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能够维护组织的权威和组织成员的权益。规章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应当不断与时俱进,与组织发展保持同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2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四)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第十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 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九)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十)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第十七条 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
(三)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第十九条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维保,是指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1、 电梯日常管理要求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
(2)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 建立严格的检查保养制度
(1) 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2) 电梯机房应有“周期性检查加油部位表”,及“机房、井道、底坑安全操作”制度。
(3)日保养制度。每天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随时注意轿厢的停站位置,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4)月检查保养制度。对主要安全装置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各润滑部位,按“周期检查加油”制度进行,补充新油。
(5)季检查保养制度。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3、 制定维护保养工作规程
(1)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3)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4)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5)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6)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7)不准短接厅门门锁和轿门电气接点进行快车运行的检修。
(8)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4、 机房、井道、候梯间管理制度
(1)电机机房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应该有加锁的安全防护铁门。
(3)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机房温度过高时,应有降温的安全措施。
(4)井道内除电梯设备外,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5)候梯间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出入畅通。
5、 因故障突然停梯时,当轿厢地坎高出厅门地坎600mm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出入轿厢,以保安全。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仓库。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或规范。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礼貌。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用心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礼貌。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人的登记,非本单位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用心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带给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个性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状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状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为加强我部设备设施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大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大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大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门必须明确大修内容,检修开始时间和检修完成时间。
(二)确定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和参加大修的人员。
明确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对参加大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
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大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大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大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大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制冷系统、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工厂安全环保主管审批。
(五)设备设施大修的安全用具和大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大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大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大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大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大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
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大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大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大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六)每天按大修进度以及大修完成情况做好大修记录。
五、设备设施大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大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大修项目的总结工作并形成记录。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
3.1仓库。
3.2综合部。
负责监督检查。
a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
b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物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规定,做到账、物一致,并按规定存放,轻拿轻放,防止碰撞与跌落。
c贵重物品,易潮、易碎、易氧化物品,按规定要求管理。
d仓库钥匙专人保管,下班离开仓库前必须关断电源并关好门窗。
e仓库内设置防盗报警和消防设施、器材。
f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仓库管理人员应该随时检查库房内空调、电器、货物有无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4.2化学危险品管理。
a化学危险品必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b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安全管理知识、职业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c化学危险品的必须清晰,无标识和标识不清晰的化学品严禁使用。
d严禁向私人提供化学危险品,防止国家财产、职工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危害。
e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每隔6个月进行盘库,清点数量,核对账目。
f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应符合防盗、防火安全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同时根据化学品的特性,设置通风、防潮、防爆、防雷、防污染等安全设施。每6个月对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检验一次。
g化学危险品领用必须由所在部门使用人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批准,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并严格登记手续。保管员必须随时核对库存量。
4.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a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禁将物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式不同的化学品同库混放。
b生产场地存放化学危险品最大量应不大于当班使用量;废弃的化学品必须定点存放,统一处理。
c废弃的化学品由综合部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单位统一回收。
4.4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a化学危险品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发生。
b严禁未经操作培训人员同意,擅自动用化学危险品。
c化学危险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处置并报告。
为维护好本单位环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行为要求。
(一)着装整洁。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三)尽职尽责,工作期间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四)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
(五)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门卫工作职责。
(一)对外来人员加强检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单位。
(二)加强对外来车辆进出单位管理,指挥、督促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下班期间及节假日,除经领导批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院内。
(三)严禁无牌及严厉不明车辆进入院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院内。
(四)加强院内巡察,经常性对水、电、营房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及时开关电梯及电梯空调,下班后及时锁好车库、院门。
(六)遇到雷电、火灾、暴风雨等特殊情况,对营区加强检查,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发安全事故时及时汇报。
(七)严禁擅离岗位,严禁请人代岗,遇有特殊情况须请假时,应经领导批准。
(八)严禁上班期间饮酒、赌搏、睡觉。
(九)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十)负责收取邮件、包裹、报刊,做好登记并及时分发到各个科室。
(十一)保持院内环境整洁,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后,负责清扫大门口附近及院内卫生、停车场厕所卫生,保证无明显污迹。
二0xx年七月十八日。
1、 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 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 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 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 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6、 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 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进行及时的处置。
8、 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 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 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 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酒店损失的应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11、 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
12、 严格执行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13、 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
14、 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 检查中应及时关闭应关闭的门窗。
16、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不受损失,现对安全保卫工作人员作如下要求和 奖惩:
一、考勤制度:
2 、学校安全办以及值周领导对保卫人员的考勤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注:凡当天查到不在岗一次即视为整天缺席)
3 、每月保卫人员可以休假4天,具体休假由安全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及调配。如情况紧急,安全办有权不批准保卫人员的休假或者及时召回正在休假的保卫回校值班。(注:安全办必须考虑当前时段能否安排保卫的休假;五名保卫不能同时休假;四天休假当月有效,过期不再累加到下月;各保卫人员自行安排好自己的休假时间,不能跟学校工作繁忙时段冲突;每次休假,不足一天的按一天算)4 、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先找学校安全办、再找学校校长或分管安全副校长批准,经同意后,假条交到安全办,再离校。
5 、保卫人员请假时限到了还不归校的,一律按缺席论处。
二 、 保卫人员区域分工及职责
(一)、男生宿舍区域 (包括学生食堂、小脑包)
责任人 :张上伟 杨德玉
工作职责 :
1 、提高安全意识,勤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每天早晨 6:30 ,下午 2:30 ,晚上 6:30 对各宿舍巡查一次,督促学生按时起床,按时离开宿舍,不得让学生无故留在宿舍。3 、凡学生在宿舍时间,必须在宿舍楼值班。每天值班时间(双周第一周星期日至第二周星期四):早晨 6:30—7:30 ;中午 12:00—2:30 ;下午 5:30—7:30 ;晚上 10:30— 早晨 6:30 。
4 、配合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管理好学生午休、晚休纪律。学生就餐期间到食堂配合维持秩序。
5 、每天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卫生、纪律、财产、学生请假情况等。每次检查后都要如实填写,以备值班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和值周领导。6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
7 、督促学生做好宿舍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的清洁打扫和保洁工作,以及节约用电、用水。
8 、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女生宿舍区域(包括运动场、廉租房、垃圾池区域)
工作职责:
1 、作好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排除隐患。
2 、每天早晨 6:30 ,下午 2:30 ,晚上 6:30 对各宿舍巡查一次,督促学生按时起床,按时离开宿舍,不得让学生无故留在宿舍。下午 5:30—7:30 ;晚上 10:30— 早晨 6:30 。
4 、每天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卫生、纪律、财产、学生请假情况等。每次检查后都要如实填写,以备值班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和值周领导。
5 、教育学生文明、健康生活,严格查处黄、赌、毒,对行为不检点的女生应加强教育或反映给班主任与领导。
6 、对女生进行青春期生理、心理指导,发现学生违纪及时制止,调解纠纷,处理好矛盾,若有疑难问题及时向教导处汇报。
7 、督促学生做好宿舍内的卫生和厕所、楼梯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8 、配合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管理好学生午休、晚休纪律。
9 、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三)、大门、教学楼区域
责任人:刁进明 赵云锋
工作职责:
1 、必须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 、严格落实来访人员审查登记制度。从严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并做好登记。所有外来人员进校前须进行盘查,必须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安全办。3 、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必须盘查并作好登记。
5 、学生家长必须经联系到相关班主任并获得同意后方能与学生会面,会见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正在上课,必须先在外等候。
6 、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并必须制止在校门口随意摆摊设点。
7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检查教学楼上学生及时就寢,检查教师办公楼、教学楼上各室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等。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搞好整改。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值周领导汇报。8. 上班期间,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可以做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含看电视),不可以擅自离开岗位。上岗期间渎职离开岗位,发生事故要追究其责任,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9. 遇到学生生请假外出,要有标准请假条,才可以同意学生离开学校。发现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值班人员须马上通知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
11. 校园里发生可疑人员或有暴-力事件发生,按照信息传递制度须及时报告安全办处理,若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学校随后启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12. 开关门时间:有学生在校期间,早晨在起床钟响前 10 分钟开门,晚上下自习熄灯号响后 20 分钟关门。晚上遇到急诊病人可灵活处置。
13 .为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禁止学生携带不卫生食品饮品进入校园。
14 、每周学生放假返校时必须配合值周领导进行违禁物品、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
15 .必须按时做好校门口和门卫室里的清洁卫生,不得让闲杂人员随意进入门卫室。
16 、晚自习每节课下课期间必须有两人到教学楼区域巡查,防止学生打架斗殴。
17 、按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三、职业纪律 :
1 、严禁保安人员执勤时着装不整齐 , 不按规定着装。
2 、严禁保安人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 , 玩游戏机、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 、严禁饮酒执勤。
5 、严禁交接-班不清楚 , 未经主管批准 , 私自请人顶班。
6 、严禁在突发事件 , 紧急情况中视之不理或临阵脱逃。
7 、严禁保安员之间监守自盗。
8 、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四、规范用语 :
您好、请进、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五、岗位规范 :
1 、按时到岗 , 坚守岗位不脱岗。
2 、保持个人仪表整洁,保持校门与周围环境清洁。
3 、严禁学生单车、电动车、摩托车进入校园,阻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火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4 、上课时间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进行登记。
5 、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严防危险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部门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6 、阻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7 、对进出校园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 , 保持出校门口的整洁和畅通。
8 、每天必须有两人全天候值班。确保学生按学校的规定要求有秩序的出入校门。
9 、每节下课时间段,应阻止学生到宿舍或食堂活动。防止学生下课后到校外去购买 “ 三无 ” 食品。
六、考核标准
1 、按时上班,每次上班应提前 5 分钟到岗并办好交接-班,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缺岗一次罚款 50 元。
2 、上班时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违者罚款 100 至 500 元(学校发现一次 100元,中心学校检查发现一次 200 元,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发现一次 500 元)。3 、保卫室及周边卫生不清洁,发现一次罚当班者 20 元
4 、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与车辆未进行登记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如果发现有危险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入校园而未进行 阻止,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5 、禁止小商小贩进入校园摆摊设点,销售 “ 三无 ” 食品与快餐,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6 、禁止学生在下课时间到宿舍或食堂活动、防止学生下课后到校外去购买 “ 三无 ” 食品。每发现一人次,当班人员罚款 10 元。如下 课时间值班点无人值班,按缺岗一次处理。7 、对待来访办事人员态度要和蔼,讲究礼貌,文明执勤。接到投诉罚款 20 元。
8 、不按时开关门,特别是周末、假期不按学校要求关门,每次罚款 10 元
9 、凡无故缺席的,每天扣发工资50元;
10 、事假2天以内,每天扣10元。2-5天,每天扣20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注:特殊事假除外)
11 、病假2天以内,每天扣5元,2-5天,每天扣10元 ,5天以上,每天扣25元。(注:特殊病假除外)
12 、保卫人员工作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扣发失职保卫人员一定额的工资。
13 ﹑学校发生盗窃,造成损失已无法挽回的,经校委会认定系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所致,由相关保卫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学校安全办再按劳动用工合同或岗位职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4 ﹑值班人员见义勇为,发现或抓获盗窃现行的,由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15 、学校每学期对保卫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对工作表现较好的保卫人员进行100—500元的奖励。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四、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着制服,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全部区域。
2.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职守,须正规正确佩戴厂牌,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
4.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及时做好报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
7.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8:30、下班时间为17:30)的前后10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监督打卡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如未佩戴厂牌的员工禁止出入公司。
9.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任何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来访登记表》者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来访登记表》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公司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3.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总经办,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公司,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公司。
4.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7.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8.各类团队来公司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上级单位领导来公司调研、指导工作,由总经办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公司物资。
物资出公司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放行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外来物资。
《放行条》,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b.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公司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保安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d.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白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当值保安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5.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b.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
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十五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
第十六条、工作考核。
1.保安与员工同时记录指纹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实际出勤天数记发工资。
2.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报告总经办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
3.1一经发现第一次即作书面“警告”通告批评。
3.2一经发现第二次即作书面“警告”并罚款200元。
3.3一经发现第三次即作书面“警告”并直接辞退。
4.所有员工及保安人员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
4.1一经发现第一次即作书面“警告”通告批评。
4.2一经发现第二次即作书面“警告”并罚款200元。
4.3一经发现第三次即作书面“警告”并直接辞退。
5.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书面“警告”并罚款200元处罚。
6.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书面“警告”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7.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书面“警告”或辞退处罚。
8.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书面“警告”或辞退处罚。
9.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10.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书面“警告”或辞退处罚。
11.每发生一次“警告”、连续一个月累积发生三次、一年内累积发生三次者,须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还将作辞退处理。
12.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工作态度。
1.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八条、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九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保安队长:保安队长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行政部处理突发事件。
2、保安人员:服从上级命令,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巡逻过程应多看、多听、多查,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3、巡查规定。
(1)巡逻时间,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服务,确保每班岗位人员不少于两人。主要是分白班和夜班,具体时间:白班8:00—20:00,夜班20:00—8:00巡逻周期:每小时巡逻一次。
(2)巡逻路线,巡逻路线由行政部按实际情况拟定,并进行不定时更换路线巡查,值班保安人员按规定路线开展巡逻工作。
(3)巡逻装备,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警棍等巡视器材。
(4)值班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安巡逻要求,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厂区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厂区重点要害部位。
(5)巡逻人员每日应对厂区巡更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室值班人员和行政部报告。
(6)厂区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处理;
4、巡查范围。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公共区域水电设施是否正常;
(3)消防安全指示灯、通道、应急灯、出口指示等是否正常;
(4)厂区外围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5)各公共照明、设施是否正常(灯是否有不关或者损坏的现象);
(6)公共区域洗手间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浪费用水用电情况,地面卫生是否干净;
(7)厂区内有无人员施工、外来人员逗留等;
(8)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异味声响和气味(煤气、焦糊味)等异味;
(9)厂区外围是否存在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
(10)监控室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11)各类厂区井盖,排水管是否有异常;
5、注意事项。
(2)遇有盗窃、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3)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避免事态扩大,发现打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报警;
(4)如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9)巡逻队员交接班时,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
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
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公司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部门领导和分管科长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八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第四章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1、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2、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凡入住本公司宿舍员工,须服从人事部和宿舍保安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床位,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各房间务必有《卫生值日表》,长期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门窗、风扇保持干净。
三、严禁在窗口及走廊乱扔垃圾、倒水、刷牙,垃圾可用胶袋装好放在楼层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免传染病的发生。
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接驳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公司有权没收其私装电器,并追究其责任。
五、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诈骗、酗酒、打架争吵或搞色情活动等行为。
六、室内不许随意张贴书报,乱挂物品及乱拉绳子,不得在宿舍走廊楼道晾晒衣服或挂任何有影响外观的物件。
七、禁止乱扔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使用纸皮等易燃物品封床,以免发生火灾。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严禁一切高空抛物行为。
九、禁止一切盗窃违法行为;损坏公司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十、不得擅自带外人留宿,如有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并在保安处登记留宿者详细资料,方可留宿,时间不超过一天,申请人必须担保其在宿舍的行为责任。
十一、私人贵重物品请自行放好,公司概不负责保管。
十二、晚上十一点钟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或播放音响、广播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节约用电,人走灯熄,禁止用热水洗衣服或将热水提供外单位人使用。
十四、不可在宿舍内煮食或将饭菜带回宿舍进食(除因病不能起床)。
十五、老员工不得排挤新员工,寝室门上的编号不得撕毁、更改。
十六、严禁站、坐于宿舍的阳台水泥栏杆上或翻墙穿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以上规定由行政部和保安共同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服务;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不打人、骂人。
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视,认真检查登记静态车辆及各种硬件设施(门窗、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管道,强弱电竖井等)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3、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丢失,消防栓有无跑、漏、滴水现象。
4、巡视中注意发现各种火险隐患、安全隐患(如草坪上的烟头、用电设备、线路故障等),发现后根据情况予以排除或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巡视中发现不明身份的人员(如推销员、发小人员等),礼貌督促其离开。
6、对区域内的施工人员,认真核对登记相关证件(出入证、作业证、动火证等)。
7、接到报警后,及时到达报警点,进行现场维护及情况。
8、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9、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岗上情况。
保安人员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帜,门卫保安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来访人员对公司印象的好坏;再者确保公司安全和防盗,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要穿保安服并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看书报、打瞌睡;并按月对考勤打卡机的时间进行调对。
3、严格按访客登记表来执行来客登记和进出厂车辆的记录。
4、必须对出厂车辆进行检查防止不必要(偷盗)现象的发生。
5、人员携带物品出厂,经凭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6、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经过问事由并记录出入时间。
7、负责管理公司场地的车辆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均应下车推行,疏导大门内外无关人员。
8、在上下班时间严格监督和控制员工携带公司内部物品出厂(严防员工偷盗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并做好登记报告上级,若发现本厂防范不足或本厂员工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
10、定期配合生产主管进行检查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11、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严禁无关人员在内闲聊。
12、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13、负责每天员工打卡的监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时保安应提前调好考勤打卡机,防止员工代人打卡、乱调机打卡、错位打卡等现象的发生。
14、负责司机对内部放行单的签署工作,如果司机没有签署内部车辆放行单就不给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须按每小时一次在厂区内巡视。
16、每天应搞好厂区内卫生。
(1)保安人员应统一居住在公司宿舍。
(2)外来人员禁止在宿舍留宿。
(3)结婚人员如配偶在项目驻地,可申请在外住宿,如是班长的,每周应有两天在宿舍居住,在外居住需保证移动电话不关机,接到紧急通知在10分钟内能赶到指定地点。
(4)如果女朋友在项目驻地的,可申请周六周日在外居住。
(5)每个班至少保持有一名班长在宿舍,以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统一,物品摆放有序,空气清新。
(2)洗漱用品统一放置于脸盆内,毛巾置于盆沿。
(3)铺上被子叠于床头,枕头置于另一头,铺面整洁,无其它物品。
(4)床下放置两人的拖鞋与脸盆。两个脸盆置于中间,拖鞋分别放在脸盆外侧。
(5)便衣除西服外一律放入自己的箱包中,衣柜只挂工装。换洗衣物可装入纸袋放置于衣柜下层或铁皮柜中。
(6)衣服要勤洗勤换,不能积压堆放脏衣物,进入宿舍后将鞋放置在阳台,换拖鞋并洗脚。
(7)早班人员负责每日倒两次垃圾。
(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自公司配给后,如果是人为损坏,能找出当事人的由当事人赔偿,如找不出当事人的,由宿舍内所有人员承担。
(2)宿舍内水电气费由宿舍内人员共同承担。
(1)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
(2)严禁私拉电线。
(3)严禁在宿舍内酗酒。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
(5)严禁将垃圾扔在地上。
(1)要离开项目驻地区域时应写请假条,并报班长、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与同事换休、换班时应写换休申请,换休申请上应有换休双方人员签名。
(3)离开宿舍一天以内应向班长请假,超过一天时班长批准后应请示主管审批。
(4)除当班人员外,夜间就寝时间为22:30点,夜班人员在下班后1小时内应当就寝。需在外留宿的应写请假条并写明原由,由主管审批。
(5)假期满后应及时归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根据请假权限及时汇报,逾假不归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1)门卫值勤服务提供规范。
a.每天按时开启和关闭服务大门。
b.值勤时站立姿势规范。
c.对问询人员询问的问题,要准确回答所提问题。
d.外来车辆来访,指挥停车及指引人员进出大楼方向。
e.无关车辆一律谢绝进出或停放。
f.在值勤中发现顾客有困难要及时提供帮助,对有生理残疾的顾客要主动提供帮助。
(2)安全巡视人员服务提供规范。
a.在每天巡视中要仔细检查各类设施和门窗等安全设施,发现故障或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或负责人。
b.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检查是否缺少消防器材。
c.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要进行情况追踪和汇报。
d.每天对巡查情况要进行记录。
项目服务标准。
礼仪礼貌文明、整洁、大方、规范、
统一按《物业管理人员礼仪礼貌行为规范》。
车辆管理指挥进出和停放进出有序、停放整齐、规范有序。
门卫值勤。
1、提高警惕、安全防卫。
2、发现火警及时扑救,避免发生火灾。
3、《消防管理条例》及时疏散人员。
咨询提供各类咨询面带微笑、回答正确,提供各类帮助。
为加强宿舍管理,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使员工拥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居住环境。
1、宿舍由项目分管领导统一协调安排,调整调配,宿舍现场由部门领导直接管理。
2、宿舍配置的床、桌、椅、橱柜、各类设施等物品,须由仓库管理员进行财产登记,并由使用者办理领用手续。
3、仓库管理员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宿舍用品盘点情况报项目分管领导。
4、凡离职的员工,必须将宿舍钥匙交到仓库管理员,经仓库管理员到宿舍检查后,一切设施、用具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5、宿舍的设施、设备若有非人为损坏须修补或更换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维修部派人进行维修或更换。
1、住宿员工须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员工守则》进行处理。
2、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讲究卫生。宿舍长应安排人员轮流卫生值日,每天应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检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者,按《员工守则》考核。
3、爱护公物,若有损坏、丢失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4、不准随意破坏房间设施,污染墙面等。
5、注意防火、防盗,保证宿舍安全。
6、禁止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带家属和异性在宿舍留宿,如发现外来人员或家属及异性留宿,要追究相关责任。
7、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8、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入宿舍以外的公众场所。
9、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打闹,随时保持安静,晚上11点后,不得在宿舍内交谈和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10、分配宿舍不住者,取消其住房资格,将宿舍转租他人者,取消其住房资格,并依情节轻重,加以经济处罚。
11、员工搬离宿舍,须将其所借宿舍物品,房间钥匙等物交回公司。
12、电视机开放时间为:14:00—23:00,音量适中,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13、节约能源,禁止出现水长流、灯长明现象,做到人走熄灯。
1、床架摆放整齐,做到床架之间横、平、竖、直成一条直线,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放好成同一平面线,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
2、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成一直线,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3、漱口杯(牙刷牙膏)、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
4、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宿舍内不准晾挂衣物。
5、任何时候宿舍,包括存放的任何物品都必须保持整洁、无尘污,痰盂、烟缸、纸篓应及时清倒,不得把剩饭剩菜等容易变质的食物留在宿舍内,避免带来鼠患和影响宿舍卫生。
6、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治安处罚法禁止的行为(黄、赌、毒)。
7、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情况特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审批。
8、根据主管编制的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宿舍的清洁清理,主管将不定时进行抽检,对卫生不达标的值日人员将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
1、宿舍实施三级管理检查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部门管理、室长管理)。
2、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3、物业服务中心领导每月定期对宿舍安全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班组及个人每月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保安管理制度如下: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且不准停靠在校门口,可以停靠在校门外杨山路南侧;需进校车辆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内,同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和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的批条可以进出校门。
1、走读生早晨6:30后可以进入学校,下午5:40要离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进校,周五下午3:30要离校。
2、走读学生在上放学期间正常进出校门并必须着装学生校服(无校服者保安要盘问登记反馈,否则不准进入学校)。
3、住校生从周日下午来校至周五下午离校期间,不准私出校门。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生病等)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值班领导的批条(批条由德育处统一制定,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学生出校时,保安收回出门证并予以登记。学生返校时,凭出门记载进入学校。
5、学生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平时不接待来访者。家长需经邀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来访。家长主动来访需要经过被访者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来访。(保安应验查家长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住校生家长来校送衣物不得进入学校,需在保安登记领取回执并由保安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时,随同家长经保安确认后可以进入校园。
4、周六周日因活动需要进校的学生或人员需主办者的说明同意后方可进校,否则不得入内。主办者要对准许进校的人员负责。
1、校外人员因事来访的,经被访者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校园(保安要检查入校人员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或形迹可疑者,保安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保安值班人员要强行制止并及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保安值班室。
4、保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果因执行封闭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件。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工程车辆出校门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检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1、学生违反上述规定,由保安交德育处处理,德育处扣减班级考核分,并通报班主任,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2、保安违反上述规定,除德育处批评教育外,还应按事业局考核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保安负责人要每月分类整理档案资料。相关表格要提前到德育处或校办领取。
全体师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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