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团队或组织中,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明确权责分工,规范各项行为。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范例,作为参考:1.员工守时上下班制度;2.工作饭点休息制度;3.安全生产规定;4.保密制度;5.禁止使用私人电话制度;6.禁止私自带宠物上班制度;7.办公设备使用规定;8.会议纪要书写要求;9.请假制度;10.办公室用品申领规定。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0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内容。
4.1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7.0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1.按照分级管理、统一监管的原则,局人秘股负责对全局的车辆使用情况和驾驶员进行监管,局机关车辆由人秘股直接管理。
2.班子成员对应的车辆要尽量保证分管股室和项目部的工作用车。
3.因公急用,经请示局主要领导,人秘股长可调派局任何车辆。
4.领导外出不带车时,车辆应入库停放,其他人员和驾驶员不得擅自使用。
5.公车不准用于婚丧嫁娶,车子出市区司机一定要向人秘股长报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车辆保险由人秘股统一办理,驾驶员应按交通部门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7.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制度,由人秘股统一办理油卡,计财股按时向卡内充值。越野车每月充值1500元,其他车辆每月充值1200元,节余留下月使用,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向人秘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后,计财股根据批准的金额补充油费。
8.车辆维修本着“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全局车辆统一在定点厂维修。维修前,驾驶员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批,300元以内由人秘股长批准,300元以上由局长决定。
9.车辆修理完毕,由驾驶员检查、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一并签字,未经审定或不在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的(经局长同意,市外、长途应急修理除外),一切费用概不报销。
10.坚持车辆管理统计制度。人秘股对行驶里程、耗油数量、维修费用进行每月统计、半年小结、全年核算,并及时呈班子成员审阅。
1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人为造成违章罚款不予报销;要经常检查保养车辆,保证车容整洁,上班时间应在工作室等候,做到随叫随到。
12.驾驶人员在行车中发生事故,不论责任如何,必须立即向人秘股和局长报告,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隐瞒不报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全年行车安全,没出现事故、车辆保养好的,年底发放交通安全奖300元。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厂内运输车辆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会议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厂内所有运输车辆刹车、灯光、鸣笛、警示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每检查发现上述项不能正常使用的,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伍拾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贰拾元,单位负责人贰拾元。
二、车辆进出库房、路口、垛口及转弯处,必须减速、鸣笛、打转向灯,每检查违反上述要求的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叁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三、原料、成品车辆每车限载2.5吨,如检查发现超载运行,每次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贰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四、厂内车辆在厂区行驶限速每小时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每检查发现一次超速行驶对车辆承包人罚款叁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五、原料、成品倒运车辆除驾驶员可乘坐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等)不准载人,严禁人货混载,每检查发现违反上述情况,对车辆所属承包人罚款壹佰元,同时连带处罚车辆使用单位安全员伍拾元,单位负责人伍拾元。
井下接送人是矿山往井下运送人员的主要通勤工具,为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井下接送人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和使用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
6、驾驶室内按规定额定乘座人数乘座,严禁超员。
7、接送人员车辆在检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员乘车,每趟车,出入井时,必须由跟班经理临时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入井人员有序上车,人员上车完毕后负责关好车后门,方可通知驾驶员行驶,严禁超员。
7、因井下环境受限,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必须减速慢行,鸣号提醒。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当车辆上下走道行驶中遇行人,应提前鸣号提醒行人靠边躲避。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车辆,除加油、维修可以离开,其它时间一律不准离开指定停车区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副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
12、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制动、方向、发动机、轮胎、灯光、仪表、电气线路等部件情况。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开车前,对车辆安全性能例行检查,确定车辆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驶。
(2)车辆驾驶员每旬对本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并做好记录
(3)分公司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每月应对所管辖范围的接送人员车辆不少于两次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时对本单位的接送人员车辆进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行。
(6)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7)分公司安全科必须建立井下接送人车辆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每月将主管设备副经理、主管车间主任、安全科、驾驶员检查记录存档。
1、发现车辆行驶超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换驾驶员。
2、发现车辆超载对跟班经理处罚300元,对跟车负责人处罚100元。
3、发现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严重带病行驶,要立即责令停止行驶,并更换驾驶员;若造成事故,对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4、根据安全检查规定要求,若发现存在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到位、无检查记录等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处罚500元。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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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2.0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内容。
4.1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7.0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第一条目的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
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请结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
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1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2.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2.5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2.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2.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2.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第十条附表。
附表一公司派车单。
附表三车辆报销单。
附表四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表五车辆使用记录表。
附表六燃油效率及耗油量结算表。
附表七车管流程图。
附表八行驶事故处理报告。
为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出入校园和校内停放安全,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上班开车进入校园,必须先到总务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地下车库过闸射频卡,每卡交押金100元。出入证和射频卡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学校有权收回。如发现出入证或射频卡丢失,请及时告知总务处并按制度补办。
2、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能入校。
3、车辆进入校园后,需按规定线路行驶,且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本校教职工车辆全部停放至地下车库,外来车辆需按规定位置停放。
4、所有车辆严禁进入塑胶场地和致味馆,否则罚款200元/次。
5、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或上学、放学高峰等特殊时段,学校有权禁止车辆出入校园。
6、车主停放车辆时,应将门窗锁好,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造成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
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
4.1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2013年10月18日。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1、负责车辆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保养维修常识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验证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有权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情况,由车队长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3、驾驶员因公用车时,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不得派车。
4、每车设车辆使用记录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单车运行成本。
5、每车设置车辆养护记录表,由车队队长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一并转办公室审查并存档。
6.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请修报告,注明行驶的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6.2车辆应有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费用。
6.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领导沟通后进行修理,但修理费不得超过500元。
6.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身故障所需修护费用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指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分担。
6.5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违规与事故处理。
7.1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违反交通规则被罚者责任及罚金自负。
7.2未经许可将车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罚。,如非公派出车各种事故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并追究责任。如非公派出车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负,如被拘留按旷工处理。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交通肇事,应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险公司理赔科,勘察现场,分清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办公室,并与相关人员联合,协调处理,如属轻微事故,可进行初步处理后再向办公室报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分担。
8、费用报销。
8.1公务车用油,由公司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以现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为车辆加油。
8.2公务车维修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9.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9.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9.4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如高速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9.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9.6出车在外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件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9.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违者罚款50元/次。
9.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9.11车内不准吸烟,要保证车内干净整洁。
9.12提倡敬业精神,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要准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一、严格出车范围,首先保证工作用车、紧急用车和领导用车。外单位用车、本单位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必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二、工作人员在城区内办理业务,除财务人员提款和办理紧急业务外,一般不予派车。一人出差东营,应乘座公共客车,一般不派车。
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若因急事私人用车,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出车,均由办公室据实填写派车单后方可派出,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的,出车完毕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每月派单应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四、星期天、节假日、工余时间(包括中午、晚上)用车,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司机私自出车、休息日出车或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给予当事司机100-500元处罚。私自出车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当事司机及出车人员承担,并给予有关人员必要的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燃油管理,司机凭单位盖章的加油单到指定地点加油,并标明里程表数及加油量。每月加油单由办公室人员统计汇总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报批。
六、切实加强车辆维修与保养,司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洗检修,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美观,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车辆维修保养时,要如实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事由,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专人一起到指定维修点修理。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修理的,不予报销。
七、所有司机出车要做到人不离车,停车上锁。非出车时间按规定及时将车辆入库、上锁。
八、每辆汽车的驾驶员负责及时详细、实事求是地记录该车每次的行车记录。行车记录应随车携带,每次加油时应出示行车记录。行车记录用完后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查,并启用新的行车记录。
九、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出车期间因不遵守交通规则,由于司机个人原因造成违规处罚的,由司机个人承担相应处罚结果。
为了规范涉校车辆管理,维护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规定。
1、特许车辆自觉遵守阳浏一中送货车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入校园送货。非规定时间和证照不齐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送货车辆必须具有齐全的车辆手续和保险手续,驾驶员取得有效驾驶资格,并将资格、手续复印件交学校后勤处、保卫处审查备案,发放《阳浏一中校园车辆特殊通行证》。
3、送货车辆凭学校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经保安人员确认同意后出入校门,对保安人员有礼貌,非规定送货时间不得强行将车辆驶入校园。
4、车辆进入校园后要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鸣喇叭。
5、车辆进入校园,如果遇到学校重大活动集合及人流高峰期,要自觉配合,将车辆暂时靠边停放,待活动结束后再通行。
6、特许车辆可进入校园送货时间为:
入校时间为下午上第一节课至第三节课(不含课余时间):即xx点至xx点。
离校时间为下午下第三节课前,即:xx点至xx点。
1、用车范围:主任、付主任、科长下乡或到外地开会、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病重或婚、丧、嫁、娶。其它情况一般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必须用车者,须经领导批准后予以安排。
2、司机出车要经主任或办公室批准。办公室要建立出车台账,司机出车归来后,要将所到地点和行驶里程如实汇报,做到一天一登记。出远门当天回不来的,回来后次日向主管车辆的办公室主任汇报。不经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出车或开车回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私自出车司机的责任。
3、司机出车要凭办公室开据的加油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要一单一清,严禁无单加油,凡不经批准加油的,办公室不补加油单。办公室要每月5号前把购油和每辆车的用油及行车程报主任、付主任各一份,并在机关内部公布。
4、因工作需要用车者,必须头一天向办公室挂号,要说明用车原因和所到单位,事前没有说明的,不能再到其它地方。
5、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要提前写出修预算交办公室,报经领导批准后,与财务科共同到维修单位接洽修理,以现金形式及时结清。司机要按预算,把替换下来的旧件交办公室。每辆车的维修开支每月公布一次。
6、加强车辆养护工作,司机要保证行车安全,保持车内外清洁,车内不准吸烟。出车时严禁用酒,发现出车用酒和车内吸烟及卫生问题,要提出批评并对司机和当事人处20元罚款。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职责,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派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和年度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完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辆借给他人和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车辆除运输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停车点,不得私自开车回家或办私事;任务完成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不准启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吃饭或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4、在工作期间着装整齐,佩戴工牌,穿拖鞋、不穿工服、不佩戴工牌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一次罚款50元,重复违反者加倍处罚。
5、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交通管理条例和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罚司机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全部承担。
6、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饮酒、酒后、醉酒驾驶,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因酒后驾车被交通部门查处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8、车辆在非工作线路上或区域外(起点和终点之外的区域)行驶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驾驶人员应每天擦拭清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洗)。每月大洗车辆两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走,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5、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立即上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费用公司不予报销,有司机个人承担。
6、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确保证件齐全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百科。
7、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8、驾驶员对主管领导临时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执行,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有关领导反映。
1、车辆发生事故,无论问题大小,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事故报告,事故责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2、对于维修或更换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公司,核对维修配件。
3、对维修的车辆,驾驶员要亲自调试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1、公司实行定点加油加气。
2、公司配送车辆配备加气卡,驾驶员负责保管,随时定点加气,生产部月终统计。车辆用油先到生产部开具加油票后到定点加油站加油。
3、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车辆加油用于点火启动,正常运行使用天然气。
申请使用人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申请单》。
部门经理
使用部门经理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由申请人交给车队
调派
物业公司车队及时给予回复:何地上车、何时可以派车。
司机
及时与使用申请人联系。
起步
抄下车辆总公里数,把路码表的小表归零,当面与使用人确认。
使用完
当面与使用人核实签名:使用总公里数、等候时间、停车费、通行费。
司机
拿《申清单》亲自送到使用部门,确认签名。
《申清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在使用部门存档。
车队
二联交车队,由本队负责人存档。
财务
车队月底汇总、制表,原始财务一联交财务核对,财务每月与各使用部门结算,另外一联由车队长负责存档。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范化,进一步做好车辆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将经学校长室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印行,请遵照执行。
1、中巴客车主要用于接送教职工上下班及大型集体活动。
2、小面的主要用于后勤食堂采购及学校应急工作等。
3、普桑一辆属校长公务用车;另一辆普桑属学校公务用车。
1、学校所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规范驾驶,精心维护,确保安全行车。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管理、调度等。
2、学校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督促驾驶员进行整改,驾驶员应遵章守纪,并及时把车况向校长室和办公室汇报,办公室随时对车辆行驶里程数与油料、过路过桥费吻合情况进行核查。
3、学校处室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及其他用车,应提前半天向校长申请,学校在保证校领导公务用车、学校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学校统一协调派车,并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正常情况下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派车单上如无校长和办公室签字,原则上不予出车;驾驶员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将车钥匙等擅自交给他人,发生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遇特殊情况,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领导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驾驶员发车前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5、正常上班时间内,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或完成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均须在驾驶员值班室待命,随时准备出车。
6、每周星期一各车司机把上周ic卡加油小票或加油发票(票上写好加油时的里程表读数)、周一汽车里程表读数、行车记录本交办公室周审(上述材料办公室登记审核后还各车司机保管)。未按规定审核,其ic加油卡用完后学校不予充值。
7、为保证各项公务用车,值班驾驶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离开学校;做到随叫随到。驾驶员无校长室指令或学校派车单不得随意出车。
8、教工及教工直系亲属因私用车必须事先向校长室申请,填写申请单及承诺单,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视情况再作安排,油费及其它费用皆由教工自己负担,私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纠纷由申请用车人自己负责。外单位用车必须由当事人向校长申请,司机无权允诺。
9、驾驶员因私用车须经校长批准, 自觉到办公室登记,途中费用自理,驾驶员不再领取出车补助。用车过程中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自负。
10、双休日、节假日如无公务用车,学校车辆务必停到校园内指定地点。
11、车辆维修必须向校长室请示,并填写维修申报表,相关部门2人以上在场,与承修单位签订修理合同,司机不得自行作主。
12、驾驶员每次出车须记好行车日志,并按时填写《学校驾驶员行车情况登记表》,记载驾驶员每人每天的出车情况,派车单是驾驶员领取出车补助以及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等的唯一原始依据。
13、驾驶员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1)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
(3)未经批准私自出车。
(1)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
(2)被发现或举报服务态度不好;
(3)被发现或举报因插话、传话造成不良后果;
(4)不将车辆停放于车库或指定地点;
(5)虚报出车任务;
(6)虚报油料、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
2、服从调度的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须提前向校长请假,临时提出不出车者按旷工处理(处理办法按校有关规定执行)。
3、具备事务秘书的能力和素质,着装整洁,优质服务。
4、保持车辆内外(含后备箱、发动机等)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5、负责所用车辆的日常维护,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严禁超载,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6、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7、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油料、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实事求是,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8、所有驾驶员必须及时做好车辆和驾驶证的年审工作,并保证及时参加相关部门规定的培训。
驾驶员出车补助根据驾驶员德、能、勤、绩的考核情况发放。教工不满意的减少发放甚至不予发放。
一、车辆由所里统一管理,油料实行限量供应,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应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得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车辆完工后放回院内指定地点,不得擅自驾车外出。
三、环卫车辆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沿路遗撒,车辆装满后,应盖网再行车。每辆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驾驶。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汽修厂。
五、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待岗,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取消驾驶资格:
1、不服从统一管理、调度的;
2、私自外出峡江的;
3、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在加油、维修、出差加油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5、酒后驾车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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