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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大全(20篇)

山西太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大全(20篇)



会计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并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下面是一些优秀会计人员的总结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文档为doc格式。

广东肇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月16日开考)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请通过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及时按公告事宜办理手续,以便统一交到省人社厅办理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照片底色无要求),交到宜宾市翠屏区仁和街50号4楼宜宾市会计学会,逾期未交后果自负。

二、领取证书时间:待省财政厅及省人社厅通知办理完毕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27日。

广东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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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年5月26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年5月19日。

贵州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到,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打印制作当中,由于全省中、初级合格人数较多,需要半个月时间,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证书,具体领取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请届时咨询各市、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财政局会计科。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请2008年度会计职称初、中级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2月10日――20日(节假日休息)携本人身份证和20元工本费到丹阳市会计管理中心(地点:行政中心东楼体育中心西区三楼h3012室)领取合格证书。

丹阳市财政局。

2009.2.4。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13室。

电话:60255746029063。

附名单:

李国萍刘建成王君李平雷根梅兰方琴徐爱芬许莉莉许洁闵宝泉。

蒋颖朱秀玲丁丽萍王燕王玉娣王卫华周晶吴惠琪王小萍莫彩红。

朱红燕宋玺玺张华金卫红邢臻林剑利漏轶萍皮芸骅。

备注:以上名单仅限在长兴县职改办上交照片及表格人员。

广东揭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信息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信息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广东揭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广东阳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2015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7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信息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信息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信息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银川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对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根据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得知,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广西、云南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办理/领取,如有领取证书信息环球网校会及时公布。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一些地方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2、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3、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提示:别忘记带钱了(证书工本费一般是10元左右,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工本费。)

(备注:有些地方禁止代领,可以找人代领的需要附上代领委托。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证书的,除携带考生本人上述证件外,还需出示考生本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广东阳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月10日至20日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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