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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理制度(优秀21篇)

个人管理制度(优秀21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为了维护秩序和管理事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员工个人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20xx、gb/t 28001-20xx和q/sy 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66个,见表1)。

2.6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工会主要职责

3.6.1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护品配备

4.3.1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近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护品管理

4.4.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供应商的条件

(a)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供应商的审核

a)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供应商的选择

a)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更改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6.3相关技术文件

6.4实施证据和表单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开始前。

(2)大、小便后。

(3)中途离开岗位、休息或饮食后。

(4)接触不干净的容器、设施后。

(5)拾起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

(6)洗手经过2小时又继续工作时。

(7)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

最佳洗手方式是适当的使用消毒剂,能达到清洗目的。

2、正确的洗手程序为:

(1)用水湿润双手后擦肥皂,充分起泡,用刷子刷指甲剔除污垢。

(2)用流水充分冲洗手上的肥皂泡。

(3)在3%的漂白粉液中浸泡2分钟,或用75%的酒精消毒。

(4)最后一次性消毒纸巾、毛巾擦干,或用暖风机吹干。

3、保持衣帽整洁。

(1)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

(2)工作服每天洗净,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工作时应载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以防凌乱的头发或头发屑落入桶内,不在生产厂所梳头发。

(3)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4、重视操作卫生。

(1)直接与生产原材料接触的人员及灌装间人员不许带手表、戒指、手镯、项链和耳环,以免妨碍清洗、消毒或落入成品中。

(2)进入车间前不许饮酒,工作时不得吸烟、饮酒、吃零食,严禁抓头皮、擦鼻涕、挖耳、挠腮,不得接触不洁物品。

(3)进入车间前不允许浓艳化妆、涂抹指甲油、喷洒香水,以免污染产品。

(4)操作人保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及原料,经过包扎治疗带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5)进入生产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各项规定。

5、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1)工作人员应养成“四勤”习惯,做到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工作服,勤晒被褥。

(2)努力克服一些不好的习惯,如无意拢头发,随地吐痰等。

(3)养成一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冲洗、清扫、消毒工作场所的习惯以保持清洁的环境,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餐饮个人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个人卫生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班主任老师、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二、班主任要认真按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学校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每周要统一检查一次,对学生眼保健操的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周不少二于两次,同时要作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班主任对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周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起早睡,同时应按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时间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喝水要有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上课。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公司对在有职业危害岗位上工作的所有工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在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

(二)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公司向劳动者配发合格的和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切实做好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形式:

1、班级建立晨检制度,每天到校后由卫生委员负责检查个人卫生。

2、级部成立检查小组,由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检查本级部各班个人卫生,每周检查一次。

3、学校卫生组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1—2次。

二、内容:

1、每天洗脸、洗手、刷牙。

2、常剪指甲,勤理发。

3、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事物。

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5、手绢要干净,衣服要整洁。

三、措施:

1、检查情况每周一汇总,作为班级评选优秀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2、建立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制度,校内情况由班主任填写,校外由家长填写,做到校内外结合。

3、把每周一定为“个人为生日”,各班要根据本班实际,每周“个人为生日”重点解决1—2个问题。

个人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用心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改善档案保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用心开展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档案利用者,迅速、准确带给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入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按照分工,个人初鉴、群众审查,具体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准确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到达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决定。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决定。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光、参加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个人管理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个人管理制度

做好每五年、每年、每月、每周、每天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和修正。周报必须在星期一之前完成,月报必须在每月3日前完成,年报必须在次年元月5日前完成。周报少一次罚款20元,月报少一次罚款50元,年报少一次罚款100元。完成年度任务,奖励自己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未完成年度任务,罚款100元。

做好时间管理。首先不准迟到、不准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年内累积10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提升至每50元/次。事情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做重要的.事,有足够的时间做重要的事。

每年至少读三本以上的书。少读一本书,罚款100元。每天至少读三页书,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读书以经营管理类书籍为主,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博的基础上精。每月至少写一篇博客,少一篇罚款50元。鼓励多读书,如果年读书超十本,可以允许奖励自己消费一次。

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天俯卧撑100个以上(特殊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除外),如未完成,加罚俯卧撑100个,合计200个,累积到下一天执行。每周锻炼一次(散步不算锻炼),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少一次罚款20元。

每年至少结识三个以上有稳定联系的新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圈,未完成罚款100元。每年重要的假日期间(春节、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十一),必须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和自己的老朋友联系,少一次罚款50元。

每周向父母打电话询问情况,关爱父母,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每年带父母逛一次街或旅游一次,未完成每次罚款100元。忠诚爱情,忠诚婚姻,有爱人后,每天花时间和她沟通,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有子女后,每周和他们沟通并进行指导,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

每年年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自己要多帮助他人,多做好事,争取月积一德。

个人管理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排程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排程、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个人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个人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管好安全工作,关键在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否切实建立和贯彻,决定于班组长的思想认识。

2、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和巩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必须在加强遵章守纪教育,进行安全技术训练的同时,采取有奖有罚的经济处理办法和加强管理。班组必须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奖惩办法及执行方法,做好原始记录,定期汇总上报。

3、建立检查机制。班组长必须经常和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在执行过程中,要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员工认识的.变化,不断提议修改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要发动和依靠群众监督的作用。制度执行必须要使员工人人都知道,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6、班组进行生产“五同时”的同时必须和安全生产捆在一起进行考核。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个人管理制度

一、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股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个人管理制度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

一、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建立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股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个人管理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局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域性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乾,负责落实。

三、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个人管理制度

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高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达到优质、务实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局集体研究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分工,听从领导指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做到依法准确行使自己的职权。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或承诺书。即:局分管领导向局长签订责任状,各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一般干职工向站所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为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引入风险抵押金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人人都必须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未交风险金的不给岗位,第一年只发给银行工资折工资,如遇机构改革,作减员待岗对象处理;第二年仍不缴交风险金的,不签续聘;需要请长假的,按请假有关规定办理。各人所交风险金原则上中途不退(含中途调离或自愿离开、退休人员),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依情给予退回。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各站所室内一般工作人员向站所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

对于各项工作任务,都必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能拖延或贻误工作。对哪一级没有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停发当月工资,取消全年奖金和年终公务员评先晋升职称资格。

三、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定岗定责、竞争上岗”的原则,全局干职工已缴交风险抵押金的,都可参与竞争择岗,在竞争中落岗的,作待岗处理,只发给银行工资折的工资,不享受其他福利奖金待遇。待下年度再参与岗位竞争,连续两年落岗,作减员对象。

四、为树立局机关良好形象,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必须热情对待,服务周到,工作中不得推卸责任,相互扯皮,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否则,严肃处理,对当事人停职反省或调离原岗位。

各工作人员应勤政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和典型材料,当好领导参谋。各站所室每年应拟写2篇以上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材料且至少一篇在市政府参阅件或省、宜春市业务刊物上发表。年终完成任务者,每篇奖50元;未完成者,差一篇罚站所室50元。

五、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风气,不准以权谋私,以岗谋私,更不得向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条规处理。

六、各站所室在处理相关业务工作中,涉及到关键性统计报表和重要材料,须请示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经有关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个人不得擅自作主。否则,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将按工作失误严肃处理。

七、为确保机关工作环境的.安静、优雅和严肃性,上班时间应认真处理各自的工作业务或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坚持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否则,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不准在工作时间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机关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严格注意保守机关机密。

4、不准在工作时间开展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进行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轻则处以200元罚款,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待岗三个月。

5、下乡不准酗酒,否则,后果自负。

6、非工作需要不得客串站所室或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得拉帮结派,搞凌驾于组织之上的非组织活动,否则,从严处理。

对于以上“六个不准”,应认真遵守,局机关将不定时派人进行督查,查实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首次通报批评,二次处罚当月奖金,三次处罚当月工资和奖金,四次停职检查,屡教不改者作待岗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三、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市民,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援、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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