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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工程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8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科学和合理的思考,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管理组织,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铝合金门窗、楼宇门、楼梯扶手、外墙涂料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建设单位分管经理、项目经理、材料员及集团公司审计部共同参加,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投标,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4)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5)在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报工程签证及结算至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建设单位。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6、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业主项目经理确认签名。

(4)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乙方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甲方有权拒签。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

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分管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7、监理工程师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承包商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十一、工程项目月报表:

1、工程月报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4)、编制项目月报表应及时报分管经理审核,由分管经理针对月报及现场的情况提出要求。

(5)、工程项目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业主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二、甲供材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3)工程部、材料部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各厂商的入围资格请分管经理审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5)工程部、材料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材料、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部,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报材料部采购。

(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会同供应商,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卸货验收,并作进场记录,监理单位在每月25~28日汇总甲供材进场的数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实施;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承包商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同时业主和物业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和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物业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4)、由分管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七、工程项目结算:

3、建设单位要求审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分管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7、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及财务部;

8、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工程分馆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以上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一、工程部公章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管理。

二、公章使用前必须在工程部登记。

三、不得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

四、所有现场签证、材料认价,以及所有涉及到经济、工期、合同变更、方案变更的文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审核并有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五、四项以外,只涉及到技术、现场管理、合同执行的文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签字、工程部经理审核并有工程总监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一、为提高工程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为审核人,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为最终批准人。

三、承办人作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

四、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四、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

工程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工程管理制度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工程管理制度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工程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所配备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项目设备和软件应分类造册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数量准确,档案完备;按不同模式填写《项目设备和软件登记表》,并建立设备安装、维护档案;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册,坚持使用登记制度。

三、项目设备只准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不准私人借用,保证用于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

四、不得使用非法、劣质的光盘、软盘,严禁播放或宣传有反动、迷信、淫秽及不健康内容的节目。

五、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随便拆卸。

六、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设备来去清楚,核查方便。

七、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变卖和占用。

八、对有故障的项目设备要及时报修和送修。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带电拨、插各种接口与插销,禁止随意搬动各种设备。

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设备内的电子元件或芯片。确需更换时,要保证不得损坏其它电子元件或芯片。

工程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工程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面向科室的思想,医疗设备检修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医学工程科技术人员接到修理任务后,认真做好送修仪器的故障检定工作,确定修理内容及配备附件,并双方签字填好检修单,安排修理。

二、修理前应进行故障检查,做好记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与挪用。

三、仪器设备检修、安装前应熟悉说明书、线路图,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然后进行检修和安装。

四、正确使用各种检测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各室专用工具及检测仪器应放置有序,经常保养,定期检查清点,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五、修好的仪器要进行主要性能、指标的测试和应用试机。计量器具要进行计量检定。符合要求后交付送修单位,由修理人员与使用单位当面验收试用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本科所有仪器工具皆为修理医疗器械专用,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帐卡,不得随意外借或它用。确需外借,经科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七、定期到科室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修,了解仪器的使用、保养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征求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八、对科室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九、下班前,所有检测仪器一律切断电源,使用检测仪器时,人离关机。

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2.接电话时要说“您好(早上好、下午好)!工程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

3.进入客房维修时,请先按“门铃”得到客人允许后方可进入维修;

4.见到上司或领导要主动问好;

5.维修时不允许乘客人电梯;

6.维修时不准在公共区域和客房区吸烟;

7.维修时不准在任何楼面大声喧哗;

8.无事请勿随意进入楼面和行政办公区;

9.到行政办公区办事须经部门同意;

10.外出检修时不准随意拿任何家

工程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程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人员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科室领导报告,并由科室领导指定人员代班。

三、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优良,对科室申请检修的医疗设备,应及时进行故障检查,安排检修,并填写维修工作记录。

四、对无配件或不能及时修复的医疗设备,应向使用科室解释原因,提出检修意见,并报医学工程科领导。

五、对大型医疗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应及时向医学工程科领导汇报,同时报医务处并院主管领导。

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

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为复杂的工程要编制网络计划。

4、项目部要定期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重点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从劳力、材料、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

5、工程部依据总体进度计划和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阶段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报次月材料计划。

1、项目经理必须对项目组成员及施工人员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项目组成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2、每周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一次项目质量例会。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1)各工序完成后,现场技术员要对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2)定期抽查,总结提高。项目经理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施工水平。

(3)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施工记录是在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进度、变更等方面的记录;完整的施工记录不但可以全面反映施工情况,而且在工程总结时可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不足,有助于施工水平的提高。

1、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现场技术员逐日记录,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2、施工记录整理。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现场技术人员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项目经理确认、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至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7)气候、气温、地质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本制度是在建设项目完工之后,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时的相关制度,包括验收资料整理、竣工验收组织等内容。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工艺特点、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总结和竣工图。

2、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技术变更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内部预验收记录、设备使用说明资料等。

3、现场施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表、材料和设备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管道试压记录等。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验收由公司组织,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各单位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甲方)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组织的具体职责是: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项目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竣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部相关技术人员或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正式、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给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它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为该项工程的竣工使用、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等提供不可缺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竣工项目一览表,设计方面的有关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和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证明,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和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设备安装施工和试验记录,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设备使用说明等文件资料。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经验总结;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资料和处理措施;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重要技术施工工艺及经验总结;设计变更和施工图修改,以及施工日志、例会记录、检查记录等文件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所有施工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初步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归档。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责任人,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责任。

(2)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或者施工结束后出现问题或者事故,项目责任人要提供在施工现场的书面材料(即在施工现场办公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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