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进行统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单位按照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统计。

在海关注册登记、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经营单位,注册登记的海关应当为其设置全国通用的经营单位代码。

经营单位代码由经营单位所在地主管海关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海关统计的贸易方式及单项统计的`货物(见附件)按照进出口货物买卖双方交易形式以及海关监管要求进行分类统计。

海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海关监管需要对贸易方式进行调整的,由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第二十六条 运输方式按照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邮件运输和其他运输等方式进行统计。

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我国境内第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进行统计;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应当按照货物运离我国境内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方式进行统计。

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照旅客所乘运输工具进行统计。

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照实际运输方式统计。

以人扛、畜驮、管道、电缆、输送带等方式运输的货物,按照其他运输方式进行统计。

第二十七条 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放行日期进行统计;出口货物按照海关结关日期进行统计。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指运地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启运地海关的结关日期进行统计。

海关统计月报和年报等统计资料分别按照公历月和公历年汇总编制。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按照接受申报的海关进行统计。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接受申报的指运地海关进行统计;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照接受申报的启运地海关进行统计。

第二十九条 海关统计原始资料包括经海关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等报关单证、随附单证及有关的电子数据。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统计纸质原始资料自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之日起保存3年;海关统计电子数据长期保存。

全国海关统计资料由海关总署综合统计部门负责管理,各直属海关统计资料由该直属海关的统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海关统计信息是以海关统计原始资料为基础采集、整理的相关统计信息。

海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并于每年的12月将下一年度月报、年报等统计资料的公布时间对外公告。

第三十一条 海关总署应当定期、无偿地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综合统计资料。直属海关应当定期、无偿地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综合统计资料。

海关综合统计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地区进出口总值表;

(二)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表;

(三)国别(地区)进出口总值表;

(四)主要商品进出口量值表;

(五)进出口贸易方式企业性质总值表;

(六)运输方式进出口总值表;

(七)反映进出口总体进度的分析报告、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等。

第三十二条 海关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 未经海关授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海关统计资料和海关统计电子数据。

第三十四条 海关统计部门对统计原始资料中的申报内容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向当事人提出查询,核实有关内容,当事人应当及时据实作出答复。

依法应当申报的统计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除依法予以处理外,海关应当责令当事人予以更正。

第三十五条 海关统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不得自行、参与或者授意篡改海关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海关统计人员有权拒绝、揭发和制止影响海关统计客观性、真实性的人为干扰。

第三十六条 海关统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依法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除责令当事人予以更正外,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人的原著和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http://、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食堂食用的所有原料、材料都要有凭据,谁采购,谁就做好采购记录并签字,必须责任明确,高度负责,采购回的原料一律进入食品储藏室,由保管员按采购单一一验收入库,并作交接签字,原料入库后实行专人保管。采购食品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采购和使用。

2、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肉类食品。采购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3、食品存放时应做到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消毒药品隔离。

4、每顿饭前由炊事班长按菜谱到食品保管员处领取原料,并进行签字,周末由主管领导进行核对结算,没有签字的领用单一概无效,经核对缺失的原料由保管人员赔偿。

1、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食堂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饰物。

2、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必须进行消毒。如手接触脏物必须洗净后才能重新进行工作。

3、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4、食品处理区内严禁随地吐痰、饮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5、餐具卫生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6、食品陈列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做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防毒。

7、每餐都要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室48小后方可处理掉。

8、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涉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中医药涉外工作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和发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全国中医中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中医药外事工作条例、办法,组织中医药的国际技术与经济合作、学术与人才交流,对中药进出口贸易进行行业管理。

三、对外交往中凡涉及中医药的学术与人才交流、医疗与教育、经济与技术合作、技术与成果转让等内容,均适用本办法。

四、各地在对外交往中凡涉及对外进行中医药学术交流、医疗服务、经济与技术合作、对外教学、技术成果转让等活动,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如涉及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项目应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理。

五、对外国中医药、针灸人员的水平和资格考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其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开展此项工作。

六、凡对外举办中医药短期培训进修班的单位和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必须具备师资、教材、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条件,有专门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经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方可接收外国留学生和进修生。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向外国人举办涉及学历或带有学历性质的函授班。

七、建立境内外中医药三资项目及其它合作项目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政策、国家关于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药产业政策和有关中医药涉外规定进行项目审定、资格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八、中医药奖励项目、科技进步奖、发明奖需向国外转让时,国家级的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报国家科委批准,部局级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

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招标或指令性课题同国外进行合作研究时,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如属国家攻关课题,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报国家科委批准。

十、中医药单位与其它行业联合或参加其它行业组织的赴外进行的中医药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辖的,必须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的同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必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同意后参加。

十一、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出国人员出国前的爱国主义教育、外事纪律教育和保密教育。认真做好政审工作,派出单位要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保持经常的联系。

十二、要认真做好出国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派出人员,一般应是已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有多年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不得派出。大学本科、专科生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工作二年以上,方可派出。严禁非中医药人员出国从事中医药技术服务等活动。

十三、对派出从事中医药技术和医疗服务、讲学的人员应保证邀请单位(及个人)付以相当的报酬。一般副高级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以上每月不低于:发达国家一千二百美元,较发达国家一千美元,一般国家八百美元;中级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每月不低于:发达国家一千美元,较发达国家八百美元,一般国家五百美元(以上费用不含往返国际旅费、房租及其它费用)。特殊情况需征得我驻该国使馆及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派出单位应按本单位规定付给派出人员一定比例的报酬。

十四、派出人员应按任务批件规定日期回国,在此期间或期满后不得改变身份,更不能去往第三国,如长期出国人员确属工作需要延期时,应由邀请单位提前一个月出示书面申请报派出部门批准,一般延长不得超过原任务批准时间,只能申请一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举办国际中医药展览和学术会议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十六、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外中医药技术保密工作。凡对外进行交流的技术、资料及实物样品均需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对我国特有的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药用动植物繁殖材料、标本,及中药栽培、生产、加工诀窍,中医医疗器械生产工艺技术,疗效显著的单方、秘方、验方及中成药配方,尚未公开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合作、交流与人员培训,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执行。

十八、对于违反此办法规 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严肃查处。

十九、本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懂得涉外保密知识和防间谍知识,具有应变能力。

饭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管理部门要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2、学校食堂招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外,还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能录用。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限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食堂的设备,尽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同事间团结互助,安心于本职工作,以确保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为使食堂工作有序运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食堂整体工作质量,特作如下规定,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一、按时出勤:

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或离岗)在 5 分钟内扣款 5 元; 5 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 0.5 元,一天累计 60 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 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 15 元(厨师及司炉工 25 ),二天累计扣40 元(厨师及司炉工 60 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二、讲究卫生:

1 、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周五下午)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和积水,物件清洁、摆放规范。

2 、在操作间内(特别是售饭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销售)间。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吐痰、擤鼻涕等妨碍卫生的行为。

3 、清洗的物品,包括餐具、炊具、菜类等必须保证清洁,无泥沙、杂物、垢物等,餐饮具洗涤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要保证各类菜肴的质量,不得将腐烂变质原料进行加工或随意堆叠存放切配成品。

以上,违者每次扣有关责任人 5 元。

三、操作规范:

1 、树立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餐的各样熟菜要留样 2 两,并在留样冰箱中存放 48 小时(张细菊负责)。

2 、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3 、物品、设施摆放规范,力求整齐美观,忌凌乱繁杂。

4 、不准将食物带出食堂,严禁品尝菜肴(厨师加工时除外)。

以上,违者每次扣有关责任人 5 元。如由于操作不规范或玩忽职守引发事故,将对责任人处以 50—100 元/ 次罚款,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优质服务:

1 、优质服务、耐心周到,提倡微笑服务,注意语言文明,严禁与学生发生争吵。

2 、严禁在制作食品或出售饭菜过程中高声谈笑、说三道四,甚至挑拨离间。

3 、上班时不准会客,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4 、严禁工作时间私活、消极怠工或公物私用。

一经发现上述现象,经劝说无效,扣款 5 元 / 次,多次劝说无效则予以解聘。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的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团结互助、分工协作。自学遵守劳动纪律、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此,特制定如下劳动考勤制度。

一、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严禁旷工。做到没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同时要自己找好顶替上岗的人,否则不批假。

二、请假未批准就离岗者,按旷工论处,每天扣30元,若旷工一学期达一个星期属自动离职,学校立即给予辞退,同时另聘他人。

三、服从学校和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能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服从分工。

四、任何时候,严禁将食堂物品带出。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出现,在后勤人员会议上点名批评,并扣20 元;第三次出现予以辞退。

五、平时迟到早退者,在当月工资中按每小时扣5元计算,请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每天扣5元。

六、认真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如发现餐具有明显的油渍、菜叶等杂物,一次扣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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