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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住宿管理制度(热门21篇)

小学住宿管理制度(热门21篇)



规章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不断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发展的变化。规章制度是一种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企业或社会生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住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小学生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 、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 、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 、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 、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 、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 、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住宿管理制度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反动、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要安排好值日表,轮流值日,保持好室内清洁卫生。

2、在天气条件允许下,保持宿舍每日通风,确保健康宿舍环境。

3、宿舍内地面、阳台及客厅要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不随地吐痰等。

4、按时起床、床铺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准堆放各类杂物。

5、室内外墙壁保持干净,不准乱贴、乱写、乱画,不准乱挂衣物及其他物品。

6、室内家具要摆放整齐,桌面保持干净,不乱放物品。

7、床下干净,鞋子、洗刷用品统一摆放整齐。

8、每日清理宿舍垃圾,做到人走垃圾无。

9、门窗玻璃、日光灯等要保持干净,窗台不乱放杂物。

1、每日对走廊、公共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进行卫生清理。

2、定期对走廊、宿舍及卫生间进行消毒,确保无病菌。

3、严禁各类宿舍小广告的张贴及投放。

4、禁止在走廊、楼梯间等区域存放自行车及各类物品等。

5、禁止向洗刷间、水池、便池等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剩饭等。

6、学生处及辅导员每日进行检查,保证每个宿舍达到卫生检查标准。

7、凡违反以上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xx理工大学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小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 ,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小学住宿管理制度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反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反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反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反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如有违反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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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管理制度

针对我校职工以前给学生代伙存在的种种弊端,学校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食宿安全,树立广大教职工良好形象,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根据局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会办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领导成员和班主任严禁为学生代伙。凡领导成员要为学生代伙者先提交辞职报告,班主任为学生代伙的将即刻进行调整。

2、所有职工不得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

5、在职职工代伙人数每超出一人,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1000元/学期;

7、凡代伙职工的家属,学校在临时工招录中实行一票否决;

8、对严重扰乱住宿生整顿秩序并造成较坏影响者,学校将上报县局纪检部门处理;

以上规定在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住宿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体住宿生拥有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8、用餐注意卫生,不得乱倒剩饭菜;

10、公寓实行男女生分寓管理,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宿舍,有事由管理人员代为通知;

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检查、停止住宿一周以上、直至纪律处分。

上述12条以100分计入班级考核,其中1、6、8、10项每项5分,其余各项每项10分。期末评比,记入班主任考核。

住宿管理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反动、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住宿员工。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职责

1、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热爱管理员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后勤领导的工作。

2、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负责监督保洁员的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上报;

5、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7、随时了解员工宿舍的动态,依据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员工住宿通知单》负责办理员工入住手续并根据《离职单》办理员工退房手续。

8、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9、发现宿舍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损坏,填写《工程单》报修。

10、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宿舍保洁员职责

1、上岗前,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

2、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吃苦耐劳,热爱保洁员工作岗位。

3、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负责员工宿舍的卫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卫生时,擅自动用员工的物品,更不准拿员工的物品据为己有。

6、保管好备用钥匙和相关物品,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清洁用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死角。

8、发现电器设备和物品损坏,要及时上报。

9、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10、要认真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第五条门卫值班员职责

1、按照宿舍的管理规定,负责检查进出宿舍人员的证件和进出的物品、车辆。

2、做好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3、值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班;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4、值班期间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5、夜间值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每天尤其是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第六条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部长担任)1名,负责寝室的管理。

1、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后勤部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七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第八条在楼道内,不得追逐、打闹等行为,防止摔伤、撞伤。

第九条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一旦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第十三条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凡出现个人财物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条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防止物品丢失。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环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第十七条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十八条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后勤部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1、如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罚款。

2、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给予罚款。

3、发现将清扫的垃圾堆积到楼道内或寝室门口,违反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条每周一(具体时间待定)各部门派一名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后勤部经理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予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xx。

第二十三条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依据检查情况和平时的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评比,每月评比出一个最佳和最差宿舍。

1、通报表扬(批评)。

2、被评为最佳(差)宿舍则该寝室人员给予共100元的奖励(罚款)。

3、奖励(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四条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住宿员工必须树立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的优良传统,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住宿人员予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宿舍的电源实行分室统一管理,实施定额供电,因用电不足,予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二十七条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或插座。

第二十九条充电器具不准放在床上充电和使用;不准在床头使用台灯;电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

第三十条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一条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予以200元罚款;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开除。

第三十二条室内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第三十三条禁止在宿舍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反者,予以罚款10元/次。

第三十四条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床的一头,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时刻保持床xx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不得乱放。

第三十五条床上用品要经常晾晒,被套、床单必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三十六条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第三十七条洗漱用品、毛巾置于脸盆内,脸盆放置于床下。

第三十八条桌上放置口杯、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无灰尘、无杂物。

第三十九条天花板、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内衣、袜子等衣物。

第四十条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至少处理1次。

第四十一条爱护使用清扫工具,不用时置于规定位置(房间门后侧)。

第四十二条行李箱放置于床的下面最里侧。

第四十三条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后勤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20元/次。

第四十四条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

1、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宿舍管理员备案,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2、如超过3次,取消住宿资格。

3、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属的证明。

4、如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出现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五条21: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1、21:00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会客,寝室长要予以监督落实。

2、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3、累计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4、如外来人员来访或留宿期间发现公司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十六条23:00以后禁止外出。

1、非上班人员禁止外出。

2、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员,必须部门经理同意并签署证明。

3、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罚款,并取消当月以及年度评选。

第四十七条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向后勤部汇报,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经理。

第四十九条后勤部不定期负责带领保安部、工程部人员对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条每周后勤部经理带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

第五十一条禁止在寝室、楼道内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等,影响他人休息;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后勤部将对当事人给予xx处罚,予以至少20元/次罚款;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酗酒闹事,一旦发现并造成影响,予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三条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第五十四条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门钥匙收回,并上交宿舍管理员。

第五十五条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特殊情况必须征求后勤部同意并备案;后勤部未同意办理的,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五十七条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家属住在宿舍内。

第五十八条严禁员工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

第五十九条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住宿证,出入宿舍主动出示。

第六十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先退宿,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必须及时搬离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第六十一条白天床体周围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二条不得随意窜寝室。男、女员工不得混窜寝室。

第六十三条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顺序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附则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最高处罚为开除。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住宿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等服务场所要想为客人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就必须把好卫生检查关,也要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餐饮方面,还是住房方面,各大酒店都应有相当的卫生标准,来适应现代消费者对卫生的高度重视这一事实。因此,酒店等餐饮场所应制定相应的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了保洁部、休闲部、康乐部、客房部、台球厅、保安部、洗手间、健身房、影视厅、厨房等酒店各个部门的卫生管理制度,还包括了酒店卫生管理条例、卫生检查标准、卫生检查奖惩制度等资料,为酒店等餐饮行业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消毒操作程序

1、在消毒间水池中加水8-10升,倒入“优洁净洗消剂”一包,特别严重物品按1:50的比例使用。

2、将待消毒杯具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一般浸泡10~20分钟,严重者浸泡30~60分钟。

3、将有污迹的杯具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将洗净的杯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高温消毒,注意摆放整齐。

5、高温消毒后的杯具移入保洁柜,以备客用。

6、录消毒时间,杯具品种数量,消毒人签名。

客房检查的程序及标准

客房查房的程序与整理客房的程序基本一致。客房检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清洁卫生质量,物品数量及摆放、设备状况和整体效果;

详细如下:

1、房门:无指印、划痕、锁完好,安全指示图、请勿打扰牌、早餐牌完好无缺,防盗扣、窥视镜、把手清洁完好。

2、衣柜:门无污迹、无破损,洗衣袋、单齐全,衣架完好无缺,健康秤、擦鞋服务纸摆放规范,柜内清洁完好,自动开关灯正常。

3、墙面和天花板:无裂缝、漏水或小水泡现象,无蛛网、污迹,无涂料脱落或变形等。

4、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5、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6、行李架:干净无污迹,拖鞋、亮鞋擦、鞋拔、擦鞋布配备齐全。

7、梳妆桌:台灯、烟灰缸、文件夹摆放规范,台灯开关灵活,文件夹配品齐全,电视机正常完好。抽屉推拉灵活,吹风机、购物袋、针线盒齐全完好。

8、冰箱:饮料配备齐全、无变质,制冷效果良好。清洁无异味,温度开在低档。

9、筒椅、茶几:干净明亮,坚固无松动、无破损,摆放位置正确。

10、窗帘:干净无破损,拉闭自如,挂钩无脱落。

11、床:铺法规范,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面,床罩、枕套无破损、无毛发。

12、电话机:无尘无迹,号码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功能正常,电话线整齐有序。

13、床头柜:电话纸、禁烟牌、电话号码簿摆放正确,清洁无污迹,各开关正常完好,音响频道设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档,音量调到偏低。

14、镜子与壁画: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5、灯具:灯泡、灯罩清洁无尘,开关使用正常。

16、玻璃窗: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7、空调: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控符合要求。

18、卫生间:门正反面干净无污迹,把手洁亮,状态完好。墙面清洁完好无松动破损,镜子干净无迹。地面清洁、无迹无水、无毛发。

19、浴缸:内外清洁,镀铭件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等清洁完好、无滴漏,接缝干净无污迹,浴帘干净完好,浴帘扣齐全,晾衣绳使用自如,冷热水水压正常。

20、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铭件明亮,水阀使用正常,无水迹毛发,灯具完好。

21、马桶:里外均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开关自如。

22、排气扇: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

华闽酒店餐饮部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         管理人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1、       新员工上岗前,须进行体检,以确认其中是否有患传染性疾病;对患传染性疾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2、       教育员工基本的健康知识,使他们具有健康意识,随时报告呼吸道的传染病和肠胃的不适。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可能传染疾病征兆的存在,如传染性的烧伤、溃疡。对于患者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

3、       为员工提供卫生所需的设备,即:提供更-衣室,衣柜、洗手液或肥皂。定期对更-衣室进行清洁消毒,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更-衣室的卫生安全。提供员工制服,洗衣服务。厨房配置洗手池和洗涤液。

4、       制订卫生培训计划,培养员工养成卫生习惯。掌握清洁卫生的操作方法,经常实施检查,保证制度贯彻执行。

(二)员工(包括餐面、厨房)岗位卫生责任制:

1、       增强健康意识,具备基本健康知识,参加健身运动,保持身体健康,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带疲劳倦意上岗。

2、       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呼吸系统的不正常情况(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疾病和肺部疾病和肠疾,腹泻);报告任何皮肤发疹、生癣等疾病;报告受伤,包括被刀或利器划破和烧伤等情况。

3、       讲究个人清洁卫生,每天洗澡,至少每周洗发二次,保持整洁无异味,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每天所穿衬衣、裤干净整洁。

4、       按规范要求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梳理好头发,厨房员工必须戴好工作帽;换好工作服和清洁、舒适的.鞋袜;并将个人物品存入个人衣柜,切勿放在卫生间或厨房。

5、       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动作习惯,如用手抓头、梳理头发、摸鬓、挖丘疹或身上其他部位等等,要避免对着食物咳嗽或打喷嚏,严禁在厨房和服务场所吸烟。

6、       在进行以下行为后必须洗手:上卫生间后;用手掩着咳嗽或打喷嚏后;抽烟后;搬运物品后;接触生肉、家禽、鱼或水生贝壳类动物后;接触钱后;接触任何脏东西后。

7、       拿取餐具、食物都要采用卫生规范操作,切忌用手直接接触碗口和汤匙入口端,餐具要拿柄,玻璃杯托底部,拿碟子时拇指只能接触碟子的边缘部分。每次品尝都要使用一清洁的匙,准备食物时要使用各种器皿用具,如用夹子、匙、叉等来取冰块、黄油、馅料、面包、糕点等,严禁用手直接抓取食物。

餐饮服务员卫生条例

1、       每天用香皂或沐浴剂洗澡。

2、       勤洗头发,使之保持整齐、健康干净,长头发要梳理得简单清爽。

3、       服装或制服要干净整洁。

4、       指甲要保持干净,修剪整齐,指甲缝中无污物。

5、       不要穿戴多余的义务,化装要淡雅适宜,不要过浓。

6、       为卫生及安全起见,除了简单的纪念戒指外,不要佩带多余的首饰,不要穿网球鞋、凉鞋、拖鞋和沙滩鞋上班。

7、       穿干净的低跟便鞋,配不会打滑的干净短袜。

8、       每次开始工作前要用温水和香皂洗净手,从洗手间出来后也要洗手,每次摸过脸、头发或脏的物品(如钞票)后一定要洗手。

9、       在专用的洗手盆中洗手,不要在蓄水池和餐具洗涤槽中洗手。

10、用专用的手巾擦手,不要用擦桌布、围裙、洗碗布擦手或在制服上擦手。

11、头发要束好,或用发胶定形,不要让头发丝盖在脸上或盖住眼睛,注意不能有脱落的头发掉到餐具或菜、茶中。

12、不要在餐厅或厨房中抽烟或嚼口香糖。

13、不要在食品边咳嗽或擤鼻涕,不要把用过的手巾揣在衣袋中,这样很不卫生,最好用一次性的卫生纸,用后马上扔掉。

14、不要把脏的碟子放在上菜的托盘中,用其他的托盘收捡盘碟。

15、不要用牙咬单,用手拿单,铅笔放到口袋中。

16、送玻璃杯时拿底部,不可拿着玻璃杯口。

17、不要用客人用过的手巾清洁桌子。

餐厅食品卫生及安全须知

一、时刻保持餐厅环境卫生及服务人员个人卫生。

1、       确保餐具、玻璃器皿等的清洁。

2、       定期进行营业场所的清洁工作,有效清除四害。

3、       每天勤洗澡勤刷牙,定期洗头理发。

4、       保持指甲清洁整齐,不要用指甲油。

5、       不可浓妆艳抹,不可喷过多香水。

6、       保持制服整洁。

7、       穿矮跟适脚的鞋子,女生着肉色丝-袜。

8、       除不加装饰的结婚项链外,不要戴珠宝项链。

9、       服务员开始工作前和端送饭前须洗手并保持双手的清洁。

10、  服务过程须按服务规范进行。

二、餐厅防火安全工作

1、       消除火灾隐患,餐厅须备有灭火器,每位员工应懂得灭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2、       营业前应检查在餐厅中使用的煤气罐及炉具。营业结束应在安全位置按正确方式存放。

3、       营业结束后应检查餐厅各个电源开关是否关闭。

厨房食品卫生及安全生产须知

一、确保食品卫生

1、取用原料时,应认真加以鉴定:罐头食品如已膨胀有异味或汁液混浊不清,不应使用;高蛋白食品有异味或表面粘滑,不应使用;果蔬类食品已腐烂的不应使用。

2、盛放过变质食品的一切器皿应立即清洗消毒。

3、生、熟食品应分人员、分砧板、分器皿且分开存放,用具须定期进行消毒。

4、厨房人员的个人仪表应保持高度整洁,头发整洁且发式简单,并佩戴好工作帽,及时更换工作衣帽。

5、不得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不得对着菜肴讲话,不得坐工作台,以免污染食品。

二、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1、使用油锅应谨慎,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可离开,以免高温起燃;操作中应防止油外溢,以免流入供热设备引起火灾。

2、应经常清洁设备,定期清洗排油烟罩,防止排烟罩油垢着火。

3、煤气及煤气灶的安全使用。对煤气设备的使用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则。如发现煤气灶有漏气现象,应立即检查,应完全安全后再使用。煤气火突然熄灭,要关闭阀门,以防煤气外泄。工作结束,操作人员检查每个阀门,一定要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岗。

4、对电器及电源线路应定期检查,消灭火灾隐患。

5、厨房须备有足够的灭火设备,每位员工应知道灭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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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管理制度

公司为关心和照顾员工生活,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员工提供更完善之后勤服务,特向公司正式员工设立探亲房。以使员工敬业乐业、为公司作出更大、更多贡献。

1、公司为员工提供探亲房,凡公司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才可享受。凡需入住探亲房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一般批获三天,如延续,经批准,要交收一房一宿$50元,但延续不能超过7天。入住探亲房者,不准另留外人住宿,晚上24:00前必须关灯睡觉。

2、员工夫妻可以同房(必须持有结婚证书),未婚配偶、直系家属可以入住,但不能同房,必须分开住。入住者必须节约用水、电,用完水、电请随手关好,不准开长流水、长明灯。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公司员工及所携家属必须服从本公司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探亲房内从事偷窃、“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一经发现,公司即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涉及员工按照公司《住宿管理制度(一)》规定从重处罚。

4、每周由行政人事部领头,组织各部门主管不定时检查卫生、清洁,一旦发现违纪、违章者,先给予口头警告及处罚人民币:$50元~100元,严重违犯者,即予以开除论处。

住宿管理制度

各宿管员、各包片教师、各住宿生:

现将xx县门土初级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

一、所有校外住宿生必须服从房东、包片教师的管理,舍长、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汇报,本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宿管员、包片教师、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生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学生并及时逐级汇报。

二、每天晚上10:30舍长和安全预案要检查各社员回宿情况,11:00所有住宿生必须全部就寝。对不按时回宿舍,留宿他人,或11:00后仍干其他事情的同学,安全员和舍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包片教师、房东等人汇报。

三、全体校外住宿生必须高度关注自身安全,及时汇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必须认清做好值日生轮流,确保宿舍干净卫生。

四、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换气,努力加强体育锻炼,发现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同学之间不互用毛巾、脸盆等,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

五、宿舍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热得快”,蜂窝煤烧水,不得在裸露电线、细线和活动线上使用电磁炉,煤气灶必须离床1.2米以上。

六、所有女生一是要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不得男女合租一院,不得男女混住。夜晚一律不得单独外出,不得约男生到自己宿舍来玩,更不得到男生宿舍或室外和异性闲逛,所有女生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夜晚睡觉关死门窗,发现可疑坏人骚扰要及时举报或大声求救。

七、同学之间要宽容相待,发生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找老师协调处理,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或邀请被人打群架,以防触犯刑律造成终身悔恨。所有同学要及时劝架,及时报告老师,对于能及时阻止恶性打架或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按照学校《优秀生助学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管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特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准倒床吸烟、乱丢烟头。

二、不准乱拉搭设电线,灯泡限60w以下。

三、不准使用电炒锅、电炉、电饭煲及用明火做饭取暖。

四、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准乱倒脏水和各种杂物,室内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室外做好卫生环境,每周六集中室内外消毒一次,并由专人检查卫生工作。

六、不准乱拆乱搭房子和铺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

八、不准男女混住及民工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须住宿者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住宿生管理制度

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住宿生签字:

住宿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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