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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管理制度(热门18篇)

专职消防管理制度(热门18篇)



有明确的强制性和适用范围,是组织和社会运行的基本依据。规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提炼和总结规章制度的核心精神。

专职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队三班运行,每班运行24小时,休息48小时。

二、每天交接-班时间为厂部规定的上午上班时间,上下班人员必需在队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需做到室内外卫生清洁干净,内务整齐,否则接-班人员可以不接-班。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每天中、晚吃饭时间规定在1小时内分为二次各1小时,但不得超出1个小时。

四、值班期间不得换班、代班,私自换班、代班者,按缺勤处理。消-防-队人员不得带外面人员在队住宿过夜。

五、在工作上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每月队务会、民主生活会、碰头会,每人应该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补休必须经队长同意,其他人员无权批准。

六、车辆每天必须交接-班,由当天值班司机保持车辆车库卫生干净,整洁。每个战斗员必须保管好战斗服、雨鞋、钢盔帽、安全腰带,实行交接-班制。组长必需把全组人员在值班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作好记录,必要时向队长报告,当天值班记录必须由组长当天写完。负责检查全厂消防器材和动火监护人,用掉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及时报告。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耍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责任人: 

职 责:

1、建立健全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体制。

2、明确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的责任及义务。

3、布置落实好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训练内容,制定

训练目标。 志愿消-防-队的组织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志愿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三)志愿消-防-队训练管理细则:

训练时间:每月组织一次训练、每季度考核、每季度到消防九中队实战灭火训练,组织一次综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训练内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应急演练组织程序、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的协调组织能力。

(四)应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

护组

消 防 队 制 度

一、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车辆装备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处于战备状态,队员不得离开消-防-队,并随时准备出警。

二、遵守厂部请假制度,厂区请假半小时,须经班长批准,请假1--2小时,须经队长批准,以上请假必须有书面签字手续方有效;半天及以上,须经厂部消防专职批准,并按厂人劳规定办理正规请假手续。

三、严格遵守队部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四、按照每周训练计划,认真完成消防基本功训练,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五、保持内务整齐,卫生达标,环境优美,做到文明整洁,令行禁止,警容严谨。

六、按厂部要求,每周一、周四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落实。

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准发生不团结、违规违纪现象。

八、坚持早上出操,晚上熄灯点名制度,按作息时间,准时出操、准时熄灯,确保消-防-队员的战斗力。

九、队长、班长以身作则,了解队员的工作情况,每天做好日记。

十、雷厉风行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一、违反以上制度者,按“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进行考评。

消 防 队 职 责

工作。

二、根据“防范胜于救灾”的原则,防范的工作任务,首先要求消-防-队员自身要学习掌握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部门执行,杜绝火灾发生。

三、监督检查各部门有关消防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使厂消防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使消防管理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五、定期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管理,使设施、器材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六、建立全厂消防档案,建立消防栓、消防水池档案卡。

七、分片包干,实行管辖区域负责制,队员所包干管理的部门、片区,要按照消-防-队所下达的负责制,定期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一方平安,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有计划地开展消-防-队员灭火基本功训练,其水平应达到上级消防部门所颁布的专职消-防-队标准,做到防范有内功,救灾有真功。

九、制订厂区x个防火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预案,熟悉厂区水源分布情况,熟悉厂区每个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及性能。

十、积极参加火灾的扑救及抢险救灾任务,视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及人民生命财产为已任。

十一、及时完成厂、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消 防 队 长 职 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带领消-防-队员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二、负责消-防-队的日常行政管理,制订每月的培训计划,组织消防技能训练,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三、带头执行消-防-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对消防

队员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考评。每周一召开全队工作布置检查反馈会,并做好记录。

四、带领全队进行消防基本功训练,按时完成训练项目,并达到要求。

五、组织分工对全厂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监督检查,做到分管、包干管理。

六、带领全队完成厂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组织参加各项活动。

七、负责对全队每个队员的工作考评,并按时向领导汇报。

八、负责对消-防-队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材料的支出检查,以及日常办公用品及材料的领用管理。

九、负责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的消防基本功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

十、负责布置消防装备的检查,负责对消防车的管理及安全行车管理,节省油耗,节省车辆维修开支。

十一、关心队员生活,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消-防-队自身队伍的建设,表彰先进、激发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处罚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者应汇报上级领导。

十二、带领全队熟悉全厂消防系统、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器材分布情况。

消 防 战 斗 班 长 职 责

一、在队长的指挥下,带领全班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带领全班进行消防灭火基本功的训练,并达到指定的目标和成绩。

三、带领全班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

四、按队长的布置要示,具体安排、分工落实有关工作任务,以身作则,带领队员积极完成。

五、参加厂消防检查监督工作,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抓好消防工作。

六、熟悉厂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及本班队员管辖区的消防设备及器材

分布情况。

七、苦练消防基本功,勤学相关知识,带头完成训练及学习计划目标。

八、管理好全班的消防装备,管理好班里的内务。

九、参加队务会,负责对全班队员的各项考评,负责检查本班队员的工作情况,并作好记录。

十、出警时,绝对听从队长的指挥,带领全班参加战斗。

十一、轮流值班,组织出操,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在执行消防检查监督中,提出考核意见。

驾 驶 员 职 责

一、明确本班的执勤任务,坚决执行队长和班长的指挥和命令。

二、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保养好车辆,随时处于出车状态。

三、每天早晚各检查发动车辆一次,发现车辆有异常应及时维修,较大的故障应立即向队长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熟悉消防车各项功能,以及消防水泵操作方法,掌握消防车出车的基本功。

五、计划好消防车的备品备件,并负责保管,订出车辆保修计划。

六、节约用油,安全行车,不许擅自动用车辆。

七、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听到警铃时,将消防车迅速、安全地开到火场,停放在指定点,并坚守岗位。

八、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行车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九、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消 防 战 斗 员 职 责

一、认真履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练就过硬的消防基本功,掌握消防基本知识,熟悉厂区防火要领及扑救各类火灾的技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严格遵守消-防-队军事化的组织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苦练消防基本功,不怕苦和累,为掌握消防知识勤学不懈,为保障国家、集体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具有奉献的精神以及热爱消防事业的高度热情及端正态度。

三、熟悉厂区防火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灭火作战方案,熟悉厂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熟悉本辖区负责的消防设备器材的分布情况及使用操作性能。

四、掌握厂区防火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管理监督的程序,掌握运用消防法规及厂内消防制度,管理好分管辖区的防火工作,防火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隐患整改要及时,并做好记录和提出考核意见。

五、管理好消防装备,爱护集体公物。

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生活,遵守队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搞好消-防-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公共卫生。

八、严格遵守24小时执勤值班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火 警 电 话 值 班 员 职 责

一、火警值班员每天8点做好交-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持岗位,不得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报告执勤班长安排其他队员代替后方可离开。

二、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室的卫生。对配备的电脑、空调、对讲机等物品负责保管。

三、值班室要保持肃静,值班员在上班时不得听收音机,其他人员除工作需要以外不得在值班室内聊天、玩耍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负责接受火警电话报警,发出出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警情况及地点。

五、维护保养通讯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上报给执勤班长,由执勤班长联系维修,确保通讯设备联络畅通。

六、值班员在接电话时要文明用语,对无关人员(含:外来员工)进入消-防-队应做好盘查和接待工作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消 防 队 员 倒 班 规 定

一、每日安排一个班休息,时间为当天早上8:30至第二天早上8:00为一个休息日。

二、队员需要更换休息日或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必须先确认替班人员,3天以内(含3天)经本班班长批准,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经队长批准签字方可执行,正常休息人员未离开消-防-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引响消-防-队正常工作。

三、队员有事请假时,原则上3天之内自行调班,需请长假时,每天只允许一人请假,请假人员是二班人员时,其它倒班正常进行,如请假是一班和三班人员时,需从二班调配人员来填补。

四、消-防-队执勤班和非执勤班班人员必须24小时严格在位执勤,执勤班班长负责消-防-队每天的训练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六、队员轮休或外出,应提前交待好休息日工作事项,在外注意个人安全,并且与队部火警值班室交待好联络方式。

七、消-防-队不允许留宿其它人员,队员亲戚朋友来探访,一律自己安排。

消防员轮休在外具体规定

为合理安排消-防-队的倒班,确保消-防-队员在外住宿的个人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消-防-队员在外休息期间,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必须携带好身份证、暂住证等有关证件,以备当地派出所突击检查。

三、休息在外的队员,不准参与赌博、打架斗殴、喝洒闹-事、嫖娼、吸毒等一切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个人负担,本单位不给予负责。

消-防-队行政管理考评内容、标准、方法

一、 全日生活制度

1、起床信号发出后,未立即起床、集合人员未到位,每次扣5元;

2、不请假外出,私自外出,每次扣50元,累计四次给予辞退;

3、无故不出操,每次扣10元;

4、没有认真对自己的所管辖区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维护保养,被队部查到,每次扣10元;被上级部门查到,按上级部门规定考核。

5、违反消-防-队倒班规定,每次考核50元,连续违反加倍考核。

6、消防组织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每次扣10元。

二、 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个人物品(鞋子、衣服、毛巾等)未扫规定摆放,每次扣5元;

2、床单叠放不整齐,每次扣5元;

3、未按规定着装,被队部查到每次扣20元;被厂部查到按厂部有关规定考核;

4、包干区卫生不符合要求者,每次发现扣5元。

三、 管理工作

1、消-防-队分配给个人的任务未及时完成,每次扣10元;

2、不爱护消防装备,保养和管理不合格、损坏、丢失,按情节轻重每次扣20元及以上;

4、平时工作不服从领导管理,对领导分配工作有顶撞现象,每次扣20元;

6、火警值班员,未请他人代替擅自离开岗位的,每次扣100元,累计三次给予辞退;

7、驾驶员不严格遵守行车规定,不请示、不汇报,擅自出车,队内查到每次扣50元,累计四次给予辞退,厂部查到按厂部规定考核。

消-防-队检查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管理规定及检查方法

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作为专用安全工具,只能用于专用场所,平时不准乱动,保管人要妥善保管。

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用于控制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配电盘柜发生火灾产生较浓毒性气体的场所及加氯间等可能发生有毒或有刺激性气体泄漏的场所。

3、上述场所工作的每个人都必须会正确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消-防-队每月应按下述检查方法对全厂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行检查一次。

5、检查使用后发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压低于10mpa时,必须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气瓶冲气。

6、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或不能使用,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考核。

7、各存放点编号及保管人规定如下:

一班消防车(1#、2#、3#):一班1、2号员;

二班消防车(4#、5#、6#):二班1、2号员;

网控室(7#、8#、9#):负责巡检的全能巡操、朱国勇;

加氯间(17#、18#、19#):化水综合班班长、谢庆福。

8、检查时打开气瓶开关,会听到警报器发出的短暂声响,气瓶开关完全开启后,检查气瓶压力,一般应为28~30mpa。

9、关闭气瓶开关,在5分钟内,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表明供气系统气密完好。

10、轻轻按动供给阀漠片,当压力降至4~6mpa时,警报器应发出气笛声。

11、充满气的气瓶应存放在不被曝晒,距离取暖设备不小于是1.5米的场所。

12、空气呼吸器要保持卫生清洁,防止沾染灰尘和油污,保管场所室温宜在5~30摄氏度,相对湿度宜在40—80%,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当检查到气瓶压力低于10mpa时应重新充气。

13、每次检查要按要求对各部件进行擦拭、整洁,检查发现故障要及进排除,保证完整好用。

二、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佩戴方法

1、 把呼吸器背在身后,调节肩、腰带以合身。

2、 全面罩镱片保持明亮,使用前跨在胸前,以便佩戴使用。

3、 打开气瓶开关两圈以上,检查气瓶压力正常,供给阀关闭,将快速插头插好插牢。

4、 佩戴好全面罩,进行深呼吸2—3次,感觉舒畅,用手压检查供给阀的转换开关的启闭状态,一切正常后,将全面罩的系带收紧保证有良好的气密性并使面部没有明显的压迫感和头痛,此时转换开关自动开启。

5、 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当压力下降到4~6mpa时,低压警报器报

警,此时应撤离现场。

三、 消防车检查管理规定

二位驾驶员每天早上负责对消防车进行盘车或试转10分钟,每周五分别对车辆泵浦试转一次,试车一般不超出本厂范围,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与保养,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检查发动机和泵辅系统是否正常;

2) 油箱内是否有油,少于油管总量2/3时须及时补充;

3) 发动机曲轴箱内的油面高度是否正常;

4) 散热器水箱冷却水是否充足,有无漏水现象;

5) 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电解液面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6) 转向盘、制动器、离合器和变速杆是否好用;

7) 灯光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各仪表工作是事正常;

8) 各轮胎所压是否正常;

9) 水罐和泡沫罐内的贮水量和泡沫液是否充足;

10) 随车吸水管、滤水器是否定好、垫圈是否齐全有效。

四、室内消火栓检查管理规定

1. 专职消-防-队每周一、四负责对全厂室内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

2. 室内消火栓箱贴上封条后,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打开一次,对水龙带、水枪进行清洁整理后重新贴上封条,标明检查日期。

3. 平时检查通过室内消火栓玻璃察看,发现消火栓有漏水、滴水的现象或水龙带破损、水枪、水龙带接扣生锈则打开消火栓箱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重新贴上封条。

4. 平时检查还应包括室内消火栓箱玻璃上的标志、编号是否完整和清晰,不完整或不清晰的应重新喷上。

五、室外消火栓检查管理规定

1. 专职消-防-队每周一、四负责对全厂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

2. 平时检查室外消火栓有无漏水、生锈现象以及编号是否清晰、出水口的盖子是否便于开启,有问题及时处理。

3. 每季度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上漆、润滑、编号一次。

六、移动灭火器材检查管理规定

1.专职消-防-队每周一、四负责对全厂移动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

2.平时检查移动灭火器材定置标签、封条情况,并对灭火机箱外表进行整洁。

3.专职消-防-队员每月第一周(一或四)打开封条,对灭火机箱里面的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清洁和检查,发现有过期、压力无效、皮管老化、无标签的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和补上,并做好登记。

七、消防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查管理规定

1.专职消-防-队每周一、四负责对全厂室外消防阀门进行一次检查。

2.平时检查阀门井是否积水、阀门盘根是否滴水、阀门是否生锈、井盖编号是否清晰。

3.发现室外消防阀门存在问题通知维护检修人员处理。

4.消防水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水消防系统其它设施及泡沫灭火系统的每天检查,并按消防部门提供的表格对消防有关压力表参数每天记录一次。

九、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检查管理规定

1.火灾报警系统维护人员每周一、五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台进行检查,对监视到的异常、故障进行处理,平时接到消-防-队的消缺通知也应及时进行处理。

2.维护人员每两个月应对所有火灾探测器、报警设施进行检测一次,专职消-防-队配合。

消 防 队 作 息 时 间 表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是指由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将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四条 专职消-防-队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受公安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第六条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无违法记录,自愿从事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辅助性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

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八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习、训练、会议、执勤、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队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执勤车辆、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二)在巡查过程中对各类场所和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三)建立、完善消防检查工作台账和档案;

(四)自觉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加强消防知识学习;

(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进一步熟悉辖区内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的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专职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 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 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 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 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 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招待所、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三十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组织实行条块结合,以各部门、公司为主;夜间以运行值为单位,值长统一指挥。

(二)运行各值成立义务消防分队,由该值值长为负责人。

(三)各部、各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各公司设专人负责。

(四)生产现场的火警由当值值长组织扑救。

(五)义务消防队统属厂防火委员会指挥,业务训练由安监部负责。安监部须制定训练规划和具体训练计划并付诸实施。

(六)各部门、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年进行组织调整。调整结果报防火委员会。

(一)接到火警信号迅速投入灭火战斗。

(二)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规定,监督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

(四)配合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和火险隐患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在必要时组织队员值班巡逻。

(五)配合做好火灾现场的现场保护工作。

(六)做好本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七)积极参加消防技术训练,熟知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自救方法。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火场纪律。

(二)迅速扑救初起火灾,不延迟,不退缩。

(三)熟知岗位消防器材,能正确使用、保养、管理消防器材。

(四)注意操作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五)模范执行消防法规、消防规程和其他防火安全制度,制止违章现象。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责任区全体员工均属于义务消防队员,有义务、有责任承担消防工作。

一、全体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二、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并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手持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破门救灾方法,消火栓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

三、宣传、贯彻消防法规,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发现火险隐患迅速报告。

四、发现消防设施(备)遭破(损)坏,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处理。

五、积极参加管理处及公司组织的消防灭火训练,自觉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六、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七、灭火过程中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八、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从建设高素质消防队伍出发,在选择消防队伍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年轻力壮,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责任心强;勇于献身;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最好为男性。

选定人员后,应对其进行思想品德和业务技能教育与培训,使消防队伍人员既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又有较强的业务水平。一般来说,消防队伍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掌握国家有关消防的法规和制度,熟悉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等。

1.负责消防监控报警中心的日常值班。

消防监控报警中心是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和防烟排烟设施等,并能操纵电梯到达指定位置和保证消防电梯的运行。因此,中心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工作严肃认真,密切注意主机和监视仪表信号,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定期向上级汇报。

2.普及防火知识教育,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

安全部消防队伍人员要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动员和组织职工与区内群众积极地学习掌握防火知识。只有群众发动起来,“防”才有基础,“消”才有力量,宣传的方式可采取专人上门,发通知,张贴广告,出墙报,利用闭路电视等等。宣传的内容有防火的重要性,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各物业内消防设施及其功能与使用,安全疏散和人员抢救等。同时,还要制订各单位、各部门及重要部位的防火责任制,并负责检查和落实。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的一项基本措施。专职消防人员须每天巡视大厦或小区的每个角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这是一种日常安全检查。对防火责任制、防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一般可以每月进行一至二次。消防设备的硬件也要定期检查,检查时要会同管理公司工程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或者结合消防演习,每半年演习一次。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经发现火险隐患,都要记录在案,并向主管领导报告,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消防设施方面的故障和不足,还要写出专门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工程部门作计划进行整修。

消防人员通过日常的具体工作,不但能起到预防的效果,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提高了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这又促进了防火、灭火水平的上升。

要做到迅速、安全、彻底地扑灭火灾,消防人员必须坚持灭火管理的平时训练,通过训练,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通过训练,找到适合自己的消防办法;通过训练,摸索防火、灭火的措施和技术;等等。

平时训练还要和定期演习相结合。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最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通过演习来检验小区(或商业大厦)防火、灭火的整体功能,如防火、灭火预定方案是否科学,指挥是否得当,专职消防队员是否称职,消防设施是否发挥作用。另外,通过演习还能检查业主的心理承受能力。演习后,消防队伍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便采取措施,改进以后的工作,提高物业管理公司防火、灭火、自救的能力。进行消防演习宜请公安消防部门来人指导,帮助讲评和总结,并请他们提供改进的办法或途径。

健全专职和兼职的消防队伍,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是消防组织网络中重要的一环。义务消防队应从管理员工中选择年轻、身体素质好、工作负责的人员组成。保安部全体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定期对这支队伍进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消防技能,对消防体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至于培训,可请有经验的消防人员、有关专家、教授等来讲课,也可请公安消防部门代为培训。培训内容可以适当拓宽,使消防队员们能适应复杂的、多变的消防情况。

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法规及有关处罚规定查处。

消防管理制度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消防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5、义务消防队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技能训练,每季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演练,每半年参加一次公司组织的灭火演练,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员每年必须参见消防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7、微型消防站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应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训辅助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应在值班室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配齐常用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负责维保公司的监管,并将维保情况上报,定期与辖区消防中队联合检查。

10、微型消防站负责落实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在公司防火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5、负责全站人员工作分工的劳动组合,熟悉站员的擅长,科学分工,优化组合,严格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实施奖惩手段,模范带领全站人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组织消防人员深入现场,掌握公司厂区的防火工作情况,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经验和资料。

7、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及公司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第三章副站长工作职责。

1、副站长在站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5、督促站员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

6、督促站员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

2、保证个人装备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装备)保养及完好。

3、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4、明确自己的.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

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站部另行通知)。例会内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

3、总结经验,讲评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强调和要求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6、听取站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无特殊事由,站员不得无故缺席。例会设记录本及签到表,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设备等进行移交。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交接后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内容包括:

1、介绍当班灭火、火灾隐患及遗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况。

2、认真检查器材,保证装备完好。

3、认真清理值班室、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认真清点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并做好值班记录。交接双方要认真办好交接班手续,防止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的发生,各班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消防站必须严格执行器材(装备)管理的有关条例,遵守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制度和使用规定,防止器材(装备)损坏、丢失、锈蚀和失效,保证器材(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使用器材(装备)的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装备)的性能,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各种器材(装备)必须按照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装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

4、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站的器材(装备)。

5、器材器材应设置细致准确的台帐,并每季度清点一次。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员对厂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在器材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厂里并尽快解决。

2、保卫科、站部每月将根据情况对厂区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进行考核、奖惩。

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绵阳有限公司保卫科。

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及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后勤人员和教师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要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设施完好达到100%。

4、教学楼、办公楼等楼道及出口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5、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

6、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实验用品要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负责保管和检查,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水池、沙池、灭火器具等。在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不得无故使用,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更换、确保用电安全。协助电力部门管理好校内配电房。

9、教室、办公室、保管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下班、下课后要及时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10、化学实验室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消防管理制度

一、在防火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则而导致存在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必须要及时消除。

二、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报老板或厂长。

三、工厂经营者应迅速指派专人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对各级消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消防管理制度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保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且遵照执行。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本厂消防管理的特点,每季度第一个周五下午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3、每周三下班后安全责任人组织各小组安全员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完、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厂消防负责人对整个企业消防安全负责,并负责管理安全员。

7、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相关安全员和消防责任人承担。

2、消防设备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便于随时用;

3、消防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完可用;

1、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如确需移动必须经领导批准,但必须及时恢复;

3、生产车间全区域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

5、各类配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扰拉临时电线,对供配电设备应勤检查。

6、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无漏电,接触不良现象;

8、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9、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附:安全责任相关人员。

厂消防责任人:

原料组安全员:

粘胶组安全员:

点焊组安全员。

成品组安全员:

消防管理制度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1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学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所有教学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纳入后勤总公司总公司的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后勤总公司总公司主管物业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学楼工作的物业管理服务部和教室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教学楼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安员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教室管理员、卫生清洁员为消防安全巡检责任人。

第五条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楼的管理、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学校和公司、部门的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教学楼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演练,接受消防检查,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符合教学楼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部或总公司总公司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要与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协议,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教室管理站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无损。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部教室管理站负责确定教学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生举办讲座、晚会等凡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情况下,向校保卫处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门申报并对活动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条教室管理站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条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直接责任人当场整改。

(一)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乱接、乱拉电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对消防器具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责任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见等,整改人员应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三条对学校保卫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教室管理站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学校保卫处消防主管部门和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物业管理服务部建立消防档案外,教室管理站对教学楼各消防重点都要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学楼基本情况及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六条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各类消防演练,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内容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通过对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教学楼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后勤总公司总公司。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制度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幼儿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二、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三、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

2、疏散指示标志明显。

3、幼儿园自动报警系统保持完好。

消防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各部门领班的消防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工作,具体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防火措施。

2、负责向本班组员工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检查酒店内特别是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定期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奸、清洁、完好。

5、每日领班要小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重大隐患要上报上级主管。

6、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组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7、火灾扑灭后,在上级领导的授权下保护现场。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八节消防巡视员的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伞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部的各项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业务知识的训练和学习,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内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

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跟进施工队伍,根据《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检查施工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4、如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要及时报告,井查明情况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当发生火灾时,首先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控中心或总机报告,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员工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6、电器着火要先断开电源,再进行扑救。气体火灾要先关闭燃气阀门,如果阀门关不紧,先不要灭火,设法将阀门关闭再进行灭火。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节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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