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运作流程,保证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掌握一些规章制度的基本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适应和遵守。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问题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值日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等。
2、负责“卫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和mp3等。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严禁把火种带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变压器、充电器等电器用品和在宿舍内吸烟。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等,严禁在宿舍或教室内焚烧废纸、杂物、打火机、点蜡烛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严禁在床上打闹、乱蹦乱跳,拆解,改变床的结构。
5、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6、不准随便串宿舍,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8、不准在校外就餐,购买零食,饮料等。
9、不准搬弄是非、造谣惑众、引起恐慌。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学生的上机实习:为了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及电脑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规定:
一、上机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换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带磁盘及光盘进入电脑室。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带食物进入电脑室,禁止乱丢乱吐。
四、电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四处走动、随意进出。
五、进入电脑室后要按规定填写好上机登记记录册。
六、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刻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修理。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及服务器。
八、离开电脑室前,必须按正常程序关机、关闭电脑电源。
九、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电脑。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四、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二、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示,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做到日产日清。
四、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收购单位(人)、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文明、卫生的良好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学生之家,现规定如下:
1.住宿学生要按班级编定寝室、床位住宿,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换寝换位。
2.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安静,不准外放音乐,不玩弄乐器。上课期间(含晚自习)不许回寝,特殊情况需持班主任或带班领导的签条,到宿舍楼值班室登记后,由管理员老师陪同进寝室。
3.未经班主任批准并履行请假程序,不得擅自回家或留宿在外。
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留校,擅自接待外人留宿者,按治安管理法规处理。
5.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发生矛盾时多谅解,多做自我批评。
6.其它寝室无人时,不得擅自入内,借别人的东西,应先征得物主同意,并按时归还。
7.发现同学有病,应随时报告管理员、值班老师、班主任或送医院。
8.要讲文明,不说脏话,不打仗斗殴,不私拿别人钱物,禁止男女生串寝,禁止到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学生不宜场所活动。
9.宿舍内不得搞不健康的活动,上下楼梯脚步要轻,禁止有跑动、喧哗、打闹等一切干扰宿舍安静的行为。
10.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不得吸烟、酗酒。
11.要认真整理内务。被褥每天叠放整齐,(要求统一,一个方向)床面拉平。不用衣物应叠放或悬挂到各自柜子里,不得乱丢乱放。要罩统一床单,室内一切器物安放整齐,鞋要放到床下(要求统一,一个方向)。
12.经常开窗,保持空气新鲜,寝室长和值日生要工作到位,督促他人整理内务及放置物品,负责清擦地面,擦净窗台、书桌、柜面和卫生间,最后离寝关灯、锁门。
13.养成文明习惯,不要向窗外乱扔杂物或乱倒水。不要在寝内拉绳、乱挂衣物;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不要在走廊内泼水、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随地吐痰。
14.本地学生周六、周日应离校回家住宿,如需留宿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外地学生周六、周日应在校住宿,如需回家须在周五前填申请表,经班主任批准交生活服务管理中心方可执行,班主任要从严控制。
15.周六、周日为外地学生家长探视日,探视的家长可到值班室等候并进行登记,随学生回寝,但不得留寝。
16.学校每天上下午都要对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打分,并在告知栏和提示板上及时公布,每月末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年级、各班级,每半学期在文明寝室中评出文明寝室标兵并给予奖励。荣获文明寝室和文明寝室标兵的学生,学校推荐给班级作为每年度班级评优候选人。
17.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8.根据作息时间,做好就寝准备。就寝铃响后一切洗都要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想学习的同学,可到自习室,但不得说笑,干扰他人。
19.要注意防火,禁止在寝内点蜡、不许私接电源,禁止用电褥、电炉、电热水器等,要注意防盗防火,个人钱款、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许放在寝室,否则后果自负。
20.要积极支持管理员和值班教师的工作,服从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严重扰乱、妨碍正常舍务管理的学生,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周日回校要统一自习,并做点名考核。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 ,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同时,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政府职责
要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化、卫生防疫、工商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纳入日程,依法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营业,以达到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职责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三)卫生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以确保防疫、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对以赢利为目的'的校外住宿生房户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实施管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应依法取缔。
(五)公安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将校外住宿生纳入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排查消防、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学校职责
学校要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新右旗做出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在校外的住宿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12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 教思政厅(2015 )4 号 ﹞ 等文件精神,经与总务处、保卫处商议,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我校在学的普通本科和高职(含海峡学院)全日制学生,按教育部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按下列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1 、居住地点离学校或实习地点不超过3 公里;
2 、有充分理由证明不适合在集体宿舍住宿;
3 、学校认定不适合在集体宿舍住宿的学生。
二、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程序
2 、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4 、双方签署协议后到总务处宿舍管理科办理手续;
5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统一由各学院存档;《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一式叁份,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三、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1 、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福建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的规定,在校外住宿期间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各项教学和集体活动。
2 、学生家长应定期与学校及子女联系,了解其子女校外住宿的情况。
3 、学院应认真核实校外住宿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对学生校外租住房屋和周边情况做必要的了解,确认学生家长已同意学生在校外住宿,并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还应定期了解学生在校外住宿情况,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将学生住宿地址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4 、凡未经批准擅自校外住宿的学生,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规定中“校外住宿”包括走读和校外租房两种情况。
五、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负责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履行接送制度,不乘坐无客运资质车辆及超载车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学校加强食堂管理,严格依有关规定去做,严把进货关、存储关、清洗关、消毒关,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禁止学生买小商贩的`食品。
4、学校每周对学生的活动、学习、生活场所普查一次,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路安全。
7、住宿生有事必须请假,除集体组织活动外,个人不得私自出大门外玩或买东西。
8、住宿生不随意回家或到亲戚家吃住,不准引非住宿生进入校园、宿舍,有事到值班教师请示。
9、定期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厕所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10、宿管指导教师指导好学生的生活。
11、教师不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在校期间离开学校。
12、宿舍值班教师遇孩子生病及时送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向主管领导汇报。
13、学生有事不上学要写请假条,教师发现学生未请假不到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向学校汇报。
14、住宿生饭后活动时间由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15、冬季取暖、夏季防汛,学校做好宣传,制作提示牌,教学生一些简单的防御知识。
16、住宿生课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追逐、打闹。
17、教师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师生安全管理规定”。
18、住宿生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开除住宿资格的处罚。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 宿环境。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住宿员工。
第二章 宿舍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 员工宿舍设立宿舍领班1名,宿舍管-理-员3名,保洁员3名,门卫3名,锅炉工3名。
第四条 宿舍领班岗位职责
1、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宿舍员和保洁员的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上报,做到公平、公正。
2、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6、 带领管-理-员和保洁员搞好宿舍的安全、卫生等工作。
7、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8、 发现宿舍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损坏,填写《工程单》报修。
9、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宿舍管-理-员职责
1、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热爱管-理-员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后勤领导的工作。
2、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应。
5、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7、随时了解员工宿舍的动态,依据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员工住宿通知单》负责办理员工入住手续并根据《离职单》办理员工退房手续。
8、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
9、负责餐厅员工用餐的刷卡。
第六条 宿舍保洁员职责
1. 上岗前,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
2. 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吃苦耐劳,热爱保洁员工作岗位。
3.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 负责员工宿舍的卫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卫生时,擅自动用员工的物品,更不准拿员工的物品据为己有。
6. 保管好备用钥匙和相关物品,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清洁用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死角。
8. 发现电器设备和物品损坏,要及时上报。
9.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 工作。
10. 要认真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第七条 门卫值班员职责
1、 当班期间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班;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2、 负责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3、 负责11:00之后员工出入宿舍的登记。
4、 夜间值班员不得打瞌睡,每间隔60分钟上下楼层巡视一遍,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需要住宿的员工必须持《入住通知单》方可进入员工宿舍, 22:00之后非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
6、 负责离职退宿员工物品检查,防止公司物品流失,并在《放行条》上签字。
7、 值班期间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上报后勤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领导。
8、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10、 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进入宿舍。
11、 上班时间集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听音乐、聊天等,
12、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锅炉工岗位职责
1. 每天工作开始前要检查好锅炉及蒸汽管道设施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生产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当班人员要集中精力,密切注意压力表和水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变化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部领导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严防锅炉爆炸和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其它事故的发生。
3. 对锅炉锅炉附件(如水位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 做好炉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除炉渍,保持室内的清洁,同时严禁外人进入炉房,更不能乱动炉体部件。
5.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和熟习操作烧炉要领,总结经验,节约用水用煤。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7. 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班锅炉工负责。
8. 备足燃料,负责各食堂每天的供汽蒸煮工作及提供开水做饭菜保暖工作。
9. 摸规律,不断提高蒸煮技术,防止出现生饭、夹生饭或蒸不熟食品。
10. 每天要按时供应开、热水。严格按照开、热水的收费标准收,且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
11. 遵守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佩带上岗证。无故误饭,供不了开、热水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 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部长担任)1名,负责寝室的管理。
1. 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 寝室长有义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后勤部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第十一条 在楼道内,不得追逐、打闹等行为,防止摔伤、撞伤。
第十二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 无阻。
第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一旦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第十六条 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七条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凡 出现个人财物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防止物品丢失。
第四章 卫生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环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第二十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二十一条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 后仍不执行者,由后勤部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1. 如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罚款。
2.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给予罚款。
3. 发现将清扫的垃圾堆积到楼道内或寝室门口,违反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每周一(具体时间待定)各部门派一名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后勤部经理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予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 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依据检查情况和平时的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评比,每月评比出一个最佳和最差宿舍。
1. 通报表扬(批评)。
2. 被评为最佳(差)宿舍则该寝室人员给予共100元的奖励(罚款)。
3. 奖励(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住宿员工必须树立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的优良传统,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住宿人员予以罚款。
第三十条 宿舍的电源实行分室统一管理,实施定额供电,因用电不足,予 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三十一条 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第三十二条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或插座。
第三十三条 充电器具不准放在床上充电和使用;不准在床头使用台灯;电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
第三十四条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五条 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予以200元罚款;造成一定后果的按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开除。
第六章 物品摆放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室内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宿舍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反者,予以罚款1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床的一头,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时刻保持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不得乱放。
第三十九条 床上用品要经常晾晒,被套、床单必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条 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一条 洗漱用品、毛巾置于脸盆内,脸盆放置于床下。
第四十二条 桌上放置口杯、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无灰尘、无杂物。
第四十三条 天花板、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内衣、袜子等衣物。
第四十四条 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至少处理1次。
第四十五条 爱护使用清扫工具,不用时置于规定位置(房间门后侧)。
第四十六条 行李箱放置于床的下面最里侧。
第四十七条 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后勤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2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
1. 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宿舍管-理-员备案,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2. 如超过3次,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属的证明。
4. 如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出现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九条 21: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1. 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2. 累计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外来人员来访或留宿期间发现公司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23:00以后禁止外出。
1. 非上班人员禁止外出。
2. 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员,必须部门经理同意并签署证明。
3. 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罚款,并取消当月以及年度评选。
第五十一条 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向后勤部汇报,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第七章 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经理。
第五十三条 后勤部不定期负责带领保安部、工程部人员对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 每周后勤部经理带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寝室、楼道内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等,影响他人休息;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后勤部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予以至少20元/次罚款;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酗酒闹-事,一旦发现并造成影响,予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第五十八条 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门钥匙收回,并上交宿舍管-理-员。
第五十九条 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特殊情况必须征求后勤部同意并备案;后勤部未同意办理的,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 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十一条 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家属住在宿舍内。
第六十二条 严禁员工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
第六十三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住宿证,出入宿舍主动出示。
第六十四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先退宿,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必须及时搬离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白天床体周围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六条 不上班期间在宿舍内不得在无人情况下进入其它寝室。男、女员工不得混窜寝室。
第六十七条 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顺序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第六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七十条 公司配备的宿舍设施,禁止随意挪动或改变用途。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情节恶劣的处罚为开除;如触犯刑法的予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 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 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 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 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公寓辅导员,楼管,材料工程系社区管理部。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学生住宿保证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hr)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 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 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 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 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一、前台部设专人负责接待客人入住登记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当值。
二、凡在本宾馆入住的客人,一律凭有效签证的护照、身份证明、旅行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
三、因有关治安管理部门对外宾登记表的检查需要,该表必须正确地填写完整,同时又礼貌地告知客人仔细填好每一项内容的重要性。
四、所有登记入住的客人都应出示有效的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待员应仔细检查客人的证件/护照。
五、客人的姓名应仔细地按顺序填写,客人的.出身年/月/日正确地填写清楚。
六、填写国籍时应填全称而不能填缩写(usa除外)。
七、对持外国护照,国籍是本国客人,应询问客人是否有本国名以方便客人亲友找寻。
八、护照签证,号码填写清楚,接待员应仔细检查签证的有效日期,如果外宾所居住的日期超过了签证的有效期限,应有礼貌地告知去有关部门办理延长有效期的相关手续。
九、将登记表检查两遍,检查外宾的姓名拼写是否清楚,其他内容的书写是否清楚,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白的,有礼貌地在向客人核对一下。
十、“入住登记表”先由住客本人填写,然后由负责接待的服务员验证无误后,填写完表内的所列内容,收取住宿押金后给客房房卡。
十一、及时处理来自各旅行社的预定及核对入住外宾人员名单,将所有外宾护照内容准确无误的时时传送到外事办。
为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
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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